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真产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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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了尊重食用清真食品的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切实加强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的管理,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与清真产品生产有关的人员。

3. 权责

3.1 生产部

3.1.1 负责生产人员管理及监督,以杜绝违反本制度的现象出现;

3.1.2 负责对违反本制度的在线人员提报惩处;

3.1.3 负责员工在岗培训,使员工了解本制度及其它文件规定的伊斯兰

禁忌行为。

3.2 品保部

3.2.1 对原料进行管控,杜绝违反穆斯林禁忌的原料流入;

3.2.2 定期对各部门记录填写的有效性、及时性、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

3.2.3 异常的妥善处理,及鉴定报废有违穆斯林禁忌的异常品;

3.2.4 负责清真制度的维护及证照办理;

3.3 管理部

3.3.1 按本制度接收所采购的原物料与不合格品退回;

3.3.2 各类物品应定置摆放,适当隔离,标识清楚;

3.3.3 运输车辆检查,防止到货和出货的运输车辆出现异常情况;

3.3.4 调查符合本公司清真产品质量安全要求的供方;

4. 定义

4.1 清真:Halal的中文译称,本意是“合法的”,即符合穆斯林生活

习惯和需求的食品、药品、化妆品以及食品、药品、化妆品添加

剂。

4.2 禁忌:

4.2.1 以动物为原料的食品:

a)猪类;

b)狗、蛇、鼠、猫和猴类;

c)带有利爪和尖牙的食肉类动物,如狮、虎、熊及类似动物;

d)带利爪的掠食类鸟类,如鹰、秃鹫及类似鸟类:

e)害虫类,如蜈蚣、蝎子及类似动物;

f) 伊斯兰教禁止杀害的动物,如蚂蚁、蜜蜂和啄木鸟;

g)一般令人讨厌的动物,如虱子、苍蝇等类似动物;

h)青蛙、鳄鱼等两栖动物;

i)骡、驴类;

j)未按照伊斯兰教法屠宰的任何可食动物;

k)除肉类和肝脏等器官自带之外血液及其任何衍生物;

m)其他禁忌动物及衍生物;

n)将上述动物体上任何成分加入食品的。

4.2.2 以植物为原料的食品:

使人兴奋并对人有毒害的植物(毒素和有害物经过处理被排除的

不在限制之内)。

4.2.3 饮料:

a)含有酒精和以酒命名的饮料:

b)令人兴奋并对人有害的饮料。

5. 内容

5.1 生产部

5.1.1 在清真食品生产区域,任何人员不得携带、制作、食用、存放禁

忌的食品;

5.1.2 清真食品的生产配方不得含有猪肉及其制品、酒等清真禁忌成分;

5.1.3 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

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和禁忌物。

具体要求:

※液体车间:

a)更衣间要有独立的清真用的衣柜,鞋柜。

b)生产清真产品专用的工器具架,专用的工器具放置其上,不和与

非清真的混放。包括滤网、勺、漏斗、阀门、配料桶、搅拌器、电

子秤等。

c)生产清真产品与非清真产品的生产区域要有区分标识。

※粉末车间

a)更衣间要有独立的清真用的衣柜,鞋柜。

b)清真产品只能在清真专线进行生产,但清真专线处理的原料可用

于非清真产品。

※膏体车间

a)更衣间要有独立的清真用的衣柜,鞋柜。

b)生产清真产品时使用专用设备,包括绞肉机、筐、卤煮釜、中转

锅、胶体磨、封口机等。

c)生产清真产品与非清真产品的生产区域要有区分标识。包括肉品

处理间和卤煮间、下料间、内包装间。

d)生产清真产品时,不得同时生产含禁忌原料的产品。

5.2 品保部

5.2.1 落实进厂检验的制度,保证原辅料符合清真食品生产要求;清真

原料的包装需有清真标识,并附阿訇的签名。

5.2.2 负责对清真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将违反情况汇总报送总经

理。

5.2.3 负责清真食品生产证书的办理及制度的维护。

5.3 管理部

5.3.1 仓管

a)清真原料和清真成品均需要与其他的分开放置,尤其是禁忌食

品;

b)对运输车辆进行检查,确保清真原料及成品不与非清真原料及食

品混装,并填写《出货车辆卫生检查统计表》或《原物料到货车辆

检查记录表》。

5.3.2 采购

a)严格落实原辅材料采购制度,保证原辅料符合清真食品生产要

求;

b)除一般供应商要求外,清真供应商提供伊斯兰教协会的清真证

明;

c)制定访厂计划,并将本办法所涉及的清真因素进行评核判定。

6 相关文件:

7 相关表单

7.1《出货车辆卫生检查统计表》KSKK-FOR-755I

7.2《原物料到货车辆检查记录表》KSKK-FOR-755O

8 本制度自签核之日起开始实施

批准:审核: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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