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初级经济法基础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
2024年初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全套真题+答案+解析(四)

2024年初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全套真题+答案+解析(四)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23小题,每小题2分,共46分。
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
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1.2022年6月,李某获得某上市公司派发的现金股利10500元。
该股票为2022年3月购入。
适用税率20%。
李某获得的股利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A.10500×50%×20%=1050(元)B.10500×20%=2100(元)C.0D.10500×50%×20%÷2=525(元)2.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非居民个人的是()。
A.吉姆,系中国某大学的留学生,2022年在中国境内居住271天B.托尼,系某公司外派的德国专家,2021年8月1日来中国,2022年5月1日离境C.王某,在中国境内有住所,2022年因公去英国出差8个月D.苏珊,2021年3月初从俄罗斯嫁到中国,此后一直在中国境内居住3.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增值税纳税地点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经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B.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C.其他个人提供建筑服务的,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D.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4.下列不能成为法律关系主体的是()。
A.某乡村小学B.某市环保局C.无业游民李某D.智能机器人5.甲商业零售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9月购进货物取得普通发票,共计支付金额8500元;本月销售货物取得零售收入共计113300元,另外取得包装费2060元。
已知增值税征收率为3%减按1%,不考虑其他因素。
2024年初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全套真题+答案+解析(三)

2024年初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全套真题+答案+解析(三)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23小题,每小题2分,共46分。
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
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1.下列不属于《民法典》规定的法人解散情形的是()。
A.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B.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C.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的D.法人终止2.下列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确定环境保护税计税依据的是()。
A.固体废物B.水污染物C.大气污染物D.噪声3.2019年7月2日,张某初次就业即到甲公司工作。
2022年9月17日,张某向公司提出当年年休假申请。
张某依法可享受的年休假天数为()。
A.0B.5天C.10天D.15天4.甲公司因连年亏损,单位负责人张某要求单位会计主管人员刘某把公司财务报表调整成利润收益30万元,遭到刘某拒绝,单位负责人张某遂将刘某调到车间从事生产工作。
据此,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张某有权力调动刘某工作岗位B.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可以对张某判处拘役三个月C.单位负责人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是违法行为D.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应当恢复其名誉和原有职务、级别5.根据劳动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B.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劳动者应重新同合并后或分立后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C.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D.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已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但逾期仍不支付的,应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6.下列公民中,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是()。
A.赵某,7岁,系某小学学生B.王某,24岁,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C.李某,17岁,系某饭店服务员,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D.张某,14岁,系某初级中学学生7.下列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2022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新教材第六章财产和行为税法律制度(课件讲义)

A.92.43÷(1+5%)×12%=10.56万元
B.92.43÷(1+5%)÷(1-12%)×12%=12万元
C.92.43÷(1-12%)×12%=12.6万元
D.92.43×12%=11.0916万元
32
【答案】A 【解析】房产出租的,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
33
【练一练】
40
【练一练】
(2020年单选)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办公自用房产原值 2800万 元,已计提折旧800万元。已知,房产原值的减除比例为30%,房产税从 价计征税率为1.2%。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计算甲公司该房产年度
A 应缴纳房产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2800 ×( 1-30%)× 1.2%=23.52(万元) B.(2800-800)× 30%× 1.2%=7.2(万元) C.(2800-800)× 1.2%=24(万元) D.(2800-800)×( 1-30%)× 1.2%=16.8(万元)
B.126000÷(1+5%)×12%=14400(元)
C.126000×(1-30%)×12%=10584(元)
D.126000×12%=15120(元)
36
【答案】B 【解析】 本题涉及“出租”房产,应从租计征房产税; 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因此,应当先对“525000元”作
价税分离处理,排除选项CD; 从租计征房产税的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适用的房产税税
√
18
二、房产税征税范围
19
【练一练】
(2021年单选)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
D 于房产税征税范围的是( )。
A.农村居民住宅
2020年《经济法基础》笔记与真题第六章其他法律制度(一)房产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

2020年《经济法基础》笔记与真题第六章其他法律制度(一)房产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例题3•判断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已经使用或者出租、出借的,不缴纳房产税。
()(2015年)【答案】×【例题4•单选题】下列关于房产税纳税人的表述中,不符合房产税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12年)A.房屋出租的,承租人为纳税人B.房屋产权所有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房产代管人为纳税人C.房屋产权属于国家的,其经营管理单位为纳税人D.房屋产权未确定的,房产代管人为纳税人【答案】A【解析】房屋出租的,出租人(而非承租人)为房产税的纳税人。
【例题5•判断题】居住在M市的李某将位于Y市的一处自有住房对外出租,李某应向M市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该处住房的房产税。
()(2019年)【答案】×【解析】房产税应在房产所在地(Y市)缴纳。
2.房产税的征税范围(1)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房屋,不包括农村。
(2)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室外游泳池),不属于房产,不是房产税的征税对象。
【例题•单选题】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房屋中,不属于房产税征税范围的是()。
(2018年)A.建制镇的房屋B.农村的房屋C.县城的房屋D.城市的房屋【答案】B考点02:房产税的计算(★★★)(P225)1.从价计征(1)应纳税额=房产余值×1.2%=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2)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例题1•多选题】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与房屋不可分割的附属设备中,应计入房产原值计缴房产税的有()。
(2015年)A.中央空调B.电梯C.暖气设备D.给水排水管道【答案】ABCD【例题2•多选题】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当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的有()。
2024年初级会计考试大纲《经济法基础》科目变化

2024年初级会计考试大纲《经济法基础》科目变化一、总论等级调整(1)将“熟悉法的本质与特征”改为“掌握法的本质与特征”(2)将“了解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改为“掌握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3)将“了解法律责任的概念”改为“熟悉法律责任的概念”二、会计法律制度等级调整(1)将“了解会计法的适用范围”改为“掌握会计法的适用范围”(2)将“熟悉会计工作管理体制”改为“掌握会计工作管理体制”(3)将“了解会计机构的规定”改为“掌握会计机构的规定”(4)将“熟悉会计工作交接的规定”改为“掌握会计工作交接的规定”(5)将“熟悉违反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法律责任”改为“掌握违反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法律责任”(6)将“熟悉伪造、变造会计资料以及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改为“掌握伪造、变造会计资料以及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7)将“熟悉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资料的法律责任”改为“掌握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资料的法律责任”(8)将“熟悉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及人员从事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改为“掌握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及人员从事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9)将“熟悉单位负责人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的法律责任”改为“掌握单位负责人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的法律责任”新增熟悉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删除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三、支付结算法律制度调整内容调整将“各类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和使用的规定”改为“各类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和使用的具体规定”等级调整(1)将“熟悉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改为“掌握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2)将“了解银行卡的分类”改为“熟悉银行卡的分类’(3)将“掌握银行卡账户和交易、计息与收费”改为“熟悉银行卡账户和交易、计息与收费”(4)将“熟悉支付机构的概念和支付服务的种类”改为“了解支付机构的概念和支付服务的种类”(5)将“掌握预付卡的规定”改为“熟悉预付卡的规定’(6)将“熟悉支付结算纪律”改为“掌握支付结算纪律’新增熟悉银行电子支付的规定删除(1)票据的概念和种类(2)条码支付(3)支付结算服务组织(4)支付结算的工具(5)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和种类(6)银行卡的概念(7)网上银行四、税法概述及货物和劳务税法律制度等级调整(1)将“了解税收与税法、税收法律关系”改为“熟悉税收与税法、税收法律关系”(2)将“熟悉增值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改为“掌握增值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3)将“熟悉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改为“掌握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4)将“熟悉消费税纳税人”改为“掌握消费税纳税人”(5)将“熟悉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改为“掌握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6)将“熟悉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收优惠”改为“了解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收优惠”(7)将“熟悉车辆购置税纳税人”改为“掌握车辆购置税纳税人”(8)将“熟悉车辆购置税征税范围”改为“掌握车辆购置税征税范围”(9)将“熟悉车辆购置税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改为“了解车辆购置税税收优惠和征收(10)将“掌握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改为“熟悉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11)将“熟悉关税纳税人”改为“掌握关税纳税人”(12)将“熟悉关税课税对象”改为“掌握关税课税对象”(13)将“熟悉关税税目、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改为“了解关税税目、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14)将“掌握关税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改为“熟悉关税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新增熟悉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五、所得税法律制度等级调整(1)将“熟悉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改为“掌握企业所得税纳税人’(2)将“熟悉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改为“掌握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3)将“熟悉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改为“掌握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六、财产和行为税法律制度等级调整(1)将“熟悉房产税纳税人”改为“掌握房产税纳税人”(2)将“熟悉房产税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改为“了解房产税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3)将“掌握房产税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改为“熟悉房产税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4)将“熟悉契税纳税人”改为“掌握契税纳税人’(5)将“熟悉契税税收优惠”改为“了解契税税收优惠’(6)将“掌握契税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改为“熟悉契税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7)将“熟悉土地增值税纳税人”改为“掌握土地增值税纳税人”(8)将“熟悉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改为“了解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9)将“掌握土地增值税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改为“熟悉土地增值税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10)将“熟悉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改为“掌握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11)将“熟悉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改为“了解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12)将“掌握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改为“熟悉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13)将“熟悉耕地占用税纳税人”改为“掌握耕地占用税纳税人”(14)将“熟悉耕地占用税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改为“了解耕地占用税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15)将“掌握耕地占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改为“熟悉耕地占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16)将“熟悉车船税纳税人”改为“掌握车船税纳税人(17)将“了解车船税征税范围”改为“掌握车船税征税范围”(18)将“熟悉车船税税目、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改为“了解车船税税目、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19)将“掌握车船税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改为“熟悉车船税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20)将“熟悉资源税纳税人”改为“掌握资源税纳税人”(21)将“熟悉资源税计税依据、税收优惠”改为“了解资源税计税依据、税收优惠”(22)将“掌握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改为“熟悉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23)将“熟悉环境保护税纳税人”改为“掌握环境保护税纳税人”(24)将“熟悉环境保护税征税范围、计税依据、税收优惠”改为“了解环境保护税征税范围、计税依据、税收优惠”(25)将“熟悉印花税纳税人””改为“掌握印花税纳税人”(26)将“熟悉印花税税收优惠”改为“了解印花税税收优惠”删除烟叶税和船舶吨税法律制度七、税收征管法律制度调整内容调整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改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等级调整(1)将“了解税收征收管理法的适用范围和适用对象”改为“掌握税收征收管理法的适用范围和适用对象”(2)将“掌握税务机关的职权和职责”改为“熟悉税务机关的职权和职责”(3)将“熟悉被检查人的义务”改为“掌握被检查人的义务”(4)将“熟悉纳税信用管理”改为“掌握纳税信用管理”(5)将“熟悉税务管理相对人和税务行政主体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改为“了解税务管理相对人和税务行政主体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新增了解税款征收主体删除(1)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概念(2)税务管理的概念(3)税务行政复议的概念(4)税款征收法定原则八、劳动合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等级调整(1)将“熟悉劳动合同履行和变更的规定”改为“掌握劳动合同履行和变更的规定”(2)将“了解劳动争议的解决”改为“熟悉劳动争议的解诀”(3)将“了解违反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改为“熟悉违反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4)将“熟悉社会保险费征缴与管理的规定”改为“掌握社会保险费征缴与管理的规定”新增(1)熟悉社会保险经办与管理(2)熟悉社会保险费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删除社会保险概述。
第8章 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 《税法》

【解析】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
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 个人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故正确答案为A、B项。
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
➢ (2)尚未组织测定,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 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定的土地面积为准。
➢ (3)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据实申报 土地面积,并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书后再作调 整。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幅度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 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 别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的年税额。具体如下:
(三)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1)“三北”地区(我国东北、华北和西北地区)供热企业,自2016年1 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向居民供热而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为居民 供热所使用的厂房及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供热企业其他 厂房及土地,应当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2)企业的铁路专用线、公路等用地,除另有规定者外,在企业厂区(包 括生产、办公及生活区)以内的,应照章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厂区以 外、与社会公用地段未加隔离的,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 ➢ (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
用人为纳税人。 ➢ (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人,由共有
各方分别纳税。 ➢ (5)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
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 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023年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
2023年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第一章总述一、掌握的内容二、熟悉的内容三、了解的内容第二章会计法律制度一、掌握的内容二、熟悉的内容三、了解的内容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一、掌握的内容二、熟悉的内容三、了解的内容第四章税法概述及货物和劳务税法律制度一、掌握的内容二、熟悉的内容三、了解的内容第五章所得税法律制度一、掌握的内容二、熟悉的内容三、了解的内容第六章财产和行为税法律制度一、掌握的内容二、熟悉的内容三、了解的内容第七章税收征管法律制度一、掌握的内容二、熟悉的内容三、了解的内容第八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一、掌握的内容二、熟悉的内容三、了解的内容6.网上银行。
5.银行卡的概念和分类。
4.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和种类。
3.支付结算的工具。
2.支付结算服务组织。
1.支付结算的概念。
8.违反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7.支付结算纪律。
6.支付服务的种类。
5.支付机构的概念。
4.条码支付和网络支付的规定。
3.银行卡收单的规定。
2.票据的概念和种类。
1.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
8.预付卡的规定。
7.银行卡账户和交易、计息与收费的规定6.汇兑和委托收款的规定。
5.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的规定。
4.票据当事人、票据行为、票据权利与责任和票据追索的规定。
3.各类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和使用的规定。
2.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变更和撤销的规定1.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3.会计机构的规定。
2.《会计法》的适用范围。
1.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
9.财政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职务违法的法律责任。
8.单位负责人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的法律责任。
7.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及人员从事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6.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资料的法律责任5.伪造、变造会计资料以及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
4.违反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法律责任。
3.会计工作交接的规定。
2.代理记账的规定。
1.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5.会计人员的规定。
2023初级经济法基础跨章节测试题(三)(第6-8章)-题目答案合并
跨章节测试题(三)(第6-8章)一、单项选择题1.根据耕地占用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不缴纳耕地占用税的是( )。
A.占用渔业水域滩涂建设海上乐园的B.占用林地修建苗木仓储设施的C.占用茶园建设旅游度假村的D.占用耕地建设体育场馆的【正确答案】B【用户答案】C【回答错误】【答案解析】占用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其他农用地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的,不缴纳耕地占用税。
2.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房产税纳税人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房屋产权属于国家的,无需纳税房产税B.应税单位无租使用其他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C.房屋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D.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已使用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正确答案】A【用户答案】未作答【回答错误】【答案解析】选项A,产权属于国家的,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
3.某企业2018年度自有房屋10栋,其中8栋用于经营生产,房产原值1 000万元,不包括冷暖通风设备60万元;2栋房屋租给某公司作经营用房,年租金收入50万元,已知当地政府规定计算房产余值的扣除比例为20%;房产税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
该企业当年应纳的房产税是( )。
A.1 000÷10×8×1.2%=9.6万元B.(1 000+60)×(1-20%)×1.2%=10.176万元C.(1 000+60)×(1-20%)×1.2%+50×12%=16.176万元D.1 000÷10×8×1.2%+50×12%=15.6万元【正确答案】C【用户答案】未作答【回答错误】【答案解析】冷暖通风设备是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属于房产原值的一部分。
自用房产应纳税额=(1 000+60)×(1-20%)×1.2%=10.176(万元);租金收入应纳税额=50×12%=6(万元);全年应纳房产税额=10.176+6=16.176(万元)。
2024年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经济法基础》全套真题+答案+解析(十五)
2024年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经济法基础》全套真题+答案+解析(十五)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23小题,每小题2分,共46分。
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
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1.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税种中,由海关负责征收的是()。
A.城市维护建设税B.企业所得税C.房产税D.关税2.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的,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以上经历。
A.5年B.3年C.2年D.1年3.根据税务行政复议的规定,对以下行政行为不服,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行为的是()。
A.征税行为B.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为C.资格认定行为D.纳税信用登记评定4.赵某签发一张支票给钱某用以偿还欠款,孙某又从钱某处窃取了该票据,后无偿赠与李某。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取得票据的当事人中,享有票据权利的是()。
A.李某B.孙某C.赵某D.钱某5.根据关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原产于我国的进口货物适用的税率是()。
A.暂定税率B.协定税率C.特惠税率D.最惠国税率6.根据会计核算的相关规定,下列选项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会计账簿中的总账一般包括订本与活页两种形式B.记账凭证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也可以使用通用凭证C.账务核对包括账账核对、账证核对、证证核对、账实核对D.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属于会计核算内容7.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是()。
A.国家机关B.个体工商户C.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D.企业在外地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8.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征税规定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实行简易计税办法B.不允许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C.一律不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D.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9.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向乙公司购买了一台设备,价款10万元,该买卖合同的法律关系的主体是()。
2023年初会职称《经济法基础》习题库及答案
2023年初会职称《经济法基础》习题库及答案学校:________ 班级:________ 姓名:________ 考号:________一、单选题(60题)1.甲公司职工李某非因工负伤入院治疗时,在甲公司工作年限为4年,其实际工作年限为12年.李某应享受的医疗期期间为()A.9个月B.6个月C.3个月D.12个月2.2019年9月李某出版小说取得稿酬40000元。
为创作该小说,李某发生资料购买费等各种费用5000元。
已知稿酬所得个人所得税预扣率为20%;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20%计算,收入额减按70%计算。
计算李某该笔稿酬所得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A.40000x(1-20%)x70%x 20%=4480(元)B.40000x(1-20%)x20%=6400(元)C.(40000-5000)x(1-20%)x 70%x 20%=3920(元)D.(40000-5000)x(1-20%)x 20%=5600(元)3.2020年5月,A烟草批发企业向B卷烟零售店销售甲类卷烟200标准条,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20000元;向C烟草批发企业销售乙类卷烟300标准条,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8000元。
已知甲类卷烟消费税比例税率56%,乙类卷烟消费税比例税率为36%,批发环节消费税比例税率为11%,定额税率为0.005元/支;每标准条200支卷烟。
A烟草批发企业上述业务消费税的下列计算列式中,正确的是()。
A.20000×11%+200×200×0.005=2400(元)B.18000×11%+300×200×0.005=2280(元)C.20000×56%+200×200×0.005+18000×36%+300×200×0.005=18180(元)D.20000×11%+200×200×0.005+18000×11%+300×200×0.005=4980(元)4.2021年3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一张由丙公司承兑的汇票,乙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同时由戊公司提供票据保证,该汇票上的权利人是()A.丙公司B.乙公司C.丁公司D.甲公司5.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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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验二城镇土地使用税★★案例导入——税种的故事20出头,性别不详。
年轻,充满活力,心地单纯,喜欢新鲜事物,不太爱招惹是非。
房产税和耕地占用税是他的两个哥哥,关系都不错。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概念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国家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1.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缴纳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缴纳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均为纳税人,以共有各方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老侯提示1】用于租赁的房屋,由“出租方”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老侯提示2】受益人纳税原则,谁使用,谁受益,谁纳税。
【例题1·单选题】(2022年)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缴纳B.拥有土地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暂不缴纳C.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均为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缴纳D.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不区分国家所有,还是集体所有。
【老侯提示】不包括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
【例题2·多选题】(2017年)下列各项中,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的有()。
A.集体所有的建制镇土地B.集体所有的城市土地C.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D.国家所有的工矿区土地『正确答案』ABD『答案解析』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不包括农村)的土地,不论是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还是集体所有的土地,都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
(四)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率采用幅度差别定额税率。
(五)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1.凡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土地面积为准。
2.尚未组织测定,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定”的土地面积为准。
3.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当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并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书后再作调整。
【例题3·单选题】(2022年)甲公司购入一宗土地,取得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注明的该宗土地面积为1800平方米。
甲公司在该土地上建造办公楼,楼座占地面积为1200平方米,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
甲公司该宗土地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土地面积为()。
A.5000平方米B.1200平方米C.8000平方米D.1800平方米『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以证书确定的土地面积为准。
(六)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应纳税额计算1.适用税额城镇土地使用税执行“从量”计征(税率表略)。
2.计税公式“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老侯提示】上述内容经常与税收优惠结合考核。
【例题4·单选题】(2020年)甲公司2022年实际占地面积30000平方米,其中位于市区的办公区占地27000平方米、职工生活区占地2000平方米,位于农村的仓库占地1000平方米。
已知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率每平方米年税额为5元。
计算甲公司2022年度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A.27000×5=135000(元)B.(27000+1000)×5=140000(元)C.(27000+2000)×5=145000(元)D.30000×5=150000(元)『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农村的土地不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
【例题5·单选题】(2021年)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是()。
A.公园内的索道公司经营用地B.直接用于农业的生产用地C.企业拥有并运营管理的大型体育场馆用地D.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选项AD,按规定征收;选项C,企业拥有并运营管理的大型体育场馆,用于体育活动的房产减半征收。
【例题6·单选题】(2022年)甲物流公司位于郊区,2022年度实际占地3000平方米,其中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2000平方米,办公生活区用地1000平方米。
已知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为3元。
计算甲物流公司2022年度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A.3000×3=9000(元)B.3000×3×50%=4500(元)C.2000×3×50%+1000×3=6000(元)D.1000×3=3000(元)『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八)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1)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为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
(2)纳税人购置存量房,为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
(3)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为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
(4)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为合同签订的次月起。
(5)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为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
(6)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为自批准征用次月起。
【老侯提示】一般情况自行为发生之“次月”起;新征用耕地的,为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
2.征收方式及纳税地点——与房产税基本相同【例题7·单选题】(2022年)甲公司购买一幢旧办公楼,2022年5月12日签订合同并付讫全部款项,2022年6月3日入驻办公楼,2022年7月2日办理完权属变更登记。
甲公司持有该办公楼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A.2022年8月B.2022年7月C.2022年6月D.2022年5月『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例题8·判断题】(2021年)纳税人出租房产,应自交付出租房产之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正确答案』×『答案解析』纳税人出租房产,应自交付出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例题9·判断题】(2022年)城镇土地使用税可按月计算,一次性缴纳。
()『正确答案』×『答案解析』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考点总结考验三耕地占用税★案例导入——税种的故事男性,50出头。
是个老牌暴发户。
祖上是农民,从他这辈子开始,进入城市打拼,干起了房地产开发的行当,一夜暴富。
心胸狭窄,好记仇,平生最恨别人占着鸡窝不下蛋,一有这样的人出现,他总是要上前去教训人家一顿。
(一)耕地占用税的立法目的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耕地。
(二)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在我国境内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1.何为耕地(1)基本农田: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2)非基本农田: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其他农用地。
(三)耕地占用税的应纳税额计算1.计税依据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经批准”占用的耕地面积+“未经批准”占用的耕地面积2.税率实行定额税率(税率表略)。
3.计税公式应纳税额=实际占用耕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4.应纳税额应当“一次性”缴纳(四)耕地占用税的加征规定1.加征不得超过50%人均耕地低于0.5亩的地区。
2.加征50%占用“基本农田”。
【例题1·判断题】(2022年)占用基本农田的,应当按照法定的当地适用税额,加按150%征收。
()『正确答案』√(五)不征收耕地占用税的情形——占用耕地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1.储存农用机具和种子、苗木、木材等农业产品的仓储设施2.培育、生产种子、种苗的设施3.畜禽养殖设施4.木材集材道、运材道5.农业科研、试验、示范基地6.野生动植物保护、护林、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木材检疫的设施7.专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灌溉排水、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信基础设施8.农业生产者从事农业生产必需的食宿和管理设施【例题2·多选题】(2022年)根据耕地占用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缴纳耕地占用税的有()。
A.占用耕地建设储存农用机具的仓库B.占用养殖水面建设专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灌溉排水设施C.占用竹林地建设木材集材道D.占用天然牧草地建设旅游度假村『正确答案』ABC『答案解析』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占用农用地的,不缴纳耕地占用税。
(六)耕地占用税的税收优惠1.免征军事设施、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
【老侯提示】学校内经营性场所、教职工住房和医院内职工住房不免征。
2.减征(1)减半征收。
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占用耕地新建自用住宅。
【老侯提示】农村居民经批准搬迁,新建自用住宅占用耕地不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部分,农村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残疾军人以及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自用住宅,均免征耕地占用税。
(2)部分减征。
①占用非基本农田,适用税额可以“适当低于”本地区确定的适用税额,但降低的部分不得超过50%。
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耕地占用税。
(2023年新增)3.补税规定按规定免征或减征耕地占用税后,纳税人改变原占地用途,不再属于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情形的,应当按照当地适用税额补缴耕地占用税。
4.纳税退还(1)纳税人因“建设项目施工或者地质勘查”临时占用耕地,应当缴纳耕地占用税。
纳税人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期满之日起1年内”依法复垦,恢复种植条件的,“全额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
(2)因“挖损、采矿塌陷、压占、污染”等损毁耕地,应当缴纳耕地占用税。
自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认定损毁耕地之日起“3年内”依法复垦或修复,恢复种植条件的,“全额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