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产核资审计程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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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产核资审计程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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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审计报告

附件1 审计文书种类和格式 一、审计通知书 适用于通知被审计单位(含被调查单位)接受审计(含专项审计调查)。 二、协助查询单位账户通知书 适用于查询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的账户。 三、协助查询个人存款通知书 适用于查询被审计单位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的存款。 四、封存通知书 适用于封存被审计单位有关资料和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 五、停止款项使用通知书 适用于通知被审计单位暂停使用的款项。 六、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 适用于以审计机关名义向被审计单位征求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的意见。 七、审计报告 适用于对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 1 — 益进行审计后出具审计结论。 八、专项审计调查报告 适用于对预算管理或者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后出具审计调查结论。 九、审计决定书 适用于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进行处理、处罚。 十、审计移送处理书 适用于移送有关主管机关、部门进行纠正、处理处罚或者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十一、审计处罚决定书 适用于对被审计单位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拒绝、阻碍检查,且拒不改正的行为,给予的行政处罚。 十二、解除**通知书 适用于解除已封存的被审计单位资料、资产或解除被审计单位暂停使用款项两项强制措施。 — 2 — 开封市审计局 审计通知书 汴审**通?20**?**号 开封市审计局对****(项目名称)进行审计(专 项审计调查)的通知 ****(主送单位全称或者规范简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年**月**日起,对你单位****进行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调查)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组长:*** 审计组成员:***(主审) *** *** *** 附件:1、被审单位需提供资料 2、审计纪律要求 (审计机关印章) ****年**月**日—3 — 说明:

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程序

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程序 一、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计划阶段 (一)了解清产核资单位的基本情况 1、了解清产核资单位的历史沿革变化; 2、了解企业所处行业的特点和国内国际的外部工作环境状况; 3、了解清产核资单位的机构设置情况,取得组织结构图; 4、取得清产核资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5、取得清产核资单位的立项申请书及批文; 6、取得清产核资单位的重要董事会文件,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重要的经济合同等 资料。 7、取得单位发生重大资产转让或重组行为的有关文件核资料。 (二)初步了解,描述清产核资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 1、与该企业的主管部门的有关管理人员进行座谈; 2、与企业的有关管理人员(包括财务,产供销及技术等各方面的人员)举行座谈会, 初步了解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重要控制环节; 3、对重要的内部控制环节和内部控制部门,应到工作现场进行实地调查,并进行简单 的测试; 4、简明扼要的描述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控制环节,绘制该企业的内部控制流程图(草 图); (三)编制此次清产核资的可行性报告,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 1、描述企业此次清产核资的主要目的; 2、描述企业清产核资的国内或国际经济环境背景; 3、描述企业的基本概况,行业特点; 4、分析企业清产核资的政策条件,政策依据; 5、描述参加清产核资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知名度、是否有足够的人力、物 力及理论水平以及丰富的实际经验 6、描述清产核资的工作方案,大致时间预算; 7、分析此次清产核资工作对企业的重大意义。 (四)编制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总体审计计划和具体审计计划 1、编制总体审计计划 2、编制具体审计计划 (五)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培训、企业参与清产核资的人员培训 1、编制执业人员清产核资操作指南、编制清产核资审计工作底稿和清产核资明晰表、 编制企业人员进行清产核资的教材; 2、聘请国资委、财政部、知名专家学者对执业人员和企业主要人员进行必要讲解和 培训; 3、由事务所执业人员对企业清产核资人员进行培训,详细讲解所有清产核资明细表 的填列方法,帐务处理方法等专业知识; 4、召开全体清产核资人员的动员大会。 二、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实施阶段 (一)企业自查,帐务清理阶段(会计师在此阶段将给予技术上的支持和指导) 1、企业成立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和清产核资委员会,成立各个技术鉴定委员会或小组,

10.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指引

10.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指引

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内部控制,健全内部审计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可参照执行本指引。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咨询活动,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审查评价并改善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活动、风险状况、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效果,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稳健发展。 第四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的目标是,保证国家有关经济金融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监管部门规章的贯彻执行;在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框架内,促使风险控制在可接受水平;改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运营,增加价值。 第五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工作应当独立于经营管

第十一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从业资格: (一)专业水平。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掌握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相关的专业知识,熟悉金融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控制制度。 (二)从业经验。内部审计人员至少应具备两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审计项目负责人员至少应具有三年以上审计工作经验,或六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 (三)道德准则。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正直、客观、廉洁、公正的职业操守,且从事金融业务以来无不良记录。 第三章职责 第十二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以制度形式明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首席审计官和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职责。 第十三条董事会对内部审计的适当性和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负责批准内部审计章程、中长期审计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等,为独立、客观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提供必要保障,并对审计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监督。 第十四条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授权组织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并可视需要邀请高级管理层人员列席。 第十五条首席审计官负责组织实施内部审计章程、中长期审计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协调工作,及时向董事会和高级

应付账款审计小结(10)

其他应付款审计小结 一.审计目标 1、确定应付账款增减变动的记录是否完整。 2、确定应付账款的年末余额是否真实,正确。 确定应付账款在会计报表的上的披露是否充分。 二.审计程序 1、获取或编制应付账款明细表,复核加计数,并与总账及明细表核对相符,检查期初数是否与上期期末数相符。 2、实施分析性测试,分析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与期初余额间的重大或异常变动。 3、选择应付账款重要项目(包括零账户),函证其余额是否正确,编制并分析函证结果汇总表。 4、对未回函的账户,采用以下替代程序,以确定其真实性: (1)检查应付账款发生时的原始凭证是否真实、合法,如供应商对账单、购货合同、购货发票、入库单等; (2)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定时期内付款记录,核实其是否已支付。 5、检查是否存在未入账的应付账款: (1)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定时期内采购和费用账大额借方发生额,或应付账款明细账的大额贷方发生额,确认其入账的时间是否正确。 (2)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处理的不合规购货发票(如抬头不符、与合同规定条款不符)及有材料入库凭证但未收到购货发票的经济业务的账务处理是否正确; 6、截止性测试: 分别从截止日前后一定时期内的收货单,追溯供货发票和账薄记录,确定购货和相应负债记录是否正确。

7、关注长期挂账的应付账款,必要时查明原因,确定是否应予以调整。 8、对于重大的债务重组,应检查重组双方是否达成合法的重组协议,账务处理是否正确。 9、分析应付账款明细账借方余额,必要时作重分类调整。 10、以外币结算的应付账款,检查外币折合记账本位币采用折算汇率,折算差额是否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1、汇总应付关联企业的款项,并在关联交易中恰当披露。 12、检查是否存在设有抵押或其他担保条件的应付账款,是否已作恰当披露。 13、检查应付账款是否已在资产负债表上充分披露。 编制人: 2006年4月6日

1资金平衡表审计程序表

1资金平衡表审计程序表 表5-2 索引号:(审计机关名称)资金平衡表审计程序表审计期间____项目名称:项目执行单位:审计程序执行情况说明工作底稿索引号1.通过对比本年度和上年度的报表说明,抽查有关会计记录,查明报表编制遵循的会计政策.选用的会计方法是否与上年一致。 2.对照上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查明报表期初数是否与前一年度期末数一致,如有差异,应查明其原因,并提请被审计单位在财务报表说明中予以说明。 3.对照资产管理.工程建设台账等有关业务记录,审查报表的整体合理性和反映内容的完整性。 4.核对账表,检查报表各项内容是否与被审计单位与总账.明细账.各子项目单位报送的报表一致。 5.审核各报表项目在报表中的列示是否正确。 6.审核该表与其他报表的勾稽关系是否正确。具体检查:(1)报表中“世界银行贷款”.“国内借款”期末数是否与项目进度表(下称“进度表”)的相应项目一致。 (2)报表中“在建工程”期末数是否与进度表“在建工程”相一致。 (3)报表中“其他支出”期末数是否与进度表“其他支出”相一致。

(4)报表中“世界银行贷款”期末数与期初数之差是否与贷款(信贷)协定执行情况表(下称“情况表”)的“本年度提款数”相一致;期末数是否与情况表的“累计提款数”相一致。 (5)报表中“项目拨款”与“项目资本和项目资本公积”之和是否与进度表“无偿配套资金”一致。 (6)报表中应收款.应付款.货币资金及其他科目(除世行贷款.配套资金.应收款.应付款和货币资金以外的其他科目)期初数和期末数的变化是否与进度表相应栏目一致。 (7)报表中“银行存款”项下的专用账户余额是否与专用账户报表的期末余额一致。 7.取得年未国家公布的市场汇价,审查财务报表外币折算是否正确;使用汇率是否合规。 8.复核报表中小计.合计的计算是否正确,资金占用和来源是否平衡。 审计人员:审计日期:复核人员:复核日期:

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指南(doc 11页)

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指南(doc 11页)

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指引 银监发〔2006〕51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内部控制,健全内部审计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

(二)从业经验。内部审计人员至少应具备两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审计项目负责人员至少应具有三年以上申计工作经验,或六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 (三)道德准则。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正直、客观、廉洁、公正的职业操守,且从事金融业务以来无不良记录。 第三章职责 第十二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以制度形式明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首席审计官和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职责。 第十三条董事会对内部审计的适当性和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负责批准内部审计章程、中长期审计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等,为独立、客观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提供必要保障,并对审计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监督。 第十四条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授权组织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并可视需要邀请高级管理层人员列席。 第十五条首席审计官负责组织实施内部审计章程、中长期审计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协调工作,及时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土要负责人报告审计工作情况,并对内部审计的整体质量负责。 第十六条内部审计部门应对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负责,制定内部审计程序,评

价风险状况和管理情况,落实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开展后续审计,监督整改情况,对审计项目质量负责,做好档案管理。 第十七条内部审计事项主要包括: (一)经营管理的合规性及合规部门工作情况。 (二)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 (三)风险状况及风险识别、计量、监控程序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四)信息系统规划设计、开发运行和管理维护的情况。 (五)会计记录和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六)与风险相关的资本评估系统情况。 (七)机构运营绩效和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 第四章权限 第十八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以制度形式明确赋予内部审计部门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权限。 第十九条内部审计部门有权列席或参加与内部审计部门职责有关的会议。 第二十条内部审计部门有权及时、全面了解经营管理信息,并就有关问题向审计对象和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质询、取证。

知识点 应付账款审计

第三编各类交易和账户余额的审计——第十章采购与付款循环审计考情分析 本章内容难度不大,很容易理解,只需要按照课程中讲解的内容进行掌握即可。 目录 01应付账款审计 02一般费用的审计程序 知识点应付账款审计 1.应付账款函证 2.应付账款入账的检查 3.寻找未入账负债的测试 4.应付账款的其他检查程序 应付账款是企业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经营活动而应付给供应商的款项。注册会计师应结合赊购交易进行应付账款的审计。 对应付账款的风险考虑 对于一般以营利为导向的企业而言,采购与付款交易的重大错报风险常见的情况下是通过低估费用和应付账款,高估利润、粉饰财务状况。 但某些企业可能为平滑各年度利润,在经营情况和预算完成情况较好的年度倾向于高估费用,则高估费用和负债可能是其相关年度审计时需要应对的重大错报风险。 PART 01 应付账款的函证 1.应付账款函证的目的 ●主要是针对应付账款的完整性进行考虑 ●特殊情况下也会考虑大额且长期挂账的应付账款的存在性 2.应付账款函证的对象 ●获取适当的供应商相关清单,例如本期采购量清单、所有现存供应商名单或应付账款明细账。 ●询问该清单是否完整并考虑该清单是否应包括预计负债等附加项目。 3.应付账款函证的控制 注册会计师应根据审计准则的规定对询证函保持控制,包括确定需要确认或填列的信息、选择适当的被询证者、设计询证函,包括正确填列被询证者的姓名和地址,以及被询证者直接向注册会计师回函的地址等信息,必要时再次向被询证者寄发询证函等。 4.对回函的检查 询证函余额与已记录金额相比较,如存在差异,检查支持性文件。评价已记录金额是否适当。

某公司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报告

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报告 天职京专字[200×]第××号XXX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XXXX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截止200X年12月31日进行清产核资工作申报的资产损失进行专项财务审计。XX公司对提供的会计资料以及申报的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责任;我们对所出具的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报告和企业申报的损失及挂账经济鉴证意见的准确性、可靠性承担责任。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颁布的《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及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的。在资产损失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XX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询问、审阅、函证、监盘和核查资产损失依据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情况说明如下: 一、清产核资工作范围 指南:主要应包括以下要点: (一)企业简况 包括XX公司成立的时间、地点、营业执照号码、注册地点、注册资本、法人代表、经营范围及组织机构等情况 (二)清产核资范围 2.不列入清产核资工作范围,直接以企业账面数作为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结果 二、清产核资依据

(一)法规政策依据 指南:XX公司进行清产核资工作的法规政策依据为: 1.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3年9月9日颁布的《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国资委令第1号)。 2.2003年9月13日颁布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的通知》(国资评价[2003]72号); 3.2003年9月13日颁布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规程的通知》(国资评价[2003]72号); 4.2003年9月18日颁布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经济鉴证工作规定的通知》(国资评价[2003]72号); (二)企业工作依据 指南:XX公司依据以上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清产核资工作规程及资产损失认定及预计损失认定标准,安排执行清产核资的具体工作:1.XXX公司清产核资工作操作办法/工作规程 2.XXX公司清产核资资产损失认定标准 具体标准: 3.XXX公司清产核资预计损失认定标准 具体标准: 三、清产核资过程及实施情况 (一)工作基准日 XX公司清产核资工作基准日是200X年12月31日 (二)工作起止日期 XX公司于200X年X月X日至200X年X月X日期间进行了清产核资工作 (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具体实施情况 指南:应包括以下方面 1.清产核资的组织工作 (1)XX公司各级单位成立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和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其中集团公司清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总裁/董事长/总经理担任。 (2)为确保清产核资工作顺利实施,按时完成清查任务,XX公司各级单位建立每周“清查工作例会”/XX制度。 (3)建立清产核资分工协作制度。XX公司各级清产核资单位由财务部门牵头,专业部门各自负责与本专业相关的清产核资工作,并与其他部门协调一致。 2.清产核资工作程序 (1)前期准备阶段 XX公司在该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确定清产核资总体方案、拟订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和操作规程,明确重大事项的清查方法、界定的原则;确定各项清产

清产核资投标用审计工作方案

广东宇宙会计师事务所 关于星球办事处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清产核资投标 审计工作方案 一、客户需求分析 (1) 二、审计范围与目标 (2) 三、工作团队组成 (3) 四、清产核资工作流程 (5) 五、质量保证措施 (9) 六、清产核资审计的重点内容 (13) 七、宇宙的应对措施 (16) 八、重大项目的具体清产核资审计程序 (18) 九、工作进度及控制措施 (27) 十、后续服务方案 (29) 十一、违约承诺 (31)

一、客户需求分析 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在加速广东工业化城市化进程、推动集体经济转型、改善民生福利、维护基层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城市化进程加速,经济和产业结构的不断升级,社区股份合作公司面临着许多问题和挑战。为进一步规范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经营管理行为,摸清并真实反映下属企业的资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完善下属企业基础管理,确保社区公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广东市东城区星球办事处拟对辖区内的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进行清产核资工作,公开招标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此项工作。 广东宇宙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单称“宇宙”)自0000年00月成立以来,坚持“求真、务实、诚信、高效”的经营理念,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专注发挥自身的工作优势,近年完成了多项政府委托和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的相关审计、清产核资与会计服务工作,拥有丰富的政府委托类社区股份公司业务的工作经验,符合广东市光明区星球办事处对清产核资审计工作进行招标的各项条件。 宇宙拥有一支专业化的精英团队,目前总人数99人,其中具有执业资格的注册会计师66人,高级会计师1人,注册税务师5人,会计师10人。全部员工中拥有硕士以上文化程度的5人,本科文化程度的70人。宇宙员工具有较高的文化知识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水准和丰富的行业工作经验,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审计和会计服务。

【审计实操经验】企业应付账款审计的方法

只分享有价值的知识点,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大家可以下载下来好好看看! 【审计实操经验】企业应付账款审计的方法 问:企业应付账款审计的方法有哪些?答:应付账款是企业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收劳务供应等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对应付账款可采用以下方法进行审计:(一)对应付账款进行核对。获取或编制应付账款明细表,进行复核,并且与会计报表数、总账数,明细账的合汁数进行核对,达到账账、账表相符。(二)根据被审单位实际情况,对应付账款进行分析性复核。1、对本期期末应付账款余额与上期期末余额进行比较。2、分析长期挂账的应付账款,要求被审计单位做出解释,判断被审计单位是否缺乏偿债能力或利用应付账款隐瞒利润。3、应付账款对存货和流动负债的比率,并与以前期间对比分析,评价应付账款整体合理性。(三)函证应付账款。进行函证时,审计人员应选择较大金额的债权人以及那些在资产负债表日金额不大甚至为零,但为企业重要的供货人的债权人作为函证对象。同应收账款的函证一样,审计人员必须对函证的过程进行控制,要求债权人直接回函。对未回函的,应再次函证。经过多次函证仍存在未回函的重大项目,审计人员应采用替代审计程序。比如:可以检查决算日后应付账款明细账及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核实其是否已支付,同时检查该笔债务的相关凭证资料,核实交易事项的真实性。(四)查找未入账的应付款。为了防止企业低估负债,审计人员应检查被审计单位有无故意漏记应付账款行为,例如:结合存货的监盘,检查被审单位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货到单未到”即有材料入库凭证但未收到购货发票的经济业务;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后收到的购货发票,注意

清产核资资料专项审计工作调查方案

第五章 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工作底稿模板 5.1 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前期调查方案模板 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前期调查方案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历史沿革: 2、行业特点: 3、经营范围: 4、经营规模: 二、前期调查目的 1、了解公司基本情况; 2、布置公司清产核资前期准备工作; 3、制订清产核资具体实施方案,确立审计重点、制订出适用、切实可行的清产核资策略和方法。 三、前期调查范围 1、调查单位范围 抽查原则:选取不同行业、具有代表性的重点单位进行调查。根据上述原则随机抽取一定数量单位进行调查,以表格形式列明被抽查单位名称、时间计划及抽查简要原因说明等。 2、调查时间范围 主要调查时间截止日为200х年хх月хх日。(调查截止日原则上

选取距离调查日最近的会计报表日。) 四、前期重点调查内容 1、公司历史演变过程、人员素质、会计核算方法、管理人员水平和生产特点等; 2、集团公司组织结构与清产核资范围; 3、报表合并方式及公司合并范围; 4、公司资产结构、规模; 5、长期投资核算方法及内容; 6、资产损失主要分布会计科目、项目; 7、资产损失金额较大的公司的地理位置; 8、资产损失金额较大的公司行业分布情况; 9、重点会计项目(资产比重大或项目特殊)分析; 10、重大资产价值情况了解; 11、关联方交易、往来初步统计; 12、200х年度及以前年度审计情况; 13、内部控制水平了解; 14、有无账外资产及相关账务处理方法; 15、其他重大事项。 五、前期调查策略 1、现场调查地确定为集团公司,对其他重点调查单位以电话或邮件形式实施沟通,获取所需资料; 2、前期调查主要以符合性测试或审阅形式进行,对特别重大问题适当进行实持性测试。

清产核资及其流程

企业清产核资及其流程 来源:陕西中小在线│ 发稿:2007-8-22 17:24:29 │编辑:佚名| 作者:admin | 点击: 清产核资,是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国家专项工作要求或者企业特定经济行为需要,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方法和政策,组织企业进行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并依法认定企业的各项资产损溢,从而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价值和重新核定企业国有资本金的活动。 一、清产核的主要内容 1.账务清理。账务清理是指对企业的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等基本财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以及对企业的各项内部资金往来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以保证企业账账相符,账证相符,促进企业账务的全面、准确和真实。 2.资产清查。资产清查是指对企业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企业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及坏账等损失按照清产核资要求进行分类排队,提出相关处理意见。 3.价值重估。价值重估是对企业账面价值和实际价值背离较大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按照国家规定方法、标准进行重新估价。 4·损溢认定。损溢认定是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企业申报的各项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进行认证。 5·资金核实。资金核实是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企业上报的资产盘盈和资产损失、资金挂账等清产核资工作结果,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组织进行审核并批复准予账务处理,重新核定企业实际占用的国有资本金数额。 6-完善制度。企业在完成清产核资后,应当全面总结,认真分析在资产及财务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强化内部财务控制,建立相关的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以及进一步完善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和企业负责人离任审计制度。 二、清产核的程序 1.企业提出申请j 2·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复同意立项f 3-企业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账务清理、资产清查等工作; 4·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清产核资结果进行专项财务审计和对有关损溢提出鉴证证明; 5·企业上报清产核资工作结果报告及社会中介机构专项审计报告; 6·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资产损溢进行认定,对资金核实结果进行批复; 7·企业根据清产核资资金核实结果批复调账; 8·企业办理相关产权变更登记和工商变更登记; 9.企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三、企业实施清产柱资的步骤 1-指定内设的财务管理机构、资产管理机构或者多个部门组成的清产核资临时办事机构统称为清产核资机构,负责具体组织清产核资工作; 2,制定本企业的清产核资实施方案; 3-聘请符合资质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 4·按照清产核资工作的内容和要求具体组织实施各项工作; 5·向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送由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加盏公章的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申报材料。

清产核资审计报告模板

清产核资审计报告模板 会计师事务所 二零零玖年XX月XX日 目录 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 告 ................................................................. ....................................................... 一、清产核资工作范 围 ................................................................. ....................................................... 企业简 况 ................................................................. ........................................................... 清产核资范围及内 容 ................................................................. ....................................... 二、清产核资依 据 ................................................................. ............................................................... 法规政策依 据 ................................................................. ................................................... 行为依

金融机构关于做好审计检查整改工作经验材料

金融机构关于做好审计检查整改工作经验材料 近年来,随着金融领域合规经营、风险防范意识不断增强,内外部审计检查项目日益频繁,我行上下对审计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也越来越重视,通过多种途径,不断加大整改力度,使整改工作逐步走上了常态化和规范化轨道。从唐山分行来看,分行领导班子一直高度重视对审计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先后通过健全组织机构、完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强化资源配置、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等多种措施,不断细化管理,狠抓落实,连续多年完成了上级行下达的整改率目标,整改报告上报质量也受到了省分行的通报表扬,在确保整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的同时,有效促进了全行各项业务的合规、健康发展。 以上成绩的取得,是与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全行上下齐抓共管密不可分的,在今后的工作中还应继续坚持和发扬。但从全行整改工作实践来看,我认为仍存在一些问题或不足,如防范风险与业务发展摆布还不尽合理、职责分工还不够明晰、举一反三整改措施还不够具体、整改工作标准还不够清晰、整改结果报送质量仍需进一步提高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整改工作的效果。 为进一步提高整改工作质量,全面消除各类违规问题带来的风险,在整改工作中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加以完善:

一、应进一步提高对整改工作的重视程度 内外部审计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是保证我行合规经营,防范各类风险的重要手段。随着近年来,内外部审计、监管检查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相关机构和业务条线部门应切实提高认识,克服“重发展、轻管理”的思想,合理摆布好两者的关系,进一步完善组织机制,合理安排资源配置,细化责任分工,深入研究整改工作方法,确保整改工作的全面落实。 二、应进一步强化系统性整改措施,务必杜绝屡查屡犯 针对每项整改项目,建议条线部门和相关机构建立整改项目专题会议制度,认真对照上级行整改要求或审计检查部门的管理建议、整改建议等内容,针对问题进行系统梳理和分析,注意对审计发现问题区分共性和个性,制定切实可行的举一反三整改措施,提高系统性整改效果,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避免因“就问题改问题”而导致的整改建议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发生。同时,按照《工作人员违规失职处理办法》和《轻微违规行为积分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及时确认问题责任人,认真负责地做好认定和追究工作,充分发挥惩戒制度的警示作用。 三、应进一步提高整改报告质量 目前,内外部审计检查项目较多,整改工作量较大,审计部门和上级行对整改工作上报时限要求比较严格,各整改主办部门和整改经办行,应对涉及本条线、本机构的问题从发现之日起,尽早制定相应措施,抓紧落实整改,并严格按照报送要求和时限进行报送,

企业应付账款审计程序表(doc 3页)

企业应付账款审计程序表(doc 3页)

索引号: (审计机关名称) 应付账款审计程序表 被审计企业: 页次:1 审计程序执行情况 说明工作底稿索引号 1.取得或编制应付账款明细表,复核其加计数是否准确,并与明细账、总账和报表的有关项目进行核对。 2.检查应付账款的账龄分析结果。 3.实施分析性复核。 4.函证应付账款 (1)抽取应付账款进行函证,可选取与被审计单位交易量大、往来频繁的重要供应商、相对于企业财务状况来讲重大的应付账款、长期挂帐的应付账款、非正常购买形式或经常发生购货退回或购货退回数量大的供应商等。 (2)对于收到的回函,审计人员要调整在途事项,将回函与被审计单位的账面记录核对相符。对于仍存在不明原因重大差异的,应考虑采取替代审计程序。 (3)记录函证结果,摘要说明函证账户的数量和总金额,收到回复和未收到回复的数量和金额,发现的差异和最后得出的结论。 (4)对未回函的重大项目,审计人员应考虑发第二次函证或选择采用替代审计程序。5.函证的替代审计程序包括 (1)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后应付账款明细账和对应的银行存款,核实款项是否已经支付;

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后收到的购货发票,核实款项是否真实。 (2)检查该笔债务发生时的购货合同、购货发票、验收单和入库单等原始凭证,核实 交易事项的真实、合法性。 (3)对重大款项可向对方单位进行调查。 6.抽查明细账、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 (1)选取购货、货款支付记录,检查业务内容是否真实,核对其是否与合同、收货记 录、购货发票和货款支付等原始资料相符,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2)对照购货合同、购货发票和退货单,检查购货折让和购货退回业务的真实性,退 货、折让金额是否准确,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3)对照应付账款的账龄分析,检查有无长期挂帐的应付账款,相应的会计处理是否 正确。 (4)检查有无大额整数金额的应付账款和大额调整账项。通过检查有关原始凭证,核 实这一类应付账款的真实、合法性。 索引号: (审计机关名称) 应付账款审计程序表 被审计企业: 页次:2 审计程序执行情 况说明工作底稿索引号

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范本

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范本 ××审专〔2004〕第××号 ×××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以200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清产核资的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查核实,贵公司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会计资料和清产核资资料的真实、合法和完整。我们的责任是在贵公司资产清查的基础上,对贵公司查出的各项资产损失及申报待销净损失的处理预案的真实性、合理性发表意见。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本着独立、客观、公正和科学的原则,实施了包括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持各项资产损失金额和披露的证据以及评价各项资产损失的整体反映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核查了以200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现将清查核实情况及结果报告如下: 一、清产核资工作范围 按照××公司的决算报表统计口径以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的要求,本次清产核资的范围为××公司及所属全部的子公司(含下属事业单位、分支机构、境外子公司等)的全部资产,其中:资产总额××××元,负债总额××××元,所有者权益××××元(含实收资产××××元,资本公积××××元,盈余公积××××元,未分配利润××××元),少数股东权益为××××元,具体单位如下单位名称投资比例控制关系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 二、清产核资的依据 (一)法规依据 1、《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 2、2003年9月9日国资委令第1号《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 3、2003年9月13日国资评价〔2003〕72号《关于印发的通知》 4、2003年9月13日国资评价〔2003〕7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 5、2003年9月13日国资评价〔2003〕74号《关于印发的通知》; 6、2003年9月18日国资评价〔2003〕78号《关于印发的通知》; 7、2002年7月26日财政部财企〔2002〕310号文件《关于国有企业执行有关财务政策问题的通知》; 8、2003年9月3日财企〔2003〕233号《企业财产损失财务处理暂行办法》; 9、《企业会计制度》 (二)行为依据 1、2003年8月19日国资评价〔2003〕45号文件《关于做好执行工作的通知》; 2、2003年9月2日国资评价〔2003〕58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央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的通知》; 3、××××年××月××日××部门×××号文件《关于同意××公司×××子公司以账面

审计程序表(doc 175个)252

审计程序表(doc 175个)252

表4-44 索引号: (审计机关名称) 项目拨款审计程序表 审计期间 项目名称: 项目执行单位: 工作底稿 审计程序执行情况说明 索引号1.取得或编制项目拨款明细表,检查: (1)年初余额是否与上年度的财务报表及相关审计工作底稿的记 录一致。 (2)年末余额是否与财务报表、总分类账,以及明细账的数额一 致。 (3)记录上述核对中发现的差异,结合对具体明细项目的审查对 这些差异进行调查分析。 2.查阅贷款协定(或转贷协定)、项目协定和项目评估报告等立 项文件,了解对项目资金来源的要求,对照项目拨款的总账和明细账 记录,检查各级政府拨款、项目自筹资金和劳务集资是否按规定及时、 足额到位,对于不一致的情况,应查明原因,并予以分析和记录。 3.取得项目拨款明细账,并抽取部分项目的记账凭证和所附原始 凭证,执行以下审计步骤: (1)审阅明细账、记账凭证的摘要栏和金额栏,检查是否有异常 的项目。 (2)核对记录凭证与所附原始凭证,检查所附原始凭证是否齐全, 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等是否一致。 (3)对各级政府拨款,应审查资金拨入时银行进账单,并与对应 科目“银行存款”日记账和相关银行对账单相对照,检查资金到位的 真实性。 (4)对劳务集资,应结合项目资金收支业务循环的符合性测试, 审核入账依据是否真实、充分: ①是否附有花名册、劳务工单、劳动合同书等支持凭证。 ②通过检查所附支持凭证上的签字等证据,检查有无编制虚假 单据抵顶劳务集资的情况,并与贷款协定对照,看有无超过规定比例 计算的。 (5)对自筹资金投入,应审核其投入时所附的原始依据,看其是 否正确、真实。 4.对明细账中出现借方的项目,应检查其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 查明对项目拨款的冲转是否合规,手续是否齐备,有无抽逃项目资金 的情况。 5.检查项目拨款在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说明中进行了恰当的分类 和充分的揭示。 审计人员:审计日期:复核人员:复核日期:

《银行业金融机构外部审计监管指引》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 《银行业金融机构外部审计监管指引》的通知 银监发〔2010〕73号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邮政储蓄银行,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现将《银行业金融机构外部审计监管指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各银监分局和银行业金融 机构。 二○一○年八月十一日

银行业金融机构外部审计监管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外部审计对银行业监管的补充作用,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以及外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 本指引所称外部审计是指外部审计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外部审计机构是指接受银行业金融机构委托对其进行外部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外审机构。 本指引所称银行业监管机构,是指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第三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委托外审机构的相关规章制度。 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会对外部审计负最终责任。

第二章审计委托 第四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委托具有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声誉良好的外审机构从事审计业务。对合格外审机构的评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因素: (一)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保持独立性; (二)具有与委托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规模、业务复杂程度等相匹配的规模、资源和风险承受能力; (三)拥有足够数量的具有银行业金融机构审计经验的注册会计师,具备审计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专业胜任能力; (四)熟悉金融法规、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及流程、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各种风险管理政策; (五)具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 (六)具有良好的职业声誉,无重大不良记录。 第五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完整保存委托外部审计机构过程中的档案,银行业监管机构可以对上述档案进行检查。 第六条外审机构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宜委托其从事外部审计业务:

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指引

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指引 发布时间:2011-01-21 作者:佚名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内部控制,健全内部审计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可参照执行本指引。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咨询活动,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审查评价并改善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活动、风险状况、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效果,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稳健发展。 第四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的目标是,保证国家有关经济金融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监管部门规章的贯彻执行;在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框架内,促使风险控制在可接受水平;改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运营,增加价值。 第五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工作应当独立于经营管理,以风险为导向,确保客观公正。第六条中国银监会依据本指引检查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工作。 第二章机构和人员 第七条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会负责建立和维护健全有效的内部审计体系。没有设立董事会的,由高级管理层负责履行有关职责。 董事会应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少于3人,多数成员应是非执行董事。审计委员会主席应由独立董事担任。没有设立董事会的,审计委员会组成及委员会负责人由高级管理层确定。 第八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审计全系统经营管理行为的内部审计部门,可设立一名首席审计官负责全系统的审计工作。 首席审计官由董事会任命并纳入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范围,首席审计官岗位变动要事前向中国银监会报告。 第九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独立垂直的内部审计管理体系。审计预算、人员薪酬、主要负责人任免由董事会或其专门委员会决定。内部审计人员薪酬不低于本机构其他部门同职级人员平均水平。 第十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原则上按员工总人数的1%配备,并建立内部岗位轮换制。 第十一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从业资格: (一)专业水平。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掌握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相关的专业知识,熟悉金融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控制制度。 (二)从业经验。内部审计人员至少应具备两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审计项目负责人员至少应具有三年以上审计工作经验,或六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 (三)道德准则。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正直、客观、廉洁、公正的职业操守,且从事金融业务以来无不良记录。 第三章职责 第十二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以制度形式明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首席审计官和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职责。

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指引

1 为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内部控制,健全内部审计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指引 2006-6-24银监发[2006]51号 [打印]添加到我的收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指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可参照执行本指引。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咨询活动,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审查评价并改善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活动、风险状况、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效果,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稳健发展。 第四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的目标是,保证国家有关经济金融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监管部门规章的贯彻执行;在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框架内,促使风险控制在可接受水平;改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运营,增加价值。 第五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工作应当独立于经营管理,以风险为导向,确保客观公正。 第六条中国银监会依据本指引检查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工作。 第二章机构和人员 第七条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会负责建立和维护健全有效的内部审计体系。没有设立董事会的,由高级管理层负责履行有关职责。 董事会应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少于3人,多数成员应是非执行董事。审计委员会主席应由独立董事担任。没有设立董事会的,审计委员会组成及委员会负责人由高级管理层确定。 第八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审计全系统经营管理行为的内部审计部门,可设立一名首席审计官负责全系统的审计工作。 首席审计官由董事会任命并纳入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范围,首席审计官岗位变动要事前向中国银监会报告。 第九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独立垂直的内部审计管理体系。审计预算、人员薪酬、主要负责人任免由董事会或其专门委员会决定。内部审计人员薪酬不低于本机构其他部门同职级人员平均水平。 第十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原则上按员工总人数的1%配备,并建立内部岗位轮换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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