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流动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流动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流动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行车前检查

(1)按规定项目,标准检查吊车各部技术状况处于完好状态。重点检查操纵装置,液压装置,安全装置和钢丝绳等,符合安全达到标准,方准使用。严禁起重机带病作业。

(2)行车前应检查行驶证、驾驶证等行车所必须的各种证件等,不准无证驾车。

(3)厂内吊车司机在行车途中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厂内交通安全管理标准》和“安全生产守则”。

(4)起步前应观察车辆四周情况,确认安全后(气压式制动的车辆待气压表读数达到规定的数值)鸣笛起步。

(5)运行吊车载物起步须用低速档;吊物底端面须距地300~400毫米,吊物行驶中不得换档,避免急剧转向和紧急制动,必须缓慢行驶。

(6)有转向助力器装置的起重机,严禁熄火滑行,气压制动的起重机和运行吊车,在下长坡时不准熄火滑行。

(7)在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刮碰臂架。车上人员的头、手、脚等肢体不得伸出车外。

(8)司机在操纵作业中必须与起重工密切配合,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停车。

(9)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下、吊钩和被吊重物下面严禁站人或通行。回转台上严禁站人。臂架回转和运行吊车的顺车、倒车、调头应不刮碰周围的任何设施。

(10)作业现场的大小、地质的松软程度应不影响吊车作业安全。不准在5%以上的坡道上横向起吊作业,如必须作业时,须将车身垫平。

(11)起重机吊较重物件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10厘米左右,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等是否灵活有效,在确认正常安全情况下,方可继续工作。

(12)吊车运行路面应不发生车轮下陷或使车身倾斜。汽车吊各支腿处的地面坚硬度应保持一致,作业时不产生严重下陷。

(13)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和接近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进行两个或两个以上操作动作,起重臂的左右旋转角度不准超过45°。

(14)起重机吊装工业屋架,柱子就位,吊行车梁就位、吊屋面板(梁)时,摘挂必须彻底,不准刮碰。

(15)两台起重机同时作业吊一个工作物时,必须制定完善的安全措施,由一人统一指挥。吊装时,两车的升降速度要相等,每车分担的负荷不能超过所允许的最大重量的80%。

(16)应尽量避免在高压输电线下作业;在高压输电线下作业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及重物等与输电线的最小距离应不小于表1的规定。

(17)起重机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起重性能技术规定。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吊装易滑脱物件时,吊钩、吊索应采取防滑措施。

(18)严禁用起重机载人升降,工作中禁止用手触摸钢丝绳和滑轮。

(19)起重机司机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有权拒绝吊运:

1)起重机所用钢丝绳不合安全技术规定,

2)所吊工作物件捆绑不牢固,

3)工作物上有人时或手扶吊钩时,

4)吊物超过额定重量或物体重量不明时,

5)吊物埋在地里时,

6)指挥信号不明确或多人指挥时,

7)易爆物品不吊,如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

8)吊物需歪拉斜拽时,

9)起重机发生故障没排除时,

10)在作业环境不良的场地作业时无人监护,维护现场安全时,如空间窄小,过往行人多、照明不良等。

(20)起重机作业时发生故障,应支撑吊物,修理时必须把重物放下,停止运转后修理。

桥式起重机操作规程78468

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开车前应认真检查机械设备、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重。 二、必须听从信号员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三、司机必须在确认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开车前应先鸣铃。 四、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器代替停车开关,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五、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起重机跨到另一台起重机。 六、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七、两台航吊同时起吊一物件时,要听从指挥,步调一致。 八、运行时,航吊与航吊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 九、检修航吊应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和闸”的警示牌。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十、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

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十一、航吊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十二、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锁具未脱钩,不准离开驾驶室。 十三、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十四、露天航吊遇有风暴、雷击或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车轮前后应赛垫块卡牢。 十五、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十六、龙门吊机除执行上述条款外,行驶时还应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物;吊运高大物件妨碍视线时两旁应设专人监视和指挥。 十七、司机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规则不吊; 4、航吊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挂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着有活动物不吊;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 8、带棱角缺口未垫好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10、液态或流体盛装过满不吊。

起重机械操作规程

编号:SM-ZD-30609 起重机械操作规程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起重机械操作规程 简介:该规程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起重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一、对新安装的、经过大修或改变重要性能的起重机械,在使用前必须都应当按照起重机性能试验的有关规定进行吊重试验。 二、起重机每班作业前应先作无负荷的升降、旋转、变幅,前后左右的运行以及制动器、限位装置的安全性能试验,如设备有故障,应排除后才能正式作业。 三、起重机司机与信号员应按各种规定的手势或信号进行联络。作业中,司机应与信号员密切配合,服从信号员的指挥。但在起重作业发生危险时,无论是谁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司机应立即停车。 四、司机在得到信号员发出的起吊信号后,必须先鸣信号后起重。起吊时重物应先离地面试吊,当确认重物挂牢、制动性能良好和起重机稳定后在继续起吊。

吊车的安全操作规程示范文本

吊车的安全操作规程示范 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吊车的安全操作规程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操作规程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起重机司机 1.1起重机只能垂直吊起载荷,严禁拖拽尚未离地的载 荷,要避免侧载。 1.2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用两种或两 种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吊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过 45°,严禁斜吊、拉吊和快速升降。严禁吊拔埋入地面的物 件,严禁强行吊拉吸贴于地面的面积较大的物体。 1.3起重机在带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与其保持安全距 离,在最大回转范围内,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见下 表,雨雾天气时安全距离应加大至1.5倍以上。起重机在输 电线路下通过时,必须将吊臂放下。 1.4起重机严禁超载使用,如果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

一重物,必须服从专人的统一指挥,两机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其物件的重量不得超过两机所允许的总起重量的75%。绑扎吊索时,要注意负荷的分配,每车分担的负荷不能超过所允许最大起重量的80%。 1.5起重机司机专门训练,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发给合格证,方准上岗操作,严禁无证人员操作起重设备。 1.6进行起重作业前,起重机司机必须检查各部装置是否正常,钢缆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定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灵敏,严禁起重机各工作部件带病运行。 1.7起重机司机必须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服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服从,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能继续工作。

浮运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标准版)

( 操作规程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浮运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标 准版) Safety operating procedures refer to documents describing all aspects of work steps and operating procedures that comply with production safety laws and regulations.

浮运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标准版) 一、浮运式起重机必须按拼装式吊机的有关规程执行。其船舶拖运按交通航行部门的有关条例、规章执行。拼装吊机前,必须进行船体稳定和基础加固,不能使船体因局部受力而破坏。固定停泊后,应将系缆和电缆固定好,电缆须保持一定松弛度,以防水位变化而将电缆绷断。 二、拖航或定位时,作业人员(含水手),应在专人统一指挥下,紧密配合,密切与拖轮的联系,进行抛锚、紧缆、靠泊等作业,拖航时应挂妥吊钩。 三、起吊作业前应检查各传动机构是否正常,主要部位螺栓有无松动,制动器是否良好;检查锚泊、缆绳是否系紧,甲板上有无物件妨碍吊机回转;检查电器设备是否完好和电缆的绝缘情况。 四、起吊时司机与指挥人员须按规定手势和信号进行作业,在

吊船的有效半径和有效高度内,不得有妨碍物,并经常检查锚泊固定缆绳的紧固情况,防止起吊时船舶走位。 作业中要注意风浪而引起吊船的颠簸。在航道区附近作业时,要显示旗号,要求来往船只减速或改道。落钩后,卷筒上最少应保留三圈钢丝绳。在进行繁重作业时,应定点定位起吊,不能经常起落吊臂。起重量已达额定重量时,禁止起落臂杆。 进行拨吊作业时,要切实掌握吨位,注意因突然起升而引起船舶急剧倾斜或颠簸。吊着桩锤进行打桩作业时,要防止桩体突然下沉而造成折臂事故。 吊船移位时,不准将重物悬吊空中。 五、作业后应摆正机身,臂杆落到50°左右,挂妥吊钩。进行例行保养,补足润滑油。并将每个控制开关放到“零位”,切断电源。 经常注意水位及水深变化,予以观察,以防搁浅。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起重设备操作规程

行车操作规程 1、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源部分和防护保险部分是否完好。 2、起吊前应检查起吊工具是否安全、可靠。 3、定期给钢丝绳添加黄油,钢丝绳发生纠集或有一个绳段断裂,应立刻更换钢丝绳。 4、必须经常检查行车制动器,大车行走制动器发现异常应及时调整,齿轮箱一般每半年添加齿轮油一次,对各部位轴承一般一年添加润滑油一次。 5、行车与轨道各连接点必须时常检查,定期对轨道各螺丝部件进行牢固,以防松动(一般时间为一年)。 6、起吊时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指挥,其他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时应立即停车。 7、当行车吊装至限位时速度要缓慢,严禁用倒车制动,严禁用限位代替停车。 8、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才能升高吊运,严禁同时操作两个方向吊运。 9、行车吊运必须做到“十不吊” ①超过额定负荷的不吊; ②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的不吊; ③钢丝绳不合格、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不吊; ④停车吊挂材料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⑤设备带病或负荷强烈抖动的不吊; ⑥歪拉斜吊、锐角、刃角不垫好的不吊; ⑦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有堆放物的不吊; ⑧氧气瓶、乙炔瓶等危险品不吊; ⑨不知负荷的不吊; ⑩吊物重心过偏的不吊。 10、吊运物品坚持"三不越过": ①不从人头上越过; ②不从汽车、火车头上越过; ③不从设备上越过; 11、运行时,任何人发出停车信号均应立即停车。 12、工作停歇不得将超重物悬挂在空中停留,运行中或下放吊物时应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动物件时离地不得过高。 13、严禁在同跨车间内同一柱距之中停留两台行车。 14、起吊重物时,距地面距离不许超过0.5米。 15、吊运接近额定负荷时,应升至100mm高度停车检查刹车能力。 16、吊运过程中,不允许同时操作三个机构(即大车、小车、卷扬不能同时动作)。 17、正常情况下不准打反车。 18、严禁使用两台起重量不同的起重机共吊一物。用两台起重能力相等的起重机共吊一物时,应采取使两台起重机均能保持垂直起重措施,其吊物重量加吊具重量之和的不准超过两台起重机起重能力总和的80%。且须总工程师或其指派的专人在场指挥,方能起吊。 19、上下车时需由梯子平台通过。不准从一台车爬至另一台车。不准沿轨道行走。 20、车上不准堆放活动物或其他物品,工具应加以固定。 21、同一跨轨道上有两台以上吊车时,不准相互推车碰撞。 22、两台起重机同在一条轨道上进行作业时,应保持两机之间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起的重物)距离不得小于5米。 23、吊钩不载荷运行时,应升至一人以上高度。 24、露天起重机作业完毕后应加以固定。 25、在处理故障或离车时,控制器必须放于"0"位,切断电源。不准悬挂重物离开车。下班时把小车停于驾驶室一端,吊钩升至规定高度。 26、吊运大件、弯曲板材,严禁通过单绳升高方式,应采用二台行车抬运。 27、车厢式行车必须听从地面指挥人员指挥,地面指挥人员必须使用哨子指挥行车吊运。

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机司机 1.1起重机司机专门训练,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发给合格证,方准上岗操作,严禁无证人员操作起重设备。 1.2进行起重作业前,起重机司机必须检查各部装置是否正常,钢缆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定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灵敏,严禁起重机各工作部件带病运行。 1.3起重机司机必须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服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服从,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能继续工作。 1.4起重机只能垂直吊起载荷,严禁拖拽尚未离地的载荷,要 避免侧载。 1.5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用两种或两种以上 的操作动作。起重吊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过45°,严

禁斜吊、拉吊和快速升降。严禁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严禁强行吊拉吸贴于地面的面积较大的物体。 1.6起重机在带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与其保持安全距离,在最大回转范围内,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见下表,雨雾天气时安全距离应加大至1.5倍以上。起重机在输电线路下通过时,必须将吊臂放下。 1.7起重机严禁超载使用,如果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重物,必须服从专人的统一指挥,两机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其物件的重量不得超过两机所允许的总起重量的75%。绑扎吊索时,要注意负荷的分配,每车分担的负荷不能超过所允许最大起重量的80%。 1.8起重机在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扬过限把钢缆拉断或吊臂后翻。在吊臂全伸变幅至最大仰角并吊钩降至最低位置时,卷扬滚筒上的钢缆应至少保留3匝以上。 1.9工作时吊臂仰角不得小于30°,起重机在吊有载荷的情况 下应尽量避免吊臂的变幅,绝对禁止在吊荷停稳妥前变换操 作杆。

起重机司机操作规程正式版

Guide operators to deal with the process of things, and require them to be familiar with the details of safety technology and be able to complete things after special training.起重机司机操作规程正式 版

起重机司机操作规程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操作规程资料适用于指导操作人员处理某件事情的流程和主要的行动方向,并要求参加施工的人员,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细节和经过专门训练,合格的情况下完成列表中的每个操作事项。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一、起重机一般安全要求 1、起重机司机必须有良好的视力和听力,并了解所操作机械的构造和性能,熟悉操作规程,保养方法和安全要求知识。 2、操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当信号不明或不清对,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不得盲目开车或起吊。 3、吊装工作场所应有足够的空间,要注意周围及上空有无障碍物。吊车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工作,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应保持安全距离。在雨雾天工作时,安全距离应适当加大。

4、在易燃易爆附近,一般不应进行起吊作业。特别不应使易燃物靠近排气管。吊车加油时,严禁吸烟和接近明火。 5、严禁吊车超负荷吊装和运行。 6、吊车吊装应站在平坦坚实并与沟槽、基坑保持适当距离的地面上。若地面松软或不平时,应夯实整平,并且道木垫实。 7、重物提升,应先吊离地面100~300毫米进行试吊,无问题后方可起吊。 8、起吊物件应拉溜绳,速度要均匀,操作要平稳,禁止忽快忽慢和突然刹车。作反向操作时,必须待吊车停稳后再换向运转,禁止突然变换方向。 9、不许横拖和斜吊。严禁吊拔埋在地

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不得超载进行吊装作业。 2、不得将掉在其他作业者头上通过。 3、不得侧向斜吊。 4、不得利用齐声限位器作起升停车使用。 5、不得在正常作业中经常使缓冲器与止挡器冲撞,或达到停车的母的。 6、不得在吊载中调整制动器。 7、不得再去爱吊载作业中进行检修与维护。 8、不得在吊载有剧烈振动时进行起吊,横行于运行作业。 9、不得在吊载重量不清情况下,如吊拔埋置物及斜拉作业。 10、不得随意拆改起重机上任何安全装置。 11、不得在下列由影响安全的缺陷及损伤情况下作业:制动器失灵、限位器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吊装钢丝绳损伤已达到报废标准等。 12、不得在捆绑不牢、吊载不平衡、易华东、易倾翻状态下,重物棱角处于吊装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 13、不得在工作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与被吊物的情况下作业。 14、注意作业中吊载附件是否有其它作业人员,以防出现冲撞事故。 15、注意吊钩是否在吊载的正上方。 16、注意在狭窄的场所,吊载易倾倒的情况下,不宜盲目操作。 17、注意作业中应随时观察前、后、左、右各方位的安全性。 18、确认操作处于易见方位再进行操作。 19、确认手电门按钮标记后再操作。 20、确认吊具与吊装钢丝绳处于正常,没有挂扯其它物体时,再按动手电门按钮。 21、发现起重机故障时,应及时与安全维护人员缺的联系,及时排除故障。发现故障时要先切断总电源。 22、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载荷时,应先作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地进行起升吊运。

23、重物下降至距地面300毫米处时,应停车观察是否安全再下降。 24、无下降极限位置限制器的起重机,在吊具处于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证有不少于两圈的安全圈数。 25、翻转吊载时,操作者必须站在翻转方向的反侧,确认翻转方向无其他作业人时,再进行操作。 26、为减小吊载的摆动与冲击,可以采取反向动作控制。 起重机司机“十不吊”: 1、指挥信号不明确或违章指挥不吊; 2、超载不吊; 3、工件或吊物捆绑不牢不吊; 4、吊物上面有人不吊; 5、安全装置不齐全或有动作不灵敏、失效者不吊; 6、工件埋在地下、与地面建筑物或设备有钩挂不吊; 7、光线阴暗视线不清不吊; 8、棱角物件无妨切割措施不吊; 9、斜拉歪拽工件不吊; 10、有洒落危险不吊。 工作完毕后应遵守的规则: 1、应将吊钩升至接近上极限位置的高度,不准吊挂吊具、吊物等。 2、将起重小车停放在主梁远离大车滑触线的一端,不得置于跨中部位。 3、所有控制器手柄应回零位,将紧急开关扳转断路。

吊车操作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吊车操作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吊车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吊车司机资格证书,掌握吊车构造,工作原理,操作和保养方法,熟悉吊车安全操作规程,应遵守运输车辆司机的一般安全要求,非操作人员不得操作吊车。 2、使用吊车前必须详细检查吊车的吊杆、各部销子、螺栓、钢丝绳接头有无松动、脱落现象。如发现缺陷,应修好后再进行工作。吊车应备用适用的灭火器。如遇漏电、失火应立即切断电源,并立即停车处理。 3、按照吊车的技术文件进行操作、检查保养,对自动控制及电器部分,需遵守技术文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国家有关钢丝绳报废标准,经常检查钢丝绳的质量情况。 4、吊车发动后要空载试运转,在吊装时,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司机与指挥密切配合按指挥信号操作,当信号不明或不清时,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不得肓目开车或起吊。 5、轮胎式吊车,作业前支腿应全部伸出,并在支撑板下垫好木板,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须插上,底盘为悬挂式的吊车,伸出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6、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若需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臂杆转至正前方或正后方,作业中发现支腿下沉,吊车倾斜等不正常现象时,应立即放下重物,调整后方能作业。 7、吊车如需吊工件行走时,载荷不得超过吊车的允许起重量,工件应处于吊车的正前方,离地不得超500毫米,对于较长物件要防止摆动,缓慢行驶。 8吊车在起重额定负荷或接近额定负荷时,应将重物吊离地面200~ 500 毫米后停止提升,检查吊车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衡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提升。 9、吊装工作场所应有足够的空间,要注意周围及上空有无障碍物。吊车在架空输电线路下工作或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应保持安全距离。在雨雾天工作时,安全距离适当加大。吊杆、钢绳及吊件与带电线路的距离最小应保持3米(限6000伏以下),夜间工作时,应有足够的照明。

门式起重机技术操作规程通用版

操作规程编号:YTO-FS-PD772 门式起重机技术操作规程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门式起重机技术操作规程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操作规程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经考试合格并持有设备操作证者,方准进行操作。操作者必须经严格遵守有关安全、交接班等制度。 2、工作前应严格按照润滑规定进行注油,并保持油量适当,油路畅通,油标(窗)醒目,油杯等清洁。 3、检查各传动装置、操纵机构、大小车走行轮、卷筒、吊钩、滑轮、肖轴、钢丝绳等有无磨损及不良处所,起重机轨道上及其两侧,—米以内禁止停放任何物件。雨后应检查超重机路基和轨道是否良好。 4、检查信号铃、信号灯及照明设备是否完善,试验起升高度和走行限位开关,以及各制动器动作是否灵敏、可靠。 5、吊钩放到最低位置时,钢丝绳应在卷筒上最少留有二圈以上。钢丝绳磨损腐蚀超过表面钢丝直径40%、烧坏压扁变形、-折断一股?或在一个捻距内断丝根数超过顺绕钢丝5%,互绕钢丝10%时均应禁止使用。 6、作业时,司机只听一人指挥。司机和指挥者应有明显的手势信号或音响信号。司机在执行前,应以音响信号

汽车吊安全操作规程完整

汽车吊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为加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减少和避免吊装伤害和设备事故,特制定本规程。 2.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吊装作业分级、分类、作业安全要求及《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的吊装作业。 3.职责 3.1 安全处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及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2 相关部门是本制度的协助部门,对自己所管辖工内的起重吊装作业安全负责。 3.3 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起重吊装作业过程负责。 4.定义 起重吊装作业: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上进心,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5.吊装作业的分级、分类 5.1 起重吊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时,为一级吊装作业; 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100t时,为二级吊装作业。 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40t,为三级吊装作业。 5.2吊装作业分类 吊装作业按吊装作业级别分为三类: 一级吊装作业为大型吊装作业; 二级吊装作业为中型作业; 三级吊装作业为小型作业. 6.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6.1 吊装机具应符合国家机关规定。 6.2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吊装质量大于1t的物体应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的格式见附件。

6.3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物体,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装物虽不足球场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6.4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派工部门和安全处审查,报分管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7. 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 7.1 吊装机具引进部门和安全处共同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了资质确认. 7.2 派工单全、施工单位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7.3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人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了安全检查确认,必须检查各操作装置是否正常,钢丝绳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动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和灵敏可靠。严禁机件带病运行 7.4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使用汽车吊装机械,要确认安装有汽车防火罩。 7.5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的安全状况进行了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定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安全警戒标志应符合 GB 16179R的规定。 7.6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在施工现场核实天气情况。室外作业遇到大雪,雷雨,暴雨,及六级以上大风时,不应安排吊装作业。 行车前检查: 7.7 厂内吊车司机在行车途中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厂内交通安全管理标准》和“安全生产守则”。 7.8 行车前应检查行驶证、驾驶证等行车所必须的各种证件等,不准无证驾车行驶。 7.9起步前应观察车辆四周情况,确认安全后(气压式制动的车辆待气压表读数达到规定的数值)鸣笛起步。 7.10有转向助力器装置的起重机,严禁熄火滑行,气压制动的起重机和运行吊车,在下长坡时不准熄火滑行。 7.11在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刮碰臂架。车上人员的头、手、脚等肢体不得伸出车外。 7.12在松软地面上工作的起重机,应在使用前将地面垫平、压实。机身必须固定平稳,支撑必须安放牢固,作业区内应有足够的空间和场地。 7.13汽车、履带起重机不得在斜坡上横向运行,更不允许朝坡的下方转动起重

流动式起重机一般安全守则(正式版)

流动式起重机一般安全守则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流动式起重机一般安全守则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第一条认真执行流动机械《安全通则》。 第二条启动前确认各部件是否完好。 第三条行驶前将钩头用封钩绳挂牢, 吊臂放到规定的角度, 支腿收好, 转台销牢。 第四条作业前: 1、了解现场情况(包括场地地基、作业船舱的深度和宽度等), 选择安全位置停车。 2、岸边作业要打好支腿, 选择安全合理的位置。无支腿的起重机必须与岸边平行停放, 拉好手刹车, 塞好车轮, 车身边缘距岸边不得少于1m。 3、应避免在斜坡上作业。特殊情况, 需在斜坡上作业时, 坡度不得大

于1/10(5度45分)。 4、空载试车, 检查升降、回转有无异常, 各部位的连接装置是否可靠。 5、重载试车, 将重物吊起, 高度不超过0.5m, 检查制动等安全防护装置是否良好有效。 6、吊挂重物, 要确认吊钩汇合处的夹角不超过120°、吊绳受力点的棱角处已加衬垫。 第五条作业中: 1、服从指挥, 眼随钩走, 余光了望, 起钩平稳, 落钩轻准。 2、必须严格按照起重机负荷表的规定进行作业, 有力矩限制器的车辆要注意观察力矩限制器的显示。 3、起吊货物时要垂直起落, 货物吊起不宜过高, 重、空钩能越过障碍物即可。

流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流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机司机专门训练,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发给合格证,方准上岗操作,严禁无证人员操作起重设备。 2、进行起重作业前,起重机司机必须检查各部装置是否正常,钢缆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定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灵敏,严禁起重机各工作部件带病运行,吊车在变电站内部分停电工作、临近带点设备线路工作,吊车外壳必须有可靠接地,吊车停放或行驶时,车轮、支腿前端或外侧与沟、坑边缘的距离不得小于沟、坑深度的1.2倍;否则必须采取防倾、防坍塌措施。 3、在起吊较重物件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10厘米左右,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等是否灵活和有效,在确认正常的情况下方可继续工作。 4、起重机司机必须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服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服从。 5、严禁吊物上站人、严禁吊物超过人顶、严禁一切人员在吊物下站立和通过。 6、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吊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过45°,严禁斜吊、拉吊和快速升降。严禁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严禁强行吊拉吸贴于地面的面积较大的物体。 7、起重机在带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与其保持安全距离,在最大回转范围内,保持与带电线路的安全距离,雨雾天气时安全距离应加大至1.5倍以上。起重机在输电线路下通过时,必须将吊臂放下。 - 1 -

8、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重物,必须服从专人的统一指挥,两机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其对象的重量不得超过两机所允许的总起重量的75%,绑扎吊索时,要注意负荷的分配,每车分担负荷不能超过所允许最大起重量的80%。 9、起重机在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扬过限把钢缆拉断或吊臂后翻。在吊臂全伸变幅至最大仰角并吊钩降至最低位置时,卷扬滚筒上的钢缆应至少保留3匝以上。 10、工作时吊臂仰角不得小于30°,起重机在吊有载荷的情况下应尽量避免吊臂的变幅,绝对禁止在吊荷停稳妥前变换操作杆。 11、当作业地点的风力达到五级时,不得进行受风面积大的起吊作业;当风力达到六级及以上时,不得进行起吊作业。停工或休息时,不准将吊物悬在空中。 12、工作完毕,吊钩和吊臂应放在规定的稳妥位置,并将所有控制手柄放至中位。 13、指挥信号要事先向起重机司机交待清楚,如遇操作过程中看不清指挥信号时,应设中转助手,准确传递信号。 14、指挥手势要清晰,信号要明确,不准带手套指挥。起吊对象,应先检查捆缚是否牢固,绳索经过有棱角、快口处应设衬垫,吊位重心要准确,不许对象在受力后产生扭、曲、沉、斜等现象。 15、在所吊对象就位固定前,起重机司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在索具受力或起吊物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 16、当起重机司机因对象超重拒绝起吊时,指挥人员应采取措施,设法减轻起重机超重负荷,严禁强化指挥起重机超负荷作业。 17起重机驾驶员应严格遵守“十不吊”1、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吊;2、指挥信号不明确不吊;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

汽车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汽车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机应在乎坦坚实的地面上作业、行走和停放。在正常作业时,坡度不得大于3°,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2、起重机在公路或城市道路上行驶时,应执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起重机作业前的注意事项。 1、检查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应齐全。 2、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应添加充足。 3、开动油泵前,先使发动机低速运转一段时间。 4、检查钢丝绳及连接部位应符合规定。 5、检查液压是否正常。 6、检查轮胎气压及各连接件应无松动。 7、调节支腿,务必按规定顺序打好守全伸出的支腿,使起重呈水状态,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载荷时不大于1/1000(水准泡居中)。 8、充分检查工作地点的地面条件。工作地点地面必须具备能将起重机呈水平状态,并能充分承受作用于支腿的力矩条件。 9、注意地基是否松软,如较松软,必须给支腿垫好能承载的木板或土块。 10、支腿不应靠近地基按方地段。

11、应预先进进行调查地下埋设物,在埋设物附近放置安全标牌,以引起注意。 12、确认所吊重物的重量和重心位置,以防超载/ 13、根据起重作业曲线,确定工作台半径和额定总起重量即调整臂杆长度和臂杆的角度,使之安全作业。 14、应确认提升高度。根据起重机的机型,能把吊钩提升的高度都有具体规定。 应预先估计绑绳套用钢丝绳的高度和起吊货物的高度所需的余量,否则不能把货物提升到所需的高度。应留出臂杆底面与叫货之间的空隙。 3、起重机起吊作业注意事项 1、起升或下降 (1)严格按载荷表的规定,禁止超载,禁止超过额定力矩。 在起重机作业中绝不能断开全自超重防止装置(ACS系统),禁止从臂杆前方或侧面拖曳载荷,禁止从驾驶室前方吊货。 (2)操纵中不准猛力推拉操纵杆,开始起升前,检查离合器杆必须处于断开位置上。 (3)自由降落作业只能在下降吊钩时或所吊载荷小于许用荷的30%时使用,禁止在自由下落中紧急制动。

汽车式起重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汽车式起重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4283-81 汽车式起重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汽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汽车式起重机作业。 2 主要内容 2.1起重机在工作之前应将支撑脚撑起,其撑脚底板应用木块垫实,并使机械保持平衡;行驶前应先将支撑脚收起固定,以保证行驶时安全。 2.2机械传动式汽车起重机起吊物件的速度只准用一档或二档。 2.3汽车式起重机行走时,应将臂杆落放在驾驶室前的支架上,吊钩要经过吊索挂在保险杠的两个挂钩上并稍微拉紧,同时也收紧变幅钢丝绳,以防在行驶中损坏机械。

2.4起重机吊起物件做短距离行驶时,其起重量不得超过允许载荷量的50%,路面必须平坦、坚实,臂杆应对正其车尾方向,物件离地面不得超过50cm。 2.5起重工作时,驾驶室内禁止人员停留;装卸车时,吊起物件不得越过汽车或拖车的驾驶室,若受条件限制必须越过驾驶室时,则汽车或拖车驾驶室内不准停留任何人员。 2.6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2.7吊车在场内移位时,吊车操作工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指挥吊车移位。 2.8在高压电线附近作业时,必须有足够的安全距离以防发生事故。 2.9起重作业要有明确的指挥信号。 2.10起重机的起重钢丝绳每周起吊前检查一次,捆扎起重物的索具、夹具、每次作业前须进行检查。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 Enter The Name Of The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Here

流动式起重机一般安全守则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流动式起重机一般安全守则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5 页

流动式起重机一般安全守则 第二条启动前确认各部件是否完好。 第三条行驶前将钩头用封钩绳挂牢,吊臂放到规定的角度,支腿收好,转台销牢。 第四条作业前: 1、了解现场情况(包括场地地基、作业船舱的深度和宽度等),选择安全位置停车。 2、岸边作业要打好支腿,选择安全合理的位置。无支腿的起重机必须与岸边平行停放,拉好手刹车,塞好车轮,车身边缘距岸边不得少于1m。 3、应避免在斜坡上作业。特殊情况,需在斜坡上作业时,坡度不得大于1/10(5度45分)。 4、空载试车,检查升降、回转有无异常,各部位的连接装置是否可靠。 5、重载试车,将重物吊起,高度不超过0.5m,检查制动等安全防护装置是否良好有效。 6、吊挂重物,要确认吊钩汇合处的夹角不超过120、吊绳受力点的棱角处已加衬垫。 第五条作业中: 1、服从指挥,眼随钩走,余光了望,起钩平稳,落钩轻准。 2、必须严格按照起重机负荷表的规定进行作业,有力矩限制器的车辆要注意观察力矩限制器的显示。 3、起吊货物时要垂直起落,货物吊起不宜过高,重、空钩能越过障碍物即可。 第 2 页共 5 页

4、吊重物下降时,严禁紧急制动。 5、吊钩运行线下有人禁止作业。 6、起吊长、大、笨重货物时,速度要慢,货物两端须有安全绳牵拉。 7、当风力大于7级(风速13.9m/s)时应停止作业,并采取防风措施。 8、吊钩不得触地,以免钢丝绳从滑轮中脱出。降钩时钢丝绳在卷筒上的圈数不得少于3圈。 9、发现在吊起的货物上进行拆卸、加固、锤打等操作时,应停止作业并予以制止。 10、当起重机在松软或不平的地面上作业时,支腿下必须用坚固的垫板垫平,并降负荷使用。 11、在吊挂重物时,不准伸缩吊杆。 12、50T及以上吊车作业时,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第六条严禁与船机、岸机或舱下机械同舱同时作业。 第七条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作业时: 1、钢丝绳应保持垂直。 2、每台起重机的升降、回转应保持同步。 3、每台起重机所受载荷均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载荷的80%。 4、作业前,司机要了解安全注意事项、预控措施。 5、确认指挥工站位和指挥信号。 6、当起吊到0.5m高度时,停钩检查,确认无误后,再行起吊。 第八条严禁用吊钩牵拉车辆或做抽、拉、拔、拽等操作。 第九条严禁使用限制开关停止各机构的动作。 第 3 页共 5 页

行车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示范文本

行车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行车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操作规程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操作者熟悉桥式起重机的用途、结构、性能、操 作方法,持证上岗。 二、每日工作前,停电检查抱闸、钢丝绳、电器、机 械、安全装置等是否良好,控制箱接地线是否牢固,并定 期对行车进行润滑,并试开空车确认各部正常方可开动。 三、开动时,先眺望行驶轨道及地面是否有障碍物。 四、驾驶员只接收指挥和预先规定的信号联系工作, 无指挥人员的信号不得随意起落或行走,但紧急“行车信 号”和“停车”信号不论谁发出驾驶员必须立即执行。 五、较重物件吊离地面后先试验抱闸是否可靠,吊具 是否完好。 六、行走起落前,必须先响铃警告地面工作人员离

开。吊物不准从人头或设备上通过。 七、吊运钢板必须用专用卡具,禁止用电线、皮带、麻绳、铁丝等吊运物件。 八、不准同时开动三个凸轮控制器。 九、遇到下列情况严禁吊运: 1.指挥信号不明或违章指挥。 2.超过桥式起重机或吊具负荷。 3.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挂不牢。 4.吊物上有人或放有活动物品。 5.抱闸或安全装置失灵。 6.埋在或凝结在地下的物件及带电设备。 7.光线黑暗看不清物件。 8.被吊物件歪拉斜挂。 9.带棱角刃口的物件没有衬垫措施。 10.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的物品。

通用起重机操作规程

通用起重机操作规程 一、准备 (一)操作者必须熟悉起重机的结构和性能,经考试合格取得 “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能进行独立操作,并应遵守安全守则。 (二)按照润滑规定加足润滑油料,加油后要将油箱、油杯等的 盖子盖好。 (三)工作前严禁饮酒。 (四)检查起重机械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禁止使用。 1.钢丝绳达到报废标准; 2.吊钩、滑轮、卷筒达到报废标准; 3.制动器的制动力矩刹不住额定载荷; 4.限位开关失灵; 5.主要受力件有裂纹、开焊; 6.主梁弹性变形或永久变形超过修理界限; 7.车轮裂纹、掉片、严重啃轨或“三条腿”; 8.电气接零保护挂靠失去作用或绝缘达不到规定值; 9.电动机温升超过规定值。; 10.转子、电阻一相开路。; 11.车上有人(检查、修理指定专人指挥时除外); 12.露天起重机当风力达六级及以上; 13.新安装、改装、大修后未经验改合格; 14.轨道行车梁松动、断裂、物件破碎、终点车档失灵。

二、工作前 (一)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等部件按点检卡的要 求检查,发现异常现象,应予排除。 1.吊钩钩头、滑轮有无缺陷; 2.钢丝绳是否完好,在卷筒上固定是否牢固,有无脱槽现象; 3.大车、小车及起升机构的制动器是否安全可靠; 4.各传动机构是否正常,各安全开关是否灵敏可靠,起升限位 及大小车限位是否正常; 5.行车运行时有无异音; 6.若发现缺陷或不正常现象,应即进行调整、检修,不得带故 障使用。 (二)操作者必须在确认走台或轨道上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 源。当电源断路器上加锁或有告示牌时,应由原有关人除掉后方可闭合主电源。 1.开车前,应将所有控制器手柄扳至零位,关好门窗,鸣铃示 警后方可开车; 2.仔细查看前一班人员写的交接班内容,了解前一班起重机工 作情况和出现的状况,做到心中有数。 (三)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制度 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超过额定起重量时不吊; 3.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挂不牢不吊; 4.吊物上有人或有其它浮放物品不吊; 5.抱闸或其它制动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吊车安全操作规程

吊车安全操作规程 起重机司机 1、起重机司机要经过专门训练,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发给合格证,方可上岗操作,严禁无证人员操作起重设备。 2 、进行起重作业前,起重机司机必须检查各部装置是否正常,钢缆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动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灵敏,严禁起重机各工作部件带病运行。 3、起重机司机必须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服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服从,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继续工作。 4、起重机只能垂直吊起载荷,严禁拖拽尚未离地的载荷,要避免侧载。 5、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吊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过45°,严禁斜吊、拉吊和快速升降。严禁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严禁强行吊拉吸贴于地面的面积较大的物体。 6、起重机在带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与其保持安全距离,在最大回转范围内,要与输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雨雾天气时安全距离应加大至1.5倍以上。起重机在输电线路下通过时,必须将吊臂放下。 7、起重机严禁超载使用,如果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重物,

必须服从专人的统一指挥,两机的升降速度要保持一致,其物件的重量不得超过两机所允许的总起重量的75%。绑扎吊索时,要注意负荷的分配,每车分担的负荷不能超过所允许最大起重量的80%。 8、起重机在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扬过限把钢缆拉断或吊臂后翻。在吊臂全伸变幅至最大仰角并吊钩降至最低位置时,卷扬滚筒上的钢缆应至少保留3匝以上。 9、工作时吊臂仰角不得小于30°,起重机在吊有载荷的情况下应尽量避免吊臂的变幅,绝对禁止在吊荷停稳妥前变换操作杆。 10、起重机在工作时,严禁进行检修和调整。 11、停工或休息时,不准将吊物悬挂在空中。 12、工作完毕,吊钩和吊臂应放在规定的稳妥位置,并将所有控制手柄放至中位。 指挥人员 1、指挥信号要事先向起重机司机交待清楚,如遇操作过程中看不清指挥信号时,应设中转助手,准确传递信号。 2、指挥手势要清晰,信号要明确,不准带手套指挥。 3、起吊物件,应先检查捆缚是否牢固,绳索经过有棱角、快口处应设衬垫,吊位重心要准确,不许物件在受力后产生扭、曲、沉、斜等现象。 4、在所吊物件就位固定前,起重机司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在索具受力或起吊物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 5、当起重机司机因物件超重拒绝起吊时,指挥人员应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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