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管理办法(试行)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管理办法(试行)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管理办法(试行)

QB 四川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厂企业标准

QB/CYSC G HJ-007-2011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管理办法(试行)

2011-01-01发布 2011-01-01实施四川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厂发布

目次

目次 (01)

前言 (02)

文件修订状态 (02)

1范围 (03)

2规范性引用文件 (03)

3术语和定义 (03)

3.1法律法规 (03)

3.2其他要求 (03)

4职责 (03)

4.1安全管理科 (03)

4.2各部门 (03)

4.3管理者代表 (03)

5工作程序及要求 (04)

5.1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获取范围和渠道 (04)

5.2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识别与适用性确认 (04)

5.3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转化 (05)

5.4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传达、实施 (05)

5.5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更新 (05)

5.6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合规性评价 (05)

6相关记录 (07)

7附录 (07)

附录A(规范性附录)《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获取渠道清单》 (09)

附录B(规范性附录)《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10)

附录C(规范性附录)《新增/修订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传递单》 (11)

附录D(规范性附录)《新增/修订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传递单回执》 (12)

附录E(规范性附录)《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合规性评价表》 (13)

附录F(规范性附录)《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合规性评价不符合汇总表》 (14)

附录G(规范性附录)《合规性评价不符合改进信息交流传递单》 (15)

前言

本办法依据GB/T19001-2008 idt 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参照GB/T15496-2003《企业标准体系要求》与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结合工厂实际运作情况编制。

本标准是第一次发布,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本程序由四川烟草工业公司成都分厂提出。

本程序由安全管理科起草。

本程序由企业管理办公室归口。

本程序起草人:卫恒

本程序审核人: 孔晓龙

本程序批准人: 甘忠德

文件修订状态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厂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工厂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识别与适用性确认、获取、更新、贯彻应用及合规性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QB/CYSC G HJ006-2011《职业健康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办法》

QB/CYSC G HJ011-2011《职业健康安全文件和记录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3.1法律法规:与职业健康安全有关的国际公约、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职业健康安全标准等。

3.2其他要求:工厂与政府机构的协议、与社区团体或非政府组织的协议、与顾客的协议,以及行业协会和上级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要求等。

4 职责

4.1管理者代表负责批准工厂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负责批准工厂适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合规性评价报告。

4.2安全管理科负责督促、指导各部门实施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负责将这些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以适当形式公布并更新。负责组织对工厂适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进行评价,形成工厂合规性评价报告,报管理者代表审批。并将审批后的工厂合规性评价报告报四川公司安全管理部备案。

4.3工会办公室负责获取工会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参加合规性评价。

4.4纪检监察专卖办公室负责对法律法规的获取、确认和更新进行指导。

4.5各部门负责获取、识别、更新本部门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传达给员工及相关

方。负责实施本部门业务范围内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合规性评价并根据合规性评价结果改进部门工作。

5 工作程序及要求

5.1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获取范围和渠道

5.1.1 获取范围

a)宪法、法律(含国家批准的国际公约)。

b)行政法规。

c)部门规章。

d)地方性法规。

e)地方性规章。

f)标准(包括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烟草行业标准)。

g)行业规定。

h)上级机关要求(包括川渝中烟、四川公司等)。

i)相关方的书面要求。

5.1.2 获取渠道

a)公共出版物、专业报纸、杂志及专业网站等渠道获取。

b)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消防部门、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认证或咨询机构等渠道获取。

c)上级下发文件、上级局域网等渠道。

d)其他相关方提供等渠道。

5.1.3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形式可以书面或电子版形式获取。

5.1.4安全管理科负责建立《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获取渠道清单》。

5.2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识别与适用性确认

5.2.1安全管理科负责督促、指导各部门实施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负责将这些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通过OA网安全管理平台和《新增/修订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传递单》发布更新。

5.2.2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适用性确认

a)确认内容包括:适用的条款;适用的部门;适用的版本等。

b)安全管理科负责组织,纪检监察专卖办公室负责指导,相关部门对法律法规内容的适用性进行确认,确认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是否适用于工厂生产经营活动,是否适用于工厂辨识的

危险源相关内容要求等。根据工厂适用性确认结果和各部门识别的结果,建立《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清单应包括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名称(含文号和标准号)、颁布实施时间、颁布部门、适用条款(或内容)、适用部门等,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发布,并报上级公司备案。

5.3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转化

5.3.1对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适用性确认后应将适用的条款对照现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相关制度文件,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强制规定和重大调整应在相关制度中体现。同时,现行制度文件应完全满足上级公司的要求。若有遗漏,需对现行制度文件进行修订,具体执行《职业健康安全文件和记录管理办法》。

5.4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传达、实施

5.4.1安全管理科将《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以电子版的形式在工厂OA网上发布。

5.4.2各部门负责将适用于本部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通过工厂OA网、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传达,以便员工和相关方获取。

5.4.3人力资源科负责,安全管理科配合,组织各部门人员进行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宣贯培训工作,每年至少组织1次,培训列入年度培训计划。重点对新发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与本岗位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进行学习培训,并对其培训的效果进行评价。具体执行《职业健康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办法》。

5.4.4安全管理科对各部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传达、培训、转化和实施进行督促和指导。

5.5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更新

5.5.1安全管理科负责,纪检监察专卖办公室负责指导,收集汇总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更新信息,至少每季度一次更新信息及文本。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有更新之后,填写《新增/修订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传递单》传递到相应部门并督促其识别、学习和开展相应的教育培训。每季度一次更新《工厂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并经管理者代表审核后传达、实施,并报上级公司备案。

5.5.2各部门负责跟踪本部门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信息的变化,每季度对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发生变化应及时收集更新并通报安全管理科;负责在收到《新增/修订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传递单》进行适用性确认和相应的合规性评价,开展相应的教育培训,并填写《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合规性评价表》和《新增/修订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传递单回执》交安全管理科。

5.5.3作废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应按《职业健康安全文件和记录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5.6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合规性评价

5.6.1合规性评价频次和时机

a)工厂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合规性评价,合规性评价应在管理评审前开展。

b)当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有较大变化或发生较大工艺、设备变更等情况时,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增加评价频次并组织实施。

5.6.2 参加合规性评价人员应是以下人员:职业健康安全体系内审员、工会办公室负责人和职业健康安全体系员工代表、部门负责人、安全工程师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专兼职安全员。具体人员由各部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5.6.3 合规性评价的输入资料

a)确认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遵守情况。

b) 管理体系内外部审核结果。

c) 重大风险的控制情况。

d) 运行控制过程中相关危险源的控制情况。

e) 信息反馈。包括顾客、周边邻居的投诉、当地政府职能部门的评价、内部绩效监测和测量的信息等。

f) 改进、预防和纠正措施的状况,包括合理化建议,对日常发现的事件、不符合采取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及其有效性的监控结果。

g) 可能影响管理体系的变更,包括内外环境的变化,法律法规的变化,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使用等;

h) 重大事故的处理或改进的建议;

i) 职业健康安全相关文件;

j)其他应评价的输入。

5.6.4 评价步骤

a)各部门合规性评价人员应对各部门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相关职业健康安全文件的合规性进行评价,评价应有充分有效的证据表明其合规性要求。

b)评价结论宜分为符合、基本符合和不符合;其中基本符合应说明不足点,并提出改进建议;不符合应分析原因,并提出整改建议。

c)评价结果应填写《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合规性评价表》和《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合规性评价不符合汇总表》,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改进意见和建议应分条单独填写《合规性评价不符合改进信息交流传递单》。

d)各部门评价结束后汇总《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合规性评价表》和《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合规性评价不符合汇总表》报安全管理科,《合规性评价不符合改进信息交流传递单》由部门负责人填写意见后报安委会办公室。

e)安全管理科收集各部门合规性评资料后应组织相应人员确认评价结果,并编制合规性评价报告。

f)合规性评价报告应由管理者代表批准后下发各部门,同时报四川公司安全管理部备案。

5.6.5 合规性评价要求

a)应根据工厂管理职责和内容,确定需评价的法规及其内容,宜分类列出评价内容。

b) 应对法规和其他要求遵循情况进行具体描述,并对照法规要求进行评价。

c) 应对每一评价内容或对每类评价内容的合规性作出评价结论。

5.6.6评价输出

a)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合规性评价表。

b)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合规性评价不符合汇总表。

c) 合规性评价不符合改进信息交流传递单。

d) 合规性评价报告。

5.6.7 整改和改进要求

a)各部门对在合规性评价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应组织人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改进意见填写《合规性评价不符合改进信息交流传递单》并按相应流程进行处理,及时实施整改和改进。整改和改进完成后应重新进行合规性评价确认部门行为的合规性。

b)安全管理科应对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跟踪验证,并保存记录。

6 相关记录

7 附录:

附录A(规范性附录):《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获取渠道清单》

附录B(规范性附录):《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附录C(规范性附录):《新增/修订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传递单》

附录D(规范性附录):《新增/修订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传递单回执》

附录E(规范性附录):《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合规性评价表》

附录F(规范性附录):《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合规性评价不符合汇总表》附录G(规范性附录):《合规性评价不符合改进信息交流传递单》

附录A

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获取渠道清单

QB/CYSC G HJ-007-A

9

附录B

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QB/CYSC G HJ-007-B 部门:

填报人/日期:部门负责人日期:

10

新增/修订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传递单

QB/CYSC G HJ-007-C

新增/修订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传递单回执

QB/CYSC G HJ-007-D

附录E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合规性评价表

QB/CYSC G HJ-007-E 部门/团队/班组名称:评价人/日期:审核人/日期:

注:1.符合性一栏内容填写有“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种,符合项的改进意见和建议填写“无”,基本符合及不符合项均须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2.该评价表由评价人员填写完毕后报部门/团队主管领导批准后方成立。

13

附录F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合规性评价不符合汇总表

QB/CYSC G HJ-007-F

评价人/日期:审核人/日期

14

附录G

合规性评价不符合改进信息交流传递单

QB/CYSC G HJ-007-G

(标准终结线)

15

最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考核记录

精品文档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考核记录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通过安全教育,技能培训,严格操作规程来保证员工的人身安全;二是通过设备保障,事故预防来确保生产的安全。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各部负责人在工作中必须注意以下几点:、安全生产是一项大事,作为部门负责人,应该明白,如果不注意这个问1题将会给与你相关的部门及员工,带来什么不良的影响造成什么样的后果,工伤事故只是一瞬间的事,必须高度重视。 、班组长作为公司的管理人员,应对本班组的安全工作承担管理责任,发2绝不给不若有员工违反操作规程一定要严加惩处,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排出,安全因素留一丝漏洞,对于安全工作做得好的,公司进行奖励,对安全工作做得不够好的班组将进行限期整改,并作适当处罚。班组出现工伤事故,班组长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必须接受行政及经济处罚。、对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种不安全的因素一定要分析原因,针对具体问3题提出方案,选择最佳方案。、安全纪律管理,班组长及管理人员要有安全意识,遵守劳动纪律,服从4未经许可不得从坚守岗位,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严格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事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酒后上班,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安全教育与培训的目的和作用是使公司领导和职工真正认

识到安全生产5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的科学知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程制度。 培训考核、培训有效性评价:国家颁布通过培训有关人员初步了解了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包括:地方有关安全的法规以及有关的行政法规,行业、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政策性文件、国际公约等,明白了识别、获取、应用并遵守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重要性。 记录人: 日年月 精品文档.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常识

补充一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常识 教学要求:1、掌握我全生产方针。 2、了解安全生产主要法律法规。 3、了解安全生产主要法律制度。 4、理解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的职业道德。 5、掌握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教学重点:1、掌握我全生产方针。 2、掌握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教学难点:1、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强调预防为主。 2、从业人员的权利。 3、正确贯彻事故追究制度。 课时分配:本章共用2课时,第一、二节用1课时,第三节用1课时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根据上级要求,我们在学习专业知识以前,首先学习一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新授: 第一节我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方针。这在《中华人民全生产法》中有明确规定。 一、劳动保护与安全生产 新中国建国之初,我国就明确提出实行劳动保护政策。即在实施增产节约的同时,必 须注意职工的安全、健康和必不可少的福利事业。 1987年1月26日我国制定的第一部《劳动法(草案)》规定我国劳动保护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002年颁布施行的《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在长期工作实践中总结和提炼出来的,既是党和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总要求,也是安全生产工作应遵循的最高准则。 二、在工作中正确理解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 安全生产方针可以归纳为以下几方面的容: (1) 方针突出了“以人为本”的思想。人的生命是最可宝贵的,人的生命权是人的其它一切权利的基础。只有劳动者的安全得到充分的保障,生产才可能顺利进行。 (2) “安全第一”,是相对于生产而言的,即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先解决安全问题,使生产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得生

中国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

中国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

我国职业安全卫生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所谓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说在生产过程中,劳动者的安全是第一位,是最重要的,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促进生产。抓生产必须首先抓安全,要做到安全第一,实现安全生产,最有效的措施就是积极预防,主动预防。

我国职业安全健康的管理制度 5. 伤亡事故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 6. 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制度 7. “三同时”制度 8. 职业安全卫生(劳动安全 卫生)预评价制度 1. 安全生产责任制 2. 职业安全卫生措施计划 制度 3. 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制度 4. 职业安全卫生检查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Ⅰ)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组织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是组织行政岗位责任制度和经济责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最基本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按照职业安全卫生方针和“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们生产工人的职业安全卫生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Ⅱ) 组织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核心是实现安全生产的“五同时”,就是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其内容大体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纵向方面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各类人员(从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到一般员工)的安全责任制;二是横向方面各分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各职能部门(如安技、设备、技术、生产、财务等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职业安全卫生措施 计划制度(Ⅰ) 职业安全卫生措施计划制度是职业安全 卫生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有计 划地改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防止工伤事 故和职业病的重要措施之一。这种制度对企业加 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和 健康,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都起着积极作用。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 一、生产知识培训内容——我国安全生产法律基本体系 二、1、我国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我50多年来制定的颁布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有280项。 ①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②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③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则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及时予以处理。 三、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内容——安全管理基础 1、安全术语 (1)安全生产:消除或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2)本质安全:通过设计等手段使生产设备或生产系统本身具有安全性,即使在误操作或发生故障的情况下,也不会造成事故。 (3)安全管理:是为了在生产过程中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改善劳动条件,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实现劳逸结合,加强安全生产,使劳动者安全顺利地进行生产所采取的一系列法制措施。 (4)事故:职业活动过程中发生意外的突发性事件总称,通常会使正常活动中断,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5)事故隐患:引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缺陷。 (6)不安全行为:职工在职业活动中,违反劳动纪律,操作程序和方法等具有危险性的做法。

(7)违章指挥:强迫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的行为。 (8)违章操作:员工不遵守规章制度,冒险进行操作的行为。 (9)四不放过的原则:是指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受到处罚不放过、他人没受到教育不放过。 (10)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11)三级安全教育:入厂教育、车间教育、班组教育。 (12)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帮助别人不受伤害。 (13)三懂四会:懂生产原理,懂工艺流程、懂设备构造;会操作、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和处理事故,会正确使用消除器材和防护器材 (14)职业安全:是指人们进行生产过程中没有人员伤亡、职业病、设备损坏或财产损失发生的状态,是一种带有特定含义和范畴的“安全”。 (15)危险:是指可以导致意外事故发生的现存或潜在的状态。 (16)危险化学品:是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腐蚀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17)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危险源包括;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作业环境缺陷、管理缺陷。 2、安全色及安全标志 我国规定了红、蓝、黄、绿四种颜色为安全色,其含义: 红色:禁止,停止

医疗安全培训材料

医疗安全培训材料 医疗事故与一般医疗损害的法律依据 从我国目前的医疗纠纷程序来看,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医学会鉴定专家组进行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即医疗事故鉴定诉讼途径;二是通过司法鉴定部门进行的因果关系鉴定,即司法鉴定诉讼途径,在医疗纠纷法律实践中,称为: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由于二者的启动程序、鉴定人员的组成、鉴定方式、鉴定内容不尽相同,必然依据的法律、法规也是不尽相同的。 一、医疗事故纠纷诉讼 在我国现行的医疗事故诉讼中,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的规定,做出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诉讼程序,称之为“条例事故诉讼程序”。按照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在诉讼程序中,法官必然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判定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是否是违反医疗规范的行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等等。因此,在这个诉讼程序中,我们可以看到,医疗事故鉴定是标准和依据、医疗诉讼程序对双方当事人的要求都是不相同的。 按照我国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就医疗过程中造成的医疗机构

与患者之间的纠纷,施行“举证责任倒置”,有医疗机构就医疗过程中不存在医疗过错、医疗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是否是医疗事故是医疗机构承担法律责任的前提和依据。其判定标准仍然是在“医疗技术”的范围之内的。这是医疗事故纠纷诉讼的最大的特点。其“法律依据”不如更确切的说是“医疗技术依据和标准”,技术上的判断先于法律事实上的判定。法律责任的承担也是在技术行为的认定后,再次做出的法律上的区分和分配。因此,医疗事故纠纷诉讼程序是“技术先行原则”。 二、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诉讼 在我国对于医疗纠纷诉讼的处理中,还存在以人身伤害为诉讼理由。通过对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审理,获得赔偿的诉讼程序。患者及其家属在听到这样的程序的时候,可能会感到比较“新鲜”,认为这是一个新程序,依据的法律法规也一定是一些新鲜出台的法律法规。 其实不然,以人身伤害诉讼医疗纠纷案件的,是用的“老法唱新曲”。该程序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恰恰是我们在熟悉不过的《民法通则》及其解释(意见),《证据规则》、《司法鉴定规则》、《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解释》等等法律法规。 用最通俗的话讲,这样的纠纷案件更像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的审理情况,由于一方(医疗机构)的过失行为,造成另一方的身

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培训材料

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培训材料 一、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 医疗质量主要是指医疗服务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安全性,又称诊疗质量,它不仅涵盖诊疗质量的内容,还强调病人的满意度、医疗工作效率、医疗技术经济效果(投入产出关系)以及医疗的连续性和系统性,又称医院(医疗)服务质量。 医疗质量定义所包括的主要内容有:诊断是否正确、及时、全面;治疗是否及时、有效、彻底;诊疗时间的长短;有无因医、护技和管理措施不当给病人带来不必要(心理或生理)的痛苦、损害、感染和差错事故;医疗工作效率的高低;医疗技术使用的合理程度;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及其经济效益;病人生存质量的测量;病人的满意度(医疗服务与生活服务)。所以说,医疗质量是医疗技术、管理方法及其经济效益概念的综合体现。这些要素通过组织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服务于病人”产生医疗效果。 医疗安全是指医院在实施医疗保健过程中,患者不发生法律和法规允许范围以外的心理、机体结构或功能损害、障碍、缺陷或死亡。其核心是。 医疗安全与医疗效果是因果关系,医疗安全直接影响社会与经济效益。不安全医疗会导致患者病程延长和治疗方法复杂化等后果,不仅增加医疗成本和经济负担,有时还导致引发纠纷,影响医院的社会信誉和形象。

影响医疗安全的主要因素有医源性因素(主要指医务人员言行不当给患者造成不安全感和不安全结果)、医疗技术、药源性因素、院内因素、设备器材及组织管理因素等。 二、与医疗纠纷 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而医疗纠纷通常是指医患双方对诊疗护理结果及其原因的认定有分歧,当事人提出追究责任或赔偿,必须经过行政或法律的调解、裁决才可了结的事件。 (一)、发生的五大原因 1、.人的因素 规章制度不健全,职责划分不明确,部门之间、个人之间对工作互相推诿、扯皮,造成医疗事故。思想重视程度低,不按技术操作规程工作,违章操作是造成医疗事故的主要原因。精神因素,如医护人员情绪过度兴奋或压抑时,都会造成注意力难以集中,自身控制失常,导致差错和事故发生。医疗技术水平低下,经验不足、技术能力差、缺乏协调能力者易发生事故,这一点在进修、实习大夫中表现尤为突出。 明知自己业务水平低,不足以处理疑难或危重,但为逞能好胜、炫耀个人,未向上级医师请示即擅自行动而致严重后果者,应列为责任事故。

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体系(正式版)

文件编号:TP-AR-L8266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 体系(正式版)

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体系(正式版) 使用注意:该安全管理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是调整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同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有关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如国家制定的各种职业安全健康方面的法律、条例、规程、决议、命令、规定或指示等规范性文件。它是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的行为准则之一。我国早在建国前夕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就规定“保护青工、女工的特殊利益。实行工矿检查制度以及改进工矿的安全卫生设备”。1982年《宪法》第42条规定“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1987年全国劳动安全监察工作会议重申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方针为:“安全第一,预防为

主”。1992年11月,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这是我国第一部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法律,该法自1993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劳动基本法的形式对劳动安全健康提出了基本要求。除《劳动法》外,我国也已颁布多项与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相关的专项法律。目前,已经形成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基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为主体的职业安全健康法规体系。 一、职业安全健康法规表现形式及法规体系 (一)职业安全健康法规的形式 职业安全健康法规从形式上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 1.法律:根据我国《立法法》规定,全国人民

医院法律法规培训内容

法律法规培训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一)适用主体 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 (二)授权性规定 1、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 2、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 3、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4、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5、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6、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7、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 (三)义务性规定 1、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

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2、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 3、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医师的告知义务,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4、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5、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6、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医师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7、医师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师发现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禁止性规定 1、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2、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安全法律法规知识讲座

安全法律法规知识讲座 大家知道,现在从中央、国务院一直到基层的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各个部门,都非常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所以请大家记住:“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在我们的大脑里要永远绷紧这根弦。人命关天,切不可以掉以轻心。 下面,我给大家首先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这部法律共七章九七条,于2002年的11月1日正式实施,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第一部综合性法律。简单地说,这部法律提出了立法目的、基本方针、七项基本法律制度、四种监督方式、四个责任对象、监管部门四种职权和五种义务、三种处罚方式、三八种违法行为、从业人员八项权利和四项义务、 一、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一条的规定,本法的立法目的是,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1、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所谓“安全生产”,就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避免发生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而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相关活动。“安全生产”一词中所讲的“生产”,是广义的概念,不仅包括各种产品的生产活动,也包括各类工程建设和商业、娱乐业以及其他服务业的经营活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以盈利为目的,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努力追求利润的最大化,这当然是无可非议的。但生产经营主体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绝不能以牺牲从业人员甚至公众的生命安全为代价。事实上,如果不注重安全生产,一旦发生事故,不但给他人的生命财产造成损害,生产经营者自身也会遭受损失,甚至会受到难以弥补的重大损失,生产经营活动不能正常进行,甚至因此破产,还谈什么利益的最大化?因此,保证生产安全,首先是生产经营单位自身的责任,既是对社会负责,也是对生产经营者自身利益负责。同时,国家作为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者,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也必须运用国家权力,对安全生产实施有效的监督

医疗安全及相关法律法规培训稿

医疗安全及相关法律法规 医疗安全是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和生命线,抓好医疗安全,医疗机构就有了不断发展的根基和保障,反之,则举步维艰甚至无法运行。 一、什么是医疗安全 二、医疗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三、医疗安全影响因素 四、怎样保障医疗安全 什么是医疗安全 医疗安全是指医院在实施医疗保健过程中,患者不发生法律和法规允许范围以外的心理、机体结构或功能损害、障碍、缺陷或死亡。其核心是医疗质量。 医疗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机构方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山东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山东省村卫生室管理办法》

人员方面:《执业医师法》 《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 《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执业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处方管理办法》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病历书写规范》 医疗安全影响因素 机构因素: 、不合法:无证行医 、不规范: 时间 校验不及时 地点 执业地点与登记地点不一致;变更执业地点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名称 冠名牌匾与核准名称不一致,随意增加更改名称人员因素: 、不合法:未依法取得医师(助理)执业证书或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不规范: 时间:未按时注册或定期考核 地点:执业地点与注册地点不符;执业地点变更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执业范围:所开展业务应与本机构、个人执业资质许可的诊疗科目和业务范围一致。全科医疗?什么都能开展(全科医疗的基本特征与原则包括 .基层保健 ?.以人为中心的照顾 .连续性服务 .以家庭为单位的服务 .协调性服务 .可及性服务 .综合性服务 .以社区为基础的服务 .以预防为导向的服务 ??团队合作的工作方式,全科医疗提供的是基本医疗服务) 执业因素: 、医疗服务能力不足:诊断不准确、不及时,治疗不准确、不规范 、相关法律法规、操作规范等执行不到位:病历、处方等医疗文书不按要求书写;紫外线消毒、监测、记录不规范;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介绍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介绍 (一)基本概念: 1、安全生产法 2、矿山安全法及配套法规 3、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5、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6、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8、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9、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1、安全生产法 2002年6月29日经第九届全国人大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颁布,2002年11月1日正式实施。。安全生产法》需要重点掌握的内容: 二是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三是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制度。 五是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六是员工的权利和义务制度。 七是损害赔偿制度。 八是行政责任追究及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处罚制度。 2、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2001年4月28日以国务院302号令的形式发布关于《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主要内容: (1)明确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责任。 (2)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审批部门及人员对所涉及的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责任、监督检查责任和查处责任。 (3)明确了发生特大安全事故后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及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3、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于2004年1月13日以国务院令第397号公布实施。需要重点掌握的内容: (1)实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范围: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该条例规定的行政许可属于特许许可,而不是前置许可。 (3)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的条件:共13条。国家局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具备的条件进行了具体化。 (4)安全生产许可的程序。 1、“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指工程项目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在抓生产的同时抓好安全工作。他实现了安全与生产的统一,生产和安全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两者不能分割更不能对立起来应将安全寓于生产之中。 4、“五同时”原则企业的生产组织及领导者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5、“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当事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制订切实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 1、法的最基本属性是统治阶级的意志,不是共同意志; 2、社会主义法以国家意志形式体现了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广大人民的意志; 3、居住在我国的外国人,在某些问题上适用于他本国的法律; 4、《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公布,2002年11月1日起生效; 5、法具有国家强制性; 6、安全生产执法基本原则:合法、公正、公开,联合执法,惩戒与教育相结合,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7、在同一类问题上,特殊法优于一般法; 8、部门规章由国务院有关部委制定; 9、地方性法规由省人大及常委会制定; 10、《安全生产法》基本原则:人身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社会监督、综合治理; 11、《安全生产法》立法目的:加强管理、防止事故、保障安全、促进发展; 12、《安全生产法》调整范围:除香港、澳门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 13、《安全生产法》排除适用:已发现的,特殊法中未做出规定的问题; 14、“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 15、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16、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责任的决策人; 17、工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18、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19、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依照执业标准; 20、安全资金投入应以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 21、高危行业(无论有多少从业人员)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2、300人以上的非高危行业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3、300人以下的非高危行业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或委

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总结.doc

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保障人体健康的生命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监督管理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医疗器械,是指单独或者组合使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材料或者其他物品,包括所需要的的软件;其用于人体体表及体内 的作用不是用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的手段获得,但是可能有这些手 段参与并一定的辅助作用;其作用旨在达到目的下更预期目的;(一)对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监护、缓解; (二)对操作或者残疾的诊断、治疗、监护、缓解、补偿; (三)对解剖或者生理过程的研究、替代、调节; (四)妊娠控制。 第四条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国家对医疗器械实行分类管理。 第一类是指,通过常规管理足以保证其安全性、有效性的医疗器械。 第二类是指,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应当加以控制的医疗器械。 第三类是指,植入人体;用于支持、维持生命;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必须严格控制的医疗器械。 第六条生产和使用以提供具体量值为目的的医疗器械,应当符合计量法的规定。具体产品目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计量行政管理 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二章医疗器械的管理

第七条国家鼓励研制医疗器械新产品,医疗器械新产品,是指国内市场尚未出现过的或者安全性、有效性及产品机理未得到国内认可的全新的品种。第八条国家对医疗器械实行产品生产注册制度。 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发给产品生产注册证书。 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发给产品生产注册证书。 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发给产品生产注册证书。 生产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应当通过临床验证。 第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审批本行政区域内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临床试用或者临床验证。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审批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临床试用或者临床验证。 临床试用或者临床验证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医疗机构进地临床试用或者临床验证,应当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 进行临床试用或者临床验证的医疗机构的资格,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 第十条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的临床需要,可以研制医疗器械,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本单位使用。 第十一条首次进口的医疗器械,进口单位应当提供该医疗器械的说明书、质量标准、检验方法等有关资料和样品以及出口国(地区)批准生道、销售的证明文件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注册,领取进口注册证书后,方可各海关申请办理进口手续。 第十二条申报注册医疗器械,应当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提

安全员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

《法律法规》复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1—40题,每题2.0分,共计80分)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 B )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A.30 B.15 C.10 D.7 2、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且情况严重的,应当( C )。 A.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B.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 C.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D.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由施工单位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 D )签字后实施。 A.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 B.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 C.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D.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4、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其意外伤害保险费由( A )支付。 A.工程项目的总承包单位 B.作业本人 C.作业人员所在的工程项目部 D.作业人员所在的劳务分包单位 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 D )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A.建设工程承包合同B.监理大纲 C.项目管理规范 D.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6、在工程建设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监理人员要实施( C )监理。 A.巡视 B.检查 C.旁站 D.平行检验 7、《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未经( B )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得进行竣工验收。 A.业主代表 B.总监理工程师 C.项目经理 D.专业监理工程师 8、涉及建筑主体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 A )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A.建设单位 B.施工单位 C.监理单位 D.建设单位的主管部门 9、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在工程设计文件中,( C )。 A.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家和材料供应商

医疗安全与风险防范教育培训制度

医疗安全与风险防范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使科室工作人员能够正确掌握医疗安全知识,提高医疗安全意识,降低 医疗安全风险,保障医疗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 、利用科室晨会、业务学习时间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 2 、新入职人员需经过科室岗前培训,教育内容包括: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及医院科室规章制度、工作流程、主要仪器设备的性能、项目操作规范、实验室、院感知识等。经考核合格,方可进行相应的工作。 3 、科室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培训,将医疗安全的法律法规、实验室生物安全、仪器设备安全使用、检查项目规范操作作为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4 、科室不定期的组织安全演练,提高工作人员医疗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技能。 5 、对脱离岗位半年以上的员工,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6 、

新项目开展前, 新设备、 新产品使用前, 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 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方能进行操作。 7 、对违规、违纪进行操作,造成事故或未遂事故的人员应停止工作进行医疗安全培训学习。造成重大医疗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的,上报医务科,按照医院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8 、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小组定期对安全教育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主要内容:学习计划、签到情况、学习记录等。 检验科 医疗安全与风险防范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使科室工作人员能够正确掌握医疗安全知识,提高医疗安全意识,降低 医疗安全风险,保障医疗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利用科室晨会、业务学习时间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 2、新入职人员需经过科室岗前培训,教育内容包括: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及医院科室规章制度、工作流程、主要仪器设备的性能、项目操作规范、实验室、院感知识等。经考核合格,方可进行相应的工作。 3、科室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培训,将医疗安全的法律法规、实验室生物安全、仪器设备安全使用、检查项目规范操作作为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4、科室不定期的组织安全演练,提高工作人员医疗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应急处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什么责任? A、全面负责 B、负全部领导责任 C、负领导责任答案:A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部门是哪个部门? A、劳动行政部门 B、各级人民政府 C、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答案:C 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针是什么? A、预防为主、防治并重、综合治理。 B、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C、预防第一、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答案:B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消防工作方针是什么? A、防火为主、防消结合。 B、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 C、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答案:C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哪方面的合法权益? A、职业安全与健康 B、安全生产 C、劳动安全卫生答案:B 6、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从业人员有多少的时候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A、300人以上 B、100人以上 C、不论从业人员有多少答案:C 7、《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下列哪些是属于特种作业人员? A、电工、焊工、起重机司机。 B、车工、钳工、模具工。 C、建造业工人、造船工人。答案:A 8、《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什么标准? A、安全技术标准 B、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C、ISO、IEC或CEN标准答案:B

医疗安全法律法规培训试卷及答案

XXX医院医疗安全法律法规培训试卷 2020年XX月 科室:姓名:职称: 得分: 一、填空题(每格2分,共32分) 1、医疗纠纷预防应当坚持、、的工作方针。医疗纠纷处理应当遵循、、、便民的原则。 2、公立医疗机构自行协商处理的医疗纠纷赔偿限额是以内;索赔金额以上以下的,由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专家咨询进行调解;索赔金额以上的,应当委托医疗损害鉴定。 3、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双方参加协商的人数均不超过,并相互表明身份,受委托的应当出示委托书。 4、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工作制度,评估本机构医疗质量管理规范执行情况,分析和反馈医疗质量信息,对和进行预警,对存在问题及时采取有效干预措施,并评估干预效果,促进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医疗机构应当成立医疗质量管理专门部门或者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质量管理具体工作。 5、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医疗机构应当立即通知患方,告知遗体处置规定,遗体在病房等诊疗场所停放的时间不得超过小时,在太平间停放的时间不得超过小时。 二、单选题(每题3分,共48分) 1、《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自()起实行。 A、2016年07月26日 B、2014年04月26日 C、2016年11月01日 D、2017年01月01日 2、医疗质量管理是()的核心。 A、医疗管理 B、医院管理 C、卫生管理 D、护理管理 3、()是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 A、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B、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C、院长 D、医务科 4、()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制定行政区域医疗质量管理相关制度、规范和具体实施方案。 A、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B、国家卫生计生委 C、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D、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5、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实行()责任制。 A、科主任、住院医两级 B、院、科、住院医三级 C、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院、科三级 D、院、科两级 6、()是本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A、院长 B、医务科主任 C、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 D、卫生计生局 7、医疗机构应当制定专科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行()的多学科诊疗模式。 A、以医生为中心,以健康为链条 B、以患者为中心,以疾病为链条 C、以患者为中心,以利益为链条 D、以医院为中心,以利益为链条 8、医疗机构应当制定满意度监测指标不断完善,定期开展()满意度监测,努力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和员工执业感受。 A、出院患者 B、人民群众 C、医务人员 D、患者和员工 9、医疗机构应当将科室和医务人员()作为医师定期考核、晋升以及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A、医疗质量管理情况 B、医疗安全防范情况 C、医疗水平进步情况 D、综合能力 10、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向()及时、准确地报送本机构医疗质量安全相关数据信息。 A、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B、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质控组织 C、质控组织 D、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11、药品管理法总计为()章,()条。 A、20章,160条 B、30章,200条 C、15章,155条 D、12章,155条 12、药检所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处罚责令改正、警告,对单位并处()罚款 A、20万-100万 B、50万-100万 C、20万-50万 D、10万-20万 13、确认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由国家局或者省局采取停止生产、销售、使用等紧急控制措施,并应当在()日内组织鉴定,自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日内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职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答题》

《职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答题》试题及答案 《职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答题》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共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要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对生产现场监督检查,严格查处( A )的“三违”行为。 A、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B、违章生产、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C、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操作规程 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 B )。 A、值班 B、带班 C、查岗 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企业生产技术管理,因安全生产技术问题不解决产生重大隐患的,要对企业(C)给予处罚;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A、岗位工作人员 B、当事人 C、主要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和有关人员 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A )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 A、每月 B、每半年 C、每年 5、《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凡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要责令( B ),并对企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 A、停止违规行为 B、停产停工整顿 C、边整边改 6、《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从2011年1月1日起,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因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按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 C )计算,发放给工亡职工近亲属。 A、5倍 B、10倍 C、20倍 7、《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企业要经常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C)“五到位”。 A、结果 B、地点 C、预案 8、《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文件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规定,对发生重特大事故或一年内发生(B )次以上较大事故的,一年内严格限制新增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等,并作为银行贷款的重要参考依据。 A、3 B、2 C、1 9、海上船舶“逢七不开”、矿山企业“逢大暴雨天气停产撤人”和“矿山调度室10项授

医院开展法律法规培训

我院积极开展医疗法律法规培训活动 为维护正常有序的医疗卫生秩序,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培养与增强医务人员依法行医的理念与意识,明确医务人员权利与应尽义务,达到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医患与谐的目的,市医院于5月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医疗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与宣传。 我院在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坚持教育先行,夯实理论基础,深入组织全院职工参加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的动员大会,并对各科室印发了《刑法修正案(六)》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要求各科室认真组织本科室员工进行学习相关条例,自主学习其具体内容与自觉对照检查,力求法制教育覆盖面达到100%,让全院人员做到知法守法,以实现加强职业道德、纪律法制与医学伦理道德教育的目的。 院长在全体员工参加的“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教育动员大会上,要求全院员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与国刑法修正案(六),并做到知法、守法;陆江涛副院长就中华人民共与国刑法修正案(六)首次将医务人员纳入商业贿赂主体范围的情况,为大家解读了修改后的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即:公司、企业或者其她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她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她人财物,为她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

处没收财产。公司、企业或者其她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动员大会上,副院长不断强调希望大家保持清醒头脑,认清形势,克服侥幸心理,把握机会,按照上级的部署,围绕自查自纠的工作重点,自主学习法律法规的工作要点,认真开展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 开展医疗法律法规培训就是依法行医、依法治院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此项活动,增强了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为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为创建一个学法、懂法、守法、执法的现代化中医院奠定了良好基础。 经过大力宣传与培训一系列活动后,医务人员普遍反映:平 时只顾忙于业务工作,通过这次法律、法规的培训,真掌握了不少知识,并表示要把所学的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应用于工作中,使学法用法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自觉做到依法执业,为构建与谐医患关系而努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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