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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资金违规流入、供地“两集中”、法拍房限购 成都楼市调控大升级

严查资金违规流入、供地“两集中”、法拍房限购 成都楼市调控大升级

2021.3.3043中国经济周刊CHINA ECONOMIC WEEKLY3月22日,成都楼市调控全面升级。

当天印发的《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住宅供地“两集中”、法拍房限购、严防消费贷经营贷违规流入市场等措施,还有限售“人房比”这样的新招,堪称当前最严的楼市调控。

《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为什么是成都?国家统计局3月15日发布2021年2月份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显示,成都二手房价格同比上涨9.3%,新房价格同比上涨6.5%,涨幅排名靠前。

住建部官网3月20日发布,全国两会结束之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带队赴成都调研督导房地产工作。

倪虹强调,要根据人口流入情况,切实增加住宅用地供应,管控资金风险,建立“人、房、地、钱”联动机制,从源头上稳定预期。

要针对房地产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精准、精细调控,严肃查处房地产中介、助贷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投机炒房。

住宅供地总量增长20%以上实行“两集中”据《通知》,成都将增加住宅用地供应,2021年度全市住宅用地供应总量增长20%以上,占经营性用地比例不低于65%,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保障性住房用地“应保尽保”。

同时,《通知》规定,中心城区商品住宅用地全面实施“限房价、定品质、竞地价”出让。

竞买人在参与商品住宅用地竞拍前,应签署知晓出让地块房价地价品质联动要求以及理性竞价的承诺书,承诺书纳入土地出让合同。

2月26日,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司负责人指出,去年以来,自然资源部对重点城市提出要求:稳定合理增加住宅用地供应,将保障供地规模作为第一位的要求。

2020年,重点城市住宅用地供应量都超过了近5年平均完成交易量,大多数比2019年明显增加,“我们要求各重点城市今年继续增加住宅用地供应量”。

《通知》称,中心城区商品住宅用地严格实行集中公告、集中出让,合理制定土地出让方案,坚决遏制非理性拿地,切实稳定地价和市场预期。

房地产限购令的法学思考

房地产限购令的法学思考

04
房地产限购令对市场的影响与 挑战
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
抑制房价上涨
限购令通过限制购房数量和资格,有效抑制了房 地产市场的投机行为,从而减缓房价上涨速度。
调整市场结构
限购令的实施促使房地产市场从投资炒作转向居 住需求,推动了房地产市场的结构调整和优化。
稳定市场预期
限购令的出台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减少市场波 动,为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在房地产市场过热、房价上涨过快的情况下,政府出台限购令以遏 制投机炒房行为。
房地产限购令的法律依据
01
02
03
宪法依据
宪法规定了公民的财产权 和自由权,政府在制定政 策时需尊重并保护这些权 利。
行政法依据
行政法规定了政府在行使 行政权力时的程序和规范 ,限购令的出台需符合行 政法的要求。
经济法依据
限购令的实施效果
抑制房价上涨
通过限制购房数量和资格,可以 减少购房者的数量和需求,从而
抑制房价的过快上涨。
稳定市场秩序
限购令的实施可以规范房地产市 场秩序,防止市场出现混乱和投
机行为。
提高居民居住水平
限购令可以引导居民合理安排购 房计划,提高居民的居住水平和
生活质量。
限购令的调整与完善
1 2
动态调整政策
限购令的实施范围通常包括城市中心 区域和热门楼盘,以遏制投机炒房和 过度投资行为。
02
房地产限购令的法理基础
房地产市场调控与政府干预
房地产市场波动
房地产市场价格波动大,需要政府进行调控以保持市场稳定。
政府干预的必要性
政府通过制定政策、法规等手段,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干预,以实现 市场平稳运行。
房地产限购令的出台背景

房产限购政策的影响研究论文

房产限购政策的影响研究论文

“限购”政策对房地产企业的影响分析第1章前言 (1)第2章“限购”政策对房地产企业的影响 (1)2.1限购政策简述 (1)2.2对房地产企业的影响 (2)2.2.1房地产企业融资压力大 (2)2.2.2房地产企业资金链脆弱 (2)2.2.3房地产企业间分化加剧 (3)第3章“限购”政策对居民影响 (3)3.1居民购房需求分析 (3)3.1.1刚性需求 (4)3.1.2弹性需求 (4)3.2“限购”对居民的影响 (4)3.2.1对刚需购房能力者影响较大 (4)3.2.2弹性需求者的购房能力减弱 (5)3.2.3拥有房产者改变购居计划 (5)第4章应对措施 (6)4.1稳步增加保障、经适、廉租层的供应 (6)4.2不断拓宽投资渠道 (6)4.3放慢企业发展脚步,加速存货的消化 (7)4.4降低企业的负债率,防范财务风险 (7)第5章结论 (8)参考文献 (9)致谢....................................................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1章前言居住环境是与人类的生存状态和生活质量联系具有十分紧密联系的一个重要条件。

对个人而言,房地产价格决定了个人对居住环境的选择,影响到家庭生活质量;对社会而言,稳定的房地产价格能促进经济平稳、快速增长,推动人类社会持续进步。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房地产价格一直呈上涨趋势,带了严重的泡沫经济风险。

为了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我国各地方相继出台了“限购”政策。

“限购”政策,又称“限购令”,是指政府出台的房屋限购政策。

主要目的是调控居地产市场,遏制投机和过度投资行为,确保行业长期健康平稳发展。

自2010年出台“限购令”后,青岛市2011年首次出台“限购令”,自此每年都会依据市场发展状况进行调整,直到2023年3月15日推出最新的限购政策规定,并于3月16日正式实施。

本文即以2023年3月16日出台的政策规定为基础,阐释限购令对房地产企业的影响和对居民影响分析,并推出相关应对措施,明确“限购”政策对各方面的影响效应,并作出正确的应对态度,积极应对市场变化。

法院法拍房的法律规定(3篇)

法院法拍房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蓬勃发展,房地产市场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部分房产可能会进入司法拍卖程序,成为法拍房。

法拍房作为房地产市场中的一种特殊类型,其交易过程涉及到诸多法律问题。

本文将从法院法拍房的法律规定出发,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梳理,以便为广大购房者提供参考。

二、法拍房的定义及特征1. 定义法拍房,即指因债务纠纷、抵押权、执行异议等原因,由法院依法拍卖的房产。

法拍房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被执行人无力偿还债务而进入拍卖程序的房产;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而进入拍卖程序的房产;被执行人因违法建设等原因被法院强制拆除的房产等。

2. 特征(1)价格相对较低:由于法拍房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其价格通常低于市场价。

(2)手续复杂:法拍房交易过程中,购房者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较多,如竞拍报名、拍卖保证金缴纳、过户登记等。

(3)风险较高:法拍房可能存在产权不清、抵押权、租赁权等法律风险。

三、法拍房的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1)第四十二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

房屋所有权登记,应当依法办理。

(2)第一百三十六条:因人民法院判决、仲裁裁决、继承等原因转移房屋所有权的,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转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1)第二条: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转让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的行为。

(2)第三条:拍卖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3)第十条:拍卖人应当依法对拍卖标的进行鉴定、评估,并向竞买人提供有关资料。

(4)第十二条: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收取拍卖保证金,拍卖保证金应当存入银行。

(5)第十三条:拍卖人应当将拍卖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瑕疵、权利瑕疵等事项告知竞买人。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第二十六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规划要求,将开发建设的房屋依法进行登记。

(2)第三十二条:房屋买卖合同应当载明房屋的名称、数量、面积、价格、交付时间、违约责任等条款。

房地产“限购令”法律问题透析

房地产“限购令”法律问题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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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经纬
房地产 “ 限购 , 法律 问题 透析

摘 要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房地产 “ F l t  ̄4 " 问题依然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焦点, 它并不过时反 而发挥着越来越大的影响力。我们应当理
性的 看待 “ 限 购令’ ’ , 理解我 国 目前 的 “ 限 购令” 所处 的生存 状 态, 也应 当在 期待 未来 更完 善的 法律 制度 的 同时尽 量从 现有 法 律 出发 去解 决 “ 限购 爪" 所 引发 的具 体 问题 。
我 国在 房地 产市 场 失灵 的情况 下施 行一 定的“ 限购 害 。但市场 调节 虽然 能够 快速 、 有 效 的利用 和分配 社 会资源 , 其 的有利 武 器 。
弊病也 是 显而 易见 的, 市场 的 自发 性往往 导致 生产 过剩 或者行 业 令 ” 是 政府 职责 所在 , 是政 府 效能 的体现 。
施, 在很 多房地 产市场 过热 的三线 小城 市也开 始覆盖 , 房地产 “ 限 为 , 面 向不 确定 对象 的行 政行 为 , 即是抽 象 的行 政行 为 。 《 行政 诉

购令 ” 非但没 有像 一些 学者 预想 的那样 在房 地产 市场 中夭折 , 反 讼法》 第十 二条指 出, 抽 象行 政行 为是指 行 政机 关针对 不特 定对 而越 来越广 的在房 地产 市场 中发 挥作 用 。我们 不 能轻视 或忽 视 象发 布 的能反 复适用 的行 政规 范性 文件 。 因此 , 房 地产 “ 限购 令” 这一现 象 , 而应 该用 正当 的眼光 去看 待房 地产 “ 限购 令” 。 也具有 可 以反 复适用 、 无溯 及 力等特 点 。 而 作 为行政规 范 , 房 地产“ 限购令” 的频 出也体现 了其 一定程

房地产限购令下的法律问题透析论文

房地产限购令下的法律问题透析论文

引言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土地财政的日益加剧、银行业的宽松性房贷经济行为以及房屋需求量的快速增长等,势必造成土地价格疯涨房地产过热的局面。

房价的过快增长不仅严重影响了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同样也对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造成的冲击。

为了抑制房价的过快增长,2010 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陆续出台了多项调控政策,其中限购令是一项重要内容。

从2010年的“新国十条”限购令正式出台,到如今“新国五条”的颁布,无不显现我国政府对国计民生的关注和注重社会公平的执政之风。

房产限购令的实行有效的贯彻了我国宏观调控政策,对其抑制房价的初衷起到了明显的效果。

同时也引发了大量的法律问题:首先,学者对限购令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存在较大的争议,限购令法律性质的认定、购房户籍的限制是否违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基本原则以及政府直接干预房地产交易是否合法等都是争议的焦点;其次,合同效力认定存在较大争议,限购令的实施对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的认定,对违反限购令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应以不可抗力、情事变更还是公平原则予以认定比较模糊;再次,其引发了大量婚姻财产纠纷问题,购房者为了规避限购令采取假离婚以购买多套住房以及假结婚以获得购房资格,导致“假戏真做”造成离婚纠纷和财产分割等问题。

这些法律问题的出现,给我国的法学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基于对上述问题的考虑,本文试图通过对上述问题,结合我国国情以及关于限购令的理论研究现状和司法实践,在充分阐述相关理论基础的同时,综合采用文献文献研究、比较分析和问卷调查的方法进行深入研究,以期对恰当解决房产限购令所引发的诸多问题略尽绵薄之力。

一、限购令的产生、发展及其法律性质认定(一)产生的背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房地产出现的蓬勃发展的局面,一度成为拉动我国GDP增长的主力军。

然而,房地产行业在出色的发挥其推动经济发展作用的同时,也出现了不好的问题:房价过高,且增长过快;房地产开发结构畸形;房产投机性不断增加,虚拟需求膨胀,导致资源浪费和房价虚高;住房保障制度缺乏,居民失去安全感。

法拍房子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房地产市场日益繁荣。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部分房屋陷入债务纠纷,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进行处置。

法拍房子作为一种特殊的房屋交易方式,逐渐受到人们的关注。

本文将针对法拍房子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

二、法拍房子的概念法拍房子,是指因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法院依法将其名下的房屋拍卖,以偿还债务的行为。

在法拍过程中,房屋的所有权、使用权等权利将发生转移。

三、法拍房子的法律规定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对法拍房子作出了明确规定。

2. 法拍房子的启动(1)申请执行: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

(2)财产保全:法院依法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保全,防止债务人转移、隐匿财产。

(3)拍卖公告:法院在报纸、网络等媒体上发布拍卖公告,告知公众拍卖时间和地点。

3. 法拍房子的流程(1)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一般为30天,期间无人报名或报名人数不足时,法院可以决定延长公告期。

(2)报名:有意竞买者应在公告期内向法院报名,缴纳报名费。

(3)竞拍:在公告期内,竞买者可以参加竞拍,出价最高者获得房屋所有权。

(4)成交:法院确认成交后,与买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4. 法拍房子的竞拍规则(1)竞拍保证金:竞买者需在报名时缴纳竞拍保证金,保证金一般不超过房屋起拍价的20%。

(2)起拍价:起拍价由法院根据房屋评估价值确定,一般低于市场价。

(3)加价幅度:竞拍时,每次加价不得低于起拍价的1%。

(4)最高限价:竞拍过程中,若出现超过最高限价的情况,法院有权撤销该次竞拍。

5. 法拍房子的法律效力(1)房屋所有权转移:竞拍成功后,买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权,原房屋所有权人丧失所有权。

(2)房屋使用权转移:买受人取得房屋使用权,原使用权人丧失使用权。

房地产“限购令”政策效果研究

房地产“限购令”政策效果研究一、本文概述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房地产行业在中国经济中占据了举足轻重的地位。

然而,近年来房价的持续上涨,引发了社会各界对房地产市场的广泛关注。

为了控制房价上涨、遏制投机炒房行为,并保障居民的住房权益,政府相继出台了多项房地产调控政策,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限购令”。

本文旨在深入研究房地产“限购令”政策的实施效果,探讨其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以期为未来的房地产政策制定提供参考和借鉴。

本文将对“限购令”政策的背景、目的和实施过程进行详细的梳理和阐述,以便读者对政策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本文将通过收集和分析相关数据,运用定量和定性研究方法,对“限购令”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客观评估。

这包括对房价、房地产交易量、房地产开发商行为等多个方面的分析。

本文还将对“限购令”政策对社会经济、居民生活等方面的影响进行探讨。

本文将总结“限购令”政策的得失,分析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以期为未来的房地产政策制定提供有益的参考。

通过对房地产“限购令”政策效果的深入研究,本文旨在揭示政策实施过程中的成效与不足,为政策制定者提供决策依据,同时也为学术界提供研究素材,推动相关领域的研究发展。

二、文献综述房地产“限购令”政策,作为一种针对房地产市场过热、房价过快上涨而采取的行政调控手段,在国内外学术界和政策制定者中引发了广泛的讨论和研究。

文献综述部分旨在梳理和分析现有研究中关于房地产“限购令”政策效果的理论与实证成果,为本文的研究提供理论支撑和参考依据。

在理论研究方面,多数学者认为限购政策能够通过减少购房需求、抑制投资投机行为等方式,对房地产市场产生直接的调控效果。

然而,也有学者指出,限购政策可能引发市场的不确定性,影响购房者和开发商的预期,从而对房地产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在实证研究方面,学者们通过运用不同的数据和方法,对房地产“限购令”政策的效果进行了深入的研究。

住房限购的法律效力(2篇)

第1篇一、引言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持续升温,房价不断攀升,引发了广泛关注。

为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各地政府纷纷出台住房限购政策。

然而,住房限购政策的法律效力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从住房限购的法律性质、法律效力及其适用范围等方面进行分析。

二、住房限购的法律性质1.行政性法规住房限购政策是由政府制定的,旨在调控房地产市场,保障人民群众的住房需求。

从法律性质上看,住房限购政策属于行政性法规。

2.地方性法规住房限购政策是由地方政府根据中央政策制定的具体措施,因此也属于地方性法规。

3.规范性文件住房限购政策还属于规范性文件,即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规范和引导的文件。

三、住房限购的法律效力1.行政效力住房限购政策具有行政效力,即政府有权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限制部分人群购买住房。

这种效力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对购房者的限制:住房限购政策规定了购房者的资格,如户籍、家庭住房情况等,限制了购房者的购房权利。

(2)对开发商的限制:住房限购政策要求开发商合理定价,不得捂盘惜售,保障购房者权益。

(3)对市场的调控:住房限购政策通过限制购房需求,降低房价,实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司法效力住房限购政策在司法实践中具有一定的效力。

当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遇到争议时,法院会根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理。

以下是住房限购政策在司法实践中的几个方面:(1)购房合同效力:若购房合同违反了住房限购政策,法院可能会认定合同无效。

(2)行政处罚:若购房者违反了住房限购政策,相关部门可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3)诉讼时效: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遇到争议,可依法提起诉讼,寻求司法救济。

3.社会效力住房限购政策在全社会范围内具有效力,对人民群众的生活产生了深远影响。

以下为住房限购政策的社会效力:(1)稳定房价:住房限购政策有助于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保障人民群众的住房权益。

(2)缓解供需矛盾:住房限购政策有助于缓解住房供需矛盾,提高住房资源配置效率。

(3)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住房限购政策有助于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房产限购政策的司法观点汇编

房产限购政策的司法观点汇编1、违反“限购令”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仍然有效——俞某诉华润置地(宁波)发展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裁判要旨:“限购令”并非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商品房“限购令”的行为不宜认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故违反“限购令”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仍然有效。

2、买受人可以解除受限购政策影响的房屋买卖合同——李某诉王某购房合同纠纷案裁判要旨:楼市限购令为国家政策,非当事人所能预见、避免和克服、属于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可解除合同。

3、若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未能在限购政策正式施行前获得履行的责任在一方,则责任方当事人应当酌情返还定金—李某诉黄晓玲房屋买卖合同案裁判要旨: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均应诚实、善意、积极地促进合同的履行。

房地产买卖合同因房产限购政策而无法继续履行,但若导致该合同未能在限购政策正式施行前获得履行的责任在一方,则责任方当事人应当酌情返还定金。

4、中介公司迟延履行合同导致住房限购政策出台时未能办理网签,对出售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马某诉邢某、A中介公司居间合同纠纷案裁判要旨:中介公司迟延履行合同导致住房限购政策出台时未能办理网签,导致购房者因限购政策而无法购房房屋,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中介公司构成违约,应对出售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司法观点探讨一、因限购、禁购政策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能否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司法实践中,因限购、禁购问题引发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不在少数,大多表现为买受人因新政实施而无法进行房屋过户登记,故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买卖合同、赔偿损失等。

对于此类纠纷能否直接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加以解决,理论与实务界观点不一。

第一种观点认为,由于新政的限购、禁购政策使得买房者的主体资格不适格,对其造成的影响不是履约困难,而是根本无法实现合同的目的,亦无法通过协商改变支付方式等变更合同的方式使其顺利履行原合同。

故限购、禁购措施应理解为重大情势变更,可以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当事人可以主解除合同,另外《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六条对情势变更原则作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适用这一原则也有相应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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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司法拍卖房的限购问题研究
一、限购令的出现及司法拍卖的概述一限购令的出现及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迅猛,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大量人口涌入城市,为城市带来日新月异的变化的同时,人们对于拥有一处自己的居所也有迫切的需求。

但房价飙涨,泡沫经济严重,开发商们和投机者们在其中谋取暴利,而中低收入者们却难安得广厦,风雨不动安如山了。

因此,国家从2008年开始,宏观调控政策发布不断,特别是2010年4月30日出台的国十条实施细则中明确提出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暂定同一购房家庭只能在本市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尽管限购令的颁布实施,引发了广泛的社会争议,开发商、专家、学者之间的争论激烈不休,但不得不说,它的出现可以有效的打击投机购房的行为,在稳定住房价格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

所产生的直接效果,就是房地产交易市场中的商品房交易量的快速降低,房价同时也呈现着降低的趋势。

二司法拍卖的概述司法拍卖,是指当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义务,人民法院会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被执行人财产,依法强制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卖与出价最高的竞买人,并用所得金额清偿债务的执行行为。

但在法院实际执行过程中,却是出现了相当多的问题,在本文,就只探究拍卖过程及之后过户的问题。

1.串标、围标的屡屡发生由于我国现行的法律以及司法解释,较少涉及到拍卖公司的交易活动,和对竞买人的行为的限制。

因此,拍卖公司及竞买者通过这一漏洞,肆意操作司法拍卖房,以达到利益最大化。

拍卖公司不积极宣传拍卖活动,在得到拍卖权之后,消极对待流拍,采用故意泄露竞买人信息的方式,有的拍卖公司为了私利甚至通过向竞买人提供虚假信息等方式,实现围标、串标。

而竞买人,只要在拍卖成交后,在限制时间内交付价款,伙同拍卖公司勾结串通,私下讨价还价,便可以获得一套低于市场价的住房。

在顺利过户之后,又马上把这套住房放到二手市场交易套现得利,很快就能从中获得高额利润。

2.假诉讼,真买卖因为司法拍卖没有限购的问题,对于有些没有资格在本地买房或者为了孩子想再购买一套学区房的人,便钻了空子。

首先,房屋拥有者和购房者之间签订假的欠款协议,然后由购房人以恶意欠款的名义告上法院,胜诉后法院就开始着手拍卖事项,当出现流拍的情况后,法院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其抵债。

实现以物抵债后,购房方就顺利取得房产证,同时也能够绕开限购令了。

二、司法拍卖房的不限购现象司法拍卖的本质是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债权,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4条的规定当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的时候,人民法院就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一司法拍卖房不限购成为吸引点司法强制拍卖房,不受限购令限制,不限购房次数,不限贷款次数。

二购买资质审查是漏洞经一中院执行法官介绍了解到,法院只是作为委托人,对竞买人的资质是根本没有权利去审查的,如果要求法院在执行中去审查购房人的房屋所有状况、个人社保交税记录、户籍状况等,从技术角度看,目前是不可能实现的,因为这些系统现在并没有全部与法院联网。

三法院法令为过户提供便利曾有公民对司法拍卖的房屋有顾虑,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在确认拍卖完成后,人民法院便给竞买人出具一份《裁定书》、一份《协助执行通知书》,同时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

就意味着强制过户,而对于房地产交易中心都是会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发放房产证。

在现行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中限制的对象也只是以常规新房、二手房交易途径购买的人群。

对于司法拍卖,房管部门却只能负责办理过户手续及新的房产证这最后一步,对其中有很多没办法掌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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