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周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登记工作制度
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制度(5篇)

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制度第一条国家建立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严重精神障碍发病信息是该信息系统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对符合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二项情形并经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为严重精神障碍的患者,进行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
第三条具有精神障碍诊疗资质的医疗机构是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的责任报告单位。
责任报告单位应当指定相应科室承担本单位的严重精神障碍确诊病例的信息报告工作,相应科室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录入或报送。
精神科执业医师是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的责任报告人。
精神科执业医师首次诊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后,应当将患者相关信息及时报告前款规定的负责信息报告工作的科室。
第四条责任报告单位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确诊后____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不具备网络报告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应当在____个工作日内将患者相关信息书面报送所在地的县级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机构。
县级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机构接到不具备网络报告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报送的患者相关信息,应当在____个工作日内录入信息系统。
第五条责任报告单位发现已报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有精神卫生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情形,经再次诊断或者鉴定不能确定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应当在下月____日前通过信息系统进行修正。
不具备网络报告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应当及时书面报送当地的县级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机构,由其在下月____日前通过信息系统进行修正。
第六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出院的,责任报告单位应当在患者出院后____个工作日内将出院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不具备网络报告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应当在____个工作日内将患者出院信息书面报送所在地的县级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机构。
县级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机构收到不具备网络报告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报送的出院信息,应当在____个工作日内录入信息系统。
—1—第七条县级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机构应当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出院后____个工作日内,将患者出院信息通知患者所在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与管理制度三篇

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与管理制度三篇篇一: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与管理制度第一条国家建立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严重精神障碍发病信息是该信息系统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对符合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二项情形并经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为严重精神障碍的患者,进行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
第三条具有精神障碍诊疗资质的医疗机构是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的责任报告单位。
责任报告单位应当指定相应科室承担本单位的严重精神障碍确诊病例的信息报告工作,相应科室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录入或报送。
精神科执业医师是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的责任报告人。
精神科执业医师首次诊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后,应当将患者相关信息及时报告前款规定的负责信息报告工作的科室。
第四条责任报告单位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确诊后1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不具备网络报告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将患者相关信息书面报送所在地的县级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机构。
县级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机构接到不具备网络报告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报送的患者相关信息,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录入信息系统。
第五条责任报告单位发现已报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有精神卫生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情形,经再次诊断或者鉴定不能确定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应当在下月10日前通过信息系统进行修正。
不具备网络报告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应当及时书面报送当地的县级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机构,由其在下月10日前通过信息系统进行修正。
第六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出院的,责任报告单位应当在患者出院后10个工作日内将出院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不具备网络报告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将患者出院信息书面报送所在地的县级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机构。
县级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机构收到不具备网络报告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报送的出院信息,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录入信息系统。
第七条县级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机构应当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出院后15个工作日内,将患者出院信息通知患者所在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制度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制度
1.成立本社区重性精神疾病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精防工作会议。
2.开展严重精神疾病摸底排查,准确掌握辖区精神病人基数情况,实行动态管理,新发现的精障人员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
3.建立随访制度。
定期走访辖区精障人员,按危险性等级分期随访精神病患者,及时掌握病情变化、服药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
4.指导监护人督促病人按时服药.观察可能出现的药物副反应和精神症状。
5.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防止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
6.对"三无"精神病人登记造册并上报;对生活困难、符合免费服药治疗标准的患者,帮助申请享受免费药物治疗。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随访制度
1.要定期走访辖区的患者,危险性三级以下至少每月入户走访一次,三级以上的每周走访一次,并按要求填写"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及时掌握患者变化情况。
2.对新出院患者的第一次随访,落实监护责任人,完整填写随访记录。
3.对疾病期、波动期、人在户不在、户在人不在的精神病患者进行随访,了解患者的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
4.指导监护人督促患者按时服药,观察患者可能出现的药物副反应和精神症状。
5.随访期间发现生活困难,符合免费服药治疗标准的患者,与有关部门协商,使患者享受免费药物治疗。
学校特殊学生排查制度

一、目的为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学生身心健康,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校学生。
三、排查内容1. 学习困难学生:指在学习过程中,成绩长期处于班级后三分之一,且无明显进步的学生。
2. 家庭困难学生:指家庭经济困难,生活困难,无法保证基本学习、生活需求的学生。
3. 行为偏差学生:指有不良行为习惯,违反学校纪律,对他人造成伤害的学生。
4. 心理健康问题学生:指存在心理障碍,情绪波动较大,影响学习、生活、人际关系的学生。
5. 特殊教育需求学生:指有特殊教育需求,如自闭症、智力障碍、听力障碍、视力障碍等的学生。
四、排查方法1. 班级排查:班主任负责对班级学生进行日常观察,发现特殊学生后,及时上报学校。
2. 家访排查:学校组织教师对家庭困难、行为偏差、心理健康问题等学生进行家访,了解学生家庭情况,制定帮扶措施。
3. 心理测评排查:学校定期组织心理测评,对心理健康问题学生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干预。
4. 专业机构排查:学校与专业机构合作,对特殊教育需求学生进行评估,为特殊教育提供依据。
五、排查程序1. 班主任发现特殊学生后,及时上报学校,学校成立排查小组。
2. 排查小组根据排查内容,制定排查方案,明确排查时间、地点、人员等。
3. 排查小组按照排查方案,对学生进行逐一排查,记录排查结果。
4. 排查小组对排查结果进行分析,形成排查报告,上报学校。
5. 学校根据排查报告,制定帮扶措施,确保学生得到及时关爱。
六、帮扶措施1. 学习困难学生:开展一对一辅导,提供学习资源,提高学习成绩。
2. 家庭困难学生:开展关爱活动,提供生活物资,确保学生基本生活需求。
3. 行为偏差学生:进行心理辅导,纠正不良行为,培养良好习惯。
4. 心理健康问题学生:开展心理疏导,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帮助学生调整心态。
5. 特殊教育需求学生:根据评估结果,制定个性化教育方案,提供专业教育服务。
七、责任追究1. 班主任对班级特殊学生排查工作负直接责任。
严重精神障碍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

严重精神障碍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原创版4篇】《严重精神障碍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篇1严重精神障碍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建立患者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包括患者的个人信息、病历资料、治疗计划、药物处方等。
2. 制定治疗计划和方案: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年龄、性别、家庭情况等因素,制定个性化的治疗计划和方案,包括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康复训练等。
3. 提供社区化服务:医疗机构应当提供社区化服务,帮助患者融入社区,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和社交能力。
4. 定期评估和治疗: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进行定期评估和治疗,根据病情变化调整治疗方案,以达到最佳的治疗效果。
5. 建立监护人制度: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监护人制度,帮助患者寻找监护人,并与监护人保持联系,及时了解患者的情况,以便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6. 加强安全管理: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安全管理,防止患者自杀、自伤、暴力行为等意外事件的发生。
7. 提供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帮助患者了解疾病的知识和治疗方法,提高患者的自我管理和康复能力。
《严重精神障碍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篇2严重精神障碍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建立患者档案: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档案,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病史、治疗情况、药物使用情况等。
2. 制定治疗计划: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患者的情况,制定合理的治疗计划,包括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康复训练等。
3. 实施药物治疗: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治疗计划,开具适量的药物,并指导患者正确使用药物。
4. 定期随访: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患者进行随访,了解患者的病情和治疗效果,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5. 健康教育: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和家属进行健康教育,包括疾病的危害、预防和治疗知识等,帮助患者和家属更好地了解疾病,提高治疗效果。
6. 保密原则:医疗机构应当遵守保密原则,不得泄露患者的病情和治疗信息。
学校高危人群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师生安全,加强对学校高危人群的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高危人群定义本制度所指的高危人群包括以下几类:1. 精神疾病患者;2. 行为异常、有暴力倾向的学生;3. 患有传染病的师生;4. 其他可能对学校安全造成威胁的人群。
三、管理职责1. 校长:全面负责学校高危人群管理工作,协调各部门共同落实各项管理措施。
2. 安全部:负责学校高危人群的排查、登记、风险评估、信息报送等工作。
3. 教务处:负责对高危学生进行学业辅导和心理疏导,确保其学业不受影响。
4. 德育处:负责对高危学生进行德育教育,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5. 班主任:负责班级高危学生的日常管理,及时向学校报告学生异常情况。
6. 家长:配合学校做好高危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共同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
四、管理措施1. 排查与登记学校应定期开展高危人群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高危人群进行登记,建立高危人群信息档案。
2. 风险评估学校对高危人群进行风险评估,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3. 心理疏导学校为高危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心理问题,恢复正常心理状态。
4. 教育引导学校对高危学生进行德育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增强法制观念。
5. 家校合作学校与家长建立密切联系,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共同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6. 应急处理学校制定应急预案,对突发高危事件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
五、监督检查1. 学校定期对高危人群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安全部负责解释。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调整,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排管控工作方案(一)

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排管控工作方案(一)随着社会的发展,精神疾病的义务责任认定和管理难度不断加大。
近年来,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罪案事件频繁发生,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为了维护社会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亟需加强对此类精神障碍患者的摸排管控工作。
一、摸排工作对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摸排,是为了获得其基本情况和危险程度,从而制定相关管控措施的必要工作。
摸排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对已知的精神障碍患者进行登记,建立基本档案,并对其所在区域进行责任划分和持续跟踪;2. 加强与精神科医院和社区医疗机构的联络,随时获取有关精神障碍患者的治疗情况和危险标志;3. 对重点地区和单位,如公共交通、商场等,进行排查,发现精神异常行为的人员,进行登记并及时报告。
二、管控工作在摸排的基础上,针对不同危险程度的精神障碍患者,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是必须的。
管控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针对轻度精神障碍患者,应加强社会支持和心理疏导,开展心理康复和职业培训,帮助其尽快走出困境;2. 针对中度精神障碍患者,应加强常态化治疗,尽可能降低危险因素,减少危险行为的发生;3. 针对重度精神障碍患者,应实行终身医疗管理,严格实施“单向维护”,对其进行随访和呵护,确保社会安全。
三、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和宣传对社会各界人员普及精神障碍患者的知识,增强公众安全意识,是遏制民间自作聪明和误判误判的重要手段。
有关部门应加强相关人员和志愿者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应对能力。
同时,还应通过各种方式向大众展示精神障碍患者的现状和较好实践,赢得公众理解和支持。
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摸排是保障公共安全、促进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
有关政府和部门应上下联动、协调配合,加强操作经验的交流共享,形成工作合力,使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危险行为得到有效管控,推动精神疾病的管理与综合治疗水平的不断提升。
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工作制度

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工作制度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工作竞争激烈、生活压力增加、不同阶层利益格局变化,精神疾病越来越受到关注,也为精神卫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一、切实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工作的领导按照《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规范》的要求,通过家属自报、社区报告、精神病收治医院和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机构反馈等渠道,掌握本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线索,采取逐一摸排的方式,排查确认后,建立详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档案。
三、做好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访视评估工作严格按照《管理服务规范》的要求,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随访工作。
精神卫生服务人员应定期与患者接触,了解患者近期情况,特别是患者的生活自理能力、疾病状况、药物治疗情况、药物副反应,并及时进行患者危险行为评估。
对危险行为级别较高者,应迅速按照服务流程逐级处理,同时加强防范。
四、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治疗管理对已确诊为重性疾病疾病的患者,特别是有危险行为的患者,协助民政部门送往精神卫生机构住院治疗;对处于稳定期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应制定院外康复计划,由卫生院定期随访。
固河镇卫生院2017.01.01重性精神疾病排查工作制度排查人员在接受培训的基础上,必须掌握摸底调查的目的、任务、要求、疾病的识别与确定、统计报告方法等。
1、发现线索通过家属自报、社区报告、精神病收治医院和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机构反馈等渠道,掌握本社区内重性精神疾病的线索。
2、确定病例对于已掌握的线索,调查者必须登门与患者接触,用精神病诊断学的方法进行确诊登记建档。
同时,加强精神卫生机构与社区精防康复机构的联系,建立转诊制度。
3、建立重性精神病患者健康档案,排查摸清社区重性精神病患者底数,进行危险性评估,开展分级随访管理,并将病患者信息及时向上级卫生主管部门通报。
对摸排出的重性精神病人,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动员、督促送医治疗。
精神病随访工作制度1、对于排查出来的重型精神疾病患者每年定期随访四次,并且填写规范的随访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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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周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登记工作制度
学校与镇卫生部门成立联合排查小组。
排查小组成员在接受培训的基础上,熟练掌握摸底调查的目的、任务、要求、疾病的识别与确定、统计报告方法等。
对排查出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逐一登记上报。
1、发现线索。
通过家人自报、社区报告、精神病收治医院和精
神疾病司法鉴定机构反馈等渠道,掌握本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线索。
2、确定病例。
对于已掌握的线索,排查小组必须登门与患者接触,用精神病诊断学的方法进行确诊登记建档。
同时,加强精神卫生机构与社区精防康复机构的联系,建立转诊制度。
3、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档案,排查摸清社区重性精神病
患者底数,进行危险性评估,开展分级随访管理,并将病患者信息及时向社区管理部门通报。
对摸排出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动员、督促送医治疗。
4、建立学校周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随访工作制度:
Ⅰ类病人每月访视一次,Ⅱ类病人每季度访视一次,Ⅲ类病人
每半年访视一次,Ⅳ类病人每年访视一次,记录要规范。
每季度开一次精神病防治工作例会;每季度出一期精神卫生宣传板报。
每半年对新增的Ⅰ、Ⅱ类精神病人签订监护责任书。
每年建立两张以上的家庭病床,病史记录规范,年底交至片区精神卫生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