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分制实施方案
五年一贯制高职学分制方案与实施

五年一贯制高职学分制方案与实施《五年一贯制高职学分制方案及其实施》是中国高职教育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其目的在于加强高职人才培养,完善高职学分制体系,改进高职教育的质量,推动高职教育的理念、机制及体系的现代化改革。
本文从“五年一贯制高职学分制方案及其实施”基本内容和实施目标出发,探讨了实施措施、重要作用、存在的问题以及实施时需要注意的问题,并作出结论。
一、《五年一贯制高职学分制方案及其实施》的基本内容“五年一贯制高职学分制”是指高职学生在获得学士学位前需要完成教育部规定的课程学分要求。
“五年一贯制”是指高职院校将学制分为五年,每年有一定的学分要求,学生完成学分后才能获得学士学位。
1.1 介绍“五年一贯制高职学分制”“五年一贯制”高职学历教育方案是根据中国高职教育的发展特点,调整学制、完善学分制,实施模块化教学、标准化考试的高职教育改革的一种方案。
该方案旨在改变传统的高职教育模式,实现高职教育教育理念、体制机制及教学内容的现代化,提升高职教育的教育质量和学生的学习水平,为拓宽经济社会发展领域提供有效的人才支持。
1.2述“五年一贯制高职学分制”的基本原则“五年一贯制高职学分制”的基本原则有三:一是以创新为核心,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二是以质量为根本,切实提高教学质量;三是以评价为基础,推进综合评价制度的实施。
1.3明“五年一贯制高职学分制”总体规划“五年一贯制高职学分制”的总体规划分为两类:其一是按照高职院校设立的学科方向,实施学分制,每学年有一定的学分要求,学生完成学分后才能获得学士学位;其二是按照高职院校设立的各专业方向,实施模块化教学,在就业培养中兼顾职业教育和学科教育,实现职业教育、学科教育及实践能力培养的结合,加强职业教育与技术应用的整合。
二、《五年一贯制高职学分制方案及其实施》的实施目标“五年一贯制高职学分制”的主要实施目标有三:一是加强人才培养,建立面向就业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以培养具备创新能力和就业需求的人才;二是统筹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实施模块化教学,推动高职教育教育理念、机制及体系的现代化改革;三是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质量,实施综合评价制度,以质量驱动发展,促进高职教育的质量提升,实现高职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五年一贯制高职学分制方案与实施

五年一贯制高职学分制方案与实施近年来,学分制度在高职教育领域的推行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
随着新一轮教育改革的深入推进,五年一贯制学分制方案被越来越多的高职学校纳入其中。
五年一贯制学分制方案以学分制度代替传统的年度制度,为学生提供了更多的自主学习机会,让学生们能够根据自己的兴趣、专业特长以及学习进度自由选择课程,同时也可以以学分的方式获得学历。
五年一贯制学分制方案的实施,为高职学校的教育改革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和模式,突出了课程的学习以及与其他单位的融合。
首先,学校统一设置学分体系,明确各学科的学分标准,规定形成学历所需要获得的学分总数和类型。
其次,根据学校学生情况实施课程安排,重点突出国家精神文明建设,开设主干本科和职业能力培养课程,提高学生的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同时,加强与社会企业单位的合作,开设针对企业实际需求的专业人才培养课程。
最后,推进校企合作,把学校作为高职教育的主要实施者,企业作为技术能力的提供者,通过开发、设计实训课程,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同时,实施五年一贯制学分制方案,还需要学校组织相应的管理机制来保证高职教育教学的有序进行,加强学校的教学管理。
以学分为中心,建立学分核心数据库,妥善管理和保存学生学籍及学分相关信息;加强学分核心管理,明确学分获取规则,做好学分审核和协调工作;对于各个专业,统一管理学分制度,制定合理的学分分配方案,严格执行;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定期开展质量监督,及时发现学生学习上存在的问题,给予帮助和指导。
实施五年一贯制学分制方案,是高职教育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为了更好地满足社会对高职技能人才的需求。
因此,学校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提高专门技术人才培养水平摆在更加重要的地位”的基本思想,提高高职教育的实效性,打造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高端人才培养体系。
总之,实施五年一贯制学分制方案,必须由学校多维度考量,科学组织实施,完善配套措施,逐步推进,最终建立起一套完善的高职院校学分管理机制,提高学生的素质,实现高职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分制教学改革实施方案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分制教学改革实施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分制在世界范围内已成为日趋成熟的教学模式,学院的教学资源已基本达到实施学分制的条件。
学分制教学改革实施方案,是学院教学职业特色更加鲜明、教学质量更有保障、就业更能贴近市场的制度保障。
第二条学院试行学分制的指导思想: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提高质量为目标,并以此为契机促进职业教学改革与职业教育教学制度创新。
学院试行学分制是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综合素质不断提高的需求,培养具有创新精神、掌握熟练技能又具备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第三条学院试行的是学年学分制。
学年学分制是以学年制为基础,以学生选课为核心,以取得必要学分作为毕业条件的学分制教育管理制度。
第二章教学计划与课程设置第四条教学计划是组织教学工作的实施方案,是指导和管理教学工作的重要文件。
为保证各类人才的培养规格和质量,各专业必须遵循教学基本规律,根据人才市场和职业能力的需要,坚持知识、能力协调发展和综合提高的原则,制定本专业适合学分制管理的指导性教学计划。
指导性教学计划经教务处审核、分管院长审批后执行,作为指导教学工作运行的主要依据。
第五条指导性教学计划将课程分为两种类型:即必修课、选修课。
1.必修课:指为实现培养目标,保证人才培养基本规格和质量而规定学生必须掌握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等课程,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主干课和专业技术课(指专业的基本技能和核心技能课)。
必修课的学分占总学分的70%左右。
2.选修课包括限选课和任选课(超市课)。
限选课:指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专业知识结构的需要,围绕岗位群和就业服务方向开设的若干门课程(模块或组),一方面用于培养同一个专业的不同方向和不同技能,另一方面用于深化和拓宽与专业相关的知识和技能。
一个专业须设置2个以上可供选择的职业岗位模块(课程组),每个岗位模块中要包含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两方面的内容。
学院本科教育学分制实施方案

学院本科教育学分制实施方案(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适应新一轮教学改革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适用于全日制本科学生。
第二章学分制订原则第三条学分是衡量学生学习量的基本单位,也是衡量学生学习进程与决定能否毕业的依据。
总学分以大多数学生在基本学制期限内,可以完成的课程总量为基准来确定。
四年制本科专业根据不同的专业,其最低修读总学分为160-180学分,其中必修课(包括各类必修课)学分占70%左右,选修课(包括各类选修课)学分占30%左右。
第三章学分的计算第四条课程的学分数以授课学时为依据来确定,一般按标准学期周学时数计算。
学分计算的最小单位为0.5学分,采取“2舍3入”、“7退8进”的取舍原则。
具体计算方法为(教学周数一般以16周计算):1.理论教学:课程学分=课程学时÷16周;2.体育课、实验课、音乐课、美术课等:课程学分=课程学时÷(16周×2或16周×1.5);3.集中进行的专业实习和实践教学环节等课程,每周为1学分。
4.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每周为1学分,一般总学分不超过10学分;5.网络课程的学分计算原则另行规定。
第四章学分的取得第五条学生每学期修读的课程,必须经过考试,成绩及格,才能取得学分。
成绩不及格,不能取得学分。
第六条学生首次修读的课程不及格,可以参加补考。
补考及格课程的成绩一律以60分记载,并取得相应学分;补考不及格,必须申请重修该课程,直至取得学分。
第七条学生根据《泰州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申请缓考的课程,缓考成绩按实际成绩记载,并取得相应学分。
第八条学生根据《泰州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申请重修的,课程成绩以原成绩与重修成绩中最好成绩记入学籍档案,并取得相应学分。
第九条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申请免修某些学科专业课程。
关于学生手册中黄河科技学院学分制实施方案(试行...

关于《学生手册》中《黄河科技学院学分制实施方案(试行)》的修改通知最近颁发的《学生手册》中的《黄河科技学院学分制实施方案(试行)》(第46页,以下简称《方案》)系学校于2005年8月25日颁发的“试行”本。
2006年12月20日学校又颁发了《黄河科技学院关于学分制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院[2006]104号文件,以下简称《规定》),是我校实行学分制的正式文件。
《规定》和《方案》的基本精神是一致的。
但在课程名称、课程性质、课程学时、课程考核方式、课程学分、课程成绩的折算和评定、课程绩点的计算、课程权重系数、单门课程的加权学分绩点、学期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全学程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平均学分绩点所对应的学习成绩等级,及各种学业成绩表示单位和方法之间的换算等方面,《规定》比《方案》进一步细化、具体、明确、规范。
《规定》对申报优秀奖学金者,其学业成绩在“平均学分绩点”上有了明确规定,而《学生手册》中的关于《奖学金评定办法》则无“平均学分绩点”的要求。
《规定》还对《方案》中的“第八章附则”中的两个附表做了修订。
修订的两个附表为:附表一:课程绩点考核成绩折算办法附表二:课程权重系数规定(不再列表):1、权重系数为1.2的课程:部分公共基础必修课:《大学英语》、《高等数学》、《大学物理》、《大学物理》、《化学》、《计算机基础》。
2、权重系数为1.1的课程:部分思想政治理论必修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3、权重系数为1.0的课程:其他所有必修课,含《形势与政策》。
4、权重系数为0.9的课程:其他所有选修课,含《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
今后凡涉及学分制与课程绩点、课程权重的具体量化与计算换算问题一律以黄河科技学院文件【2006】104号:《关于学分制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为准。
学生处、教务科研处2007年9月21日。
河南师范大学学分制实施方案【最新】

关于印发《河南师范大学关于改进和完善学分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校内各有关单位:《河南师范大学关于改进和完善学分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通知附件:《河南师范大学关于改进和完善学分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河南师范大学关于改进和完善学分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为了主动适应21世纪科技、经济、教育、文化发展的需要,总结我校自1997年实施学年学分制以来取得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探索并完善本科人才培养体系,建立更加有利于因材施教,充分发挥师生积极性、主动性及创新性的优秀人才培养的灵活机制,根据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的总体思路和人才培养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因材施教、注重学生个性发展为原则,以培养21世纪高素质、复合型、富有创造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为宗旨,充分利用学校较为齐全的学科门类,挖掘教学资源,并进一步深化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改革,建立开放、灵活并相对稳定、科学规范的教学教务管理机制。
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挖掘资源、平稳过渡”的基本原则分阶段逐步落实。
充分借鉴国内外有关高校教学管理经验,总结现有学分制改革方案并进一步加以完善,建立符合河南省学分制管理规定,适应河南师范大学校情的教学管理制度。
其主要特色在于:坚持“以人为本”和“以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的科学发展观,贯彻“因材施教、模式导向,发展能力、拓展素质,加强基础、注重创新,开放灵活、拓宽面向”的教学改革思路,实施前期按学科门类打通培养,后期进行宽口径专业教育,并与研究生阶段的课程相衔接,实施主修专业与第二专业贯通培养,促进我校的本科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培养方案本科教育阶段实行主修专业与第二专业并行修读和开放式贯通培养,即本科学生可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在修读第一专业的同时,兼修第二专业。
第一专业计划设置,硬性开设;第二专业计划设置,弹性开设。
陕西师范大学本科学分制实施方案
陕西师范大学本科学分制实施方案(2002年6月11日校务会议讨论通过)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激励教师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也为了充分利用教学资源,提高办学效益。
学校决定,从2002级本科生开始全面实施学分制。
第二条学分制是以学分为计量单位衡量学生学习状况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
学生取得规定的总学分即可毕业,成绩优良者可获得学士学位。
四年制本科学生修业年限,可在3一6年内浮动。
第三条在学分制下,学生可以自主选择修读的课程,可以自主选择授课教师,可以自主选择上课时间,可以自主安排学习进程。
优秀学生还可以副修另一专科专业或本科专业。
第二章 教学计划第四条各学院要根据学校统一要求,结合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和规格,制定出各专业的学分制教学计划,并报学校教学委员会审批。
第五条教学计划中的全部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类,各类课程的结构及学分分布大致如下: 1.课程结构:必修课公共必修课选修课公共选修课专业任意选修课 课 程专业选修专业必修公共限定选修公共任意选修专业限定选修第三章学分管理第六条文科本科专业的学分总额为150~160学分,理科本科专业的学分总额为155~165学分。
第七条各类课程的学分计算办法如下(学分最小单位为0.5):1.理论课教学每18学时计1学分。
2.实验(技术)课教学(1)实验课、体育和舞蹈专业技术(法)课,每36学时计1学分。
(2)音乐、美术专业技术法课,每27学时计1学分。
1.为了综合反映学习的“质”和“量”,对于必修课(含“两课”中的考查课)和专业限定选修课实行学分绩点制。
学分绩点分为课程学分绩点和平均学分绩点两种:(1)课程学分绩点课程学分绩点表示学生学习某一门课程的质和量,它等于课程的学分数与表征该课程考核成绩的绩点数之乘积。
即:课程学分绩点=课程学分数×绩点数其中,课程的绩点数与该课程百分制成绩的关系如下:平均学分绩点表示学生在某一学习阶段的学习质量,它等于学生在某一学习阶段所得的各门课程学分绩点之和除以所修相应课程学分数之和,即:平均学分绩点=各门课程学分绩点之和/各门相应课程学分数之和2.公共选修课和专业任意选修课考核实行及格和不及格两级制。
学分制度实施方案
学分制度实施方案学分制度是指按照学生所修课程的学分来评定学业成绩和学位授予的制度。
学分制度的实施对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更好地推动学分制度的实施,我们制定了以下方案:一、学分计算方法的明确。
学分制度的核心是学分的计算方法。
在制定学分计算方法时,需要明确各门课程的学分数,并根据课程的学时、难度、实践性等因素进行科学合理的计算。
同时,还需要考虑学分的转换规则,确保学分的转换公平合理。
二、课程设置的优化。
为了更好地实施学分制度,需要对课程设置进行优化。
首先,要根据专业特点和学生需求,合理设置必修课和选修课,确保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能够获得全面的知识和技能。
其次,要注重跨学科的融合,开设跨专业课程,促进学科交叉学习,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
三、学分认定的规范。
学分认定是学分制度实施的关键环节。
为了规范学分认定工作,需要建立健全的学分认定标准和流程,明确学分认定的责任主体和程序,确保学分认定的公平公正。
同时,要加强对学分认定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学分认定中的问题。
四、学分管理的信息化。
为了更加高效地管理学分,需要借助信息化技术,建立学分管理系统。
通过学分管理系统,可以实现学生学分的自动积累和查询,方便学生和教师对学分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
同时,学分管理系统还可以为学校领导提供数据支持,为学分制度的调整和优化提供依据。
五、学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
学分制度的实施需要全校师生的共同参与和支持。
为了增强全校师生对学分制度的理解和认同,需要加强学分制度的宣传工作,向师生们介绍学分制度的意义和好处。
同时,还需要开展相关的培训活动,提高教师对学分制度的认识和应用能力,确保学分制度的顺利实施。
六、学分制度的监督和评估。
学分制度的实施需要进行定期的监督和评估。
通过监督和评估,可以发现学分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同时,还可以借助监督和评估的结果,对学分制度进行动态调整,不断完善学分制度,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2023年市技工学校高职学分制实施方案
2023年市技工学校高职学分制实施方案一、背景与目标随着社会发展的不断推进和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越来越迫切。
为了更好地培养适应现代社会需求的高职技能人才,市技工学校决定从2023年起,全面实施高职学分制。
这一制度的目标是逐步建立起高校和企业合作的培养模式,以提供更加灵活、多样化的学习途径和机会,培养高素质、高技能的技术人才。
二、实施措施1. 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1) 市技工学校将根据市场需求和社会发展趋势,重新设计课程设置,调整教学内容和课程结构。
同时,注重培养学生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增加专业实践环节。
(2) 制定学分制度,将课程的学习时间和难度进行量化评估,为每门课程分配学分。
学生需通过期末考试或相关实践操作,获得指定学分方可毕业。
2. 实践教学环节(1) 加强校企合作,建立稳定的实习实训基地,使学生在校期间能够参与真实工作环境中的实践活动。
学生在实习实训中表现优异的,可通过专家评定获得额外学分奖励。
(2) 扩大社会实践范围,引导学生参与社会项目,提升社会服务能力和实践经验。
3. 学分转换认定(1) 市技工学校将与相关高校建立学分互认的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学生在高职学历基础上继续深造。
(2) 考虑到工作经验和职业能力的积累,将建立学分转化和认定机制,充分利用学生在工作中所获得的经验和能力为其换取相应学分。
4. 学分管理与激励机制(1) 市技工学校将建立学分管理体系,加强学生学分积累和管理,制定相应的学习目标和评价标准。
(2) 优秀学生享有学分奖励,并建立学分加权制度。
学生可根据在学期中的学业表现和综合素质加权获得更高的学分。
5. 教师培训与改革(1) 为确保高职学分制的顺利实施,市技工学校将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能力,适应学分制下的教育改革需要。
(2) 建立激励机制,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学分制改革,提供相关的教学资源和指导。
三、预期效果1. 优化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学分制实施方案
秦安县中等职业专业学校学分制管理指导方案为进一步加大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力度,推动职业教育课程改革,使我校职业教育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更多地培养一大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中等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增强学生、学校、市场之间相互的选择性,提升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满足社会对技能人才高质量、多种类、多规格的要求。
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在职业学校进行学分制试点工作的原则意见》等文件精神,特制定秦安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实施学分制管理指导方案(试行),现公布如下,请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1.全面推行学分制是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举措。
学分制是以学分作为单位计算学生学习量和学习成效,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余地的教学制度。
学分是计算学生完成课业的必要时间和成就的单位,是学生获得学业证书的主要依据,也是学校制订教学计划和组织教学的依据。
2.实行学分制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
学分制可以满足多层性和多样化的要求,可以促进学校、学生与企业的产学结合、产教结合、工学交替及专业教学与职业岗位的结合,实现职业教育与市场经济的“零距离接触”、“无缝隙链接”,使职业学校所培养的人才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3.实行学分制是推进学生发展为本的必由之路。
学分制可以满足个性化和柔性化的要求,有利于学生根据自身的优势扬长避短,有针对性地选择专业方向和课程,构建合理的知识结构和技能结构,提高综合职业能力和全面素质,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的要求,从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4.实行学分制是形成全新教育质量观的客观要求。
学分制有利于职业学校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正确对待具有不同差异的学生,发现并强化他们的优势,把面向全体学生与注意个体差异结合起来,贯彻因材施教原则,实现学习上的指导性,教学计划上的灵活性,教学质量评价上的动态性,专业设置上的市场引导性,人才标准上的职业岗位适应性,教学管理上的人本性等优势选择,为每一个学生都能人尽其才发挥主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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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更充分、合理地利用现有教学资源,调动学生学习的自主性,提高学习效率,培养高素质、个性化、有特色的优秀毕业生,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实施学分制的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学分制是以学生自主选择学习内容和进程为核心、以学分作为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单位、以课程学分绩点作为衡量学生学习质的指标、以取得一定学分和平均学分绩点作为毕业和获得学位标准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实施学分制的指导思想是:改革传统的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管理模式,体现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中心的现代教育理念,优化学生知识结构与人才培养过程,贯彻因材施教原则,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重视学生个性发展,发挥学生的兴趣特长,建立多层次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多样性、个性化和创造性人才。 二、培养目标和规格 (一)培养目标 1、普通本科。重在培养学生紧跟时代步伐的时代意识和超前意识,实现“厚基础、宽口径、强能力、高素质”的创新型、复合型人才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 2、普通专科。重在培养学生紧跟时代步伐的意识,突出实践能 力培养,实现“厚基础、强能力、高素质、重技能”的高级专门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 (二)培养规格 1、普通本科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素质和身体心理素质,具有深厚的文化和科学素质;系统掌握主修专业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学科发展,掌握基本的科研方法,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具有获取知识和信息的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强的实践能力和不断创新的能力,达到主修专业的培养目标。 2、普通专科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素质和身体心理素质;系统掌握主修专业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本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和职业技能;具有获取知识和信息的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达到主修专业的培养目标。 三、培养模式 (一)基本模式 1、普通本科生采取“1+2+1”培养模式 (1)本科一年级按文、理、音、体、美大类不分专业进行通识教育和素质教育。突出学生外语、计算机、普通话水平和应用能力的培养,使学生在这三种能力方面形成明显的优势,为专业课程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加强素质教育与特长教育,从第一学年开始, 允许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特长选修通识选修课程。 (2)本科二、三年级分专业集中进行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程的教学(师范类专业同时完成师范理论与技能课程),第三学年结束时完成除见习、实习与毕业论文(设计)外的全部必修课程。 (3)本科四年级分两个阶段(两个学期)设计教学。第七学期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安排以下教学内容:修满毕业所规定的学分;重新学习不合格的必修课程;毕业论文(设计)的材料收集与写作(制作)准备。第二阶段集中进行毕业论文写作或毕业设计制作。第三阶段由各系(院)根据学生就业方向或意向,自行设计培养方案,安排体现系(院)、专业特色的教学内容。第七学期在确保完成学习任务与毕业论文(设计)的前提下,经本人申请、系(院)批准、教务处备案,学生也可联系就业、到就业单位顶岗实习、参加科技创新或发明、参加社会考证或跨校修读名牌课程等。第八学期集中进行见习、实习、社会实践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2、普通专科生采取“1(0.5+0.5)+1+1”培养模式 (1)专科一年级按文、理、音、体、美大类进行通识教育、素质教育和部分专业基础教育(其中第一学期主要开设通识教育课程,第二学期结合专业特点适当开出部分相应的专业基础课程);突出学生外语、计算机、普通话水平和应用能力的培养,使学生在这三种能力方面形成明显的优势,为专业课程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加强素质教育与特长教育,从第一学年开始,允许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特长选修通识选修课程。 (2)专科二年级集中进行专业课程的教学(师范类专业同时完成师范理论与技能课程),第二学年结束时完成除见习、实习与毕业设计外的全部必修课程。 (3)专科三年级分两个阶段(两个学期)设计教学。第五学期安排如下教学内容:修满除实习及社会实践外毕业所规定的学分;重新学习不合格的必修课程;按照高职高专毕业设计要求,进行毕业设计;根据个人兴趣、爱好选修课程;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社会考证活动、就业考试(如公务员考试等)、专升本考试等。第六学期集中进行见习、实习和社会实践,根据用人单位的意见或学生的择业意向进行订单培养;顶岗实习。 (二)专、本学分互认采取“1+3”培养模式 专科学生入校一年后通过规定的考试,可进入专、本学分互认培养。专、本学分互认的学生,在达到专科相应阶段培养要求的基础上,加修规定的相应本科阶段培养计划要求的课程,对其在专科阶段取得的学分,学校承认为本科有效学分;从第二学年开始执行本科培养方案,按照本科相应阶段的培养模式进行培养,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达到本科专业毕业要求,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三)专升本学生采取“3+2”培养模式 专升本学生入校后执行相应本科专业三、四年级的培养方案,除了完成本科相应阶段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学业要求外,专升本学生必须结合专业特点,加修专科阶段未修的我校本科教学计划设置的通识必 修课程以及各专业特别要求的课程。 (四)辅修第二专业 面向所有本、专科学生推行“辅修第二专业”培养模式,学生自愿选读。“辅修第二专业”是指修读主修专业之外另一个专业的规定课程,达到毕业条件。包括本科辅修本科、专科辅修专科、本科辅修专科三种模式。 (五)修读第二学位 面向所有本科学生推行“修读第二学位”培养模式,学生自愿选读。所有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本科专业都可以接受修读第二学位的学生。“修读第二学位”是指修读主修专业所属学科之外另一个学科的本科专业规定课程,达到毕业条件和学位授予条件。 (六)“分段联合”培养 面向所有全日制在校生推行“分段联合”培养模式,学生自愿选读。在完成大学一年级培养要求的基础上,经考核选拔获得“分段联合”培养资格的全日制在校生,大学本科二三年级(专科二年级)可以自费赴我校的国外合作学校学习;在完成国外阶段学习任务后,按时返校完成后续学习任务,达到毕业条件和学位授予条件。 四、学制 1、普通本科专业基本学制为四年,专、本学分互认专业基本学制为四年,专科(高职)专业基本学制为三年,“3+2”培养模式的专升本专业本科阶段基本学制为二年。 2、实行弹性学制。基本学制为四年的普通本科专业学生可在3--6 年内完成学业;基本学制为四年的专、本学分互认专业学生可在4--6年内完成学业;基本学制为三年的专科(高职)专业学生可在2--5年内完成学业;本科阶段基本学制为两年的“3+2”培养模式的专升本学生其本科阶段可在2--4年内完成学业。学生可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延长或缩短在校学习时间。 五、教学计划与课程设置 制定教学计划要贯彻学生分段培养的原则。学生的培养过程分为公共基础教育、学科基础教育、专业教育和实习实践教育四个阶段,其课程设置由通识课程、专业基础课程、方向课程(选修课程)及实践实习课程四个模块构成。其中通识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实践实习课程为必修课,方向课程为选修课程。 1、通识课程 通识课程包括一级通识课程、二级通识课程,占总课程学分的25-35%。一级通识课程为面向所有专业的学生进行通识教育的课程,二级通识课程为面向某一类专业所进行的一般性、宽口径的专业基础课或专业技能课。通识课程由学校统一设置,所有学生根据专业属性分类必修。 2、专业基础课程 专业基础课程是直接体现某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课程,占总课程学分的25-35%,由各系(院)设置。学生必须修读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专业基础课程。 3. 方向课程(选修课程) 方向课程也称选修课程,主要包括专业选修课、通识选修课、跨专业选修课等,其中通识选修课、跨专业选修课及满足学生就业、考研和留学需要等开设的选修课程统称为公共选修课程(或称任意选修课程)。方向课程占总课程学分的25-35%,由学校、系(院)共同设定。 专业选修课程是为各专业特殊需要的知识和技能而设置的课程,一般按专业知识、学科和技能特点,设置为若干个课程,组成一个学科或专业的课程超市,学生只需选择并修满其中一定的课程即可满足培养要求。专业选修课程一般占总课程学分的15-20%,由各系(院)设置。 公共选修课程(任意选修课程)是为强化学生素质、拓展学习领域、完善学生知识结构、发展学生能力与特长、培养学生个性、满足学生就业和升学需要等而设置的课程。文科学生必须选修5%以上的理科课程,理科学生必须选修5%以上的文科课程。公共选修课程(任意选修课程)占总课程学分的10-15%,由各系(院)和学校共同设置。 学生根据就业、升学、留学等需求,在完成必修课程(包括通识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和实践实习课程)的前提下,通过选课方式在学业导师指导下从课程超市(主要为专业选修课程和公共选修课程)中选择学生自己的方向课程,实现个性发展,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 4. 实践实习课程 实践实习课程是根据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原则,检验学生所学知识、提高学生实践或操作技能而设置的课程。主要包括入学教育、军事训练、安全教育、社会实践、科技文化卫生服务、生产劳动、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