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老师如何依法执教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小学老师如何依法执教

一、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和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师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二、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教育法规定,学生享有以下权利:

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学生除了享有教育法规定的上述权利外,还享有宪法规定的公民其他权利,主要有政治权、人身权、劳动权、休息权等等。作为公民,学生充分享有这些权利。

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学生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对于中小学生,则要重点加强法制教育,使他们从小就知法守法,具有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2.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3.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这是为将来参加现代化建设、参加一切社会活动打基础。

4.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依法执教的定义

众所周知,依法执教,就是教师要依据法律法规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其含义有二,一是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要在法律法规所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二是教师要善于利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教师依法执教的条件

直接影响教师依法执教的的条件分为客观条件和主观条件。

客观外在的条件首先是较为完备的、良好的教育法律制度。其次是健全的教育行政执法。只有健全的教育行政执法,依法管理教育,依法管理教师,教师才能真正把法律作为自己教育教学行为的最高准则,做到依法执教。再次是学校内部的法治化管理。现代社会,教师通常是作为学校这一教育机构的一个职员进行工作的。因此,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不但受教育行政机关的教育行政管理活动的直接影响,而且更直接、更经常地受学校的内部管理行为的影响。所以,学校的法治化管理是教师依法执教赖以存在的重要基础。没有学校的法治化管理,教师要做到依法执教困难重重。

主观内在的条件即是教师的法治素质。它是指已经内存于教师身上,能够比较稳定地影响教师行为、符合法治社会要求的知识观念、情感意志、心理定势等文化的和精神的因素。一个教师不是心里想到要依法执教就马上可以做到依法执教的。只有当这个教师从思想观念到心理习惯再到行为技能都达到与法治要求相一致的一定程度时,才有可能做到依法执教。中国是一个缺乏法治传统的国家,因此,人们很难自然地从历史积淀中获得现代社会所需要的法治素养。教师和其他人一样,要学会依法办事需要一个从知识观念到行为习惯的复杂过程。

依法保护学生权利

小学生身心发展不成熟,缺乏社会生活经验,缺乏知识。在处理事情时,容易偏激,出现过错。但是学生的可塑性比较强,容易认识自己的错误,并努力纠正。教师对学生要采取教育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要教育学生认识到自己过错的危害;另一方面,又要注意保护学生的名誉。比如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该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随意开除,尊重学生人格尊严。

隐私权作为一种民事权利,是人格权的一种,作为教师,对于学生的隐私只能让与教育学生有关的第三者知道,不能让与此无关的人员知道,更不能随便到处散布,也不能支持其他学生采取非法手段获取学生的隐私。例如学生信件不得隐匿、毁弃或非法开拆。

健康维护权是公民维护自身生命,提高生活质量,实现人生价值的条件和基础。学生作为公民理应主张获得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的维护权,不受到人身和精神上的损害。学生正处在长身体的发展阶段,对其身体和心理的健康损害,会带来严重的后果。所以,教师在教育教学中,不能用简单粗暴的办法,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现实生活中,体罚学生时有发生,包括罚打扫全校卫生,罚超长时间跑步,罚站,罚抄大量作业,有的甚至用教学用具打学生。这些都影响着他们身心的健康成长。

依法保护自己权利

多年来在我国法制建设进程中,国家用一系列的教育法律法规肯定了教师在全社会的重要地位,对教师的权益予以保障,如《义务教育法》规定:“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国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然而现实生活中教师的权益受到侵犯的事件却屡见不鲜,由此引发的纠纷及案件日渐增多。对此社会、学校乃至政府部门都应采取一定的措施来保护教师的权益,同时每一位教师也应提高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了解维权依据,熟知维权途径,掌握一定的维权技巧,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对于教师依法治教、依法执教进程都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教师维护自己的权益一定要依法而行。所以,教师一定要熟知法定的教师权利包含

哪些内容。教师的权利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依法享有的权益。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可以实施某种行为的权利。也就是抬头提到的六点。

二是教师有权要求国家或其他义务人作为或不作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对于教师这方面的权利,法律上以规定国家和其他义务人的责任为表现形式。如:《教育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教师的工资报酬、福利待遇,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三是当权利受到侵害时,直接诉诸法律、请求法律救济的权利。《教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做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做出处理。”

总结

总之,由于教师执教是一个高度复杂的和富有创造性的活动,所以长期以来教师的执教行为主要靠职业道德予以规范和约束。但在以市场经济为基础、以价值观多元化为特征的现代社会里,现代教育的发展和法治文明的进步必然要求法律取代道德成为对教师执教行为进行调控的最主要手段,而且,不管是用教育法规形式还是用教育协议形式,这种调控的总趋向必将是更加明确和更加具有可操作性。

在近几年里,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逐渐增强,关于教师体罚学生、损坏学生健康、侵犯学生合法权益方面新闻就层出不穷,就在前两天新闻还报到了某市一个老师把一个小学生的耳朵拧烂的消息,听着着实让人感觉到心疼,谁都是从学生过来的,为什么要用这种残忍的方式去教育学生呢!“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我认为一个合格的教师拥有渊博的知识是一方面,更重要的一方面是要具有良好师德,而良好的师德主要就体现在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之上。

在教育工作中,教师是履行国家赋予的教育教学权。培养学生成为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接班人和建设者,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与身心健康,尊重学生的人格、公平对待每一位学生。

要维护学生的权利,首先要求教师要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在当前不少学校里出现的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侮辱学生人格等等现象,都是教师法律意识淡薄的表现,一些教师在不重视学生基本权利而产生了不良后果之后,居然还以“为学生好”作为自己行为冠冕堂皇的理由,就如刚刚看过的那则新闻一样。维护学生应有的权利,要从教师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做起。

维护学生的权利,还要求教师对自己所从事的职业有正确的认识。教师应当认识到,教师职业是一种专门职业,从事了这项职业,就应当接受社会对这项职业的高素质要求。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不仅扮演了“传道、授业、解惑”的角色,同时还扮演了示范者、父母与朋友的角色,教师接受了这种职业要求,就会以“关心学生、爱护学生、对学生的未来发展负责”的专业态度,去对待自己的工作,教师就不会无视学生应有的权利,更不会肆意践踏学生的基本权利。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