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街道“8.31”一般广告牌倒塌事故调查报告
塑胶厂“8·31”机械伤害死亡事故调查报告.docx

一、基本情况
1、事故发生时间和地点:2003年8月31日凌晨3时10分,松岗镇XX塑胶厂注塑车间
2、事故类别:机械伤害
3、事故人伤亡情况:一人死亡(胡某,女,31岁,文化程度初中湖北省襄阳县人)
二、事故经过
经查,2003年8月30日19时,XX塑胶厂员工胡某上班和黎某负责21号机台,黎某负责开机,胡某负责削毛边。
当日胡某私自和黎某调换工种,到了8月31日凌晨3时10分左右胡某操作注塑机过程中,违规作业,用左手将注好的产品从注塑机取出,在身体还没有离开安全门时, 右手按了关闭安全门开关,安全门关闭时将胡某胸部夹住,黎某发现后立即和同事把安全门打开,将胡某扶起来,后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三、评述企业在日常生产过程中使用着各种机械设备,可以缩短产品生产周期,降低生产成本,有力地促进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的增长。
但在使用机械设备过程中,由于操作者的不安全行为、机械设备的不安全状态等原因,往往容易引发各种机械伤害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影响生产正常进行。
造成机械伤害事故的原因有人、机械、管理三方面的因素,本案例就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操作者随意调换岗位而造成的,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事故的间接原因是在日常安全管理中没有落实好规章制度、教育培训、技术措施、隐患整改等方面工作。
这种管理方面的缺陷,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使人的安全意识淡薄,产生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引起违章作业,使机械设备存在隐患,形成不安全状态。
因此在企业日常管理中要制定完善的管理措施、加强安全教育、采取积极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等手段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户外广告牌安全责任案

户外广告牌安全责任案一、案例背景及事件经过时间:2008年5月某市的一家户外广告公司在该市的主要道路上设置了一块较大的广告牌,用于发布广告、促销信息等。
然而,在这个广告牌使用不久后,发生了一起严重事故。
2008年5月15日,傍晚时分,一场突如其来的强热风暴突袭了该市,刮倒了该户外广告牌。
不幸的是,广告牌倒塌时正好压在一辆过往的小客车上,造成了两名车内乘客无法逃生的悲剧。
该起事故引起了公众的极大关注,家属们向广告公司提起了诉讼。
二、法律纠纷及法院判决1.法律纠纷家属们认为,广告公司应当承担倒塌广告牌导致乘客伤亡的责任,因为广告公司应该采取合理的安全措施,确保广告牌的稳固性和安全性,以防止类似的意外发生。
2.法院判决经过审理,法院认定广告公司在广告牌的设置、维护和管理过程中存在安全管理缺失。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广告公司作为广告牌的经营者,应当负有相应的安全责任。
法院判决广告公司向受害者家属赔偿经济损失,并进行公告道歉。
三、法律问题分析1.广告牌安全责任广告公司作为广告牌的经营者,应当对广告牌的设置、维护和管理负有安全责任。
在此案中,广告公司没有采取充分的安全措施,导致广告牌在强风条件下不稳定,最终造成了乘客的伤亡。
2.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合理广告公司在广告牌的设置上是否采取了合理的安全管理措施也是该案的争议点。
广告公司应当更加周密地考虑到广告牌所处环境的特殊情况,比如是否经常受到强风的影响,是否会有倒塌的风险等,以便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四、律师点评在该案中,家属成功主张了广告公司作为广告牌经营者的安全责任。
广告公司在设置广告牌时,应当对广告牌的稳固性和安全性进行充分考虑,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在遇到类似天气条件时,广告公司应当进行安全检查,并及时做出相应的维护保养措施。
此案是一起以户外广告牌安全责任为中心的纠纷案例,其判决有利于维护公众的人身安全和生命权益,也提醒了广告行业应重视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管理。
东营市山东滨源化学有限公司

东营市山东滨源化学有限公司“8•31”重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发布日期:2015年12月02日点击:56319次2015年8月31日23时18分,山东滨源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源公司”)新建年产2万吨改性型胶粘新材料联产项目二胺车间混二硝基苯装置在投料试车过程中发生重大爆炸事故,造成13人死亡,2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326万元。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
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国务委员王勇分别作出重要批示;省委书记姜异康、省长郭树清亲临事故现场指导救援工作,要求全力抢救伤员,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严查原因、严肃处理、严格要求,坚决防止此类事故再度发生。
国家安监总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王浩水亲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处置和调查工作。
国务院安委会下发《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安委督〔2015〕16号),对该起事故查处实行了挂牌督办。
副省长张务锋率省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连夜赶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救援、善后处置和调查处理等工作。
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法律法规和《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6号),省政府成立了由省安监局、省监察厅、省公安厅、省总工会和东营市政府负责同志和有关人员组成的滨源公司“8•31”重大爆炸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省检察院派员参加,同时聘请化工安全、设计、生产、自控仪表等专业的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通过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周密细致的现场勘察、调查取证、综合分析和反复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事故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户外广告安全检查报告的案例分享与参考

户外广告安全检查报告的案例分享与参考在当今繁华的城市中,户外广告已经成为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然而,这些广告在吸引人们目光的同时,其安全性也不容忽视。
为了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定期进行户外广告安全检查至关重要。
本文将通过几个实际案例,为大家分享户外广告安全检查的相关情况,并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参考。
案例一:大型广告牌倾斜危机在某商业中心,一块高达数十米的大型广告牌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这块广告牌位于建筑物的顶部,由于长期受到风吹雨淋和自然老化的影响,其支撑结构出现了严重的锈蚀和变形。
在一次强风天气中,广告牌发生了明显的倾斜,随时都有倒塌的危险。
检查人员在接到群众举报后迅速赶到现场。
经过仔细的勘察,他们发现广告牌的基础部分已经松动,部分焊接点出现了开裂的情况。
此外,广告牌的面板也存在多处破损和脱落的现象,不仅影响了美观,更对下方行人的安全构成了巨大威胁。
针对这一情况,检查人员立即采取了紧急措施。
他们在广告牌周围设置了警示标识,禁止行人靠近,并通知相关部门对广告牌进行拆除和修复。
经过数天的紧张施工,广告牌终于被安全拆除,隐患得以消除。
案例二:灯箱广告漏电隐患在一条繁华的街道上,一排灯箱广告成为了夜晚的亮点。
然而,在一次例行检查中,检查人员发现其中一个灯箱广告存在漏电的问题。
经过检查,发现是灯箱内部的电线老化破损,导致电流泄漏。
而且,灯箱的外壳也没有进行有效的接地处理,进一步增加了触电的风险。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检查人员首先切断了电源,然后对灯箱内部的电线进行了更换和整理。
同时,他们还对灯箱的外壳进行了接地处理,确保电流能够安全导入地下。
经过维修,灯箱广告恢复了正常运行,漏电隐患被彻底消除。
案例三:墙面广告脱落风险在某住宅小区的外墙上,一块巨大的墙面广告引起了居民的担忧。
由于安装不当和胶水老化,广告的部分区域已经开始脱落,随时可能砸到过往的行人。
检查人员在接到居民的反映后,对广告进行了全面的检查。
他们发现广告的固定点数量不足,而且使用的胶水质量较差,无法承受广告的重量。
东墙倒塌报告模板

东墙倒塌报告模板概述本报告是针对某小区内发生的东墙倒塌事件进行的现场调查与分析,主要目的是为了评估倒塌原因以及提出必要的修复措施,以确保居民安全。
事件概况事件发生时间:2022年1月5日上午11点左右事件地点:某小区5栋东侧事件类型:墙体倒塌倒塌区域:东墙下方约3米处影响范围:小区居民房屋外墙,停车场内部,周边环境等伤亡情况:无人员伤亡瞬时抢险措施:组织人员进行现场疏散,并放置警示标识等措施现场调查现场环境调查人员在到达现场后,观察周围环境,发现:1.东墙倒塌后,压在停车场地面的部分护墙石和砖块均已碎裂。
2.涉事区域左右两侧的墙体未出现明显的损坏痕迹,但存在局部开裂现象。
3.距离东墙倒塌现场约2米处,地面存在显著的下陷现象,可能是土壤被墙体重压挤压引起。
倒塌原因针对以上现场观察,调查人员做出如下推测:东墙倒塌可能是由于墙体建造质量问题所致,具体表现为:1.墙体在施工前未进行必要的土质检测,未选择合适的基础方案,墙体仅依靠地基中的砂土作为放样基础,基础不够坚固,承载力不够。
2.墙体砖块砌筑不均匀,存在明显的墙体变形现象。
3.墙体表面未进行水泥抹灰处理,直接粉刷,存在防水问题。
4.毗邻该墙面的房屋质量较高,可能对墙面造成了长期的挤压,加速墙体变形。
修复措施建议针对上述原因,为了确保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调查人员建议实施如下修复措施:1.应立即对该区域进行封锁,禁止任何人员进入,避免人员受伤。
同时,应安排专业的抢险队伍进行现场的清理和修复工作。
2.依据墙体建造标准规范,重新进行设计,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加固,并加厚墙体厚度,选用合适的防水材料进行表面修补,确保墙体的整体性。
3.针对墙体基础问题,应对周边土质进行彻底的勘测并进行相关的处理,确保基础坚固、承载力足够。
4.加强小区建设过程的监管,建立合理的检测机制,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改进建议在此次事件中,辖区政府、物业公司等管理单位对此次事故处理及时,但是仍然存在着不足,针对此次事件,调查人员提出如下改进建议:1.加强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过程的审核管理,确保每一项施工步骤都能够符合所制定的标准规范。
东城街道“9·7”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

东城街道“9·7”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2017年9月7日21时50分左右,位于东莞市东城街道堑头社区运河东一路76-81号的东莞可谱大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可谱大装饰公司”)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无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0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2017年9月8日,东莞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东城安全监管分局、东城纪检监察办、东城公安分局(樟村派出所)、城区供电分局、东城城管分局、东城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东城总工会、东城堑头社区等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的东城街道“9·7”一般触电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邀请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并委托东莞市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协会电气方面的专家参加事故调查工作,对事故现场线路进行检测鉴定,查找事故原因。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基本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事故工程基本情况事故现场位于可谱大公司门口左侧广告牌处,工程项目内容为拆除原有广告牌在原有的框架上重新安装广告牌,该广告牌为宽 5.6m高11.66m,成矩形状。
采用三维立体彩钢扣板和LED吸塑字,使用5个成竖直分布亮化防雨专用开关电源(将输入电压220V转为24V,变压器)。
工程造价共计人民币13500元包括材料费、工资和后期维护费。
(二)事故单位、相关人员情况1、东莞可谱大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4WP03K2T,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张道星,住所:东莞市东城街道堑头社区运河东一路76-81号,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佰万,成立日期:2017年6月14日,经营范围: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弱电及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与安装、钢结构工程设计与安装;建筑装饰材料的销售;家政服务;家电维修。
大岭山“8.3”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大岭山“8.3”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2016年8月3日,在我镇鸡翅岭村辖区东莞市大岭山鸡翅岭斯麦特工业园内发生一起事故,唐兵华在高处坠落受伤,被送往大岭山医院救治,于2016年8月7日10时20分经抢救无效死亡。
因涉事相关单位、死者亲属和相关职能部门未能及时向安全监管部门报告该事故,直到东莞市安全监管局于2016年8月22日交办的关于唐基明投诉其子唐兵华在东莞市大岭山鸡翅岭斯麦特工业园受伤死亡事故的投诉事项,大岭山安全监管分局立即介入调查该事故,经初步调查,该起事故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并于2016年8月24日回复市安全监管局。
现死者父亲唐基明与其妻子诉被告叶镜清、东莞市科莞实业有限公司生命权纠纷一案,并对该调查意见提出异议,近期多次到各相关职能部门投诉上访,并于12月7日到东莞市安全监管局上访。
为进一步查清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吸取事故教训,做好事故善后工作,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及《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东府办函〔2014〕413号)精神,东莞市人民政府于2016年12月9日成立事故调查组,负责本次事故的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事故相关单位基本情况1、广东斯麦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为事故相关单位,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东莞市大岭山镇湖畔工业园,法定代表人:叶镜清,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0日,营业期限:长期,经营范围:研发、销售:发光二极管、显示器、触摸屏及自动化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事故发生在斯麦特工业园内保安室二楼第三号房间。
保安室是一栋二屋建筑物,建筑面积约200平米,保安室一楼有5个小房间,其中一楼门口二间小房间由东莞市科莞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使用,作为保安室,其余的房间都是业主叶镜清自用。
坍塌事故的经验教训总结和吸取
设备故障
建筑物内的电梯、空调等设备如果维 护不当或存在故障,可能会对建筑结 构造成损坏,进而引发坍塌事故。
自然灾害等外部因素
地震
地震是引发建筑物坍塌的常见自然灾害,尤其对于地震活跃地区的建筑物,如果 未采取抗震设计,很容易在地震中受损坍塌。
05
未来展望和建议
推动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进一步完善
完善建筑法规
针对坍塌事故,应进一步完善建筑法规,明确建筑物结构安全要 求和设计规范,提高建筑物整体稳定性。
更新工程标准
不断总结和吸取事故经验教训,动态更新工程建设标准,以适应不 断变化的环境条件和技术发展。
加大执法力度
加强对建筑物规划、设计、施工等环节的监管,确保各项法规和标 准得到有效执行。
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
行业自律
推动建筑行业建立自律机制,加强企业内部质量管理,自觉遵循行 业规范,提高行业整体水平。
社会监筑物进行举报,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信息公开
建立建筑行业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安全事故信息,增强公众对行 业的信任度。
社会影响
事故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对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产 生一定的舆论压力。
事故原因初步分析
建筑设计缺陷
经初步调查,事故建筑存 在设计缺陷,如结构不合 理、荷载计算错误等。
施工质量控制不严
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不 严格,存在偷工减料、违 规操作等问题。
监管失职
相关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存 在失职行为,未能及时发 现并纠正施工过程中的安 全隐患。
坍塌事故的经验教训 总结和吸取
目录
• 事故概述 • 事故原因分析 • 经验教训总结 • 教训吸取和预防措施 • 未来展望和建议
东城街道“11·21”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东城街道“11·21”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2017年11月21上午约9时,位于东莞市东城街道牛山涡岭工业园伟民路40号百财科技园牛山分园A栋一楼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工人姚宝玉从门式工作平台上坠落地面受伤,后经医院抢救,姚宝玉于2017年12月9日上午8时45分因伤重,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造成1人死亡,无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80万元。
接报后,街道党委委员张建良、安全监管分局局长曾伟彪等领导同志分别作出指示,要求全力做好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查清事故原因,举一反三,吸取事故教训,严肃追究事故责任,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有关规定,市政府批准成立了由东城街道办事处党委委员张建良任组长,安监分局局长任副组长,安监分局、纪检监察室、公安分局、总工会、城管分局、东城住房规划建设局、信访办、政法办、司法分局、人力资源分局、社会保障分局、主山社区有关负责同志组成的东城街道“11·21”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邀请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并聘请建筑方面的专家参加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物证鉴定、专家论证、综合分析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一、基本情况(一)事故工程基本情况1、东莞市迪奥数控设备有限公司租用位于东城街道牛山涡岭工业园伟民路40号百财科技园牛山分园A栋一楼半层厂房面积合计约1500平米。
工程装修项目根据设计图纸把A栋一楼约3000平米,用轻质砖建一堵12公分的墙体隔出1500平米作为迪奥公司新厂区,在公共电梯口前砌一堵12公分的墙体将厂房隔开,在公共电梯口前留一个4米宽的进出通道,并对厂区内电器线路重新安装。
一般建筑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
一般建筑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一、基本情况(一)事故发生单位某某工程有限公司。
(二)工程项目概况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某某不夜城项目;建设单位:某某不夜城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地址:某某开发区二完小旁边;建设规模:192767.56平方米;合同工期2023年4月20日至2025年10月20日;合同价格:10220.0000万元。
2023年8月10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发证机关:某某市某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勘察单位:某某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某某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某某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某某监理有限公司。
2.建设单位:某某不夜城置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96345463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某某,经营范围: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咨询;房地产经纪;房地产评估;住房租赁;物业管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24年06月27日。
3.施工单位:某某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8956256515E,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所在地:某某省某某市某某县,法定代表人:张某,成立日期:2021年07月16日,营业期限:2022年03月27日至2034年03月26日,经营范围:施工劳务;房屋建筑工程、公路、桥梁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工程、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地开发与土地开发整治、复垦;建筑材料销售。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有效期:2022年08月02日至2025年08月01日。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编号:D*******,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资质类别及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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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街道“8.31”一般广告牌倒塌事故调查报告
2017年8月31日15时30分左右,位于东莞大道辅路与怡丰路
交汇处(汇业写字楼旁)一户外三面立柱广告牌倒塌,直接造成10
辆小车不同程度损坏,无人员伤亡。
接报后,街道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有关部门立即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和
善后工作。为查清事故原因,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肃追究事故责任,
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
务院令493号)规定,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2017年9月1日,
成立了由市城管局、市气象局、东城街道监察室、东城安监分局、东
城城管分局、东城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东城公安分局、东城交警大队、
东城质监站、东城水务中心、东城街道总工会、东城建筑规划设计院、
东城街道东泰社区组成的事故调查组,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同时邀请
了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参加事故调查工作。现将事故调查情况
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广告牌基本情况
该三面立柱型广告牌的业权为东莞市创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创业公司”)所有,由创业公司自用,用于发布自有公司的广告内
容,于2009年7月31日签订合同委托东莞市东建广告有限公司进行
制作安装。至事故发生时,该广告牌无任何报建手续。该广告牌的广
告布幕由创业公司委托东莞市今日广告有限公司负责更换,但双方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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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服务合同。2017年7月,创业公司委托东莞市怡美广告有限公
司对事故广告牌进行了改造,将广告牌面由平面改成了“三面翻”。事
故广告牌的改造没有签订改造合同。2017年8月,东莞市今日广告
有限公司委托广东科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有限公司,对广告牌进
行构筑物结构检测鉴定,鉴定结果为“基本满足结构安全使用要求,
可按现有状态继续使用”。事故广告牌的检测鉴定双方未签订合同。
(二)事故相关单位基本情况
1、东莞市创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777835672J,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
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东莞市东城区岗贝东城中路涡岭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刘仲荣,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佰万元,成立日期:2005
年07月05日,营业期限:长期,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
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有关物业的咨询服务;物业租赁;物
业投资;清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2、东莞市东建广告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789499733N,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
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东莞市南城区新城市中心区菊香苑34座
201号,法定代表人:古丽华,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
期:2006年06月16日,营业期限:长期,经营范围:设计、制作、
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复印、影印、打印;数码照相服务;销
售:广告材料、喷绘材料、复印材料、打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