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市场内幕交易法律监管的完善浅析论文
我国证券内幕交易法律规制完善研究

我国证券内幕交易法律规制完善研究摘要证券市场的基本原则为:公开、公平、公正,内幕交易行为扰乱了正常的证券市场运作,损害了正当投资者的合法利益,给证券市场的发展产生了极大的不良影响。
随着社会的发展,证券市场变得纷繁复杂,内幕交易也变得更加多变和隐蔽,需要用法律的手段遏制内幕交易的发生。
关键词内幕交易法律规制预防机制中图分类号:d922.2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4-092-02一、我国证券内幕交易概述内幕交易作为一种证券投机行为,对其概念的定义有不同理解。
我国《证券法》第75条对内幕信息的定义为: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且尚未公开的信息。
结合各种定义,笔者赞同杨亮学者的观点:内幕交易是指内幕人员或者其他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以获取利益或者减少损失为目的,自己或建议他人,或泄漏内幕信息使他人利用该信息进行证券发行、交易的活动。
①二、内幕交易的构成要件内幕交易作为一种破坏正常证券市场秩序行为,其包括三个构成要件:内幕人员、内幕信息、利用内幕信息的行为。
(一)内幕人员内幕人员即从事内幕交易的主体,其一般具有特定身份。
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为公司知晓价格敏感信息的内部人员,一般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等,这部分人相对比较固定;一类为通过一定的业务联系或工作性质而知晓公司价格敏感信息的人员,这类人相对不固定,包括:(1)证券中介机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交易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2)国家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因法定的工作职责而能够接触到内幕信息的其他国家工作人员;(3)因业务联系而可能获得内幕信息的人员,如新闻记者、报刊的编辑等。
②(二)内幕信息内幕信息即内幕交易行为的载体,是内幕交易的基础,其具有三个特征:第一,具有相对保密性。
也就是说内幕信息首先应该是未通过一定方式向公众公开的内幕信息,其应该属于保密信息。
第二,具有影响公司证券价格的价值。
试析完善我国证券监管法律制度构建之思路

试析完善我国证券监管法律制度构建之思路当前我国证券市场监管面临着诸多挑战,例如交易所管理不完善、内幕交易泛滥、市场操纵现象频发等问题层出不穷。
面对这些问题,我们需要建立完善的证券监管法律制度构建思路,以加强市场监管,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市场秩序。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对我国证券监管法律制度构建进行分析与探讨。
一、完善证券法律法规作为证券市场监管的基础,完善证券法律法规是首要的任务。
应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市场监管的有效性。
这包括完善《证券法》《公司法》《刑法》等相关法规,加强对证券市场违法行为的规范和制裁力度。
应该建立健全证券市场监管机构,提高市场监管的专业性和效率。
应加强证券监管机构的执法能力和技术手段,提高证券监管的科学性和专业性。
应该完善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提高市场透明度,有效约束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行为。
二、强化市场监管三、保护投资者利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是证券监管法律制度构建的根本目标。
应该建立健全投资者救济机制,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应该加强对投资者教育工作,提高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应该建立健全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为投资者提供必要的保障。
应该加强对投资咨询和资产管理机构的监管,提高其服务质量和信誉度,保障投资者的利益不受侵害。
四、加强国际合作面对全球化的证券市场,加强国际合作是完善证券监管法律制度构建的重要手段。
应该积极参与国际证券监管组织,分享国际证券监管经验和最佳实践。
应该加强与主要证券市场监管机构的合作,建立跨境证券监管合作机制,有效应对跨境证券违法行为。
应加强与国际金融机构和跨国公司的合作,共同维护全球证券市场的秩序和稳定。
完善我国证券监管法律制度构建需要从多个方面综合施策,加强证券法律法规的完善、强化市场监管、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加强国际合作。
只有如此,才能有效规范证券市场秩序,保障市场健康发展,实现证券市场与国民经济的良性互动。
也需要提高认识,在全面完善证券法规的对相关法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我国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现状的成因及对策分析

幕交易 的“ 情节严重 ” 行界 定。对于 “ 进 情 最后 , 从监管角度来看 , 我国证券 市场 节严重 ”我 国《 法》 了界 线划分 , , 刑 作 但对
相对而言 , 内幕交易的处罚较轻 ; 对 二是 内 的内部 自律 管理 和外 部 法律 监 管效 力不 于什 么叫情节严重 , 并没有 明确 的解释 。 部人尤其 是上 市公 司 高层 管 理者 参 与较 够 。我国的市场 经济体 制 尚不 完善 , 证券 幕信息进行炒作 和交 易。 二、 我国证券市场 内幕交易的成 因 内幕交易的监管和惩治力度 也不 够。
易总额 、 内幕 交 易 次数应 作 为 考虑 因 素。 体制尚不够 完善 , 内幕交 易行 为长期 以来 首先 , 加强证券 行业 的 自律 体系 建设 3 交易所带来 的恶性影 响 , 括 : 、 、 包 一 内幕 直存在 。究其原 因, 主要有 以下几点 : 是改善 内幕交易现状 的最有效 的途径 。对 交易的恶性影响 范围 , 即所涉及 到 的被害 首先 , 由于我 国长 时期 处于计 划经 济 于内幕交 易的规避 , 内部 的 自律往往 比外 人的范围 ; 、 二 对被 害人 的损害程 度 ; 证 对 体制下 , 政府对经济 的干预较多 , 由于政 府 部的监管更有效 , 这就要从 两方 面人手 : 第 券市场的恶性影 响, 否造成 动荡及 动荡 是 导向的介入 , 了经济规律的调节作用 , 削弱 进一步完 善市场经 济体制 , 为证券 市场 程度 ; 、 国家 的证券管理部门带来的恶 三 给 股 价往往与公 司的业绩 脱节 , 股票 指数往 的健康运行提供 良好的经济环境 ; , 第二 加 性 影响 , 如信誉 下降等 ; 对银行 利率 及 四、 往 也 不 能 反 映 经 济 发 展 的趋 势 。 因 而 , 投 强素质培养 , 培养一 批兼具 行业 道德 和行 担保抵押等事项带来 的不 良影响 。 资者不再紧盯公 司的业 绩和发 展 , 而把更 业技能 的高素质从业人员 。 再次 , 加强对中介机构 的管理 , 防律 严 多 的精力放在寻求内幕信 息上 。 其次 , 完善相关立法 , 进一步对 内幕交 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利用 其次 , 上市公 司 内部 管理体 制和 激励 易进行规制 。在我 国, 法 中规定 的 内幕 内幕信息谋取利益 。要求上市公 司及时准 刑 机制不完善 。从形 式上看 , 中国的上 市公 交易行为包括 两种 : 利用 内幕信息 直接进 确、 全面公 正地 披露信息 , 避免中介公 司利 司与 国外并没有 什么 区别 , 内部都设 立 了 行证券买卖和泄漏内幕信息 。 直接买入或 用 内幕信息误导投资者 。 股东大会 、 董事会以及监事会 , 然而事实上 卖出相关证券以及故意泄露 内幕信息都是 对决策真正起作用 的往往 不是这 些机 构 , 在操纵者的主观 意愿下 实施 的 , 该类行 参考文献 : 将 而可能是一 把手 的个 人 意见 , 东大会 和 股 为定 为内幕交 易罪在学术界并无争议 。存 03 胡淑丽. 论我 国 内幕 交易的现状及改革 董事会并没有起到应有 的监控作用 ; 另外 , 在争议的是因过失泄露内幕信息和因拥有 措施口] 市场论坛 ,00 () . 21.3 上市公 司对 高层管理者 的激励机制 尚不够 内幕信息 而导致 的“ 不作为” 是否构成 内幕 E] Z 吴沙. 浅析 中国证券 市场 内幕交 易及其 完善, 贡献大小和 他们获 得 的报 酬往往 不
证券市场中的内幕交易法律风险防范心得体会

证券市场中的内幕交易法律风险防范心得体会在证券市场中,内幕交易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严重影响了市场的公平和透明性。
为了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措施来防范内幕交易。
本文将就证券市场中的内幕交易法律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建议以防范内幕交易。
一、内幕交易的定义和法律规定内幕交易是指在交易过程中,利用非公开信息进行买卖交易的行为。
这些非公开信息可能会对股价或者市场产生重大影响。
各国针对内幕交易都有专门的法律法规进行约束和规范,比如美国的《证券交易法》、欧洲的《市场滥用条例》等。
这些法律规定了内幕交易的行为界定、处罚措施以及监管机构的职责等。
二、内幕交易的法律风险1. 违法风险:内幕交易被视为违法行为,相关的参与者可能面临巨额罚款、刑事处罚以及市场禁入等法律制裁措施。
2. 市场秩序风险:内幕交易破坏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投资者对市场的信心会受到严重影响,从而导致市场的混乱和不稳定。
3. 投资者权益风险:内幕交易可能使得普通投资者在交易中处于劣势地位,他们无法获得同等的交易机会和信息,最终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
三、内幕交易风险防范心得体会为了防范内幕交易风险,我们应该采取以下措施:1. 完善法律法规:国家应出台更加严格的法律法规来惩治内幕交易者,对于违法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同时提高内幕交易的暴露度,增加监管部门的查处难度。
2. 强化监管力度:相关的监管机构应该加强对证券市场的监管,提高对内幕交易的识别和调查能力。
监管机构应设立专门的部门负责内幕交易的监管,加强对市场交易信息的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内幕交易行为。
3. 加强信息披露:上市公司应及时、准确、全面地披露内幕信息,同时保密期限到期后要及时公开重要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在信息获取上的平等。
4. 加强投资者教育:对于投资者来说,了解内幕交易的风险和防范措施至关重要。
市场应加强对投资者的教育,提高他们对内幕交易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证券市场监督管理法律制度完善论文

---------------------------------------------------------------范文最新推荐------------------------------------------------------ 证券市场监督管理法律制度完善论文论文关键词:证券市场监督管理法律制度论文摘要:证券市场作为我国资本市场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自建立以来,在近20年间获得了飞速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在实现我国市场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但由于证券市场监督管理法律制度的滞后等原因,导致证券市场监管不力,在证券市场上出现了诸多混乱现象,使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备受困扰。
因此,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督管理法律制度、加强对证券市场的监督管理,是证券市场走向规范和健康发展的根本所在。
我国证券市场自建立以来,在近20年间获得了飞速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据中国证监会2009年8月25日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7月底,我国股票投资者开户数近1.33亿户,基金投资账户超过1.78亿户,而上市公司共有1628家,沪深股市总市值达23.57万亿元,流通市值11.67万亿元,市值位列全球第三位。
证券市场作为我国资本市场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现我国市场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但同时,由于监管、上市公司、中介机构等方面的原因,中国证券市场。
这些问题的出现使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备受困扰,证券市场监管陷人困境之中。
因此,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法律制度,加强对证券市场的监管、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一、我国证券市场监管制度存在的问题(一)监管者存在的问题1.证监会的作用问题我国《证券法》第178条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1 / 10依法对证券市场实行监督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
”从现行体制看,证监会名义上是证券监督管理机关,证监会的监管范围看似很大:无所不及、无所不能。
我国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的成因及其监管研究【文献综述】

文献综述我国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的成因及其监管研究内幕交易是证券市场发展的必然产物,不管是已然相对成熟的欧美或是正处于探索期的中国,证券市场上的内幕交易仍然是屡禁不止。
对于内幕交易的研究,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是否应该严格监管内幕交易,二是内幕交易监管制度的构建。
(1)国外专家学者对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的研究是否应该严格监管内幕交易,一直都是国外金融市场理论研究的热点问题。
争论主要集中在内幕交易的合理性问题。
事实上,虽然近些年来各国政府趋向于监管内幕交易,但是由于内幕交易本身的隐蔽性,以及难以得到市场数据的实证支持,仍然有少数学者支持内幕交易。
①反对监管内幕交易的研究内幕交易是证券市场发展的必然产物,且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而长期存在。
这种存在在支持内幕交易的学者眼中本身就已经具备合理性。
这部分的学者认为,内幕交易对证券市场的发展具有很大的经济价值。
支持内幕交易的观点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对于内幕交易是一种相对廉价的激励和奖励手段,这主要是针对经理人和企业家而言,Manne (1966)提出反对禁止内幕交易的看法,他认为内幕交易是对企业家的奖励,可以提高企业家的工作积极性,不应禁止内幕交易。
经理人可以通过内幕交易从中获益,间接上加强了经理人个人利益和企业利益的一致性,Bebchuk和Fershtman(1993)通过构建模型显示,在一定条件下,内幕交易能提高经理的努力水平,从而增加企业价值。
内幕交易有利于市场信息效率的提高,Manove(1989)认为内幕交易可以更快的反映到证券价格中去,证券价格会更贴近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证券价格的信息效率,降低证券价格波动。
而Shin(1996)考虑了内部人与专业投资人的相互作用对信息效率的影响。
他指出,专业投资人也可获得关于公司的一些私人信息。
专业投资人与内部人在使用各自信息方面存在竞争。
这种竞争会引致更加全面、迅速的信息披露。
内幕交易是一种无受害人的犯罪,Herzel and Katz(1987)指出,内幕交易并没有具体的受害人,这带来的问题是内幕交易的认定和曝光都具有一定难度。
浅析中国证券市场内幕交易及其完善
浅析中国证券市场内幕交易及其完善内幕交易21 0 0年第5期S I N E E H O O Y N O MA I N CE CT C N L G IF R TO0科技与法制O科技信息浅析中国证券市场内幕交易及其完善吴莎 (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工程系【摘湖南长沙40 1 ) 1 1 4要】内幕交易是证券市场和谐发展的拦路虎,它直接对抗的是证券市场的基本原则,即公平、正、开原则。
此对于证券市场内幕公公因交易的分析以及我国在禁止内幕交易上存在的不足进行完善是势在必行的事情。
【键词】关内幕交易;息公开原则;时原则信及在日益发展的中国证券市场 .券的内幕交易无疑阻碍了中国证证如上所述 -国要完善证券市场,障市场竞争的公平性,了要我保除增也券市场的发展。
笔者认为对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的分析是必要的,针对内幕交易重刑处罚,加内幕交易的不法成本,应当加快完善制度并对我国证券市场的缺点提出自己的建议,望能够达到禁止内幕交易建设 .当疏堵结合。
希适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的目的。
31坚持信息公开保障市场公平 . 《券法》公开性原则渗透至证券的发行、市、易和管理等证将上交各个环节,体而明确地规定了发行人、股东信息及有关业务机构具大并准完证券市场的内幕交易,指证券、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和监管机构的信息公开义务,要求这些信息必须真实、确、整,是期误特证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 .涉及证券的发行,在证不得有虚假、导性陈述和存在重大遗漏。
别在证券交易的环节,券、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券法作出了一系列必须保持信息公开的规定。
期期信息公开的义务主体包括上市公司、券公司等证券市场的所有证世或者泄露该信息。
,中外学者在对内幕交易的界定中都不约而同的提主体。
为了有效地保障公开性原则的实现,界各国都规定了相应的如到了几大因素:一、第内幕信息,即未公开的,被公共人群所得知的,保障措施。
例如公开资料签证制度。
论内幕交易的法律规制
前言自1990年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以来,我国的证券市场已走过了18个年头。
1998年我国第一部《证券法》开始施行,前后经历了几次修订,《证券法》在规范证券行业发展方面发挥了极大的作用。
然而,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发展不成熟,暴露出了很多问题。
近几年,股市发展迅猛,违法行为也随之增加,内幕交易行为比较严重,但处罚力度不大,突出的问题在于证券法律法规还不很完善,监管方面比较薄弱,片面追求发展,掩盖存在的问题。
内幕交易行为阻碍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损害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切身利益,到头来只会影响经济发展。
因此,完善我国证券法律法规,加强证券监管,同时加大执法力度,是规制内幕交易的必然选择。
目录摘要: (1)1.内幕交易的认定 (1)1.1内幕交易的主体方面 (1)1.2 内幕交易的客体方面 (2)1.3 内幕交易的主观方面 (2)2.我国法律规制内幕交易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3)2.1 我国现行《证券法》对内幕交易的规制现状 (3)2.1.1 现行《证券法》关于内幕交易规制实体内容的改进 (3)2.1.2 现行《证券法》对内幕交易监管的完善 (3)2.2 当前对内幕交易法律规制存在的问题 (4)2.2.1 证券法律法规有待完善 (4)2.2.2 监管未形成合力,效率较低 (5)2.2.3 执法力度不强 (5)3.完善我国内幕交易法律规制的措施 (5)3.1完善证券法律法规体系 (6)3.1.1《证券法》的进一步完善 (6)3.1.2协调相关部门法,保障《证券法》效力的发挥 (6)3.1.3借鉴国外经验对内幕交易规制的单独立法 (7)3.2建立更加强大的证券监管体系 (7)3.3加大执法力度 (8)结束语 ................................................ 错误!未定义书签。
注释 (11)参考文献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内幕交易监管制度的完善研究
内幕交易监管制度的完善研究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内幕交易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内幕交易是指未公开信息被利用,从而获利的行为。
它在股票市场中十分普遍,它不仅损害了小投资者利益,也损害了市场公正性和透明度。
因此,内幕交易的监管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当前,内幕交易的监管措施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法律的制定和完善,二是市场监管的加强,三是投资者的教育和保护。
但目前来看,现有的监管措施虽然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仍很难完全根绝内幕交易的发生,甚至可能出现监管的盲区和漏洞。
在完善内幕交易监管制度方面,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一、完善内幕交易的立法制度目前中国的《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已经规定了内幕交易的禁止,但是这些法规制度需要继续完善。
现在国内的内幕交易罚则相对较轻,导致一些“豪赌”行为的发生。
因此,应该进一步调整罚则,制定更加严格的内幕交易法律制度,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内幕交易的违法者进行严惩。
二、加强内幕交易的监管力度当前,监管机构的工作主要集中在信息公开和申报制度上。
但是,防范内幕交易应该从内部监管和交易监管两个方面入手。
内部监管是指通过公司实行内部监管机制,减少内部员工的违法行为。
交易监管是指对股票市场的监管,通过对市场活动的监管,减少内幕交易的发生。
因此,应该加大对内部监管机制和交易监管的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整治。
三、加强投资者教育内幕交易虽然违法,但是实际上它很难被发现。
这对于小投资者来说是一个巨大的风险。
因此,应该加强投资者的教育,提高他们的监管意识,鼓励投资者进行自我监督。
同时,应该提高投资者的法律素质,让他们知道自己的投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以免被人利用。
四、加强技术监管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内幕交易的交易方式也越来越复杂。
而这会给监管工作带来极大的挑战。
因此,应加强对监管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做好技术监管,并及时对犯罪分子进行追迹和惩罚。
总之,内幕交易的发生严重损害了市场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浅析内幕交易的危害及监管制度的完善
直是各 国证 券法 的基 本 目标 。美 国 《 93 证 券 法》 13 年
பைடு நூலகம்
的核心 是第五章 , 章的主要 精神是禁止公司在符合证券 该
・
降低。同时证券市场内部人延迟公布信息,又使大众投资 者对 证券缺乏效率不满 , 从而 减少投资 。而无论是投资者 减少投资 ,还是信息传递 的迟 延 ,都会使证券市场 的筹集
涨时再适时抛售证券 。
为大众投资者 ,由于财 力有 限 ,投 入的 时间也 比较 有 限 , 同时又缺乏专业投资者的技巧 ,为了降低风险 ,当然愿 意 购买声誉 比较好的公 司的股票 。当公 司存 在 内部 人交 易 , 公司的声誉 受到损 害时 ,许 多大众 投资者就不愿意去购买 该公 司的股票 。第 二 ,内幕交 易影 响公司效率 。当市场存 在 内幕交 易时 ,公 司股票 的价格 不能准确适 当地在证券市 场上反 映出来 ,因为信息对公 司股票 的价格有最直接的影 响。当内部人利用公司 的重大非公 开信 息进行 交易时 ,为 了获得更多 的利润 ,内部人有可能尽量延迟公 布公 司的信 息 。 重 大非公 开信息公 布的越 迟延 ,公 司 的股 票市场 价
一
、
内幕交易的危害
.
法要求 的登 记完成之前 发行任何 证券 , 《 9 3年 证券 法》 13 的大部 分规 定 及 其 附 录 的表 格 、规 则都 反 映这 一 目的 。
1 、内幕交 易对公 司造成损 害。保护上市公 司的 利益 , 也是证券 法的基本 目标之一 。反对 内幕交易的一个 重要理
格和公 司股票 的实际价值之间的差别就越 明显 。公 司股 票 市场价格 ,不能反映正常的公司生产经营状况 ,尤其是 当 公司的下层职位的员工在利用重大j 公开信息进行 内幕 交 # 易时 ,为了长期 获得 利润 , 力延 迟 向上层 员 工传 达信 极 息 ,使 上层 员工 不能迅速 而准确地获得作 出决策的重大信 息 ,最 终影 响到公 司的营运效率。3 - 2 、内幕交易对投 资者 造成损 害。保护投 资 者 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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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最新推荐------------------------------------------------------ 1 / 8 证券市场内幕交易法律监管的完善浅析论文
论文关键词:内幕交易法律监管完善论文摘要:中国证券市场产生以来内幕交易如影随行。伴随证券市场的发展,由于制度缺失和监管不到位,内幕交易愈演愈烈。本文通过探究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的界定,分析我国现行法律监管的现状和实践情况,进而提出完善我国证券市场内幕交易法律监管的几点建议。一、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的法律界定《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将内幕交易定义为: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公开前,买卖该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的行为。针对定义中的内幕人员、内幕信息和内幕交易行为界定如下:(一)内幕人员《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第6条将内幕人员划为三类,公司内部人员;由于各种工作接触原因可以接触到内幕信息的人员;以及通过合法途径接触到内幕信息的其他人员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增加了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行人控股的公司等直接利益关联方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人。《证券市场内幕交易行为认定指引(试行)》将证券法规定的内幕人员扩展到因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其他亲属关系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二)内幕信息《证券法》定义的内幕信息是: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定义中涵盖的内幕信息的三大标准为:只有内幕人员知悉;信息尚未公开;信息足以影响证券价格。我国证券市场现实情况是市场对内幕信息反应迅速,内幕信息能明显引起股价波动;上市公司公布信息不及时,而监管层对此缺乏有效的约束、监督和惩戒机制。(三)内幕交易行为根据《证券法》规定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实施内幕交易行为有三种表现形态: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证券;泄露信息:建议他人买卖证券。在内幕交易行为的认定中主要问题在于如何收集证据认定内幕交易行为。由于内幕交易是私人行为具有不公开性,并且内幕交易主体往往在上市公司或相关机构身居要职,他们清楚证券市场的操作规则,熟悉政府监管的界限,这对证据的收集造成很大的难度,同时也增加了查处内幕交易的难度。对此,一方面要提高证券交易所的技术性手段,对记录的证券交易行为进行系统分析评估,将异常交易情况上报监管机构:另一方面要重视新闻媒体的监督以及群众的举报,加大对内幕交易调查力度。二、我国内幕交易规制的现状(一)我国规制内幕交易的法律现状我圉关于内幕交易的法律规定主要有《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和《证券法》。立法界定了内幕人、内幕信息和内幕交易等相关概念。涉及内幕交易的责任体系主要包括刑事制裁、行政监管与民事赔偿三个方面。刑事制裁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中华人民共国刑法修正案》第四条及相关司法解释也有相关适用性规定。行政监管主要适用的法律有《证券法》、《公司法》,以及证监会颁布的《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限制证券买卖实施办法》、---------------------------------------------------------------范文最新推荐------------------------------------------------------ 3 / 8 《内幕交易行为认定指引(暂行)》。内幕交易是严重的证券违法行为,但对内幕交易行为人追究行政、刑事责任居多,2o01年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涉证券民事赔偿案件暂不予受理的通知》要求各地法院暂不受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的民事赔偿案件,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法院并不受理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件,制度性障碍让很多投资者难以走上司法维权之路。直到2005年修订后的《证券法》才明确投资者可要求内幕交易侵权行为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二)我国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立法的不足1、内幕交易调查力度不足,查处力度偏低证券市场内幕交易案件的线索往往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新闻媒体的报道以及群众的举报;二是证券交易所上报的异常交易情况。这里的异常交易情况具体表现为,第一,股票价格短期内大幅度波动:第二,特定交易主体在短期内大量买入或卖出某一股票。现实中证券市场每天都有很多异常交易情况,也经常有群众质疑某一股票的价格波动涉嫌内幕交易并举报,这些情况会反应到证监会稽查二局,但由于人手有限证监会实际调查的案件并不多。经过调查的案子,定罪的也很少。在这种大环境下,内幕交易背后的巨额收益使得相关人员存在侥幸心里,勇于以身试法。2、有关民事责任规定方面不够具体《证券法》的修改对证券市场内幕交易民事责任的规定有很大的突破,受害人首次可以进行民事求偿。但是《证券法》只是规定内幕交易违法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这样的规定不够具体。由于证券法中民事责任制度上的诸多缺漏,致使《证券法》未能充分有效地发挥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遏阻违法行为、规范证券市场发展的功能与目的,我国证券市场的完善也因此缺乏一套自我发展、自我改良的机制。3、对内幕交易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偏低修改后的《证券法》第202条规定了对内幕交易的处罚,这里存在的问题是:第一,对内幕交易的民事罚款以违法所得为基准,而并不包括避免损失,弱化了惩罚力度;第二,对没有违法所得情形的行政罚款最高额只有6O万元,违规成本过低,缺乏应有的威慑力。第三。《证券法》中没有针对内幕交易行为的刑罚处罚的具体规定的适用刑法的规定,一方面存在这两个部门法的衔接问题,即有些《证券法》中规定的内幕交易行为,在《刑法》中并没有具体规定;另一方面,《刑法》规定本身规定缺乏量化的标准,在刑事诉讼实务中难以操作。三、完善我国证券市场内幕交易法律监管的建议(一)加大对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的调查力度意大利著名刑法学家贝卡利亚曾指出,刑罚的威慑力不仅在于其严厉性,更在于其不容规避性。加大对证券市场内幕交易行为的调查力度是监管的根本。具体问题可以借鉴他国经验加以解决公务员之家l、设立专门调查机构可以借鉴英国的制度,针对证券市场异常交易情况设立专门的调查机构。英国实施的是调查与处罚相分离原则,具体调查内幕交易案件的是金融服务监管局内部的执行部,该执行部通过调查后向决议委员会提出处罚建议。英国金融服务监管局被认为是世界上最强有力的金融监管机构。尽管在性质上金融服务监管局是民间团体,其经营经费来自规制对象的会员费,但实际上它完全不属于自律性团体,金融服务监管局的理事长、理事---------------------------------------------------------------范文最新推荐------------------------------------------------------ 5 / 8 均由英国财政部直接任命,其内部管理带有明显的行政色彩。金融服务监管局享有准侦察权,可以在不同的调查阶段中询问有关人员,责令其提交资料,还可以进行搜查等。2、建立独立举报人奖励制度美国法律规定证监会可以将内幕交易民事罚款的10%奖励给举报者,以此构建强大的市场监督机制。丽在中国,由于国家相关预算和财务制度的刚性使得构建类似的制度安排困难重重。现实中许多内幕交易通过口口相传、互相赠送内幕消息等规避法律的方式来完成,这种情况下,通过奖励措施、动员市场力量来打击内幕交易是值得考虑的。(二)细化证券内幕交易民事责任的规定l、请求权主体资格的认定请求权主体即内幕交易民事赔偿诉讼的原告。从理想化的角度来看请求权主体应是已成就的每一笔内幕交易的交易相对人。然而在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中很难认定交易双方的具体身份,因此各国实践中会特别规定内幕交易民事请求权的主体资格。借鉴美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的立法,可将请求权主体资格给予同时从事相反交易的善意投资者,即只有那些善意地从事反向买卖的投资者才能成为请求权的主体。由于证券的特殊交易方式,举证证明双方是同一证券的交易相对方非常困难,应当明确界定赔偿请求权人范围的规定和时阅的规定。可将时间限定在与内幕交易的同一个交易日内。同时规定善意标准,投资者必须不知或者不应当知道内幕交易的存在,排除为了要求赔偿或其他非法目的而进行证券买卖的人员。2、赔偿义务主体范围赔偿义务人是内幕交易民事赔偿诉讼的被告,也是内幕交易民事责任的承担者。建议除了现有法律规定以外,还应增加:一,因工作接触到内幕信息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包括以骗取、套取、偷听、监听或者私下交易等非法手段获得内幕信息的人员;三,利用他人名义实施内幕交易的人员,即以获取利益或减少损失为目的直接或间接将资金提供给他人交易证券,所获利益全部或部分归属本人的人员。3、因果关系认定依据美国的规定,投资者只要在内幕交易进行期间从事相关交易遭受了损失,即可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而无须举证内幕交易与其损失存在着因果关系,即实行因果关系的推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对虚假陈述实行了因果关系推定,这对于内幕交易因果关系的确定有借鉴意义。本文倾向于由法律推定因果关系的存在,但允许被告提出反证证明因果关系的不存在。应允许内幕交易者提出反证,若投资者的损失是其它原因造成的,则内幕交易者不应当对其承担赔偿责任。4、损害赔偿计算对于内幕交易民事案件的损害赔偿计算来说,分为内幕交易违法所得计算和原告受到的损失赔偿计算。对于内幕交易违法所得的认定,应从收益和规避损失两个方面规定。其中,收益为卖出证券的收入与持有证券的价值之和减去买入证券的成本扣除交易费用后计算。在用成本收益的计算方法上,可以选用先进先出法将规避损失定为卖出该证券的收入与信息公开后某一时期平均收盘价相应证券价值之差。各国立法多为赔偿额设定了上限,一般以被告获取的非法所得2倍为限对原告进行赔偿。借鉴他国规定与考虑我国实际,我国可规定:按消息未公开前受害者买入或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