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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业务统计报表守则说明及指标解释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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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业务统计报表制度说明及指标解释1 农业业务统计报表制度说明及指标解释农业业务统计报表是根据农业部门的管理需要而制定的。

业务报表具体反映了农业部门组织和指导农业生产的主要活动、成果,以及农业技术的发展水平。

业务报表作为生产报表的补充,同样是一项基本的农业信息,是各级农业部门引导生产,服务农业,进行决策的重要依据。

因此,业务报表与生产报表一样,必须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精神收集资料如实填报,力求数据符合实际。

业务报表由各县(市区)农业局组织调查填报,上报市农业局,市农业局负责汇总指标解释1、农业产业化基本情况统计表(1)产业化组织(指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总数: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指以市场为导向,通过龙头企业、中介组织、专业市场等把分散的农户与国内外市场联接起来,各利益主体按照合同约定、合作、股份合作等形式,利益互补,风险共担,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的一种新的组织经营形式。

产业化组织是指由龙头企业、中介组织等通过多种方式联结农户,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的组织。

产业化组织按利益联结方式和组织类型分别调查。

(2)按利益联结方式划分:有稳定、合理的利益联结关系,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与其他经营组织的根本区别,也是产业化经营的核心。

农业产业化经营利益联结方式是指参与产业化经营的各主体,形成一定的利益关系或结为利益共同体的手段或方式。

(3)合同关系:产业化组织在经营活动中,通过合同等契约方式向农户收购或销售农副产品等,合同双方具有明确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产业化生产基地和农户按合同要求进行生产,龙头企业或组织等按合同收购农产品,并及时按约定结算。

合同关系中的订单关系是指产业化组织与农户没有建立起长期、稳定、紧密的合作关系,没有订立长期合同,而是根据市场情况,主要依靠当年与农户新订立的合同或协议明确农产品生产、收购等事项的形式。

年履约订单成交额是指全年全部或部分完成的订单成交金额,年订单总额是指全年签订订单的资金总额(年履约订单成交额占年订单总额的百分比即为订单履约率)。

农业机械化发展战略规划的指标体系及建构研究

农业机械化发展战略规划的指标体系及建构研究

作 象耋 意 用 对
农 业

r资金 投 资( ) 资金 投 入及 其 结 构 、 …… :
机 械 化 系 统 指 标 体 系
实现支撑 能源耗用( 4 C) :能源耗用及其结构、…… L技术人员( 5 c) :农机操作人员、农机维修人员、……
经 营 形 式( ) 农机 经 营 企业 及 其 规模 、所 有制 结 构 、经 营 收 入及 其 结 构 、… … :
刘超 , 建 华 , 巫 白玲 .
(. 1 江西 师范 大学 计算 机 信息 工程 学 院 , 昌市 ,3 0 2 2 江西 农业 大学 理学 院 , 昌市 ,3 0 5 南 3 0 2 ;. 南 304)
摘 要 : 业 机 械 化 发 展 战略 规 划 是 一 个 复 杂系 统 问 题 , 义 问 题 系 统 的 范 围边 界 、 农 定 确定 度量 指 标 体 系 及 其 建构 的逻 辑 关 系 是 基 础 。依 据 系统 工 程 的理 论 与方 法 , 论 了农 业 机 械化 系 统 的边 界 范 围 、 系结 构 和 战略 规划 的主 要 问题 , 出 了农业 机 械化 讨 体 提 发 展 战 略规 划 的 指标 体 系 及其 结 构 . 阐明 了指 标 体 系建 构 的逻 辑 关 系 。
绎 营 管 弹
L维修服务( ) :维修服务企业及其规模 、……
机 械 r农 机 动 力( 1:农机 总 动 力 、各 种 动 力设 备 台数 与 动 力 、 … … ) ( 内涌 ) L农 机 机 具( 2 硬 c ) 中 小拖 拉 保有 量 、大 中 小联 合 收割 机 保 有量 、 种机 具 保 有 量 、 种 农 具保 有 量 、… … :大 各 各 r农 业 劳 动 力分 配 ‘ : 农业 总 劳 动力 、各 产、 劳 动 力 、农 村 劳动 力 转移 率 、… … )

农经指标解释

农经指标解释

主要指标解释(一)农村经济基本情况统计1.汇总乡镇数:指按本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填报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统计报表的乡镇、街道办事处或其他乡镇级单位个数。

乡镇级单位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在农村的乡镇一级行政区划单位。

除县城关镇、城市街道办事处和工矿区以外的所有乡镇都应纳入统计范围,有农村经济的县城关镇、街道办事处也应纳入。

大中城市以农业为主的郊区也应按建制纳入统计范围。

2.汇总村数:指有关经济情况汇入到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统计表中的行政村数,其统计口径与原来汇总村民委员会数相同。

所有成立村民委员会的村、或由村民委员会改为居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的村,只要还存在农业经济、存在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范围的集体资产,都应纳入统计范围。

3.村集体经济组织数:指在行政村一级为管理、协调行政村范围内的农村集体土地资源和其他集体资产的开发、经营,并为农户家庭经营提供服务而设立的集体经济组织数。

依据宪法、民法通则、农业法等相关法律和有关政策精神,行政村范围内应当设立相应的集体经济组织,有些地方设立了村集体经济组织,还有些地方尚没有设立,由村民委员会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

村集体经济组织有的地方称为经济联合社,有的经过改制成立股份经济联合社,也有的改制成立了名称不一的“公司”;有的地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负责人与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只要有相应的集体经济组织名称就应纳入统计范围。

乡镇一级成立的集体经济组织、村以下村民小组(原生产队)一级成立的集体经济组织、村内部分村民小组联合成立的集体经济组织不在本指标统计范围内。

4.村委会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数:指在汇总村数中,没有明确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由村民委员会代行管理、协调行政村范围内的农村集体土地资源和其他集体资产的开发、经营以及为农户家庭经营提供服务等集体经济组织有关职能的村数。

5.汇总村民小组数:指汇总的行政村所属的村民小组个数。

6.组集体经济组织数:指在村民小组一级成立的为管理、协调本组范围内的集体土地资源和其他集体资产的开发、经营,以及为农户家庭经营提供服务的经济社(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社等相应名称的集体经济组织数,不包括村内部分村民小组联合成立的集体经济组织。

农业分析的关键指标解读

农业分析的关键指标解读

农业分析的关键指标解读一、概述农业是国家经济的基础,也是维持人类生存的重要产业。

分析农业的关键指标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农业的发展状况以及影响农业的因素。

在农业分析中,有几个关键指标需要特别关注和解读。

二、耕地面积耕地面积是农业生产的基础,也是农业生产能力的重要体现。

通过观察耕地面积的变化可以了解到农业产能的增长或减少趋势。

当耕地面积逐年增加时,说明农业生产能力提高;反之,如果耕地面积持续减少,可能会导致农业生产能力不足。

三、粮食总产量粮食总产量是衡量一个国家农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

通过分析粮食总产量可以了解一个地区的粮食生产能力以及对口粮的供给状况。

粮食总产量的增长可以提供更多的粮食供给,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需要,而产量下降则可能会导致粮食紧缺与食品安全问题。

四、农作物结构农作物结构反映了农业的多样化程度和资源的配置情况。

在农作物结构中,若粮食作物占比较高,说明该地区粮食生产比较重视,在粮食自给方面较为有保障。

而果蔬、经济作物等的比重高,说明农业多样化程度较高,农产品的供给也更加多样化。

五、农业机械化水平农业机械化水平是衡量农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指标。

通过农业机械化水平的变化,可以了解到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程度。

高度机械化的农业生产方式可以减轻农民的劳动强度,提高生产效率,促进农业发展。

六、农村劳动力农村劳动力是农业生产的主力军。

分析农村劳动力的数量和变化情况可以了解到农村劳动力的充足度和流动情况。

如果农村劳动力短缺,可能会影响到农业生产能力,导致产量下降。

七、农药农残情况农药农残是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关键问题。

通过了解农药农残的情况,可以判断农业生产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农药使用是否合理。

合理的农药使用可以保障农作物的健康生长,减少农药残留,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八、农业补贴政策农业补贴政策是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

通过分析农业补贴政策的规模和执行情况,可以了解到农村地区农民的收入情况和政府对农业的支持力度。

农业专业主要指标解释 (1)

农业专业主要指标解释 (1)

主要指标解释一、A制度1.农村基本情况、农业生产条件乡镇个数指农村中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乡一级行政区划的数量。

不包括城关镇、城市街道办事处、工矿区。

村委会个数指农村中经上级政府批准,按居住地区设立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个数。

含城关镇中的村。

自来水受益村数(通自来水的村)自来水指符合卫生标准,并经公用设施处理的管道输送水。

通自来水的村数指乡镇行政区域内通自来水的村数。

通电的乡镇数指在一般情况下村民能用电进行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的乡镇个数。

通公路的乡镇数指能通过正常行驶机动车辆的乡级以上公路到达乡镇所在地的乡镇个数。

通汽车村数指拥有乡级以上公路通过,并通达客运或货运汽车的村委会个数。

通电话的乡镇数指已架设通讯线路,并装有固定电话机,能与外界进行正常联系的乡镇个数。

不包括有移动电话信号的乡镇。

通邮件的乡镇、村数指本乡镇、村村民能进行正常的信件、报刊传递活动的乡镇、村委会个数。

乡村户数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还包括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农村住户。

户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及以上的住户也包括在本地农村住户内;有本地户口,但举家外出谋生一年以上的住户,无论是否保留承包耕地都不包括在本地农村住户范围内。

不包括乡村地区内的国有经济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的集体户。

乡村人口数指乡村地区常住居民户数中的常住人口数,即经常在家或在家居住6个月以上,而且经济和生活与本户连成一体的人口。

外出从业人员在外居住时间虽然在6个月以上,但收入主要带回家中,经济与本户连为一体,仍视为家庭常住人口;在家居住,生活和本户连成一体的国家职工、退休人员也为家庭常住人口。

但是现役军人、中专及以上(走读生除外)的在校学生、以及常年在外(不包括探亲、看病等)且已有稳定的职业与居住场所的外出从业人员,不应当作家庭常住人口。

乡村劳动力资源数指乡村人口中劳动年龄以上(16周岁)能够参加生产经营活动的人员。

我国农业机械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构建与实证分析

我国农业机械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构建与实证分析

【 作者简介】 李兴国(9 0 , 河北保 定人 , 1 8-) 男, 在读硕士 , 主要从事 系统工程与机械化 生产系统 方向的研 究工作。
维普资讯
李兴 国: 国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构建与实证 分析 我
囵・ ・ ・ 圈 团 园
22 农业 机械 化作 业水 平 . 农 业 机 械 化作 业 水 平 代 表 着农 业 机 械 化 的普 及
13 农机 化 统计数 据 的可 靠性 问题 .
指 标作 为二 级指 标系 统 , 由此建 立 了我 国农业 机械 化 发 展水平 评 价指标 体 系
21 农业 机械 化装 备水 平 .
农业 机械 装备 是农 业机 械 化 的物质 基础 , 而农 业 机械 化装 备水 平则 从 根本上 代 表 了农 机 化发 展水平 。
业机械化发展水平综合评价模型, 2 0 对 0 2年我 国各地 区农业机械 化发展 水平进行 了测算 与评价 。
关 键 词 农 业机 械 化 中图分类号 发 展 水 平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评 价 方 法 A ¥ 3 文献标志码 2
1 我 国农业机械化评价指标体 系研 究现状
目前, 关 我 国农 业 机械 化评 价指 标体 系 的构建 有 研 究有 很多 , 至今 还没 有形 成全 国统 一 的农业 机械 但 化评 价 指标 体系 。通 过对 大量 相关 文 献 的深 入研 究 , 发 现农 业 机械 化 评 价指 标 体 系 构建 的难 点 主 要有 以
下 3个方 面 。
2 我 国农 业机械 化评价指标体 系的建 立
在对农 业 机械 化进 行 系统分 析 的基础 上 , 构建 了 我 国农 业机 械 化 二级 评 价 指标 体 系 。第一 级 指 标 体 系 的设 置是 从 农机 化 装 备水 平 、 机 化 作业 水 平 、 农 农 机 化 系统体 系 3个层 面 对农业 机 械化 加 以考察 , 二 第 级 指标 体 系是第 一级 指标 体 系 的细化 , 每个一 级指 在

主要指标解释

主要指标解释(一)农业社会化服务情况统计表1.农业社会化服务:指各类市场化服务主体围绕农业生产作业链条,根据农业产前、产中、产后需要,提供的各类经营性服务。

具体包括农牧渔业相关生产资料供应、农业市场信息、技术集成、农机作业及维修、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产品营销和初加工等服务。

2.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指除对本社成员提供服务以外,还对其他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服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

3.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数量:指为本村或本村以外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社会化服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数量。

4.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企业数量:指为农户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社会化服务的企业数量。

5.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各类农业服务专业户数量:指为农户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社会化服务,且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所得收入占总收入60%以上的专业户数量。

6.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其他服务组织数量:指为农户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社会化服务的其他服务主体数量,包括供销合作社、协会等。

7,从业人员数:指在本年度内,各类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体中相对固定的人员数量,包括管理人员、财会人员、农技人员、农机手等。

8.服务营业收入:指在本年度内,各类服务主体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所取得的收入总额。

9.服务小农户的营业收入:指在本年度内,各类服务主体向小农户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所取得的收入总额。

其中,小农户是指仅经营家庭承包地的农户。

10.服务对象数量:指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各类主体数量,包括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小农户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

11.农业生产托管:指农户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在不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条件下,将农业生产中的耕、种、防、收等全部或部分作业环节,委托给服务组织完成或协助完成的农业经营方式。

12.耕、种、防、收四环节托管服务面积:指小农户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分别在耕、种、防、收四环节接受托管服务的面积,同一地块接受多次托管服务的累计计算服务面积,如1亩地接受耕、收两次托管服务的,托管服务总面积为2亩次。

指标解释及校核关系

---------------------------------------------------------------最新资料推荐------------------------------------------------------指标解释及校核关系指标解释及校核关系 (一) 全国农业系统国有单位机构编制、从业人员与劳动报酬情况 1 . 指标解释⑴机构数:即单位数,是指期末实有的各级各类企业、事业、机关的个数,原则上以独立核算单位为基础计算,包括期末已停产的单位。

独立核算单位指具有法人资格,独立从事经济活动,拥有和使用资产、能够承担负债,能与其他经济单位进行交易的经济和社会实体。

各企业、事业、机关均按其经济上具有法人资格,行政上有独立组织的形式,作为划分基本统计总体单位的依据。

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单位只统计一次。

⑵编制(定员) 数: 指机构编制主管部门核定批准的独立组织机构的人员数量的定额。

⑶财政补助编制:指编制数内享受国家财政补贴的人员数量。

⑷年末从业人员数:从业人员指在各级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工作,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

包括在岗职工、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以及在各单位中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方人员、兼职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和第二职业者。

1 / 11不包括离幵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各单位的从业人员反映了各单位实际参加生产或工作的全部劳动力。

年末从业人员数,是指报告期最后一天实际领取劳动报酬的人员总数。

已经招用但报告期最后一天尚未报到的人员,不计入年末人数。

(5)年末在岗职工数:在岗职工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以及有工作岗位,但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

在岗职工包含于从业人员。

年末在岗职工数,是指报告期最后一天实际由单位支付工资人员总数。

(6)年末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指本单位在编人员和经上级部门批准超编配备的人员。

农机安全监理相关指标解释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员登记情况

农机安全监理相关指标解释一、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员登记情况(农市(机季)1表)1.拖拉机(代码1)①指标解释:用于牵引、推动、携带和(或)驱动配套机具进行作业的自走式动力机械。

②统计范围: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登记的拖拉机,包括轮式拖拉机、手扶拖拉机、履带拖拉机、轮式拖拉机运输机组、手扶拖拉机运输机组。

③平衡关系:拖拉机(代码1)=轮式拖拉机(代码2)+手扶拖拉机(代码3)+履带拖拉机(代码4)+轮式拖拉机运输机组(代码5)+手扶拖拉机运输机组(代码6)。

2.轮式拖拉机(代码2)①指标解释:通过车轮行走的两轴(或多轴)拖拉机。

②统计范围:包含按照《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登记的轮式拖拉机;还包含《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实施前,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登记,未牵引挂车的大中型、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

③平衡关系:轮式拖拉机(代码2)≤拖拉机(代码1)。

3.手扶拖拉机(代码3)①指标解释:由扶手把操纵的单轴拖拉机。

②统计范围:包含按照《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登记的手扶拖拉机;还包含《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实施前,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登记未牵引挂车的手扶式拖拉机。

③平衡关系:手扶拖拉机(代码3)≤拖拉机(代码1)。

4.履带拖拉机(代码4)①指标解释:装有履带行走装置的拖拉机。

②统计范围:包含按照《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登记的履带拖拉机;还包含《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实施前,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登记装有履带行走装置的大中型拖拉机。

③平衡关系:履带拖拉机(代码4)≤拖拉机(代码1)。

5.轮式拖拉机运输机组(代码5)①指标解释:由轮式拖拉机牵引一辆挂车组成的用于运载货物的运载机组。

②统计范围:包含按照《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登记的轮式拖拉机运输机组;还包含《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实施前,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登记,牵引挂车的大中型、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

农业分析的重要指标

农业分析的重要指标1. 引言:介绍农业分析的重要性和背景。

农业分析是对农业生产和发展情况进行研究和评估的过程,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农业的现状和未来走向。

在农业领域,有许多重要的指标可以用来评估农业的发展水平,其中包括农作物产量、农业机械化水平、耕地利用率等等。

2. 农作物产量:衡量农业经济效益的重要指标。

农作物产量是农业经济效益的重要指标之一。

通过对农作物产量的分析,我们可以评估农民的种植技术和农业管理水平,进而推断出农业生产的潜力和发展趋势。

同时,农作物产量也可以为国家农业政策的制定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3. 农业机械化水平: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的关键。

农业机械化水平是衡量农业生产效率的重要指标之一。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机械化设备的普及,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可以有效地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劳动生产率,减轻农民的劳动强度,促进农业的发展。

因此,对农业机械化水平的分析和评估对于农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4. 耕地利用率:高效利用土地资源的重要指标。

耕地利用率是衡量土地资源高效利用程度的重要指标之一。

通过对耕地利用率的分析,我们可以了解农业生产对土地资源的利用效果,进而评估农业生产的可持续性和土地资源的利用潜力。

高耕地利用率可以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益,减少土地资源的浪费,对于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5. 农产品质量:关乎农业竞争力和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指标。

农产品质量是衡量农业竞争力和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指标之一。

对农产品质量的分析可以帮助我们评估农业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农业生产技术和标准的提升,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同时,农产品质量的提高也可以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的持续发展。

6. 农村收入分布:反映农业社会效益的重要指标。

农村收入分布是反映农业社会效益的重要指标之一。

通过对农村收入分布的分析,我们可以了解农民收入状况的差异,进而评估农业发展对农民生活水平的影响。

合理的农村收入分配可以稳定农业劳动力,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实现农业与农民共同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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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解释-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四、指标解释1表农机化系统机构及人员(一)统计范围2.农机化教育培训机构:农机化大、中专:指经有关部门批准,招收初、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实施高、中等专业教育,可以发放学历证书,培养高、中等农机化专业人才的学校,包括农机化职工(成人)大、中专学校,不包括隶属教育系统的院校。

农机化学校:指经有关部门批准,有固定师资、校址和教学设施,负责培养、培训农机化技术人员的学校,包括具备上述条件的农机化培训班。

3.农机化科研机构:指对农机化软科学和农业机械进行研究、开发的机构。

4.农机试验鉴定机构:指对农机产品进行试验、鉴定以及技术监督的机构。

5.农机化技术推广机构:指对农机化技术、农机具进行示范推广的机构。

县级农机化技术推广站同时又称农机研究所的,均统计为县级农机化技术推广机构。

对同时从事农机试验鉴定、科研、推广工作,一个机构挂几块牌子的单位,机构和人员按其主要业务分别统计。

6.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指经授权负责农机安全监理执法工作的机构。

7.年末人数:指年末实有人数。

为避免重复或遗漏,应遵循“谁发工资谁统计”的原则,据此,虽在外单位兼职,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即未脱钩)的人员,应继续统计为原单位人员;停薪留职人员暂不统计;离退休人员不再统计。

8.科技人员:指已取得各种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并担负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和大中专(包括同等学历)毕业生已担负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不包括虽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规定学历,但并未担负专业技术工作或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

已取得农民技术员技术职称资格证书的人员和从事农机化教育培训工作的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也统计在科技人员中。

已经调离教学和教学管理岗位的人员不再统计。

2表农机化服务组织及人员(一)统计范围辖区内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所属及其归口管理的从事农机化作业、农机化中介服务、农机维修、农机经销、农机供油、拖拉机驾驶培训等生产经营服务的单位和组织,不论其所有制和形式如何,均应在本表统计,包括个体户,也包括1表所列农机化系统机构兴办并管理的从事上述生产经营服务的经济实体,但1表中所列的机构和人数在本表中不得重复统计。

具有多项经营服务项目的单位和组织,如其专业分工明确,应将其农机化作业、农机化中介服务、农机维修、农机经销、农机供油、拖拉机驾驶培训等生产经营服务项目各作为一个生产经营服务组织统计在本表有关栏目之内,不可混合统计。

各生产经营服务项目的从业人员,也应分别统计。

如分工不明确,应以其主营业务进行统计,不得重复统计。

(二)指标解释1.农机化作业服务组织及农机户:农机化作业服务组织:指具有一定经营规模、章程和活动场所的,从事农机服务的单位。

包括归口管理的排灌站、植保站、航空站等。

不包括没有章程或管理办法的农机户联合体。

农机专业合作社: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由农民或社员根据加入自愿、退出自由、民主管理、赢余返还的原则依法组建,并按章程共同进行农机作业经营和服务活动的经济组织。

农机户:指拥有或承包(租赁)2千瓦以上(含2千瓦)的农用动力机械,自用或为他人作业的农户。

两户或多户联合购置、经营农业机械的,只作为一户统计。

但在有关部门注册成立农机服务公司、作业队等统计为组织。

农机化作业服务专业户:指用农业机械为农业生产提供作业服务的收入占全家收入60%以上的农户。

.农机化中介服务组织:指为农机户、农机作业服务组织等提供组织、协调、信息、咨询、培训等服务的中间性组织,包括农机专业协会、农机服务经纪公司等。

经纪人不做统计。

3.农机维修厂及维修点:指辖区内从事农机维修的维修厂、维修车间、维修门市部和主要从事农机维修的个体户。

其中一级、二级、三级和专项维修点是指经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审核定级的农机维修厂(点)。

已开展农机维修业务但尚未审定的维修厂(点)也应统计在内。

.农机经销机构:农机经销企业: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主要从事农业机械、零配件经销业务的商业企业。

农机经销点:指农机经销企业设立的农业机械经销门市部和经销点,以及个体工商户,包括农机大市场内的经销铺面。

.农机供油站(点):指农机部门所属的主要从事农机油料供销业务的商业企业及供应点。

.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指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拖拉机驾驶培训许可证》的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及培训班。

.乡村农机从业人员:指县以下(不含县)从事农机化管理、生产和经营服务的人员。

个体中的农机人员,指该户中主要从事农机服务工作的人员。

同时,表列单位外的乡村零散农机人员也应统计在内。

拖拉机驾驶员:指持有正式拖拉机驾驶执照的人员。

联合收获机驾驶员:指持有正式联合收获机驾驶执照的人员。

农用运输车驾驶员:指持有正式农用运输车驾驶执照的人员。

同时持有拖拉机、联合收获机和农用运输车驾驶执照的人员,应分别统计。

农机维修人员:指县以下农机化服务组织中从事农机维修工作的人员,包括维修厂(点)中的农机维修人员、其他农机化生产经营服务组织中主要从事农机维修的人员以及零散农机维修人员。

获得农机职业技能鉴定证书人员:指参加农机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合格,并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3表农业机械拥有量(一)统计范围辖区内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单位和农户及为其提供农机作业服务的单位、组织和个人实际拥有的农业机械。

包括借出、租出、封存、在修和待修的机械。

不包括已经报废的,以及专门用于森林工业、远洋的机械和借入、租入等不具有所有权的机械。

一机多用、复式作业的机械,只能按其主要用途统计一次,不得重复统计。

(二)指标解释1.农业机械总动力:指全部农业机械动力的额定功率之和。

农业机械是农机总动力按使用能源不同分为以下四部分:柴油发动机动力:指全部柴油发动机额定功率之和;汽油发动机动力:指全部汽油发动机额定功率之和;电动机动力:指全部电动机(含潜水电泵的电动机)额定功率之和;其他机械动力:指采用柴油、汽油、电力之外的其他能源,如水力、风力、煤炭、太阳能等动力机械功率之和。

2.拖拉机及配套机械:(1)拖拉机:大中型拖拉机:指发动机额定功率在14.7千瓦(含14.7千瓦即20马力)以上的拖拉机,有链轨式和轮式两种。

其中14.7-18.4千瓦(含14.7千瓦即马力)、18.4-(含千瓦即马力)58.8千瓦(含千瓦即马力)、58.8千瓦(即80马力)以上的专门统计。

小型拖拉机:指发动机额定功率在2.2千瓦(含2.2千瓦)以上,小于14.7千瓦的拖拉机,包括小四轮与手扶式。

(2)拖拉机配套农具:指由拖拉机牵引或悬挂的田间移动作业机具,例如机引犁、旋耕机、机引耙、播种机等农具。

与大中型拖拉机配套使用的农具称大中型拖拉机配套农具;与小型拖拉机配套使用的农具称小型拖拉机配套农具。

3.种植业机械:()耕整地机械:耕整机:指自带发动机驱动,主要从事水田、旱田耕整作业(有的也可从事运输、加工等作业)的机械,包括微耕机、田园管理机。

统计为耕整机的,不再统计为手扶拖拉机。

耕整机、田园管理机与其配套机具一并按套统计,一台耕整机或田园管理机不论配套几台机具,均统计为一套。

深松机:指由拖拉机悬挂牵引,在不翻动土壤、不破坏地表植被的情况下,能够疏松土壤、打破犁底层的耕作机械。

()种植施肥机械:播种机:包括条播机、穴播机、异型种子播种机、小粒种子播种机、根茎类种子播种机、撒播机、免耕播种机等。

免耕播种机:指不需要进行土壤耕翻,直接进行播种作业的播种机械。

精少量播种机:指由拖拉机悬挂牵引并按规定要求进行精少量播种的机械。

水稻直播机:指专门用于直接进行稻种田间播种作业的机械。

水稻插秧机:指自带动力驱动作业的水稻插秧机械。

水稻浅栽机:指自带动力驱动作业的水稻抛秧、摆秧的机械。

化肥深施机、地膜覆盖机:分别指由拖拉机带动,进行深施化肥、铺盖地膜的机械。

(3)农用排灌机械:排灌动力机械:指用于农用排灌作业的配套动力机械,包括柴油机和电动机。

农用水泵:指用于农业生产的各类水泵。

与节水灌溉类机械配套的水泵不统计在内。

节水灌溉类机械:包括微灌、喷灌、滴灌、渗灌机械。

计量单位为套,一台水泵不论配多少喷头,均作为一套统计。

利用天然水流或水利工程落差的压力进行自流喷灌的自压喷灌系统,也应统计在内。

()田间管理机械:机动喷雾(粉)机:指自带动力或与动力机械配套作业的喷雾(粉)机。

包括机引式、担架式、背负式。

(5)收获机械:联合收获机:指能一次完成作物收获的切割(摘穗)、脱粒、分离、清选等其中多项工序的机械。

联合收获机按用途分为稻麦联合收割机和玉米联合收获机。

自走式联合收获机的功率是其发动机额定功率。

稻麦联合收割机:包括小麦联合收割机、水稻联合收割机、稻麦两用联合收割机。

玉米联合收获机:包括自走式玉米收获机、背负式玉米收获机、穗茎兼收玉米收获机等,不包括玉米青贮收获机。

割晒机:指一次仅能完成收割和禾秆铺放的机械,包括割捆机。

该项统计仅指小麦、水稻和玉米的割晒机。

其他收获机械:指大豆、油菜籽、马铃薯、甜菜、花生、棉花、蔬菜、茶叶、青饲料、牧草等收获机械、秸秆粉碎还田机、秸秆捡拾打捆机以及玉米、大豆、油菜籽收获专用割台等。

青饲料收获机:指由动力机械驱动,专门用于青饲料或作物秸秆收获、粉碎,并制作青贮饲料的机械,包括玉米青贮收获机。

(6)收获后处理机械:机动脱粒机:指由动力机械驱动专门进行农作物脱粒的作业机械。

谷物烘干机:指专门用于干燥粮食或种子的机械。

种子加工机械:指脱芒(绒)机、种子分级机、种子包衣机、种子加工机组、种子丸粒化处理机等农业机械。

保鲜储藏设备:指农产品收获采摘后的保鲜储藏机械设备。

()设施农业设备:水稻工厂化育秧设备:指从种子处理到起秧的整套设备,一条播种流水线统计为一套。

温室:指通过固定的棚架设施,对室内作物生长所需的温度、湿度和光照等进行控制的农业生产设施。

包括连栋温室、日光温室、塑料大棚等。

连栋温室:指温度、湿度、水肥等生长条件可控的现代化整体连栋温室。

包括玻璃连栋温室、PC板连栋温室、塑料连栋温室。

日光温室:指前坡面以塑料膜为覆盖材料并配有活动保温被,其他三面为围护墙体的温室。

塑料大棚:指以塑料薄膜为全覆盖材料的拱形单体温室。

4.农产品初加工机械:(1)农产品初加工动力机械:指主要用于为农产品初加工作业机械提供动力的机械(包括柴油机和电动机)。

(2)农产品初加工作业机械:指由动力机械驱动,对农产品进行初加工的机械。

粮食加工机械:指对水稻、小麦、玉米、豆类和薯类等粮食进行初加工的机械。

油料加工机械:指对花生、油菜籽、芝麻等油料进行初加工的机械。

棉花加工机械:指对采摘后的棉花进行清选、轧花、清花(籽)、脱绒、弹花等初加工的机械。

果蔬加工机械:指对水果进行分级、打蜡、切片切丝、榨汁等初加工的机械,以及对蔬菜和薯类等进行清洗、分级等初加工的机械。

茶叶加工机械:指对茶叶进行杀青、揉捻、炒(烘)干、筛选等初加工的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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