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业种植(杂粮)购买合同范本正式版
吉林省农业种植(杂粮)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吉林省农业种植(杂粮)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吉林省农业种植(杂粮)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一文发表于2013年04月13日,欢迎您访问的合同范本频道,小编为您准备了大量的合同范本内容,如您所感兴趣的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吉林省玉米种植面积杂粮种植的内容,以及《吉林省农业种植(杂粮)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等范文作为参考,希望本文能对您有所帮助。
吉林省农业种植(杂粮)买卖合同合同编号出卖人签订地点买受人签订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加快发展农村经济,保护合同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农业种植增产增收,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本种植杂粮买卖合同。
第一条:出卖人负责对杂粮()的种植生产。
买受人负责对杂粮()种植生产的技术指导。
第二条:出卖人应按照买受人的收购要求,向买受人承诺杂粮()的种植面积为亩,并按照买受人提出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生产管理,按期、足额地向买受人提供符合质量标准和等级的杂粮()公斤。
出卖人应保证在未完成合同约定的数量前,不向他人出售。
第三条:出卖人生产的杂粮(),只要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规格,买受人负责包销。
每公斤的收购价为元。
杂粮()交货时,若市场价格上涨,收购价协商提高,若市场行情下跌,收购价不变。
交货的时间为年月日;交货地点第四条:买受人应搞好杂粮()种植的信息和技术培训工作,指导出卖人科学种植,防止杂粮()作物的病虫害,提高杂粮()的产量和质量。
第五条:如果买受人需要统一向出卖人提供种子、化肥、农药的,应以当地的批发价格供应,具体价格为种子元1公斤;化肥元1袋;农药元1瓶。
第六条:因买受人在出卖人生产过程中因其提供的种子、化肥、农药出现质量问题;或因提供的技术指导出现失误,买受人应当负责对出卖人的经济赔偿。
第七条:出卖人由于不按买受人的技术要求和所提供种子、化肥、农药的质量标准生产;或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高温、寒流、干旱、洪涝、暴雨、冰雹、大风等)造成的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吉林省农业种植(杂粮)购买合同(范文)(标准版)

吉林省农业种植(杂粮)购买合同(范文)出卖人买受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为加快发展农村经济,保护合同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农业种植增产增收,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本种植杂粮买卖合同。
第一条:出卖人负责对杂粮()的种植生产。
买受人负责对杂粮()种植生产的技术指导。
第二条:出卖人应按照买受人的收购要求,向买受人承诺杂粮()的种植面积为亩,并按照买受人提出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生产管理,按期、足额地向买受人提供符合质量标准和等级的杂粮()公斤。
出卖人应保证在未完成合同约定的数量前,不向他人出售。
第三条:出卖人生产的杂粮(),只要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规格,买受人负责包销。
每公斤的收购价为元。
杂粮()交货时,若市场价格上涨,收购价协商提高,若市场行情下跌,收购价不变。
交货的时间为年月日;交货地点第四条:买受人应搞好杂粮()种植的信息和技术培训工作,指导出卖人科学种植,防止杂粮()作物的病虫害,提高杂粮()的产量和质量。
第五条:如果买受人需要统一向出卖人提供种子、化肥、农药的,应以当地的批发价格供应,具体价格为种子元1公斤;化肥元1袋;农药元1瓶。
第六条:因买受人在出卖人生产过程中因其提供的种子、化肥、农药出现质量问题;或因提供的技术指导出现失误,买受人应当负责对出卖人的经济赔偿。
第七条:出卖人由于不按买受人的技术要求和所提供种子、化肥、农药的质量标准生产;或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高温、寒流、干旱、洪涝、暴雨、冰雹、大风等)造成的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自年月日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失效。
第十条:双方当事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出卖人出卖人:签字(盖章)住所地址: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邮编:买受人买受人:签字(盖章)住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居民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居民身份证号码:开户银行:银行帐号:联系电话:邮编:。
吉林省农业种植(杂粮)购买合同(范文)

吉林省农业种植(杂粮)购买合同(范文)出卖人买受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为加快发展农村经济,保护合同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农业种植增产增收,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本种植杂粮买卖合同。
第一条:出卖人负责对杂粮〔〕的种植生产。
买受人负责对杂粮〔〕种植生产的技术指导。
第二条:出卖人应按照买受人的收购要求,向买受人承诺杂粮〔〕的种植面积为亩,并按照买受人提出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生产管理,按期、足额地向买受人提供符合质量标准和等级的杂粮〔〕公斤。
出卖人应保证在未完成合同约定的数量前,不向他人出售。
第三条:出卖人生产的杂粮〔〕,只要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规格,买受人负责包销。
每公斤的收购价为元。
杂粮〔〕交货时,若市场价格上涨,收购价协商提高,若市场行情下跌,收购价不变。
交货的时间为年月日;交货地点第四条:买受人应搞好杂粮〔〕种植的信息和技术培训工作,指导出卖人科学种植,防止杂粮〔〕作物的病虫害,提高杂粮〔〕的产量和质量。
第五条:如果买受人需要统一向出卖人提供种子、化肥、农药的,应以当地的批发价格供应,具体价格为种子元1公斤;化肥元1袋;农药元1瓶。
第六条:因买受人在出卖人生产过程中因其提供的种子、化肥、农药出现质量问题;或因提供的技术指导出现失误,买受人应当负责对出卖人的经济赔偿。
第七条:出卖人由于不按买受人的技术要求和所提供种子、化肥、农药的质量标准生产;或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高温、寒流、干旱、洪涝、暴雨、冰雹、大风等〕造成的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自年月日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失效。
第十条:双方当事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出卖人出卖人:签字〔盖章〕住所地址: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邮编:买受人买受人:签字〔盖章〕住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居民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居民身份证号码:开户银行:银行帐号:联系电话:邮编:。
吉林省农业种植(杂粮)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吉林省农业种植(杂粮)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吉林省农业种植(杂粮)买卖合同合同编号出卖人签订地点买受人签订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加快发展农村经济,保护合同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农业种植增产增收,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本种植杂粮买卖合同。
第一条:出卖人负责对杂粮()的种植生产。
买受人负责对杂粮()种植生产的技术指导。
第二条:出卖人应按照买受人的收购要求,向买受人承诺杂粮()的种植面积为亩,并按照买受人提出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生产管理,按期、足额地向买受人提供符合质量标准和等级的杂粮()公斤。
出卖人应保证在未完成合同约定的数量前,不向他人出售。
第三条:出卖人生产的杂粮(),只要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规格,买受人负责包销。
每公斤的收购价为元。
杂粮()交货时,若市场价格上涨,收购价协商提高,若市场行情下跌,收购价不变。
交货的时间为年月日;交货地点第四条:买受人应搞好杂粮()种植的信息和技术培训工作,指导出卖人科学种植,防止杂粮()作物的病虫害,提高杂粮()的产量和质量。
第五条:如果买受人需要统一向出卖人提供种子、化肥、农药的,应以当地的批发价格供应,具体价格为种子元1公斤;化肥元1袋;农药元1瓶。
第六条:因买受人在出卖人生产过程中因其提供的种子、化肥、农药出现质量问题;或因提供的技术指导出现失误,买受人应当负责对出卖人的经济赔偿。
第七条:出卖人由于不按买受人的技术要求和所提供种子、化肥、农药的质量标准生产;或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高温、寒流、干旱、洪涝、暴雨、冰雹、大风等)造成的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自年月日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失效。
吉林省农业种植(杂粮)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一)

吉林省农业种植(杂粮)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吉林省农业种植(杂粮)买卖合同合同编号出卖人签订地点买受人签订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加快发展农村经济,保护合同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农业种植增产增收,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本种植杂粮买卖合同。
第一条:出卖人负责对杂粮()的种植生产。
买受人负责对杂粮()种植生产的技术指导。
第二条:出卖人应按照买受人的收购要求,向买受人承诺杂粮()的种植面积为亩,并按照买受人提出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生产管理,按期、足额地向买受人提供符合质量标准和等级的杂粮()公斤。
出卖人应保证在未完成合同约定的数量前,不向他人出售。
第三条:出卖人生产的杂粮(),只要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规格,买受人负责包销。
每公斤的收购价为元。
杂粮()交货时,若市场价格上涨,收购价协商提高,若市场行情下跌,收购价不变。
交货的时间为年月日;交货地点第四条:买受人应搞好杂粮()种植的信息和技术培训工作,指导出卖人科学种植,防止杂粮()作物的病虫害,提高杂粮()的产量和质量。
第五条:如果买受人需要统一向出卖人提供种子、化肥、农药的,应以当地的批发价格供应,具体价格为种子元1公斤;化肥元1袋;农药元1瓶。
第六条:因买受人在出卖人生产过程中因其提供的种子、化肥、农药出现质量问题;或因提供的技术指导出现失误,买受人应当负责对出卖人的经济赔偿。
第七条:出卖人由于不按买受人的技术要求和所提供种子、化肥、农药的质量标准生产;或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高温、寒流、干旱、洪涝、暴雨、冰雹、大风等)造成的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自年月日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失效。
吉林省农业种植(杂粮)购买合同范文

吉林省农业种植(杂粮)购买合同范文甲方:乙方: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合同编号:出卖人买受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为加快进展农村经济,庇护合同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农业种植增产增收,本着公正、公平、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商议,订立本种植杂粮买卖合同。
第一条:出卖人负责对杂粮( )的种植生产。
买受人负责对杂粮( )种植生产的技术指导。
其次条:出卖人应根据买受人的收购要求,向买受人允诺杂粮( )的种植面积为亩,并根据买受人提出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举行生产管理,按期、足额地向买受人提供符合质量标准和等级的杂粮( ) 公斤。
出卖人应保证在未完成合同商定的数量前,不向他人出售。
第三条:出卖人生产的杂粮( ),只要符合商定的质量标准和规格,买受人负责包销。
每公斤的收购价为元。
杂粮( )交货时,若市场价格上涨,收购价商议提高,若市场行情下跌,收购价不变。
交货的时光为年月日;交货地点第四条:买受人应搞好杂粮( )种植的信息和技术培训工作,指导出卖人科学种植,防止杂粮( )作物的病虫害,提高杂粮( )的产量和质量。
第五条:假如买受人需要统一向出卖人提供种子、化肥、农药的,应以当地的批发价格供给,详细价格为种子元1公斤;化肥元1袋;农药元1瓶。
第六条:因买受人在出卖人生产过程中因其提供的种子、化肥、农药浮现质量问题;或因提供的技术指导浮现失误,买受人应该负责对出卖人的经济赔偿。
第七条:出卖人因为不按买受人的技术要求和所提供种子、化肥、农药的质量标准生产;或因为不行抗力的自然灾难(高温、寒流、干旱、洪涝、暴雨、冰雹、大风等)造成的损失,由出卖人担当。
第八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商议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商议和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自年月日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失效。
吉林省农业种植(杂粮)购买合同(范文)
吉林省农业种植(杂粮)购买合同(范文)甲方:乙方: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合同编号:出卖人买受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为加快进展农村经济,庇护合同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农业种植增产增收,本着公正、公平、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商议,订立本种植杂粮买卖合同。
第一条:出卖人负责对杂粮()的种植生产。
买受人负责对杂粮()种植生产的技术指导。
其次条:出卖人应根据买受人的收购要求,向买受人允诺杂粮()的种植面积为亩,并根据买受人提出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举行生产管理,按期、足额地向买受人提供符合质量标准和等级的杂粮()公斤。
出卖人应保证在未完成合同商定的数量前,不向他人出售。
第三条:出卖人生产的杂粮(),只要符合商定的质量标准和规格,买受人负责包销。
每公斤的收购价为元。
杂粮()交货时,若市场价格上涨,收购价商议提高,若市场行情下跌,收购价不变。
交货的时光为年月日;交货地点第四条:买受人应搞好杂粮()种植的信息和技术培训工作,指导出卖人科学种植,防止杂粮()作物的病虫害,提高杂粮()的产量和质量。
第五条:假如买受人需要统一向出卖人提供种子、化肥、农药的,应以当地的批发价格供给,详细价格为种子元1公斤;化肥元1袋;农药元1瓶。
第六条:因买受人在出卖人生产过程中因其提供的种子、化肥、农药浮现质量问题;或因提供的技术指导浮现失误,买受人应该负责对出卖人的经济赔偿。
第七条:出卖人因为不按买受人的技术要求和所提供种子、化肥、农药的质量标准生产;或因为不行抗力的自然灾难(高温、寒流、干旱、洪涝、暴雨、冰雹、大风等)造成的损失,由出卖人担当。
第八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商议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商议和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自年月日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失效。
第十条:双方当事人需要商定的其他事项出卖人出卖人:签字(盖章)住宅地址: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邮编:买受人买受人:签字(盖章)住宅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居民身份证号码:托付代理人签字(盖章)居民身份证号码:开户银行:银行帐号:联系电话:邮编:。
吉林省农业种植(杂粮)买卖合同(示范文本)_合同范本
吉林省农业种植(杂粮)买卖合同(示范文本)_合同范本吉林省农业种植(杂粮)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吉林省农业种植(杂粮)买卖合同合同编号出卖人签订地点买受人签订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加快发展农村经济,保护合同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农业种植增产增收,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本种植杂粮买卖合同。
第一条:出卖人负责对杂粮()的种植生产。
买受人负责对杂粮()种植生产的技术指导。
第二条:出卖人应按照买受人的收购要求,向买受人承诺杂粮()的种植面积为亩,并按照买受人提出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生产管理,按期、足额地向买受人提供符合质量标准和等级的杂粮()公斤。
出卖人应保证在未完成合同约定的数量前,不向他人出售。
第三条:出卖人生产的杂粮(),只要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规格,买受人负责包销。
每公斤的收购价为元。
杂粮()交货时,若市场价格上涨,收购价协商提高,若市场行情下跌,收购价不变。
交货的时间为年月日;交货地点第四条:买受人应搞好杂粮()种植的信息和技术培训工作,指导出卖人科学种植,防止杂粮()作物的病虫害,提高杂粮()的产量和质量。
第五条:如果买受人需要统一向出卖人提供种子、化肥、农药的,应以当地的批发价格供应,具体价格为种子元1公斤;化肥元1袋;农药元1瓶。
第六条:因买受人在出卖人生产过程中因其提供的种子、化肥、农药出现质量问题;或因提供的技术指导出现失误,买受人应当负责对出卖人的经济赔偿。
第七条:出卖人由于不按买受人的技术要求和所提供种子、化肥、农药的质量标准生产;或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高温、寒流、干旱、洪涝、暴雨、冰雹、大风等)造成的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自年月日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失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YOUR LOGO
After The Contract Is Signed, There Will Be Legal Reliance And Binding On All Parties. And During
The Period Of Cooperation, There Are Laws To Follow And Evidence To Find
专业合同范本系列,下载即可用
吉林省农业种植(杂粮)购买合
同范本正式版
精编合同样本 合同编号:XJH-YB-OR-6348
第 2 页
吉林省农业种植(杂粮)购买合同
范本正式版
使用说明:当事人在信任或者不信任的状态下,使用合同文本签订完毕,就有了法律依靠,对当
事人多方皆有约束力。且在履行合作期间,有法可依,有据可寻,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
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出卖人
买受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加快发展
农村经济,保护合同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农业种
植增产增收,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
经双方协商,订立本种植杂粮买卖合同。
第一条:出卖人负责对杂粮()的种植生产。买受人负责
对杂粮()种植生产的技术指导。
第二条:出卖人应按照买受人的收购要求,向买受人承诺
杂粮()的种植面积为亩,并按照买受人提出的技术要求和质
量标准进行生产管理,按期、足额地向买受人提供符合质量标
准和等级的杂粮()公斤。出卖人应保证在未完成合同约定的
数量前,不向他人出售。
第三条:出卖人生产的杂粮(),只要符合约定的质量标
准和规格,买受人负责包销。每公斤的收购价为元。杂粮()
交货时,若市场价格上涨,收购价协商提高,若市场行情下
跌,收购价不变。交货的时间为xx年xx月xx日;交货地点
精编合同样本 合同编号:XJH-YB-OR-6348
第 2 页
第四条:买受人应搞好杂粮()种植的信息和技术培训工
作,指导出卖人科学种植,防止杂粮()作物的病虫害,提高
杂粮()的产量和质量。
第五条:如果买受人需要统一向出卖人提供种子、化肥、
农药的,应以当地的批发价格供应,具体价格为种子元
1公斤;化肥元1袋;农药元1瓶。
第六条:因买受人在出卖人生产过程中因其提供的种子、
化肥、农药出现质量问题;或因提供的技术指导出现失误,买
受人应当负责对出卖人的经济赔偿。
第七条:出卖人由于不按买受人的技术要求和所提供种
子、化肥、农药的质量标准生产;或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
(高温、寒流、干旱、洪涝、暴雨、冰雹、大风等)造成的损
失,由出卖人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
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和调解不
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自xx年xx月xx日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
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失效。
第十条:双方当事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人
精编合同样本 合同编号:XJH-YB-OR-6348
第 2 页
出卖人:签字
(盖章)
住所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邮编:
买受人
买受人:签字
(盖章)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居民身份证号码: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联系电话:
邮编:
可在本位置填写公司名或地址
YOU CAN FILL IN THE COMPANY NAME OR ADDRESS IN THIS POS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