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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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产品练习题 (9)

人身保险产品练习题 (9)

第人身保险产品练习题(1)九章1.根据给付方式划分,重大疾病保险可以分为():①提前给付型;②附加给付型;③按比例给付型;④回购式选择型。

A.①② B.①②③C.①③④ D.①②③④(答案:D.①②③④;P277)2.某客户在甲寿险公司购买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保额4万元;在乙寿险公司购买了另外一份重大疾病保险,保额6万元。

若该客户发生了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事故,该客户可以获得()万元保险金给付。

A.2 B.4 C.6 D.10(答案:D.10;P266-270,4万+6万=10万)3.2007年4月,推出我国第一个重大疾病保险的行业规范性操作指南,对25种最常见的疾病的名称、定义进行了统一规范的是()A.中国保监会B.中国保险行业协会C.中国卫生部 D.中国医生协会(答案B.中国保险行业协会;P279)4.管理式医疗与传统医疗保险相比,不属于管理式医疗特点的是()。

A.对医疗服务提供者建立经济上的激励机制B.医疗服务提供者事后按服务收费C.鼓励或要求使用经过挑选的医疗服务提供者D.风险由管理式医疗机构与医疗服务提供者共担(答案:B.医疗服务提供者事后按服务收费;P307)5.管理式医疗组织包括():①健康维护组织(HMO);②优先医疗服务提供者组织(PPO);③互助性医疗服务提供者组织(EHO);④服务点计划(POS);⑤宠物医院。

A.①②③B.①②④ C.③④⑤ D.①③⑤(答案:B.①②④;P308-309)6. 下列关于保险公司对健康保险设置免赔额的原因描述中,错误的是()。

A.免赔额可有效减少报案的发生频率,降低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B.免赔额的设置可以减少保险公司承担的责任,降低保险费、C.免赔额的设置可以增强被保险人的医疗费用的自我控制意识D.免赔额的设置可以减少被保险人的逆选择行为(答案D.免赔额的设置可以减少被保险人的逆选择行为;P286)7. 按照2007年颁布的重大疾病标准定义及使用规范,所有定名为“重大疾病保险”的产品必须保障()种发生率最高的疾病。

第九章 网上保险

第九章 网上保险
经验交流
我国首家电子商务保险网站的运作
“网险”的成立 “网险”的网上投保方式 “网险”的服务特色 “网险”的网上服务 “网险”的安全保证
“网险”的成立
“网险”网上投保方式
①在线投保,实时核保 ②在线投保、延时核保
“网险”的服务特色
“网险”网站与首批进驻其中的中国太平洋保 险公司(北分)合作共同推出了包括网上个人保险 和网上企业(团体)保险两大类三十余个险种;
2、从逻辑组成来看:Intranet是由一组实现不同 功能的子网通过路由器和防火墙联接而成,这
些功能子网主要包括:
逻辑组成
(1)接入子网: (2)服务子网: (3)内部子网:
接入子网
实现用户访问因特网的功能以及支持移 动计算(Mobile computing)。
服务子网
主要是信息服务,该层与外部站点的建设在物 理设备上有交叉的地方。这一子网中涉及到域 名服务、外部邮件和消息服务、外部站点镜像 服务、目录服务、代理服务。
1997年增加了一些电子商务应用 1997年 4月,该网有近500家保险公司加入,终
端用户有80000人,内容包括了财、寿险。
英国的Limnet
1987年由Lloyds(劳合社)、 ILU、PSAC 和LIBC发起组建的伦敦保险市场电子网 络。
英国的Rinet
1987年由8家再保险公司组建的通讯网 90年代因特网技术发展起来后,对其结构
中国保险业的现状
风险观念的加强,保险正迅速发展。 中国保险业通过多年的发展形成了一整套的营销
制度和手段。 保户与保险公司之间缺乏直接、可靠、安全的交
流通讯机制,保户对于保险条款的理解及投保公 司的选择带有较多的随机性、盲目性。 保险代理业竞争十分激烈 传统的保险推销方式难度增加

保险代理公司章程(3篇)

保险代理公司章程(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组织与行为,保障公司、股东和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XX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XX省XX市XX区XX街道XX号。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代理保险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人寿保险、财产保险、健康保险等;保险咨询、保险理赔服务;保险产品推广与销售。

第五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原则,依法经营,稳健发展。

第二章股东第七条公司股东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八条公司股东出资方式包括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法律允许的其他财产。

第九条股东出资应当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并依法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

第十条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缴纳出资。

第十一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依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二)依法转让其出资;(三)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四)公司清算时,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股东应当承担下列义务:(一)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二)公司设立登记后的出资不得抽回;(三)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四)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股东会第十三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九)修改公司章程;(十)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指引》(保监发【2007】91号)

《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指引》(保监发【2007】91号)

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保险公司治理结构,加强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关于规范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试行)》等法律法规,制订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的合规是指保险公司及其员工和营销员的保险经营管理行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监管机构规定、行业自律规则、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以及诚实守信的道德准则。

本指引所称的合规风险是指保险公司及其员工和营销员因不合规的保险经营管理行为引发法律责任、监管处罚、财务损失或者声誉损失的风险。

第三条合规管理是保险公司通过设置合规管理部门或者合规岗位,制定和执行合规政策,开展合规监测和合规培训等措施,预防、识别、评估、报告和应对合规风险的行为。

合规管理是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也是实施有效内部控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保险公司应当按照本指引的要求,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制度,完善合规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合规管理责任,构建合规管理体系,有效识别并积极主动防范化解合规风险,确保公司稳健运营。

第四条合规人人有责。

保险公司应当倡导和培育良好的合规文化,努力培育全体员工和营销员的合规意识,并将合规文化建设作为公司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合规应当从高层做起。

保险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公司倡导诚实守信的道德准则和价值观念,推行主动合规、合规创造价值等合规理念,促进保险公司内部合规管理与外部监管的有效互动。

第五条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

第二章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的合规职责第六条保险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的合规管理承担最终责任,履行以下合规职责:(一)审议批准合规政策,监督合规政策的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评估;(二)审议批准并向中国保监会提交公司年度合规报告,对年度合规报告中反映出的问题,采取措施解决;(三)根据总经理提名决定合规负责人的聘任、解聘及报酬事项;(四)决定公司合规管理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能;(五)保证合规负责人独立与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者其他专业委员会沟通;(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合规职责。

第九章 再保险

第九章  再保险

成数分保的分出公司和分入公司有着共同的利害关系,有合伙性质, 适用于新公司、小公司、大公司的新险种。最大的优点是手续简单,可 以节省相关的费用开支。而且,这种方式还可以与其他方式结合使用。
(二)溢额分保
溢额分保(Surplus)是以保额为基础,由分出人确定自己承担的自 留额,以自留额的一定倍数为分出额,并按照自留额和分出额对保额的 比例对保费和赔款进行分摊的一种分保方式。
有四个风险单位遭受损失,损失金额分别为:100、200、300、500万。 1. 按风险单位计算,没有每次事故的损失限制,赔款如下表
风险单位 A B C D
共计
赔款 100 200 300 500 1100
分出公司承担赔款 100 100 100 100 400
接受公司承担赔款 0
100 200 400 700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86、87、89条 除人寿保险业务外,保险公司必须将其承保的每笔保险业
务的20%向中国保监会指定的再保险公司办理法定分保。(已 废除)
四、再保险分出业务(《保险法》第103条) 保险公司需要办理再保险分出义务的,应当优先向中国境
再保险业务中,分出公司再分出风险责任的同时,把保险费的一 部分交给分入公司,称为分保费;
分入公司根据分保费付给分出公司一定费用,用以支付分出公 司为展业及管理等所产生的费用开支,叫做分保佣金或再保险手续费;
当再保险合同有盈余时,分入公司根据分保费付给分出公司的 费用称为盈余佣金,也叫纯益手续费。
二、再保险的功能
由于一次事故的责任较大,所以这种分保一般采用分层(Layering) 的方法。层次越高,风险发生的概率就越小。例如,
某分出人针对其承保的1亿元业务安排四层超赔分保: (自留额为500万元)

09章农业保险

09章农业保险

财产与责任保险10(4)经济林、园林苗圃保险
❖ 这种险种承保的对象是生长中的各种经 济林种,包括这些林种提供具有经济价值的 果实、根叶、汁水、皮等产品,以及可供观 赏、美化环境的商品性名贵树木、树苗,如 桂花树、雪松、盆景。保险公司对这些树苗、 林种及其产品由于自然灾害或病虫害所造成 的损失进行补偿。此类保险有柑橘、苹果、 板栗、橡胶树、茶树、核桃等保险。
财产与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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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农业保险的特点
❖ 农业是人们利用植物、动物的生长机能, 通过人工控制和培育,以取得农业产品的重 要部门。农业是经济再生产与自然再生产的 结合,具有生产周期长、受自然条件影响大 以及生产季节性、地域性和不稳定等特点, 从而决定了农业保险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财产与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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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域性
❖ (2)混合责任保险。即以列举的方式承保两项以 上的风险。
❖ (3)一切险。这里的一切险并不是指农作物面临 的一切风险,其责任范围较广,但仍限于自然灾害, 主要是气象灾害和病虫害。
财产与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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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保险金额分类
❖ (1)农作物收获量保险
❖ 即按平均收获量的成数确定保险金额。在农作物遭 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造成收获量减少时,收获 量不足保险金额的部分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一般 承保前3~5年平均产量的若干成,如4~6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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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收获期农作物保险
❖ 收获期农作物保险是以粮食作物或经济作物 收割(采摘)后的初级农产品为对象的保险。 这是一种短期保险,保险期一般从农作物收 割(采摘)进入场院开始,到完成初加工离 场入库前终止。保险责任是火灾以及雹灾、 洪水、风灾等自然灾害造成农产品的损失, 以及发生灾害事故时因施救、保护、整理所 支付的合理费用。

保险公司内部控制指导原则

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指导原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公司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为了加强管理,防范保险风险,保证保险市场的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指导原则。

第二条内部控制是保险公司的一种自律行为,是公司为完成既定工作目标,防范经营风险,对内部各种业务活动实行制度化管理和控制的机制、措施和程序的总称。

保险公司应当建立科学、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第三条本指导原则是对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基本的要求,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保险公司。

第二章内部控制建设的目标和原则第四条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应达到以下目标:(一)确保国家保险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执行和实施;(二)保证保险公司董事会(国有独资保险公司的出资人)谨慎、稳健的经营方针能够贯彻执行;(三)识别、计量、控制保险业务经营风险和资金运用风险,确保公司稳健运营;(四)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各项报表、统计数字的真实和及时;(五)偿付能力符合监管要求;(六)提高工作效率,按质按量完成公司的各项既定工作任务。

第五条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方面,保险公司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保险公司在制订内部控制制度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行政规章的规定,不得与之相抵触。

(二)有效性原则,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其各项措施应符合本公司实际,确保有关制度有效执行。

(三)全面性原则,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应覆盖公司各个业务管理流程和环节、各个业务部门和岗位。

(四)系统性原则,保险公司应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对待,注意各项制度之间的协调和衔接,避免产生矛盾和冲突。

(五)预防性原则,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重在预防,防患于未然,避免、防范或减少经营风险。

在设立新机构和开办新业务时,应当树立内部控制优先的思想,首先建立完整的规章制度,采取有效的内部控制措施。

(六)制衡性原则,保险公司的组织机构、管理部门和业务管理岗位应相互监督、相互制约。

第九章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及答案 (1)

第九章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l职业道德形成的基础是( B )A特定的阶级道德B特定的职业实践C一般的社会公德D普遍的道德准则2保险代理从业人员正确处理与客户之间的关系的基本准则是( A )A客户至上原则B效益第一原则C专业胜任原则D勤勉尽责原则3在保险代理人员执业活动中.向客户给予或承诺给予保险台同规定以外的经济利益视为( C )A非法竞争行为B恶意竞争行为C不正当竞争D优势竞争4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在执业活动中,应该秉持勤勉的工作态度,努力避免执业活动中的失误.这一职业道德所诠释的是道德原则中的( C )。

A客户至上原则B诚实信用原则C勤勉尽责原则D专业胜任原则5保险行业自律组织制定的规范机构会员行为的规则对保险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行为所起的作用是( A )A间接约束作用B直接约束作用C无限约束作用D短暂约束作用6一定社会的职业道德总是由一定社会的经济关系、经济体制决定.并反过来为之服务的.这说明职业道德具有明显的( A )。

A时代性特点B实践化特点C具体化特点D职业性特点7诚实信用作为保脸代理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原则应贯穿于( A )。

A执业活动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B准开户的开拓环节C对投保人投保方案的设计环节D为被保险人投保方案的设计环节8 ( A )是所有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守则,涵盖了从业人员与服务对象、职业与职工、职业与职业之间的关系。

A职业道德B职业规范C职业守则D职业礼仪9 市场经济职业道德建设的主要内容应适应( D )的要求。

A重义忘利B追逐利润C计划经济运行D市场经济运行10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缺失、执业行为不规范的现象的存在.不可能造成的影响是( D )A不利于保险业的诚信建设B不利于保险服务水平的提高,C不利于保险业的长期健康发展D增加某些保险公司的经营利润11《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指引》中的道德原则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

其中( D ) 是核心。

A守法遵规专业胜任B客户至上勤勉尽责C公平竞争保守秘密D诚实信用12《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指引》中的道德原则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

财政部关于印发《保险公司财务制度》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保险公司财务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1999.01.13•【文号】财债字[1999]8号•【施行日期】1999.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财政部关于废止、停止执行、修改部分涉及企业资产与财务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发布日期:2001年11月5日实施日期:2001年11月5日)修改*注:本篇法规已被《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发布日期:2006年12月7日实施日期:2007年1月1日)废止关于印发《保险公司财务制度》的通知(财债字〔1999〕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保再保险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保险有限公司,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安保险公司,大众保险公司,华安保险有限公司,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保险公司: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规范保险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营核算,现印发《保险公司财务制度》,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及时函告我部。

附件:保险公司财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一九九九年一月十三日附件:保险公司财务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资本和负债第三章流动资产第四章固定资产第五章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及其他资产第六章资金运用第七章成本和费用第八章营业收入、利润及分配第九章外币业务第十章公司清算第十一章财务报告和财务评价第十二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保险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营核算,促进公平竞争,根据《企业财务通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经依法登记注册,持有经营业务许可证的保险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附属的独立核算非保险企业,分别按有关行业财务制度执行。

北京地区人身保险经营行为管理办法

北京地区人身保险经营行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人身保险经营行为,维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社会公众利益,根据《保险法》和《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北京市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北京地区保险公司及保险代理机构的人身保险经营行为,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和本办法.第二章销售资质和诚信管理第三条各人身保险公司应加强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资质审核和管控,确保本公司及与本公司合作的专、兼业代理机构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持有《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各人身保险公司和专业代理机构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除取得资格证书外,还应取得保险公司或专业代理机构发放的执业证书。

商业银行等专、兼业代理机构应在营业网点主动公示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质情况,供社会公众查询监督。

第四条各人身保险公司相关管理信息系统应具备对代理机构资质信息进行校验的功能,对于未取得保险监管部门核发许可证或许可证过期的专、兼业代理机构,核心业务系统应自动予以控制,不予出单。

各人身保险公司要将保险销售从业人员信息纳入系统管理。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信息应至少包括人员姓名、从业资格证书编号、所属保险公司或代理机构名称等.管理信息系统应具备对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质信息进行校验的功能,对于未取得资格证书或资格证书过期的销售人员,核心业务系统应自动予以控制,不予出单.保险公司经营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不执行本条规定。

第五条对于人身保险代理业务,各人身保险公司应在保单上载明专、兼业代理机构名称和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姓名等内容.第六条北京保险行业协会要研究建立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销售资格分级分类管理制度,提高销售人员的专业水平。

第七条北京地区投资连结保险、变额年金保险销售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

一年以上寿险产品销售经验;3。

无重大违规行为和欺诈行为.第八条各人身保险公司应加强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诚信管理,如实记录销售人员因不规范销售行为而受到处理的信息,及时将信息登记录入北京人身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销售行为警示信息管理系统,并将相关材料报送北京保险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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