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设安全文明小区标准
小区业主文明公约、小区业主公约

小区业主文明公约、小区业主公约[一 : 小区业主公约]为加强_________(以下行称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公共秩序,创造优良环境,同意签订本公约,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保障本物业的依法与合理使用、维护、管理,建立良好的公共秩序,营造安全、文明的生活、工作环境,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与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公约(以下简称本公约)。
第二条公约效力本公约对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第三条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名称:_________;座落位置:_________;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国有土地使用证明文件政府批文号:_________;土地用途:_________。
第四条管理方式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通过依法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
业主大会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业主大会设立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
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确定办法、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与任期、工作经费、印章管理使用等事项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依法作出约定。
第五条共有部分所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1、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_________等;2、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冷暖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等;3、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物业管理用房等。
小区物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7篇

小区物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7篇小区物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篇1一、安全文明小区管理制度1、按时开关大门。
早晨6时至晚上23时开、关大门。
提前、推迟或深夜进出大门,事前与门卫联系,说明事由,不准砸门、爬墙。
2、教工、学员自觉接受值班人员和门卫查询,客人携贵重物品出大门需经户主和治保小组证明,方能带出。
3、坚持来客和暂住人口登记,学员不能留外人住宿,家长、家属确需住宿的,须经治保小组同意。
4、教职工自行车、摩托车编号,做好登记管理;学员自行车、摩托车定点停放。
5、严禁在教室、寝室、宿舍和办公室打麻奖,搞赌博,违者按治安管理条例处理。
6、不准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不准攀摘花木,不准在校园踢足球。
7、不准在楼上往街上、操坝毛扔果皮、杂物,泼倒污水。
8、节约用电、用水,自觉开关公用电灯,管理好公用水龙头,养成节约用电、用水的良好习惯。
9、不在校园内高声喧哗,不损坏消防器材。
二、门卫值班制度1、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开、关大门。
2、做好来客、暂住人口登记,查询可疑人员,防止不安全事件发生。
3、看管教工、学员自行车、摩托车对教工自行车、摩托车编号、登记、凭号出入;对学员自行车、摩托车定点停放守护。
4、阻止游商小贩进入校园、住宿区叫卖商品。
5、做好责任区的清洁卫生,保持校园干净、清洁。
6、保护报架,及时更换架报上的报纸。
7、坚持晚上关门后,对校园内、住宿区花卉巷道、背静处进行巡逻,消除不安全隐患。
8、坚持礼貌待人、文明执勤,按制度行事,化解矛盾。
三、防火制度1、认真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树立人人防火意识。
2、认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3、严禁小孩玩火,不准在住宿楼燃放烟花爆竹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安全用电、用气,不私拉乱接电线、气管,坚持每季度进行用电线路、用气管道检查,防止用电、用气起火。
5、保持灭火器、消防水带的良好性能状态,发挥急需时的充分效能6、提高警惕,严防示人纵火行为。
深圳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

关于下达深圳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的通知深圳市物价局深圳市住宅局文件深物价[1997]141号各有关单位:为规范我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正常的收费秩序,保障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和管理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依据《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全文明小区经费问题的通知识深府[1997]244号)精神,现将《深圳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本通知适用于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物业管理单位对本市商品住宅、商住楼、写字楼、工业小区等提供社会化、专业化服务的收费管理。
政府福利房、微利房住宅小区综合管理服务费按市政府深府[1997]244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本通知所称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含安全文明小区经费,是指物业管理单位接受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对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公共设施、绿化、卫生、道路、治安和环境容貌等项目开展日常维护、修缮、整治服务等所收取的费用。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及内容如下:(一)清洁卫生管理。
负责小区(大厦〉包括楼宇内公共楼道在内的公共地方的卫生清洁,垃圾清运以及经常性的保洁。
(二)除"四害"消杀服务。
代表住〈用〉户与除"四害"专业消杀队伍签订协议,监督做好除"四害"消杀服务工作。
(三)绿化日常维护管理。
对小区(大厦〉管理范围内的花、木、草地进行定期修剪、施肥,保持绿化物生长良好。
(四)治安防范。
管理处24小时值班,保安人员24小时巡逻值班,维护小区(大厦)的公共秩序。
(五)公共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
负责公共场所(地)道路、机电设备、消防设施的日常维修养护,公共排水、排污系统及化粪池等的清疏、维修。
(六)公共水电费。
负责包括公共楼道灯、小区(大厦)路灯、庭院灯在内的公共照明的维护和电费,以及公共洗手间维护和水费。
(七)高层楼宇增设的服务项目。
社区居委会创建文明小区工作总结8篇

社区居委会创建文明小区工作总结8篇篇1一、引言本报告旨在回顾和总结社区居委会在创建文明小区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及成果。
通过详细阐述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经验教训和改进措施等方面,展示社区居委会在推动文明小区建设中所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
二、工作任务和目标1. 任务概述:明确创建文明小区的工作方向,细化任务分工,包括环境卫生整治、公共设施完善、文化活动组织等方面。
2. 目标设定:制定具体的创建目标,如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增强社区凝聚力、营造和谐宜居环境等。
三、完成情况1. 环境卫生整治(1)定期清理垃圾,确保小区内无积存垃圾。
(2)加强绿化养护,提升小区绿化水平。
(3)组织志愿者对小区公共区域进行大扫除,改善居住环境。
2. 公共设施完善(1)维修破损公共设施,如座椅、健身器材等。
(2)增设便民设施,如休息区、儿童游乐设施等。
(3)合理规划停车位,解决居民停车难问题。
3. 文化活动组织(1)举办各类文化活动,如文艺演出、书法比赛等,丰富居民精神文化生活。
(2)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提高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
(3)组织居民参加垃圾分类知识培训,提高环保意识。
四、经验教训和改进措施1. 经验教训:在创建文明小区过程中,我们深刻认识到团队协作的重要性,只有充分发挥各部门、各组织的优势,才能形成合力,推动工作有效开展。
2. 改进措施: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文明小区建设工作持续推进。
同时,注重居民意见收集,以居民需求为导向,提高工作针对性。
五、成果展示1. 环境改善:通过整治行动,小区环境得到显著改善,绿化面积增加,道路整洁,居民生活舒适度大幅提升。
2. 设施完善:增设的便民设施及完善的公共设施,为居民生活提供便利,增强了居民的归属感和满意度。
3. 文化繁荣:举办的文化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丰富了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了居民的环保意识和社区凝聚力。
六、未来计划1. 持续推进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保持小区整洁美观。
小区倡议书4篇

小区倡议书4篇XX创建安全文明小区倡议书开发区各企业:为进一步深化文明城区创建活动,努力营造一个环境优美、治安稳定、安居乐业、团结和睦的小区环境,充分发动群众、各方配合、齐抓共管、同保平安、共创文明。
“小区是我家,创建靠大家”,让我们人人动手,从我做起,积极投入到创建安全文明小区工作中去。
为此,向开发区各企业和广大居民发出以下倡议:一、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各企业要积极参与文明家庭、文明小区的创建工作,参与小区开展的丰富我彩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倡导并发扬健康、文明的社会风尚。
社区单位要利用本单位的资源,积极开展军民共建、警民共建,做到共建双方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二、争做文明市民。
积极参加“告别陋习,文明出行”活动,增强遵守公共秩序的意识,做到行路时不乱穿马路、走人行道,不乱闯红灯;乘车时排队上车,先下后上,文明让座不抢座。
树立“人人清洁,人人受益”的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公用部位整洁,做到地洁、墙白,无垃圾、无堆物、无乱抛乱丢现象,主动拆除违章搭建,不随意破墙开店和乱设摊。
三、倡导文明新风尚。
积极倡导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的社会公德;倡导尊老爱幼、家庭和睦的家庭美德,搞好邻里团结;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
社区单位要经常开展各种形式的“扶贫帮困”和“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新风,让我们社区充满活力,处处有真情,人人有爱心。
四、增强法制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
各企业做到人人知法、守法、依法办事,自觉地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企业单位要做好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参与创建安全合格单位活动,消除各种火灾隐患,做到无重大恶性火灾事故、无重大恶性燃气中毒事故发生,落实社会治安联防治安队伍,维护社区一方平安。
让们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同心同德、万众一心,为创建安全文明小区而努力奋斗!创建安全文明小区倡议书物业小区全体业主:创建文明县城,共建美好家园,是全县市民的责任,是每一个黟县人共同的心愿,物业小区是城市的细胞,物业小区的创建是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与我们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业主息息相关,为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文明创建和环境整治工作的号召,共同创造“安定、和谐、洁净、有序”的居住和工作环境,我们向全县物业小区全体业主发出倡议:一、从我做起,积极参与。
智慧小区建设体系标准评分标准

智慧⼩区建设体系标准评分标准DB⼯程建设标准DBJ50-xxx-2016智慧⼩区评价标准(试⾏稿)2016- xx-xx 发布2016- xx-xx实施前⾔智慧⼩区是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解决城市管理、环境污染等问题的重要⼿段;是预防和监控⾃然灾害、安全事故的重要措施;是建设领域⽣态⽂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新型城镇化建设集约化、绿⾊、低碳发展的重要途径。
为推动我市智慧城市建设,XX市建设技术发展中⼼根据XX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下达的计划项⽬合同要求,组建了标准编制组,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充分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智慧⼩区服务体系评价;5.智慧⼩区基础设施评价;智慧⼩区智慧应⽤设施评价;智慧⼩区运⾏管理体系评价;智慧⼩区建设体系评价。
本标准由XX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XX市建设技术发展中⼼负责具体内容解释。
在本标准的实施、应⽤过程中,希望各单位注意收集资料,总结经验,并将需要修改、补充的意见和有关资料交XX市建设技术发展中⼼标准科,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和审查专家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审查专家:⽬次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 4智慧⼩区服务体系评价..........................................4.1⼀般规定................................................4.2智慧⼩区服务体系评价.................................... 5智慧⼩区基础设施评价..........................................5.1⼀般规定................................................5.2 ⽹络基础设施 (12)5.3 ⼩区综合业务服务平台基础设施..........................5.4 ⼩区信息服务基础设施..................................5.5 ⼩区安防服务基础设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
小区建设围墙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小区建设成为我国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围墙作为小区的边界,既保障了小区的安全,又体现了小区的形象。
然而,在小区建设过程中,围墙的建设存在一些法律问题。
本文旨在梳理我国关于小区建设围墙的法律规定,为小区建设提供法律参考。
二、围墙建设的基本要求1. 符合规划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应当符合城乡规划要求。
小区围墙建设也应当符合城乡规划要求,包括围墙的高度、位置、材料等。
2. 符合建筑设计规范《建筑法》规定,建筑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小区围墙的设计应当符合建筑设计规范,确保围墙的结构安全、美观。
3. 符合环境保护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小区围墙建设应当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如噪音、粉尘等。
4. 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建筑物的设计、施工、使用、维修、拆除等活动,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小区围墙建设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如设置消防通道、防火材料等。
三、围墙建设的相关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城乡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应当符合城乡规划要求。
小区围墙建设应当符合城乡规划要求,包括围墙的高度、位置、材料等。
2. 《建筑法》《建筑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建筑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小区围墙的设计应当符合建筑设计规范,确保围墙的结构安全、美观。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小区围墙建设应当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如噪音、粉尘等。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建筑物的设计、施工、使用、维修、拆除等活动,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小区围墙建设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如设置消防通道、防火材料等。
广东房屋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选办法
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选办法(修订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引导和激励建筑施工、工程监理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高我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在建工程(含城市轨道交通在建工程)。
第三条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以下简称省示范工地)评审活动,接受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业务指导,由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以下简称省建筑安全协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省示范工地的评选实行自愿申报,不收取费用。
建筑施工企业按规定程序申报,由工程所在地地级以上市建筑安全协会、建筑业协会(联合会)(以下简称有关协会)推荐。
第五条省示范工地评审坚持实事求是以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条件第六条申报省示范工地的工程项目应符合国家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规范。
第七条申报项目的工程规模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一)省内中心城市(广州、深圳、佛山、珠海、东莞、中山)房屋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在10000㎡以上(含本数,以下同);省内周边城市(江门、肇庆、湛江、茂名、阳江、云浮、惠州、河源、梅州、汕头、潮州、揭阳、汕尾、韶关、清远)地区房屋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在6000㎡及以上;(二)小区建筑面积在50000㎡以上;(三)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在3000万元以上;(四)市政基础设施(含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以上。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项目不能推荐:(一)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非责任事故除外);(二)本年度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二起及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所承建的工程项目;(三)采用国家、省明令禁止使用的施工机具、材料和施工工艺的;(四)本年度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五)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粤建质[2011]13号)的;(六)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不符合《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的;(七)未执行《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粤建管字[2007]39号)的;(八)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省级有效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的;(九)未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或用工单位未对建筑工人进行安全培训的;(十)未按《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实施细则》开展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的;(十一)发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群体性事件的。
广东房屋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选办法
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选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引导和激励建筑施工、工程监理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高我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在建工程(含城市轨道交通在建工程)。
第三条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以下简称省示范工地)评审活动,接受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业务指导,由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以下简称省建筑安全协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省示范工地的评选实行自愿申报。
建筑施工企业按规定程序申报,由工程所在地地级以上市、佛山市顺德区建筑安全协会、建筑业协会(联合会)(以下简称有关协会)推荐。
第五条省示范工地评审坚持实事求是以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条件第六条申报省示范工地的工程项目应符合国家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规范。
第七条申报项目的工程规模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一)省内中心城市(广州、深圳、佛山、珠海、东莞、中山、顺德)房屋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在10000㎡以上(含本数,以下同);省内周边城市(江门、肇庆、湛江、茂名、阳江、云浮、惠州、河源、梅州、汕头、潮州、揭阳、汕尾、韶关、清远)地区房屋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在6000㎡及以上;(二)小区建筑面积在50000㎡以上;(三)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在3000万元以上;(四)市政基础设施(含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以上。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项目不能推荐:(一)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二)本年度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二起及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所承建的工程项目;(三)采用国家、省明令禁止使用的施工机具、材料和施工工艺的;(四)本年度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五)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粤建质[2011]13号)的;(六)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不符合《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的;(七)未执行《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粤建管字[2007]39号)的;(八)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省级有效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的;(九)未实施建筑工人平安卡管理制度或用工单位未对建筑工人进行安全培训的;(十)未按《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实施细则》开展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的;(十一)发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群体性事件的。
打造安全温馨小区标语
打造安全温馨小区标语
1. 安全是小区的底色,共建和谐生活。
2. 爱心相伴,安全同行。
3. 平安小区,全民有责。
4. 安全第一,人人有责。
5. 家园安全靠大家,邻里和睦迎平安。
6. 小区安全,社区光荣。
7. 平安小区,幸福邻居。
8. 安全护航,温馨归家。
9. 安全文明,打造幸福小区。
10. 安全隐患在身边,预防在每个人。
11. 持续关注安全,与家人共享平安。
12. 安全责任不落空,共建和谐小区。
13. 幸福小区靠大家,安全生活筑幸福。
14. 家人平安,小区有力。
15. 安全意识,家人幸福保障。
16. 温馨小区,安全共治。
17. 大家手牵手,小区安宁无忧。
18. 居安思危,共创幸福家园。
19. 平安社区,美好生活。
20. 严防火灾,共享安全。
21. 安全共识,平安小区。
22. 关爱生命,筑牢安全墙。
23. 小区和谐,安全无忧。
24. 安全管控,家人放心。
25. 安全出行,快乐回家。
26. 爱心相伴,安全共享。
27. 安全护航,幸福无忧。
28. 人人有责,平安无忧。
29. 安全共建,和谐共享。
30. 安全从我做起,幸福早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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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设安全文明小区五条标准、八项内容、四十五项考核
指标及操作说明
五条标准
一、社会政治稳定,小区安定和谐
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结合安全文明小区建设工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诚信守法、务实高效、团结奉献”的深圳精神得到弘扬;居民的民主法制观念较强,识大体,顾大局,见义勇为,敢于和善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知法守法,依法维权,没有发生违反法律规定的请愿、聚众堵路、集体上访、游行示威、罢工罢课罢市及其它群体性事件,没有发生因小区规划建设、物业管理、邻里纠纷等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对邪教组织非法活动发现得早,控制得住,情况上报及时,没有发生因邪教组织活动引起的危害稳定的事件。
二、治安秩序良好,防范措施得力
小区人防、物防、技防和消防等工作得到落实,电子监控、院区围栏、治安岗亭、住宅区电控门和重点部位防盗报警系统等设施齐备,运转良好;人口和出租屋管理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电脑化;无杀人、强奸、抢劫、纵火、爆炸、绑架、盗窃机动车辆等重大案件和涉黑涉恶案件,无群死群伤等重大安全事故,无非法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和入室盗窃等可防性案件得到有效遏制,居民群众有安全感。
三、环境整洁卫生,设施配套完善
落实市容卫生、环境秩序、绿化美化“三包”责任制;实施垃圾分类回收,做到及时清运,保持小区整洁卫生,有效开展卫生保洁、消杀除害和疾病预防等工作,保持小区整洁卫生;公共绿地管养良好,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无违法违章建筑,无乱开挖、乱堆放、乱张贴、乱涂写、乱挂晒,乱摆卖、乱拉管线、乱停乱放、乱竖广告现象,无严重噪音、烟尘等污染;加强宠物管理,防止意外伤人和污染环境;无无证照经营场所和非法传销活动;供电、消防、给排水等公共设施配套完善,有相应的小区宣传栏、文体设施和娱乐休闲场所,门店招牌设置规范,院落楼顶干净整洁,下水井盖完好无缺,照明路灯正常使用。
四、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工作落实
成立由小区所在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派出所、物业管理公司、小区管理处、业主委员会以及小区内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安全文明小区创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由物业管理公司、社区居委会或社区
工作站等单位负责人担任创建领导小组组长。
创建领导小组负责确定创建的目标规划,检查督促创建工作,对创建中的重大事项及时研究作出决策。
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做到创建工作有方案、有措施、有检查、有落实,确保安全文明小区建设质量。
小区治安、户管、义务消防、调解、帮教、保洁、绿化、文体、计划生育等组织健全,人员到位,工作落实,无侵犯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重视小区日常动态管理,治安消防、值班巡逻、人口和出租屋管理、车辆管理等相关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积极组织小区居民及暂住人员开展群防群治,治安信息的收集、掌握和上报及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措施得力;积极推进“法制进社区”工作,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工作效果好,青少年违法犯罪率较低;重视发挥小区业主委员会作用,结合实际,积极推行专业化、市场化物业管理,提高小区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五、社会风气良好,精神文明进步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积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通知》(中发(2001)15号)和《中共深圳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通知》(深发(2002)9号)精神;结合安全文明小区创建工作,积极开展公民道德、文明法制、安全防范、扫黄禁毒、抵制邪教、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经常组织内容健康、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有益的生活方式,丰富居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居民的文明素质和生活质量;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形成知荣明耻,诚信友爱,家庭和睦,邻里互助的良好社会风尚。
八项内容、四十五项考核指标及操作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