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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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招标验资流程(3篇)

公司招标验资流程(3篇)

第1篇一、引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招标验资是公司进行项目招标的重要环节。

通过招标验资,可以确保投标企业的资质、信誉和能力符合招标项目的需求,从而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

本文将详细阐述公司招标验资的流程,以期为相关企业或个人提供参考。

二、招标验资的目的1. 确保投标企业的资质、信誉和能力符合招标项目的需求;2. 防范投标企业的欺诈行为,保障招标方的利益;3. 提高招标项目的质量和效率;4. 优化资源配置,实现项目招标的公平、公正、公开。

三、招标验资的流程1. 招标公告(1)招标方根据项目需求,制定招标文件,包括项目背景、招标范围、投标条件、投标文件要求、评标标准等内容。

(2)招标方在相关媒体或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招标时间、地点、联系方式等。

2. 投标企业报名(1)有意向的投标企业根据招标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参加招标。

(2)投标企业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等。

3. 资质审查(1)招标方对投标企业的资质证明文件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招标要求。

(2)审查内容包括:企业性质、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资质等级、业绩情况、财务状况等。

4. 资信调查(1)招标方对投标企业的资信情况进行调查,包括企业信用、商业信誉、合同履行情况等。

(2)调查方式可以采取电话咨询、实地考察、查阅相关资料等。

5. 投标文件评审(1)招标方对投标企业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包括技术方案、项目管理方案、报价方案等。

(2)评审标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制定,主要包括技术先进性、方案可行性、报价合理性等方面。

6. 验资(1)招标方对投标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验资,确保其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验资内容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7. 评标委员会评审(1)招标方成立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企业的资质、资信、投标文件、验资结果等进行综合评审。

(2)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制定评审标准,对投标企业进行评分。

验资的流程

验资的流程

验资流程步骤验资是指对某个公司或项目的资金进行核实和确认,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合规性。

验资的过程可以帮助投资者或合作方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评估风险,做出明智的决策。

下面是一个详细的验资流程步骤及其相关内容。

1. 初步尽职调查初步尽职调查是在进行正式尽职调查前的预备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收集基本信息:收集与公司相关的基本信息,包括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范围等。

•网上调查:通过互联网搜索公司信息,了解公司背景、行业地位等。

•咨询专家:咨询专家或律师等相关人士,以获取对该行业和企业的专业意见。

2. 正式尽职调查正式尽职调查是指对目标公司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以获取更多关于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法律风险等信息。

2.1 财务尽职调查财务尽职调查主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财务报表:审查目标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

分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运营能力。

•财务指标:计算和分析一些重要的财务指标,如利润率、资产回报率和偿债比率等,以评估公司的财务状况。

•重大交易:检查目标公司是否有重大交易或关联方交易,并评估这些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风险评估:评估目标公司面临的风险,如市场风险、法律风险和经营风险等。

2.2 法律尽职调查法律尽职调查主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公司文件:审阅目标公司的公司章程、合同、许可证等文件,确保其合规性和有效性。

•诉讼记录:查询相关法院记录,了解目标公司是否有未决诉讼或争议,并评估其对公司经营活动的影响。

•知识产权:调查目标公司的知识产权情况,包括专利、商标和版权等,并评估其价值和风险。

•合规性审查:检查目标公司的合规性,包括税务合规、劳动法合规和环境法合规等。

2.3 商业尽职调查商业尽职调查主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市场分析:评估目标公司所在行业的市场规模、增长趋势和竞争格局。

•客户和供应商:了解目标公司的主要客户和供应商,并评估其与这些关键利益相关者的关系。

验资介绍和流程

验资介绍和流程

业务简介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按照实务公告第一条的要求,对被审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或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编辑本段责任验资侵权责任的基础是当事人有侵权行为。

而在验资关系中,验资人对委托人的合同债权人没有直接的侵权行为,验资人即使有虚假验资的行为,也只是针对其与委托人之间的委托验资关系而发生的;与第三人有直接关系的不是验资人,而是与第三人有直接的合同关系的委托人。

验资关系与合同关系没有直接的联系,验资人不可能对第三人构成违约或者是侵权。

所以,认定验资人对第三人有侵权行为,验资人应对第三人负侵权责任,是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的。

侵权赔偿责任是终极责任,责任主体无追偿权。

侵权赔偿责任是当事人基于其过错而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侵权人有侵权行为,就应对被侵害方承担侵权责任,当几方有共同的侵权行为时,几方依其过错大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侵权赔偿责任是一种终极责任,责任人是责任的最终承担者,当事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后,不可以将该责任转嫁,也不能够向其他人追偿。

如果认定验资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即是认定此责任为一种终极责任,验资人承担相应责任后,不能够将该责任转嫁给他人,也不得向其他人追偿。

此种认定,是不利于验资人的,是损害了验资人对委托人的追偿权利的,也是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和法律的精神的。

确定验资责任是侵权赔偿责任,降低了委托人的责任。

委托人作为合同当事人,应该履行其全部的合同债务,适用全面履行的原则,这是确定无疑的,是合同法律的明确规定。

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是一种合同关系,在这合同关系中,委托人应是终极责任人,委托人履行债务后,不得向其他人追偿,也不得转嫁此债务。

将验资人的责任确定为侵权赔偿责任,即是认定验资人应承担一定的终极责任,委托人的合同债务由委托人和验资人作为终极责任共同分担了,验资人承担的那部分责任就不需要委托人承担,这样,就降低了委托人的责任,委托人就占到了便宜,获得了不正当的利益。

委托人获得这种利益没有合法依据,不应该受到法律保护。

完整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_号——验资》指南.doc

完整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_号——验资》指南.doc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验资》指南第一章总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以下简称本准则)第一章(第一条至第六条),主要说明本准则的制定目的、本准则与其他审计准则的关系、验资的含义、验资类型及设立验资和变更验资的含义、被审验单位的含义、出资者和被审验单位的责任、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并对注册会计师执行验资业务应遵守的职业道德规范提出要求。

一、本准则与其他审计准则的关系本准则第二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在执行验资业务时,应当将本准则与相关审计准则结合使用。

注册会计师在执行验资业务时不应孤立地使用本准则,而应当将本准则与相关审计准则结合使用。

例如,注册会计师除了遵守本准则的要求外,还应当遵守审计业务约定书、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质量控制、审计工作底稿、计划审计工作、审计证据、存货监盘、函证、期后事项、管理层声明、利用专家的工作等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其他相关审计准则的一般原则和要求与本准则不一致的,以本准则为准。

二、验资的含义(一)验资的含义本准则第三条第一款指出,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此定义主要明确了下列几个问题:1.验资是注册会计师的法定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是注册会计师的法定业务之一。

其他法律法规也有对注册会计师承办验资业务作出规定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

2.验资是一种受托业务。

注册会计师必须接受委托人的委托,由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业务约定书,方可执行验资业务。

3.验资是一项鉴证业务。

注册会计师的审验意见旨在提高被审验单位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情况的可信赖程度,满足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及被审验单位向出资者签发出资证明的需要。

4.验资的内容包括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审验。

公司验资流程

公司验资流程

公司验资流程公司验资是指对公司资产、负债和权益进行核实和确认的过程,是公司财务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公司验资流程的建立和执行,对于公司的财务稳健和经营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下面将详细介绍公司验资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首先,公司验资的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一、准备工作。

公司验资前,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首先是确定验资的时间节点和范围,明确验资的目的和要求。

其次是组建验资小组,确定验资的负责人和成员,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

同时,需要准备好验资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包括公司的财务报表、资产清单、负债清单、权益确认书等。

二、实地核实。

验资小组按照事先确定的范围和要求,对公司的资产、负债和权益进行实地核实。

包括对公司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应收账款、存货等资产进行清点和核实,对公司的应付账款、短期借款、长期负债等负债进行核实,对股东权益、利润分配等权益进行确认。

三、比对核实。

验资小组将实地核实得到的数据与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比对,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对于发现的差异和问题,需要及时进行调查和核实,找出差异的原因并做好记录。

四、编制验资报告。

验资小组根据实地核实和比对核实的结果,编制验资报告。

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负债和权益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和差异要进行说明和分析,并提出改进和完善的建议。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在公司验资的整个流程中,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确保验资工作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同时,需要保证验资的独立性和客观性,避免出现利益冲突和不当影响。

验资报告应当及时提交给公司的管理层和相关部门,供其参考和决策使用。

总之,公司验资是一项复杂而又重要的工作,需要各方的合作和努力,才能够确保验资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取得准确、可靠的结果。

希望公司的验资流程能够得到不断的完善和提高,为公司的财务管理和经营决策提供有力的支持。

怎样进行验资

怎样进行验资

先去工商局核准名称,然后根据需要的注册资金去银行开临时的验资帐户,存款取得进帐单,把名称核准单,进帐单,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房屋租赁证明,全部交给工商局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交纳一定比例的验资费(是可以讲价的),两天左右验资报告就出来了,后面就是办营业执照,然后去技术监督局办代码证,开正式的银行基本帐户,把验资的资金转到基本帐户上,在去办税务,最后回公司建帐经营.好了,祝你生意兴隆.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验资分为设立验资和变更验资。

验资是注册会计师的法定业务。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有关法律、法规对注册会计师验资业务的规定与日俱增,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此均有涉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明确将验资业务列为注册会计师的法定业务之一。

因此,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工商登记机关不要求提交验资报告)在申请开业或变更注册资本前,必须委托注册会计师对其注册资本的实收或变更情况进行审验。

验资业务简介及流程业务简介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按照实务公告第一条的要求,对被审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或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适用范围1、在被审验单位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开业)登记;2、出资者分期缴纳注册资本;3、企业新设合并、分立,或企业改制时以部分资产进行重组,通过吸收其他股东的投资或转让部分股权设立新的企业,新设立的企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

4、被审验单位出资者(包括原出资者和新出资者)新股入资本,增加实收资本(股本);5、被审验单位将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转为实收资本(股本);6、出资者将其对被审验单位的债权转为股权;7、被审验单位因合并增加实收资本(股本);8、被审验单位因吸收合并、派生分立、注销股份等减少实收资本(股本);9、被审验单位整体改制,包括由非公司制改为公司制企业、内外资企业互转;业务流程及所需资料●公司设立验资程序及所需资料1.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分局进行公司名称核准,领取公司名称核准通知书。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1602号 验资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1602号验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1602号是《关于验资的中介报告的安排》审计准则。

该审计准则规定了注册会计师验资的程序和要求,以确保验资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对企业实际已经取得的资产和负债进行审核和确认的工作。

验资的目的是为了验证企业宣称的资本金是否真实、是否已经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出资,并使各方能够了解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和财产状况。

根据审计准则1602号的规定,注册会计师进行验资工作时,首先要了解企业的出资情况和股权结构,包括出资者身份、出资方式、出资金额等方面的信息。

然后,通过参考企业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和记帐凭证,对企业已经取得的资产进行核查和确认。

注册会计师还会与企业的律师、内部审计人员和管理层进行沟通,以获取更多的信息,确保验资工作的准确性。

在进行验资工作时,注册会计师还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注册会计师应当对企业的出资情况进行全面的审查,避免遗漏或者错误处理资金的情况发生。

其次,注册会计师应当对企业的关键出资凭证进行核实,比如股权转让协议、银行账务凭证等。

再次,注册会计师还应当注意企业出资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以及是否存在财务造假等不正当行为。

总之,审计准则1602号规定了注册会计师对企业验资工作的程序和要求。

通过准确地核实和确认企业已经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注册会计师能够发现并避免企业出资不符合规定的问题,保障企业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这对于企业的持续发展和债权人的权益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当严格按照审计准则1602号的规定进行验资工作,确保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工商验资流程

工商验资流程工商验资是指企业在进行注册资本的验资过程中,需要向工商部门提供相关资金证明和资金来源证明,以确保注册资本的合法来源和真实性。

验资流程主要包括资金证明准备、资金来源证明准备、验资申报等环节。

首先,企业需要准备相关的资金证明。

资金证明可以是企业银行账户流水、资金存款证明、资产评估报告等。

其中,银行账户流水是最常见的资金证明方式,企业需要提供近期的银行账户流水,以证明企业的资金实力和流动性。

资金存款证明则是指企业在银行存款的证明,可以通过银行开具的存款证明来进行资金证明。

资产评估报告是指企业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评估报告,可以通过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开具报告,以证明企业的资产规模和价值。

其次,企业还需要准备资金来源证明。

资金来源证明是指企业需要证明注册资本的来源合法和真实性,可以通过出资人的资产证明、出资人的收入证明、出资人的财产证明等方式进行证明。

出资人的资产证明可以是出资人的房产证、车辆证、股权证等,以证明出资人的资产状况。

出资人的收入证明可以是出资人的工资证明、纳税证明等,以证明出资人的收入来源和稳定性。

出资人的财产证明可以是出资人的遗产证明、赠与证明等,以证明出资人的财产来源和合法性。

最后,企业需要进行验资申报。

验资申报是指企业将准备好的资金证明和资金来源证明提交给工商部门进行验资审批,以完成注册资本的验资过程。

在提交验资申报材料时,企业需要填写相关的申报表格,并提交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出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工商部门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将进行资金证明和资金来源证明的审核,审核通过后,企业即可完成注册资本的验资过程。

总的来说,工商验资流程包括资金证明准备、资金来源证明准备、验资申报等环节,企业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并提交给工商部门进行审批。

通过验资流程,可以确保企业注册资本的合法来源和真实性,为企业的正常经营提供保障。

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

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1995年12月25日财政部财会协字[1995]4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验资业务,明确工作要求,保证执业质量,根据《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公告。

第二条本公告所称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对被审验单位的实收资本(股本)及其相关的资产、负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的审验。

本公告所称被审验单位,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设立的,依法应当进行验资的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注册会计师执行其他验资业务,除有特定要求者外,应当参照本公告办理。

第二章一般原则第四条注册会计师执行验资业务,应当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验资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验资报告的真实性是指验资报告应如实反映注册会计师的验资范围、验资依据、已实施的主要验资程序和应发表的验资意见。

验资报告的合法性是指验资报告的编制和出具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本公告规定。

第五条对于尚未建立会计帐目的被审验单位,注册会计师应在审验以前,提请其建立必要的会计帐目。

第六条注册会计师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当明确告知被审验单位予以纠正。

被审验单位坚持不改的,注册会计师应拒绝出具验资报告。

(一)被审验单位不能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的;(二)被审验单位对应当进行审验的项目不提供合作,甚至阻挠审验的;(三)被审验单位坚持要求注册会计师作不实或不当证明的。

第七条执行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可根据需要配备相应的业务助理人员。

注册会计师应对业务助理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并对其工作结果负责。

注册会计师在验资过程中聘请专家协助工作时,应考虑其能力和独立性,并对其工作结果负责。

第三章验资内容与要求第八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在了解被审验单位基本情况下,考虑其自身能力和能否保持独立性,并初步评价验资风险后,确定是否接受委托。

如接受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应与委托人签订验资业务约定书。

验资报告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验资报告是指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对企业的注册资本进行审核,并出具的一种证明文件。

验资报告是企业设立、增资、减资、股权转让等法律行为的重要依据。

为了规范验资报告的出具和管理,我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

本文将重点阐述验资报告的法律规定。

二、验资报告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法》是我国规范公司设立、组织、运营的基本法律。

其中,关于验资报告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验资证明。

(2)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验资证明。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法》是我国规范证券发行和交易的基本法律。

其中,关于验资报告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第三十八条规定,发行人申请发行证券,应当提交验资证明。

(2)第六十六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应当提交验资证明。

3.《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法》是我国规范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的基本法律。

其中,关于验资报告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第二十二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依法出具验资报告。

(2)第三十一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在出具验资报告时,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4.《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管理办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管理办法》是我国规范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行为的具体行政规章。

其中,关于验资报告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第十四条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依法出具验资报告。

(2)第二十条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三、验资报告的出具程序1.接受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出具验资报告,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现场调查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委托人的注册资本进行现场调查,核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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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验资计划与程序
10.2.1 验资计划 验资计划包括总体验资计划和具体验资计划。 10.2.2 获取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或变更情况明细表 经被审验单位签署确认后,代表了被审验单位对其出资 者出资情况的认定,也是被审验单位的一种书面声明 10.2.3 审验范围 1.设立验资的审验范围。一般限于与被审验单位注 册资本实收情况的有关事项,包括出资者、出资币种、 出资金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和出资比例等。 2.变更验资的审验范围。一般限于与被审验单位注 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增减变动情况有关的事项。
第十章


教学目标
了解 验资的含义及计划 验资范围与责任 审验程序、验资报告的内容 拒绝出具验资报告的情形
掌握
要点导航
关 注 点 以货币、实物、无形资产出资方式 下的审验程序 资金到位 所有权转移的手续是否办妥 相应证明文件 无形资产出资的法律界限 验资的目的 验资报告的使用责任
着 眼 点
特别考虑
4.对于变更验资注册会计师应当关注的事项。对于变更验 资,注册会计师应当关注被审验单位以前的注册资本实收 情况,并关注出资者是否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注册资本。 关注被审验单位以前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注册会计师主要 是通过查阅前期验资报告;关注前期出资的非货币财产是 否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关注被审验单位与其关联方的有 关往来款项有无明显异常情况;查阅近期财务报表和审计 报告,关注被审验单位是否存在由于严重亏损而导致增资 前的净资产小于实收资本的情况。 关注出资者是否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注册资本,主要是关注 出资者首次出资后,其余部分是否由出资者自公司成立之 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在5年内缴足。
重点及难点
重 点 验资责任、验资范围、验资报告、 拒绝出具验资报告的情形


不同出资方式下的审验程序
10.1 验资的含义及责任
10.1.1 验资的含义 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 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 本的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是注册会计 师的法定业务之一 ; 验资是一项鉴证业务。
同步测试参考答案
一、单选 DCBCAD 二、多选 1、BD 2、AB CD 4、ABC 5、BC 三、判断 ××√√×× 3、ABC 6、ABD
四、分析与计算题
1.出资者分别以货币出资、以实物出资、以知识产 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出资时注册会计师的 审验目标分别是什么?
[答案]:(1)货币出资的审验目标: 审验出资者是否按 照协议、章程的规定将其认缴的货币资金如期、足额存入 被审验单位在其所在地银行开设的账户。 (2)实物出资的审验目标: 审验出资者是否按照协议、章 程的规定将其认缴的实物出资如期、足额投入被审验单位, 并已办理有关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3)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审验目标: 审验出资者 是否按照协议、章程的规定将其认缴的知识产权、土地使 用权等无形资产如期、足额投入被审验单位,并办理有关 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5.利用专家工作。注册会计师在审验过程中利用专家协助 工作时,应当考虑其专业胜任能力和客观性,并对利用专 家工作结果所形成的审验结论负责。注册会计师在执行验 资业务时,利用专家工作的领域主要包括: (1)对用以出资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实物资产, 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工艺品、宝石等特殊 资产的估价及该类资产评估价值的审查。 (2) 对特定资产的数量和实物状况的测定,如地下矿藏储 量、成分、等级的测定与估算,房屋、建筑物及设备剩余 使用年限的测算等。 (3)未完成合同中已完成和未完成工作的计量。 在拟利用专家的工作时,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中国注册会 计师审计准则第1421号——利用专家的工作》的要求评价 专家的专业胜任能力和客观性。
遇到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拒绝出具验资报告并 解除业务约定: (1)出资者投入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资产的价 值难以确定。 (2)被审验单位及其出资者不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出资的实物、 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进行资产评估或价值 鉴定,办理有关财产权转移手续。 (3)被审验单位减少注册资本或合并;分立时,不按国家有 关规定进行公告、债务清偿或提供债务担保。 (4)外汇管理部门在外方出资情况询证函回函中注明附送文 件存在虚假、违规等情况。 (5)出资者以法律法规禁止的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 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6)首次出资额和出资比例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7)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比例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10.3
验资报告
10.3.1 验资报告要素 验资报告应包括下列要素: 标题、 收件人、 范围段、 意见段、 说明段、 附件、 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 报告日期。
10.3.2
拒绝出具验资报告并解除业务约定的情形
注册会计师在审验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 应当拒绝出具验资报告并解除业务约定: 1.被审验单位或出资者不提供真实、合法、完整 的验资资料的。 2.被审验单位或出资者对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的 审验程序不予合作,甚至阻挠审验的。 3.被审验单位或出资者坚持要求注册会计师作不 实证明的。
The
end
3.对于设立验资的首次验资注册会计师应当关注的 事项。对于设立验资,如果出资者分次缴纳注册 资本,注册会计师应当关注全体出资者的首次出 资额和出资比例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这里需要关注两种情形,一是关注有限责任公司全 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是否不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 20%,且不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二是 关注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 出资额是否不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20%。
10.1.3
验资类型及设立验资和变更验资的含义
1.设立验资。设立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对 被审验单位申请设立登记时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 进行的审验。 2.变更验资。变更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对 被审验单位申请变更登记时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 本的变更情况进行的审验。 需要指出的是,公司因出资者、出资比例 等发生变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金额不变,需 要按照有关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 记,但不需要进行变更验资。
10.1.2
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含义
1.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是指被审验单位在公司登记机 关依法登记的全体出资者的出资额。 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 总额。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实收股本总额。 2.实收资本。实际交付的出资额或者股本总额。 3.验资截止日的含义。验资截止日是指注册会计师所 验证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 更情况的截止日期,是注册会计师审验结论成立的 一个特定时点。
10.2.5 验资工作底稿 对验资过程及结果进行记录,形成验资工作底稿。 验资工作底稿一般分为综合类工作底稿、业务类 工作底稿和备查类工作底稿。 综合类工作底稿通常包括:被审验单位其本情况表、 验资业务约定书、总体验资计划、验资报告等。 业务类验资工作底稿主要是在验资过程中所执行 的审验程序所形成的记录。备查类验资工作底稿 主要包括有关批准文件、出资协议和公司章程营 业执照等。
四、分析与计算题
2.注册会计师应当拒绝出具验资报告并解除业务约 定的情形有哪些?
[答案] :(1)被审验单位或出资者不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 (2)被审验单位或出资者对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的审验程序不予合作,甚至阻 挠审验; (3)被审验单位或出资者坚持要求注册会计师作不实证明; (4)出资者投入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资产的价值难以确定; (5)被审验单位及其出资者不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出资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 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进行资产评估或价值鉴定、办理有关财产权转移手续; (6)被审验单位减少注册资本或合并、分立时,不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债务清偿或提供债务担保; (7)外汇管理部门在外方出资情况询证函回函中注明附送文件存在虚假、违规 等情况; (8)出资者以法律法规禁止的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 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9)首次出资额和出资比例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0)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比例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10.1.4
出资者和被审验单位的责任
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合同、章程的要求出资, 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 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
10.1.5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 资》准则的规定,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 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出 具验资报告,是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不能减轻出资者和被审验单位 的责任。
6.验资事项声明。注册会计师应当向出资者和被审验单位 获取与验资业务有关的重大事项的书面声明。与验资业务 有关的重大事项的书面声明通常包括下列内容: (1)出资者及被审验单位的责任。 (2)非货币财产的评估和价值确认情况。 (2)出资者对出资财产在出资前拥有的权利,是否未设定 担保及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 (4)净资产折合实收资本情况及相关手续办理情况。 (5)验资报告的使用。 (6)其他对验资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验资事项声明书标明的日期通常与验资报告日一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检查被审验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 对账单及银行询证函回函等的基础上,审验出资者的实际出资金额,并 关注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2)以实物出资的,应当观察、检查实物,审验其权属转移情况,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资产评估的基础上审验其价值。 (3)以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出资的,应当审验其权属转 移情况,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资产评估的基础上审验其价值。 (4)以净资产折合实收资本的,或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 润转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应当在审计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审验其价值。 (5)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财产出资的, 注册会计师应当审验出资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6)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方出资者以上述第1项至第5项所述方式出资的, 注册会计师还应当关注其是否符合国家外汇管理有关规定,向企业注册 地的外汇管理部门发出外方出资情况询证函,并根据外方出资者的出资 方式附送银行询证函回函、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及进口货物报关单 等文件的复印件,以询证上述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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