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含氰电镀工艺将于2014年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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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带连续氰化物镀铜工艺涉及的环保问题

钢带连续氰化物镀铜工艺涉及的环保问题

钢 带 连 续 氰 化 物 镀 铜 工 艺 涉 及 的环 保 问题 ;
翟 树 民
( 邦迪管路 系统 有限公 司 , 河北 秦 皇岛 060 ) 604
摘要 : 介绍 了实用 的钢 带连 续氰化物镀铜 工艺流程 和几 个重要 的环保 问题 : 污染物 去 除 , 洗后 油 酸 入 氰化物镀槽 前 的 p H调整控 制 , 电镀 过程 中氰化 物 的挥发 控 制 , 氰化 物 的 带 出控 制 , 场跑 、 现 冒、
生产 现场 出现 的 任 何 跑 、 滴 、 , 般 不 能 冒、 漏 一 返 回到 电镀 系统 , 多 的是 被 引 入废 水 处 理 系统 处 更 置, 直接 造 成 生 产 材 料 的 浪 费 和 废 水 处 理 成 本 的
得注 意 的环保 问题及 其解决 方案 。
l 钢 带连 续 氰 化 物镀 铜 工 艺
钢 带连续氰 化物 镀 铜 工艺 流 程 为 : 带 开卷 钢 高压热 水 清洗 一 电 化学 及 化 学 除油 一 热 水 漂 洗 一 水 洗一 酸洗活化一 水 洗 +p H调 整一 刷 洗 一 刷洗 氰 化物预镀 铜一 氰化物 镀 铜 3级 胶 辊挤 压一 l级 漂 洗 回收一 胶辊挤 压一2级 逆流 漂洗 回收一胶 辊 挤 压一 刷洗 一 刷 洗 一 热 水漂 洗 一 热 风 干 燥 一 涂 油 防 护一 镀铜带 卷 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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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a ig a d F n s i g l t n i ih n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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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 漏及 应 急 系统控制 , 含氰废 水的 处理 控制及 实际的解决 方法 。

国家环保政策

国家环保政策

国家、省、市环保政策一、建设项目环评分类管理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令第2号,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该名录确定了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名录的规定,分别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二、建设项目分级审批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环保部令第5号,自2009年3月1日起施行)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分级审批权限,原则上按照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权限及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性质和程度确定。

三、环境保护部负责审批的环评文件(一)核设施、绝密工程等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三)由国务院审批或核准的建设项目,由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审批或核准的建设项目,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备案的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

环境保护部委托审批的环评文件:环境保护部可以将法定由其负责审批的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权限,委托给该项目所在地的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并应当向社会公告。

受委托的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在委托范围内,以环境保护部的名义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受委托的省级环境保护部门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环境保护部应当对省级环境保护部门根据委托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行为负责监督,并对该审批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环境保护部直接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的目录、环境保护部委托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的目录,由环境保护部制定、调整并发布。

四、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负责审批的项目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发布《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的通知》(鲁环发〔2010〕42号)规定了我省各级环保部门的审批权限。

下列类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除依法应当由环境保护部审批的以外,由省环保厅负责审批:(一)环境保护部委托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二)由省有关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或者由省有关部门核报省人民政府审批或者核准,总投资额在五千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三)跨设区的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或者可能产生跨区域环境影响、邻近设区的市环保部门提出异议的建设项目;(四)超过豁免水平的伴有辐射的建设项目;(五)设区的市医疗废物、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建设项目;(六)有色金属冶炼及矿山开发、钢铁加工、电石、铁合金、焦炭、垃圾焚烧及发电、制浆等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七)水泥、煤炭、电力、造纸、烧碱、玻璃等高耗能行业的建设项目;(八)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国家确定由省环保厅负责审批的其他建设项目。

工信部电镀行业规范条件

工信部电镀行业规范条件

电镀行业规范条件根据国家《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中关于提高行业准入门槛,严格限制排放重金属相关项目的要求,为加快电镀行业结构调整,提高产业水平,推动节能减排,控制重金属污染,实现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范条件。

纳入本规范条件管理的包括从事各种材料电镀、电铸、电解加工、刷镀、化学镀、热浸镀(溶剂法)以及金属酸洗、抛光(电解抛光和化学抛光)、氧化、磷化、钝化等企业(车间)及电镀集中区。

一、产业布局(一)根据资源、能源状况和市场需求,科学规划行业发展。

新、改、扩建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应符合产业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功能区划以及其他相关规划要求。

(二)在国务院、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重点保护区域不得新建、扩建相关项目。

已在上述区域内运营的生产企业应根据区域规划和保护生态环境的需要,依法逐步退出。

(三)新(扩)建项目应取得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依法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审批不得开工建设,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经竣工环保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使用。

在已有电镀集中区的地市,新建专业电镀企业原则上应全部进入电镀集中区。

企业各类污染物(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厂界噪声)排放标准与处置措施均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标准的规定。

二、规模、工艺和装备(一)电镀企业规模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电镀生产环节包括清洗槽在内的槽液总量不少于30000升。

2.电镀生产年产值在2000万元以上。

3.单位作业面积产值不低于1.5万元/平方米。

4.作为中间工序的企业自有车间不受规模限制。

(二)企业选用低污染、低排放、低能耗、低水耗、经济高效的清洁生产工艺,推广使用《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的成熟技术。

无《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生产工艺和本规范条件规定的淘汰落后工艺、装备和产品(见附1)。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与2011年本)化工行业调整变化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与2011年本)化工行业调整变化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与2011年本化工行业的调整变化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完善和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并予以公布,公布后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同时废止。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对产业结构调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国家发改委在网上曾公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征求意见稿》,与工信部核实此版本并未正式出台,因此,2011年6月1日之前,我们采用的都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

一、2011本鼓励类项目1、2011本鼓励类有变化的目录表一、鼓励类有变化的目录2、2011本鼓励类新增条目1)中低品位磷矿采选与利用,磷矿伴生资源综合利用2)零极距、氧阴极等离子膜烧碱电解槽节能技术、废盐酸制氯气等综合利用技术、铬盐清洁生产新工艺的开发和应用,气动流化塔生产高锰酸钾,全热能回收热法磷酸生产,大型脱氟磷酸钙生产装置3)缓控释肥的生产,氮肥企业节能减排和原料结构调整,磷石膏综合利用技术开发与应用,10万吨/年及以上湿法磷酸净化生产装置4)甲叉法乙草胺、水相法毒死蜱工艺、草甘膦回收氯甲烷工艺、定向合成法手性和立体结构农药生产、乙基氯化物合成技术等清洁生产工艺的开发和应用,生物农药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与生产5)10万吨/年及以上离子交换法双酚A、15万吨/年及以上直接氧化法环氧丙烷、20万吨/年及以上共氧化法环氧丙烷、5万吨/年及以上丁二烯法己二腈生产装置,万吨级脂肪族异氰酸酯生产技术开发与应用6)新型天然橡胶开发与应用7)四氯化碳、四氯化硅、一甲基氯硅烷、三甲级氯硅烷等副产物综合利用,二氧化碳的捕获与应用8)聚异丁烯(PI)、聚乙烯辛烯(POE)等特种聚烯烃开发与生产3、2011本将2005本鼓励类删除项目1)优质磷复肥生产2)用清洁生产技术建设和改造无机化工生产装置3)20万吨/年及以上氧氯化法制聚氯乙烯4)无机纳米及功能性材料生产5)大型芳烃生产装置建设6)大型乙烯建设(东部及沿海80万吨/年及以上、西部60万吨/年及以上)及现有乙烯改扩建7)大型己内酰胺、丙烯腈的生产技术开发和成套设备制造8)高等级道路沥青、聚合物改性沥青和特种沥青生产9)合成树脂加工用新型助剂、新型吸附剂、高性能添加剂和复配技术开发10)新型环保型油剂、助剂等纺织专用化学品生产11)醇醚燃料生产二、限制类项目表二、限制类有变化的项目2、限制类新增条目1)天然气制甲醇2)新建纯碱3)100万吨/年以下煤制甲醇生产装置(综合利用除外),丙酮氰醇法丙烯酸、粮食法丙酮/丁醇、氯醇法环氧丙烷和皂化法环氧氯丙烷生产装置4)新建三聚磷酸钠、六偏磷酸钠、三氯化磷、五硫化二磷、饲料磷酸氢钙、氯酸钠、少钙焙烧工艺重铬酸钠、普通级碳酸钙、无水硫酸钠(盐业联产及副产除外)、碳酸钡、硫酸钡、氢氧化钡、氯化钡、硝酸钡、碳酸锶、白炭黑(气相法除外)、氯化胆碱、平炉法高锰酸钾、大锅蒸发法硫化钠生产装置5)新建黄磷,起始规模小于3万吨/年、单线产能小于1万吨/年氰化钠(折100%),单线产能5千吨/年以下碳酸锂、氢氧化锂,单线产能2万吨/年以下无水氟化铝或中低分子比冰晶石生产装置6)新建以天然气为原料的氮肥,采用固定层间歇气化技术合成氨,磷铵装置,铜洗法氨合成原料气净化工艺7)新建草甘膦、毒死蜱(水相法工艺除外)、三唑磷、百草枯、百菌清、阿维菌素、吡虫啉、乙草胺(甲叉法工艺除外)生产装置8)新建溶剂型涂料(不包括鼓励类品种和生产工艺)、含异氰脲酸三缩水甘油酯(TGIC)的粉末涂料生产装置9)新建染料、染料中间体、有机颜料、印染助剂生产装置(不包括鼓励类的染料产品和生产工艺)10)新建初始规模小于20万吨/年、单套规模小于10万吨/年的甲基氯硅烷单体生产装置,新建、改扩建含氢氯氟烃(HCFCs)(作为原料用的除外)、全氟辛基磺酰化合物(PFOS)和全氟辛酸(PFOA),六氟化硫(SF6)(高纯级除外)生产装置11)新建锦纶帘线、3万吨/年以下钢丝帘线、常规法再生胶(动态连续脱硫工艺除外)、橡胶塑解剂五氯硫酚、橡胶促进剂二硫化四甲基秋兰姆(TMTD)生产装置12)3万吨/年以下普通合成胶乳—羧基丁苯胶(含丁苯胶乳)生产装置,新建、改扩建溶剂型氯丁橡胶类、丁苯热塑性橡胶类、聚氨酯类和聚丙烯酸酯类等通用型胶粘剂生产装置三、淘汰类表三:淘汰类有变化的项目(一)淘汰类新增项目1、落后生产工艺装备1)200万吨/年及以下常减压装置(2013年,青海格尔木、新疆泽普装置除外),焦油间歇法生产沥青2)平炉氧化法高锰酸钾,平炉法和大锅蒸发法硫化碱生产工艺,芒硝法硅酸钠(泡花碱)生产工艺3)单线产能3000吨/年以下普通级硫酸钡、氢氧化钡、氯化钡、硝酸钡生产装置,产能1万吨/年以下氯酸钠生产装置,高汞催化剂(氯化汞含量6.5%以上)和使用高汞催化剂的乙炔法聚氯乙烯生产装置4)单线产能1万吨/年以下三聚磷酸钠、0.5万吨/年以下六偏磷酸钠、0.5万吨/年以下三氯化磷、3万吨/年以下饲料磷酸氢钙、5000吨/年以下工艺技术落后和污染严重的氢氟酸、5000吨/年以下湿法氟化铝及敞开式结晶氟盐生产装置5)单线产能0.3万吨/年以下氰化钠(100%氰化钠)、1万吨/年以下氢氧化钾、1.5万吨/年以下普通级白炭黑、2万吨/年以下普通级碳酸钙、10万吨/年以下普通级无水硫酸钠(盐业联产及副产除外)、0.3万吨/年以下碳酸锂和氢氧化锂、2万吨/年以下普通级碳酸钡、1.5万吨/年以下普通级碳酸锶生产装置6)半水煤气氨水液相脱硫、天然气常压间歇转化工艺制合成氨、一氧化碳常压变换及全中温变换(高温变换)工艺、没有配套硫黄回收装置的湿法脱硫工艺,没有配套建设吹风气余热回收、造气炉渣综合利用装置的固定层间歇式煤气化装置7)敌百虫碱法敌敌畏生产工艺,雷蒙机法生产农药粉剂,以六氯苯为原料生产五氯酚(钠)装置8)3亿只/年以下的天然胶乳安全套,橡胶硫化促进剂N-氧联二(1,2-亚乙基)-2-苯并噻唑次磺酰胺(NOBS)和橡胶防老剂D生产装置2、落后产品1)在还原条件下会裂解产生24种有害芳香胺的偶氮染料(非纺织品用的领域暂缓)、9种致癌性染料(用于与人体不直接接触的领域暂缓)2)含苯类、苯酚、苯甲醛和二(三)氯甲烷的脱漆剂,立德粉,107胶,瘦肉精3)高毒农药产品:六六六、二溴乙烷、丁酰肼、敌枯双、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硫环磷(乙基硫环磷)、福美胂、福美甲胂及所有砷制剂、汞制剂、铅制剂、10%草甘膦水剂,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锌、苯线磷、地虫硫磷、磷化镁、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2011年)4)根据国家履行国际公约总体计划要求进行淘汰农药产品:溴甲烷、林丹、毒杀芬、艾氏剂、狄氏剂、异狄氏剂5)以棉帘线为骨架材料的普通输送带和以尼龙帘线为骨架材料的普通V带,轮胎、自行车胎、摩托车胎手工刻花硫化模具。

江苏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含氰电镀工艺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含氰电镀工艺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含氰电镀工艺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06.01.25•【字号】苏经贸行业[2006]34号•【施行日期】2006.0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江苏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含氰电镀工艺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经贸行业〔2006〕34号)各市经贸委(经委)、环保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颁布实施以来,我省行业主管部门和环保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在工业项目环评预审中认真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严格控制使用落后生产工艺,不断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取得了良好成效。

鉴于近年来我省电镀行业发展较快,危险化学品用量较多,排放的重金属废水、含氰废水、电镀废渣和电镀酸雾对环境的污染较为严重,为进一步加强含氰电镀工艺的使用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淘汰含氰电镀工艺是我国电镀行业实施清洁生产和安全生产的必要措施和发展方向。

各地要从保护环境和保障安全的大局出发,认真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发[2005]40号)和《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我省电镀行业产业升级的意见>的通知》(苏经贸行业[2004]802号)的有关规定,继续加大含氰电镀工艺的淘汰力度,积极推行无氰电镀工艺,组织相关企业抓紧研究开发含氰电镀的替代工艺。

二、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电镀行业环保治理,排除安全隐患和减少环境污染,结合我省实际,新改扩建工业项目必须控制使用含氰电镀工艺,暂缓淘汰的含氰电镀工艺范围为低氰镀金和镀银,已有无氰替代工艺的其它镀种原则上不得使用含氰电镀工艺。

凡过渡性使用低氰镀金、镀银工艺的项目,须按国家《环评法》要求,并按《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明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审批权限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5]93号)精神,在报相关环保部门审批前,应先经同级行业主管部门组织预审。

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

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

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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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限制类:允许在现有生产能力范围内进行技术改造升级或实施产业转移,促进节能降耗、提质增效。

限制类石化化工产品,若为国家鼓励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国家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或配套本地或本省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新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所需,或园区或企业自身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副产,可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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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淘汰类:淘汰类产品和项目禁止投资;各企业应立即停产、关闭(标注期限的,在规定期限内淘汰);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不得转移使用和生产。

3﹒禁止类:禁止类项目禁止投资新建;禁止类项目现有生产能力,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改造升级,但原则上禁止扩大生产能力。

禁止类石化化工产品,若为国家鼓励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国家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或配套本地或本省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新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所需,或园区或企业自身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副产,可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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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政策调整说明范文

2011年3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2011年第9号令,以下简称《目录(2011年本)》),并于2011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目录(2011年本)》作为政府引导投资方向,制定和实施财税、金融、土地、进出口等政策的重要依据,自发布实施以来,对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引导投资方向,提升产业发展水平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进一步增强了国民经济发展的稳定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

同时,在《目录(2011年本)》的实施过程中,发现某些条目的文字表述不便于操作或不够细化,急需进一步予以规范;个别重要条目因产业发展的形势变化有必要进行增补等问题。

为更好地适应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需要,进一步增强《目录(2011年本)》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我们认为有必要对《目录(2011年本)》进行适当调整。

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目进行了调整,对外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3年第21号令)和《产业结构调整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以下简称《目录(2011年本)(修正)》),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此次调整只是对目录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或部分遗漏的补充,不是目录的全面修订。

《目录(2011年本)》修正过程中,只是对目录中电力、新能源、核能、钢铁、机械、轻工、纺织、商务服务业、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消防等行业中部分条款进行了调整,共提出了36条修改意见。

其中,鼓励类修改7条,新增11条;限制类删除1条,修改10条,新增1条;淘汰类删除2条,修改4条。

调整后的《目录(2011年本)(修正)》条目共1408条,其中鼓励类761条,限制类223条,淘汰类424条。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修正完整版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修正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2013年修正)第一类鼓励类十一、石化化工1、含硫含酸重质、劣质原油炼制技术,高标准油品生产技术开发与应用2、硫、钾、硼、锂等短缺化工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及综合利用,中低品位磷矿采选与利用,磷矿伴生资源综合利用3、零极距、氧阴极等离子膜烧碱电解槽节能技术、废盐酸制氯气等综合利用技术、铬盐清洁生产新工艺的开发和应用,气动流化塔生产高锰酸钾,全热能回收热法磷酸生产,大型脱氟磷酸钙生产装置4、20 万吨/年及以上合成气制乙二醇、10 万吨/年及以上离子交换法双酚A、15 万吨/年及以上直接氧化法环氧丙烷、20 万吨/年及以上共氧化法环氧丙烷、5 万吨/年及以上丁二烯法己二腈生产装置,万吨级脂肪族异氰酸酯生产技术开发与应用5、优质钾肥及各种专用肥、缓控释肥的生产,氮肥企业节能减排和原料结构调整,磷石膏综合利用技术开发与应用,10 万吨/ 年及以上湿法磷酸净化生产装置6、高效、安全、环境友好的农药新品种、新剂型(水基化剂型等)、专用中间体、助剂(水基化助剂等)的开发与生产,甲叉法乙草胺、水相法毒死蜱工艺、草甘膦回收氯甲烷工艺、定向合成法手性和立体结构农药生产、乙基氯化物合成技术等清洁生产工艺的开发和应用,生物农药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与生产7、水性木器、工业、船舶涂料,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功能性外墙外保温涂料等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涂料生产;单线产能3 万吨/年及以上、并以二氧化钛含量不小于90%的富钛料(人造金红石、天然金红石、高钛渣)为原料的氯化法钛白粉生产8、高固着率、高色牢度、高提升性、高匀染性、高重现性、低沾污性以及低盐、低温、小浴比染色用和湿短蒸轧染用的活性染料,高超细旦聚酯纤维染色性、高洗涤牢度、高染着率、高光牢度和低沾污性(尼龙、氨纶)、小浴比染色用的分散染料,用于聚酰胺纤维、羊毛和皮革染色的不含金属的弱酸性染料,高耐晒牢度、高耐气候牢度有机颜料的开发与生产9、染料及染料中间体清洁生产、本质安全的新技术(包括催化、三氧化硫磺化、连续硝化、绝热硝化、定向氯化、组合增效、溶剂反应、循环利用等技术,以及取代光气等剧毒原料的适用技术,膜过滤和原浆干燥技术)的开发与应用10、乙烯-乙烯醇树脂(EVOH)、聚偏氯乙烯等高性能阻隔树脂,聚异丁烯(PI)、聚乙烯辛烯(POE)等特种聚烯烃开发与生产11、6 万吨/年及以上非光气法聚碳酸酯生产装置,液晶聚合物(LCP)等工程塑料生产以及共混改性、合金化技术开发和应用,吸水性树脂、导电性树脂和可降解聚合物的开发与生产,尼龙11、尼龙1414、尼龙46、长碳链尼龙、耐高温尼龙等新型聚酰胺开发与生产12、3 万吨/年及以上丁基橡胶、乙丙橡胶、异戊橡胶,溶聚丁苯橡胶、稀土系顺丁橡胶、丙烯酸酯橡胶及低多芳含量填充油丁苯橡胶等生产装置,合成橡胶化学改性技术开发与应用13、聚丙烯热塑性弹性体(PTPE)、热塑性聚酯弹性体(TPEE)、苯乙烯-异戊二烯-苯乙烯热塑性嵌段共聚物(SIS)、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等热塑性弹性体材料开发与生产14、改性型、水基型胶粘剂和新型热熔胶,环保型吸水剂、水处理剂,分子筛固汞、无汞等新型高效、环保催化剂和助剂,安全型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纳米材料,功能性膜材料,超净高纯试剂、光刻胶、电子气、高性能液晶材料等新型精细化学品的开发与生产15、苯基氯硅烷、乙烯基氯硅烷等新型有机硅单体,苯基硅油、氨基硅油、聚醚改性型硅油等,苯基硅橡胶、苯撑硅橡胶等高性能橡胶及杂化材料,甲基苯基硅树脂等高性能树脂,三乙氧基硅烷等系列高效偶联剂16、全氟烯醚等特种含氟单体,聚全氟乙丙烯、聚偏氟乙烯、聚三氟氯乙烯、乙烯-四氟乙烯共聚物等高品质氟树脂,氟醚橡胶、氟硅橡胶、四丙氟橡胶、高含氟量246 氟橡胶等高性能氟橡胶,含氟润滑油脂,消耗臭氧潜能值(ODP)为零、全球变暖潜能值(GWP)低的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替代品,全氟辛基磺酰化合物(PFOS)和全氟辛酸(PFOA)及其盐类替代品和替代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含氟精细化学品和高品质含氟无机盐17、高性能子午线轮胎(包括无内胎载重子午胎,低断面和扁平化(低于55 系列)、大轮辋高性能轿车子午胎(15 寸以上),航空轮胎及农用子午胎)及配套专用材料、设备生产,新型天然橡胶开发与应用18、生物高分子材料、填料、试剂、芯片、干扰素、传感器、纤维素酶、碱性蛋白酶、诊断用酶等酶制剂、纤维素生化产品开发与生产19、四氯化碳、四氯化硅、一甲基氯硅烷、三甲级氯硅烷等副产物综合利用,二氧化碳的捕获与应用第二类限制类四、石化化工1、新建1000 万吨/年以下常减压、150 万吨/年以下催化裂化、100 万吨/年以下连续重整(含芳烃抽提)、150 万吨/年以下加氢裂化生产装置2、新建80 万吨/年以下石脑油裂解制乙烯、13 万吨/年以下丙烯腈、100 万吨/年以下精对苯二甲酸、20 万吨/年以下乙二醇、20 万吨/年以下苯乙烯(干气制乙苯工艺除外)、10 万吨/年以下己内酰胺、乙烯法醋酸、30 万吨/年以下羰基合成法醋酸、天然气制甲醇、100 万吨/年以下煤制甲醇生产装置(综合利用除外),丙酮氰醇法丙烯酸、粮食法丙酮/丁醇、氯醇法环氧丙烷和皂化法环氧氯丙烷生产装置,300 吨/年以下皂素(含水解物,综合利用除外)生产装置3、新建7 万吨/年以下聚丙烯(连续法及间歇法)、20 万吨/年以下聚乙烯、乙炔法聚氯乙烯、起始规模小于30 万吨/年的乙烯氧氯化法聚氯乙烯、10 万吨/年以下聚苯乙烯、20 万吨/年以下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ABS,本体连续法除外)、3 万吨/ 年以下普通合成胶乳—羧基丁苯胶(含丁苯胶乳)生产装置,新建、改扩建溶剂型氯丁橡胶类、丁苯热塑性橡胶类、聚氨酯类和聚丙烯酸酯类等通用型胶粘剂生产装置4、新建纯碱、烧碱、30 万吨/年以下硫磺制酸、20 万吨/年以下硫铁矿制酸、常压法及综合法硝酸、电石(以大型先进工艺设备进行等量替换的除外)、单线产能5 万吨/年以下氢氧化钾生产装置5、新建三聚磷酸钠、六偏磷酸钠、三氯化磷、五硫化二磷、饲料磷酸氢钙、氯酸钠、少钙焙烧工艺重铬酸钠、电解二氧化锰、普通级碳酸钙、无水硫酸钠(盐业联产及副产除外)、碳酸钡、硫酸钡、氢氧化钡、氯化钡、硝酸钡、碳酸锶、白炭黑(气相法除外)、氯化胆碱生产装置6、新建黄磷,起始规模小于3 万吨/年、单线产能小于1 万吨/年氰化钠(折100%),单线产能5 千吨/年以下碳酸锂、氢氧化锂,单线产能2 万吨/年以下无水氟化铝或中低分子比冰晶石生产装置7、新建以石油(高硫石油焦除外)、天然气为原料的氮肥,采用固定层间歇气化技术合成氨,磷铵生产装置,铜洗法氨合成原料气净化工艺8、新建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包括氧乐果、水胺硫磷、甲基异柳磷、甲拌磷、特丁磷、杀扑磷、溴甲烷、灭多威、涕灭威、克百威、敌鼠钠、敌鼠酮、杀鼠灵、杀鼠醚、溴敌隆、溴鼠灵、肉毒素、杀虫双、灭线磷、硫丹、磷化铝、三氯杀螨醇,有机氯类、有机锡类杀虫剂,福美类杀菌剂,复硝酚钠(钾)等)生产装置9、新建草甘膦、毒死蜱(水相法工艺除外)、三唑磷、百草枯、百菌清、阿维菌素、吡虫啉、乙草胺(甲叉法工艺除外)生产装置10、新建硫酸法钛白粉、铅铬黄、1 万吨/年以下氧化铁系颜料、溶剂型涂料(不包括鼓励类的涂料品种和生产工艺)、含异氰脲酸三缩水甘油酯(TGIC)的粉末涂料生产装置11、新建染料、染料中间体、有机颜料、印染助剂生产装置(不包括鼓励类的染料产品和生产工艺)12、新建氟化氢(HF)(电子级及湿法磷酸配套除外),新建初始规模小于20 万吨/年、单套规模小于10 万吨/年的甲基氯硅烷单体生产装置,10 万吨/年以下(有机硅配套除外)和10 万吨/ 年及以上、没有副产四氯化碳配套处置设施的甲烷氯化物生产装置,全氟辛基磺酰化合物(PFOS)和全氟辛酸(PFOA),六氟化硫(SF6)(高纯级除外)生产装置13、新建斜交轮胎和力车胎(手推车胎)、锦纶帘线、3 万吨/ 年以下钢丝帘线、常规法再生胶(动态连续脱硫工艺除外)、橡胶塑解剂五氯硫酚、橡胶促进剂二硫化四甲基秋兰姆(TMTD)生产装置第三类淘汰类(四)石化化工1、200 万吨/年及以下常减压装置(2013 年,青海格尔木、新疆泽普装置除外),废旧橡胶和塑料土法炼油工艺,焦油间歇法生产沥青2、10 万吨/年以下的硫铁矿制酸和硫磺制酸(边远地区除外),平炉氧化法高锰酸钾,隔膜法烧碱(2015 年)生产装置,平炉法和大锅蒸发法硫化碱生产工艺,芒硝法硅酸钠(泡花碱)生产工艺3、单台产能5000 吨/年以下和不符合准入条件的黄磷生产装置,有钙焙烧铬化合物生产装置(2013 年),单线产能3000 吨/ 年以下普通级硫酸钡、氢氧化钡、氯化钡、硝酸钡生产装置,产能1 万吨/年以下氯酸钠生产装置,单台炉容量小于12500 千伏安的电石炉及开放式电石炉,高汞催化剂(氯化汞含量%以上)和使用高汞催化剂的乙炔法聚氯乙烯生产装置(2015 年),氨钠法及氰熔体氰化钠生产工艺4、单线产能1 万吨/年以下三聚磷酸钠、万吨/年以下六偏磷酸钠、万吨/年以下三氯化磷、3 万吨/年以下饲料磷酸氢钙、5000 吨/年以下工艺技术落后和污染严重的氢氟酸、5000 吨/ 年以下湿法氟化铝及敞开式结晶氟盐生产装置5、单线产能万吨/年以下氰化钠(100%氰化钠)、1 万吨/ 年以下氢氧化钾、万吨/年以下普通级白炭黑、2 万吨/年以下普通级碳酸钙、10 万吨/年以下普通级无水硫酸钠(盐业联产及副产除外)、万吨/年以下碳酸锂和氢氧化锂、2 万吨/年以下普通级碳酸钡、万吨/年以下普通级碳酸锶生产装置6、半水煤气氨水液相脱硫、天然气常压间歇转化工艺制合成氨、一氧化碳常压变化及全中温变换(高温变换)工艺、没有配套硫磺回收装置的湿法脱硫工艺,没有配套建设吹风气余热回收、造气炉渣综合利用装置的固定层间歇式煤气化装置7、钠法百草枯生产工艺,敌百虫碱法敌敌畏生产工艺,小包装(1 公斤及以下)农药产品手工包(灌)装工艺及设备,雷蒙机法生产农药粉剂,以六氯苯为原料生产五氯酚(钠)装置8、用火直接加热的涂料用树脂、四氯化碳溶剂法制取氯化橡胶生产工艺,100 吨/年以下皂素(含水解物)生产装置,盐酸酸解法皂素生产工艺及污染物排放不能达标的皂素生产装置,铁粉还原法工艺(4,4-二氨基二苯乙烯-二磺酸[DSD 酸]、2-氨基-4-甲基-5-氯苯磺酸[CLT 酸]、1-氨基-8-萘酚-3,6-二磺酸[H 酸]三种产品暂缓执行)9、50 万条/年及以下的斜交轮胎和以天然棉帘子布为骨架的轮胎、万吨/年及以下的干法造粒炭黑(特种炭黑和半补强炭黑除外)、3 亿只/年以下的天然胶乳安全套,橡胶硫化促进剂N-氧联二(1,2-亚乙基)-2-苯并噻唑次磺酰胺(NOBS)和橡胶防老剂D 生产装置10、氯氟烃(CFCs)、含氢氯氟烃(HCFCs)、用于清洗的1,1,1-三氯乙烷(甲基氯仿)、主产四氯化碳(CTC)、以四氯化碳(CTC)为加工助剂的所有产品、以PFOA 为加工助剂的含氟聚合物、含滴滴涕的涂料、采用滴滴涕为原料非封闭生产三氯杀螨醇生产装置(根据国家履行国际公约总体计划要求进行淘汰)。

江阴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8年本)

江阴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8年本)(澄政办发[2008]89号)2008年9月8日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调整经济结构,从源头上遏制高污染、高能耗、高危险、低效益、低产出企业的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省政府2006年发布的《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无锡市政府2008年《无锡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产业政策,以及《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等部门关于无锡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试行)中化工项目管理的补充意见的通知》(锡政办发〔2008〕138号)等文件,结合江阴实际,制定《江阴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8年本)》(以下简称《指导目录》)。

《指导目录》由淘汰类、禁止类和鼓励类目录组成。

不属于淘汰类、禁止类和鼓励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

允许类不列入《指导目录》。

淘汰类,即应在规定期限内淘汰,并禁止投资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

主要是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需要淘汰的类别。

对淘汰类,各金融机构应停止各种形式的授信支持,并采取措施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对不按期淘汰的企业,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责令其停产或予以关闭。

对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一律不得进口、转移、生产、销售、使用和采用。

禁止类,即禁止新建、扩建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

主- 1 -要是工艺技术落后,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和有关规定,不利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不利于改善环境和节约资源的类别。

凡列入禁止类的,禁止投资新建和扩建项目。

投资主管部门不予审批、核准或备案;各金融机构不得发放投资贷款;土地管理、城市规划和建设、环境保护、质监、消防、海关、工商等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

企业按照布局调整和专项整治要求搬迁入园不作为新建项目(不扩大生产能力)。

氰化镀锌工艺无氰化的研究

氰化镀锌工艺无氰化的研究李凤海,刘晓星,李静大连海事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辽宁大连(116026)E-mail:lifenghai@摘要:国家发改委40号令要求2006年底淘汰氰化物镀锌工艺。

大连市采用氰化镀锌工艺的企业较多,氰化电镀液用量很大,很难将这一工艺全部直接淘汰。

本文提出了一种将氰化镀锌工艺进行无氰化的方案。

实验证实该方案成本低,对环境污染小,经济合理,便于推广,符合大连地区实际要求,有利于清洁生产,是现阶段氰化镀锌工艺向无氰化镀锌过渡的一种十分可行的方法。

关键词: 氰化镀锌 碱性锌酸盐镀锌 镀锌无氰化 清洁生产1.引言剧毒物质氰化钠在氰化镀锌工艺中被大量使用,使用量约占所有氰化镀种的70%,淘汰氰化镀锌工艺是实现电镀行业清洁生产的一条重要途径。

国家发改委第40号令要求2006年底淘汰含氰镀锌工艺[1]。

淘汰氰化镀锌工艺可以通过新配无氰电镀槽液和将现有氰化镀锌槽液逐步转化为无氰镀锌槽液两种方法来实现。

大连市电镀行业的氰化镀锌槽液现有1000吨左右,如采用前一种方法,将现有槽液直接作为废水处理需花费几千万元,且处理难度很大,不但增加了电镀企业的运行成本,同时也可能给环境带来很大影响,不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

因此,有必要考虑将现有氰化镀锌槽液逐步转化为无氰镀锌槽液,使氰化物在电镀生产过程中逐渐消耗掉。

目前无氰镀锌工艺有碱性锌酸盐镀锌、氯化钾镀锌、硫酸盐镀锌等方法。

其中碱性锌酸盐镀锌的工艺和设备与氰化镀锌最为相近。

本研究将氰化镀锌工艺向碱性锌酸盐镀锌工艺的转化作为研究内容。

氰化镀锌槽液主要成分为氧化锌、氰化钠、氢氧化钠、添加剂。

碱性锌酸盐镀锌镀液主要成分为氧化锌、氢氧化钠、添加剂。

下表列出了现有氰化镀锌工艺和碱性锌酸盐镀锌工艺的主要成分和工艺参数。

表1 氰化镀锌与碱性锌酸盐镀锌的主要成分及电镀工艺参数镀锌液组成及工艺条件现有氰化镀锌碱性锌酸盐镀锌ZnO/g·L-1 10~25 14~16 8~12NaCN/ g·L-1 15~45 15~26 0NaOH/ g·L-1 90~110 110~120 100~120光亮剂ml·l-14~6○14~7○14~6○2添加剂ml·l-15~10○3温度/℃ 10~45 15~35 10~40阴极电流密度/A·dm-21~5 1~5 1~4○1为哥伦比亚750光亮剂或HT等其他同类产品;○2为哥伦比亚锌酸盐镀锌光亮剂或其他同类产品;○3为哥伦比亚锌酸盐镀锌添加剂或其他同类产品;氰化镀锌中CN-离子络合Zn2+离子形成Zn(CN)42-,提高了Zn2+阴极极化电位,使得镀层结晶细致、光亮;氢氧化钠则起着辅助络合剂和导电盐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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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的有关条款进行了修正 。 第2 1 号令 中指出 ,为更好地 适
应转 变经济发展 方式 的需要 ,根据 《国务院 关于发 布 实施 < 促 进 产业
结构调整 暂行规 定> 的决定 》( 国发
SPCA 行业动态 P C B I NF OR MA T I ON
粘结片 出口退税率恢 复 ̄ } J l l 3 %
多层 印制 电路板 用粘结 片出 口
退 税 率 自从2 0 1 2 年 由1 3 % 调 降 到 5 % 之后 ,经 中电材协  ̄ E ] C C L A 多次 向国家有关部 门反映行业诉 求 ,终 于恢复了1 3 %的退税 率。 国家 税务总 局官方 网站 已发布 最新2 0 1 3 年2 月1 日版出口退税率 , 其 中税则号 “ 7 0 1 9 9 0 2 1 0 0 2 ”、商品名称 “ 多层 印制电路用玻璃 纤维布浸胶 制粘结片”的出口退税率为1 3 %。 国家税 务总局 官方 网站 上的查 询路 径一一 在 国家税 务总局 官方 网 站 的首页 ,有 “ 在线服 务”栏 ,点 击 其中 “ 出口退税率查询 ” ,出现
业 ,铅 蓄 电 池 和 再 生 铅 企 业 ,污 水
处理厂 、垃圾填埋厂 ( 场) 、垃圾焚烧 发 电等提 供环境公 共服务 的企业 , 电镀 ( 包括 含 电镀 工序 ) 、印制线 路 板 、印染 、镉镍 电池生产 企业 ,其
它 涉 重 金 属 企 业 六 大 类 。 同 时 ,鼓
各 种 商 品 的 出 口退 税 率 表 。 在 该 表 上 方 的 导 航 条 中 ,输 入 商 品 代 码 “ 7 0 1 9 9 0 2 1 0 0 2 ” ,或 者 商 品 名 称
『 2 0 0 5 ] 4 0 号) ,国家 发改 委 同 国务院
有关部 门对 《 产 业结构调整 指导 目
录( 2 0 1 1 年 本) 》有 关条 目进 行 了调 整 ,形成了 《 国家发展改 革委关于 修改 < 产业 结构调 整指 导 目录 ( 2 0 1 1 年本) > 有关条款的决定 》 ,现予公 布 ,自2 0 1 3 年5 月1 日起施行。 在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录 ( 2 0 1 1 年本) 修正 》版中 ,原第三十五 类淘汰 类中 “ 一 、落 后生产工 艺装 备” “ ( 十 七) 其 他”第 1 项 “ 含 氰电 镀工艺( 电镀金 、银 、铜基合金及予 镀铜打底工艺 ,暂缓淘汰) ” 修改为 “ 含有毒有害氰化物 电镀 工艺( 氰化 金 钾 电 镀 金 及 氰 化 亚 金 钾 镀 金 ( 2 0 1 4 年) ;银 、铜基合金及予镀铜打
贬值 的最 重要原 因是宽松 的货 币政 策 。 日本 央行行长 黑 田东彦推 出每 年增加6 0 ~ 7 0 万亿 日元的基础货币 , 并增加购买 5 0 万 亿 日元 的 国 债 规 模 ,这样大规模 的投放货 币让市场
惊 呼 日元 已 经进 入 “ 黑 田时代 ” , 日元 由此迅 速 贬 值 。
底 工艺 ( 暂 缓 淘 汰) ) ”。
深圳对参加环境 污染责任险 企 业给予政 策优 惠
作为全国5 个试点城市之一 ,广 东 省深圳市积 极有序地 推进环境污 染 责任保险 ,截至 目前 ,已有2 8 0 家
企业 投 保 ,投保 额 达3 亿元 。
2 0 1 2 年 ,深圳人 居环境 委 员会 与深圳保 监局制定 《 深 圳市环 境污
摆 脱 对 日元 的 被 动 升 值 。 日元 迅 速
在 推进环境 污染 责任 保险 工作 中 ,深圳 市逐步形成 了较 为完善的 制度体 系 ,明确了环 境污染 责任保
险 工 作 方 向 和 目标 要 求 。 此 外 ,深
布2 0 1 3 年第2 1 号令 ,针对2 0 1 1 年3 月 2 7 曰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第9 号令
励 其它行业 企业 自愿参加 环境污 染
责任 保 险 。
发改委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 含氰电镀工艺将于2 0 1 4 年淘汰
2 0 1 3  ̄ T - 2 月1 6 日 ,国 家发 改 委发
值 幅度 超 过2 0 % 。专 家认 为 ,中 国 的出 口和通胀面 临压 力 ,建议逐 步 加 大人民 币对 美元汇 率的弹性 ,以
“ 多层 印制电路板 用玻璃纤维布浸
胶 制 粘 结 片 ” ,或 者 直 接 转 到 4 0 5
人 民币对 日元持续被动升值 半年幅度 已超2 0 %
4 月9 日,1 0 0 曰 元 兑 人 民 币
页 ,都 可查到粘结 片的 出口退税 率
已调 为 1 3 %。
6 . 2 9 4 9 元 ,人 民 币对 日元继 续 被动 升值 。近6 个 月 ,日元对人民币的贬
圳市还 实行了严格 监管和 优惠扶持 相结合 的管理措施 ,不仅 制定监管 措 施 ,强 化 对 应 保 未 保 企 业 的监 管 。同时 ,深圳 还对积极 参保企业 在 建设项 目环保审批 、环保核 查 、 排污许可证 换发 、绿色信贷等环 境 管理政策上给予优惠 。
《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录 ( 2 0 1 1 年
染 责 任 保 险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 以 下 简
称 《 方案 》) ,开始全面推进环境污
染 责 任保 险 各 项 工 作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 方 案 》明确 了参加环 境污染
责任 保险企 业范 围为生 产 、储存 、 运输 、使 用危险化学 品的企业 ,储
存 、运输 、处理处置 危险废物 的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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