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郑州市社会保险工伤待遇申报表 (继续住院)
王保民、王某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劳动、社会保障)二审行政裁定书

王保民、王某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劳动、社会保障)二审行政裁定书【案由】行政行政管理范围行政作为劳动和社会保障【审理法院】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3.03【案件字号】(2019)豫01行终103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何信丽侯贇魏丽平【审理法官】何信丽侯贇魏丽平【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王保民;王俊铭;王兰香;郑州市社会保险局【当事人】王保民王俊铭王兰香郑州市社会保险局【当事人-个人】王保民王俊铭王兰香【当事人-公司】郑州市社会保险局【代理律师/律所】李新矿河南正方圆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李新矿河南正方圆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李新矿【代理律所】河南正方圆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王保民;王俊铭;王兰香;郑州市社会保险局【本院观点】对王保民的第1项诉讼请求,一审未予以裁判,程序违法;本案系因第三人侵权而引发的工伤事故,一审未查明第三人侵权纠纷案中第三人赔付情况,而该事实影响先行支付的适用条件与范围,故一审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权责关键词】合法违法罚款查封扣押第三人证据不足改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12月24日,王保民、王某、王兰香以谷曙民为申请人向郑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郑州市仲裁委员会作出调解书,谷曙民支付王兰香、王某、王保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共计63万元等内容。
上诉人王保民、王某、王兰香的代理人称该调解书内容已履行完毕。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对王保民的第1项诉讼请求,一审未予以裁判,程序违法;本案系因第三人侵权而引发的工伤事故,一审未查明第三人侵权纠纷案中第三人赔付情况,而该事实影响先行支付的适用条件与范围,故一审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三、第四项之规定,裁定如下【裁判结果】一、撤销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2019)豫0105行初179号行政判决。
五险一金说明(共五则范文)

五险一金说明(共五则范文)第一篇:五险一金说明2009年的社会平均工资4037元(缴费额最低不低于60%,最高不高于300%)社保缴纳比例: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个人:8%。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0.2%。
(农村户口个人部分不缴纳,缴费基数按800元计算)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房地产行业风险比率是1.0。
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本市职工、《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外地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大病统筹)养老保险:交满15年,到退休的时候才能终生享受养老金,退休时养老保险不满15年,国家会把个人帐户上存的8%的养老金全部退给你,并给你一定的补偿金,但那单位交的20%划到国家的养老统筹基金里了(不退)。
国家规定,退钱的时候只退给个人自己扣交的钱,单位为他交的钱全部都为国家做贡献。
(北京市养老保险规定第25条)计算方法:1退休本年的缴费基数×20%=基本养老金2交养老保险的年份的缴费基数平均×8%(养老保险的个人比例)×交保年数×12个月=总数,总数÷ 120月=每月拿到的(除了之前的1200块以外你每个月还能拿到)3基本养老金+每月拿到的=退休金。
但是,不管你在哪里交社保费,等你退休的时候你都只能回你的户口所在地享受当地的退休待遇,所以,在基数高的地方交社保但是退休回基数低的地方享受养老金的人那就亏大了。
养老保险是可以中断的, 中间中断无所谓,最后是累计年限的, 不过交得越多,当然养老金也越多拉.办理转移手续:原单位打出转移单, 交给新单位继续上就行失业保险:交满一年才能享受,(一)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的,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二)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三)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的,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四)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的,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五)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
关于《武汉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运行前我市工伤人员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关于《武汉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运行前我市工伤人员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武劳社[2005]90号各区劳动(保障)局,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自《武汉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市政府第161号令)颁布以来,一些单位和个人要求对我市工伤保险运行前工伤人员的政策作进一步的明确,经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现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工伤保险政策,结合我市工伤保险的实际情况,就工伤人员有关待遇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关于“老工伤”认定问题“老工伤”指2005年6月30日(含)以前已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企业主管部门认定以及企业认可的工伤。
超过认定时限未作认定的受伤人员,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作工伤认定。
二、关于劳动能力鉴定2003年12月31日(含)以前已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企业主管部门认定以及企业认可的工伤,尚未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由用人单位于2005年12月31日(含)前集中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已办理正式退休手续尚未享受工伤待遇的人员,由原单位同时申报。
经鉴定达到伤残等级的,可按鉴定等级享受待遇。
自2006年1月1日起,“老工伤”人员涉及劳动能力鉴定的,应根据《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257号)的规定,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委托,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鉴定申请。
工伤职工已采取一次性支付待遇处理办法领取了相应待遇的,或已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劳动能力鉴定部门不再受理其工伤劳动能力鉴定。
三、关于工伤待遇(一)工伤保险政策衔接1996年9月30日(含)以前发生的工伤,已按《关于企业职工因工致残有关待遇的规定》(鄂劳险[1993]50号)享受定期伤残补助金的工伤职工,其定期伤残补助金可改为由用人单位按照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6]266号)规定的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原发定期伤残补助金剔除。
1996年10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发生的工伤,其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按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6]266号)和《省劳动厅关于贯彻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意见》(鄂劳险[1996]255号)的规定支付。
巩义市社会保险局、张光明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劳动、社会保障)二审行政判决书

巩义市社会保险局、张光明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劳动、社会保障)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给付【审理法院】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7.13【案件字号】(2020)豫01行终215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王焰斌赵军胜徐滢【审理法官】王焰斌赵军胜徐滢【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巩义市社会保险局;张光明;河南大峪沟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当事人】巩义市社会保险局张光明河南大峪沟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当事人-个人】张光明【当事人-公司】巩义市社会保险局河南大峪沟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理律师/律所】李春军河南魁达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李春军河南魁达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李春军【代理律所】河南魁达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改判【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巩义市社会保险局;河南大峪沟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被告】张光明【本院观点】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巩义市社会保险局负有工伤保险待遇核定、支付职责。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行政给付合法罚款第三人证据不足维持原判改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二审查明的事实与原审查明的事实一致。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巩义市社会保险局负有工伤保险待遇核定、支付职责。
张光明与河南大峪沟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河南大峪沟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为张光明参加了工伤保险,并缴纳了相应的工伤保险费,张光明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受法律保护。
河南大峪沟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即使未按时、足额交纳工伤费用,巩义市社会保险局也应当负有征缴、处罚等法定职责,其不应以该理由而怠于履行自己的法定职责,也不应以该理由而损害张光明受法律保护的权益。
其次,根据《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依法经仲裁、诉讼后仍不能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法院出具中止执行文书的,职工可以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人力资源岗位职责(15篇)

人力资源岗位职责(15篇)人力资源岗位职责1◆整理调整公司组织架构与各部门岗位设置;◆不断完善更新公司员工工资管理办法和分配方案;◆组织公司员工招聘、聘任、调动、考核、晋升、奖惩;◆安排年度总体的.培训计划,指导培训工作开展,并对培训的效果进行分析;◆与下属进行工作交流与沟通,并协调部门间沟通和信息共享,指导下属工作方向,协助解决疑难棘手问题;◆制定员工的福利政策,组织绩效管理与考核,并进行管理人员的绩效面谈;◆处理专项工作及审查下属的专项工作执行程度。
人力资源岗位职责21、熟悉相关劳动法规,结合公司内部的制度办法,完善各项工作的流程;2、定期数据输出及各类报表统计分析工作;3、作为HRBP团队的一员,协助团队共同完成人力资源伙伴工作的.各项项目,如绩效评估、人才发展、人才晋升等;4、校招项目的沟通协调等工作,如进校前相关宣传准备工作、进校宣讲会安排;5、其他由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
人力资源岗位职责31、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及现有人员编制,制定年度人员招聘计划,优化人员配置;2、开发和维护各类招聘渠道,甄选工具,并有效运用;3、根据岗位需求,与用人部门共同制定岗位录用标准、甄选方法,组织日常招聘工作并参与面试;4、负责定期更新招聘报表,确保及时准确;5、协助制定完成本部门人力资源的年度规划与实施,辅助领导完成招募、企业文化和培训工作。
人力资源岗位职责4根据集团的薪酬福利体系,执行区域薪酬福利项目工作。
处理日常薪资福利工作(如:月度薪金、调薪、年度奖金、监控考勤等),确保数据准确,按时发放。
定期整合薪酬数据,提出建议。
推进薪酬福利组员工开展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了解税收政策,及时完成涉税事宜。
人力资源岗位职责5(一)招聘工作流程一、收用人申请用人部门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用人需求申请(填写《用人申请表》),需注明招聘原因、招聘岗位、招聘人员的数量、任职资格(包括应聘人员的专业要求、性别、工作经历年限、技能等)、期望到岗时间等;二、用人申请报批人力资源部结合用人部门人员编制和实际情况,提出招聘意见,制定招聘计划,并上报总经理批准,获准后实施招聘;三、招聘实施1、根据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发布招聘信息;选择适合的招聘渠道:内部招聘、外部招聘(网络招聘、现场、员工推荐)。
《中国医疗保障制度》PPT课件ppt课件

事例:
如果你是女性,每个月工资为2000元,2012年1月1 日开始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为2000,而你2012年3 月怀孕,预产期在2012年12月,那么你需要在2012 年8月之前办理生育登记卡,然后生完小孩四个月 之内将住院资料、围报资料等交给公司专管员。 特别说明:如果为二胎,是报不了的!还有未婚 生育也是报不了的!一般员工的生育报销都在1万 以上,具体要看你的缴费基数了,交得越高领的 生育津贴也就越多。
服务提供方
个 人
组 织
政 府
社 会
服务需求方
1.医疗保障是“天下第一难事”
——涉及系统多,相互关系错综复杂; ——供求关系难以测定
科学技术的发展永无止境 对生命和健康的期望永无止境 老龄化社会使矛盾更加凸显
2.医疗保障的目标/实质
合理组织财政资源,满足与经济发展水 平相适应的医疗资金需求
医疗保障制度虽然能够引导医疗服务 资源的配置,但不能期待它解决所有问题
医疗保险
累计交满25年, 退休后才能享受 医保!
2%
个人缴纳
+
8%
公司缴纳
医疗保险
每月只需要交2%元, 却有3%元划入卡内, 真是太划算了!
医保 手册
XXXXX
医保卡
XXXXXX XXXXX
某市的具体规定
某地区现在实行的是另外加公司给你缴纳 的其中1%, 也就是说每个月你的医保账户上 有你缴费基数的3%。如果你每个月按照 2000元的基数交社保,那么2000×3%=60 元,就是每个月打给你个人的钱,这个钱可 以积累起来直接刷卡买药或者看门诊,剩下 的7%国家就拿去算到医疗统筹基金里了, 即医保大库里。
医疗保障
一、关于医疗保障的典型模式 二、中国医疗保障制度的变革 三、医疗保险管理理念的转变
黑龙江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黑政发[2003]89号)
【发布单位】黑龙江省【发布文号】黑政发[2003]89号【发布日期】2003-12-31【生效日期】2003-12-3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地方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黑龙江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黑政发[2003]89号)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和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现将《黑龙江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黑龙江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一条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第二条工伤保险基金在设区的地市实行全地市统筹。
农垦、森工系统的工伤保险按照地市级统筹层次自行管理。
铁路、煤炭、石油系统应当依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基金可自行管理,待条件成熟后,纳入统筹地区统一管理。
第三条第三条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黑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四条第四条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首次确定用人单位的缴费费率时,以用人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以及实际经营范围所对应行业差别费率表确定。
第五条第五条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上年度工伤保险费的收缴、支付、工伤发生率等情况按行业内费率的相应档次,确定和调整用人单位缴费费率。
第六条第六条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当年工伤保险基金收缴总额的10%至30%提取储备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突发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
储备金不足支付时,由同级财政垫付并列入下年工伤保险基金预算中。
第七条第七条因交通事故、失踪、因公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伤害及受其他条件限制暂时不能按《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时限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经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延长1个月。
第八条第八条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新进员工社保办理流程
新进员工社保办理流程新员工办理社保参保有哪些流程,办理社保参保有哪些具体的步骤。
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新进员工社保办理流程,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新进员工社保办理流程一、养老保险:缴费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并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手续。
首先,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成立批文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职工花名册及工资收入册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二、医疗保险:携带三张3.5英寸软盘或U盘,到医疗保险中心拷取“参保人员信息采集”程序、参保前后须填写的表格及填报说明。
报送资料:⑴《参保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⑵“人员基础信息”拷贝文件(软盘或U盘报送);⑶营业执照、批准成立文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上年度职工工资花名册、机关养老或统筹办核准的退休人员退休金审批表(以上资料均需携带原件、复印件)。
用人单位以上资料齐全后,在每月的20日前报医保中心二楼征缴大厅二号窗口,经审核无误,签定“用人单位参保协议书”后,医保中心纳入次月参保计划;用人单位在收到“银行委托收款凭证”足额划拨医疗保险费后,凭“银行委托收款凭证”原、复印件,携带参保人员一寸彩色光面照片二张,到医保中心综合科(215房间)领取“医疗保险手册”和IC卡。
三、失业保险:办理程序:用人单位应于失业人员“终止或解除职工劳动关系的证明(决定)”下达七日内,报送有关资料到郑州市失业职工管理处管理科备案,领取《郑州市失业职工审核登记表》,并于15天内前来输失业人员登记手续。
填写表格时“姓名”、“身份证号码”应以“身份证”为准,并附“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办理失业登记手续时,单位应携带失业保险《审核证》、《郑州市失业职工审核登记表》(一式三份,各贴一张一寸免冠像片,另备二张像片办《失业证》、《失业人员待遇审批表》)、“职工个人档案”(档案中主要材料:1、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决定);2、养老统筹个人报停表;3、招工表、转业退伍安置手续、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派遣证”;4、经劳动仲裁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书”。
工伤安全管理制度 2
4.4.3发生伤残或死亡事故时,用人部门除上报综管部、企业安全负责人或主管安全生产工
作的公司领导外,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同时向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报告,死亡事故公
司主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还应当同时报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市人民检察院和市
总工会。
4.5工伤事故调查
制造、安装、检修和检验者负责;
4.7.3因工艺条件或技术操作确定上的错误和缺陷,或因无工艺安全操作规程而发生的事故
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工艺条件或技术操作确定者负责;
4.7.4因官僚主义,违章指挥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指挥者负责;
4.7.5因无设备作业指导书,或在设备作业指导书中没有对设备重要运行参数的调整要领及
调整方法作出详细说明,或因设备操作、调整及维护保养未实行定人定机和操作证制
度,或因缺少安全防护装置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设备管理者负责;设
备缺乏维护保养而造成事故,由设备使用单位的维修人员负责;因随便拆除安全防护
装置而造成的事故,由拆除者或决定拆除者负责;
4.7.6因缺少安全规章制度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用人部门领导者负责;因违
实,必要时重新组织调查及监督实施;并负责申请工伤认定及工伤待遇;协助工伤员
工的伤残鉴定及工伤索赔工作;建立健全公司工伤事故和职业病档案。
4.1.2.1综管部负责由火灾、爆炸事故及治安事件等导致的工伤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4.1.2.2综管部负责由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4.1.2.3综管部负责由食物中毒导致的工伤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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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工伤保险知识竞赛培训试题(100道)
最新工伤保险知识竞赛培训试题(100道)工伤保险是属于国家强制社会保险的一种。
以下是店铺搜索整理的一份最新工伤保险知识竞赛培训试题(100道),供参考练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单项选择题:1*、《工伤保险条例》的正式实施日期为A、2003年4月27日B、2004年1月1日C、2003年10月1日2*、《工伤保险条例》的适用范围是A、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B、城镇企业C、个体工商户3*、受《工伤保险条例》保护的职工是指A、正式职工B、临时工;农民工C、各类企业全部职工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全部雇工4*、参加工伤保险由谁缴费A、单位缴费,职工个人不缴费B、职工缴费C、单位和职工共同缴费5、工伤保险费确定费率的原则是A、以支定收、收支平衡B、以支定收、略有节余C、以收定支、收支平衡6*、工伤保险实行下述哪种费率A、统一费率B、行业差别费率和企业浮动费率C、协商费率7、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工伤保险费由谁缴纳A、最早就业的用人单位B、其中的一个用人单位C、各用人单位8、对用人单位为农民工先行办理哪一项社会保险,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予办理。
A、养老保险B、医疗保险C、工伤保险9*、用人单位不参加工伤保险的应该如何处理A、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B、由当地人民政府责令改正C、由企业主管部门批评改正10*、工伤事故中,如果职工也有责任,职工能否获得工伤补偿A、能B、不能C、视职工承担责任程度而定11*、国家《职业病目录》中共包括多少种职业病A、95种B、110种C、115种12*、职工应该到哪种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A、任何一家卫生医疗机构都可以B、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C、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13*、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应当向哪个部门申请鉴定A、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B、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C、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14*、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该怎么办A、找企业负责人私了B、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C、自认倒霉15*、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由用人单位负担工伤职工下列哪种费用A、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费用B、工资福利费用C、生活费用16*、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多少工作日内如何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A、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B、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C、15个工作日内可多次电话告知17、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或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之日起多少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决定A、7B、15C、3018*、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不服的,应当如何办理A、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B、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C、可以向当地政府信访部门提出申请19、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在认定过程中发现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A、撤销受理决定B、不予认定工伤C、终止工伤认定20*、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谁承担举证责任A、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B、劳动保障部门C、用人单位2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在受理工伤认定多少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A、60日内B、30日内C、20日内2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工伤认定调查核实,应由几名人员进行,并出示执行公务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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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编号:
身份证号码
协议 医疗 机构 意见 (详 细填 写当 前伤 情和 治疗 方 案)
当前伤(病)情:
下一步治疗和用药方案:
协议医疗机构(章) 主治医师(签章): 工伤管理科室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用人 单位 意见 经办人: 部门负责人: 年
单位(章) 月 日
请按照工伤保险相关规定,针对工伤部位伤(病)情进行合理治疗,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 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标准。如需康复治疗请前往协议康复机构办理 社会 康复治疗相关手续。达到出院条件请及时办理出院手续。 保险 经办 机构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章) 意见 经办人: 处室负责人: 年 月 日
1-5-8
郑州市社会保险工伤待遇申报表工伤 人员 基本 情况 姓名 联系人 入院时间 住院号 入院诊断: 一 式 三 份 ① 经 办 机 构 留 存 ② 工 伤 职 工 报 销 使 用 ③ 协 议 医 疗 机 构 留 存 性别 联系电话 住院科室 入院至今累计住院 个月 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