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校章程
教育部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2.11.22•【文号】教政法[2012]9号•【施行日期】2012.11.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教育部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的通知(教政法[201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推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在各级各类学校全面落实依法治国要求,大力推进依法治校,我部在全面总结各地依法治校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本地区、本学校实际,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全面推动教育行政管理体制以及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在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的基础上,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加快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各地和教育部直属高校贯彻落实情况以及在依法治校实践中取得的进展,形成的具有示范意义的典型和经验,请及时报我部政策法规司(法制办公室)。
附件: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教育部2012年11月22日附件: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推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在各级各类学校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依法治国要求,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制定本实施纲要。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重要性与紧迫性1.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重要性。
当前,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和政治文明建设的推进,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各级各类学校的发展环境、发展理念、发展方式正在发生深刻变化,迫切需要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加快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推进依法治校,是学校适应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求,发挥法治在学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学校治理法治化、科学化水平的客观需要;是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的内在要求;是适应教育发展新形势,提高管理水平与效益,维护学校、教师、学生各方合法权益,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学校依法治校的基本原则与要求

学校依法治校的基本原则与要求依法治校是指学校在教育教学管理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师生合法权益,推进教育公平与质量提升的基本原则。
学校依法治校的基本要求是促进学校内外的法治文化建设,确保学校的各项工作符合法律规定,并为学生提供健康、安全、有序的学习环境。
一、坚定依法治校的意识和信念依法治校的第一要义是学校管理者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法治信念,深刻认识到法律对学校发展和师生权益保护的重要性。
学校管理者应加强自身的法律知识学习,做到守法办学、依法办学,为学校提供正确的法律指导和决策。
二、建立健全学校法规制度学校依法治校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法规制度,确保学校各项工作能够依法运行。
首先,学校应制定学校章程,明确学校的办学目标、办学原则和管理体制;其次,制定各项管理细则和规范,如学生行为规范、教职工行为规范等,规范学校内部管理行为,维护学校秩序;最后,建立健全学校的规章制度,明确学校师生的权利和义务,为学校各方面工作提供明确准则和标准。
三、加强师生法律意识教育学校依法治校需要从学校的教育主体——师生入手,加强法律意识教育。
教师要通过课堂教学、主题活动等形式,向学生传授宪法、法律、法规等法律知识,并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
学生应该了解自身的权益和义务,学会依法行事,增强法律风险意识。
四、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学校发现师生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对于严重侵害师生合法权益、干扰学校正常秩序的行为,学校要果断采取行动,果断进行处理,切实维护学校的法律尊严。
五、加强家校合作,共同促进依法治校学校依法治校需要家校共同努力,形成合力。
学校要经常与家长进行沟通,增强家长对学校管理的理解和支持,并倡导家校联动,家长要与学校相互配合,共同关注学生的教育培养,共同打造法治校园。
结语:学校依法治校是保障学校正常运行和全体师生健康成长的关键所在。
通过坚定依法治校意识,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加强法律意识教育,严肃处理违法行为,并与家校共同促进依法治校,学校将能够为学生创造安全、和谐的学习环境,助力学生全面发展,实现教育公平与质量提升的目标。
依法治校的核心内容

依法治校的核心内容依法治校是指在教育领域内,实施法治原则,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
它是指导学校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旨在保障学校教育的公平、公正和合法性,促进学校内部秩序的稳定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依法治校的核心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法治意识的树立依法治校的首要任务是培养学校管理者和教师的法治意识。
学校管理者和教师应该以法律作为行为准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学生的人权,确保学生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他们应该自觉遵守教育法规,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保持学校的良好形象。
2. 相关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依法治校要求学校建立起一系列与法律法规相适应的管理制度,保证学校内部管理的透明、规范和科学化。
这些制度包括学校章程、教师行为规范、学生管理规定等,确保学校管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此外,学校还应建立健全学生违纪处分制度、师生冲突解决机制等,用法律手段来解决不同的矛盾和问题。
3. 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依法治校要求学校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公平。
学校应该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尽力满足每一个学生的教育需求,不歧视、不偏袒任何一方。
学校还应该注重发展多样化的教育形式,提供多元化的教育选择,满足不同学生的发展需求。
4. 依法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依法治校要求学校依据法律法规,积极探索创新,推进教育教学改革。
学校可以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提高教育质量。
此外,学校还应该加强与法律相关的职业教育,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能力,为学生的未来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5. 政府和社会的监督参与依法治校要求学校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和参与。
政府应该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学校的监管。
社会应该积极参与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共同推进依法治校的实施。
学校应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共同为建设法治化的学校努力。
综上所述,依法治校是建设法治化学校的基本要求。
学校管理者和教师应树立法治意识,遵守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相应管理制度,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并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参与。
中学章程制度(5篇)

中学章程制度(5篇)中学章程制度(通用5篇)中学章程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的需要,为贯彻实施国家和z市、长宁区教育规划纲要,深化高中综合教育改革,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等法律、法规,结合区教育局关于“依法治校,以德立校,多样化、特色化、自主发展”的要求,以及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校全称为z市山天中学;英文表述为z;学校地址:z市天中路155号,网址:z。
第三条本校由z市长宁区教育局举办,经登记批准,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办学机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本校是一所实施三年制(高中)教育的全日制教育机构,是长宁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
第四条学校面向全区招生,招生对象为适龄初中毕业生,招生规模以长宁区教育局核定的班级和人数为准。
第五条学校以“为学生成长导航”为办学理念,着眼于学生的成长、成人、成功,培育生命智慧,引领生涯发展,努力创建以“生涯发展指导”为特色的实验性示范性高中。
第六条(一)学校发展愿景:成为一所质量优、满意度高、生涯发展指导见长的z市特色高中。
质量优:拥有一支师德高尚、师能高强、结构合理、不断进取,具有生涯发展指导力的教师团队;学校培养的学生具有生涯发展能力,他们会规划,懂选择,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学校的教育教学有实效,质量稳定,名列同类学校前茅。
满意度高:社区、家长、学生对学校的满意度高。
生涯发展指导见长:立足学校传统和优势,以学生、教师发展为本,指导每个学生绘就适合自己的生涯发展蓝图,使每个教师专业发展都有成就,学校成为生涯发展指导见长的特色高中。
(二)学校办学目标:以学生和教师的发展为本,鼓励每一位学生“成长为更好的自己”。
(三)中长期发展目标:培养学生成为具有“三生”、“四会”的山天人。
学校办学章程(推荐3篇)

学校办学章程(推荐3篇)学校办学章程(推荐3篇)学校办学章程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坚持社会主义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方针,以人为本,坚持课改,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围绕“有效教学”这个核心,突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提高教师业务水平”两大重点,优化教育教学管理,不断开拓教研思路,创新教研工作方式,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鹤城教育作出贡献。
第二条学校的办学理念为:总体目标:力争办成鹤山市鹤城镇一流水平的山区小学。
设备现代化、教育优质化、管理个性化。
办学目标:以人为本、德育为先、质量至上。
办学理念:踏实有礼,勤奋进取。
办学承诺:树立明确的育人目标,拥有过硬的教师队伍,创设优美的校园环境,打造优质的育人之所。
学校特色:以体育径类为特色。
校训:健康、快乐、勤奋、进取。
校风:踏实、严谨、创新、进取。
教风:爱岗、敬业、团结、拼搏。
学风:勤奋、乐学、好问、善思。
第三条德育目标:(一)思想品德规范方面的目标1.道德规范方面的目标关心学生,培养勤奋学习、品德端正的小学生为主要任务,学习既是自己的义务又是自己的权利;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培养科学精神、科学态度,学习科学的学习方法。
关心他人,尊重、爱护、帮助他人。
热爱班级和学校集体,爱护集体荣誉;具有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相结合的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精神。
树立劳动观念,积极参加劳动,有良好的劳动习惯,有较强的生活自理能力和艰苦奋斗的思想作风。
遵守公民道德,懂得现代文明的生活方式和交往礼节。
确立关心环境的意识,保护环境。
2.思想规范、政治规范方面的目标热爱祖国、热爱家乡、关心家乡建设。
有民族自豪感、自尊心。
拥护、热爱中国共产党。
懂得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的基本路线的主要内容,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建设与改革、开放的形势,具有与祖国休戚与共的感情,有振兴中华、建设家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把个人前途与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结合起来。
具有现代意识,惜时守信,重视质量,讲求效率,优质服务等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并能进一步树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价值观念、公平意识、竞争意识、合作意识和改革开放意识。
xx学校办学章程范文

(xx 年 xx 月 xx 日第六届四次教职工大会通过。
)为了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执教”工作,建立学校科学发展和高效管理的运行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渠县涌兴镇第三中心学校是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在教育局的领导下实施义务教育工作,学制九年。
学校的办学宗旨是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为了一切学生。
学校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全心全意依靠教师办好学校,全力维护教职员工、学生的合法权益,严格依法治校,遵照学校办学章程办学,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学校坚持"质量为本安全第一全面发展突现特色"的办学理念,坚持"科研兴校,质量兴校,特色兴校,管理兴校"的发展策略。
努力建好二支队伍(教师队伍、管理队伍)。
学校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积极贯彻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贯彻执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中小学生守则》,贯彻落实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管理规程》,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学校坚持以“团结、廉洁、勤政、创新”为政风;“爱岗敬业严谨创新”为教风;“团结、守纪、开辟、进取”为学风、“崇德笃学务实创新”为校风、“明礼明知,成人成才”为校训,努力构建主体教育模式,推进学校各项工作科学和谐发展。
安全、德育和后勤事务等方面的工作。
须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教育局的决定,对教育局党政负责。
校长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和教育局党政赋予的权利,对学校的行政工作的重大问题有最后决定权和相应的人事、财经权。
同时必须承担应尽的义务;必须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依靠党组织,充分尊重教职工主人翁地位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团结教职工,共同办好学校。
副书记、工会主席、中层干部及教师代表等组成。
校务会议由校长主持,研究决定学校的重大事务。
中学学校章程 正式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积极实施依法治校,促进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建设现代化新型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有关法律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各项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性质:学校是,学制年。
第三条校风:文明、诚信、团结、争先教风:严谨、启智、博爱、求真学风:乐学、善思、虚心、践行校训:求实、创新、开辟、进取第四条学校办学宗旨: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使受教育者坚持学习科学文化与加强思想修养和培养团结,拼搏精神的统一,坚持学习书本知识与投身社会实践的统一,坚持实现自身价值与服务祖国人民的统一,坚持树立远大理想与进行艰难奋斗的统一,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使之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学校近期目标是:坚持依法治教,科研兴教的方针,强化学校管理,大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积极实施新课程方案,积极探索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新路子,优化课堂教学结构,改善办学条件,促进学生全面素质和个性特长的充分、和谐发展,把学校建成有特色、高质量的农村完全中学。
第六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
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
校长由县政府任命。
第七条校长的职责:l、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依法治校,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2、制订学校工作计划,全面规划,统一安排学校工作。
定期检查、总结工作。
接受上级党政及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和汇报工作。
3、严格执行教育教学法规文件,保证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执行。
4、规范学校管理,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行政一班人的智慧和力量,定期向全体教职工报告学校工作,自觉接受教职工的监督。
小学学校章程(2021定稿)
小学学校章程(2021定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现代化教育发展需要,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办学水水平,积极实施依法治校,促进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和谐发展,努力把我校建设成规范加特色的现代化新型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XX市中小学校章程制定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XXX,简称XXX,英文译名:XX 学校校址:XX社区。
第三条:学校行政上隶属XXX,全日制公办小学,学制六年。
办学规模:设六个年级12个班级。
学校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8067.23平方米。
第四条:学校贯彻育人为本的的办学宗旨,以培养具有创造精神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教育目的。
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积极吸纳现代教育思想,大力弘扬民族文化的优良传统。
第五条:【学校的办学思想】办学理念:真诚教育:真才实学求真知,诚实守信做真人。
品德立校、文化建校、质量兴校、人才强校;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用责任和真情去关注每个孩子的成长。
办学宗旨:为教师精彩人生增辉;为学生终身幸福奠基。
办学目标:建设有丰富文化内涵的校园,塑造有思想追求爱岗敬业的教师,培育有个性特长全面发展的学生,创办有特色的规范化学校。
育人思想:用责任和真情去关注每个孩子的成长。
1校训:XXX求真,奋进自强。
校风:宁静致远,求真务实。
教风:用教师的爱心传道育人;用职业的责任授业解惑。
学风:脚扎实地求真知。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六条:【校长负责制】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主持学校全面工作。
校长由XXX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校长,学校在行政上由XXX直接领导。
第七条:【校长的权力】校长依法享有下列权利:决策权:在广泛听取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方面重大问题有最后决定权。
管理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对学校的教学工作、德育工作、总务工作、和其他行政工作进行自主管理。
人事权:从学校工作的需要和实际出发,提名聘用其他行政干部。
坚持依法治校 推进民主管理
坚持依法治校推进民主管理依法治校是现代教育管理的基本要求,也是教育改革发展的必然选择。
在推进依法治校的同时,民主管理作为一种重要的管理模式也逐渐得到了普及与应用。
本文将从依法治校和民主管理两个方面来探讨如何坚持依法治校并推进民主管理。
一、依法治校依法治校是基于法律保障下的学校管理模式,要求学校在办学过程中坚持依法办学,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教育法规。
具体来说,依法治校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依法制定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学校章程是学校的根本管理规范,既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又要体现学校的实际情况和管理特点。
而规章制度则是对学校章程的具体细化和操作规范,确保其落地实施。
2. 依法经营学校财务。
学校作为一个组织实体,必须按照财务制度规定进行财务管理和报账核算,确保学校的财务开支合法、规范和透明。
3. 依法管理学生行为。
学校作为培养学生的场所,对学生的行为管理要遵循法律和行为规范。
对于违纪违法行为,要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4. 依法管理师资队伍。
学校对于教师的录用、培训、考核等环节,应该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教师队伍的合法性和专业性。
二、推进民主管理民主管理是指学校在管理过程中,多方参与、广泛民主、决策公开、权力制约的一种管理模式。
在民主管理模式下,学校要尊重师生的声音,通过民主程序来决策和管理学校事务。
推进民主管理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1. 建立学校民主管理机制。
学校应建立健全各级组织机构,包括学校行政管理机构、教师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等,确保各方利益得到充分的表达和保障。
2. 提倡师生参与学校管理。
师生是学校的主体和服务对象,应该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学校的管理和决策过程,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学校民主决策。
3. 完善学校民主决策程序。
在决策过程中,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通过讨论、投票等方式形成决策结果。
同时,要对决策结果的执行和落实进行监督,确保决策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4. 加强学校权力制约机制。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
仁怀市鹿鸣中英文学校民办学校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管理,实施依法治校,维护举办者、学校、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促进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的名称(名称应当符合《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办学性质、层次等相适应,必须有中文名称,同时也可以有外文名称)。
学校地址:仁怀市中枢街道办事处鹿鸣社区鹿鸣农贸市场内。
第三条学校的性质:民办非学历中小学教育第四条学校宗旨:每个学生都有成才的机会校训:崇真求实校风:勤学上进教风:善待学生,知人善教学校的办学目标:“目标引领、重点突破、质量提升、特色发展”学校的育人目标:用爱教育,轻松学习第二章学校的设立第六条学校由陈绍友(陈强)出资15万元举办,全部资产为其所有。
第七条学校的办学范围:以中小学各学科培训为主。
规模:中小学各年级各1个班共九个班形式:课余辅导、假期学科培训、学科特色培训。
第八条学校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成立,办学许可证签发之日为学校成立日。
学校成立后,依法办理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
学校的业务主管单位:仁怀市教育局登记管理机关:仁怀市民政局第三章学校的管理体制第九条学校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成员由校方聘请人员组成)。
理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首批理事由举办者推选,以后的理事按照理事会章程推选。
理事长、理事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十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聘任和解聘校长;(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决定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变更、终止;(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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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XX学校依法治校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增强全校师生依法治校的意识,规范办学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学校要认真贯彻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方针。 第三条:实行校长负责制。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及其他行政管理工作,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学校党组织是学校的政治核心,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对教育教学、行政工作起保证监督作用。 第五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组织形式,接受学校党组织的思想政治领导。 校长应充分尊重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听取他们对于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教职工应服从校长的领导,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学校设立由校长主持的、由学校干部与教职工代表组成的、有威信的校务委员会,作为审议机构。 2
第二章 依法保障师生的合法权利 第六条:认真建立科学的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注册学籍,并及时组织注册信息的核对、勘误工作。学生入学、转学、修学,以及义务教育阶段的免学、缓学等,须严格按法律法规程序进行。 第七条:义务教育阶段对因户口变更申请转学,并经有关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符合条件者,应予妥善安排;不得无故拒收。 对因故在非户口所在地申请就学的学生,经有关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可准其借读,并可按有关规定收取借读费。 第八条:学校和教师对学生应坚持正面教育,肯定成绩和进步,指出缺点和不足,不得讽刺挖苦学生、粗暴压制学生、歧视品行有缺陷和学习有困难的学生。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第九条:须严格避免未受完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学生辍学。 发现学生辍学,学校须积极采取措施,要求监护人送学生回校上课。经多方教育仍未回校上课的,应于学生辍学之日起一周内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积极采取措施动员其复学;辍学十天以上的,除配合有关部门在依法实施《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予以行政处罚的同时,应做好学生复学等工作。 要加强后进学生的辅导、教育工作,不得歧视、放弃、排斥,不得将他们单独编班,更不得强迫他们退学、转学、提前结业。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开除学生。 3
第十条:在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领导下开展招生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一律实行划片招生,不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 第十一条:健全学生管理和学生自治组织,健全学生管理制度。以《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依据,加强学生日常管理,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积极支持学生开展有意义的社团活动,加强对社团活动的指导和管理。 第十二条:建立学生奖惩制度,鼓励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按规定处理和帮助犯错误的学生。对犯错误的学生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努力帮助其认识和改正错误。义务教育阶段不开除学生学籍。建立处分学生的相关听证、申诉和复议等工作制度。 第十三条:认真执行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建立家庭生活困难学生救助制度,帮助家庭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建立健全家庭生活困难学生救助档案。 第十四条: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参政议政作用,依法保证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建立职工救助制度和运行机制,保障教师的工资报酬、医疗保健、福利待遇以及人身安全。对违反有关规定拖欠教师工资、侵犯教师的合法权益应依法制止。 第十五条:依法保障教师权益,不安排教师在法定休息日、节假日上课,不安排教师辅导学生晚自习。 4
第三章 依法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第十六条:学校的主要工作是教育教学,应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其他各项工作均应以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为原则。 第十七条:建立校长兼课、听课制度。校长应担负一定的教学及科研工作,积极参加听课、评课和教学研究活动,了解教师的教育教学情况,加强对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 第十八条:学校须按国家的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和国家规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开展教学活动,开齐课程,上足课时,不随意增减课程。开展好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四个领域的教育教学工作。因地制宜开发学校课程,形成学校特色。 第十九条:选用国家和省颁布的教学用书目录规定的教材。学校开发课程不编写和使用教材。不向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不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推销的省定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书刊、学习资料、各种学具和音像制品等。 严禁违反规定向学生兜售各种食品、饮料、医药品。学校有权抵制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向学生推销的各种物品。 第二十条:学校组织的捐助性活动要遵循自愿、量力的原则,避免学生形成攀比捐助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严格控制班额。初中不超过50人;教学班参照日常班班额和教师、教学场所情况合理安排。 不得设立重点班。 5
第二十二条:严格控制学生作息时间和在校活动总量。走读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不超过7小时。晚间、双休日和其他法定节假日不上课。学生每天集体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睡眠时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少于9小时,义务教育阶段走读生早上到校时间不早于7:10。 第二十三条:积极开展学生自主实践性学习。学生自习时间不分配到学科。按照规定安排寒暑假期和其他法定节假日,不利用假期组织学生到校上课或集体补课,不收费上课和有偿补课。 第二十四条:学生家庭书面作业实行总量控制。初中书面作业总量不超过1.5小时。学生的课外作业内容要精选,难易要适度,数量要适当,要严格执行国家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有关规定,保证学生课业负担是量。提倡布置探究性、实践性的家庭作业。严禁用作业作为惩罚学生的手段。 第二十五条: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要求,改进教学方式方法,引导、鼓励和支持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每学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不少于20天。 第二十六条:要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运用科学的教育理论指导教育教学活动,积极推广教科研成果。 实行校本教研制度,研究课程建设、课程实施和教育教学重点、难点问题,提高课程计划实施质量和单位时间内教学效率。鼓励教师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 6
表意见。建立各种业务档案,充分发挥业务档案材料在教育教学、教研科研中的重要作用。 第二十七条:学校教学应面向全体学生,坚持因材施教的原则,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重视基础知识教学和基本技能训练,激发学习兴趣,培养正确的学习方法、学习习惯。 各科教学应落实在教学常规,优化教学过程,改进课堂教学方法,积极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质量。 第二十八条:将德育工作作为素质教育的首要任务,按照《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发〔1999〕9号)的要求,深入开展公民道德教育、民族精神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学生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学校应依据《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对学生进行养成教育 第二十九条:健全德育工作机构和德育工作制度,改进德育工作方法,充分利用校内外德育资源,寓德育于各学科教学之中,加强学校德育与学生生活和社会实践的联系,讲究实效,克服形式主义。教师实行一岗双责,既教书又育人,形成全员育人、全程育人的德育工作机制,把德育渗透到学校工作的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 7
第三十条:大力加强校园管理和校园文化建设,优化校园环境,力求净化、绿化、美化、秩序化、人文化、教育化,营造平安、文明、和谐校园氛围,使中小学成为弘扬正气、团结友爱、生动活泼、秩序井然的精神文明建设基地。 第三十一条:应严格按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校历安排教学工作。 不得随意停课,若遇特殊情况必须停课,一天以内的由校长决定,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应经市人民政府批准。 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参加校外社会活动,应当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的庆典、演出等活动; (二)组织学生到营业性歌舞厅、酒店参加节日庆祝、演出等活动; (三)因参加无关的社会活动而影响教学秩序和学校正常工作; (四)未经批准擅自调动或组织学生外出活动。 第三十二条:学校应不断改革考试办法,运用科学方法测评教学质量。.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全面推行日常考试无分数评价。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其中,初中学生实行以学业考试和基础性发展目标为主要内容的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学校为每个学生建立综合、动态的成长档案,全面反映学生的成长历程。成绩评定实行等级制(一般为A、B、C、D四个等级)。初中实行学业考试制度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制度,学业考试成绩和基础发展目标评价等级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