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人身保险合同范本

合集下载

2018年人身保险合同范本

2018年人身保险合同范本

2018年人身保险合同范本一、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第一章保险对象第一条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可以作为被保险人,由其所在单位向保险公司集体办理投保手续(个人也可以投保)。

第二章保险期限第二条保险期限为一年,自起保日的零时起到期满日的二十四时止。

期满时,另办续保手续。

第三章保险金额第三条保险金额最低为壹仟元,最高为壹万元。

在此限度内,一个单位选定一个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

第四章保险责任第四条本保险为定期意外伤害保险。

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或残废的,保险公司按下列各款规定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

1.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

2.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双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两肢永久完全残废,或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同时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

3.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一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半数。

4.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本条二、三两款以外的伤害以致永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身体机能,或永久丧失部分劳动能力、身体机能的按照丧失程度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

第五条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不论由于一次或连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公司均按第四条的规定给付保险金。

但给付的累计总数不能超过保险金额全数。

给付金额累计总数达到保险金额全数时,保险效力即行终止。

第五章除外责任第六条由于下列原因所致被保险人的死亡或残废,保险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1.被保险人的自杀或犯罪行为;2.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的故意或诈骗行为;3.战争或军事行动;4.被保险人因疾病死亡或残废。

第七条被保险人因意外伤残所支出的医疗和医药等项费用,保险公司不负给付责任。

第六章保险费率第八条保险费率根据行业(工种)或工作性质分别订定。

第七章保险手续和保险费的缴付第九条投保时,投保单位应填写投保单一份和全体被保险人名单一式三份,经保险公司核定承保后签发保险单。

人身保险合同范本

人身保险合同范本

2018人身保险合同范本第一条本(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本合同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保险责任的开始及交付保险费第二条中保有限公司_____ 分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本保险单应负的责任,自投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险费且本公司同意承保而签发保险单时开始。

除另有约定外,保险单签发日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本公司收取第一期保险费且同意承保时,应发给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保险费的交付,宽限期间及合同效力的中止第三条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应依照本保险单所载交付方法及日期,向本公司交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

如本公司派员前往收取时,应向该收费员交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到期未交付时,自保险单所载交付日期的次日起60日为宽限期间;逾宽限期间仍未交付的,本合同自宽限期间终了的次日起效力中止。

如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欠交保险费的利息。

保险费第四条保险费交付方式分为一次性交付、按年交付、按半年交付、按月交付。

按年交付保险费的交付期限为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所在月的1号至月底;按半年交付保险费的交付期限为生效日每半年对应日所在月的1号至月底;按月交付保险费的交付期限为每月的1号至月底。

投保人可选择其中一种为本合同的保险费交付方式。

第五条本合同的保险费交付期间分为趸交、10年交、20年交。

投保人可选择其中一种为本合同的保险费交付期间。

合同效力的恢复第六条本合同效力中止后,投保人可在效力中止日起2年内,填妥复效申请书及被保险人健康声明书申请复效。

前项复效申请,经本公司同意并交清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后,自次日起,本合同效力恢复。

保险责任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负下列保险责任:1.每年在生效对应日按保险单列明的保险金额的5%增加保险金额。

人身意外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样本

人身意外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样本

人身意外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样本一、合同双方甲方(保险人):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地址:_____联系方式:_____乙方(投保人/被保险人):_____身份证件号码:_____地址:_____联系方式:_____二、保险责任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承担以下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甲方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事故造成本合同所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甲方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

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 180 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或甲方认可的医疗机构诊疗所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甲方在扣除人民币_____元免赔额后,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按_____%给付医疗保险金。

2、意外伤害事故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三、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残疾或支出医疗费用的,甲方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1、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3、被保险人斗殴、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5、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6、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但因输血导致的艾滋病病毒感染除外);7、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整形、美容、隆乳、变性手术或其他内、外科手术导致的医疗事故;8、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鉴定为伤残等级的;9、被保险人因疾病、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食物中毒、中暑、猝死;10、被保险人因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11、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12、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人身保险合同范本格式6篇

人身保险合同范本格式6篇

人身保险合同范本格式6篇篇1人身保险合同范本格式第一部分:合同当事人信息甲方(被保险人):(详细填写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乙方(保险人):(保险公司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第二部分:保险产品信息1. 保险产品名称:(例如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等)2. 保险金额:(具体金额)3. 保险期限:(例如保险起止日期、保险年限等)4. 保险费用:(具体金额及缴费方式)第三部分:保险责任与免责条款1. 保险责任:(详细列举保险公司承担的保险责任,包括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2. 免责条款:(详细列举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的情况,例如故意自杀、酒后驾驶等)第四部分:理赔流程1. 理赔申请: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需在出险后及时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理赔审核:保险公司将对理赔申请进行审核,包括核实出险事实、保单有效性等。

3. 理赔支付:经过审核通过后,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理赔金额。

第五部分:解决争议1. 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如协商不成,可向保险监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

第六部分:其他条款1. 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订并交付首期保费之日起生效。

2. 合同变更: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3. 合同终止:保险期限届满或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时,合同终止。

以上内容为人身保险合同范本格式,具体条款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希望双方在签订保险合同前仔细阅读并了解合同内容,确保双方权益。

篇2人身保险是指以保险人投保人为被保险人的身体、生命等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形式。

人身保险合同作为购买人身保险的重要法律依据,在签订合同时需注意保险合同范本的格式以保障双方的权益。

以下是一份关于人身保险合同的范本格式,供参考:人身保险合同合同编号:______甲方(投保人):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乙方(保险公司):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以下人身保险合同的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一、保险期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人身保险合同范本格式6篇

人身保险合同范本格式6篇

人身保险合同范本格式6篇全文共6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人身保险合同范本格式一、保险合同基本条款1. 保险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2. 投保人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3. 受益人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4. 被保险人姓名:_____________5. 保险金额:_____________元6. 保险期限:自_____________年月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月日止7. 保险费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年度支付8. 保险费支付日期:_____________9. 保险费金额:_____________元10. 保险责任及范围:_____________11. 免赔额:_____________12. 保险金领取方式:一次性领取/分期领取二、保险合同特约条款1. 疾病保险特约:_____________2. 意外伤害保险特约:_____________3. 满期保险金特约:_____________三、保险合同权利义务1. 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如实告知对方有关情况,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2. 保险合同一经签订,即对甲乙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四、保险合同解除与退费1. 乙方有权在保险合同生效前申请解除合同并获得全额退费。

2. 乙方有权在保险合同存续期内提前解除合同并获得部分退费。

3. 甲方在乙方出现违约行为时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予退费。

五、保险合同争议解决1. 甲乙双方如对保险合同的解释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请仲裁或起诉。

以上为人身保险合同范本格式,双方在签订保险合同前应认真阅读并理解合同内容,如有疑问可咨询保险公司或法律顾问。

愿保险合同能为乙方提供全面保障并平安无事。

篇2人身保险是一种以人的生命、健康为保险标的的保险险种,是保险合同的一种常见形式。

人身保险合同范文5篇

人身保险合同范文5篇

人身保险合同范文5篇全文共5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人身保险合同范文保险公司:____________被保险人姓名:____________保险单号:____________生效日期:____________终止日期: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障被保险人的人身权益,现就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之间的人身保险合同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保险责任1. 本合同生效后,被保险人如因意外事故、疾病或其他原因导致身体受到损害,需要进行救治、医疗或康复治疗的,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2. 意外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坠落、溺水、火灾、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所致的身体损伤。

3. 疾病包括但不限于恶性肿瘤、心脏病、中风、糖尿病、白血病等造成的身体损害。

4. 其他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过劳、精神压力过大、意外吸入有毒气体等非意外事故或疾病所致的身体损害。

第二条保险金额1. 本合同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被保险人可以享受一次或多次保险金赔付。

2. 被保险人每次意外事故、疾病或其他原因导致身体受到损害需要进行救治、医疗或康复治疗时,保险公司将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及一定比例的误工补偿费用。

第三条保险期限1.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__________,终止日期为________________。

2.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如需申请保险金赔付,应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向保险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申请材料,并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进行理赔申请。

第四条保险费用1. 被保险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费用标准及方式及时足额支付保险费。

2. 若被保险人未按时支付保险费或拒不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停止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险服务。

第五条其他条款1. 本合同的解释权归保险公司所有。

2. 被保险人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已详细阅读并理解合同条款,对合同内容不存有异议。

人身保险合同范本格式3篇

人身保险合同范本格式3篇

人身保险合同范本格式3篇篇1人身保险合同范本格式一、保险合同基本信息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保人名称/个人姓名)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险公司名称)保险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险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险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二、保险责任和免责责任1. 保险责任:(1)意外伤害身故赔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金额或比例)(2)意外伤害残疾赔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金额或比例)(3)疾病赔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金额或比例)(4)其他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有)2. 保险免责责任:(1)投保人故意伤害自己;(2)投保人患有预知的疾病;(3)投保人从事高风险职业或活动;(4)其他免责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保险费、缴费方式和缴费周期1. 保险费:(1)首年保险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续保保险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 缴费方式:一次性缴费/分期缴费3. 缴费周期:年缴/半年缴/季缴/月缴四、退保和理赔1. 保险合同退保条件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 理赔方式和流程:投保人/受益人应提供的材料和要求。

五、其他条款1. 保险合同终止条件:_______________(如何终止合同)2. 纠纷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调解、仲裁、诉讼)六、附则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生效,至保险期限届满日止,双方均不可撤销;2. 保险合同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保险公司规定执行。

2018人寿保险合同(3篇)

2018人寿保险合同(3篇)

2018人寿保险合同(3篇)人寿保险合同条款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一、满期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二、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前述所称“所交保险费”指给付当时基本保险金额的年交保险费。

三、特定妇女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初次患本合同所附“特定妇女疾病项目表”所列癌症,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的15%给付“特定妇女疾病保险金”。

该项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

四、特定手术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因初次所患疾病,必须接受本合同所附“特定手术项目表”所列手术治疗者,每次手术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的10%给付“特定手术保险金”。

同一次手术或同一手术项目的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五、结婚津贴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至满3年前结婚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结婚津贴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单年度满3年时生存且未曾领取“结婚津贴保险金”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结婚津贴保险金”。

结婚津贴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六、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2年后至满5年前生育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单年度满5年时生存且未曾领取“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

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8人身保险合同范本
第一条本(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本合同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保险责任的开始及交付保险费
第二条中保有限公司_____ 分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本保险单应负的责任,自投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险费且本公司同意承保而签发保险单时开始。

除另有约定外,保险单签发日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本公司收取第一期保险费且同意承保时,应发给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保险费的交付,宽限期间及合同效力的中止
第三条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应依照本保险单所载交付方法及日期,向本公司交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

如本公司派员前往收取时,应向该收费员交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到期未交付时,自保险单所载交付日期的次日起60日为宽限期间;逾宽限期间仍未交付的,本合同自宽限期间终了的次日起效力中止。

如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欠交保险费的利息。

保险费
第四条保险费交付方式分为一次性交付、按年交付、按半年交付、按月交付。

按年交付保险费的交付期限为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所在月的1号至月底;按半年交付保险费的交付期限为生效日每半年对应日所在月的1号至月底;按月交付保险费的交付期限为每月的1号至月底。

投保人可选择其中一种为本合同的保险费交付方式。

第五条本合同的保险费交付期间分为趸交、10年交、20年交。

投保人可选择其中一种为本合同的保险费交付期间。

合同效力的恢复
第六条本合同效力中止后,投保人可在效力中止日起2年内,填妥复效申请书及被保险人健康声明书申请复效。

前项复效申请,经本公司同意并交清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后,自次日起,本合同效力恢复。

保险责任
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负下列保险责任:
1.每年在生效对应日按保险单列明的保险金额的5%增加保险金额。

2.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生存至每满3周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保险单列明的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

3.自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第一年度内,被保险人因疾
病或意外伤害以致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列明的保险金额给付,本合同即行终止;第二年度及第二年度以后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以致身故,本公司按增加后的保险金额给付,本合同终止。

4.自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第一年度内,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以致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按保险单列明的保险金额给付,合同即行终止;第二年度及第二年度以后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以致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按增加后的保险金额给付,合同即行终止。

责任免除
第八条被保险人因下列情事之一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时,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二、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三、自本保险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被保险人的自杀、故意自伤行为;
四、被保险人的故意犯罪、吸毒、殴斗及酒醉行为;
五、战争、军事行动或动乱;
六、罹患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爱滋病)、性病;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八、无驾驶执照、酒后驾车或其他违章驾驶。

发生第一款情形时,本公司向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
保险单现金价值;发生其他各款情形时,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身体高度残疾鉴定
第九条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造成身体高度残疾,应在治疗结束后,由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鉴定。

如果自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患病之日起180日内治疗仍未结束,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

保险事故的通知与保险金的申请时间
第十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悉被保险人身故或发生其他保险事故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并应于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后30日内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手续
第十一条被保险人申请领取生存保险金时,应出具下列文件:
一、保险单及保险金申请书;
二、最近一次保险费的交付凭证;
三、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第十二条受益人申请领取身故保险金时,应出具下列文件:
一、保险单及保险金申请书;
二、公安部门、卫生部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死亡证明书;
三、最近一次保险费的交付凭证;
四、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五、受益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第十三条被保险人申请领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时,应出具下列文件:
一、保险单及保险金申请书;
二、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鉴定书;
三、最近一次保险费的交付凭证;
四、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合同的解除
第十四条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订立本合同或申请复效时,对本公司的书面询问应据实告知。

如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退还保险费。

对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本公司通知解除本合同时,按所知最后地址发送的通知,视为已送达投保人
第十五条投保人解除本合同时,本公司应于接到通知后
30日内退还本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投保人解除本合同时,应出具下列文件:
一、保险单及解除合同申请书;
二、最近一次保险费的交付凭证;
三、投保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年龄的计算及错误的处理
第十六条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以周岁计算。

投保人在申请投保时,应将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在投保单上填明,如发生错误,应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本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本公司可以解除本合同,但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逾2年的除外。

二、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有权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的差额及利息,如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发现的,本公司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给付保险金。

三、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将多收的保险费无息退还投保人。

受益人的指定及变更
第十七条投保人可以指定或变更受益人。

但指定或变更受益人必须征得被保险人同意。

变更受益人须书面申请并经
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后方能生效。

生存保险金、高度残疾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他指定或变更。

前项变更,如发生法律上的纠纷,本公司不负责任。

第十八条被保险人身故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身故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本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放弃受益权或依法丧失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变更地址
第十九条投保人的地址有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通知本公司。

投保人不做前项通知时,本公司按所知最后地址发送的通知,视为已送达投保人。

索赔时效
第二十条本合同的受益人对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年不行使而消灭。

批注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记载事项的增删,非经投保人书面申请及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不生效力。

合同纠纷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发生争议且协商无效时,按( )项方式处理:(1)通过仲裁机关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释义
第二十三条本条款所述“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使被保险人或投保人身体受到剧烈伤害的客观事件。

第二十四条本条款所述“身体高度残疾”是指下列情事之一:
一、双目失明;(注1)
二、言语(注2)或咀嚼(注3)机能完全永久丧失;
三、中枢神经或胸、腹部脏器极度障害,终身不能从事任何工作,为维护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动,全须他人扶助;(注4)
四、两手腕关节丧失或两足踝关节丧失;
五、一手腕关节及一足踝关节丧失;
六、一目失明及一手腕关节丧失或一目失明及一足踝关节丧失;
七、四肢机能完全永久丧失。

注:
1.失明的认定
(1)视力的测定,依据国际视力表两眼分别依矫正视力测定。

(2)失明指视力永久在国际视力表0.02以下。

2.言语机能的丧失指下列情形之一:
(1)指构成语言的口唇音、齿舌音、口盖音、喉头音等四种语言能力中,有三种以上(含三种)丧失不能发出。

(2)声带全部剔除。

(3)因脑部言语中枢神经的损伤而患失语症。

3.咀嚼机能的丧失指由于牙齿以外的原因所引起的机能障碍,以致不能做咀嚼运动,除流质食物外不能摄取食物的状态。

4.为维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者指食物摄取、大小便始末、穿脱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都不能自己完成,经常需要他人扶助的状态。

5.所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指经180日后其机能仍完全丧失而言。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