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吊索具安全技术标准
起重机安全管理之吊索具检验、报废标准及安全管理制度

起重机安全管理之吊具索具、检验、报废标准及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加强公司吊具索具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吊具索具采购、自制、使用、检验、安全管理程序.吊具索具属起重机械作业必备的工装附具,具有较大的危险性.为加强吊具索具的安全管理,保护职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钢管公司各直属单位.3 引用文件《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4 术语:本制度规定的吊具索具是指在起重作业中用来提升起重物的固定和提升系统(含吊钩、钢丝绳、磁盘吊、天平、抬梁、卸扣和各种软吊带等)。
5 管理原则吊具索具管理属归口管理,规范吊具索具的采购、自制、使用、检验报废的管理程序,按照“分线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吊具索具相关的安全管理职责。
6 管理职责6.1 物流中心6。
1。
1 负责公司吊具索具采购供应的安全管理工作。
6.1.2 组织相关单位对吊具索具供应商供货能力、生产资质的认定审查。
6.2 检验部门6.2.1 参与对外购吊具索具供应商供货能力、生产资质的认定审查.6.2。
2 负责集团公司自制吊具索具质量控制工作.6.2.3 负责外购吊具索具入库过程中的质量检查。
6。
3 生产部6.3。
1 负责公司在用吊具索具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6.3。
2 负责对外购吊具索具供应商供货资格的认定、审批。
6。
3。
3 组织对外供特殊吊具索具的试用、认定工作。
6。
4 使用单位6。
4。
1 负责落实本单位吊具索具安全管理职责,对吊具索具的本质安全性和使用安全负责.6。
4.2 负责对本单位在用吊具索具的日常管理工作。
6.4。
3 负责对本单位使用吊具索具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7 管理程序7。
1 采购7.1。
1 吊具索具采购实行准入制度,凡是进入钢管公司采购、招标程序的吊具索具供应商必须提供企业生产资质、生产业绩、相关类型的产品同批次经地市级以上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质检报告,以及企业内部质保体系。
7.1.2 由集团公司物流中心、生产部、检验部门组成审核小组,负责对供货方的企业生产资质、生产业绩、质检报告以及质保体系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后,由生产部批准,方可进入采购、招标程序。
吊索具管理标准

吊索具管理标准 SANY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SANYUA16H-吊索具管理标准1.总则为加强对公司吊索具的管理,有效控制公司吊索具的安全使用过程,避免因吊索具异常或使用不当而引发事故,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管理标准。
2.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中汽昌兴(洛阳)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所有吊索具,包括吊钩、吊带、钢丝绳、吊链、钢板吊钳、卸扣、吊耳、绳卡以及磁力起重器等吊索具的采购、使用、维护、检查、报废等方面的管理。
3.管理职责3.1物资供应部负责吊索具的采购供应管理;并对吊索具供应方的资格认定及吊具生产许可证进行审核。
3.2安全环保部负责吊索具使用、维护、报废的监督检查。
3.3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吊带的使用管理,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确保吊索具安全合理使用。
4.管理要求4.1吊索具的采购根据公司生产需要,由物资供应部统一采购。
采购吊索具时,必须购买已取得安全认可厂家的合格产品,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检验合格证书和使用说明书。
4.2吊索具的自制4.2.1因生产特殊需要,由公司自行设计或委托其他单位设计的各类非标准吊索具允许自制,自制吊索具需报公司领导审批,严禁私自制作吊索具。
自制吊索具的设计、制造、检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安全行业标准LD48-93(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安全规程)》执行。
4.2.2自制吊索具的设计、制造部门应对所制造的吊索具质量、安全性能等方面负责,相关技术指标应不低于有关国家标准和专业标准的规定。
4.3吊索具的使用4.3.1各相关部门应制定相应的使用管理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的吊索具使用管理;4.3.2使用者应熟知各类吊索具的自身性能、使用注意事项以及报废标准;4.3.3吊索具使用的一般要求:(1)作业前,对吊索具进行检查,确认完好,方可使用;(2)起吊前,正确选择吊挂点,确保捆绑牢固;(3)禁止抛掷吊索具;(4)吊索具严禁超负荷使用;(5)作业中不得损坏吊索具,必要时在棱角处加衬垫进行防护;(6)不允许吊索具悬挂货物时间过长;(7)不要从重物下面拉拽或让重物在吊索具上滚动;(8)不得采用锤击的方法纠正已扭曲的吊索具;(9)吊索具使用中不得有扭转打结现象,在承载时,严禁使之打拧;(10)不得在地面上拖拽、摩擦吊索具;(11)吊索具使用时要远离热源,避免高温损伤。
起重机安全管理之吊索具检验、报废标准及安全管理制度

起重机安全管理之吊具索具、检验、报废标准及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加强公司吊具索具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吊具索具采购、自制、使用、检验、安全管理程序。
吊具索具属起重机械作业必备的工装附具,具有较大的危险性。
为加强吊具索具的安全管理,保护职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钢管公司各直属单位。
3 引用文件《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4 术语:本制度规定的吊具索具是指在起重作业中用来提升起重物的固定和提升系统(含吊钩、钢丝绳、磁盘吊、天平、抬梁、卸扣和各种软吊带等)。
5 管理原则吊具索具管理属归口管理,规范吊具索具的采购、自制、使用、检验报废的管理程序,按照“分线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吊具索具相关的安全管理职责。
6 管理职责6.1 物流中心6.1.1 负责公司吊具索具采购供应的安全管理工作。
6.1.2 组织相关单位对吊具索具供应商供货能力、生产资质的认定审查。
6.2 检验部门6.2.1 参与对外购吊具索具供应商供货能力、生产资质的认定审查。
6.2.2 负责集团公司自制吊具索具质量控制工作。
6.2.3 负责外购吊具索具入库过程中的质量检查。
6.3 生产部6.3.1 负责公司在用吊具索具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6.3.2 负责对外购吊具索具供应商供货资格的认定、审批。
6.3.3 组织对外供特殊吊具索具的试用、认定工作。
6.4 使用单位6.4.1 负责落实本单位吊具索具安全管理职责,对吊具索具的本质安全性和使用安全负责。
6.4.2 负责对本单位在用吊具索具的日常管理工作。
6.4.3 负责对本单位使用吊具索具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
7 管理程序7.1 采购7.1.1 吊具索具采购实行准入制度,凡是进入钢管公司采购、招标程序的吊具索具供应商必须提供企业生产资质、生产业绩、相关类型的产品同批次经地市级以上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质检报告,以及企业内部质保体系。
7.1.2 由集团公司物流中心、生产部、检验部门组成审核小组,负责对供货方的企业生产资质、生产业绩、质检报告以及质保体系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后,由生产部批准,方可进入采购、招标程序。
安全技术规范定义

安全技术规范定义篇一:吊索具安全技术规范(A)吊索具安全技术规范1. 目的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起重作业所用吊索具的安全使用和管理,保障公司进行起重吊装特种作业的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明确了吊索具等起重吊装作业工具的采购、验收、使用、保管/发放、报废等相关要求和方法。
2.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本公司3. 引用标准JB/T8521.1-2007编织吊索安全性第1部分:一般用途合成纤维扁平吊装带JB/T8521.2-2007编织吊索安全性第2部分:一般用途合成纤维圆形吊装带JB8112-1999一般用途起重用锻造卸扣-D形卸扣和弓形卸扣4. 定义本规范所称吊索具是指起重作业的吊具和索具及端部配件的总称。
吊具是起重吊运作业的刚性取物装置,它可以直接吊取物品,主要有:吊钩、吸盘、夹钳及专用吊具等。
索具是吊运物品时系结勾挂在物品上具有挠性的组合取物装置,又称吊索,它一般由高强度挠性件(钢丝绳、合成纤维吊装带、起重环链等)配以端部附件(卸扣、吊环、钩等)组合而成,端部配件常用的有吊环、卸扣、绳卡等。
5. 职责5.1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是起重吊装作业工具的归口监督管理部门,并对公司各单位所需采购和使用的吊索具进行确认、验收和监管。
其职责是:(1)负责各单位所采购吊索具等起重吊装作业工具的供应商经营资质的审查和确认,其审查和确认的内容:①企业营业执照;②生产许可证;③产品出厂合格证;④使用说明书和省级劳动、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质检机构检验出据的《检验报告》;⑤特种作业的吊索具安全标志;(2)负责公司各单位所需吊索具的采购申请计划的审查和汇总以及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入库的吊索具进行验收;(3)负责监督各单位在用吊索具的保管、报废和使用。
5.2 各单位的采购部门必须通过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对所采购吊索具供应商的确认和审查程序,才能按照相关程序进行采购。
不得采购未经审查和确认的供应商生产的产品。
5.3 各使用单位负责按照公司的规定对本单位的吊索具进行保管/发放、使用和报废,并提出相应的采购申请计划。
2024年起重吊索具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2024年起重吊索具安全管理规定为确保起重作业的安全,降低起吊及索具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损伤风险,预防人身伤害与财产损失,特此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迁钢公司所有单位对各类吊具、索具的使用及维护工作。
一、制度宗旨本制度旨在规范迁钢公司内部对吊钩、抓斗、夹钳平衡梁、钢板钩、钢板卡、电磁吸头卡环、移动式钢丝绳、尼龙绳、吸盘、吊链、吊带等吊索具的使用与维护,以保障起重作业的安全性。
二、管理部门与职责1. 设备部负责吊索具设备的统一归口管理。
2. 各使用单位直接负责吊索具设备的管理、使用、维护、检查及报废流程。
三、吊索具使用与维护管理1. 操作人员应根据待吊物品的重量或形状,合理选择适用的吊索具。
2. 使用前,操作人员必须对吊索具进行检查,确认无异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3. 起吊大型重物前,必须先进行试吊,确保重物离地高度不超过0.5米,并经检查确认安全稳定后,方可正式起吊。
4. 吊索具不得随意丢弃。
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置到指定的固定支架上,并避免超负荷使用。
索具应定期涂油进行保养,尼龙、纤维吊带等不得与钢丝绳混合存放,以防止油、水污染。
5. 各单位使用的吊索具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书,严禁使用无生产资质厂家生产的产品。
6.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吊索具管理台账,详细记录额定起重量、生产编号、制造日期、生产厂名称、规格型号等信息。
7. 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制定相应的吊索具安全管理措施,对在用的吊索具进行全面登记,建立明细卡,并在每套吊索具上悬挂铭牌,标注名称、型号、额载、投入使用日期等信息。
8. 各单位吊索具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现场使用情况,发现吊索具存在老化、断股、撕裂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停用,并通知相关部门办理报废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重复使用。
9. 尼龙吊带仅限于吊运光轴,严禁用于吊运带有棱角的物体。
使用时,不得拖拉以免损坏吊带;不得打结使用,防止在承载时货物转动导致吊带扭曲;不得使用无护套的吊带吊运尖锐物品,以免损伤吊带;不得长时间悬吊货物;应避免将吊带存放在明火或热源附近,并注意避光保存;同时需定期清洗吊带。
吊索具安全使用与注意事顶模版(四篇)

吊索具安全使用与注意事顶模版吊索具是一种用于起重和悬挂物品的装置,广泛应用于工业、建筑和运输等领域。
正确使用和注意事项的掌握对于确保吊索具的安全和使用寿命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吊索具的安全使用和注意事项。
一、吊索具的选择与检查1.正确选择吊索具: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和要求,选择合适的吊索具型号和规格。
不同的工况和吊装对象需要使用不同材质、不同结构的吊索具。
2.检查吊索具的质量:在使用之前,应仔细检查吊索具的质量和外观。
检查吊索具是否有明显的磨损、裂纹或变形等缺陷。
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更换。
3.检查吊索具的标识:检查吊索具上的标识是否清晰可见,标识内容是否与实际使用要求相符。
二、吊索具的使用注意事项1.严格按照使用规程操作:在使用吊索具时,必须遵循相关的使用规程和操作规范。
如有疑问,应及时请教专业人士。
2.正确安装与连接:在使用吊索具前,应先对其正确安装和连接。
吊索具的连接应牢固可靠,确保吊装过程中不会出现松动或抛出。
3.合理确定起吊点和吊装方向:根据物体的重心和吊装要求,合理确定起吊点和吊装方向。
起吊点应在物体的重心上方,并且保持稳定。
吊装方向应避免与其它物体或人员发生碰撞。
4.注意预防超载:在吊装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吊装的最大载荷限制,避免超载。
超载是吊索具的摧毁和事故的常见原因。
5.注意吊索具的磨损和维护:定期检查吊索具的磨损程度,及时更换磨损的吊索具或零配件。
定期对吊索具进行保养和维护,延长其使用寿命。
三、吊索具的日常维护1.定期检查和保养:定期对吊索具进行检查和保养,包括清洁、润滑和紧固螺栓等。
及时发现和解决吊索具的问题,避免因疏忽而导致事故。
2.加强培训和知识普及:对使用吊索具的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对吊索具安全使用的意识和技能。
加强对吊索具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广大人员对吊索具安全的重视程度。
3.严禁私自改装吊索具:吊索具是经过严格设计和测试的,私自改装吊索具会降低其安全性和可靠性。
吊索具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

吊索具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Safety management refers to ensuring the smooth and effective progress of social and economic activities and production on the premise of ensuring social and personal safety.( 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文档文字可以自由修改吊索具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吊索具的配置、标志、使用、检查、报废等安全管理的职责、程序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范围内的吊索具的安全管理过程。
1.1吊具是吊运物体的专用工具,它包括各种小型专用捆缚工卡具、吊环、吊耳、吊卡、吊钩、抬杠和抓斗、电磁吸盘等。
1.2索具也称吊索。
根据吊运物体的不同要求,有麻绳、尼龙绳、链条和钢丝绳吊2职责2.1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吊索具的归口管理,负责吊索具采购供方的审批,对各部门吊索具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2.2设备管理主管部门负责起重机械上配置的吊具的监督、检查、考核。
2.3各设计开发部门负责在产品设计开发过程中设计产品吊运所必要的吊具、吊耳以及其他吊运结构。
2.4工艺管理主管部门及各工艺管理部门负责根据产品生产工艺要求,设计产品吊运所需的专用吊具。
2.5采购主管部门及各采购部门负责吊索具供方的调查、评价,负责吊索具的采购。
2.6吊索具的使用部门负责吊索具的采购、制造、管理、使用、维护、检查、报废等过程的安全管理。
3管理内容和方法3.1吊索具的安全管理要求3.1.1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应组织有关部门建立、实施吊索具的配备、使用、检查、维护、报废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各部门对吊索具的安全管理情况。
吊带技术规范标准

吊带技术规范标准吊带技术规1.目的为了加强和规公司起重作业所用吊索具的安全使用和管理,保障公司进行起重吊装特种作业的安全,特制定本规。
本规明确了吊索具等起重吊装作业工具的购买、验收、使用、保管/发放、报废等相关要求和方法。
2.适用围本规适用于本公司3.引用标准JB/T8521.1-2007编织吊索安全性第1部分:一般用途合成纤维扁平吊装带JB/T8521.2-2007编织吊索安全性第2部分:一般用途合成纤维圆形吊装带JB8112-1999一般用途起重用锻造卸扣・D形卸扣和弓形卸扣4.定义本规所称吊索具是指起重作业的吊具和索具及端部配件的总称。
吊具是起重吊运作业的刚性取物装置,它可以直接吊取物品,主要有:吊钩、吸盘、夹钳及专用吊具等。
索具是吊运物品时系结勾挂在物品上具有挠性的组合取物装置,又称吊索,它一般由高强度挠性件(钢丝绳、合成纤维吊装带、起重环链等)配以端部附件(卸扣、吊环、钩等)组合而成,端部配件常用的有吊环、卸扣、绳卡等。
5.职责5.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是起重吊装作业工具的归口监视管理部门,并对公司各单位所需购买和使用的吊索具进行确认、验收和监管。
其职责是:(1)负责各单位所购买吊索具等起重吊装作业工具的供给商经营资质的审查和确认,其审查和确认的容:①企业营业执照;②生产许可证;③产品出厂合格证;④使用说明书和省级劳动、技术监视部门认可的质检机构检验出据的《检验报告》;⑤特种作业的吊索具安全标志;(2)负责公司各单位所需吊索具的购买申请计划的审查和汇总以及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入库的吊索具进行验收;(3)负责监视各单位在用吊索具的保管、报废和使用。
5.2各单位的购买部门务必通过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对所购买吊索具供给商确实认和审查程序,才能依照相关程序进行购买。
不得购买未经审查和确认的供给商生产的产品。
1.1.3各使用单位负责依照公司的规定对本单位的吊索具进行保管/发放、使用和报废,并提出相应的购买申请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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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吊具索具使用标准起草人: 审核人: 批准人:2015年5月25日1.目的标准规定了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检验、使用、报废、维护和管理等方面的安全要求。
2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起重机械吊具与吊索。
包括吊钩、夹持吊具、起重横梁、集装箱专用吊具与吊索。
3.定义3.1额定起重量:吊具在一般使用条件下,垂直悬挂时允许承受物品的最大质量。
3.2极限工作载荷:单肢吊索在一般使用条件下,垂直悬挂时,允许承受物品的最大质量。
3.3吊索:起重机械吊、移动物品时,系结在物品上承受载荷的挠性部件3.4C型吊钩:端部做成C型钩装,带有平衡重块的吊钩。
3.5夹持吊具:通过机构闭合或机构与物品之间的摩擦力提取物品的装置。
3.6索眼:吊索端部的索套。
3.7端部配件:是吊索主环、中间主环、连接环、中间环、下端部配件的统称。
3.8主环:直接连接到起重机吊钩上的端部配件。
4标准内容4.1安全作业一般要求4.1. 1吊具与索具应与吊重种类、吊运具体要求以及环境条件相适应。
4. 1. 2沧丄前应对吊具(含控制、制动系统和安全装置)与索具进行检查,当确认完好,功能正常时放可投入使用。
4. 1.3拴挂前,应确认所吊重物上设置的起重拴连接点是否牢固,提升前应确认连接是否可靠。
4. 1.4吊具承载时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吊索(含各分肢)不得超过安全工作载荷(含高低温、腐蚀的功能特殊工况)。
4. 1.5作业时不得损坏吊件、吊具与索具,必要时加保护衬垫。
4. 1.起重机吊钩的吊点,应力求与吊重重心在同一条铅垂线上,使吊重处于稳定平衡状态,否则提升前应做试吊试验,直到使吊具重获的平衡为止,防止提升时产生滑动或滚动。
4. 2吊具与索具的基本要求4, 2. 1纟拓应力求简单、受力明确、减少应力集中的影响;4. 2.2承载件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4. 2. 3外露有伤人可能的活动零部件,应装设防护罩;4. 2. 4也也合格的吊具与索具,其适当位置应有不易磨损的标记,并具有合格证书。
标记内容至少应包括:额定起重量、检验标志、生产编号、制造日期、制造单位;合格证书内容应包括主要技术性能参数。
4. 2.5应使用有合格证书的吊具与索具,并建立及健全安全使用、维护保养规程和相应的规章制度。
4.3钩取、夹取、抓取取物装置4. 3. 1吊钩4. 3. 1.1一般要求吊钩缺陷不得焊补;吊钩表面应光滑,不得有裂纹、折叠、锐角等缺陷。
b吊钩内部不得有裂纹和影响安全使用性能的缺陷;不得在吊钩上钻孔或焊接。
在吊钩(不含板钩)开口最短距离处,选定二个适当位置打印或镶嵌不易磨损的标志,测出标志间的距离,作为使用中检测开口度是否发生变化的依据。
4. 3. 1. 2C形吊钩见图厂a应能保证在承载和空载时保持平衡状态。
bC形吊钩应有使卷材在吊运时不受损伤的保护措施。
4. 3.2 板钩板钩一般应采用GB700中规定的Q235-A、Q235-B或GB1591中规定的16Mn钢制造。
钩片的纵轴,必须位于钢板的轧制方向,且钩片不允许拼接。
板钩钩片应用沉头钾钉连接,而在板钩与盛钢桶耳轴接触的髙应力弯曲单位不得用钾钉连接。
叠片间不允许全封闭焊接,只允许有间断焊。
4. 3.3自制吊钩自制吊钩应按要求经过检验载荷试验合格吊钩卸去检验载荷后,在没有任何明显缺陷和变形的情况下,直柄吊钩、板钩开口度增加不应超过原开口度的0. 25%;环眼吊钩开口度的增加不应超过原开口度的0.5%或0. 2nmi(两者中按较大值)。
吊钩应能可靠地支持住2倍检验载荷。
检验载荷应无冲击地沿吊钩轴向作用。
对于采用常用材料制造、工艺成熟、质量稳定,具有相同额定起重量的吊钩机械性能抽检数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
4, 3. 4 吊钩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4. 3. 4. 1裂纹;4. 3. 4. 2吊钩与索具接触面磨损或腐蚀,达原尺寸的5%;4. 3. 4. 3钩柄产生塑性变形;4. 3. 4. 4吊钩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0%;4. 3. 4. 5钩身的扭转角超过10度。
4. 3.5夹持吊具4. 3.5. 1吊索的下端部如起重钳(吊卡)等的安全系数及验证及试验应符合有关规定。
4. 3.5. 2钳爪对应的夹持点不得错位,钳爪开度应与物品幅宽相适应;板钢坯夹钳的两对爪子间距应可沿坯长方向调整。
4. 3.5. 3钳爪与物品接触面积、摩擦系数应满足安全吊运的需要。
4. 3.5. 4吊牙宜采用轴套方式安装,应牢固可靠,吊牙纵轴与钳臂应保持垂直,吊牙锥顶角应根据夹持物表面状况、所需夹紧力确定,一般为90。
-120°。
且应有良好的耐磨性、抗氧化性、抗热疲劳性。
4. 3.5. 5钳臂及连杆构件不允许拼接4. 3.5. 6卷材夹持吊具应有防止损伤卷材的措施。
4. 3.5. 7机械式钳口开闭锁定装置,应能保证钳口在开启和闭合状态的锁定。
4. 3.5. 8夹持吊具主要受力构件更换或报废应符合下列要求:a裂纹(铸造钳臂横向裂纹)。
b严重扭曲变形和弯曲。
c杆件断面磨损、腐蚀达原尺寸的10%。
d钳爪(钳口)、吊牙磨损、损坏不能满足安全吊运时。
4. 3.6起重横梁4. 3. 6.1横梁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4;横梁的吊钩、夹钳等吊具应用安全可靠的方法进行连接,且不得降低横梁、吊具原有机械性能。
4. 3. 6. 2横梁上的吊具应对称地分布,且横梁与吊具承载点之间的垂直距离应相等,以保证横梁在承载和空载时保持平衡状态。
4. 3. 6. 3当横梁直接挂入起重机承载吊钩使用时,起重机吊钩宜设置意外脱钩的闭锁装置。
4.4集装箱专用吊具4. 4. 1吊具尺寸、额定起重量应符合GB3220的规定。
4. 4.2吊具的转锁、搭钩连接机构应符合下列安全技术要求:不得用铸造方法进行制造。
一般应采用GB3077中规定的40Cr钢进行锻造每个转锁(搭钩)应能承受的垂直向下载荷,不得小于集装箱额定起重量的1/2O 表面应光滑,不得有折叠、锐角、过烧等缺陷,经探伤检查不得有裂纹。
4. 4.3集装箱起重机吊具,必须通过集装箱顶部四个顶角件的吊孔连接,且四吊点的起吊力应始终保持垂直向上。
4. 4. 4矗W的转锁、搭钩与集装箱的连接应安全可靠,且应有与四个顶角件切实锁紧(闭锁)或解锁(开锁)的指示装置。
4. 4.5转锁(含搭钩)在集装箱起吊后,应保证不再转动。
4. 4.6集装箱起重机,应有显示吊具实际到达位置的指示器。
4. 4.7集装箱起重机,应有使吊具全部转锁,搭钩切实到位后,起升绳不再下降,转锁再闭锁或开锁方可升降以及吊运不能开锁(含误操作)的联锁保护装置或措施。
4. 4.8集装箱吊架与吊具之间的连接应安全可靠,且子母式吊具应有联锁装置,在所有连接销轴装入到位或全部拆除后才能进行升降工作。
4. 4.9框架吊具的吊钩与框架之间的连接长度必须相等,且应有足够的长度和柔性4. 4. 10框架转锁吊具、可用固定式导向翼板(导向爪);集装箱起重机吊具宜装有使导向翼板翻转的机构,及确认导向翼板上升或下降的指示装置,且导向翼板应有防碰撞的安全保护措施。
4. 4. 10当采用挂入起重机吊钩,由集装箱底部起吊的吊具时,其结构应满足GB10290 中5.3条的要求。
4. 4. 10集装箱起重机的伸缩吊具伸缩时,不得与油管、电缆以及其它机件相摩擦。
4. 4. 10当吊具零部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停止使用,如不能修复,应报废:4. 4. 10. 1转锁、搭钩变形、裂纹。
4. 4. 10. 2单个转锁与集装箱角件的承接面积小于800mm2o4. 4. 10. 3子母式吊具联接销轴变形、裂纹。
4. 4. 10. 4转锁、搭钩斜对角中心距超差。
4. 4. 10. 5结构件扭曲变形、焊缝开裂。
4. 4. 10. 6转锁、搭钩的开闭指示装置、安全保护(联锁)装置失灵。
4.5吊索4. 5. 1一般要求4. 5. 1. 1吊索基本结构型式2b.a.单肢吊索;b.环形吊索;c.双肢吊索;d.三肢吊索;e.四肢吊索a.吊链;下端部配件;b.卸扣;c.链环;d.环眼吊畅;e.C形环眼吊钩4. 5. 1. 2下端部配件,一般应有自锁倾向或防止吊重滑落性能。
4. 5. 1. 3主环内宽应不小于所用起重机械承载吊钩截面最大宽度的1. 2倍。
4. 5. 1. 4以环眼吊钩作为下端部配件的吊索,环眼吊钩应与主环(或上端部索眼)相匹配,作业不承载时,应能钩入主环(或上端部索眼)内。
4. 5. 1. 5多肢吊索各分肢的材质、结构尺寸、索眼端部固定连接、端部配件等性能应相同。
4. 5.2短环链与端部配件4. 5・ 2. 1短环链的设计、制造应符合GB4829的规定,其材质应是平炉、电炉或氧气顶吹转炉冶炼的镇静钢,钢材应有良好的冷弯性、可焊性、且不易产生应变老化脆性;端部配件(含卸扣)不得用铸造方法制造,当采用锻件时,材质应符合本规程7.1.2. 1条的规定。
4. 5. 2. 2验证力试验安全系数一般应不小于4,验证力等于额定起重量的2倍。
4. 5. 2. 3短环链和端部配件的表面应光滑、无毛刺、锐角、裂纹,内部无开裂;焊缝不得有漏焊、烧穿、未焊透、熔瘤、咬边、夹渣、凹坑等影响安全使用性能的缺陷。
4. 5. 2. 4作为吊索端部配件的环眼吊钩、起重钳应分别符合本标准5. 1和5. 2条的有关规定。
其它端部配件和短环链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更换或报废:a链环发生塑性变形,伸长达原长度5%;b链环之间以及链环与端部配件连接接触部位磨损减少到原公称直径的80%;其它部位磨损减少到原公称直径的90%;c裂纹或高拉应力区的深凹痕、锐利横向凹痕;d链环修复后、未能平滑过渡,或直径减少大于原公称直径的10%;d扭曲、严重锈蚀以及积垢不能加以排除;e端部配件的危险断面磨损减少达原尺寸10%;f有开口度的端部配件,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0%;g卸扣不能闭锁。
4. 5.3吊链4. 5. 3. 1吊链名义质量等级与所用链条等级一致,单肢吊链的极限工作载荷等于所用链条极限工作载荷。
4. 5. 3. 2主环和中间主环破断时的最小伸长至少为对应级链条的伸长。
4. 5. 3. 3下端环、连接环和中间环的数量及内部尺寸应保证各环间转动灵活;蛋形或梨形不得用作下端环。
4. 5. 3. 4当用1/5极限工作载荷的拉力测量时,多肢吊链的最长肢和最短肢有效长度差: 当长度在加以下时,不应超过6mm,当长度在2m以上时,每lm不应超过3mm。
4. 5. 3. 5吊链的更换或报废应符合本标准4. 5. 2. 4条规定。
4. 5.4钢丝绳吊索4. 5. 4. 1品时穿入软索眼的金属销轴等物体,应有足够的连接强度,且直径不得小于吊索钢丝绳公称直径的2倍。
4. 5. 4. 2钢丝绳吊索不得在地面上拖拽,且不得用加热方法进行切;不得在使用说明书规定以外的温度环境条件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