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意见(粤教师〔2015〕1号)

粤教师〔2015〕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编办、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顺德区教育局、编办、财税局、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省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根据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师〔2012〕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强师工程”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意见》(粤府〔2012〕99号)、《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教师〔2014〕4号)等文件精神,经征得省委组织部同意,制定我省进一步加强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率先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有序、规范的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机制,不断优化校长教师队伍结构,激发校长教师队伍活力,促进校长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逐步缩小学校之间、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教育水平差距,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建立完善县域内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定期流动的刚性约束机制,力争用3至5年时间实现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逐步实现校长教师资源均衡配置,为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提供师资保障。
县域内每年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交流人数占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总数的比例应不低于5%。
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
三、工作原则(一)合理有序。
引导城镇学校校长教师向农村学校流动,优质学校校长教师向薄弱学校流动。
区中小学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实施办法【精编版】

区中小学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实施办法第一条为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要求,结合金凤区中小学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小学校长和教师轮岗交流工作坚持以改革现行教师管理体制为突破口,以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促进城乡教师均衡为目标,建立“区管校聘”的教师队伍管理机制,实现教师由“单位人”向“系统人”转变,形成科学合理的中小学校长和教师轮岗交流长效机制,增强教师队伍活力,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加快金风教育均衡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第三条中小学校长和教师轮岗交流工作坚持因地制宜、城乡互动、政策引导的基本原则,着力构建交流有序、配置合理、共同提高的中小学校长和教师轮岗交流长效机制。
第四条中小学校长教师轮岗交流人员范围为金凤区中小学在职在编校长、学校中层管理人员和所有教师。
第五条中小学校长和教师轮岗交流分为三种:城市与城市学校之间交流、城市与农村学校之间交流、农村与农村学校之间交流。
第六条中小学校长在一个聘期内(5年)轮岗交流比例不低于校长总数的20%,教师轮岗交流的比例每年不低于学校教师总数的15%,骨干教师轮岗交流的比例每年不低于交流教师的20%。
第七条校长轮岗交流由教育局结合校长竞聘统筹安排,学校中层(副校长、政教主任、教务主任、教导主任、总务主任、大队辅导员)交流由教育局根据学校实际统筹安排,交流期限5学年。
第八条教师轮岗交流期限6学年,即每6学年为一个周期或一轮。
第九条学校于每年6月底之前向教育局上报下一学年交流人员名单。
第十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校长、中层管理人员、教师,应进行交流。
(一)校长、中层管理人员在同一学校连续任职5年及以上的原则上进行交流;在同一学校连续任职10年及以上的必须进行交流。
(二)教师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每年6月31日),在现任教学校连续任教6年及以上的教师原则上进行交流,在现任教学校连续任教12年及以上的教师必须进行交流;连续任教6年以上不满12年的教师,按任教年限由高到低先行交流。
校长与教师沟通交流工作制度

校长与教师沟通交流工作制度尊敬的校长:我写信给您是想就学校校长与教师之间的沟通交流工作制度进行一些讨论和建议。
我认为,建立和维护一个高效的沟通交流机制对于促进学校的发展和教师的成长至关重要。
以下是我对这个工作制度的一些建议。
首先,校长应该定期与教师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和会议。
这样的交流可以帮助校长了解教师所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同时也给予教师提供指导和支持的机会。
为了确保这些交流的有效性,校长应该提前准备好主题和议程,并在会议上充分倾听和回应教师的意见和建议。
其次,校长应该建立一个开放的沟通渠道,让教师随时可以向校长提出问题和反馈意见。
这可以通过设置建议箱、建立在线问答平台或定期举办座谈会等方式来实现。
校长应该给予教师充分的回应和反馈,确保他们的意见得到重视和采纳。
此外,校长应该鼓励教师之间相互交流和合作。
教师可以通过互相分享教学经验和资源、组织教学研讨会或定期参加教学观摩等方式来加强沟通和交流。
校长可以为教师提供相应的支持和奖励,以激励他们积极参与这些交流活动。
最后,校长还应该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加强与教师的沟通。
例如,校长可以建立一个内部网络平台,通过发布校内通知、发送电子邮件或举办在线会议等方式,及时地将重要信息传达给教师。
此外,校长可以利用社交媒体平台与教师互动和交流,提高信息的传递效率和广度。
总而言之,校长与教师之间的沟通交流工作制度是学校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
建立一个开放、高效的沟通机制可以加强校长与教师之间的合作关系,提高学校管理的效果和教师的工作满意度。
我希望这些建议能对学校的沟通交流工作制度的改进和完善有所帮助。
谢谢您的阅读和关注。
此致敬礼。
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

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各区县委组织部、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新区管委会:为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科学合理的流动机制,促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资源合理配置,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均衡优质发展,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陕教规范[2014]5号)、《中共铜川市委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快建设教育强市的决定》(铜发[2011]1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应遵循以下原则:1、科学合理。
遵循义务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动员社会各方支持,创新教师管理模式,有序推进城乡、校际间教师合理流动。
2、公开规范。
规范教师校长交流轮岗的程序和办法,公开操作,严肃纪律,加强监督,交流轮岗方案要经教职工讨论、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3、积极稳妥。
坚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把握工作重点和进度,循序渐进。
4、以人为本。
尊重教师主体地位,加大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妥善解决教师后顾之忧,引导教师积极支持、主动参与交流轮岗。
5、促进发展。
保持和发扬学校办学特色和优势,发挥骨干教师引领作用,推进义务教育质量整体提升。
二、总体目标加快建立和完善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制度,不断扩大教师、校长交流轮岗覆盖面,改善师资队伍结构,优化教师、校长资源的初次配置和再次配置,推进县域内优质教师、校长资源共享,建立健全有利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教师、校长管理制度和资源均衡配置机制。
力争用3-5年时间实现县域内教师、校长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实现县域内教师、校长资源均衡配置,促进教育公平和择校问题的解决,整体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教师与校长的交流制度

教师与校长的交流制度1. 引言教师与校长之间的有效交流是一个良好教育环境的关键因素。
通过建立良好的交流制度,可以促进双方之间的理解、合作和共同成长。
本文将介绍教师与校长之间的交流制度,包括交流渠道、会议安排和沟通准则等方面。
2. 交流渠道为了实现教师与校长之间的有效交流,建立多样化的交流渠道是必要的。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交流渠道:- 个别会议:校长可以定期与教师进行个别会议,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需求和意见。
教师也可以通过个别会议向校长提出问题和建议。
个别会议:校长可以定期与教师进行个别会议,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需求和意见。
教师也可以通过个别会议向校长提出问题和建议。
- 团队会议:定期召开团队会议,教师可以分享他们的教学经验和成果,校长可以提供反馈和指导。
团队会议还可以提供一个讨论学校事务的平台,促进教师之间的合作和沟通。
团队会议:定期召开团队会议,教师可以分享他们的教学经验和成果,校长可以提供反馈和指导。
团队会议还可以提供一个讨论学校事务的平台,促进教师之间的合作和沟通。
- 电子邮件和内部通讯:校长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内部通讯向教师传达学校的重要信息、政策变更和活动安排。
教师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向校长提出问题和反馈。
电子邮件和内部通讯:校长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内部通讯向教师传达学校的重要信息、政策变更和活动安排。
教师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向校长提出问题和反馈。
- 在线平台:建立一个在线平台,如学校的内部网站或社交媒体群组,教师和校长可以在其中进行交流和分享资源。
在线平台:建立一个在线平台,如学校的内部网站或社交媒体群组,教师和校长可以在其中进行交流和分享资源。
3. 会议安排为了确保交流的有效性,会议应该被合理地安排和组织。
以下是一些建议:- 定期性:会议应该定期召开,以确保教师和校长之间的交流不被忽视。
会议的频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至少应该每学期召开一次。
定期性:会议应该定期召开,以确保教师和校长之间的交流不被忽视。
2023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方案

2023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方案2023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方案篇1一、指导思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教师〔20_〕4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意见》(湘教发〔20_〕51号)和长沙市教育局《关于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意见》(长教通〔20_〕121号),以及《事业单位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城乡校长教师合理交流,激发教师队伍活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推进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二、具体措施(一)区管校聘工作1.试点学校望城区向阳中学望城区茶亭梅园中学2.聘用原则坚持按需设岗、双向选择、公开公平、以人为本的原则。
3.聘用流程按需设岗→个人申请→审核聘用→公示结果→签订聘书(合同)4.落聘人员由区教育局统筹调剂。
5.时间安排3月-5月前期调研,6月-7月制定方案,8月具体实施并完成。
(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1.交流轮岗方式(1)支教:城区学校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
(2)交流:城区与城区、农村与农村学校之间教师交流轮岗。
(3)考选:区内农村教师通过考试方式交流到城区。
(4)走教:片区或集团学校内部因学科需要跨校兼课;市、区级卓越教师对口支援相对薄弱学校或薄弱学科。
城区学校是指街道区域内的学校,农村学校是指乡镇区域内的学校。
2.交流轮岗对象(1)公办学校(园)在编在岗教师(幼师)。
(2)公办学校校长(园长)、片区校成员。
3.交流轮岗原则(1)按个人申报、学校同意、双向选择、教育局审批的流程办理。
(2)鼓励城区教师到农村支教。
(3)支教时间原则上1-3年,也可直接办理人事异动关系。
4.交流轮岗时间除走教外,支教和交流均在6月28日前完成申报工作(申报审批表交区教育局318室),8月底前完成有关人事关系异动。
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方案
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方案为建立校长教师科学合理的交流轮岗制度,促进学校校长教师资源配置,推进我县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交流对象及条件(一)教师交流对象及条件教师交流对象为公办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
交流人员男教师一般不超过50周岁、女教师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有较强的事业心,爱岗敬业,业务素质好,身体健康。
每学年教师交流的比例应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
交流期限一轮为2年,交流期限满,申请继续交流的,需按程序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孕产假期间不得交流,交流到农村学校后,交流期间孕产假计算农村工作年限。
(二)校长交流对象及条件校长交流对象为公办学校正、副校长。
在同一所学校任同一职务满10年的正、副校长原则上均应交流。
在同一所学校任职不满3年的正、副校长原则上不得交流。
二、交流形式及选派方式(一)教师交流形式及选派方式1.支教型交流。
一是城镇学校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由县教育根据编制岗位、学科需求下达支教计划,按照教师申请、学校、人事调配的程序确定交流对象。
如果申报人数大于需求计划,根据递交申请时间先后顺序,逐年选派。
交流期间编制岗位保留在原学校,交流期限满,考核合格,回原学校任教。
二是继续实行“三区支教”计划,县教育根据学科需求申报受援计划,由省教育厅审批后统委派。
三是启动“夕阳红支教”计划,由县教育从本县退休教师中招募具有一级及以上职称、身体健康、教育理念先进、教学效果突出、愿意继续任教的教师安排到农村学校支教,其中男教师不超过63周岁,女教师不超过58周岁。
2.调整型交流。
人员编制富余学校教师向边远山区人员编制紧缺的学校交流。
人员编制富余学校包含四中初中部、贺中初中部、瑞塔铺小学、利福塔小学、洪家关小学、刘家坪学校。
调入以上学校任教未满5年的教师及评定为高级职称后服务未满5年的教师不得申请交流。
由县教育根据编制情况下达交流计划,按照教师申请、学校、人事调配的程序确定交流对象。
教师校长交流的规章制度
教师校长交流的规章制度为了加强教师与校长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交流目的1. 增进教师与校长之间的相互了解,促进彼此之间的沟通与合作。
2. 倾听教师的声音,收集教师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 提高学校管理质量,共同为学校的发展出谋划策。
二、交流时间1. 定期交流:每月一次,具体时间由校长确定。
2. 临时交流:根据需要随时安排。
三、交流形式1. 面对面交流:在会议室或指定地点进行。
2. 线上交流:通过邮件、微信群等方式进行。
四、交流内容1. 学校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总结。
2. 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问题、困惑和解决方案。
3. 教师培训、考核和评价。
4. 学生管理、德育工作及心理健康教育。
5. 家长满意度调查及反馈。
6. 其他需要交流的事项。
五、交流流程1. 教师提出交流议题,提交给校长。
2. 校长审核议题,确定交流时间和形式。
3. 教师准备交流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4. 进行交流,记录交流内容和结果。
5. 交流结束后,校长对交流结果进行反馈。
六、交流成果运用1. 交流成果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2. 对交流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跟进和改进。
3. 对交流成果进行定期总结和评估。
七、纪律要求1. 教师应积极参与交流,认真准备,并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2. 校长应认真倾听教师意见,及时回应教师关切,积极参与讨论。
3. 交流过程中,双方应保持尊重、平等、开放的态度,遵守纪律,不涉及个人攻击和敏感话题。
八、附则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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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工作计划5篇
学校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工作计划5篇学校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工作计划篇1一、指导思想新学期的数学教育教学工作,以学校三年发展规划为导向,以教师成长促进学校发展为目标,以校本教研为突破口,以课堂教学“五还”为研究的抓手,打造一支个性鲜明、团结协作、充满智慧的研究型教师团队,塑造善于思考、勇于实践,具有较高数学素养的学生群体,构建动态生成、充满活力的数学课堂。
二、主要工作(一)常规工作“日常化”1.健全集体备课制度,以备课组为单位,关注日常教学,重视课后聊天式的学习研讨,重点加强对教材的研究和教学活动的设计,及时反思实践过程中的得与失。
每周举行一次集体备课,做到“四定”:定专题、定中心发言人、定时间、定地点。
根据行事历的时间安排进行有专题的集体备课(学习“新基础教育”理论;根据教材内容结合“新基础教育”的基本理念研究一些基本课型。
)2.推行随堂听课制度,发扬门户敞开,随堂听课的优良传统,积极开展备课组内的相互听课、备课组与备课组之间的交叉听课、以教研组为单位的中心组的听课等活动,共同研究真实的数学课堂,课后进行自评与他评,在互动的过程中提升教师自我反思的意识和能力,逐步改变教师内在的一些观念。
3.建立学习沙龙制度,认真读好“新基础教育”的三本书,定期举行读书沙龙活动,交流读书心得,初步了解相关理论的基本概念和原理,引导教师逐步用“新基础教育”理论来指导实践;提供对话交流的平台,针对“新基础教育”的学习进行各种形式的专题研讨,充分利用华师大专家组理论引领和共同体的信息交流,及时了解新基础教育的研究动态,确定数学专题研究的方向。
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基地学校的系列活动和各级各类的培训活动,提高教师的理论素养。
4.加强常规管理制度,每月25日左右进行常规检查(包括教师的备课、反思、学生的作业。
)主要由学科主任、教研组长和备课组长负责。
每个学期举行期中、期末的质量检测,对考后情况进行质量分析,以便能更好地指导下阶段的教育教学工作。
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
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的义务教育是国家基础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障每个孩子接受优质教育是促进社会均衡发展的关键。
为了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本方案旨在通过推行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提高学校教师和校长的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促进学校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共享,推进义务教育的质量提升和均衡发展。
二、实施内容1.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机制的建立(1)建立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制度,明确交流轮岗的时间、方式和具体流程。
(2)制定教师校长交流轮岗的管理办法,包括岗位职责、交流要求、培训安排等内容。
(3)设立专门的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
(1)制定教师校长交流轮岗的计划,明确每个学校交流的时间和对象。
(2)组织开展交流轮岗前的培训和准备工作,包括相关政策法规的宣讲、交流岗位的背景介绍等。
(3)进行交流轮岗,确保教师和校长能够真正融入到新的环境中,互相学习和交流经验。
(4)开展交流轮岗后的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并进行必要的改进和调整。
3.支持措施(1)加强交流轮岗中学校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共享教育资源,提高学校人员和教育教学水平。
(2)对参与教师校长交流轮岗的学校采取激励措施,如资金扶持、优先晋升等,以激发积极性和创造力。
(3)加强交流轮岗期间的督导和指导,确保交流轮岗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附件:1.教师校长交流轮岗计划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义务教育:指国家法律规定的、由负责提供的基本教育,包括小学教育和初中教育。
2.优质教育:指教育质量高、内容丰富、教学方法先进的教育。
3.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指学校教师和校长之间的工作岗位交换,以促进教育资源共享和管理经验互补。
4.学校资源优化配置:指将学校的各项资源按合理的比例进行配置,以满足学校教育教学需要,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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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各教育学区、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推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教人〔XX〕X号)和XX市教育局XX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XX市财政局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的实施意见》(X教人〔XX〕X号)精神,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交流着力构建科学、规范、有序的市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机制,不断促进教师资源合理配置,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增强教师队伍活力,为办好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提供有力保障。 通过校长合理流动,达到学校领导班子人员的优化组合,提升学校综合管理的能力和水平;通过骨干教师流动,进一步促进骨干教师的合理分布,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提高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的水平;通过普通教师流动,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充分发挥多岗位任教对提高教师教学业务水平以及综合素质的作用,消除教师职业倦怠,不断激发工作热情和工作活力。 二、基本原则 (一)均衡发展原则。以实现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为目标,均衡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优化教师队伍的学科结构、职称结构和年龄结构,缩小城乡差距、校际差距,积极引导骨干教师和优秀校长向农村学校和城区薄弱学校流动、向空编学校流动。 (二)因地制宜原则。从实际出发,把校长、教师交流纳入我市教育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积极探索符合我市区域特点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实施办法。 (三)积极稳妥原则。以人为本,稳步推进改革。统筹兼顾学校发展需要和教师实际情况,积极引导教师支持、主动参与交流,保持教师队伍的动态平衡,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四)公开公正原则。公开教师校长交流工作的办法,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更加注重师德、能力和业绩,把真正优秀的教师校长交流到重要岗位上去,激励中小学教师提高教书育人水平。 三、交流对象 (一)交流对象 1.校长:在同一公办学校连续任现职满10年的学校校长、副校长(下同)。 2.普通教师:男50周岁、女45周岁及以下的,在同一学校连续任教满12年(不含支教时间)的。 3.骨干教师:男50周岁、女45周岁及以下的,已在同一学校连续任教满12年(不含支教时间)或已享受骨干教师年度考核奖满5年的。 4.在符合相应服务期的条件下,对尚未达到交流所需任教年限或其他不纳入交流范围的教师,自愿要求参加的,经所在学校同意并报市教育局批准,可纳入交流。 其他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纳入相应类别教师交流。 (二)暂不交流对象 1.已有2所以上其他学校的工作经历且每所学校工作时间均达到3年及以上的教师,或在农村学校有6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城区教师,可暂不纳入交流,但在现学校已连续任职满15年的应纳入交流。 2.处于孕期和哺乳期的教师,患重病并经指定医院诊断不宜交流的教师,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确实不宜交流的教师,可暂不纳入交流范围。 3.现承担学校特色课程的领衔教师、承担学校重大教科研项目的教师,经市教育局同意,可暂不纳入交流范围,但延长时间至多不得超过3年。 上述骨干教师系指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享受教授级待遇的中学高级教师)、瑞安市级及以上名师,“三坛”教师(教坛新秀、中坚、宿将),学科骨干教师,以及经市教育局确认,并纳入市级骨干教师管理和校级后备干部管理的其他优秀教师。 四、交流范围 符合交流条件的校长、骨干教师在全市范围内交流,而普通教师一般就近或在同一片区内交流。XX年起,符合交流条件的校长、骨干教师、普通教师每年参与交流的比例分别不低于相应符合交流条件总人数的30%、15%、10%。对于超编学校,市教育局根据该校超编人数和学科结构情况,下达指令性交流指标。 五、交流办法 (一)交流方式 1.指导型交流。重点是鼓励城区学校的名师、骨干教师和校长向农村学校、城区薄弱学校流动,指导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的学科建设、队伍建设等。 2.合作型交流。各教育学区、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名校集团化”、“城乡互助共同体”、“联盟合作学校”、“双向对口交流”等形式进行交流,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3.顶岗型交流。建立和健全新教师培养基地,既促进新教师培养,又缓解城区学校因选派教师参与交流而产生的任课教师不够的矛盾。 4.优化型交流。特长教师向特色学校流动,富余学科教师向空缺学科学校流动,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流动,进一步促进教师结构优化。 各教育学区、学校也可根据本片区、本校的特点,实行更有利于队伍建设和教育均衡发展的交流形式。 (二)交流步骤 交流坚持个人申请、学校推荐和组织安排相结合,坚持与教师培养、使用和优化教师队伍相结合。学校根据本校实际,制订交流计划,主要根据在本校连续任职时间从长到短推荐符合要求的教师进行交流。 市教育局把教师校长交流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和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每年3、4月份全面掌握在编教职工基本情况和全市范围内学校师资需求,统筹制定年度交流计划,并报市编委办、市人力社保局备案。按照年度交流计划,市教育局将当年交流任务和交流指标下达到各教育学区、学校。各教育学区、学校进行调查摸底,核清人员学科、年龄、教龄结构和学校工作年限等情况,根据交流要求和教师队伍的实际,提出年度交流方案上报审批。 上述交流对象原则上随迁人事关系,交流后服务时间不少于3年(经市教育局审批选派的各类支教人员计算交流服务时间),交流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选择回原学校任教,也可选择参加市内教师流动或统筹调剂到交流前所在片区同类学校。 六、保障机制 (一)建立和完善与交流制度相适应的编制、人事管理机制。根据“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市教育局加强对交流工作的统筹规划、管理和指导,探索建立由“学校人”向“系统人”转变的教师管理新模式。在全市公办学校教职工编制核定的总量内,根据岗位设置比例的总体要求,市教育局按照班额、生源和交流计划等,统筹使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统筹管理义务教育学校岗位,互补余缺,合理调剂;并及时将调整后的教职工编制数、岗位设置方案,报市编委办、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备案。市编委办、市人力社保局应加强对学校人员交流后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和岗位聘任等相关编制、人事工作的监督。 (二)建立和完善校长选拔、名优教师评选机制。义务教育学校新任校长应有在2所及以上学校工作的经历,其中每所学校任职时间一般不少于3年,或在农村学校有6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从XX年开始,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参评浙江省特级教师、瑞安市级及以上名师名校长时,被评选人须具有2所及以上学校的工作经历,且每所学校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或在农村学校有6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对积极参与交流并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在评先评优、职称评聘、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给予倾斜。 (三)建立和完善职称评聘机制。义务教育学校的中、高级职称教师原则上实行均衡配置,并适当向农村学校倾斜。市教育局可在全市中小学教职工岗位结构比例内,预留一定的中、高级岗位,专项用于评聘交流教师,确保交流后聘任职级保持不变或高于交流前。 在职称评审中,农村学校中、高级教师的通过率原则上不低于城区学校。凡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在评聘中、高级职务(职称)时,应有在农村、欠发达地区或薄弱学校任教3年及以上经历。对交流的教师,在中、高级职称评审中可不受学校职称比例限制准予参评,并给予倾斜和优先推荐。对交流到薄弱学校的教师,原没有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优先聘任到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对城区学校交流到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交流后在农村学校中、高级岗位任职满3年的,由市教育局实行统一考核,对其中表现突出的,如有相应岗位职数空缺,可在同一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等级内高聘一级。 在薄弱学校、农村学校任职期间晋升中级及以上职称,以及获评瑞安市级及以上“三个层次”荣誉的,从取得高一级职称或相关荣誉之日起在本校服务期均不得少于2年,服务期内非组织原因调离本校的,停发骨干教师年度考核奖和相关待遇。定向评选的瑞安市级及以上的“三坛”教师,服务期不少于5年,服务期内非组织原因调离本校的,取消荣誉称号和相关待遇。 (四)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待遇保障机制。继续实施并逐步提高农村教师任教津贴,并进一步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边远山区和海岛学校倾斜。对城区交流到农村、人事关系随迁的教师,在农村任教期间按规定享受农村任教津贴。在绩效工资总量外,市政府设立教学奖励资金,用于参与义务教育学校交流教师的骨干教师年度考核奖、生活补助及其他奖励等。对城区交流到农村任教的骨干教师,按照交流地域近远,其年度考核奖是城区学校骨干教师的1.5至3倍,并给予相应的生活补助。农村骨干教师和发达地区学校教师主动申请跨片区交流到农村薄弱学校,参照执行。优先资助参与交流到农村的名优教师设立工作室。国培和省、市级骨干教师培训首先保证农村教师和参与交流的教师参加。 七、考核管理 (一)提升业务素质。充分发挥参与交流的骨干教师、优秀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带动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教师提升业务水平。加大交流教师培养培训力度,在浙派名师名校长培训和省级骨干教师培训中,优先向城区学校交流到农村学校的骨干教师倾斜。扩大农村学校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等骨干教师的培养规模。组织实施以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为重点的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着力抓好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在职教师岗位培训和骨干教师研修提高,努力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