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犯罪现场分析
《刑事科学技术》教学大纲

《刑事科学技术》教学大纲课程编号:0914课程名称:《刑事科学技术》英文名称:Criminal Technology课程类型:专业课总学时: 54 讲课学时:48 实验学时:12学分:3适用对象:法医专业本科生选修课程:刑事科学技术五年制本科教学大纲基本要求《刑事科学技术》是刑事侦查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就学科本身而言,其范畴非常广泛。
根据当前刑事技术的发展及我院五年制法医专业本科教学的实际情况,《刑事科学技术》总学时为54学时,因此我们只能选择若干重要章节作为教学内容,它们包括犯罪现场的概念及构成、犯罪现场勘查的基本知识、现场访问、现场勘验的实施、可疑犯罪痕迹的发现提取、犯罪现场勘验记录、各类刑事案件现场勘验重点、犯罪现场评析、侦查实验、勘查后现场的处理等。
其中安排48学时的理论讲授和12学时综合实习。
学生应当通过听理论课和自学,全面掌握犯罪现场和现场勘查的基本理论知识,明确现场勘查在刑事侦查中的地位和作用,初步形成现场访问和实地勘验的基本操作技能,掌握现场分析的方法;具备制作现场勘查笔录和现场绘图的能力。
培养实践操作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本大纲根据公安机关内部发行1999年第一版《犯罪现场勘查》(警官教育出版社)教材编写,本着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对部分章节中的某些叙述作了必要的修改,以便于同学学习。
由于当代科技的突飞猛进,知识更新不断加快,教师可在完成大纲基本要求的前提下,结合本专业的发展适当介绍相关研究领域的某些新理论、新进展,供同学参考。
第一章犯罪现场的概念及构成目的要求:1、掌握犯罪现场的概念及特点。
2、熟悉犯罪现场的构成要素。
3、了解犯罪现场的分类。
学时安排:理论课:2学时教学内容:一、基本概念:犯罪现场二、主要教学内容:1、犯罪现场的特点2、犯罪现场的类别3、犯罪现场的构成要素第二章犯罪现场勘查的基本知识目的要求:1、掌握犯罪现场勘查的概念。
2、掌握现场指挥人员职责。
3、掌握痕迹勘验检查人员职责。
(刑事科学技术课件)现场勘察

第一章 犯罪现场
第一节 犯罪现场的概念和构成
1、犯罪现场的概念: 犯罪现场是犯罪人为了实现其犯 罪意图,在一定的时间.空间侵犯一定的对象(人或物),从 而引起特定物质.环境发生一系列变化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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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构成犯罪现场的要素
(1)时间、空间要素: 是构成犯罪现场的基本要素.
第一节 现场勘查的意义 一、现场勘查的概念 二、现场勘查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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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现场勘察的任务
一、现场勘察的任务 (1)查明事件的性质 (2)查明与犯罪有关的情况 (3)搜集犯罪证据 (4)固定、记录现场及勘察情况 (5)分析研究犯罪现场活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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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现场勘察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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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犯罪现场的分类:
1、根据犯罪现场的价值划分
可堪现场、不可堪现场
2、根据损失及危害的程度划分
特大案件现场、重大案件现场、一般案件现场
3、根据实施犯罪行为的先后顺序划分
第一、二、。。。
4、根据现场所处的空间位置划分
露天现场、室内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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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根据犯罪现场在犯罪活动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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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现场访问
一、现场访问的对象和内容 1、现场访问的对象 2、现场访问内容 二、现场访问的准则 三、现场访问的方法和策略 四、研究证人陈述的心理及真实可靠性 五、制作现场访问笔录和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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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实 地 勘 验
第一节 现场勘查的概念、特点、作用 第二节、现场勘查的对象 1、犯罪场所;2、犯罪痕迹、3、犯罪物品; 4、尸体、5、人身。 第三节、勘验检查的步骤 一、巡视犯罪现场,划定勘验范围 二、根据现场环境,确定勘验顺序 三、初步勘验,固定现场原状 四、细致勘验,寻找、发现和提取痕迹物证
犯罪现场分析报告

犯罪现场分析报告1. 简介该报告旨在对一起犯罪现场进行分析,并提供关于犯罪发生的背景信息、证据收集、犯罪现场分析和结论等相关信息。
2. 背景信息该案件发生在XX市的一座公寓楼内,是一起命案。
报警时间为XX年XX月XX日晚上9点,报警人称他听到了枪声,并发现一名男子躺在一间公寓的起居室内。
警方及刑事侦查人员随即赶到现场展开调查。
3. 证据收集在现场勘查过程中,调查人员收集到了以下证据:•案发现场平面图:绘制了公寓的布局,标注了案发地点、尸体位置、门窗等关键信息。
•尸体检验:由法医进行尸体检验,确定死亡时间和死因。
初步检查发现,死者颈部有一处明显的刀伤。
•指纹:技术人员在现场提取了多处可能的指纹,并进行了比对。
•物证:收集到了案发室内的一把刀具,并进行了指纹比对和DNA检验。
•目击证人陈述:调查人员询问了周围邻居的目击情况,得知有人在案发时间听到了争吵声。
•监控摄像头录像:通过公寓楼内的摄像头录像,调查人员获取到了案发时间段内的录像素材。
4. 犯罪现场分析基于收集到的证据,我们对犯罪现场做出以下分析:•死者身份:经过指纹比对,确认死者身份为XX(男,XX岁)。
他是XX公司的高级经理,生活在此公寓楼内。
•凶器:案发现场发现一把刀具,经DNA检验,刀上的血迹和死者的DNA相匹配。
•案发时间:根据目击证人和录像素材,案发时间可以推测为XX年XX月XX日晚上8点30分左右。
•案发过程:从死者的尸体检验结果来看,死者颈部的刀伤是致命的。
初步分析表明,死者可能是被人从背后袭击,并使用了案发地点找到的刀具。
•证人证言:目击证人的证言表明,在案发时听到了争吵声,有可能是死者与凶手之间的冲突。
5. 结论基于以上分析,我们得出了以下结论:•死者的身份已经确认,他是XX公司的高级经理,生活在该公寓楼内。
•凶器已被找到,并进行了DNA检验,血迹和死者的DNA相匹配。
•案发时间推测为XX年XX月XX日晚上8点30分左右。
•初步分析认为,死者是被人从背后袭击,并使用了案发地点找到的刀具。
犯罪现场分类综述

犯罪现场分类综述【关键词】犯罪现场;综述犯罪现场,是指犯罪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地点和其他遗留有与犯罪有关的痕迹、物品的一切场所。
①因此,犯罪现场的外延就包括犯罪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地点和遗留有与犯罪有关的痕迹、物品的场所这两个方面,其中,犯罪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包括从犯罪预备到犯罪实施再到最后犯罪实施完毕后这一个完整的时间段,而不能简单地认为只有在犯罪行为的实施阶段,这样较广的时间上的跨度对于我们的勘查实践是由绝对正确的指导意义的。
在勘查犯罪现场时,只有将犯罪行为实施前的预备阶段和实施后的逃匿、处理阶段都完整地纳入我们的勘查任务之中,才能更加真实、快速地还原犯罪现场,为我们的侦查工作带来现场勘查的最大效益。
对于犯罪现场这个概念的理解,我们还应该注意以下四点:一、犯罪现场并不只是单纯的地域概念,“犯罪现场”中的“现”就很明确地提醒我们这是一个由地域和时间共同实现的时空概念;二、犯罪现场的本质属性是犯罪行为的发生,因此对于那些有着犯罪现场“表象”却没有犯罪现场“本质内容”的现场并不是我们通常意义上的犯罪现场,比如一些自杀现场、伪装犯罪而并没有发生过犯罪行为的现场等等,都不是犯罪现场;三、对于犯罪现场的界定并不能以实践中勘查的现场为标准,因为虽然案件都有犯罪现场,但并不是所有的犯罪现场都能勘查,比如一些诈骗案件的现场、扒窃案件的现场一般情况下是没有现场勘查价值的,因此在实际中对于这一类的案件我们是不会进行勘查现场的;四、对于犯罪现场的关注我们既要关注痕迹物证也要关注犯罪现场的状态,不能机械地但从痕迹物证入手,很多时候对于现场一个宏观层面状态的观察能够对痕迹物证的勘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通过对犯罪现场概念的准确界定,我们可以得出犯罪现场的一般特点:一、现场上保留着犯罪证据,总体上表现为现场中物质的增减,具体表现为物质在形态上、空间位置和结构上的变化;二、犯罪现场上储存着与犯罪和犯罪行为人有关的信息,犯罪现场的信息属性决定了勘查犯罪现场的价值及其大小;三、现场的状态由于物质自身、人为、气候、现场所采取的紧急措施等多方面的原因,容易发生变化,甚至是遭到破坏。
犯罪现场分析

犯罪现场分析犯罪现场分析是刑侦工作中非常重要的环节之一,通过对现场相关证据的收集、分析和研判,可以帮助警方了解犯罪动机、作案手段及嫌疑人的特征,从而为案件侦破提供有效线索。
本文将从犯罪现场分析的重要性、分析过程以及常用的分析技术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犯罪现场分析的重要性犯罪现场分析在刑侦工作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性。
首先,犯罪现场是案件的关键环节,直接反映了犯罪的本质和作案者的特征。
通过仔细观察现场,收集相关的物证和痕迹,可以还原犯罪过程,推测作案手段,并初步确定嫌疑人的体貌特征、作案时间和作案动机等重要信息。
其次,犯罪现场分析可以提供侦破案件的有效线索。
通过对现场环境的分析和物证的检验,可以追踪作案者的行踪轨迹,进而缩小破案范围,增加破案成功的概率。
最后,犯罪现场分析有助于警方了解犯罪手法的变化及作案者的心理特征,提高警方对犯罪的预警能力,从而更好地维护社会治安。
二、犯罪现场分析的基本过程犯罪现场分析的过程可以分为现场勘查、证据收集和分析研判三个阶段。
1. 现场勘查现场勘查是犯罪现场分析的起点,主要包括侦查员对现场进行全面细致的勘查,记录现场状况以及搜集现场相关的物证和痕迹等。
在勘查现场时,侦查员需要尽可能还原犯罪过程,观察凶器、血迹、指纹、足迹等物证,并采取适当的技术手段进行保存和提取,确保证据的可靠性和完整性。
2. 证据收集证据收集是犯罪现场分析的核心环节,主要包括对现场物证和痕迹的收集工作。
侦查员需要根据现场勘查的结果,有针对性地搜集与案件相关的物证和痕迹,如血迹、指纹、工具痕迹等。
同时,还要对证据进行适当的标记、包装,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3. 分析研判分析研判是犯罪现场分析的关键环节,侦查员需要对收集到的证据进行分析和研判,以获得更多的关键信息。
侦查员可以通过现场物证的分析,还原犯罪过程,推测作案手段,并初步判断嫌疑人的特征;通过对现场痕迹的分析,推测作案动机和逃跑方向等。
同时,还可以运用一些专门的分析技术,如DNA分析、图像识别等,进一步加深对案情的理解,为案件侦破提供更有力的证据支持。
罪案现场人犯罪中的心理痕迹分析

罪案现场人犯罪中的心理痕迹分析罪案现场:人犯罪中的心理痕迹分析罪案现场,往往是揭示犯罪真相的重要线索之一。
在犯罪过程中,犯罪者往往会留下一些心理痕迹。
通过对这些痕迹的分析,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犯罪者的心理状态和行为动机。
本文将以心理学的角度,探讨罪案现场中的心理痕迹分析。
一、审视凶案现场首先,我们需要审视凶案现场,观察各种痕迹。
在犯罪现场,我们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的分析,来推断犯罪者的心理状态。
1. 环境布局:人们在不同的心理状态下,对环境的认知和布局往往是不同的。
犯罪现场中的物品摆放、墙壁上的涂鸦等,都可以反映出犯罪者的心理状态,比如焦虑、愤怒或者冷静。
2. 暴力痕迹:在一些凶杀案中,我们可以观察到凶手残忍、暴力的行为痕迹。
凶案现场中的暴力痕迹往往可以反映出犯罪者的冷酷无情、控制欲望等心理特征。
3. 遗留物品:犯罪现场遗留的物品,比如武器、衣物等,也会提供一定的线索。
通过分析这些物品,我们可以推断出犯罪者的侵略性、审美观等心理要素。
通过审视凶案现场,我们可以初步了解犯罪者的心理状态和行为特点,为后续的心理痕迹分析提供基础。
二、行为动机探究犯罪者的行为动机是心理痕迹分析的关键。
通过分析其行为动机,我们可以更深入地了解其内心世界。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行为动机及其心理痕迹分析。
1. 报复心理:许多犯罪行为都与报复心理有关。
凶案现场中的暴力痕迹、目标选择等,可以帮助我们分析犯罪者的仇恨情绪和报复心态。
2. 收集欲望:有些犯罪者犯罪的动机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收集欲望,比如收集战利品或者遗体部分。
罪案现场中的特殊遗留物品、收藏品等,都可以反映出这种心理痕迹。
3. 快感追求:一些犯罪者的动机纯粹是为了追求快感和刺激。
行为动机反映出这种心理痕迹后,我们可以进一步分析犯罪者的冲动性、寻求刺激的心理特点。
通过对行为动机的探究,我们可以更加透彻地理解犯罪者的心理动力,进一步为心理痕迹分析提供支持。
三、心理特征剖析除了行为动机外,犯罪者的心理特征也是心理痕迹分析的重要组成部分。
狱内犯罪现场分析
任何犯罪案件都必须包括人、物、时、空、事五项要素。
按照犯罪案件的这些要素,可以把犯罪案件现场的分析内容分为以下几方面:案件性质、时间,作案地点、人数,作案工具、手段,作案动机、目的,案犯在现场上活动情况,以及案犯的个人特点,以及确定侦查范围等。
在分析时,既要对每一个问题独立、深入进行研究,又要把这些问题联系起来综合分析。
一、分析案件性质分析案件性质,就是对某一具体案件按刑法规定的罪名或按犯罪人特征及其实施犯罪的地点、方法、动机、目的等进行定性和分类。
如根据犯罪行为所触犯的罪名,可将案件性质分为杀人案件、盗窃案件、抢劫案件强奸案件、纵火案件、爆炸案件等。
根据犯罪人的特征、实施犯罪的方法、动机、目的等可分为惯盗案件、流窜作案案件、团伙作案案件、入室抢劫案件、拦路强奸案件等等。
分析确定刑事犯罪案件性质,是刑事案件立案的前提,是确定侦查方向划定侦察范围的主要依据。
现场分析首先要解决某一事实是否构成犯罪,如是刑事犯罪现场,那么是何种犯罪现场。
只有通过现场分析确定案件性质,才能确定侦察方向和范围。
分析案件性质有以下几方面内容:1、首先要确定是否构成犯罪案件。
事件发生后,侦查人员当务之急就是耍弄清发生的事件是否已经构成犯罪,以便确定是否需要立案侦察。
在发生的事件中,通常有犯罪案件、自为事故、意外事故三种情况。
分析判断的方法,就是通过对现场勘查、检验、实验和访问等情况的综合研究,从排自为事故、意外事故入手,来证实事件已构成犯罪案件。
如死亡事件的死因有他杀、自杀、事故、暴病猝死四种可能,只有通过对上述四个方面情况的综合研究,排除了后三种可能,属于第一种情况者才可立案侦查。
2、识别是否伪造、伪装犯罪现场。
常见的伪造、伪装犯罪现场有四种类型:①一是无中生有,伪造案件。
原因有:为了立功、受奖等个人目的,伪造犯罪现场,甚至为了证明的真实性,将自己致伤、致残;为陷害别人制造假案。
以因奸或私仇而引起的报复行为,比如,有的女性为了报复他人,诬告有人强奸了她,或制造假现场,或出具被撕破的上衣、内裤,有精斑的裤衩、床单等物证。
犯罪现场分析应注意的四个问题
宿期间的活动情况、三查被叫电话以及反查主叫号码等,发现犯罪分子在入住饭店、联系被害人等环节上使用的是假身份证,以给侦查工作设置层层障碍,分析这是一起精心预谋、策划的流窜案件,犯罪分子具有较强的反侦查意识。
侦查人员冷静地将犯罪分子住宿、出行、电话联系三个条件进行综合分析,由住宿、电话来确定时间条件,认定犯罪分子来南京进行预谋作案的时间段,由时间来推断案犯进出南京使用的交通工具,最终确定犯罪分子进出南京应是乘坐飞机往来。
犯罪分子应该是排查出的5个时间段里坐飞机来南京的乘客当中重复出现的人员,而且犯罪嫌疑人乘飞机应该使用真实的身份证。
因此,指挥部通过民航总局协助,调阅了作案人几次来宁时间段内进出南京的所有航班的乘客,将其输入计算机进行碰撞比对,最后查出只有两名重复出现的人员,又将这两人重新比照,结果只有一人符合条件。
经技术鉴定,此人正是犯罪嫌疑人,进而破获了一批有影响的特大盗窃案件。
在侦查实践中,往往有这样的情况,一条不经意的现场信息经过深入的研究和琢磨可以带来侦查工作的重大转机。
在有的案侦工作中,尽管有的现场物证不是特定和唯一的,具有一定的或然性,但是只要深入分析和工作,还是可以给侦查工作带来很大的帮助,甚至可能洞开案侦工作的新天地。
1993年12月7日至1994年5月10日,泰州、南通发生持枪抢劫、强奸杀人系列案。
现场提取“六四”式手枪备用弹匣1个,上有“7183”字样。
从现场遗留弹匣的外观分析,案犯使用的手枪应是1支新枪。
鉴于弹匣的号码与论文号码尾数一般一致,且l万支以上才能出现弹匣号码重复的同类枪支这一情况,侦查工作围绕查尾数是“7183”的“六四”式手枪全面展开,从而及时串并了河南省原林县何顺镇发生的盗窃1支“六四”式手枪(号码:28047183)和20发子弹案件,进一步丰富了侦破条件,为最终突破全案创造了条件。
犯罪现场讲义
犯罪现场讲义王宇军今天能够在这里和大家共同学习、探讨现场勘察的相关话题,首先要感谢领导对我的信任。
其实,和在座的老同志比起来我的经验还是比较欠缺,对相关业务知识的掌握还不够丰富,只是目前我从事的是这方面的工作接触得比较多罢了,但我会尽力把我所了解的信息传递给大家,希望我所讲的对大家今后的工作有所帮助。
由于比较忙我准备得不是很充分,这里我把一些要讲的内容整理了下子,一些不足的地方还请大家见谅。
下面我把有关的安排给大家介绍一下。
因为现场勘察涉及的方面非常多,所以不可能一一详尽。
还有些内容并不是仅用言语能阐述清楚的,大家必须得通过图片来加深理解,所以这两天我也准备了下,用PowerPoint制作了几份幻灯片,条件局限大家等下就将就一下在这个小屏幕上看一看,那么今天我们主要是讨论犯罪现场勘查的一些基本知识,如果有多的时间我们就讲下子现场重建。
我们都知道现场勘察是刑事诉讼法中的要求、是收集证据极为重要的手段,在整个案件的侦破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那我们要对现场进行勘察,首先必须了解什么是犯罪现场?犯罪现场就是作案人进行犯罪活动的地点和留有犯罪痕迹物证的有关场所。
那么我们勘验检查就是围绕上述场所进行的,强调,进行犯罪活动的地点不仅包括实施犯罪地点,同时还应包括了作案人进行预备犯罪和掩盖犯罪的地点,因为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容易在主观上忽略了后面两项。
而有时候一些对案件侦察起关键作用的证据很有可能就存在于作案人进行预备犯罪和掩盖犯罪的地点(比如在杀人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所使用的凶器,血衣等藏匿、销毁的地点)。
另外对有关现场我们也应该把好一个度,既要全面做到不遗漏任何重要线索,也不能把它无限扩大化,比方说把犯罪分子作案前后所有途径及把留有其足迹、烟头、纸片、车辆痕迹的一切都看作是现场的一部分,这样也是没有必要的。
案件发生后的现场处置刑事案件发生后现场上可能出现各种情况,有的是财物被盗,使被害人经济上造成损失,有的是被害人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或者造成生命死亡;有的被害人身心遭受到作案人的催残,还有的居民房屋或公共场所被作案人放火、爆炸而受到严重破坏,被害人和当事人由于没有经验,对所发生的事件不知如何处理。
犯罪现场分析
作案人是否属于人格异化、心理变态以及属于何种异化变 态之人。 对人格正常者,分析其实施具体行为时的心理状态。
犯罪心理痕迹是指犯罪行为作用于犯罪现场空间而引 起的一切能揭示犯罪心理的现象和状态。 基本思路:犯罪心理痕迹——犯罪行为活动——犯罪心理 活动及其状态——作案人的主体状况。
(三)作案时间
广义的作案时间既指犯罪分子在现场上实施犯罪行为所花 的时间,还包括犯罪分子预谋犯罪以及逃离现场后毁证灭 迹所花的时间。 狭义的犯罪时间,是指形成犯罪现场的犯罪活动从起始到 终止的时间,它既指犯罪分子潜入现场至逃离现场的时间 段的长短,也指犯罪活动起始和终止的具体日期和时刻。
分析作案时间通常既要分析犯罪行为实施的时间段的 长短,也要分析犯罪活动起始和终止的具体日期和时刻。 作案时间是认定或否定犯罪嫌疑的重要条件之一。
(七)作案工具
分析作案工具的种类、规格、尺寸及工具上 的个别特征。
现场遗留的工具痕迹分析。 有关损伤情况分析作案的凶器。 现场遗留的工具、凶器的碎片以及包装物、擦试物等甄别 作案工具的种类。 现场犯罪痕迹内外的各种微量物质分析。
(八)作案人在现场的活动过程
确定作案人在现场上的进出口。 现场上遗留的痕迹,分析作案人曾到过哪些部位,有什么 行为动作。 现场微量物质遗留的情况分析作案人作案的先后顺序。 现场上被翻动破坏情况和丢失财物所在部位,分析作案人 作案目标和寻找物品的顺序。 尸体的状况、血迹的形态及其分布状况等,分析杀人过程。 现场外围遗留的痕迹物品和证人证言,分析推断作案人进 入现场之前和逃离现场之后的活动过程。
作案人在现场的活动过程 作案人的个人特征和作案条件 有无伪装或者其他反常现象 作案动机和目的 案件性质 是否系列犯罪 侦查方向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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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犯罪现场分析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学习,了解现场分析的意义,理解现场分析的任务,掌握现场分析的概念、步骤以及现场分析的基本内容。
●本章重点:现场分析的程序,现场分析中的要素分析和综合分析。
●本章参考书目:●《犯罪现场分析》,钟书栋著,辽宁人民出版社出版第一节现场分析的意义、任务●现场分析,又称临场讨论,是指侦查人员在对各种现场材料进行汇集基础上,通过分析研究,对相关的问题作出推断,为深入开展侦查奠定基础的一项活动。
●一、现场分析的意义●(一)临场讨论是对现场勘查的总结和检查,有助于发现现场勘查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现场勘查的水平。
●(二)临场讨论是制定侦查计划、全面展开侦查工作的前提,其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案件侦查的进程。
●(三)临场讨论是对犯罪现场的分析与研究,它有利于充分发扬民主,形成共识,提高集体的战斗力。
二、现场分析的任务●请看景德镇系列杀人焚尸案,重点注意现场分析部分,通过此案讨论现场分析的任务是什么?●景德镇系列杀人焚尸案●1、分析判断事件性质和案件的有关情况。
●2、确定侦查方向和范围,选择侦查途径。
●3、检查现场访问和现场勘验的情况。
●4、决定现场勘验后对现场的处理方案第二节现场分析的程序●一、陈报材料。
(侦查人员、技术人员)●二、鉴别材料。
(鉴别真伪)●三、展开讨论。
(分析判断案情)●四、作出决议。
(确定侦查方向和范围)临场讨论的要求●要有全面扎实的现场材料●一切从客观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要树立技术意识,利用刑事技术思维认识和利用现场信息●发扬民主,集思广义●2003年2月24日,某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报案:某乡正午村的一座小桥下的河中发现一具男尸。
接报后,侦技人员立即对现场进行了勘查。
●尸体俯卧于桥下河岸边,头朝下游,上衣翻至颈处,衬衣的第一粒纽扣脱落;在桥的栏下的石板边上有一片擦试状血迹,在该血迹60cm处有一粒衬衣纽扣、一个小灯炮和若干玻璃碎片。
河水深2米,在河中未找到凶器。
●经尸体检验判明:死者系生前入水死亡,死者胸部有23处锐器伤,伤痕集中,排列整齐,方向一致,只有6处深入胸腔,但没有伤及肋骨。
综合尸体检验情况,法医初步认为是自杀,并建议市公安局法医进行详细检验。
●后经市公安局法医检验,肯定了县局法医的结论。
●临场讨论会上,现场指挥员主要依据法医的尸检情况,认为死者为自杀。
请问:●根据以上情况可否判断为自杀?●请谈理由。
●后经抓获的犯罪嫌疑人交待:在2月23日晚10时,三名犯罪嫌疑人以租车为名骗得死者信任,途中由坐在后座的两人抓住死者的两手,坐在副驾驶的犯罪嫌疑人持小刀朝被害人胸部连刺23刀,然后将尚未死亡的被害人抛于桥下。
由于慌张,车撞在桥栏上,车灯脱落。
第三节现场分析的相关理论●一、刑事案件构成理论●对刑事案件的认识和剖析,应从两个角度进行:●一是纵向的动态结构,即研究犯罪行为的预谋、发生、发展演变的全过程;●二是横向的静态结构,即以犯罪行为实施阶段为研究对象,剖析犯罪实施过程中的基本构成要素。
犯罪行为纵向的动态结构犯罪行为横向的静态结构在现场分析过程中,也可以以此为基点进行。
一是分析犯罪案件的各个构成要素。
二是对各个犯罪案件的构成要素进行综合分析。
●二、犯罪现场重建理论●犯罪现场重建理论最早产生于美国,在20世纪90年代初,由传统的现场分析理论发展而来。
●1991年,由俄克拉荷马州和德克萨斯州的一些刑事专家发起成立了美国犯罪现场重建协会。
●该协会的宗旨是对犯罪现场重建理论进行系统的研究,指导侦查人员更加合理地认识犯罪现场各要素及相互之间的内容在联系,从而更好地保护和收集证据。
●该会目前有会员350余人,主要来自于美国各州执法机构和法庭科学实验室。
●犯罪重建理论发生后,即在美国刑事司法领域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不仅刑事侦查部门把它作为一种分析案情、确定侦查方向的基本手段,控诉方、被告方和法官也将其视为法庭上认定案件事实的基本方法,将重建结论作为提出控诉或辩护的重要事实依据。
现场重建理论在我国的实践价值●帮助侦技人员更加准确深入地认识现场●帮助侦技人员在现场发现更多的痕迹物证●帮助侦技人员更准确地刻画犯罪嫌疑人●帮助侦技人员通过重建完善证据链条(一)犯罪现场重建的定义●犯罪现场重建(Crime Scene Reconstruction)又称犯罪重建或现场重建。
美国犯罪现场重建协会的定义是:犯罪现场重建是运用科学方法、物证、合理的逻辑推论,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来获得对一系列犯罪情节的明确认识。
●犯罪重建专家W.J.威特认为:犯罪重建实质上就是对犯罪过程的描绘、刻画和思维再现。
而在再现过程的前提下才能对犯罪分子的个人特征尤其是犯罪动机进行准确的推断。
●国内学者的定义:●犯罪现场重建是指基于犯罪现场的痕迹、物证的位置和状态及其相互关系的考察分析,以及对物的实验室检验结论的利用,结合所获取的相关客观事实,合乎逻辑地以抽象、形象或实物模拟的方式,重新构筑犯罪现场所发生的犯罪内容和犯罪过程,并探明与之相关的犯罪行为人的个人特点和犯罪条件的侦查活动。
●(引自《论犯罪现场重建》郝宏奎发表于《犯罪研究》2003第4期●犯罪现场重建是指侦查人员在勘查犯罪现场后,根据在现场上获得的物证和其他形式的证据,推断犯罪行为的活动。
●(引自《犯罪现场重建之我见》尹军发表于《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凯伦被害案(美国)●请同学们以此案为例对犯罪现场重建的定义进行思考,并谈谈你对犯罪现场重建定义的理解。
●请回答下列问题:●你认为犯罪现场重建的定义应是什么?●此案中涉及到了哪些类型的重建?●此案中基本的重建步骤有哪些?(二)犯罪现场重建的理论依据●犯罪现场重建理论导源于洛卡德的物质交换原理。
●洛卡德认为:“当任何人与某个物品或其他人发生接触时,一种相互的物质交换将会发生。
通过认识、记录和检查这种证据交换的性质和范围,可以把罪犯与特定的地点、各种证据以及被害人联系起来。
”(三)犯罪现场重建的信息来源●物证●知情人陈述●侦查分析报告(四)犯罪现场重建的层次●美国犯罪重建专家W.克莱蒙认为:●特定物证的重建。
(与犯罪有关的枪支、血迹、玻璃、土壤等)●特定情节的重建。
(行为顺序、犯罪目的与动机、犯罪环境、犯罪人与被害人的关系等)●特定事件的重建(交通事故、凶杀、爆炸等)(五)犯罪现场重建的主要分类●依据犯罪性质不同:爆炸案件现场重建;杀人案件现场重建;纵火案件现场重建;强奸案件现场重建;交通肇事案件现场重建;其他类型的犯罪现场重建。
●依据重建程度的不同:犯罪瞬间状态重建;犯罪情节片段重建;犯罪情节整体重建;犯罪行为全程重建。
(六)犯罪现场重建的步骤●美国重建协会观点:●证据识别●证据记录●证据收集●证据的分析与评价(真实性和关联性审查)●犯罪过程假设●侦查实验(通过实验中产生的现象与犯罪现场证据事实的比较来验证假设的真实性)●犯罪重建的逻辑过程是:●首先是证据的个别重建;在此基础上运用适当的证据重建犯罪事件的每一个局部;然后把它们按特定的时空顺序联结为一个整体,展现犯罪发生的过程。
7•04金乞意意外死亡案●此案是现场重建的一个典型例子!●通过现场重建使侦查人员对现场中发生的事件有了清晰的认识,准确进行了定性。
●李昌钰博士的观点:●现场重建工作的组成●三、犯罪画像技术的理论●犯罪画像(Criminal Profiling)技术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末。
当时的画像技术属于归纳式画像(Inductive Criminal Profiling)●20世纪90年代以来,经与法庭科学原理运用的密切配合,在犯罪重建理论的基础上最终形成了演绎式犯罪画像(Deductive Criminal Profiling)。
(一)犯罪画像的理论来源●行为主义(Behaviorism)●法庭科学(Forensic Science)●行为主义心理学理论主要包括条件反射和学习理论,其中对犯罪画像理论的形成起决定作用的是美心理学家Watson的学习理论。
●Watson认为:动物和人的行为都是学习的结果,所有行为都是通过经典的条件反射习得的。
●人的行为从偶然到必然,从随机到有序,逐渐形成一种稳定的的行为反应模式。
●因此,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实际是在其面临刺激时的一种行为模式,这种行为反应具有个性化与稳定性的特征。
●因此,根据犯罪行为的外部反应现象特征,就可能刻画犯罪人的个人条件。
●法庭科学是在20世纪60年代后期出现的把物理学、化学、医学、生物学等自然科学原理和方法运用到刑事司法活动之中的交叉学科。
●法庭科学技术在物证的收集和检验方面,具有常规调查无法取代的地位。
●从理论上讲:只要犯罪人在现场停留、活动、与被害人及现场物品之间发生联系,就必然能够通过技术识别和实验室检验的方式揭示这些现象。
●将行为主义科学与法庭科学结合起来,使二者间形成侦查目的与侦查手段的内在关系:●研究犯罪人的行为及其特征是犯罪分析的核心内容;●揭示犯罪行为特征的基本途径是法庭科学的方法手段。
(二)犯罪画像的起源●犯罪画像(Criminal Profiling)技术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末,当时的画像属于归纳式犯罪画像(Inductive Criminal Profiling)。
●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犯罪重建理论的基础上最终形成了演绎式犯罪画像(Deductive Criminal Profiling)。
(三)归纳式犯罪画像●1、定义:归纳式犯罪画像是根据过去案件中的犯罪人、犯罪现场和被害人所提供的已知行为特征及其他人身方面的特征,来刻画现行犯罪案件中犯罪人的行为、犯罪现场和被害人特征的方法。
●2、思路:根据已有的犯罪统计学数据来推论特定的犯罪人的行为特征和其他人身特征。
●3、理论假设:实施了同种犯罪的犯罪人与正调查的不明身份的犯罪人,共同具有那些相似的个人特征;受相似的生存环境影响,并以同样犯罪动机的驱动,犯罪行为人在文化背景上也极为相似;根据少量样本进行的数据分析,也能对未知犯罪人行为及人身特征进行概括和预测;犯罪行为和动机具有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
●4、归纳式画像的资料来源:●借助各种正式或非正式的访谈,对在押犯罪犯进行人身与犯罪特征的分析;●根据一般人应有,而画像人能体验的实际经验;●各种公开信息来源。
●5、画像的结论的得出:●根据三方面资料的统计与分析,形成特定类型与特定动机的犯罪中犯罪人的一般行为特征与人身特征。
●在此基础上,根据案件中犯罪行为、动机与某一类统计分析犯罪类型的相似性,可推论出案件中犯罪人所具有的类型特点。
●6、画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