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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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管理办法

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管理办法

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管理办法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管理办法(一)为了适应公司生产管理需要,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优势,进一步完善和深化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制度,也为了积极稳妥地使我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工作转入正常化,全面地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工作,建立健全专业技术人员聘用档案,特制定如下专业技术人员聘用管理办法。

1. 目的通过对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对本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工作职责履行情况、个人工作技能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客观、全面、有效的评价专业技术人员全年工作业绩,了解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状态,并根据聘用结果给予相应的待遇,激励专业技术人员钻研专业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创造性地开展专业技术工作,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骨干作用,进行技术创新,全面推进公司的技术装备水平。

2. 适用范围本聘用办法适用于公司内已取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并从事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各类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3. 聘用原则①聘任职务必须与本人专业技术资格,工作岗位基本相一致。

②聘任与考核相结合,先考核,后聘任,考核结果必须在胜任以上方可聘任。

③总经理级以上职务人员不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4. 聘用程序方案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分公司提出聘任申请,经民爆事业部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聘任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公司行文聘任;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分公司个人提出聘任报告,经分公司专业技术考评小组审核通过后,由分公司党群办行文聘任并上报事业部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方案2:在岗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已获得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专业技术履行情况进行总结,向分公司专业技术考评小组提交书面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和聘任申请,聘任与否由公司专业技术考评小组评议。

各单位(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和专业技术人员年度和平时工作业绩择优提出推荐名单及推荐人历年度工作总结,报公司专业技术考评小组,考评小组根据单位推荐意见和专业技术考评结果,向总经理提出聘用建议报告,由总经理行使最终决定权。

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

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

xxx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制度,引导专业技术人员热爱本职工作、做好本职工作,激发专业技术人员不断学习和提高专业技术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的积极性,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创造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工作环境,加快实施人才强企战略,根据中冶集团评聘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本规定。

第二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必须经过考核、评审才能确认其是否具备任职资格。

用人单位可根据专业技术岗位的需要,根据管理权限自主决定是否聘任获得任职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员工受聘专业技术职务后,应履行相应的岗位职责,按公司的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

第二章评聘原则第三条坚持资格的评审、考试与聘任分开进行的原则。

第四条坚持按需设岗,立足岗位,以岗定聘的原则。

第五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六条坚持从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真才实学、注重工作实绩,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群众公认的实行择优评审聘任。

第七条坚持从严“破格”的原则。

第八条坚持谁用人,谁主管,谁聘任,谁管理的原则。

第三章组织管理模式第九条公司设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统一领导。

领导小组组长由董事长担任,副组长由总经理和分管领导担任,小组成员由公司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人力资源处,负责参加评审人员任职基本条件的资格审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条根据中冶集团的规定和授予的权限,公司成立相应评审委员会或推荐小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议、审定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技术水平是否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推荐小组按照评审的基本要求根据德、能、勤、绩评议后向上一级评审委员会推荐评审。

第十一条公司成立的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报高级工程师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资格评审,报中冶集团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核审批准,同时负责对申报教授级高工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评议推荐。

专业技术序列聘任管理暂行办法(原创)

专业技术序列聘任管理暂行办法(原创)

专业技术职务、职业技能岗位聘任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转型发展需要,全面推进人才强企战略,加强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打通职工职业生涯发展路径,鼓励职工提升自身素质,更好地吸纳、留住有效人才,建立健全竞争激励机制,有效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所属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在岗职工。

第三条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职业技能岗位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选聘德才兼备,遵纪守法、履职尽责、积极向上的专业技术、职业技能职工;(二)引入竞争机制,以水平能力高低和贡献大小为依据, 择优聘任,对资格高、能力低者,可低聘或不聘;(三)职岗相符,职工通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定或经国家(或本市)统一考试取得任职或职业技能资格,且与所在岗位相符,方具备聘任的初步资格;(四)明确专业技术职务和职业技能岗位的责任、权力和待遇,使职务技能与责、权、利相一致。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集团公司与企业分别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职业技能岗位聘任考核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党政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专家组成。

企业领导小组需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五条领导小组职责:(一)集团公司领导小组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职业技能岗位聘任管理办法的制定与修订,审定企业专业技术职务、职业技能岗位设置方案;制定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职业技能岗位聘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二)企业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企业专业技术职务和职业技能岗位聘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制定考核办法,对拟聘职工进行考核、评议、审核,负责与专业技术职务和职业技能岗位聘任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三)日常聘任管理工作由企业组织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根据领导小组的决定,组织实施专业技术职务和职业技能岗位聘任、考核、续聘、归档等工作。

第三章专业技术职务、职业技能岗位设置第六条专业技术职务设立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包括经济类、工程类、政工类、法律类、财会类、审计类、统计类、档案类等。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是指在企事业单位中,对于从事技术、科研、
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人员,通过一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聘任的制度。

该制
度的目的是为了提高企事业单位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促进人才的流动
和发展,同时也是对于人才的一种激励和保障。

该制度的主要特点包括:1.聘任标准明确:聘任标准是制定聘任制度的基础,聘任标准应该明确、
具体、可操作性强,以便于对于人才的评价和选拔。

2.聘任程序规范:聘
任程序应该规范、公正、透明,遵循程序公正原则,确保聘任的公正性和
合法性。

3.聘任权力分明:聘任权力应该分明,聘任权力的行使应该遵循
聘任标准和程序,确保聘任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4.聘任期限明确:聘任期
限应该明确,聘任期限的长短应该根据不同职务的特点和工作需要来确定。

5.聘任待遇优厚:聘任待遇应该优厚,以激励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
时也是对于人才的一种保障。

总之,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是企事业单位
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制度,它对于提高企事业单位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促进人才的流动和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关于实行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

关于实行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

国务院关于发布《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的通知【颁布单位】国务院【颁布日期】 19860218【实施日期】 19860218【章名】通知现将《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的一项重大改革,必须加强领导,认真掌握政策,慎重从事。

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工作由中央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具体工作由中央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办公室设在国家科委。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也应成立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对这项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具体工作由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办公室设在科委或科技干部管理部门。

【名称】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题注】【章名】规定一、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基本内容专业技术职务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的,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并需要具备专门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才能担负的工作岗位,不同于一次获得后而终身拥有的学位、学衔等各种学术、技术称号。

建立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应当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专业技术工作岗位,规定明确的职责和任职条件;在定编定员的基础上,确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合理结构比例;由行政领导在经过评审委员会评定的、符合相应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中聘任;有一定的任期,在任职期间领取专业技术职务工资。

二、专业技术职务的设置1.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需要提出,经中央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

国务院委托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的主管部门制订有关条例及实施意见,其内容应包括职务的名称、档次(或等级)、适用范围、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合理结构比例、岗位职责、任职条件、任期、评审和聘任办法、审批权限等,报送中央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批准试行,经过一段实践,总结经验,进一步修改后,报国务院正式发布。

2.各单位根据专业技术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本单位选用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和职务设置的意见,属于国务院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的,由各部门核准;属于地方的,由地方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核准。

大学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与聘任管理办法

大学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与聘任管理办法

***大学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与聘任管理办法(试行稿)第一章岗位分级设置与聘任原则第一条教师(教学、科研、医疗)岗位是专业技术的主体岗位。

教师岗位设置管理与学科建设相结合,保证学科建设、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需要。

在聘任时充分考虑学术成就、学术影响、资历等因素,充分体现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成就。

其他岗位是指教师岗位以外的其他具有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岗位设置主要是为促进其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医疗服务和人才培养工作,促进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全面协调发展。

第二条一级岗位由国家统一聘任。

二级岗位由学院、学校根据条件要求,推荐人选,报主管部门、省人保厅确定;三级及以下岗位由学校按规定的比例下达,并根据各院的学科建设、人员情况、工作需要等情况进行调整,各院按下达的岗位数、按标准推荐人选,学校审定。

第二章聘任条件第三条基本要求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合作精神。

2、积极承担组织安排的任务,完成规定的教学、科研和医疗工作;拟聘教授、副教授岗位,必须为本科生授理论课,并且拟聘教授岗位的要求教学评价达到优秀标准,拟聘副教授岗位的要求教学评价达到良好以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病患提供较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3、符合国家关于相应职务的基本要求,具备履行相应职务所需的学术水平和能力。

4、具备履行相应职务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5、近五年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合格。

第四条资历、学术业绩要求(一)一级一级岗位任职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2、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的专家、学者,业内公认的一流人才。

除满足上述资历、论文要求,申报人员还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一条:1、国家级重点学科带头人;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2、国家级教学名师;3、国家级学术组织二级学会任正副理事长职务; 4、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 5、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6、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7、长江学者特聘教授8、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9、在《Science 》、《Nature 》、《Cell 》等国际著名学术期刊(影响因子≥20)上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SCI 论文总影响因子50以上; 10、主持“863”、“973”、国家科技支撑等重大科研项目、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3项以上;11、获国家级科研奖一等奖(前4获奖人)或二等奖(前3位获奖人);或省部级科研奖励一等奖(第1获奖人);省社科优秀科研奖励一等奖(第1获奖人);12、获得国家专利管理部门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第1发明设计人),专利内容与申报的专业学科相关,且在实施中推广应用,为学校创造200万元以上的经济效益。

上海海洋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修改版]

第一篇:上海海洋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上海海洋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一、为了进一步深化我校专业技术职务制度改革,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推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根据国家、上海市有关规定及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遵循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任职条件分类考评、职务岗位分级聘任。

第二章岗位设置与聘任范围三、科学合理地设置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是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根据专业技术工作任务和性质,我校确定设置高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兼职高教研究、工程技术、实验技术、图书资料、经济、会计(审计)、卫生技术、出版、档案等11个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

根据《上海水产大学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意见》,各部门设置本部门的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经批准后,在学校下达的可聘岗位数内开展当年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

四、高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兼职高教研究、工程技术、图书资料、实验技术等系列及出版系列中初级、档案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停止任职资格评审,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五、经济、会计(审计)、卫生技术等系列的中初级职务、档案系列中级职务实行以考代评,即由学校根据岗位,在经社会化考试取得任职资格的人员中择优聘任;经济、会计(审计)、卫生技术、出版等系列高级职务由学校根据岗位在已通过评审(或审定)取得任职资格的人员中择优聘任。

第三章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六、根据《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等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和上海市教委有关规定,我校制定了《上海水产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职责及任职条件》,各部门应结合本部门的情况,制定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具体岗位的职责和任职条件,并报学校审批。

第四章聘任组织七、我校成立由学校领导、人事、教学、科研、研究生管理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教授代表组成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简称聘委会),负责制定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具体见《上海水产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工作规程》。

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管理办法

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管理办法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专业技术职称的聘任,提高医疗质量和医院综合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称法》、《卫生部关于调整职称系列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分为初级职称、中级职称、高级职称三个层次。

第三条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应根据一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评定,评定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章职称评定的条件和程序第四条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职称评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履行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二)具备相应的学科知识和业务水平;(三)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或临床技能;(四)具备继续学习和进修的意愿和能力。

第五条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的程序如下:(一)申请:申请人填写职称评定申请表,附上相关材料,提交给医院人事部门。

(二)初审:医院人事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符合评定条件的申请人进入下一步评定环节。

(三)评定:根据评定标准和程序,进行综合评定。

评定过程中要注重实践经验和科研成果的综合考量。

(四)评议:评定委员会成员对评定结果进行讨论和评议,形成终审结果。

(五)公示:将评定结果公示一定时间,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任:根据评定结果,医院人事部门将聘任决定通知申请人,并办理相关手续。

(七)监督:对聘任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职称复审,对职称申请真实性进行审核。

第三章职称评定的标准第六条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岗位匹配度:申请人的职位是否与申请职称的要求相匹配。

(二)学术论文:申请人的科研成果情况,包括发表的论文数量和质量、参与的课题研究等。

(三)临床技能:申请人的临床工作质量和技术水平,包括病案分析、诊疗方案制定、手术操作等。

(四)职称评议:评定委员会成员对申请人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进行评议。

第四章职称聘任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聘任为医院专业技术职称后,享有以下权利:(一)在医院内担任相应职务;(二)参与医院的学术研究和决策;(三)享受相应的职称津贴和福利待遇;(四)申报医院科研项目;(五)参加学术交流和培训。

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制度篇一: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考核管理办法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考核的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促进专业技术人员受聘上岗后履行岗位责任制,为续聘、解聘、低聘、晋升和续签劳动合同提供依据。

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一、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1.聘任的条件(1)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2)现正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3)身体状况良好并能胜任本专业技术职务工作。

2.聘任的程序、年限(1)由本人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报表》,本部门领导加具聘任意见,送人事部审核并提出聘任意见,最后由主管人事部的公司领导同意签名聘任;(2)聘任年限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两年,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三年,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四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五年。

3.聘任后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待遇已获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人员,从聘任的当月开始享受同一职级的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最低起档线工资等相关的待遇。

4.聘任后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做到热爱本职工作、遵守国家法律及公司有关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社会道德和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主动积极,考虑问题细致周到,对本职工作尽职尽责;勤于思考,积极上进,刻苦钻研,不断地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富有创新精神,积极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效率;有团队协作意识,注意沟通协调;积极为发展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及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二、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1.考核对象已被聘任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2.考核内容与标准以履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完成年度和任期目标任务的实际业绩并结合年度考核评价结果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

具体从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和事业心、任职能力和技术水平、专业技术工作实绩、身体状况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

对不同的档次、不同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掌握不同的考核重点,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重点考核出成果,出人才,出实绩;中级专业技术人员重点考核独立工作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的提高;初级专业技术人员重点考核对本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和适应能力。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改革、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学校学科建设和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的需要,结合教学科研发展的实际状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为推进专业技术职务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落实和完善聘任制度,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行“自主评聘、评聘结合”模式。

即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岗位设置结构比例范围内,对照相应的评审条件,进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对于评审通过、获得资格的人员,在符合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有关聘任的各项基本条件下,同时聘任其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第三条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坚持学术标准第一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严格对照任职条件,把思想品德、工作态度、学术水平、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和岗位需要作为评审的依据。

第四条根据学校发展要求和现实状况,将专业技术职务分为主系列和副系列两类。

高校教师系列、科学研究系列及高校实验系列为主系列,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专业技术评审委员会评审;工程技术、图书资料、档案管理、编辑出版、财经类(含会计、审计、经济)、医疗卫生、中小学等现有其它系列为副系列,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经学校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推荐委员会推荐,由省政府主管部门指定的具有相应系列评审权的评委会评审。

第五条根据学校现行教师岗位分类管理的实际情况,将我校高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分为教学科研并重型、基础教学型、社会服务型和科研为主型4类,并制定相对应的资格评审条件;申报科研为主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对应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进行评审。

第二章评审组织第六条学校围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成立各级组织,保障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公正有序开展。

(一)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按有关文件规定,由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从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产生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每年一届,是学校主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终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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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 (讨论稿)

1、根据国家、XX关于深化职业改革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为不断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提高专业技术队伍的素质,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进取精神,结合企业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企业专业技术职务均实行聘任制。 3、专业技术职务应在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技术人员中聘任。凡企业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只在企业内部有效。 4、成立专业技术职务管理领导小组,其成员由企业领导、党委委员、组织人事处及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组成,党委负责人任组长。该机构主要职责是讨论审批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和讨论决定企业专业技术职称方面的重大问题和有关规定,督促检查本办法的落实情况。职称管理日常工作由组织人事处具体承办。 5、专业技术职务的名称:工程师、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政工师、助理工程师、助理经济师、助理会计师、助理统计师、技术员、经济员、会计员、统计员等。 6、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职务聘任制和资格聘任制的双轨制。其中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含阶段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6.1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受聘专业技术职务后为本单位的业务技术主管,有工作职责,享受相应的待遇。 6.2阶段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是以完成某项任务的需要而聘任的职务,受聘之后是完成该项任务的业务技术主管,有工作职责,享受相应的待遇,任务完成自行解聘。 7、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设置 7.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企业专业技术复杂的二级单位可设置,被聘人员在原个人岗位序列系数的基础上追加0.3的系数,但累计系数不得超过部经理级副职; 7.2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企业各二级单位对于专业技术要求较高的专业可设置,被聘人员在原个人岗位序列系数的基础上追加0.2的系数,但累计系数不得超过经理级副职。 7.3初级技术职称,不设技术职务岗位,凡取得资格均可实行资格聘任,被聘人员在原个人岗位序列系数的基础上追加0.1的系数。 7.4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兼任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 7.5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务另设。所设的专业技术岗位不增加定员,根据企业的生产发展及各岗位实际工作需要,每年由企业职改领导小组通盘考虑,按部门、岗位的需求情况适当扩大聘任职数。 8、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条件 8.1聘任各种技术职务必须具备的条件。见附件《各类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8.2航行管制、航行情报等特殊专业技术岗位仍应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 9、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权限 9.1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由企业统一管理,所在二级单位推荐,经企业专业技术职务管理领导小组审查批准,政工系列由党委聘任,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由总经理聘任。 9.2中级以下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聘任,由各二级单位负责实施,确定聘任人员后,报企业组织人事处审核后,由企业统一下文聘任。 10、聘任期限:高级职务三年,中级职务一年,资格聘任一年,聘任期限不得超过离、退休年龄和劳动合同期限。 11、聘任时,聘任者应予受聘者签订《上海企业专业技术职务聘约》,明确受聘者的职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聘期,并颁发聘书,同时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归入本人档案。 1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应从专业技术人员受聘担任专业技术职务之日起开始计算。 13、专业技术人员在任职期间一般不予调离本专业岗位,如工作需要必须调动,其专业技术职务自行解除,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保留。 14、凡属国家教委承认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列入国家统一分配计划的毕业生(包括硕士生、博士生),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岗位工作见习期满,经考核符合资格任职条件的,可直接进行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聘任。具体规定:中专毕业,本专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任为“员”级;大专毕业,见习期满,经本人申请可聘任为“员”级,再从事本专业技术二年,可聘任为“助理”级;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任为助理级;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三年,可聘任为中级;博士学位获得者,可聘任为中级;取得双学士学位者,可聘任为助理级。上述毕业生上岗后必须胜任本职工作,见习期满本人应做政治思想工作和业务工作小结,经企业组织人事处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认为合格方可聘任。 直接进行专业技术资格聘任需填写《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由单位和组织人事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有效。 15、对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离、退休人员和现已调离专业技术岗位的,以及外出脱产学习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承认其任职资格,但不予聘任。 16、凡连续病假半年以上和借调到外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承认其任职资格,不予聘任。 17、受聘者有下列情况之一,予以解聘: 17.1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本岗位规定职责者; 17.2由于技术水平、业务能力、身体等原因,不能正常履行技术职务者; 17.3因失职而造成严重技术责任事故和危及飞行安全事故征候者,在一年内不能续聘; 17.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企业有关规章制度,受行政记大过、党内严重警告者,在一年内不能续聘; 17.5解除劳动合同、内部待岗者; 17.6脱产文化学习一年以上者(专业培训除外)。 18、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制度和考绩档案。每年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由单位主要行政领导组织进行,二级单位的主要行政领导的专业技术职务考核由组织人事处组织进行考核。考核要注重政治标准,以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实绩为主要内容,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领导和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法。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考核成绩记入考绩档案作为晋升、调薪、奖惩及能否续聘的依据。连续二年考核成绩优秀者方可推荐晋升;合格者可以续聘;对基本合格者要提出具体要求,限期提高和改进,改进后可续聘;不合格者应予以解聘或低聘,当年末进行考核的单位,下年度不得进行评聘工作。 19、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在任职期限满三个月前,根据工作表现,按考核结果聘任程序办理聘任手续。 20、聘期满,经考核不能履行岗位职责,不能完成任期目标的人员,应解除聘约。 21、其他按国务院、XX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22、本办法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23、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 1、《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2、《XXXX企业专业技术职务聘约》 附件1: 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担任专业技术职务人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敬业爱岗,热爱企业,积极为企业发展服务。 2、担任员级技术职务的条件: 2.1一般应具有相应的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2具有完成本专业一般性辅导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2.3初步掌握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专业技术知识和本岗位设备的一般性实际操作能力。 3、担任助理级职务应具备条件: 3.1原则上具备本专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2具有完成一般性专业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3.3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于实际工作; 3.4能比较全面地掌握本岗位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具有较熟练的操作能力。 4、担任中级技术职务应具备的条件: 4.1原则上应具备本专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单位被公认为是本专业的业务技术骨干; 4.2掌握现代生产经营、安全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方法,掌握国内本专业先进技术并能在实际工作中运用; 4.3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对本单位的技术改进,技术管理上提出的建议性意见被采纳,促进了技术进步,产生了经济效益,保证了生产安全; 4.4全面地掌握本岗位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具有熟练的操作能力。 4.5能够指导助理级以下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5、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应具备得条件 5.1原则上应具备本专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本专业的业务技术尖子; 5.2具有解决在生产、经营、安全过程和综合管理过程中本专业领域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 5.3有系统广博的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的现状和现代化管理的发展趋势; 5.4有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在生产、经营、技术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并产生社会经济效益; 5.5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过二篇以上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 5.6能够指导中级以下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6、担任中级、高级技术职务的人员须具有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 附件B: XXXX企业专业技术职务聘约 为了适应民航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聪明才智,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现对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根据聘用人(甲方)和受聘人(乙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签订聘约如下: 第一条 聘用人应保证受聘人在任职期间,行使现行规定的各项权利,并为受聘人施展才能,开展业务技术工作提供条件。 第二条 受聘人应对聘用人负责,尽心尽力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任期内规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和经济技术指标。 第三条 受聘人在任期内应努力工作,刻苦钻研,掌握新知识,不断推进技术进步。 第四条 受聘人在聘期内的思想表现及业务水平,工作态度,经考核,成绩显著,贡献突出,聘用人应给予奖励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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