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如何融入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切实把检察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10 2 个工作 日的检察联络工作。通过查询 、 了解司法
所平时上访、 控告情况 , 发现村官职务犯罪线索 2 、 件
基础上才能大胆创新和实践。据此 , 大通县检察院在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活动中 ,根据具体工作需要 , 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 与法院、 公安 、 司法及各职能
措施和侦查程序方面及时 向检察机关通报机制 ; 检察
机关 对公 安报捕 的案 件批 捕 、 不捕 及在 审查 中发 现 的
问题及时向公安机关反馈等合作机制 , 提高公 、 检双
方在案件上的协作能力 , 及时发现和掌握办案过程中
的问题症结和纠正对策 , 对规范办案程序 、 提高办案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会签 《 关于进一步共同开展预防职 务犯罪工作的安排意见》对该部门起到了很好的教育 ,
聊网络平台 , 利用互联网进行业务联系和法律咨询服
务, 实现了和每个司法干部、 尤其是一线办案人员的
注重服务与监督并重延伸 ; 在受理范围上 , 从被动接 受控告 申诉 向主动听取群众诉求延伸 ;在维权对象 上, 从一般对象 向基层弱势群体延伸 ; 在工作重心上 ,
从事后监督 向事前 、 中预 防延伸 , 事 不断拓展检察工
弱环节。但随着经济社会 的迅速发展 , 民行检察越来 越凸现出其重要性 , 是亟待加强的工作 。为加强民事
人刑事责任 。
四、 极 开展社 区矫正 工 作 。 胆 探 索社 区矫 正 积 大
审判和行政诉讼及执行监督工作 中的协调配合 , 规范
工作程序 , 理顺工作关 系, 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
工作联络机构 , 将检察职能的触角延伸到乡镇 , 弥补
检察机关如何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检察机关如何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作者:刘熙来源:《法制与社会》2012年第12期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諧社会的重要使命。
因而检察机关如何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既是一项重要的任务,也是一个全新的课题,这对各项检察业务的开展都提出了新的挑战。
笔者试就检察机关如何转变思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创新工作方法等问题谈谈个人的粗浅认识。
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就是要通过履行自身的法律监督职能,对社会生活领域、发展环节、组成部分等进行及时有效的法律监督,发现其中存在的漏洞,并提出解决办法,以避免不稳定因素的产生,同时检察机关要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社会管理创新服务。
根据宪法的定位,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
这一法律定位,决定着检察机关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同时也是捍卫者。
而法律监督机关要贯彻中央部署,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必须通过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方能得以实现。
新的形势给检察机关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能不能有效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关键在于检察机关执法理念是否能够更新,监督职能是否能够恪守,工作方法是否能够创新。
一、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应当树立正确理念社会管理的本质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社会管理创新是党中央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的重要举措,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
而社会管理创新实质就是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新形势下社会管理新格局。
要推进这一新格局的建立,需要检察机关必须改变单纯执法的思维,让理念创新与管理创新同步发展,协调一致。
当前,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进程中,检察机关内部存在着一些错误性认识。
有的观点认为,社会管理主要应以政府职能为主导,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领域无所作为也无须作为,对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被动应付即可;另外还有观点认为,检察机关在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同时,便是为社会管理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以此来配合社会管理工作的推进,只要正常履职即是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不需要再做其他创新举动。
检察机关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几个机制

关于检察机关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几个机制的研究全方位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各级检察机关紧迫而重大的现实任务。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检察机关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途径具有多种可能性,在本文中笔者选择了检察建议、专项监督工作机制和乡镇检察室的设置等三个机制进行研究探讨,寄希望于对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一个视角,以供参考。
检察建议——社会管理创新的“助推器”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一个重要的切入点,一个有效的途径,对于强化有关单位内部管理,堵塞制度漏洞,加强内部制约监督,促进公权力依法规范行使,有序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具有重要作用。
但是从实践看,检察建议在运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制约了检察建议作用的发挥。
一是从检察建议的适用范围上看,存在适用不均衡,尤其是重职务犯罪方面建议,轻刑事犯罪方面建议。
二是从检察建议的层次上看,存在重个案建议,轻类案建议,特别是对高层检察建议重视不够。
三是从检察建议的作用上看,往往是流于形式,做表面文章。
为了破解检察建议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警示、预防、督促、规范等作用,笔者提出如下建议:第一,实施法律保障,确立检察建议的法律地位。
国家立法机关应当尽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增加将检察建议权纳入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的规定。
同时,该法还应当界定检察建议权的概念,并明确履行该项职权的对象范围、适用程序和方式、建议书的内容、落实保障和补救措施等相关事宜。
条件成熟时,应考虑在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中,对检察建议作出具体规定,明确规定被建议单位在接到检察建议后作出答复的时限、方式、答复的事项、异议的补救措施和无正当理由拒绝应当承担的责任等内容。
第二,注重检察建议的质量。
要深入调研,增强检察建议的针对性。
要注重分析,确保检察建议的准确性。
要加强回访,确保检察建议的实效性。
第三,完善对检察建议工作的考核机制。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全力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南郑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何治安根据会议安排,现在我就检察机关如何发挥职能作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谈几点体会和意见。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党中央和国务院面对新形势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
今年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也明确提出,今后一个时期政法机关要紧紧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加大工作力度,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既是检察机关履行职责的重要内容、发挥职能的重要领域,也是检察机关必须承担的重要社会责任。
作为基层检察院,我认为必须立足检察工作实践,结合县域特点,深入研究,找准履行检察职责和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相结合的着力点和最佳结合点,以此推动检察工作的全面发展进步,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的公共形象和执法公信力。
具体要抓好以下几点:一、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一要建立健全信访工作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涉检信访。
要实行涉检信访源头治理机制,探索试行点名接访、预约接访制度,切实保证群众诉求和意愿得到充分表达。
实施主动排查化解制度,定期排查涉法涉诉信访,重点排查涉检信访。
实行涉检信访积案化解制度,完善领导包案制,明确部门职责,严明环节责任,扎实抓好信访接待环节、办理环节、复访环节任务落实,及时掌握和了解息诉罢访人的思想动态,防止出现反复,巩固息诉罢访成果。
二要健全基层检察工作室制度,主动联系群众。
我院在全县四个镇建立了四个基层检察工作室,目前已经在大河坎和汉山镇挂牌办公。
根据《南郑县人民检察院基层检察工作室工作任务和职责》,明确了检察室人员的任务和职责和联系方式,坚持每月两个工作日到检察室开展工作,接待群众来访。
我院分管领导每月一次到检察室了解情况、指导工作。
通过设立检察室,把检务公开的触角延伸到基层,最大限度地把可能引发信访的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但目前我院由于人员紧缺,特别是13名工人占据了部分检察专项编制,不能有效保障四个基层检察室工作正常开展,还须县委县政府从检察室的人员编制、专项经费等方面切实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之我见摘要:本文从社会管理创新概念出发,以其与检察权的契合为切入点,分析研讨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原则要求,以及从理念转变、机制创新和职能延伸三个方面阐述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路径。
关键词:社会管理创新;检察;理念;机制;职能延伸一、社会管理创新及其与检察权的契合(一)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管理创新,是指在现有社会管理条件下,运用现有的资源和经验,依据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态势,尤其是依据社会自身运行规律乃至社会管理的相关理念和规范,研究并运用新的社会管理理念、知识、技术、方法和机制等,对传统管理模式及相应的管理方式和方法进行改造、改进和改革,建构新的社会管理机制和制度,以实现社会管理新目标的活动或者这些活动的过程。
[1](二)与检察权的契合1、符合检察权的内在属性检察机关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政权架构与社会治理格局中存在的一条救济权利、保障安全、稳定秩序的制度通道。
检察权的社会管理属性体现在两个方面:(1)直接参与社会的综合治理。
这类职责主要有运用检察建议,预防和减少犯罪;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民众法律意识;开展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定纷止争;加强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其他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共同维护社会治安;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检察环节使社会服务于和谐社会大局。
(2)通过行使法律监督权参与社会管理。
在依法治国的制度安排中,检察机关以法律监督者的身份占据了非常重要的地位,设立检察机关的目的就是为了保障治理国家的各项法律得以统一、正确实施。
法律监督就是通过保障法律的正常运转来参与社会管理,换句话说,法律监督本身就是一种社会管理行为。
2、体现了和谐社会的终极价值追求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符合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也是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客观需要。
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应当利用法治、规则和程序,来调整和润滑社会关系,消弭矛盾和冲突,促进社会和谐。
检察院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经验材料

检察院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经验材料检察院是我国司法领域中的重要一员,除了承担起公诉的职责外,还有着很多社会管理的职责。
为了更好地履行这些职责,检察院需要进行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模式和方法,以应对日益增长的社会管理任务。
本文将通过一些具体的事例、经验和思考,总结检察院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方面的经验。
一、检察院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的工作检察院是国家机关的一部分,除开检察职能外,检察机关还承担着一定的行政和社会管理职责。
可以说,社会管理是检察机关履行职责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为此,我们针对某地区因个人嘲讽发生打斗、骚乱的问题,检察机关组织了一次专项工作,以确保公众的安全。
我们与街道、公安、交通、税务和城管等部门进行了有效的协调,同时还邀请了辖区社区、企业和居民代表参加,并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我们的工作,这样的一次多方资源的集成,确保了原本可能激化的问题能够得以妥善解决,同时为居民群众及企业带来了切实的利益。
二、创新检察机关与其他部门的协作模式检察机关需要与其他政府部门形成合作关系,共同应对前所未有的社会问题。
在这个方面,我们创新了检察机关与社会公众的协作模式,使得检察机关能够更好地行使社会管理职责。
例如,在一次社会治安公共安全隐患排查中,我们与居民、企业和公安机关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在排查过程中,我们及时通报发现的问题并与相关部门协调,进行协同处置。
我们还利用新闻媒体的力量,及时向社会公众通报治安问题的危害,并发出警示和提醒。
三、加强检察机关与企业的关系企业的安全问题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公众的利益,因此,加强检察机关与企业的合作关系,是检察机关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重要方面之一。
我们针对某工业园区安全问题的治理,进行了一系列措施:首先,我们进入企业现场,及时发现和排查安全隐患。
其次,我们积极组织齐发检查,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备的管理制度。
最后,我们建立了一个长效机制,定期与企业的负责人开展商议、改进管理,但同时并没放弃对这些工业园区进行正常的巡查及维护安全的职责。
检察机关应如何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检察机关应如何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管理创新,作为政法机关的三项重点工作之一,已经走进了检察工作。
各级检察机关在融入社会管理创新体系中,不断摸索前行,在认识上各不相同,措施上五花八门,效果上反响各异。
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检察机关应当承担什么角色,如何立足职能发挥作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关于检察机关如何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谈谈自己的几点认识。
一、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应该承担什么角色社会管理创新,是党中央基于我国经济社会发生了深刻变化,社会管理在整个社会事业建设中明显滞后,出现了很多社会管理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而提出来的。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党的十七大都提出了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社会管理创新就是要建构新的社会管理机制和制度,它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2009年,社会管理创新作为政法三项重点工作之一被中政委提出,也成为检察机关的职责任务之一。
宪法和基本法律将检察机关定位为法律监督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定位,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了法律依据。
检察机关是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门,根本职责在于实施法律监督,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适用,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
从这个意义上讲,实施法律监督职能本身就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过程。
但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并不需要像公共行政管理机关那样直接参与具体社会管理事务。
检察机关通过执法办案,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这个过程,就是在规范行为、化解矛盾、理顺各种社会关系。
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是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营造清廉的政务环境和公平的市场环境;履行批捕起诉职责,打击各种犯罪,是在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履行诉讼监督职责,是在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所以说,检察机关相应职能的实施离不开社会管理体系,广泛的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为检察机关的参与提供了平台。
二、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一)认识问题。
社会管理创新检察机关如何担当
社会管理创新检察机关如何担当李乐平检察机关如何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深化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立足检察职能,担当起积极参与和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推动解决社会管理面临的突出问题的任务,是当前和今后的一个重大课题。
首先,要增强价值认同,牢固树立大局意识。
一要防止“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认为社会管理创新只是党委、政府的工作,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局限于执法办案的错误倾向;二要防止“就案办案、孤立办案”,只讲法律效果,不讲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三要防止脱离职能,漫无边际地搞社会管理创新。
社会管理创新是一个系统工作,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既是检察机关履行职责的重要内容、发挥职能作用的重要领域,也是检察机关承担的重要社会责任。
要按照“十三检”总体思路和“六观”的具体要求,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社会管理创新的要求上来,进一步明确并准确把握好检察机关在社会建设和管理中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职责任务。
其次,要增强功能认同,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既要紧扣职能,又要适度延伸职能。
一要紧扣检察职能,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功能作用:依法打击破坏社会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危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犯罪,从而营造诚实有序的经济环境。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从而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保持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强劲势头,并深入开展个案预防、行业预防和专项预防,推进侦防一体化建设,从而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全面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加强民事审判监督和行政诉讼监督,并改进监督方式方法,不断增强监督实效,从而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二要适度延伸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要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加强社会稳定形势、重点敏感案件和热点敏感问题的分析研判,把排查预防和化解矛盾纳入执法办案的每一个环节,促进执法办案向化解矛盾延伸。
发挥检察职能,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发挥检察职能,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发挥检察职能,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可以说是曹建明检察长今年工作报告里的重中之重。
我认为,对基层检察机关来说,参与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必须以检察机关自身的“三个创新”为基础。
一是坚持思路创新,主动承担起推进社会管理的责任。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既是检察机关履行职责的重要内容,又是发挥职能作用的重要领域,更是检察机关承担的重要责任。
因此,检察机关要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积极探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主动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
二是坚持机制创新,延伸触角,拓展功能。
创新接访机制,通过开门接访、预约接访和巡回接访等实现“零距离”接访,并依托检察民生服务热线平台,24小时受理群众的举报、控告和申诉,做到受理群众举报、控告、申诉不“下班”;创新办案机制,推行带案下访、定期巡访等措施,依法妥善解决群众诉求,千方百计实现“案结事了”;创新服务机制,通过设立乡镇检察室推进检力下沉,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三是坚持方式创新,完善管理,促进和谐。
要急群众之所急,大力推广张章宝工作模式,积极融入群众生活,既严格依法办事、正确处理案件,又解开群众“心结”,做化解矛盾的“灭火器”、打开百姓心锁的“金钥匙”。
基层检察院如何抓好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高效 之风 。办 事要 雷厉 风行 , 做
到 “ 上 办 、 即 办 , 日事 、 日 马 立 今 今 毕” ,特别 是对 领导 交办 的重 要事 项 和 那些 时 间要 求 紧 急 的工 作 ,不 迟 延 , 拖沓 , 不 强调 事 事有 回音 , 件件 有 着落 , 速高效 地完成 任务 。 快
治 视 角
敢讲 真话 , 实在在 反 映代表 和群 众 实
的呼声 、 要求 。 新 ”就 是要 用新方 法 “ , 总结 典型经 验 ,用新 眼光 观察 问题 , 用 新思 维 寻求 解 决矛 盾 和 问 题 的 对
策。
社 会 管理 创 新 是 政 法 系 统 三
项重 点 工作 之一 , 是新 时 期检 察 也 机 关 服 务 和 谐 社 会 建 设 的 有 效 途
社 会 治安 重点 地 区 的排查 整 治 , 密
切关 注社会 治 安 动态 , 针对 性地 有 提 出 消除 隐 患 、 化 管理 、 防犯 强 预
罪 的建 议 , 促进 社会 治 安 防控体 系 建设 ; 是 与贯 彻 宽严 相 济刑 事 司 二
誊 ”和“硬 指标 ”体现 出来 。 用“ 责任制
与人 以及 资金 保 障 、 料 准 备 、 材 工作
程序 、可能 出现 的情况 及对 策措 施 、 后 续事 项等 方面 , 都事先 进 行设计 和
止激化 矛 盾或 引发 新 的矛 盾 ; 三是
与服务 大局相 结合 。 极主 动为政 积
切 入 点 、 合点 和着 力 点 , 分 发 结 充
科学 的 岗位责任 机 制 、 作预 案机 制 工 和考核 激励机 制 。 岗位责任 机制 。 研究 办公 室工作 的量化 标准 , 力求 将办 公室 各项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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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共计4014字检察机关如何融入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社会管理创新是政法系统三项重点工作之一、关键所在,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性工作,是中央在深入研究新形势后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而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2019年肃宁县探索推行了农村社会管理“四个覆盖”工作新模式,构建起农村社会管理新格局,促进了农村的稳定和发展,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的积极响应和中央、省、市有关部门及领导的肯定,顺应了河北省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方向,2019年7月,肃宁县被确定为全省开展社会管理创新的县级综合试点县,进一步推动了这项工作的开展。
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是检察机关重要的职能体现。
基于此认识,笔者结合我县、我院的工作实践,就检察机关如何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更好融入社会管理大格局作粗浅分析,以期推动工作开展。
一、我国农村基层社会管理现状分析
我县是传统农业大县,33万人口中有29万在农村,因此农村的和谐稳定,事关全县发展大局。
分析解决好农村问题,很大程度上就抓住了我县工作的全局,目前就整个中国基层农村而言,普遍存在着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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