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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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解答

2015年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解答

2015年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解答发布时间:2015-07-13 来源:大学生创业网现代企业的税务筹划有利于最大限度实现财务目标,在不违反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对企业筹资、投资、经营等方面活动,乃至生产经营、利润分配等环节的业务进行事先策划,制定一整套最优纳税操作方案,尽可能为企业减轻税负,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

成功企业不仅懂得如何利用筹划赢取利润,更懂得如何利用筹划合理避税,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不仅懂得如何利用信息化工具筹划企业经营活动、更懂得筹划企业成长未来,不同纬度的筹划对企业经济效益增长、财务管理规范、市场竞争力和纳税意识的增强等多方面产生重要影响。

什么是小型微利企业?答: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中所说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

小型微利企业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小型”和“微利”上。

除了要求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的行业以外,还包括三个标准:一是资产总额,工业企业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的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二是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三是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减低税率减半征收][一档是应纳所得额是低于30万的,按照20%计提所得税。

一档是应纳所得额是低于20万的,按照10%计提所得税。

]新政策的主要内容及变化是什么?答:财税〔2015〕34号文件的主要内容是: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同时文件明确:小型微利企业标准中的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河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小微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doc

河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小微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doc

2019年河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小微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河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小微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一、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企业所得税中的一类特定纳税人,《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工业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其他企业,为“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适用20%的优惠税率。

在实务中被称为“小小微企业”则是指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一定金额,在享受减低税率(减按20%税率)的基础上,还给予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减半征税优惠的的小型微利企业。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规定,从起,享受该项优惠的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为20万元。

刚刚发布的财税〔2015〕99号文件又规定从10月起,上限提升至30万元。

二、纳税年度界定及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

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

三、新政对所得税计算的影响由于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

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而财税〔2015〕99号文件则规定从10月起,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享受“小小微企业”的减半征税优惠,那么在1月至9月份,能享受“小小微企业”的减半征税优惠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仍然为不超过20万元。

这样一来,就出现“一个年度中以两个所得额标准来判定能否减半征税”的局面。

2016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条件)

2016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条件)

2016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一、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口径介绍(一)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减低税率政策(减按20%征收)以及减半征税政策(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二)享受税收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除应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外,还需符合下列条件:1. 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 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 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 万元;2. 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 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 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 万元。

从业人数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按企业全年月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月平均值=(月初值+月末值)+ 2 全年月平均值二全年各月平均值之和+ 12(三)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以享受减低税率政策。

2012 年1 月1 日至2013年12 月31 日,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 万元(含6 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在享受减低税率政策的基础上,还可享受减半征税政策;2014 年 1 月 1 日至2016年12 月31 日,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 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在享受减低税率政策的基础上,还可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四)对上年度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但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小于或等于0 的企业,凡在当年预缴时获利(指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实际利润额大于0),预缴期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相关规定的,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五)上一纳税年度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 万元(含 1 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额不超过10 万元的,在享受减低税率政策的基础上,还可享受减半征税政策;超过10 万元但小于30 万元(含30 万元)的,可享受减低税率政策;超过30 万元的,停止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

2021年企业所得税近期优惠政策整理

2021年企业所得税近期优惠政策整理

一、近期政策(一)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的实际应纳所得税额和减免税额的计算方法是什么?示例如下【例】A企业经过判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2021年第1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相应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那么A企业实际应纳所得税额=50×12.5%×20%=1.25万元。

减免税额=50×25%-1.25=11.25万元。

第2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相应的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为150万元,那么A企业实际应纳所得税额=100×12.5%×20%+(150-100)×50%×20%=2.5+5=7.5万元。

减免税额=150×25%-7.5=30万元。

(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1.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延续实施《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的政策执行期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2.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自2021年1月1日起,将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

3.企业预缴申报当年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行选择就当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预缴申报时,未选择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可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

(三)疫情防控优惠政策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1)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如下自年10月1日至年12月31日,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均可以享受财税〔〕99号文件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以下简称减半征税政策)。

全年累计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61号)享受条件企业需要符合什么条件才能享受以上优惠呢?一、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的行业。

二、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三、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小贴士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九十二条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34号)如何办理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季度、月份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无须税务机关审核批准。

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时通过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栏次履行备案手续,不再另行专门备案。

在年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修订之前,小型微利企业预缴申报时,暂不需提供“从业人数、资产总额”情况。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17号)。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新规(2015版)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新规(2015版)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新规(2015版)国务院2月25日常务会议决定,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进一步释放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红利。

一、政策把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文件的规定,我们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把握该项优惠措施:1、优惠期间。

“财税〔2015〕34号”文件明确规定,该政策实施期间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2、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3、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

4、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另外两个条件。

工业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关于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两个指标,“财税〔2015〕34号”文件也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第七条的规定进行了修改。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5、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包括采取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均可按照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企业所得税减按20%征收(即减低税率政策),以及“财税〔2015〕34号”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即减半征税政策)。

二、税务机关全程服务,努力让每一户小微企业办理税收优惠手续更为便捷1、将专门备案改为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自动履行备案手续。

核定纳税单位如果计算的应税所得为9万元,请问能否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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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的,本年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万元
的,可以享受优惠政策;超过 10万元的,不享受其中的减半征税政策。 因此,单位如果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规定条件,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 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会计是一门很基础的学科,无论你是企业老板还是投资者,无论你是 税务局还是银行,任何涉及到资金决策的部门都至少要懂得些会计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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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016年小微企业所得税有什么新优惠政策?还是和2015年相同呢?我们一起来了解吧!1.小微企业所得税有哪些优惠政策?如何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企业所得税减低税率优惠政策以及减半征税优惠政策。

减低税率优惠政策是指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减半征税优惠政策具体包括: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按照规定自行申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无需税务机关审核批准。

其中汇算清缴时,小型微利企业应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资产总额、从业人数、所属行业、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等栏次履行备案手续。

2.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有哪些优惠政策?如何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有:(1)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享受方式:预缴时享受,年度备案备案时间:不迟于汇算清缴申报时。

备案资料:a.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b.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享受方式:汇算清缴时享受,年度备案。

备案时间:不迟于汇算清缴申报时。

备案资料:a.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b.研发项目文件。

(3)企业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2015年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015年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 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 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 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总局公 告2015年第17号) 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5〕35号) 4.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关于认真做好报送小型微 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通知(税总所 便函〔2015〕18号)
变化——把月平均值和全年月平均值修改为季度平均值和全 年季度平均值,简化了这两项指标的计算过程
财税[2015]34号
“小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的进化过 程
财税[2015]34号
优惠内容
小型微利企业标准ຫໍສະໝຸດ 计算口径申报表备案
哪些企业能享受
季度预缴如何享受优惠
季度预缴如何享受优惠
季度预缴如何享受优惠
季度预缴如何享受优惠
季度预缴如何享受优惠
汇算清缴
变化解读 优惠数额:10万扩至20万
变化——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征税优惠的范围,由 原来的10万元扩大到20万元。
变化解读
指标计算:月改季
原规定(财税〔2009〕69 号)规定,从业人数和资 产总额指标,按企业全年 月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 公式如下: 月平均值=(月初值+ 月末值)÷2 全年月平均值=全年各 月平均值之和÷12
新规定——财税〔2015〕 34号文件规定,从业人数 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 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 +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 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原规定——《财政部、国家 新规定——财税〔2015〕 • 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 34号文件规定,自2015年 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财税〔2014〕34号)规定, 自2014年1月1日~2016年12月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 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 过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 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 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 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 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 得税。 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及申报表填写


第一:确定经营月份
第二:分段计算10月1日前后的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减半征税政策的实际利润额=30×(3÷12)=7.5万元; 适用减低税率政策的实际利润额=30-7.5=22.5万元。 利民咨询公司减免税额=22.5×(25%-20%)+7.5×15%=1.125+1.125=2.25(万元)
第三:计算减免税
2017年12月31日,对年 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 到30万元(含30万元)
2015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间的所得,按照2015年10月1 日后的经营月份数占其2015年度经营月份数的比例计算
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年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优惠
对应减免幅度
30万元以上 大于20万元至30万元
增值税小微企业基本概念
小微企业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
小规 小微企业 模纳 税人
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小微企业基本概念
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连续12个月销售额 工业企业 商业企业 应税服务 不超过50万元 不超过80万元 不超过500万元
增值税小微企业基本概念
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税务资料保管完整,健全的会计核算制度:
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年度申报注意事项
此处数据将用于判断是否符合享受小型微利企 业税收优惠的标准
75 300
企业所得税5000
按计算得到的减免税额填写
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年度申报注意事项
25000
25000
根据A107040计算得出
网上申报可自动算出减免所得税额
2015年第4季度预缴和2015年度汇算清缴的优惠政策衔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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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答
1.问: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哪些?
答:区分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
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
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
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第二种情况:
如果企业符合第一种情况的条件,并且年应纳税所得额
低于6万元(含6万元),其所得可以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
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问:对于多业经营的企业,如何确定减免税适用条件?
答:对于多业经营的企业,按以下方法确定减免税适用条件:
工业销售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50%以上的,适用《企业所得
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工业企业条件;
工业以外的各项收入合计占企业收入总额50%以上(含50%)
的,适用《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二)项
规定的其他企业条件。
3.问:小型微利企业“从业人数”如何计算?
答:“从业人数”按企业全年平均从业人数计算,即:
月平均值=(月初值+月末值)÷2
全年月平均值=全年各月平均值之和÷12
4.问:小型微利企业“资产总额”如何计算?
答:“资产总额”按企业年初和年末的资产总额平均计算,
即:资产总额=(期初余额+期末余额)÷2
5.问:核定征收企业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吗?
答: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于具备建账核算自
身应纳税所得额条件的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
法》(国税发[2008]30号)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不具
备准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条件前,暂不适用小型微利企业适
用税率。
6.问: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需要履行哪些手
续?
答: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预缴申报
不需要办理减免税手续;汇算清缴时,纳税人只需填写电子
申报客户端软件中的《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备案报告》,并将
备案报告打印后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7.问: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能否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
策?
答:纳税人在企业所得税预缴时,按照上一年有关数据指标
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如果上一年度有关数据指标符
合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条件,预缴时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
业优惠政策。
8.问: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享受了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
策,汇缴时是否仍然可以享受?
答:企业预缴时依据上年有关数据判断是否具备享受小型微
利企业优惠政策条件,汇缴时依据当年数据判断是否具备享
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条件。因此,企业当年有关指标符
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汇缴时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
优惠政策; 企业当年有关指标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
汇缴时按照法定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预缴时已经
享受了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还应该补缴预缴申报已减免
的税款。
9.问: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企业预缴时申报表如何
填报?
答:问答1中的第一种情况:只需将《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
纳税申报表税收优惠明细附表》第11行“实际利润额”与
5%的乘积准确填入第44行“(一)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填写后系统自动将第44行数据累加至第43行“四、减免税
合计”,并将第43行代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
报表(A类)》第12行“减免所得税额”。
问答1中的第二种情况:只需将《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
纳税申报表税收优惠明细附表》第11行“实际利润额”与
15%的乘积准确填入第45行“(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
业(应纳税所得额6万元以下,含6万元)”。填写后系统自
动将第45行数据累加至第43行“四、减免税合计”,并将
第43行代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第12行“减免所得税额”。
10.问:当年新设立的和上年度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

企业,如何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答:当年新设立的和上年度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暂
按2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符合小型微利
企业条件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2014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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