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介绍
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介绍

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介绍世界正面临一个全球性的道路交通安全危机,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关系人类生活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
今天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一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二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四)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五)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六)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七)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八)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九)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十)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十一)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十二)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十三)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十四)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中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简介

中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简介中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简介1. 引言安全生产是国家的一项重要任务,为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中国建立了完整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
本文将对中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进行简要介绍。
2. 安全生产立法体系概述中国的安全生产立法体系由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组成。
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中国最重要的安全生产法律,于2002年1月1日实施。
该法律规定了国家对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明确了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
《安全生产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安全生产的组织和管理安全生产的预防和控制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事故应急和事故调查等4. 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除了《安全生产法》,中国还制定了一系列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来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立法体系。
行政法规包括《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矿山安全规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针对不同的行业和领域制定了具体的安全生产要求和管理措施。
地方性法规则定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特定地区进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如北京市的《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上海市的《上海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
5. 部门规章和标准为了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各相关部门还发布了一系列具体实施细则和标准,如《煤矿安全规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规定》等。
这些部门规章和标准在不同行业和领域起着具体指导作用,要求企业和个人按照规定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和操作。
6.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的执行和监督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执行和监督工作。
各级政府设有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和处罚。
同时,企业和个人也承担着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要积极履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提高安全意识,防范事故发生。
德国prodsg法规

德国prodsg法规摘要:德国prodsg法规概述1.背景介绍2.法规内容概述3.法规对产品的要求4.合规措施与建议正文:德国prodsg法规,全称为Product Safety and Recall Ordinance(产品安全与召回条例),是德国针对产品安全的一项法规。
该法规旨在保障消费者的权益,降低风险,确保产品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
1.背景介绍随着科技的发展和消费市场的不断壮大,产品种类和功能日益丰富,产品安全问题逐渐凸显。
为应对这一挑战,德国政府于2001年制定了prodsg法规。
该法规适用于德国市场上的所有产品,无论是国内生产还是进口产品。
2.法规内容概述德国prodsg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产品风险评估:生产商需在产品投放市场前,对产品的安全性进行全面评估。
(2)产品信息披露:生产商应向相关部门提供产品相关信息,包括技术参数、使用方法等。
(3)召回制度:当产品存在安全隐患时,生产商应立即启动召回程序,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4)合规测试:产品需通过相关测试,证明符合德国技术规范要求。
3.法规对产品的要求根据prodsg法规,生产商应对产品执行以下要求:(1)确保产品设计合理,无安全隐患。
(2)生产过程中严格把控质量,确保产品合格。
(3)产品上应有清晰、耐用的标识,包括使用方法、安全提示等。
(4)针对儿童产品,生产商需确保产品符合相关年龄段的使用要求。
4.合规措施与建议(1)了解法规要求,确保产品合规。
(2)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从源头把控产品安全。
(3)对产品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安全隐患。
(4)与专业检测机构合作,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技术规范。
总之,德国prodsg法规对产品安全提出了严格的要求。
生产商应了解法规内容,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产品安全,降低召回风险。
药物法律法规与制度介绍最新完美版

药品电子监管码的应用实现了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的全程电子监管,方便监管部门和消费者查询药品信息,保障用药安全。
二十三、药品监管政策宣传与普及
1.药品监管政策宣传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各种渠道宣传药品监管政策,提高公众对药品法律法规的认知度。
2.药品安全知识普及
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积极开展药品安全知识普及活动,提高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合理用药。
八、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评价
1.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办法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办法》建立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规定了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评价、处理和信息公开等程序,以促进药品安全性的提高。
2.药品风险评价与控制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药品风险进行评价和控制,采取必要的风险管理措施,包括药品召回、限制使用、撤销批准等,以保护公众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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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药物法律法规概述
我国药物法律法规体系经过多年的发展与完善,已形成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为核心,涵盖药品研发、生产、流通、使用和监管等多个环节的法律法规体系。本文将重点介绍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
1.药品管理法
十、药品价格与医疗保险管理
1.药品价格管理办法
《药品价格管理办法》旨在规范药品价格行为,防止价格垄断和哄抬,保障药品市场的公平竞争。该办法规定了药品价格的制定、调整和监督等机制。
2.药品医疗保险管理
《药品医疗保险管理办法》明确了药品在医疗保险中的支付范围、支付标准和管理要求,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合理使用,提高患者用药的可及性。
十四、生物制品与中药管理
1.生物制品注册管理办法
针对生物制品的特殊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生物制品注册管理办法》,对生物制品的注册、生产、质量控制等方面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
法规规章规范明细

法规规章规范明细一、背景介绍法规规章规范是国家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和促进经济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文件。
这些法规规章规范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障社会的稳定和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详细介绍法规规章规范的定义、分类以及其在社会中的作用。
二、定义法规规章规范是指国家机关根据宪法授权,为了管理社会事务和维护社会秩序而制定的一系列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这些文件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等。
法规规章规范的制定和实施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手段之一。
三、分类法规规章规范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下面将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对其进行详细介绍。
1. 按照法律层级分类(1)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对国家的政治制度、公民权利和义务等进行了规定。
(2)法律:法律是国家机关根据宪法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一般性法律文件,对社会生活中的各个方面进行了规范,例如刑法、民法、劳动法等。
(3)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根据法律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规,用于管理行政事务和维护社会秩序,例如行政许可法规、行政处罚法规等。
(4)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是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规,用于管理地方事务和维护地方社会秩序,例如地方性环境保护法规、地方性交通管理法规等。
(5)部门规章:部门规章是国务院各部委或地方各级政府部门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规,用于管理特定领域的事务,例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商标管理规定、卫生健康部门的食品安全管理规定等。
2. 按照领域分类法规规章规范还可以按照其所涉及的领域进行分类,例如:(1)经济领域:涉及经济管理、市场竞争、投资等方面的法规规章规范,例如反垄断法、公司法、税法等。
(2)社会领域:涉及社会保障、劳动关系、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法规规章规范,例如劳动法、社会保险法、教育法等。
(3)环境领域:涉及环境保护、资源利用、生态建设等方面的法规规章规范,例如环境保护法、水资源管理法、森林法等。
保密法规的主要内容有哪些请简单介绍

保密法规的主要内容有哪些请简单介绍保密法规是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护国家秘密和重要利益而制定的法律法规。
随着信息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保密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本文将简要介绍保密法规的主要内容,以加深对保密工作的理解。
一、宪法对保密的规定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对保密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定。
宪法规定,国家秘密的保密工作是国家的一项重要任务,国家对于国家秘密的保护有关的法律与其他规定,必须予以严格执行。
宪法的这一规定为保密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提供了宪法依据。
二、保守国家秘密保守国家秘密是保密工作的核心内容之一。
涉及国家安全、外交、国防、经济、科技、文化等方面的信息,属于国家秘密范畴。
保守国家秘密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秘密的分类、保密期限、保密管理责任等。
三、配备保密人员保密工作需要专门配备保密人员,他们将承担保密工作的各项责任。
保密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保密工作的专业知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严守保密工作的秘密。
四、建立保密管理制度为了更好地履行保密工作,建立科学的保密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保密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审查制度、保密宣传教育制度、保密责任制度、保密检查制度等。
通过建立科学的制度,能够更好地保护国家秘密,保证保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打击泄密行为泄密行为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了严重威胁,为了打击泄密行为,相关的保密法规也做出了严格规定。
泄密行为的定义、处罚措施、举报奖励机制等都是保密法规需要明确的内容。
六、国际保密合作保密工作没有国界,国际保密合作也变得至关重要。
国际保密合作涉及到信息共享、情报交流、技术合作等方面。
保密法规需要明确国际保密合作的原则、方式和流程,以促进国际间的信息安全和互信。
七、监督和检查为了保证保密工作的顺利进行,监督和检查是不可或缺的环节。
保密法规需要明确监督和检查的机构和职责,以及检查的频率和方式。
通过监督和检查,能够发现并纠正保密工作中的问题,确保保密工作的有效实施。
24 基本法律法规常识
基本法律法规常识(2课时)教学目标:了解《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内容。
教学重点:《宪法》、《建筑法》、《刑法》教学难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教学过程:1.《宪法》的有关内容介绍: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
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
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2.《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内容介绍:第四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适用本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航空器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适用本法。
《消防法》及相关消防法律、法规简介
《消防法》及相关消防法律、法规简介消防法是用于维护消防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法律。
消防法是我国立法措施中的重要一环,旨在保障人民安全和社会稳定。
本文将对《消防法》及相关消防法律、法规进行简要介绍。
一、《消防法》《消防法》是我国颁布的第一部综合性消防法律。
它于1998年12月28日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并于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该法总共有六章六十五条,包括了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与管理、火灾预防、火灾隐患排查与治理、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火灾调查与鉴定以及法律责任等内容。
《消防法》规定了建筑物的消防设计、施工、验收和日常维护管理的要求;明确了消防安全责任的划分与相关的机构设置、职责;提出了加强火灾预防、控制火源、防范火灾隐患的措施,并规定了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与实施方式;明确了火灾调查与鉴定的程序与要求,并规定了违反消防法的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相关消防法律、法规简介除了《消防法》,我国还有许多相关消防法律、法规,以下列举其中几项:1.《消防设施管理条例》《消防设施管理条例》是我国消防设施管理的基本法律,于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对消防设施的设置、建设、改建、维护、使用、检验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
它要求各类建筑物和场所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消防设施管理要求进行设计、施工、验收和日常维护管理,并明确了责任主体及其责任范围。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是我国建筑设计中的重要参考依据,于2001年7月1日起施行。
该规范分为总则、设计基本要求、建筑构件和建筑设备的防火设计、建筑物组织设计及消防设备选型等六个部分,对建筑物的防火设计提出了具体要求。
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是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基本法律,于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明确了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体制、安全生产责任、生产、存储、销售、使用、运输等方面的要求,以及事故应急救援和责任追究等。
国家语言文字相关法律法规
国家语言文字相关法律法规1. 介绍作为一个多民族国家,中国拥有丰富的语言文字资源。
为了保护和促进各民族的语言文字发展,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
本文将介绍这些法规的内容和作用。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最高法律,其中包含了保护语言文字权益的相关规定。
根据宪法第四章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的使用和发展。
3.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了确保国家的通用语言文字得到统一和规范的使用,国家制定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该法规定了普通话的规范使用,宣传普通话的义务和方法,以及其他与通用语言文字相关的内容。
4. 国家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法为了保护和发展各民族的语言文字,国家制定了《国家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法》。
该法规定了国家对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保护和发展的政策措施,保障少数民族享有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
5.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为了进一步落实语言文字的规范化管理,国家制定了《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条例》。
该条例规定了语言文字工作的组织管理机构、职责和权益,以及对违反语言文字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等内容。
6. 各省市自治区相关法规除了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各个省市自治区也制定了具体的语言文字管理规定。
这些规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了语言文字相关的政策和措施。
7. 语言文字教育法规语言文字教育是语言文字发展的重要环节,国家也制定了一系列法规来规范和促进语言文字教育。
例如,国家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语文课程标准》就是对语言文字教育进行规范和指导的重要文件。
8. 总结通过以上介绍,我们可以看到国家对语言文字的保护和发展非常重视,通过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保障了各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权益,促进了语言文字的繁荣和发展。
同时,各地方也对语言文字管理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使语言文字工作能够更好地适应当地的实际情况。
我们应该加强对这些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积极参与和支持语言文字的保护和发展工作。
简述国防法规的含义及其主要内容
中国的国防法规主要是指有关国防和军事方面的法律法规,包括宪法、国防法、兵役法等。
这些法规旨在维护国家安全、确保军队有序运行、履行国家防御职能。
以下是其中一些主要法规的简要介绍:
1. 宪法:
-中国宪法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和法治原则,包括关于国家安全、国防力量的条款。
宪法确立了人民武装力量属于人民的性质,国家实行军事委员会领导武装力量的制度。
2. 国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明确了国家的基本国防政策、组织国防和实行兵役的原则。
该法规强调人民战争观念,规定军队服从党的指挥,强调军民一体、寓军于民,确保国家的独立、安全和领土完整。
3. 兵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了中国公民的兵役制度,包括适龄公民的兵役登记、兵役征集、服役期限、军人权利义务等方面的内容。
该法规体现了国家对公民兵役的法定管理和调动权。
4. 军事法规:
-军事法规主要由中央军委颁布,包括军事纪律法规、军事条令等,规范了军队内部的组织、纪律、作战等方面的事项。
这些法规对军队的管理和运作具有指导性作用。
5. 国家安全法:
-国家安全法旨在维护国家安全,包括政治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社会安全、信息安全等多个领域。
该法规赋予国家安全部门保障国家安全的职责,强调国家安全与个人权利的平衡。
这些法规共同构成了中国国防法制体系,目的是确保国家安全、保卫国土、维护社会稳定。
在法律框架下,中国的国防法规旨在实现国家的和平发展、维护国际安全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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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具有与产品生产必需的生产和检验设
备,检验设备的精度必须比所测量参数高一 个数量等级。设备的数量应与所生产产品的 规模相适应。
对于我们公司而言,目前最基本的设备 要求是企标和出厂检验规范中指定的设备, 其次是生产必须的设备。
法规:法规的要求在于法规完整齐全、标准
齐全有效、企标有效。 申请:在省药监局或市药监局申请。
法规介绍
颜志强 2008-4-21
医疗器械定义:是指单独或者组合使用于人体的仪 器、设备、器具、材料或者其他物品,包括所需要 的软件;其用于人体体表及体内的作用不是用药理 学、免疫学或者代谢的手段获得,但是可能有这些 手段参与并起一定的辅助作用;其使用旨在达到下 列预期目的: (一)对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监护、缓解; (二)对损伤或者残疾的诊断、治疗、监护、缓解、 补偿; (三)对解剖或者生理过程的研究、替代、调节; (四)妊娠控制。
的标准。 例如GB 9706.1-1995 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这是适用于国内所 有医疗器械(不含实验室器械)的安全标准。
通用标准还包括其他例如环境标准(GB/T
14710-1993 医用电气设备环境要求及试验 方法)、包装图示标准(GB/T 191-200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生物学评价 (GB/T 16886.1-2001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 第1部分:评价与试验)等。
注册条件:
有效标准(产品标准或国家、行业标准) 已经具有相关产品的生产许可证 已经建立质量体系(二、三类适用) 注册产品检测合格 临床试验或临床验证合格 质量体系考核合格
产品注册流程:
研发→样机→生产许可证(30-40工作日) →注册检测(60-90工作日)→临床试验 (60-90工作日)→质量体系考核(20-30工 作日)→注册资料汇集→注册申请→技术审 评(60工作日) →行政审批(30工作日)→ 发证。 其中技术审评和行政审批统称注册审批过 程。 以上过程所需时间为所有过程顺利的标准 时间。如有需要整改或补充,所需要的时间 相应需要加长。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管理内容: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监督管理 目标: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 方法:分类管理 第一类是指,通过常规管理足以保证其安全性、有效性的医 疗器械。 第二类是指,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应当加以控制的医疗器械。 第三类是指,植入人体;用于支持、维持生命;对人体具有 潜在危险,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必须严格控制的医疗器械。
麻醉机和呼吸机属于6854 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 备及器具 中的三类医疗器械
国家对医疗器械实行产品生产注册制度。 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发给产品生产注册 证书。 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发给产品 生产注册证书。 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审查批准,并发给产品生产注册证书。 生产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应当通过临床验 证。 我们公司的产品是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
总体法规介绍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 <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规定>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体系考核办法> 标准介绍
总体法规介绍
目前国家医疗器械法规体系由行政法规和技
术规章构成。 行政法规主要是由总体管理、生产许可、临 床试验、质量考核、注册规定以及其他的一 些补充性规定(例如关于包装、标签和说明 书)组成。 技术规章主要由通用标准和专用标准组成, 即我们俗称通标、专标。
医疗器械管理方法:
目前我们国家医疗器械的管理方法是样品 确认+质量体系考核。 样品确认包括安全性能检验(检测中心检 验)+实际使用检验(临床验证)。 体系考核包括生产许可证管理+生产质量 体系考核。 这种样品确认+质量体系考核的方法同样 适用于CE和FDA产品认证。
医疗器械行政法规主要依据: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276号) 《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 第16号) 《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2号) 《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31号)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考核办法》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2号)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规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5号)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目的: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的监督管理,规范
生产秩序,保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 。 范围:管理部门依法对医疗器械生产条件和 生产过程进行审查、许可和监督检查等管理 活动 。 方法:日常管理、随时抽查。 目前省、市药监局基本上每年对每个企 业会进行一次生产现场抽查。
行政许可条件:目前有人员、场地、设备、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限为5年,正常审批时限为
30个工作日,许可证上的内容包括许可证编 号、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 注册地址、生产地址、生产范围、发证机关、 发证日期和有效期限 。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规定》
目的:验证医疗器械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 范围:需要注册或需要验证其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医 疗器械。 途径:临床试验和临床验证。 临床条件:生产许可证、注册检测报告、自测报告。 动物临床:市场上没有出现过的新型产品、受试产 品为首次用于植入人体的医疗器械或其它需要由动 物试验确认产品对人体临床试验安全性的产品需要 提交动物试验报告。 麻醉机和呼吸机不需要动物临床。
目的:为规范医疗器械的注册管理,保证医疗器械 的安全、有效。 范围:在境内销售、使用的医疗器械均应当按照本 办法的规定申请注册,未获准注册的医疗器械,不 得销售、使用。 方法:对医疗器械的安全性、有效性进行系统评价 。 医疗器械注册证书有效期4年 ,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 月内,申请到期重新注册 。
临床程序:临床方案→临床试验须知→病人
知情同意书→伦理委员会→临床协议→临床 试验→临床试验报告。 临床注意事项: 1、医院科室试验资格和配合情况; 2、医院病源是否充足; 3、科室是否有类似产品的试验经验; 4、沟通协调; 5、试验机器和附件准备; 6、发现问题解决速度; 7、药监局将会对临床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法规这几方面进行规范。 人员要求:企业负责人、技术、生产、质量 负责人、检验人员、质量体系内审员、技术 人员比例等都有专业和学历要求。专业是指 医疗、医电、机械、电子、计算机等相关专 业,学历指至少需要中专或初级职称要求。 场地要求:封闭独立的原材料仓和成品仓、 独立的生产区域、独立的检验区域;区域面 积要和所生产产品相适应。
谢谢!
专用标准:适用于指定类型产品的标准。
例如GB 9706.29-2006 医用电气设备 第 2部分:麻醉系统的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是我们麻醉机必须符合的专用标准。
标准=标准代号+标准号+年份。 部分标准代号介绍如下:
GB GB/T YY YY/T ISO IEC EN
中国国家强制性标准 中国推荐性国家标准 中国医药行业标准 中国医药行业推荐标准 国际标准化委员会标准 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 欧洲标准委员会标准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体 范围:适用于二、三类生产企业申请产品注 册前的现场审查。 考核依据:按照GB/T0287(ISO13485)标 准进行检查。 审查人:省药监局审评中心。
标准介绍
标准可分为通用标准和专用标准两类。
以下针对我们的产品介绍主要的适用标准。 通用标准:适用所规定类型的所有医疗器械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其生产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专 业技术人员; (二)具有与其生产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生 产场地及环境; (三)具有与其生产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生 产设备; (四)具有对其生产的医疗器械产品进行质 量检验的机构或者人员及检验设备。
《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