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复苏室患者转入、交接及转出流程
麻醉复苏室转入转出标准及流程

麻醉复苏室转入、转出的标准与流程转入的标准麻醉复苏室所起的作用:对于所有麻醉病人手术后,不能达到ICU 收治标准、术中出现血流动力学剧烈波动或术毕全麻苏醒不完全的手术病人,即麻醉药、肌松药与神经阻滞药作用尚未完全消失、易引起呼吸道阻塞,通气不足,呕吐,误吸或循环功能不稳定等并发症者,全麻气管导管尚未拔除或已拔除而苏醒不完全患者以及全麻的小儿,进行检测与必要的处理。
术后神志、呼吸与保护性反射未恢复正常的全麻(气管内麻醉、静脉麻醉)病人、椎管内麻醉平面在T5以上与术中病情不稳定的病人皆符合入PACU条件。
手术结束时麻醉药作用尚未完全消失,或因手术、麻醉因素引起循环功能不稳定,并经责任麻醉医生确认须送入PACU继续进行监测治疗的患者,术后由责任麻醉医生护送至PACU。
转出的标准全身麻醉患者转出标准:1、全麻患者Steward评分>4分方可转出恢复室。
2、凡术后在恢复室用过镇静剂、镇痛药的病人,用药后至少观察30分钟,方可转出恢复室。
3、如病情严重或出现呼吸并发症,仍需呼吸支持或严密监测治疗者应在呼吸支持或监测的条件下转至ICU。
4、能自行保持呼吸道通畅,吞咽及咳嗽反射恢复;通气功能正常,呼吸频率为12-20次/min,PaCO2在正常范围或达术前水平,面罩吸氧时PaO2高于9、33kPa(70mmHg),SpO2不低于术前3-5%、5、术后用麻醉性镇痛药或镇静药后,观察30min无异常反应。
6、无急性麻醉或手术并发症,如气胸、活动出血等。
7、拔管指征:没有单一的指征能保证可以成功地拔除气管导管,下列指征有助于评估术后病人不需要辅助通气:(1)、PaO2或SpO2正常。
(2)、呼吸方式正常。
病人能自主呼吸,呼吸不费力,呼吸频率<30/min,潮气量>300ml。
单纯测定肺活量或最大吸气气压的价值有限,因为并不可靠。
(3)、意识复苏,可以合作与保护气道。
(4)、肌力基本完全复苏。
(5)、拔管前PACU的麻醉医师应警惕原已经存在的气道情况,并可能需要再次气管内插管。
麻醉复苏室患者转入、交接及转出流程

麻醉复苏室患者转入、交接及转出流程
手术病人在PACU恢复后,当其生命体征和神志处于安全稳定状态时,方可考虑转出。
转出前应进行全面评估,确保病人的安全和稳定。
转出前应完成以下工作:
1、交接者应将病人的基本信息、麻醉用药、手术过程中的情况、管道使用情况、病人皮肤和用物等情况向接收者进行详细交接。
2、接收者应全面检查病人的生命体征、神志恢复情况、管道通畅情况等,并记录在病历中。
3、病人转出前应妥善固定四肢,保护受压部位,防止翻身或跌落等意外情况。
4、转出时应将病人转移到有护栏的推车上,并安装床护栏,确保病人的安全。
5、转出时应有一名熟知病人情况的医护人员陪同,对于需要氧疗的患者应维持吸氧状态,确保病人的呼吸道通畅。
6、转出后应及时记录病人的转出时间和转出情况,并通知病房医护人员做好接诊准备。
在整个转入到转出的流程中,医护人员应严格遵守规范化操作流程,确保病人的安全和稳定。
同时,应及时记录病人的情况,便于后续的医疗工作。
患者在麻醉恢复室交接流程

患者在麻醉恢复室交接流程一、由手术间的麻醉医生和巡回护士与恢复室医生护士对患者进行当面交接。
二、交接内容:安全检查:核对腕带、病历资料、物品;一般资料:手术方式、时间、麻醉方法等;药物使用情况:麻醉用药、麻醉诱导及维持药、麻醉性镇痛药、肌松药等;特殊情况:麻醉和手术的异常情况,失血量、输血量、液体量、尿量等情况;引流管:皮肤情况、引流管是否通畅并妥善固定,详细交接受压处皮肤情况。
三、患者转入恢复室后麻醉复苏室护士认真做好记录。
附:流程图麻醉复苏室转出标准一、转出标准l、复苏室 Steward 苏醒评分达 4 分以上,特殊患者需血气指标正常。
2、麻醉医师确认达到转出标准可以离室后,一般患者由麻醉医师和巡回护士送回病区,与病区护士交接;病情危重者由麻醉医师和手术医师、巡回护士一起转到 ICU,与 ICU 医生护士交接。
二、患者离室指标1、中枢神经系统标准:麻醉前神志正常者意识恢复,神志清楚,有指定性动作;定向能力恢复,能辨认时间和地点;肌张力恢复,平卧抬头能持续 lO 秒以上。
患者经过较长时间监测治疗仍处于深或浅睡眠状态,或术中有过较长时间低血压或低氧过程或低体温,估计需较长时间才能苏醒者,或原有神经系统疾病和(或)并发症者,送 ICU 继续监测治疗。
2、呼吸系统标准:自行保持呼吸道通畅,吞咽及咳嗽反射恢复;通气功能正常,呼吸频率为 12-30 次/分,能自行咳嗽排出呼吸道分泌物,PaC02 在正常范围或达术前水平,吸入空气条件下Pa02 高于 70mmHg,或 Sp02 高于 95%。
如病情危重,不能自行保持呼吸道通畅或估计较长时间呼吸仍不能恢复到满意程度,或出现呼吸道并发症仍需行呼吸支持或严密监测治疗者应在转运呼吸机支持和监测的条件下转至 ICU。
3、循环系统标准:心率、血压不超过术前值±20%并循环稳定30 分钟以上;正常心律,ECG 无 ST-T 改变或恢复到术前水平。
4、局部麻醉患者特别是椎管内麻醉后,呼吸循环稳定。
麻醉复苏室患者转入、交接及转出流程

麻醉复苏室患者转入、交接及转出流程麻醉复苏室患者转入、交接及转出流程转入到转出的流程:转入——交接——转出转入:手术结束后,手术医生、麻醉医师、手术护士及护工一起将手术病人转移至有护栏的推车上,安装床护栏。
带气管导管患者转运到PACU时应有一名熟知其病情的麻醉组成员陪同,对于全麻已拔管患者从手术室向外转运时患者应保持侧卧位,以减少呼吸道阻塞或呕吐、误吸胃内容物的危险。
转运过程中常规吸氧,特别对于年龄大于60岁、体重大于100kg的患者。
另外患者应在恰当的密切监护和支持下接受连续的评估和治疗。
交接:1、手术后麻醉医师、手术护士、护工一起将手术病人送至PACU。
2、连接呼吸机、监护仪。
3、麻醉医师和手术护士向PACU医师和护士交接以下内容:(1)病人姓名、年龄、现病史和既往史及治疗情况等术前相关情况、麻醉方式及手术方法等。
(2)麻醉用药。
麻醉诱导及维持药、麻醉性镇痛药物和肌松药的用量及最后一次用药时间和剂量及其他药物。
(3)手术中生命体征(血压、脉搏、呼吸和体温等)情况,术中失血量、输液、输血量和尿量。
有无险情或重大病情变化等。
(4)麻醉和手术的异常情况及其处理,如插管困难、支气管痉挛,ECG改变或血流动力不稳定、异常出血等。
经过何种治疗性药物或措施处理,效果如何。
(5)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措施以及可能发生的并发症。
(6)各种管道:静脉输液管、中心静脉管、动脉测压管、导尿管、引流管(胸腔引流管、腹腔引流管、切口引流管)、胃管等情况、交接静脉液体、输液速度、药物名称及浓度、穿刺部位皮肤(是否红肿、静脉炎),液体是否通畅、引流液(通畅度、引流量、引流液颜色)情况等。
(7)病人皮肤:是否有压痕、红肿、破损。
(8)病人用物:X线片、病历、特殊物品、病人衣裤等。
4、交接者在护理记录单、病人转交卡上签名。
5、妥善固定四肢,并保护受压部位。
6、值班医师应全面检查病人并对麻醉后生命体征范围,转出计划。
主要集中在神志、呼吸道及肌力的恢复。
麻醉恢复室转入流程交接流程

与家属交接
1 2
家属沟通
在患者转入麻醉恢复室后,医护人员应及时与患 者家属进行沟通,告知患者手术情况、麻醉恢复 情况等信息。
家属指导
医护人员应向家属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建议,包括 如何照顾患者、如何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等。
3
家属签字
在家属了解患者病情和治疗计划后,应由家属在 相关文件上签字确认,表示已知晓并同意治疗方 案。
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理。
加强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素质
加强员工培训
定期组织员工参加麻醉恢复室转入交接流程的培训, 提高员工对交接流程的认知和操作水平。
实施考核制度
对员工进行定期的考核,评估员工对交接流程的掌握 程度,确保员工能够熟练掌握交接流程。
建立奖惩机制
对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奖励,对违反交接流程的员工 进行惩罚,以此激励员工严格遵守交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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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交接流程
与手术室交接
手术结束通知
手术室在手术结束后,应第一时间通知麻醉恢复室,并告知手术名称、麻醉方式、患者情况等关键信 息。
患者转运
在确认患者生命体征平稳后,由手术室医护人员将患者转运至麻醉恢复室,并确保转运过程中患者的 安全。
交接核对
麻醉恢复室医护人员接收患者时,应与手术室医护人员进行详细交接,核对患者身份、手术名称、麻 醉方式、术中用药、输血情况等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
制定麻醉恢复室转入交接流程规范
01
明确交接双方职责、交接内容、交接方式和交接时间
等,确保交接过程规范、有序。
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02 包括患者安全转运制度、医疗器械管理制度、药品管
复苏室转出流程图

复苏室转出流程图
麻醉医师根据离室标准判断患者是否可离室,并决定其去向 1.联系电梯 2.联系转入科室。
交代病情及要求准备设备、仪器及药品 1.约束病人,防止跌伤 2.检查并确保各管路通畅 3.准备维持病人呼吸循环的仪器,设备及药品。
4.麻醉医师确认出室时间并签字 1.麻醉医师,手术护士、手术医师共同转运患者 2.麻醉医师加强病人生命体征的维持和监测 3.护士负责各种管路的维护,保持通畅 4.若途中出现紧急意外,立即呼叫上级医生到场处理 1.床旁交接,记录入室时间,交代病人病情,手术麻醉情况及术后注意事项 2.完善医疗文书的交接并签字 判断
联络 准备
转运 交接。
麻醉恢复室转入、转出标准与流程
麻醉恢复室转入、转出标准与流程目的:为规范管理手术麻醉病人转入、转出麻醉复苏室及规范交接。
范围:麻醉科1.手术结束后麻醉医师依据麻醉复苏室转入标准转入病人。
麻醉复苏室转入标准:全麻结束后尚未清醒,或基本清醒但肌力恢复不满意的病人;高龄、婴幼儿、危重和麻醉后生命体征不平稳的其他麻醉病人。
病人由麻醉医师、手术医生和巡回护士陪同转入。
2.手术麻醉医师评估病人生命体征的:已拔除气管导管病人,给予面罩或鼻导管吸氧;未拔除气管导管病人,接呼吸机辅助呼吸,严密观察呼吸频率、分钟通气量、氧浓度、气道压,保证有效通气。
复苏室麻醉医师连接心电图、血氧和度、有创血压、无创血压、中心静脉压监测等需要监测项目。
复苏室麻醉医师做好详细记录。
3.手术麻醉医师与复苏室麻醉医师交接;交接内容:病人一般资料、手术名称、麻醉方式、术中特殊情况,出入量及需要关注的事项等。
手术医生与麻醉护士交接手术名称、手术情况和需要特殊关注的事项。
巡回护士与麻醉护士交接物品、引流管、皮肤等。
复苏室麻醉医师与麻醉护士做好交接记录。
4.复苏室麻醉医师评估病人:评估病人神志、呼吸道、肌力的恢复情况;连续监测心率、心律、SPO2,有创血压或至少每5 分钟测定一次血压。
复苏室护士评估病人皮肤、动静脉穿刺点、静脉通道、呼吸道、刀口,引流液量及颜色,各种管道,体温等。
复苏室麻醉医师、护士将结果详细记录在麻醉记录单上。
5.病人出现病情变化,复苏室麻醉医师需积极对症处理,包括:一般情况:拮抗残余的肌松药,麻醉镇痛药,血管活性药物的使用保持循环稳定等;特殊情况:病人出现重大病情变化,复苏室麻醉医师及时请示上级医师。
6.复苏室麻醉医师对病人进行Steward 评分,总分六分,内容包括:清醒程度;呼吸道通畅程度;肢体活动度。
7.复苏室麻醉医师和护士将达到转出病人的标准,送返病房:一般病人:ASA分级在0~Ⅱ级,Steward 评分4 分以上;特殊病人:ASA 分级Ⅲ级,Steward 平分4 分以上;血气分析指标正常。
麻醉复苏室转入转出标准及流程
麻醉复苏室转入、转出得标准与流程转入得标准麻醉复苏室所起得作用:对于所有麻醉病人手术后,不能达到ICU收治标准、术中出现血流动力学剧烈波动或术毕全麻苏醒不完全得手术病人,即麻醉药、肌松药与神经阻滞药作用尚未完全消失、易引起呼吸道阻塞,通气不足,呕吐,误吸或循环功能不稳定等并发症者,全麻气管导管尚未拔除或已拔除而苏醒不完全患者以及全麻得小儿,进行检测与必要得处理。
术后神志、呼吸与保护性反射未恢复正常得全麻(气管内麻醉、静脉麻醉)病人、椎管内麻醉平面在T5以上与术中病情不稳定得病人皆符合入PACU条件。
手术结束时麻醉药作用尚未完全消失,或因手术、麻醉因素引起循环功能不稳定,并经责任麻醉医生确认须送入PACU继续进行监测治疗得患者,术后由责任麻醉医生护送至PACU。
转出得标准全身麻醉患者转出标准:1、全麻患者Steward评分>4分方可转出恢复室。
2、凡术后在恢复室用过镇静剂、镇痛药得病人,用药后至少观察30分钟,方可转出恢复室。
3、如病情严重或出现呼吸并发症,仍需呼吸支持或严密监测治疗者应在呼吸支持或监测得条件下转至ICU。
4、能自行保持呼吸道通畅,吞咽及咳嗽反射恢复;通气功能正常,呼吸频率为12—20次/min,PaCO2在正常范围或达术前水平,面罩吸氧时PaO2高于9、33kPa(70mmHg),SpO2不低于术前3—5%、5、术后用麻醉性镇痛药或镇静药后,观察30min无异常反应。
6、无急性麻醉或手术并发症,如气胸、活动出血等。
7、拔管指征:没有单一得指征能保证可以成功地拔除气管导管,下列指征有助于评估术后病人不需要辅助通气:(1)、PaO2或SpO2正常、(2).呼吸方式正常。
病人能自主呼吸,呼吸不费力,呼吸频率<30/min,潮气量〉300ml。
单纯测定肺活量或最大吸气气压得价值有限,因为并不可靠、(3)、意识复苏,可以合作与保护气道。
(4)。
肌力基本完全复苏。
(5).拔管前PACU得麻醉医师应警惕原已经存在得气道情况,并可能需要再次气管内插管、给予吸氧,吸引气管导管内、口腔内与咽部异物;拔管前正压通气、面罩给氧,监测SpO2,估计就是否有气道梗阻或通气不足得征象。
妇幼保健院麻醉复苏室转出制度
妇幼保健院麻醉复苏室转出制度麻醉复苏室是妇幼保健院中非常重要的部门,负责为手术患者提供麻醉和术后复苏服务。
为了确保患者的安全和提高医疗质量,制定一套科学的麻醉复苏室转出制度至关重要。
一、建立统一的转出申请流程1.医生提前了解患者病情,根据手术类型和风险评估决定是否需要转入麻醉复苏室。
2.医生填写转出申请单,明确填写患者基本信息、手术类型、麻醉方式、转出时间等关键信息,同时注明转出原因和目的。
3.医生将填好的申请单交给麻醉复苏室值班人员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转出操作。
二、确保转出前患者状况稳定1.在转出前,医生要对患者进行全面体格检查和评估,特别是心肺功能等重要指标,确保患者适合转出。
2.医生应与麻醉师和护士沟通交流,共同确认患者麻醉状况良好、生命体征平稳,没有异常情况发生,方可进行转出。
三、麻醉师和护士的配备1.每个麻醉复苏室应配备有经验丰富的麻醉师和合格的复苏护士,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患者在转出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
2.麻醉师和护士应接受必要的培训和考核,掌握复苏技能和紧急救治知识,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四、完善的转出记录1.麻醉师和护士在转出过程中应逐步记录患者的生命体征和各项监护指标,如心率、呼吸、血压等。
2.同时,麻醉师和护士要及时记录患者的病情变化、饮食情况、排尿情况等,便于后续的评估和医学记录。
五、加强与其他科室的沟通协调1.麻醉复苏室要与手术室、病房等其他科室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协作关系,共同制定转出标准和操作规程。
2.麻醉复苏室要及时向手术室和病房通报转出情况,确保转入科室能够及时做好接诊准备。
六、定期评估和改进1.麻醉复苏室转出制度的实施需要进行定期的评估和改进。
可以通过定期召开质量评审会议,对转出制度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改进措施。
2.同时要加强对麻醉复苏室转出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每个医务人员都能够正确理解和操作转出制度。
总结起来,麻醉复苏室转出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提高医院麻醉和手术患者的安全性和医疗质量至关重要,需要医务人员的集体配合和不断完善。
麻醉恢复室进出流程及标准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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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麻醉复苏室交接内容
特殊病情、麻醉方法、
手术名称、术中生命体征、
失血量、输血量、 液体量、尿量、皮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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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B
符合“C”,并 对麻醉复苏室的医护人员进行定期培训与考核。
对设施设备进行定期维护。
标准A 配置符合规定要求,管理措施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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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麻醉复苏室患者转入 转出标准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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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C
有麻醉复苏室患者转入、转出标准与流程。 患者在复苏室内的监护结果和处理均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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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转入麻醉复苏室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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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医师、主管医师、巡回护士
电话通知
复苏室医生护士
接受带气管插管 连接呼吸机、血 氧饱和度、心电 图、血压等,准 备好吸引器、急 救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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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未带气管插管 面罩吸氧、连接 血氧饱和度、心 电图、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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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交接班登记,包括特殊病情、麻醉方 法、手术名称、术中生命体征、失血量、 输血量、液体量、尿量、皮肤情况
不间断监测和治疗的条件下转入IC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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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局部麻醉患者特别是椎管内麻醉后,呼吸循环稳定。
麻醉平面在T6以下;最后一次麻醉加药时间超过1小时; 感觉及运动神经阻滞已有恢复,交感神经阻滞已恢复; 循环功能稳定,无需使用升压药。门诊患者则待运动 功能和本体感觉恢复,循环、呼吸稳定才可回家,并 且门诊患者均应有家属陪伴返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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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复苏室患者转入、交接及转出流程
转入到转出的流程:转入一一交接一一转出
转入:
手术结束后,手术医生、麻醉医师、手术护士及护工一起将手术病人转移至有护栏的推车上,安装床护栏。
带气管导管患者转运到PACU时应有一名熟知其病情的麻醉组成员陪同,对于全麻已拔管患者从手术室向外转运时患者应保持侧卧位,以减少呼吸道阻塞或呕吐、误吸胃内容物的危险。
转运过程中常规吸氧,特别对于年龄大于60岁、体重大于100kg的患者。
另外患者应在恰当的密切监护和支持下接受连续的评估和治疗。
交接:
1、手术后麻醉医师、手术护士、护工一起将手术病人送至PACUo
2、
连接呼吸机、监护仪。
3、麻醉医师和手术护士向PACU医师和护士交接以下内容:
(1)病人姓名、年龄、现病史和既往史及治疗情况等术前相关情况、麻醉方式及手术方法等。
(2)麻醉用药。
麻醉诱导及维持药、麻醉性镇痛药物和肌松药的用量及最后一次用药时间和剂量及其他药物。
(3)手术中生命体征(血压、脉搏、呼吸和体温等)情况,术中失血量、输液、输血量和尿量。
有无险情或重大病情变化等。
(4)麻醉和手术的异常情况及其处理,如插管困难、支气管痉挛,ECG 改变或血流动力不稳定、异常出血等。
经过何种治疗性药物或措施处理,效果如何。
(5)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措施以及可能发生的并发症。
(6)各种管道:静脉输液管、中心静脉管、动脉测压管、导尿管、引流管(胸腔引流管、腹腔引流管、切口引流管)、胃管等情况、交接静脉液体、输液速度、药物名称及浓度、穿刺部位皮肤(是否红肿、静脉炎),液体是否通畅、引流液(通畅度、引流量、引流液颜色)情况等。
(7)病人皮肤:是否有压痕、红肿、破损。
(8)病人用物:X线片、病历、特殊物品、病人衣裤等。
4、交接者在护理记录单、病人转交卡上签名。
5、妥善固定四肢,并保护受压部位。
6、值班医师应全面检查病人并对麻醉后生命体征范围,转出计划。
主要集中在神志、呼吸道及肌力的恢复Q
7、至少每15分钟测定并记录一次血压、心率、心律、SPO2、呼吸频率及神志恢复情况,以判断恢复程度和速度。
对于恢复缓慢者应进行治疗,如残余肌松药或麻醉性镇痛药的拮抗等。
转出:
患者转出PACU前应达到一定的标准。
对苏醒程度评价可参考SteWard 苏醒评分标准,达到4分者可离开PACUQ还应包括对疼痛、恶心呕吐和手术出血等的评估。
麻醉医生应该在患者出PACU前再次访视患者,并记录其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