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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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房地产信息登记报告表

干部房地产信息登记报告表

附件2:干部房地产信息登记报告表填报人:工作单位:职务:身份证号:填报时间:联系电话:蚌埠市党政干部住房问题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2013年3月填表说明:1、此表填报的主要内容包括:本人、配偶和共同生活子女的基本情况;本人和配偶参加房改、享受保障性住房情况;本人、配偶和共同生活子女买卖土地、自建房和建设、出租、出售、购买“小产权房”情况等。

2、共同生活子女指未成年子女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3、房屋现状分居住、闲置、出租、出售等,其中租住廉租房或公租房情况中,房屋现状分居住、闲置、转租等。

4、领取住房补贴是指向无房或住房面积未达到标准的职工,采取一次性或按月的方式发放的补贴总额。

5、面积单位为平方米,价格(金额)单位为万元。

6、土地所有权类型分国有土地、集体土地。

7、土地用途分住宅、商业、商住、综合、办公等。

8、土地取得方式分划拨、协议出让、招拍挂出让、继承、转让(买卖)、租赁等。

9、规划用途分住宅、商业、商住、办公、商办、工业厂房、仓储、酒店、公寓、车库、车位、经营用房、教育等。

10、房屋结构分框架、砖混、土木和其他。

11、“小产权房”指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用于出售、出租或自住的房屋。

12、表中涉及房地产信息超过一处的,复印本表当页,在相应区域填写,一并上交。

13、表格内容要填写完整,没有内容的填“无”。

14、将土地、规划、房产等相关证件及审批资料复印件随本表一并上交。

干部房地产主要信息公示表XXXX清房办(盖章):填表时间:举报电话:XXXXXXXX说明:面积单位为平方米,金额单位为万元。

表中房地产信息包括:本人和配偶参加房改、享受保障性住房情况;本人、配偶和共同生活子女买卖土地、自建房和建设、出租、出售、购买“小产权房”情况等。

6干部房地产信息汇总表填表单位盖章:填表时间:填表说明:面积单位为平方米,金额单位为万元。

7。

2023建筑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补正通知书正规范本(通用版)

2023建筑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补正通知书正规范本(通用版)

建筑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补正通知书通知主体:建设项目审批机关通知对象:申请者通知日期: [日期]尊敬的申请者:我处收到了您关于建筑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申请,并进行了审查。

经过初步审核,我们发现您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存在一些不符合规定的情况或者需要补正的内容。

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处要求您对几个方面进行补正,请务必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于[补正期限]前提交补正材料。

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补正内容1. 项目基本情况表在您提交的项目基本情况表中,存在问题:•问题一:项目名称的填写与实际情况不符,请您按照实际情况进行更正。

•问题二:项目建设地质填写不完整,请补充完整的项目建设地质信息。

•问题三:项目业主单位信息填写错误,请仔细核对并更正为准确的信息。

请您在补正材料中对问题逐一进行修改并提供正确的信息。

2. 工程规划图纸在您所提交的工程规划图纸中,经初步审核发现问题:•问题一:图纸中的建筑高度与实际要求不一致,请调整建筑高度并重新绘制图纸。

•问题二:图纸中存在缺失或错误的注释,请对图纸进行详细检查并进行修正。

•问题三:地块边界线标注不清晰,请重新标注地块边界线。

请您在补正材料中对问题进行修改,并提交符合规定的工程规划图纸。

3. 其他补正事项除上述问题外,我们还发现申请材料中存在问题:•问题一:申请材料中缺少相关批准文件,请提供完整的批准文件。

•问题二:项目建设规模与申请材料不一致,请调整并提供准确的项目建设规模。

•问题三:申请表格填写不完整或存在错误,请仔细核对并提供正确的申请表格。

请您在补正材料中对问题进行整改,并重新提交申请材料。

补正要求根据规定,您需要在[补正期限]前提交完整的补正材料。

请您注意要求:1.所有补正材料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可以通过快递、挂号信等方式发送至我处。

2.补正材料必须提供明确的标识,包括项目名称、补正内容等。

3.补正材料必须按照规定格式进行整理,所有文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副本。

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使用的通知

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使用的通知

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使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6.15•【字号】蚌发改审批〔2018〕162号•【施行日期】2018.06.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加快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使用的通知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直各部门:为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力度,发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作用,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正式运行的通知》(发改投资〔2017〕197号),精神和省发改委的安排部署,以及市政府领导要求,为加快推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认识。

在线平台是政府创新投资管理方式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的重要抓手。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纳入全省电子政务考核,且分值较高,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在线平台的应用,充分发挥在线平台在深化体制改革、推进职能转变、创新管理模式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强化在线办理。

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及所涉及的各类审批事项都必须通过在线平台办理,各级审批部门统一使用在线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在线平台对所有投资项目、所有审批事项实现全覆盖。

同时,对今年以来所有投资项目、所有审批事项请各报建部门,要求相关项目单位补录项目,提高平台使用率。

三、做好推广宣传。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直各部门积极做好本地区、本系统在线平台在投资主管部门、各行业管理部门中的应用推广工作,积极引导业主在线申报项目。

市直各有关部门在认真做好本级平台运用工作的同时,加大对本系统下级部门的指导和督办力度,确保全市范围内全部实现在线审批。

四、加强监督管理。

各县区、各部门要对在线平台运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重点检查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是否纳入平台办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在线平台运行效果。

前期及后期开发流程

前期及后期开发流程

十三、办理消防、规划、环保验收
一、消防:申报材料
1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4.2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4.3 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4.4 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4.5 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4.6 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4.7 消防审核意见(或备案凭证)。 二、规划:申报条件 3.1 规划要求一次性实施的所有单体建筑均按规划实施并已竣工。 3.2 相应的配套设施(民用工程配套设施有:车库、社区物业用房、公厕、垃圾收集点或转运站、配电房、幼儿园等,工业 工程配套设施有:污水处理设施、除尘隔音装置等)已按照规划实施并竣工。 3.3 室外工程施工完毕,如道路、踏步、绿化、花台、围墙、大门、停车场、雕塑、水池等按照规划施工完成。 3.4 施工用临时建筑及规划要求拆除的其他建筑物、构造物等均已拆除完毕,并清理现场。 3.5 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验收合格(规划验收申请表上签署验收意见并盖章),消防竣工验收合格(环保竣工验 收)---提供竣工验收意见。 3.6 前期所有手续完善并符合要求。 规划: 申报材料 4.1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申请表。 4.2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申请报告。 4.3 平面规划图。 4.4 消防竣工验收意见。 三、环境:申报材料 4.1 建设单位项目竣工验收审批申请报告。 4.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复印件)。 4.3 建设项目试生产报告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试生产的确认意见。 4.4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 4.5 与建设项目有关的资料(包括项目工程验收报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环境检查报告)。 4.6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4.7 建设项目审批登记表(含审批建设内容)。

安徽省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常用资料

安徽省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常用资料
2、在勘察过程中及时整理、核对工程勘察工作的原始记录,确保取样、记录的真实、准确,不离开现场追记或者补记。
3、确保提供的勘察成果文件真实、准确,相关的签字、盖章手续齐全,符合国家规定的勘察文件编制深度和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并及时将勘察报告及相关原始资料归档保存。
4、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勘察问题,按规定参加地基验槽、基础验收和竣工验收等工作,保证签署的验收结论真实准确。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产权单位
规划批准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勘察单位
管理单位
使用单位
总建筑面积(m2)
总占地面积(m2)
主要”:物最局局度
填表单位
填表人
审核人
填表日期
年月曰
注:本表由建设单位填写,一式两份,建设单位、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各一份。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A8-2
兹授权我单位同志为项目工程工程项目
负责人,全权代表我单位履行工程质量安全职责。
4、严格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工程的建设过程进行监理,并确保所有质量签证及时、真实、准确。
5、发现施工过程参与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违法违规设主管部门及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6、及时收集资料并整理归档。
7、严格履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10、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规定的其他质量责任。
项目负责人姓名
承诺人签名:
年月日
身份证号
单位职务职称
A8-4
工程名称
项目工程
勘察单位名称
本人郑重承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和建筑物设计使用年限内认真履行下列职责,并承担因勘察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责任:
1、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履行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所规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不提供虚假的勘察成果资料。

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职权目录总表

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职权目录总表
37
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吊销执业资格证书、不予注册
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38
罚款
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未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的
39
责令停业整顿、罚款
出租单位出租未经安全性能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
52
罚款、责令停业整顿
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
53
罚款、责令停业整顿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的
54
罚款、责令停业整顿
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
44
非行政许可审批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备案
45
非行政许可审批
设立房地产中介(咨询、评估、经纪)服务机构备案
46
非行政许可审批
拆迁委托合同备案
47
非行政许可审批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48
非行政许可审批
单位向职工发放住房补贴审批
49
非行政许可审批
城镇公有住房出售审批
50
非行政许可审批
申购经济适用房审批
55
罚款、责令停业整顿
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的
56
罚款、责令停业整顿
未按照规定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后登记的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有出让土地容积率等规划条件及补缴土地出让金的意见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有出让土地容积率等规划条件及补缴土地出让金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蚌埠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9.24•【字号】蚌政[2009]129号•【施行日期】2009.09.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有出让土地容积率等规划条件及补缴土地出让金的意见(蚌政〔2009〕12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加强经营性建设用地管理,规范我市国有出让土地调整容积率等规划条件及土地出让金补缴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经市十四届人民政府第14次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对调整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出让土地容积率等规划条件及补缴土地出让金办理程序提出如下意见:一、城市国有出让土地调整容积率等规划设计条件及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和建设部《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严格按照规划条件和土地出让合同的约定使用土地,未经依法批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容积率等条件的,规划、国土、建设、房管等部门不得为土地使用者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等证照或手续,不得对变更土地用途、容积率等条件的工程进行综合验收备案。

三、国有土地出让后,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使用。

确需改变土地用途的,经批准后重新实施招标拍卖挂牌公开出让。

四、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工业用地,在不改变原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原则上不再补缴土地出让金,但应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到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蚌埠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技术管理办法(试行

蚌埠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技术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1.1 为规范建设项目日照分析工作,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修订版)等有关规范,结合蚌埠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蚌埠市城市规划区,市辖三县参照执行。

1.3 编制城市规划,进行城市规划管理,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应符合本办法。

第二章日照分析定义及适用范围2.1 日照分析是指为了确定拟建高层建筑对相邻建筑是否产生日照影响,对规定日期进行模拟计算日照影响情况的行为。

日照分析应编制日照分析报告,作为规划管理部门进行规划建设管理(审核方案、初步设计,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依据。

2.2 本规定适用于蚌埠市高层建筑与各类有日照要求的建筑间的日照分析。

多层建筑按日照间距系数控制,不另做日照分析。

第三章日照分析报告编制和复核要求3.1 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或技术咨询机构进行日照分析,应采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评估认可的日照分析软件编制日照分析报告,规划管理部门采用洛阳众智日照分析软件进行复核。

3.2 同一项目进行多次日照分析的,需使用同一种日照分析软件。

3.3 规划设计方案调整导致建筑位置、外轮廓、户型、窗户等改变的,应随调整方案重新报送《日照分析报告》。

第四章日照分析的对象、日照标准4.1 住宅日照标准应符合:4.1.1 住宅建筑每户主要朝向窗户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大寒日有效累计日照不低于2小时。

居住空间是指卧室、起居室(厅)。

4.1.2 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标准降低。

4.1.3 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标准。

4.1.4 为保证规划地块北侧现状住宅采光权,规划高层住宅应满足其北侧影响范围内现状住宅大寒日2小时日照。

4.2 宿舍公寓半数以上的居室,应执行同住宅居住空间相同的日照标准。

4.3敬老院、老年公寓等特定的为老年人服务的居住用房不低于冬至日满窗日照2小时的标准。

佛山市建(构)筑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表

佛山市建(构)筑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表填表日期:年月日申请单位(人)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工程名称建设位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土地用途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编号批准方案编号用地文件名称及其编号宗地图号技术指标总用地面积㎡建筑密度% 绿地率% 容积率停车场面积或位数总高度米新建、重建、扩建建筑工程子项目名称结构类型基底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层数地上地下特别层(面积)合计地块四至尺寸东西南北原基有本建情筑况用地面积㎡四至尺寸东建筑面积㎡南建基面积㎡西层数北第1页,共2页提交文件、图纸一览表:序号文件、图纸名称原件份数复印件份数备注1234567891011121314备注:申请人承诺:一、本单位(人)对本申报表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程序以及各种已公布的事项均已知悉并理解。

二、本申报表及随表附送的材料均真实、有效、符合建设项目实际情况。

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由本单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章):其他部门意见:单位盖章:日期:说明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建设单位或个人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必须按要求填写本表,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三、表中部分内容可用附图、附件的形式说明。

四、提交材料的复印件须提供其原件经大良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办文窗口校核签认方为有效。

注:本表请用墨水笔或签字笔填写。

大良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第2页,共2页。

竣工验收备案表格 安徽地区

备案文件审查目录工程竣工报告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工程设计检查报告表1南京军区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经协商,一致同意对位于蚌埠市解放三路205号的蚌埠军分区干休所综合整治工程,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从竣工验收合格的年月日起,施工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工程合同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发包人:法定代表人:建设单位(公章):经办人: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施工单位(公章):经办人:签订日期年月日附:工程保修项目表表2说明:1、施工单位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施工单位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建设单位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施工单位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施工单位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

5、保修费用由造成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6、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7、8、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发放登记表批准人:登记人:年月日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为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军队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现对(用户)所使用的工程幢单元室住宅的工程质量,作如下承诺:一、保证人保证在本保证书规定的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承担一切保修责任。

二、在保修期内属于保修范围的工程质量问题,请用户及时书面通知保证人(联系人,邮编,地址),或拨打报修电话(联系人)。

三、保证人在收到报修通知或报修电话后,保证在24小时内派员调查核实,确系保修范围的,保证在三日内上门负责维修。

四、保证人对用户非正常使用或超过设计要求的自然灾害造成的质量问题,不负责保修,但保证接受用户的委托,提供有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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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项目编号: 收件日期:
建设单位名称 (盖章) 报建人
建设单位地址 电话
设计单位名称 设计资质








项目名称 项目位置
项目类型 □新建 □改建 □扩建 □变更 □其它
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
项目扩初设
计批准机关
批准

文号

项目名称 结构 基底面积 建筑面积 层数 高度 造价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


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凭证,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
核发施工许可证。
二、建设单位从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日起,须在一年内办理开工手续。期满未完成开工手续的,应当向规划行政
主管部门重新申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建设单位到蚌埠市行政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和各分局申报建设项目,材料不全,窗口和分局谢绝受理。
四、本表上述内容应由建设单位如实填写,如由填写不实引发的一切矛盾纠纷,由建设单位负责。
五、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以及变更以上项目均须填写此申请表。
六、随同本申请表应附送下列图纸、文件:
、经批准的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及修建性详细规划、单体设计方案;
、土地使用权属证件及附图;
、符合出图标准并加盖建筑设计单位或市政工程设计出图章的施工图套;
、有关规费缴纳凭证;
、有初步设计阶段,应附有关部门对初步设计的批复意见;
、涉及上述审批内容调整的须另附原批准文件和说明调整理由的报告,重大调整须附相应单位出具的论证报告。
、属危房翻建的须加送危房鉴定报告(原件),房屋加层的须加送抗震和结构安全鉴定报告(原件);
、规划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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