对犯罪现场重建理论与实践的研究
刍议犯罪现场重建的价值

刍议犯罪现场重建的价值作者:张吉于鹏来源:《科学与财富》2017年第18期摘要:随着刑事科学技术的发展,犯罪现场重建的应用对于我国现场勘查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相比我们传统的现场分析技术有明显的优势,虽然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并且它具有自身的局限性,全面普及还面临许多困难,但经过我们对其不断的深入学习,结合我国自身所具有的特点,一定会强化与完善我们的现有的现场分析技术,最终成为符合我们国情需要的一项重要的理论与实战工具。
关键词:犯罪现场重建;价值1前言对于犯罪现场重建理论,在国内外都有很多解释和阐述,犯罪现场重建的概念最早由美国引进而来,美国犯罪现场重建协会将犯罪现场重建定义为:“犯罪现场重建就是指运用科学方法、物证、合理的逻辑推论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来获得对一系列犯罪情况的明确认识。
“犯罪现场重建是指通过对犯罪现场的痕迹、物证的位置、状态的分析及物证的实验室检验来确定或者排除在犯罪现场发生的事件和行为的过程。
”素有“现场重建之王”美籍华裔法庭鉴识专家李昌钰博士将犯罪现场重建这样定义。
2犯罪现场重建的意义价值2.1犯罪现场重建技术将提升犯罪现场勘查效果从李昌钰博士对于犯罪现场重建的定义中看出,李博士立足于现场痕迹物证,注重痕迹物证的位置状态等的分析和科学实验室的检验。
也就是说,在犯罪现场重建之前,痕迹物证是走在重建之前的,而痕迹物证是需要现场勘查中仔细寻找发现的,就如李昌钰博士曾对犯罪现场重建比作拼图的比喻一样,现场勘查所发现的种种痕迹物证,就是那一片片独立的拼图,只有拼图找到了,才能有效的把整个现场重新拼起来。
案件的犯罪过程重现才得以完成。
这就要求技术人员要及时准确的对现场进行勘查,发现一切与犯罪有关的物证,要兢兢业业,不能放过任何与犯罪有关的细节物证,而阻碍了下一步的犯罪现场重建工作。
所以必须要以犯罪现场重建的角度去知道现场勘查工作,做系统性和关联性的勘查,要求勘查人员在勘查中以犯罪现场重建为标尺,进一步提升犯罪现场勘查的质量,为犯罪现场重建做好第一步服务工作。
犯罪现场重建

犯罪现场重建作者:唐景亮来源:《法制博览》2016年第05期摘要:所谓犯罪现场重建,是指对犯罪现场形态、物证的位置和状态以及实验室检验结果的分析,确定犯罪现场上是否发生特定的事件和行为的整个过程。
犯罪现场重建不仅包括科学的现场分析、现场形态证据和物证检验结果的解释,而且包括对相关信息的系统性研究和整个事件的逻辑性表述。
关键词:血痕;血迹形态分析;现场勘验中图分类号:D91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6)14-0152-02作者简介:唐景亮(1986-),男,大学本科,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侦查学专业。
犯罪现场血迹形态分析是犯罪现场重建的重要技术内容之一。
犯罪现场上由于犯罪行为形成的血迹形态可以真实地反映案件情况,通过对犯罪现场遗留的血迹形态痕迹分析和鉴定,可以局部或完整地再现案件的具体细节和过程,在侦破案件中能够起到其他物证不能代替的作用。
一、犯罪现场重要性为了确定犯罪行为的实际情况,侦查人员需要甄别犯罪现场和现场物证的各种可能性,事实证明,这种方法通常颇具成效。
重建犯罪活动的潜在要求是侦查人员确保犯罪现场完整性的主要原因之一。
我们应当认识到,犯罪现场重建不同于“现场再现”(re-enactment)、“现场复原(re-recreation)或者“犯罪人特征分析”(criminal profiling)。
一般而言,所谓现场再现,是指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目击证人或者其他人员根据自己对犯罪的了解,重证据以形成犯罪现场和物证的犯罪活动。
现场复原是指通过原始的现场笔录将相关的物体或者行为结果还原到犯罪现场。
犯罪人特征分析建立在针对犯罪现场的心理分析和统计分析基础之上,用以确定最可能的犯罪嫌疑人的一般特征。
上述各种分析结果都可能对刑事侦查工作的相关层面提供积极地帮助。
然而,它们很少能够对刑事案件的侦破提供直接的帮助。
现场重建的基础包括:针对犯罪现场的观察能力、检验物证的科学技能以及表述案件情况的逻辑方法。
犯罪模式刑侦中的案件分析与重建

犯罪模式刑侦中的案件分析与重建在一个寒冷的冬夜,小镇上发生了一起离奇的谋杀案。
受害者是一名年轻的画家,被发现在他的工作室里惨遭杀害。
小镇上的刑侦队立即展开调查,希望能够追踪犯罪模式,找出凶手并还原整个案件的真相。
案件分析与线索搜集:阿笨带领团队进行了案件分析,他们仔细研究了案发现场,寻找线索和物证。
在画家的工作室中,他们发现了一本日记,里面记载了画家的思考和创作过程。
阿笨敏锐地察觉到,这本日记可能包含着犯罪模式的关键线索。
犯罪模式的重建:阿笨决定利用犯罪模式的重建来揭开案件的谜团。
他翻阅了画家的作品集,仔细研究了每一幅画中的符号。
逐渐地,他开始揭示出这些符号的含义和可能的隐藏信息。
他认为这些符号不仅仅是画家的个人风格,它们在案件中扮演着其中一种角色。
破案与真相揭露:阿笨通过分析符号、重建案件过程,以及对嫌疑人的心理分析,逐渐锁定了凶手的身份。
他与团队展开了一次紧张刺激的追捕行动,最终将凶手绳之以法。
通过犯罪模式的分析与重建,阿笨和他的团队成功破解了这起离奇谋杀案的背后故事。
他们发现这是一场复杂的复仇计划,每一起谋杀都是为了揭露一个隐藏已久的秘密。
犯罪模式的分析成为解谜的关键,让他们逐渐接近真相。
通过这次案件,阿笨深刻体会到犯罪模式分析与重建在刑侦工作中的重要性。
它不仅帮助他们了解案件的动机和作案手法,还指导他们制定调查策略和抓捕计划。
阿笨和他的团队继续努力,为了维护正义和保护社会的安全,他们将继续运用犯罪模式分析的技巧,追踪犯罪的蛛丝马迹,揭开更多案件的真相。
犯罪模式是刑事侦查中的重要概念,它涉及对犯罪案件的分析和重建。
通过对犯罪模式的研究,刑侦人员可以更好地理解案件的动机、作案手法和嫌疑人的行为模式,从而推进调查工作并最终破案。
案件分析是犯罪模式的关键组成部分之一、刑侦人员会对案件的各个方面进行细致的分析,包括案发现场的情况、受害人的特征和背景、目击证人的证言以及可能存在的物证。
通过分析这些信息,他们可以确定案件的重要线索,识别潜在的嫌疑人,并建立起案件的基本框架。
犯罪现场三维建模技术研究进展

犯罪现场三维建模技术研究进展摘要: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发展,警察在破案时可应用的科技技术也是越来越先进,犯罪现场的三维建模技术就是其中的一种,我们都知道,警察在破案的时候需要对犯罪现场都是要测量,勘测,记录下现场的各种信息,方便保留,也可作为庭审的证据,而犯罪现场三维建模技术就能很好地再现犯罪现场。
本文就犯罪现场三维建模技术展开研究,仅供参考。
关键词:犯罪;三维建模一、什么叫三维建模1.1三维建模的重要性科技的不断进步,虚拟现实技术的发展迅速。
虚拟现实技术主要就是利用计算机讲现实生活重现在计算机里面的三维动态实景。
随着大量人员和资金的投入,公安信息技术的研究人员对这种发展迅猛的技术如何利用进行研究,主要就是在计算机上对犯罪现场进行还原,对于传统的勘察不同的是,传统勘察主要是勘察现场和提取物证还有对相关人员进行口头问询描述等等方法。
这些方法都有共同的缺点就是工作比较繁琐耗时耗力,往往拖慢破案的效率。
新方法是将三维建模的设备到现场进行扫描,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测量,但这种方法本质上并不算的是三维建模重现技术,只能算的上是对与计算机视频技术的延伸。
但是国内目前的三维建模技术并不成熟,但对犯罪现场的三维模拟技术的需要却很急切。
在这方面国内目前是根据一些信息进行图像渲染技术或者在根据信息构建一个警用模型。
但这些方法较为复杂,公安现在需要一个能够更加便捷的明了的系统,使那些非专业人员的警察也可以利用这套简洁明了的系统进行勘察。
建立的三维模拟重现犯罪现场的各种大大小小的物件,也可以使公安干警勘察周围环境。
这项技术可以有效的将工作的时间和对于人力的消耗都大大降低,但是这项技术并没有成熟,还需要大量的研究人员进行研究实验。
1.2三维建模的的有利处三维建模所创建的犯罪虚拟现场是一种在计算机系统上体验一次犯罪现场的感觉,利用计算机三维建模来所创建的虚拟的犯罪现场,里面包含着周围的环境和人员的行为特征,让调查人员有一种设身处地的感觉。
重建犯罪现场

10头条新闻·HEADLINES在科学技术迅速发展的当下,以逻辑推理著称的福尔摩斯式“神探”日渐式微,取而代之的,是以鉴识科学为武器的新型“神探”,如李昌钰、张欣、王子强等鉴识科学专家,通过DNA 技术、画像技术等重建犯罪现场,解决了大量类似甘肃“白银案”等等疑难案件。
伴随鉴识科学越来越多的运用,在破解大量案件的同时,也产生了实践上的新问题。
通过鉴识科学取得的证据往往受到质疑,鉴识科学本身也被质疑可能侵犯民众权利。
在“科学猛兽”面前,法律如何适应和演进,也是值得探讨的课题。
重建犯罪现场11“神探”李昌钰和他的鉴识人生从事多年刑侦工作,李昌钰之所以能赢得检控双方、法官、民众等各方的尊重与高度信赖,就在于他始终保持独立公正的立场,“无论你是总统还是普通百姓,我只用物证和科学说话”文|方圆记者 毛亚楠 摄影|方圆记者 张哲成就了传奇的“神探”人生。
在这个过程里,李昌钰是国际鉴识科学兴起的见证者,也是参与人。
康州第一起仅凭物证破获的案件1979年夏天,美国康涅狄格州伯灵顿城,12岁的初中女孩凯瑟琳被父母送到附近的游泳夏令营学习游泳。
她每天课程结束后骑脚踏车离开学校,下午2点半可以到家。
但是案发那天下午3点40分,凯瑟琳还是没有到家。
她的妈妈向学校及凯瑟琳的同学打听,得到的消息是“她按时骑着脚踏车离开了学校”。
感觉不对劲的凯瑟琳妈妈报了警,警方动员了二三百个志愿者全城搜索,但还是没有一点消息。
直到第二天,在离夏令营不远的树丛深处,一个消防员发现了一具已被烧得面目全非的女孩尸体,经凯瑟琳父母指认,这具尸体正是失踪的凯瑟琳。
接到康州警政厅打来的求援电话后,李昌钰迅速赶往现场,彼时他的身份是康州警察法庭科学实验室的首席鉴识专家,负责并参与整个州的刑侦鉴识工作。
当李昌钰到达那个“已布满不同脚印、尸体头部及衣服也都被动过”的凌乱现场,他意识到了今后工作的艰巨性。
四年前,刚拿到纽约大学生物化学博士学位的李昌钰放弃了去哈佛、伯克利等名校的机会,不顾导师的反对,选择去纽黑文大学从事当时还很冷门2016年12月,在北京国宏宾馆举行的“第一期专家辅助人系列研修会”上,《方圆》记者见到了被称为“当代福尔摩斯”的刑事鉴识专家李昌钰。
犯罪现场复原

犯罪现场概念与犯罪现场重建的关系犯罪现场重建是侦查技术人员在收集犯罪信息和科学鉴定的基础上,运用各种科学原理,将收集到的各种信息经过分析、研究、推断,对犯罪现场有关问题进行认识和模拟的过程。
具体而言,犯罪现场重建不是对犯罪现场的复原,复原就意味着完全地再现,而在犯罪现场中,犯罪行为遗留的相关信息是残缺的、变形的,甚至是变质的,因此那种所谓完全地再现是不可能的。
也就是说,犯罪现场重建是在犯罪现场的勘查与鉴定基础上,对犯罪现场的形成和犯罪现场形成前的状态进行的认识和模拟。
犯罪现场重建的目的是帮助侦查人员建立起对犯罪情节的假设和论证,便于侦查人员寻找破案的线索和确证犯罪的证据链条。
犯罪现场重建必须建立在现场的特定构成要素与环境之上,而且,在犯罪现场重建的过程中,必须从与犯罪行为有关的特定时间空间出发,按照犯罪行为的主线,遵循特定人员和痕迹物证存在的基本规律,才可能使现场重建的结果更有实际价值。
笔者对犯罪现场概念的定义为犯罪现场重建提出了要素和结构的框架,犯罪现场重建的过程就是侦查人员根据犯罪现场的定义,用具体案件的各种犯罪信息和证据回推并求证个案犯罪行为的发生过程,使理论上的犯罪现场定义与个案的犯罪现场形成具体的对应。
在犯罪现场重建中,涉及到犯罪现场构成要素的内容,主要反映在与犯罪行为有关的人、物、时、空四个方面。
由于绝大多数案件现场所反映出来的犯罪信息都是支离破碎或残缺不全的,对犯罪现场的模拟恢复也只能是不完整的,局部的和片段的;即使是犯罪信息反映很好的犯罪现场,这种模拟与案件的真实发生经过相比,也是大体上的和模糊的。
因此,在犯罪现场重建的思维方式上,要充分发挥形象思维、扩散思维和关联思维的作用,按照犯罪现场构成的不同要素存在形式,从犯罪现场构成的基本规律出发,针对不同的具体要素,大胆构建,科学求证犯罪行为过程。
从这个意义上来讲,犯罪现场的概念既是犯罪现场重建的理论起点,也是犯罪现场重建的归宿点。
我们可以看出,科学的犯罪现场概念可以从学理上给犯罪现场重建指明脉络。
从现场分析到犯罪现场重建与犯罪画像

从现场分析到犯罪现场重建与犯罪画像从现场分析到犯罪现场重建与犯罪画像【摘要】传统现场技术在理论基础、运用条件和内容方法等方面的缺陷注定了其必然被科学合理的犯罪分析技术所替代。
犯罪分析技术由犯罪现场重建、归纳式犯罪画像与演绎式犯罪画像所构成。
其中犯罪现场重建是对犯罪客观过程的整体构建。
以此为前提,就可进行归纳式犯罪画像与演绎式犯罪画像。
由于三者各具优劣,且不能相互代替,因此在实际的犯罪分析过程中必须有机结合,才能确保准确地刻画犯罪行为特征、动机特征和犯罪者的人身特征。
【关键词】现场分析;现场重建;归纳式犯罪画像;演绎式犯罪画像;犯罪现场分析。
现场分析是指对犯罪现场和犯罪行为进行的分析。
现场分析在侦查破案中起到根本性的作用,但长期以来,我国刑事侦查领域内,现场分析的方法论内容一直是历久不变,从理论体系到方法论内容都与法庭科学技术已经达到的水平严重失衡,从而极大的制约了侦查质量的进一步提高,并严重影响到宏观犯罪对策的实现。
随着以物证技术为代表的法庭科学的博兴,西方一些国家的犯罪分析技术已从现场分析发展到犯罪画像,从犯罪画像演变为现场重建,以及在犯罪重建基础上对犯罪画像技术的改良完善。
“现场分析”、“犯罪画像”、“现场重建”这些侦查术语的变迁,绝不仅仅是形式的改变,而是从理性原则到技术手段内容的全方位的质地变化。
一、现场分析理论(一)现场分析的概念与作用现场分析的经典概念可表述为,“对发生的案件现场事实和获取的有关犯罪信息和有关资料,进行临场讨论和推理判断,为开展侦查活动提供客观依据。
”[1]现场分析通常是以现场讨论会的形式来实现。
其中心环节是根据现场勘查和现场访问中已收集到的犯罪现场的各种证据、线索和材料进行符合逻辑规律的分析判断。
现场分析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对现场勘查过程的全面检查;二是正确认识案件情况的基本途径;三是确定侦查范围,制定侦查计划的重要前提。
(二)现场分析的内容、程序与方法现场分析的内容,大致集中在一下几方面:判明事件性质;推断作案时间;判断作案地点;判断作案工具;判断作案的动机、目的;判断作案人数;判断作案人应具备的条件及其个人特点;确定侦查方向和范围。
犯罪现场重建中心理痕迹分析研究

在现场重建中的运用,以期更加完善现场重建的理论体系。
一
、
犯罪现场重建涵 义分析
近 年来.犯罪现 场重建研 究已成为侦查 学界 的热 点话题。然而,对于 犯罪现场重建 的概念体系一直存
在着争论。归纳起来,主要有重建说、再现说、模拟说三种。 重建说认为 “ 现场重建是指通过对犯罪现场 的痕迹、 物证的位置和状态的分析及物证的实验室检验, 从而确定或者排除在犯罪现场发生的事件和行为 的过程。 “ ” 犯罪现场重建是指根据对现场的客观情况特别是痕迹、物证的位置状态及其相互关系的观 察分析和研究,以 及物证的实验室检验结论, 结合所获取的证人证言等相关信息, 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合 理推断,从而确定在现场发生的事件和行为过程的一种认识活动” 。。 “ 犯罪现场重建是指侦查主体根据 犯罪现场勘查收集的相关信息。 运用逻辑思维方法对犯罪现场构成要件进行的虚拟性再现活动。 0 ” 再现
础上依照侦 查需要,对犯罪现场及其各个组成要素所进行的整体模糊 恢复 和虚 拟重 建的一种侦查 实验 ” 。。
无论是重建说、 再现说还是模拟说都在一定程度上抓住了犯罪现场重建这一侦查活动的基本特性。 然
而. 这三种学说都仅仅把研究的范围划定在了物证的搜集和物理概念上的现场重构之内。 笔者在此并不想
可识别个性化心理信息。虽然唯物主义认为一切事物都是可知的, 但是并不排除借助现有科学手段我们还
无 法认识 的一些 事物 。 在犯罪侦查 的前 期,想要发现犯罪人一切心理痕迹 是不现 实的 。 尽管竭尽所 能。我
们仍然 无法 认识 犯罪 行为人的全部心理过程 , 但是我们可 以通过发现狭义 的心理痕迹来 促进 或者最终达到 侦破 案件 的 目的 。实 际上 ,通 过科学的分析狭义意义上的心理痕迹 ,侦 查人员还是能够达 到 “ 窥一斑 而见 全豹”的 目的 从一般 犯罪心理学的研究角度看 ,广义的犯 罪心理痕 迹当然是研究 的对象 。然 而,从侦 查破案和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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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 并 由此 对 案件 发 生 当时 现 场 情 况 进 行 推 演 的过 程l 】 ] 。这种 推 演要 求 所 依赖 的每一 个 环 节都 尽 可能 地 客观 ,能 够反 映 出事物 的真 实特 征 ,由此 及 彼 的 过 程应尽 可 能是 唯一 的 ,即必 须建 立在 一种 内在 的
全 过 程 ,涵盖 其全 部 的犯罪 特征 ,使 侦查 人 员在 主 观上 对犯罪 现 场形 成 的认识 更加 符合 犯 罪 的实际 , 从 而 接 近 真 实 的 模 仿 、再 现 ,获 取 和挖 掘 犯 罪 信
息 。犯罪现场是存储犯罪信息的载体 ,从犯罪现场 上得到的犯罪信息越多 ,侦查人员认识犯罪行为的 条件就越充分 ,证实犯 罪的证据就越全面 ,因此犯罪
犯 罪 现场 重建 过 程需 要 侦查人 员 运用 科学 的逻
辑 推理 的方法 ,针 对犯 罪现 场 中 的可疑 痕迹 、可 疑
犯 罪 物 品 、现 场 的整体 和局 部状 态 以及 被害人 、证 人 的陈述 等信 息进 行缜 密 的判 断和推 理 。只有 运 用 科 学 的手段 进行 研 究 ,犯罪 现场 重建 的结 果 才能 成 为破案 的依 据 ,成 为法庭 采 信 的证据 。
相互 的物质 交换 将 会 发生 l 3 ] 。通 过认 识 、记 录和 检 查 这种 证据 交换 的性 质和 范 围 ,就 可 以把犯罪 行 为
人 与特 定 的地点 、各 种证据 以及 被 害人联 系起 来 。 如果交换 的物 质被发 现 ,就 可以解 释为两种特定 的物 体之 间发生 了接触 ,根据实 际发生 的物质交换 的性质 和范 围 ,不仅 可以把犯罪行 为人 与特定 的现场部位 、 一 证据种类联系起来 ,还可以与特定 的行为联 系起来 。 i r d ( 三 )系统 论 和科 学的 逻辑推 理 是犯 罪现 场 重
( 二 )犯 罪现 场重 建研 究 必须应 用 科 学的 方 法
和 手段
任何事物、思维 、 现象都是一个系统 ,犯罪现
场也 是一 个特 殊 的系统 ,它 有 着与其 他 系统质 的差 异 ,其特 质在 于犯 罪现 场形 成之 前就 是一个 系 统 , 而犯 罪现 场 系统是 由犯 罪行 为人将 原 有 的系统破 坏 改 变 之 后 再 次 形 成 的一 个 系 统 ,这 个 系 统 既 有 两 个 系统 的重叠 性 ,也有 不 同性 。应 用 系统理 论 的方
现场重建也是—个反 复挖掘和证实犯罪信 息的过程 。
( 一 )犯 罪现 场 重建是 一 种侦 查行 为 ,必须 由 侦 查人 员进 行
物质 交换 原理 是最 重要 的证 据学 原 理 ,它包 含
着一 系列 合乎 自然 与人类 行 为规律 的证 据学 思想 , 即 当任 何 人与某 个 物 品或 其他 人发 生接 触时 ,一 种
二 、犯 罪现 场 重建理 论 的探讨
法 ,构建 了逆 向思 维 的方法 论 ,而逻辑 推理 的运 用
又正 是实 现逆 向思 维与 现场 重建 的思 维工具 。 三 、犯罪现 场 重建 的方 法和步 骤 的研 究 运 用 假设 和科 学 的逻 辑推 理是 实现 犯罪 现场 重 建 的逆 向思维 的方 法 。假 设 和推理 是逆 向思 维 常见 的手段 ,由于犯 罪 现场重 建 的特殊 性 ,其逻 辑思 维
建的理 论途 径
犯罪 现 场重 建 和现场 勘 查一 样 ,必 须依 照刑 事 诉讼 法 的规定 ,虽 然 必要 时需 聘请 或指 派具 有专 门 知识 的人 来进 行 ,但 它必 须在 侦查 人员 的主持下 进 行 。犯罪 现场 重建 活 动是一 种 侦查行 为 ,实 施 的主 体必 须是 侦查 人员 。
在 以往 的现场 勘查 实践 中 ,犯 罪 现场 分析 就 已 经 有意 识或 无 意识地 运用 了犯罪 现场 重建 的思 维 和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手 段 ,在 侦查实 践 中也 积累 了丰 富 的经验 。但 是作
为 一种 专 门 的研 究手 段 自觉地 、系统 地运 用到 现场
勘查 中还不 够 ,理性 的研 究 还不 到位 ,现 场重 建 的 指 导性 的理 论成 果 也 还很 少 【 2 。总 体 来讲 , 目前 的 侦 查 人 员 在 对 犯 罪 现场 的认 识 上 还 更 多 地 停 留在 “ 就现场 论 现场 ” 的层 次上 ,在现 场 可能 只是 收集
逻辑 基础 上 。
就需要 有更 深层 次 的现场 重建 理论 和理 念作 为指 导
和依据 。
( 一 )同一认 定理论是犯罪现 场重建的基础理论
同一认 定是 在犯 罪侦 查 的过 程 中 ,具 有 专门知 识 的人 或 了解客体 特 征 的人 ,通 过 比较前 后 出现 的
犯 罪 现场 的重建 不是 一种 简 单 的复 制和模 拟 ,
各 种 痕 迹 物 证 ,对 犯 罪 行 为 的 过 程 和 产 生 考 虑 不
也不 同一 般 ,其 特殊 性就 在 于它是 在逆 向思 维 中使
用假设 和 逻辑推 理 。常见 的方 法有 :
( 一 )假 设 法 :假设 的方法 通 常表 现为 侦查 人
员根据 现 场勘验 或 现场调 中时所发 现 和寻找 到 的起
亦 不 是再 次 实现犯 罪行 为 ,而 是从研 究 犯罪 行为 的
客体的特征而对这些客体是否同一问题所作 出的判
断 。 同一 认定 是现 场勘 查 的基础 理论 ,因而也 是现 场重建 的基础理论 ,它贯穿于现场重建 的始终 ,不仅 是现场重建 的出发点 ,同时也是现场重建 的归宿。
( 二 )犯 罪现 场重 建理 论导 源 于物质 交换理 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