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集团员工培训、考核与发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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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集团员工培训、考核与发展制度

培训管理

第一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是员工培训工作的总体负责部门。

第二条集团各下属单位负责人及集团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是本单位(部门)培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集团各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是本单位培训工作主管部门。

第四条年度内各项培训应按《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如有计划外的培训需求,培训实施前应填写《华美集团培训申请表》,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五条内部培训的组织实施

(一)各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根据《年度培训计划》按期实施培训;

(二)各类培训项目实施时,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做好受训员工的通知、签到和考勤工作;

(三)培训前,授课老师应根据培训计划认真准备,并提前一周将课件提交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四)培训结束时,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须组织受训员工填写《华美集团培训效果评估表》;

(五)培训结束后,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可组织受训员工进行考核,考核题目由授课教师于考核前一周送交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审核备案。

第六条外部培训的组织实施

(一)员工参加外部培训需填写《华美集团培训申请表》,经所在部门及部门分管领导、本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本单位负责人签字认可。集团公司员工及集团各下属单位主管级(含)以上员工外出参加培训,需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集团总经理批准;

(二)经核准的外部培训项目,如需变更,应另行履行审批手续;

(三)员工参加外部培训应自觉遵守培训机构的各项规定与要求,因不遵守培训机构的规定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员工承担全部责任;

(四)参加外部培训员工培训结束后,应及时返回单位并向本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报到;

(五)经单位同意的脱产培训,脱产时间在一个月以上(21.75个工作日)的,受训员工当月的绩效工资按60%~80%计发;

(六)单位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如:财务管理、生产管理、设备管理、质量管理、采购与供应链、市场营销、人力资源、企业管理、产品研发、工程技术、物业管理及厨师、驾驶、园艺、电工、钳工、焊工、天车工、涂镀工、轧钢工等专业技能培训)须与员工签订《培训合同》;

(七)单位为员工提供参加外部培训时间在1个月(含)以上或培训费用单次3000元(含)以上或半年内累计5000元(含)以上的,须与员工签订《培训合同》;

(八)员工到外地参加培训,单位须与员工签订《培训合同》;

(九)员工在培训结束后,因个人原因在《培训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届满前离职的,必须部分或全部退还单位为其培训支付的所有费用(费用包括:培训报名费、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及培训期间的人工费等),具体约定详见《培训合同》。

第七条员工参加外部培训结束两周内,须将受训书籍、教材、《华美集团员工外出培训报告书》及所获得的资格证书复印件交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存档,并按《华美集团员工培训档案卡》内容要求进行记录。

第八条参加外部培训的员工有义务配合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在集团内安排该课程的培训。

第九条单位统一安排的外部培训由单位预付培训费用,员工个人申请的外部培训原则上先由受训员工预付培训费用。培训结束后凭通过考核取得的合格证书或毕(结)业证书办理报销,若受训员工经考试未能取得相应合格证书或毕(结)业证书,单位不予报销培训费用,已经由单位支付的培训费由受训员工退回。

第十条外部培训费用(包括学习、培训有关的差旅费等)必须经员工所在部门及部门分管领导、本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本单位负责人签字认可。外部培训费用3000元(含)以上或主管级(含)以上员工参加外部培训,需经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集团总经理签字认可。

第十一条员工到外地参加培训所产生的费用报销,按《培训合同》执行。

考核(人事考评)

第一条试用期员工考评:

(一)试用员工在试用期内,集团各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必须组织试用考评;

(二)办公室及班长级(含)以上员工的试用考评由员工撰写申请转正报告和答辩两部分组成。员工申请转正报告必须在《华美集团员工试用考评通知单》下发后一周内提交;

(三)非办公室班长级以下员工的试用考评,按本手册第三章试用管理第九条办理;

(四)员工通过考评可予以转正;如未能通过考评予以辞退,并向员工说明理由。

第二条岗位变动考评:

(一)岗位变动考评仅指员工晋升变动考评和平职级变动考评;

(二)集团各单位员工晋升主管级(含)以上职务的考评由晋升前考评和晋升后考核期满考评组成,晋升前考评具体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组织,组织方式及参评范围参照《华美集团人事考评管理规定》第二章相关内容办理。晋升后考核期满考评由所在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组织,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参与;

(三)集团各单位员工晋升主管级以下职务的考评由所在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自行组织,具体参照本条第二款进行;

(四)集团各单位员工的平职级变动考评由所在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

第三条工作绩效考评:

(一)集团各单位每年对全体员工至少进行一次工作绩效考评。

(二)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员工及集团各单位主管级(含)以上员工的工作绩效考评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组织,在考评的实施过程中集团各单位人力

资源管理部门应积极配合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的工作。具体考评方案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根据实际情况每年制定实施;

(三)对集团各单位主管级以下员工的考评由集团各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自行组织;

(四)工作绩效考评主要围绕“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主要考评员工在其岗位上的管理能力、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业绩等内容;

(五)工作绩效考评的结果将作为岗位调整的依据之一。

晋升与发展(职称评聘)

第一条职称评聘对象为集团内专业技术类岗位的在岗人员。评聘目标分别为各专业领域的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初级职称。中级(含)以上职称由集团统一聘任,初级职称由各单位自行聘任。

第二条职称评聘的对象为:按照岗位相应职称要求招聘的新入职专业技术人员;集团内部员工中途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未持有相应的职称证书但具备相应专业技能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职称的评聘以工作相关性为原则,具体工作不涉及相应专业技术工作的,不得参与职称评聘,提出申请的将不予受理。

第四条参加评聘的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学历证书、相应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填写《华美集团职称评聘申报考核登记表》,内容包括本人的培训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上年度工作总结(或称述职报告)、本年度突出业绩成果(招聘新入职的中级(含)以上职称人员可以提交以往的技术成果总结)、所在公司及部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目前所从事技术岗位上的可行性技术创新意见。

第五条各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需提供所有参评人员本年度内参加的培训记录及由参评人员主讲的内部培训课程记录。

第六条新入职的中级(含)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在试用期通过工程技术人员考评小组组织的试用考评后,提请职称评聘委员会评议,根据评议结果聘任相应的职称,享受相应的待遇。

第七条各单位员工转正后,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未持有相应的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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