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高速公路桥下空间利用管理办法
桥下空间规划与管理

当 D/ > H 4时 ,桥 梁 对 行 人 的视 觉 影 响就 很
小 了。因此 ,我 认 为在 D 4 的范 围 内都 可 以认 =H
定 为桥梁 下 部结 构可 以利 用 的空 间 。 结合 我 所管 辖桥 梁 的结 构特 点 ,可将桥 下 空 问按照 桥梁 结构 形 式分类 ,也可 将其 按照 垂直 空
桥。
41 规划 、设 计 关注 度较低 . 常此 以往 ,修建 一座 桥 梁 ,无论 是 从规 划部 门还 是 到设 计 部 门都 将 关注 点集 中在 桥 梁主 体 结 构上 。很 少 有考 虑 到桥 梁设 施建 成后 下 部空 间的 利 用 问题 ,这 样 就 造 成 了有 很 多桥 下 空 f 在 规 - = j
天婚 工 柱
2 年 1( 8 ) 0 第期总 7 1 1 第期
桥 下空间规 划与管理
刘 祯
( 天津 市道 路桥 梁管理 处桥 梁 管理 所 )
1 引言
当前 ,各 大城 市为 了解 决交 通拥 堵 的 问题 ,
空 间 的依据 。 以一个 身 高 1 m 的人站 在 1m宽 、 . 5 5
图 3复 合型 空 间
效 利用 桥下 空 间 的 问题 ,在 桥 下建 成大 面积 的绿 色 公 园。随 着桥 梁 设施 的投 入使 用 ,桥 梁 主体 结
图 1 交 汇型 空 I 司
有 不 同 的 特 征 。那 么 多 大 范 围才 属 于 桥 下 空 间 呢 ?从传统 概 念 的层面 来讲 ,桥 下 空 间只 是指 桥
梁 的垂 直投 影 面积 的那 部分 空 问 。然 而 ,在对 其 加 以利用 的过 程 当 中,可 以将桥 梁 的视觉 冲击 和 对人 行 为心理 产生 影 响的 最大距 离作 为 界定桥 下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6.12.30•【字号】云交管养〔2016〕866号•【施行日期】2016.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的通知云交管养〔2016〕866号各州、市交通运输局,省公路投资公司、公路局、路政总队、交通发展投资公司,厅质监局、造价局,昆玉、曲陆、富砚、安晋、锁蒙高速公路公司:为进一步规范我省高速公路养护行为,加强高速公路养护监督管理,提高高速公路养护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云南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2016年12月30日云南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章基本要求第四章养护管理第五章检查考核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云南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提高高速公路养护管理、服务水平,为社会提供“畅、安、舒、美”的公路出行条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制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
第三条高速公路养护应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强化管理、全面养护、依靠科技、确保质量、注重安全、保障畅通”的基本方针,坚持“业主负责、政府监管、社会监督、市场运作”的工作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高速公路养护,包括高速公路日常巡查、小修保养,中修工程、大修工程。
高速公路改建工程根据规模和性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云南省高速公路养护和管理活动。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省有关高速公路养护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与办法。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乡规划督察办法和云南省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乡规划督察办法和云南省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7.17•【字号】云政办发〔2015〕52号•【施行日期】2015.07.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乡规划督察办法和云南省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15〕52号各州、市人民政府,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省直各委、办、厅、局:《云南省城乡规划督察办法》和《云南省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7月17日云南省城乡规划督察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乡规划监督检查,保障城乡规划依法有效实施,促进云南省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建设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乡规划督察,是指上级政府向下级政府派出城乡规划督察员,对其城乡规划的编制、审批、修改和实施的合法性进行督察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城乡规划督察员(以下简称督察员),是指由县级以上政府和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派出执行城乡规划督察任务的工作人员;城乡规划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是指由若干督察员组成的工作小组。
第三条全省县级以上政府及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开展城乡规划督察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城乡规划强制性内容、经依法批准的各类城乡规划为依据,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督察”的原则,分级对督察区域的城乡规划编制、审批、修改和实施情况进行督察,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提出督察意见或建议。
开展城乡规划督察工作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及法定规划为准绳,不得妨碍、替代当地政府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正常的行政管理工作。
第五条全省城乡规划督察工作由省城乡规划委员会统一组织领导,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城乡规划督察工作协调指导及省级督察工作的组织实施,省直有关部门负责支持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1.公路桥下空间管理成功案例分享

公路桥下空间管理成功案例共享公路桥下空间,一直以来都是城市管理中的难题,因为它既与城市规划和美观不符,又容易成为乱倒垃圾、犯罪活动发生的地方。
然而,在一些城市中,通过创新的管理和改造措施,成功地利用了公路桥下的空间,使之成为了城市的一部分,并得到了广泛认可。
以下将通过分析几个成功的案例,来共享公路桥下空间管理的经验和启示。
1. 新加坡的公路桥下绿化带在新加坡,由于土地资源稀缺,政府决定充分利用公路桥下的空间。
他们将公路桥下的空间改造成了绿化带,种植了各种花草树木,使得原本单调乏味的桥下空间变得生机勃勃。
这不仅美化了城市环境,也提高了市民的生活质量。
不仅如此,这些绿化带还成为了城市的标志性景点,吸引了大量的游客前来观赏。
2. 东京的公共艺术空间在日本东京,一些公路桥下的空间被改造成了公共艺术空间。
政府邀请了众多艺术家和设计师,利用这些空间进行创作和装饰,使得原本普通的桥下空间变得充满了艺术气息。
这个举措一方面提升了城市的文化氛围,另一方面也有效地遏制了犯罪和垃圾乱倒现象。
市民们在这里不仅可以欣赏到艺术作品,还可以享受到美妙的城市风景。
3. 伦敦的地下市场伦敦的一些地下公路桥被改造成了地下市场,成为了城市独特的旅游景点。
这些地下市场内有各种小商品和特色商品,吸引了大量的游客和市民前来购物和观光。
这不仅丰富了城市的商业活动,也为城市创造了就业机会,带动了周边的经济发展。
4. 上海的文化创意园区在我国上海,一些公路桥下的空间被改造成了文化创意园区。
政府将这些空间出租给文化创意企业,使得这里聚集了大量的文艺青年和创意产业,形成了独特的文化氛围。
这些创意园区内有各种展览、表演和活动,为市民提供了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选择,也为城市增添了独特的文化魅力。
通过以上几个成功的案例,我们可以得出一些公路桥下空间管理的启示:政府应该发挥主导作用,积极推动公路桥下空间的合理利用和改造,为市民创造更好的生活环境。
创新思维和管理理念在公路桥下空间的改造中尤为重要。
桥下空间堆土的危害及预防措施

第1期(总第136期)2021-03-25市政设施管理Shizheng Sheshi Guanli借鉴与参考桥下空间堆土的危害及预防措施柳胜[摘要]近年来,因桥下堆土而导致的桥梁事故时有发生.本文首先分析桥下堆土对桥梁安全的影响、桥下堆土导致桥梁病害产生的主要原因,再举例分析,最后提出几点预防措施,以供相关桥梁管养人员参考.[关键词]桥下空间堆土桩基预防措施近年来,因桥下空间堆土而引发的桥梁安全问题屡见不鲜,2011年6月昆明某高速桥梁因巨型渣土堆挤偏5桥墩,2013年武汉野芷高架桥下乱堆渣土挤歪桥柱,2013年11月福州永丰段高架桥因桥下堆积渣土,桥面错位2cm。
2016年3月杭州绕城高速西线因施工堆土处置不当导致桥梁断裂等。
1桥下堆土的影响桥下堆土情况一般可以分为承台上方均匀堆土和承台两侧不均匀的堆土两种情况。
1.1承台上方均匀堆土如果是承台上方均匀堆土,则会使土层出现压缩、沉降,产生桩基负摩阻力,导致墩身产生竖向位移,影响墩柱承载力,同时可能由于前后墩柱沉降不均,会使上部结构产生二次应力,造成桥梁结构裂缝等病害。
1.2承台上不均匀堆土(1)由于桩周堆土高差沉降不一致,近堆土侧沉降大,远堆土侧沉降小,会导致桥墩向堆土方向发生偏转。
(2)土体受到竖向挤压产生侧向变形,会对桩基产生侧向的横推效应,导致桥墩出现水平位移,转角及墩身开裂等现象,当变形达到一定程度时严重影响墩柱承土力及使用安全。
由于两种效应的相互叠加,桥墩最终可能产生远离堆土的方向靠近堆土方向的位移。
总的来说就是在桥墩周围堆土就可能会使桥墩桩基内力发生变化,桥梁产生形变,威胁桥梁的耐久性和安全性。
2桥下堆土导致桥梁病害产生的主要原因2.1堆土危害认识不够(1)弃土人员安全意识不够,不能识别堆土对桥梁造成的影响,认为桥下堆土不至于影响桥梁安全,因而随意弃土。
(2)桥梁管理人员专业知识不足,认为桥下堆弃土方不至于影响桥梁安全,没有及时处置堆土。
浅析高速公路桥下空间安全管理

梁板混凝土剥落、混凝土强度削弱 ,甚至钢筋、钢 绞线会软化 ,预应力损失 和结构变形 。若桥梁通道 下 堆放 的易燃 易爆 堆 积 物 ( 存放物) ,一 旦 自燃 爆 炸,可能导致高速公路桥梁坍塌 ,出现交通 中断 ,
力做好 高速公路安全畅通管理提供一点粗浅的参考。 关键 词 :高速 公路 ;桥 下 空 间 ;安全 管理
中图分类号 :U 4 1 2 . 3 6 6 文献标识码 :A d o i :1 0 . 3 9 6 9 / j . i s s n . 1 6 7 1 — 2 3 4 X. 2 0 1 3 . 0 3 . 0 0 3 文 章编号 :1 6 7 1 —2 3 4 X( 2 0 1 3 )o 3 一o o 1 2 一o 4 来 一直 持续 到今 ,难 以治理 。这些 违法 堆放 的物 品
同年 9 月 2 8 日,上 三 高 速 公 路 K 2 5 1 +2 1 6汽
方而成。由于高速公路全封闭的特点 ,因此线型走 向不 可避 免地 与普通 道路 、河 流 、 山谷等 交叉 ,出 现了桥 梁 、涵 洞 。一些桥 梁 和涵 洞路 面无 水 、干燥
的遮蔽 处 ,高速公 路沿线 的村 民 、私营企 业 为 图方 便 ,临时在 桥下遮 蔽 处 堆 放 物 品的 现 象 时有 发 生 , 有 的甚 至在 桥下 堆放 易燃 易爆 危 险品或 当作 私人 的
临时仓库 。
车通 道桥 下 面停放 着一 辆轿 车被 烧毁 ,直 接经 济损 失约 3 万 元 ,经委 托专 业单 位检 测 ,桥梁技 术状 况 在 可控 范 围 内 ,所幸 未造 成重 大损 失 。 桥 下堆 积物 ( 存 放 物 )必须要 有 管理部 门去整 治 ,不仅 是 因为其 影 响高速 的美 观 ,关键是 堆积物
浅谈高架桥下空间利用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浅谈高架桥下空间利用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摘要:城市高架桥已成为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形成了大面积的桥下空间。
本文探讨了目前桥下空间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桥下空间利用及设计的四大原则,并结合广州高架桥下空间利用情况,提出了高架桥下空间利用的一些有效措施,可为城市新增的公共空间利用提供参考。
关键词:城市高架桥;空间利用;设计研究一、目前城市高架桥下空间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随着城市人口密度的增加,在城市寻找新的公共空间供市民使用成为一大难题。
城市高架桥下空间是城市的宝贵资源,为城市公共空间的利用提供了场地。
城市高架桥下空间不属于建筑空间,桥下空间利用率远远低于其他公共空间,同时面临着诸多问题,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1桥下空间缺乏安全感,污染严重桥下空间是一个开放空间,被车行交通包围。
由于没有统一管理规范,桥下空间标识指示不清,且桥下采光不好,夜间照明不足,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高速行驶的机动车排放的有毒气体与灰尘交织在一起,使桥下空间污染严重,空气质量较差。
桥面也受到行驶的冲击,造成噪声高于其他公共空间。
1.2桥下空间利用率不高,形式单一我国各地桥下空间多呈闲置状态,并未刻意加以利用,造成大量空间浪费。
许多城市的桥下空间作为停车场或者简单绿化区使用,利用形式比较单一,公共设施很少,毫无城市特色。
由于桥下的一些空间相对封闭,与周围环境和建筑物的接触较少,限制了它的使用率。
合理利用桥下空间可为改善城市功能提供空间。
1.3桥下空间缺乏统一规划和管理我国桥下空间缺乏统一规划和统一管理,且所属权并不明确,造成空间使用监管困难。
常常会出现乱停车,垃圾堆放、摊位乱摆和流浪汉露宿的现象,显得空间杂乱无章,环境卫生状况不好,空间利用混乱。
二、桥下空间利用的基本原则2.1安全利用原则桥下空间的合理利用应注意安全原则。
当使用桥下空间时,有必要综合评估空间利用的安全性,同时考虑交通,用户,桥梁和空间本身因素。
首先确保高架桥运营期间桥梁结构自身的安全性,这是对行车驾驶者和桥下空间使用者安全负责。
高速公路桥下空间利用规划研究—以龙港市甬莞高速为例
高速公路桥下空间利用规划研究—以龙港市甬莞高速为例摘要: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高速公路建设成为解决交通问题的主要途径,与此同时,也带来了桥下附属空间。
高速公路桥下空间因其特殊性导致桥下空间灰暗压抑、空气及噪声污染较大,加之人们对其认识不足,因此,功能单一,利用率低,缺乏统一规划,难以融入城市肌理。
以龙港市甬莞高速公路桥下空间为研究对象,分析桥下空间使用现状,结合周边规划用地性质,提出桥下空间利用规划思路及总体布局,建立一个既可服务于周边居民、供其休闲活动,体现城市特色的综合性公共空间。
关键词:高速公路;桥下空间;规划研究0引言高速公路是城市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快速化的重要标志。
当前,我国多数高速公路桥下空间的利用方式单一,缺乏生机与活力,未能很好地融入市民的公共生活当中。
各地政府和公众已经逐渐认识到高架桥下空间对地方发展和居民生活的深远影响。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联合浙江省“三改一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高速公路桥下空间合理利用管理试行办法》,提出县(市、区)政府对辖区内可以利用的高速公路桥下空间进行统一规划,推进浙江省高速公路桥下空间的合理利用。
1相关概念1.1高速公路桥下空间范围桥下空间是指公路桥梁垂直投影范围内的空间以及桥梁规划红线内的陆域用地。
1.2高速公路桥下空间利用要求公路桥梁桥下空间可以用于群众休闲娱乐、体育健身、小型车辆停放等公益用途。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桥梁上和桥下空间从事可能危害桥梁结构、影响桥下空间管理秩序的活动。
新建、改建、扩建公路以及公路检测、养护等需要利用公路桥梁桥下空间的,桥下空间使用人应当按照要求腾退和撤出。
1.3高速公路桥下空间管理要求桥下空间管理包括桥下空间保洁、桥下场地管理、桥下绿化管养、桥下空间公用养护管理和设施管理、桥下空间公共设施管理、桥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管理,以及所有危害桥梁结构安全等行为的管理。
管理的责任主体为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高速公路经营单位配合属地政府及有关管理部门做好公路桥梁桥下空间管理工作;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依法监督公路桥下空间常态化管理。
城市桥下空间使用和管理导则
城市桥下空间使用和管理导则在咱们繁华的城市里,那些桥下的空间就像是被遗忘的角落,可你想过吗,要是好好利用起来,能给咱们的生活带来多大的惊喜!你看那桥下的大片空地,是不是经常空空荡荡,或者堆满了乱七八糟的东西?这多浪费呀!其实呢,桥下空间可以变成一个个充满活力的小天地。
比如说,咱们可以把它打造成休闲公园。
铺上绿油油的草坪,种上五颜六色的花朵,再摆上几条长椅。
这样,忙碌了一天的人们下班后,就可以来这里放松放松,呼吸呼吸新鲜空气,欣赏欣赏美景,多舒服呀!这不比闷在家里强多啦?还能建成运动场地呢!篮球架一立,乒乓球桌一摆,再划几条跑道,喜欢运动的人可就有了好去处。
周末的时候,约上三五好友,来一场酣畅淋漓的比赛,既锻炼了身体,又增进了感情,何乐而不为呢?要是周围有学校,那把桥下空间变成孩子们的课外学习乐园也不错呀!摆上一些科普展板,放上一些有趣的实验器材,让孩子们在课余时间能来这里探索知识的奥秘,说不定能激发他们对科学的浓厚兴趣,未来成为大科学家呢!但要把这些想法变成现实,管理可不能马虎。
首先得有个明确的规划,不能想干啥就干啥,得根据周边的需求和实际情况来。
就像做饭得根据大家的口味来,不能乱做一通。
然后,维护也很重要。
得有人经常打扫卫生,修剪花草,检查设施有没有损坏。
不然,过不了多久,就又变得乱糟糟的啦。
还有啊,安全问题可不能忽视。
得安装足够的照明设备,让大家晚上也能放心地在这儿活动。
还要设置一些警示标志,防止意外发生。
总之,城市桥下空间就像一块等待雕琢的璞玉,只要我们用心去利用和管理,就能让它绽放出耀眼的光芒,给我们的城市生活增添更多的色彩和乐趣。
难道你不期待看到这样的变化吗?。
最新整理桥下空间安全使用
最新整理桥下空间安全使用甲方:xx公联洁达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奥运养护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保障桥下空间人员、财物的安全,依据国家和xx 市相关法律法规的若干规定,结合工程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相关规定使用桥下空间,包括桥下空间消防安全规定、用电安全规定、一、桥下空间场地消防安全规定1、桥下空间使用单位,须按照《xx市防火安全责任制度的现行规定》,把桥下空间场地列为防火重点部位,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防火责任,加强防火安全管理。
2、桥下场地停放车辆的,要按顺序停放,不得阻塞消防车通道和占压消防栓。
车辆停放要保持安全疏散距离。
3、配备相应种类和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维修,保证完好和有效性。
4、桥下空间场地禁止使用易燃材料搭建设施。
5、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车辆停放在桥下空间场地。
6、桥下空间场地内部准从事加油、修车的活动。
7、桥下空间场地内不得吸烟和使用明火烧水、饮食等活动。
8、进入桥下空间场地停车后,驾驶员要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保安全方可离开。
9、桥下空间场地不得存放汽油,柴油易燃可燃物等。
使用过的油棉纱的废弃物品,必须及时清理,不准存放在场内。
10、对违反以上规定的视其情节严重否,扣罚安全抵押金,对违反规定造成后果的终止合同移交国家司法机关处理。
二、桥下空间场地用电安全规定1、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定,按照电工操作规程做到用电安全2、除专业电工人员外。
任何人不得私自自接、换或挪动供电设施,需在桥下设置电线、设施应向桥下空间管理部门做出书面申请。
3、未经批准不得安装和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一经发现将扣罚安全抵押金。
4、电源线绝缘套管不得被挤压,与灼热部位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5、有专人负责用电的管理,并挂牌明示。
6、桥下场地不的私拉乱接各种电线插座。
7、用电设备必须接好安全地线,移动电器必须有专用插座,电器插头必须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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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高速公路桥下空间利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高速公路桥梁桥下空间的合理利用,保障桥梁结构完好和运行安全,进一步提升路域环境水平,建设美丽公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桥梁的桥下空间。
桥下空间是指公路桥梁垂直投影范围内的空间以及桥梁规划红
线内的陆域用地。
桥下空间管理包括桥下空间保洁、桥下场地管理、桥下绿化管养、桥下空间公用养护管理和设施管理、桥下空间公共设施管理、桥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管理,以及所有危害桥梁结构安全等行为的管理。
第三条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桥下空间管理的责任主体,指导督促相关管理部门和乡镇(街道)政府落实相关职责,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和执法工作,确保高速公路桥下空间合理利用符合安全和防火及其他管理要求。
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要对高速公路桥下空间增加安全投入,统一规划安装监控设施、防止高空落物的安全防护设施、桥下排水设施等安全保障设施,加强例行巡查和监控管理,并积极配合属地政府及有关管理部门做好公路桥梁桥下空间管理工作。
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公路桥下空间利用的监管,建立健全台账资料,依法监督公路桥下空间常态化管理。
第四条在保障桥梁结构完好和运行安全的前提下,对桥下空间实施保护性利用,遵循“安全至上、统筹规划、公益优先、权责分明、属地为主”的原则,合理利用桥下空间。
桥下空间利用应当首先用于绿化和绿道建设,也可用于公路抢修、抢险和养护、维修材料、设施、设备停放;群众体育健身场所;小型汽车停车场、公共自行车站点等公益性利用。
原则上不得用于商业开发。
第五条公路桥梁桥下空间禁止下列行为:
(一)设立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场所、设施的,或者停(堆)放、装(卸)载危险物品的。
(二)设立洗车、修车、加油、商业、餐饮、娱乐、集贸市场等各类经营场所、设施的。
(三)用于生产、生活、居住以及使用燃气、电炉及明火的。
(四)擅自对交通安全、通讯、监控、收费、供电、防护构筑物、上下水、管理用房、排水沟等桥梁附属设施、设备进行拆改或损坏的,以及其他有损桥梁附属设施、设备行为的。
(五)损坏、占用各类地下管线及相关设施和附属物的。
(六)乱堆乱放、乱搭乱建、摆摊设点、乱开乱挖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六条对桥下空间实施保护性利用,不得影响桥梁结构完好和运行安全。
公路桥下空间设施的建设和使用管理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利用公路桥下空间设施不得影响桥梁安全、检测、养护维修和使用功能,以及救急抢修、消防等要求。
(二)公路桥下空间的利用设计,要配套监控、照明、绿化、消防、交通安全、标志、标线以及安防等设施,并满足排水要求。
(三)用于停车场的,应平整、防滑,并满足排水强度要求。
场内示明通道、车辆走向路线、停车车位等交通标志、标线。
桥柱周边应设置防撞、防碰、防擦设施,出入口应设置限高防撞设施和标志。
禁止停放化学危险品车辆和其他装载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
(四)桥下空间利用施工作业时,施工机具设备和临时堆积物(堆土)不得影响桥身、桥墩(台)的安全。
第七条按照“一县一规划”,县(市、区)政府对辖区内可以利用的高速公路桥下空间进行统一规划,组织交通运输、城乡规划、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监督、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及专家编制《高速公路桥下空间合理利用规划》,报市交通运输、城乡规划、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监督、国土资源等职能部门组织联合论证,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擅自利用桥下空间。
第八条使用桥下空间的单位和个人,应根据县(市、区)桥下空间利用规划,与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属地乡镇政府(街道)签订使用安全保护三方协议,明确权利、责任和义务。
三方协议报当地公路管理机构、安全监督管理和消防公安部门备案。
三方协议中应明确,使用桥下空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设立桥下空间利用公示牌,公示利用面积、范围、用途、责任单位及监管部门电话。
第九条日常管理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使用桥下空间的单位和个人负责维护和保养,履行秩序管理。
不得擅自改变桥下空间使用用途或以任何形式转让给第三方。
第十条因公路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中修养护需要利用公路桥下空间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收回桥下空间使用权,使用桥下空间的单位和个人应无条件腾退和撤出。
第十一条对未利用的桥下空间,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因地制宜设置护栏、种植绿化,或进行封闭隔离,加强巡查。
公路管理机构要严格监管,监督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做好公路桥梁保护工作。
第十二条普通国省道桥下空间的使用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2017年8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