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再保理合同(有追索权明保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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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保理合同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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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保理合同协议书这是小编精心编写的合同文档,其中清晰明确的阐述了合同的各项重要内容与条款,请基于您自己的需求,在此基础上再修改以得到最终合同版本,谢谢!再保理合同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卖方”)乙方:(以下简称“再保理商”)鉴于:1. 卖方愿意将其与第三方(以下简称“买方”)签订的购销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再保理商,并由再保理商提供保理服务;2. 再保理商愿意接受卖方的应收账款,并提供保理服务,包括融资、催收、风险管理等服务;3.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任的原则,达成再保理合同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1.1 卖方同意将其与买方签订的购销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以下简称“应收账款”)转让给再保理商。

1.2 应收账款的范围包括:所有买方应支付卖方的货款、运费、保险费、税费等费用。

第二条 保理服务内容2.1 再保理商同意提供以下保理服务:(1)融资服务:再保理商根据应收账款的比例,向卖方提供融资;(2)催收服务:再保理商负责催收应收账款,确保卖方按时收款;(3)风险管理服务:再保理商负责对应收账款进行风险评估和管理,确保卖方的权益;(4)其他与保理相关的服务。

2.2 卖方同意接受再保理商的保理服务,并按照再保理商的指示进行相关操作。

第三条 合同金额和期限3.1 合同金额:本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总额为人民币【】。

3.2 合同期限: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

第四条 费用和支付4.1 卖方应支付再保理商的费用包括:融资利息、保理服务费、催收费用等。

4.2 费用的计算和支付方式:按照再保理商的收费标准和卖方的实际融资额,按月计收。

4.3 卖方同意按照再保理商的要求,按时支付相关费用。

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卖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再保理商因此造成的损失。

5.2 再保理商未按照约定提供保理服务,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卖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追索保理合同范本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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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索保理合同范本最新甲方(卖方):_______地址:_______电话:_______乙方(保理商):_______地址:_______电话:_______鉴于甲方为合法注册的企业,乙方为专业的保理公司,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将其应收账款转让给乙方,由乙方提供保理服务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目的甲方同意将其对债务人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该转让,并为甲方提供保理服务,以促进甲方的资金周转。

第二条应收账款的转让1. 甲方同意将下列应收账款转让给乙方:- 应收账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整(¥_______)。

- 债务人名称:_______。

- 应收账款到期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 甲方保证所转让的应收账款是合法、有效且无争议的,并且甲方对该应收账款拥有完整的所有权。

第三条保理服务内容乙方提供的保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 应收账款管理。

2. 应收账款催收。

3. 应收账款融资。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保理服务。

2. 甲方应保证所转让的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合法性,并承担因应收账款不实、不合法导致的一切责任。

3. 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保理服务费用。

2.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保理服务,并保证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3. 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应收账款资料,并对其保密。

第六条保理服务费用1. 保理服务费用为应收账款金额的_______%,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整(¥_______)。

2. 保理服务费用应在应收账款转让完成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

第七条违约责任1. 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导致乙方无法提供保理服务或遭受损失,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追索权商业保理合同范本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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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索权商业保理合同范本模板甲方(卖方):乙方(买方):丙方(保理公司):鉴于甲方为乙方提供货物/服务,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相应款项,丙方作为保理公司,同意提供追索权商业保理服务,甲乙双方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丙方,并按照本合同约定享有相关权益。

现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主体1.1 甲方为卖方,乙方为买方,丙方为保理公司。

1.2 甲方、乙方、丙方以下简称“各方”。

二、应收账款转让2.1 甲方将其对乙方享有的货物/服务款项的应收账款(以下简称“应收账款”)转让给丙方,丙方同意受让。

2.2 应收账款的具体金额、期限、付款方式等详见附件一。

2.3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及时向丙方提供应收账款的详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账款金额、期限、付款日期等。

三、保理服务内容3.1 丙方作为保理公司,提供追索权商业保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应收账款的管理、催收、融资等服务。

3.2 丙方在提供保理服务期间,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保理服务的具体内容。

3.3 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保理融资款。

四、融资款及支付4.1 丙方同意在甲方提交应收账款转让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保理融资款。

4.2 保理融资款的支付金额为应收账款总额的70%,最高不超过人民币XX万元。

4.3 甲方应在收到丙方支付的保理融资款后,向丙方出具收到款凭证。

五、应收账款的催收和追索5.1 丙方在提供保理服务期间,有权采取合法手段对乙方的应收账款进行催收。

5.2 如乙方逾期支付应收账款,甲方应协助丙方进行催收,并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证明材料。

5.3 如乙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支付应收账款,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对甲方进行追索。

六、合同的解除和终止6.1 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丙方任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双方协商一致;(2)乙方支付完毕所有应收账款;(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2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丙方应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保理融资款及利息。

三方版《国内有追索权明保理合同》范本

三方版《国内有追索权明保理合同》范本

国内有追索权明保理业务合同编号: GL-YW- 保理商:xx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注册地址: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 _ __联系人: _ __ 职务:__ ____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___ ___电子邮箱:联系电话:_ _ 传真: _ __保理申请人:(以下简称“乙方”)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联系人:_ _ _ 职务:___ ___通讯地址:邮政编码:_ 电子邮箱:_ _联系电话:_ _ 传真:__ _ _债务人:(以下简称“丙方”)注册地址: 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联系人:__ 职务:___通讯地址:_ 邮政编码:__ ___电子邮箱:_ 联系电话:_ 传真:_鉴于:1、甲方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商业保理公司,依法可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应收账款管理、应收账款催收和信用风险担保等综合性商贸服务(简称“保理服务”);2、乙方是一家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因经营需要,有意将其对丙方所享有的《合同》(合同编号为:)项下的全部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甲方,并接受甲方所提供的保理服务。

3、丙方是一家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因其与乙方订立《合同》(合同编号为: ),负有依约向乙方支付账款的义务。

丙方同意乙方将本合同约定的应收账款转让给甲方,并且承诺到期向本合同约定的保理专户支付上述应付款项。

为明确各方责任、恪守信用,甲、乙、丙三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平等协商,特达成以下约定以兹共同遵守(本协议由专用条款与通用条款两部分组成,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一部分专用条款第一条服务范围本合同中,乙方选择由甲方提供以下保理服务(打√选择):1、√应收账款融资;2、√应收账款管理;3、√应收账款催收;4、□其他________第二条基础交易合同情况第三条保理专户甲乙双方同意开立或指定以下账户为保理专户,用于收取丙方的应收账款回款,甲、乙、丙三方共同确认本保理专户为唯一的回款账户,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丙方不得通过其他任何账户或者其他任何方式进行应收账款结算:开户行:__ _____户名:__ ___账号:__ ___第四条转让的应收账款明细乙方转让给甲方的应收账款详见附件《应收账款转让明细表》。

追索保理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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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索保理合同范本甲方(保理商):________________乙方(应收账款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是一家合法成立的保理公司,具备开展保理业务的资质和条件;鉴于乙方是一家合法成立的企业,拥有合法的应收账款;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1.1 保理:指甲方根据乙方转让的应收账款,向乙方提供融资、信用风险担保、账款催收等服务的一种综合性金融服务。

1.3 追索权:指在乙方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应收账款款项的权利。

第二条应收账款转让2.1 乙方同意将如下应收账款转让给甲方:(1)应收账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元整(小写):______元;(2)应收账款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3)应收账款产生的基础交易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4)应收账款到期日:________________。

2.2 乙方应保证所转让的应收账款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争议。

第三条融资与还款3.1 甲方在收到乙方转让的应收账款后,根据双方约定的融资比例,向乙方提供融资服务。

3.2 乙方应在应收账款到期日或之前,将应收账款款项支付给甲方。

3.3 乙方未按约定还款的,甲方有权行使追索权,向乙方追索应收账款款项。

第四条信用风险担保4.1 甲方对乙方转让的应收账款提供信用风险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债务人未能按约定支付应收账款款项;(2)债务人因破产、解散、合并、分立等原因,导致无法支付应收账款款项。

4.2 甲方在担保范围内的责任限于向乙方支付未收回的应收账款款项。

第五条账款催收5.1 甲方负责对债务人进行账款催收,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5.2 甲方在收到债务人支付的应收账款款项后,扣除融资款项、保理费用等费用后,将余额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费用与支付6.1 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保理费用为人民币(大写):______元整(小写):______元。

追索保理合同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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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索保理合同协议书这是小编精心编写的合同文档,其中清晰明确的阐述了合同的各项重要内容与条款,请基于您自己的需求,在此基础上再修改以得到最终合同版本,谢谢!标题:追索保理合同协议书甲方(保理商):____________乙方(供应商):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是一家专业从事保理业务的公司,乙方是一家具备一定信誉和实力的供应商,双方为实现互利共赢,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将其应收账款权利转让给甲方,甲方提供保理融资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保理业务内容1. 乙方将其在与客户(以下简称为“债务人”)业务往来中产生的应收账款权利,按照本协议约定转让给甲方。

2. 甲方在收到乙方转让的应收账款权利后,向乙方提供保理融资,融资额度不超过应收账款金额的80%。

3. 甲方负责对债务人的应收账款进行催收、管理和服务,乙方应予以协助。

二、保理融资利率及费用1. 甲方提供的保理融资利率为年化利率____%,具体融资费用根据实际融资天数计算。

2. 乙方应按约定时间支付融资利息及甲方为实现保理业务所发生的其他费用。

三、应收账款转让及回购1. 乙方应将应收账款权利真实、完整、有效地转让给甲方,并确保应收账款权利无瑕疵、无争议。

2. 如债务人在应收账款到期日后____日内仍未支付,乙方有权回购该应收账款权利。

四、违约责任1.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要求乙方支付融资本金、利息及违约金。

2. 如甲方未按约定提供保理融资服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约定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保理商):____________乙方(供应商):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追索保理合同范本

追索保理合同范本甲方(保理商):________________乙方(应收账款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一、合同主体二、保理业务概述2.1 保理业务:指乙方将应收账款转让给甲方,甲方为乙方提供融资、催收、管理等服务的业务。

2.3 保理金额:指乙方转让给甲方的应收账款总额。

2.4 保理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应收账款全部收回之日止。

三、应收账款转让3.1 乙方同意将其对债务人的应收账款转让给甲方,甲方同意接受乙方转让的应收账款。

(1)真实、合法、有效;(2)债务人无争议;(3)未设定任何权利负担;(4)乙方已履行完毕合同约定的义务。

(1)与债务人签订的销售合同、服务合同等;(2)债务人确认的应收账款金额及期限;(3)其他与应收账款有关的证明文件。

四、保理融资4.1 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文件后,对乙方进行融资审批。

4.2 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保理融资,融资比例为应收账款金额的80%。

4.3 乙方应在融资期限内偿还甲方融资款。

五、催收与风险管理5.1 甲方负责对债务人的催收工作,确保应收账款按时收回。

5.2 甲方应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应收账款的风险。

5.3 如乙方应收账款发生纠纷,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解决。

六、费用与报酬6.1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保理服务费,费率为应收账款金额的2%。

6.2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融资利息,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

七、违约责任7.1 若乙方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7.2 若甲方未按约定提供保理服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8.1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8.2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附则9.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9.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保理商):________________乙方(应收账款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名词解释:1. 保理商:指具备保理业务资质,为他人提供保理服务的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

追索保理合同范本

追索保理合同范本合同编号:[具体编号]甲方(保理申请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理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1. 甲方与[债务人名称]之间存在合法的商业交易关系,甲方已向[债务人名称]提供了货物或服务。

2. 甲方希望将其对[债务人名称]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乙方,以获得资金融通和相关保理服务。

3. 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为甲方提供追索保理服务。

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定义与解释1. “应收账款”:指甲方依据与[债务人名称]之间的商业交易合同而享有的、尚未到期的、具有确定性的债权,包括但不限于货款、服务费、租金等款项。

2. “追索权”:指乙方在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回应收账款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形时,有权向甲方进行追索的权利。

3. “保理融资”: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提供的资金融通,包括但不限于预付款、贷款等形式。

4. “保理费用”:指乙方为甲方提供保理服务所收取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手续费、利息、管理费等。

二、应收账款转让1. 甲方同意将其合法拥有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该应收账款。

2.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具体期限]内,将应收账款的相关债权凭证、合同等文件交付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应收账款的转让登记手续。

3. 自应收账款转让给乙方之日起,乙方即成为该应收账款的合法债权人,享有相应的权利和利益,甲方不再享有该应收账款的任何权利。

三、保理融资1. 乙方根据甲方的申请和乙方的审查,有权决定是否向甲方提供保理融资。

2. 如乙方同意提供保理融资,双方应另行签订保理融资合同,明确融资的金额、利率、期限、还款方式等具体事项。

追索保理合同范本

追索保理合同范本甲方(保理商):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卖方):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鉴于:乙方拟将其与特定买方之间因货物销售或服务提供而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甲方,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提供保理服务。

一、应收账款转让乙方在此将其对[具体买方名称]享有的金额为[具体金额]元的应收账款转让给甲方。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关的销售合同、发票等证明文件。

二、保理服务内容1. 甲方将为乙方提供应收账款的管理、催收等服务。

2. 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追索。

三、追索条款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索:1. 买方未能按照约定支付应收账款。

2. 出现任何影响应收账款回收的情形。

四、乙方的义务1. 乙方应确保所转让的应收账款真实、合法、有效。

2.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应收账款的管理和催收工作。

3.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

五、费用及支付1. 乙方应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保理服务费用。

2. 具体费用及支付方式在本合同附件中明确规定。

六、违约责任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七、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条款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完整版)保理合同

合同编号:国内保理业务合同[有追索权/无追索权]示范文本借款人(甲方):住所(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保理企业(乙方):住所(地址):负责人:经办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1-鉴于:甲方作为销货方以其与购货方之间形成的应收账款,向乙方申请办理 [有追索权/无追索权] 国内保理业务。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有关用语定义1.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本合同中下列有关用语的定义是:1.1.1有追索权保理业务:指甲方将其因向购货方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或其他原因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乙方,由乙方为甲方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及相关的综合性金融服务,若购货方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偿付应收账款,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追索未偿融资款;1.1.2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指甲方将其因向购货方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或其他原因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乙方,由乙方为甲方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及相关的综合性金融服务,若购货方因财务或资信原因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偿付应收账款,乙方无权向甲方追索未偿融资款;1.1.3 购销或服务合同:指甲方与购货方签订的产生本合同项下所对应应收账款的合同;1.1.4 应收账款:指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其与购货方在真实、合法的交易和债权债务关系的基础上产生的唯一、具体、特定-2-和排他的无争议合法债权;1.1.5 应收账款发票实有金额:指发票金额扣除甲方已回笼货款后的余额;1.1.6 保理融资金额:指本合同项下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应收账款融资金额;1.1.7结息日:对一次性计收利息的,结息日为乙方融资发放日;按月计收利息的,结息日为每月的第20日;按季计收利息的,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第20日;1.1.8保理余款:指乙方实际收回的应收账款扣除融资本金、融资利息、逾期罚息及有关费用后的剩余资金;1.1.9 保理账户:指甲方根据本合同在乙方开立的用于应收账款回收、保理融资本息扣划、保理余款支付的专门账户,是收取本合同项下应收账款的唯一合法账户;1.1.10保理业务手续费: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提供融资或其他服务,而有权向甲方收取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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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公开型有追索权国内再保理合同甲方(保理商):住所(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再保理商):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约时间:签约地点:鉴于:1.甲方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成立的商业保理企业,并已与原债权人签订《商业保理合同》(以下简称保理合同);2.甲方同意将保理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乙方;3.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受让应收账款,并按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向甲方提供再保理融资、应收账款管理与催收等国内再保理服务。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甲方和乙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下称“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本合同中有关用语的定义如下:1.1、应收账款:指基础交易合同项下,原债权人与原债务人基于真实交易的基础上,原债权人依据基础交易合同的约定,享有的向原债务人的付款请求权(债权),以及与该债权相关的权利和利益;1.2、应收账款转让额度:指乙方经与甲方协商,乙方为甲方核定的、甲方对原债务人的、并且乙方同意受让的应收账款最高限额;1.3、受核准应收账款:指甲方向乙方申请转让的,乙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同意受让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约定的条件以及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陈述、保证与承诺的应收账款;1.4、应收账款转让对价:指乙方就受核准应收账款的转让需向甲方支付的对价,应收账款转让对价的金额等于受核准应收账款金额,根据上下文,也可以指扣除乙方已支付的部分应收账款转让对价(譬如:再保理预付款)后的余额;1.5、应收账款转让对价支付日:指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应收账款转让对价的日期;1。

6、受核准应收账款到期日:原则上指《基础交易合同》所规定的原债务人应向甲方支付应收账款的日期,具体以《应收账款转让确认书》载明的日期为准,如乙方依据本合同第4。

4条给予宽限期的,则顺延至宽限期到期日;1。

7、原债务人:《基础交易合同》项下购买原债权人的货物或服务并负有支付合同价款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原债务人可以指一人,也可以指多人。

1.8、原债权人:指向甲方申请办理商业保理业务,将其享有的对原债务人的应收账款转让给甲方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1.9、《基础交易合同》:指甲方按本合同第2.2。

2条向乙方提交的、原债权人与原债务人签订的、并据以产生应收账款的合同及其全部补充或修改文件;1。

10、单据:指基于原债权人与原债务人订立的《基础交易合同》,并为履行该基础交易合同之目的,表明基础交易合同项下买卖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种交易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发票(如增值税发票)、发货凭证、验货凭证、对账单以及其他在履行基础交易合同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应收账款证明;1.11、再保理融资:指经甲方申请,乙方审核并同意后,在受核准应收账款到期日之前,提前向甲方支付再保理预付款,并向甲方收取再保理预付款利息和再保理业务手续费的行为;1.12、公开型有追索权的再保理:指甲方将向乙方转让受核准应收账款的事实通知原债务人,若原债务人在受核准应收账款到期日不能足额向乙方偿付受核准应收账款时,乙方有权将受核准应收账款反转让给甲方并向甲方追偿的再保理融资。

本合同项下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再保理即为公开型有追索权的再保理;1.13、再保理预付款:指乙方经过审核同意甲方的再保理融资申请后,依本合同约定,按照一定比例在该笔受核准应收账款到期日前向甲方预先支付的一定比例的应收账款转让对价,本合同中约定的再保理预付款是指未扣除再保理预付款利息和再保理业务手续费的金额;1。

14、再保理预付款比例:指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的再保理预付款与应收账款转让对价之比;1。

15、再保理预付款利息:指乙方因向甲方支付再保理预付款而向甲方收取的资金占用费,再保理预付款利息按照下述公式计算:再保理预付款利息=再保理预付款金额×再保理预付款利率(年)/360天×自再保理预付款支付日(含当日)起至再保理预付款止息日(不含当日)止的天数1。

16、再保理预付款止息日:指下述(1)和(2)两个日期中较早到来之日,自该日起相应的再保理预付款停止计息:(1)原债务人向乙方清偿受核准应收账款并抵销再保理预付款之日;(2)乙方按本合同向甲方反转让受核准应收账款,并收到甲方退还的再保理预付款之日;1。

17、再保理专用账户:指乙方专门开立的用于本合同项下划拨应收账款转让对价、收取再保理预付款利息及再保理业务手续费等目的的专门账户,是原债务人清偿本合同项下应收账款的唯一合法账户;1.18、再保理业务手续费:指乙方向甲方收取的,乙方因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提供再保理融资及其他服务而产生的费用;1。

19、反转让:指发生本合同第6。

1条规定的情形时,乙方将已受让、未受偿的受核准应收账款部分或全部转回给甲方的行为,发生反转让时,甲方应无条件受让乙方反转让的受核准应收账款,并按照本合同第6.2条的规定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应收账款转让对价,并支付相应的再保理预付款利息.第二条应收账款转让2.1应收账款转让额度2。

1。

1 乙方经与甲方协商,为甲方核定一个总体的应收账款转让额度_____万元,该总体额度包括甲方对所有原债务人的应收账款。

2。

1。

2 乙方为甲方核定的应收账款转让额度为单笔循环额度,额度的有效期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在该额度的限额及有效期内,甲方可以向乙方循环申请再保理。

2.1.3 乙方有权根据甲方、原债权人、原债务人的资信情况变化,对核定的应收账款转让额度单方予以变更(该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或减少额度,延长或缩短额度有效期及取消额度等),乙方在作出变更额度的决定后应书面通知甲方,应收账款转让额度的调整在乙方发出书面通知时生效。

2.2 甲方应提交的材料2。

2。

1 在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材料:(1)根据乙方的要求,提供原债权人、原债务人及甲方相互之间的历史交易文件;(2)提供甲方的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财务报表、公司法人证件等的复印件,均需加盖甲方公章;(3)根据乙方的要求,提供原债权人、原债务人的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法人证件等的复印件,均需加盖甲方公章;(4)乙方要求的其他单据、文件。

甲方提交的资料,若是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公章.2.2。

2 鉴于甲方拟将其从原债权人处受让的《基础交易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应收账款及原债权人在应收账款项下的全部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甲方向乙方申请再保理时,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材料:(1)按照乙方指定形式填写,并加盖了甲方公章的《应收账款转让申请书》(详见附件一);(2)根据乙方的要求,提供保理合同及与其相关的所有材料、《基础交易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保理合同、《基础交易合同》的修改或补充文件、基础交易合同项下单据、交易授权批准文件(如有)、预付款(定金)证明文件(如有)等;(3)经甲方和原债务人确认并核实与原件无误的,《应收账款转让申请书》记载的拟转让应收账款所对应的全套发票原件(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发票或国家规定的其他类型发票或原债务人认可的其他形式发票)、应收账款金额证明文件、以及原债务人对全套发票及应收账款金额证明文件予以认可的书面文件(如有,包括但不限于原债务人的询证函回函、欠款确认声明等);(4)发货单、货运证明、质检证明、验收单等单据或其他能够证明《基础交易合同》确已履行的证明文件;(5)甲方将与原债权人的受核准应收账款转让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办理登记的凭证;(6)甲方向原债权人发放保理预付款的凭证(如有);(7)乙方要求的其他单据、文件。

甲方提交的资料,若是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公章.2.2。

3 乙方对甲方申请的拟转让应收账款进行审核,并根据自己的独立判断确认是否受让该笔应收账款.2.3应收账款转让2.3.1 乙方收到甲方按照本合同第2。

2。

2条提供的材料后,进行审核。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材料确认无误,同意接受甲方的应收账款转让申请时,将加盖乙方业务专用章的《应收账款转让确认书》(详见附件二)发送给甲方;乙方可以根据其独立判断,拒绝接受甲方的应收账款转让申请,乙方拒绝甲方的转让申请时,应当在收齐甲方按照本合同第2。

2。

2条提供的材料后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该书面通知可以电子邮件形式做出。

2.3.2 乙方在《应收账款转让确认书》上加盖业务专用章时,该笔应收账款转让生效,该笔应收账款即作为受核准应收账款,按照本合同及《应收账款转让确认书》约定的条件转让至乙方。

2.3.3 甲方收到乙方加盖业务专用章的《应收账款转让确认书》后,应立即履行应收账款转让通知义务.该转让通知是指甲方、乙方与原债权人采用寄送《应收账款转让通知书》(详见附件五)的形式或乙方事先同意的其他形式,向原债务人指明受核准应收账款已经转让给乙方。

在乙方按本合同第3.2条支付再保理预付款前十个工作日,甲方与原债权人负责促使原债务人在《应收账款转让通知书》回执上签章或以其他令乙方满意的方式(回执等转让通知文件均应交乙方持有),完成应收账款转让同意义务。

2。

3。

4 乙方有权就受核准应收账款的转让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办理登记,甲方应无条件予以配合(包括但不限于应乙方要求,及时办理与原债权人的受核准应收账款转让登记手续并提供登记凭证、以及与乙方签订相关登记合同或给予乙方相关授权等),登记费由乙方支付。

2.3。

5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应收账款不符合乙方的受让条件:(1)受核准应收账款的未清偿金额合计超出应收账款转让额度的,乙方有权拒绝受让超出限额部分的应收账款;(2)甲方在应收账款转让额度的有效期届满后提交的《应收账款转让申请书》;(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无权经营而导致无效的应收账款;(4)发生商业纠纷的应收账款;(5)约定销售不成即可退货而形成的应收账款;(6)保证金类的应收账款;(7)可能发生债务抵销的应收账款;(8)已经转让或设定担保的应收账款;(9)被第三方主张代位权的应收账款;(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转让的应收账款;(11)被采取法律强制措施的应收账款;(12)可能存在其他权利瑕疵的应收账款;(13)原债务人可提起诉讼或仲裁或有其他合理理由拒绝支付的应收账款;(14)甲方或原债权人拒绝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第2.3.3条、第2.3。

4条规定的应收账款转让通知或登记义务。

在出现上述应收账款不符合乙方受让条件的情形时,乙方可基于自主判断,决定拒绝接受甲方的应收账款转让申请或者全部或部分取消受核准应收账款,乙方应将决定书面通知甲方。

对被取消的受核准应收账款,乙方不再负有受让该应收账款和支付应收账款转让对价的义务,并有权要求甲方履行反转让义务.2。

4全部权利转让2.4.1 受核准应收账款转让给乙方时,原债权人及甲方在该应收账款被转让前所享有的任何权利和收益,包括但不限于收取全部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其他应付费用的权利、强制收款权、起诉权、留置权、停运权、对流通票据的背书权以及原债权人对可能被拒收或退回的货物或服务所拥有的全部其他权利均同时一并转让给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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