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值班律师制度研究
行政单位律师值班制度范本

行政单位律师值班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律师值班制度的管理,规范律师值班行为,保障律师和行政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律师值班,是指律师在行政单位依法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参与调解、协助处理法律事务等活动。
第三条律师值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律师职业声誉。
第四条行政单位应当为律师值班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职务。
律师应当遵守行政单位的规章制度,尊重行政单位的工作秩序。
第二章律师值班的条件和职责第五条律师值班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书;(二)属于所在律师事务所的正式执业律师;(三)愿意参加律师值班工作;(四)所在律师事务所同意律师参加值班。
第六条律师值班的职责:(一)提供法律咨询,解答行政单位工作人员和来访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二)代理行政单位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三)参与行政单位的调解、谈判活动;(四)协助行政单位处理其他法律事务;(五)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律师值班的安排和管理第七条律师值班由所在律师事务所统一安排,律师应当按时到岗值班。
第八条律师值班期间,应当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遵守职业道德和纪律,不得从事与值班无关的活动。
第九条律师值班结束后,所在律师事务所应当对律师的值班工作进行总结,并报行政单位备案。
第四章律师值班的待遇和保障第十条行政单位应当为律师值班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办公场所、办公用品、法律法规资料等。
第十一条律师值班的待遇:(一)律师值班期间,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应当支付正常的工资、奖金等待遇;(二)律师值班取得的报酬,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纳税;(三)律师值班所需的交通、通讯等费用,由所在律师事务所承担。
第十二条行政单位应当依法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不得干涉律师的正常执业活动。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律师在值班过程中违反本制度的,由所在律师事务所予以批评教育,并可以暂停其值班资格;情节严重的,由所在律师事务所报告司法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值班律师制度

探索
(五)推进值班律 师配套措施的实施
1.提高经费补贴. 2.践行多样化的激励方式.
法
3.探索契约化的值班律师制度
2020
感谢您的聆听
4.值班律师制度能对接刑事 诉讼新的发展趋势
02 章节 PART
问题?
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规定不明
1
1.值班律师介入诉讼程序的时间不明
2.值班律师的权利内容不明确
(二)值班律师功能错位
2
1.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形式化
第一,“走过场”现象,即走形式、做样子
第二,认罪认罚案件中的站台效应。
2.值班律师在履职中存在一定程度的违纪违法行为
3
(三)细化值班律师制 度的程序性规定
• 1.畅通法律文书的流转程序 • (1)制定格式化的法律文书 • (2)搭建法律文书流转线 • 2.探索值班律师转任辩护人机
制 • 3.保障值班律师参与量刑协商
过程
4
(四)加强值班律师队 伍建设
• 1.设置值班律师选拔门槛 • 2.注重对值班律师的培训 • 3.构建全方位的质量监督管理
• 提供场所 • 电子设备
2
• (二)完善值班律师 的工作模式
• 1.扩大值班律师覆盖范围 • (1)强化值班律师在诉讼早
期的作用 • (2)实行未成年案件讯问值
班律师在场机制 • 2.采用多元化的值班方式 • (1)以固定值班为主,以临
时安排为辅 • (2)以直接会见为主,以间
接会见为辅 • (3)探索资源调配的方式
2.值班律师制度具有特殊性 权利来源不同 适用对象的差异 权利和职责不同
3.值班律师制度的生存空间 全覆盖、存在价值问题
法律援助的 一部分?
认罪认罚案件中值班律师法律帮助的有效性研究

认罪认罚案件中值班律师法律帮助的有效性研究目录一、内容概要 (2)1. 研究背景与意义 (3)2.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4)3. 研究内容与方法 (5)二、值班律师法律帮助的理论基础 (6)1. 值班律师的定义与职责 (7)2. 法律帮助的概念及其重要性 (8)3. 值班律师法律帮助的理论依据 (9)三、认罪认罚案件中值班律师法律帮助的现状分析 (10)1. 值班律师参与认罪认罚案件的范围与方式 (12)2. 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的频率与效果 (13)3. 值班律师法律帮助中存在的问题 (15)四、值班律师法律帮助有效性的影响因素分析 (16)1. 法律帮助制度的完善程度 (17)2. 值班律师的专业素质与能力 (18)3.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认知水平与配合程度 (19)4. 法律援助机构的资源支持与政策保障 (19)五、提高值班律师法律帮助有效性的对策建议 (20)1. 完善法律帮助制度与程序设计 (22)2. 加强值班律师的专业培训与指导 (23)3. 提高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意识与配合度 (25)4. 增强法律援助机构的资源投入与政策支持 (26)六、结论与展望 (27)1. 研究结论总结 (28)2. 政策建议与实践意义 (28)3. 研究局限与未来展望 (30)一、内容概要本文旨在深入探讨认罪认罚案件中值班律师法律帮助的有效性。
通过系统梳理我国认罪认罚制度的实践现状,结合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本文重点关注值班律师在认罪认罚案件中的角色定位、法律帮助的质量与效果及其影响因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优化建议。
本文介绍了认罪认罚制度的背景与意义,明确了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通过对相关文献的综述,梳理了国内外关于值班律师法律帮助的研究现状,为后续研究提供了理论基础和参考依据。
在理论分析部分,本文阐述了值班律师的基本概念、职责范围以及其在认罪认罚案件中的重要作用。
从辩护权保障、有效参与诉讼、提供法律帮助三个维度出发,分析了值班律师法律帮助的有效性内涵,为后续实证研究提供了理论支撑。
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值班制度

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值班制度律师权利是法律赋予律师执业时的权利,它有别于公民个人道德权利,也有别于国家司法权力。
下面由店铺为大家整理的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值班制度,希望大家喜欢。
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值班制度一是完善硬件设施。
该区法援中心在新办公地址专门设置一个驻点律师法律咨询窗口,配备“12348”咨询、区法律咨询两部热线电话,来电来访登记簿、电脑及相应的办公桌椅,同时还设立了接待室、私密谈话室等,方便律师提供服务。
二是配强律师力量。
由律师事务所自愿报名,经司法局审核批准,挑选5个积极性高、遵守职业道德、恪守执业纪律,近三年没有受到过行政处罚和行业纪律处分的律师事务所派律师分别于周一至周五到法律援助中心值班。
区司法局可以根据律师事务所的工作实际及律师值班情况适时调整。
每个律师事务所落实3名责任心强、业务精、文笔好、热心公益的律师轮流值班。
三是规范值班制度。
中心针对律师值班的特殊性、专业性,专门制定了律师值班制度,不仅明确了律师应遵守的职业道德、法律规范、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值班纪律,还阐明了值班律师考勤、来电来访登记、接受来访人员评价等内容,用以规范和督查律师的值班行为。
四是落实经费保障。
司法局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在有限的经费中划拨一定费用,专门作为值班律师辛勤劳动的回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值班律师的积极性,提升值班律师的服务质量。
建立律师值班制度,规范了窗口法律便民服务,使咨询人、受援人得到更专业的法律服务,从而有效提升了法律援助工作水平,进一步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律师为什么负有法律援助的义务在法律援助问题上区分政府的责任和律师义务的界线,目的在于为建立一个更加有效率的法律援助制度服务。
更为重要的是,探求律师法律援助的基础和根据提供了律师为社会正义而努力的信心之源。
首先的问题是政府为什么负有法律援助的责任?从理论上回答这一问题可能有多种理由,例如可以从政府的性质、功能和职责等各个角度予以解说。
对此,本文不作详尽的分析。
律师事务所值班制度

律师事务所值班制度
律师事务所值班制度
第一条为促进律所管理的规范化建设,落实管理责任团队的相关会议精神,保障律所值周带班制度的实施,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律所实行值周带班制度,全体律师(实习律师)都有值班的责任和义务。
由主任及其助理,加上两名律师(实习律师)组成值班小组,负责值班一周。
由值班的'主任全面负责当日的值班工作。
值班律师应挂牌公示。
第三条值班时间: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工作日,每日9:0017:00。
第四条值班的主要职责有:负责律所的日常管理,对相关文件、会议精神、重要决议等进行上传下达;处理有关突发事件、应对相关紧急情况,并根据情况提出初步解决问题的方案。
第五条值周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
遇到紧急情况和重大突发性事件,在第一时间向值班的主任或者律所主任汇报。
第六条值班安排由行政办公室负责,值班人员严格按值班安排执行,不得请假。
如因故不能值班,自行调整。
第七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本制度解释权归律所行政办公室。
【律师事务所值班制度】。
律师值班制度实施方案

律师值班制度实施方案一、背景。
随着社会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律师在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参与司法活动中的作用日益凸显。
为了更好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律师服务质量,我公司决定实施律师值班制度,以更好地服务广大当事人。
二、目的。
律师值班制度的实施旨在为当事人提供更便捷、高效的法律咨询和服务,提高律师事务所的服务水平,增强律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实施内容。
1. 值班律师的确定。
每个律师事务所应当根据规模和业务情况确定值班律师的人选,并向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进行公示。
值班律师应当具备丰富的实务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及时、准确地回答当事人的法律咨询。
2. 值班时间安排。
律师事务所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值班时间,确保每个工作日都有律师值班。
同时,值班时间应当在律师事务所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方便当事人及时获取咨询。
3. 值班服务内容。
值班律师应当及时回复当事人的法律咨询,对于涉及法律纠纷的案件,可以提供初步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并引导当事人进行进一步的法律程序。
同时,值班律师还可以协助当事人进行法律文书的起草和审查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4. 值班记录和总结。
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值班记录和总结制度,对值班律师的工作进行记录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
同时,对于重要的法律咨询和案件,应当及时向律师事务所的其他律师进行汇报和交流,以便形成集体智慧,提高工作效率。
四、实施效果。
通过律师值班制度的实施,可以更好地满足当事人的法律咨询需求,提高律师事务所的社会形象和知名度。
同时,也可以促进律师事务所内部的交流与合作,提高律师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
五、建议与展望。
建议律师事务所在实施律师值班制度时,应当充分调动律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值班工作的高效进行。
同时,也可以适当引入先进的科技手段,如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提高律师值班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展望未来,律师值班制度将成为律师事务所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为法治社会的建设贡献力量。
浅谈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值班制度
浅谈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值班制度作者:谢裔来源:《法制博览》2014年第04期【摘要】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值班制度是指由政府出资,司法机关指派律师在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免费为当事人即时提供法律咨询、提供法律帮助或其他法律服务的司法救济制度。
我国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值班制度处于萌芽阶段,本文将以厦门市同安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值班制度为例,解析我国的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值班制度。
【关键词】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制度;厦门同安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值班制度是指由政府出资,司法机关指派律师在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免费为当事人即时提供法律咨询、提供法律帮助或其他法律服务的司法救济制度。
2006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商务部、司法部联合在河南省修武县启动了UNDP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试点项目,经过一年半的运行,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2007年随着厦门同安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大厅的建成使用,为了给群众提供更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同安区法律援助中心建立律师值班制度。
一、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值班制度建立的必要性(一)法律援助中心任务重,在编人员缺口大2012年上半年同安区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07件,其中民事诉讼与仲裁1179件,民事非诉讼案件5件,刑事辩护16件,司法鉴定援助7件。
民事案件主要类型为劳动争议和人身损害赔偿。
其中劳动争议案件就有1126件,占全部援助案件总数的93.29%。
另外,上半年中心共接受来电231个,来访573件(1583人次),代写法律文书2363份。
但是同安法律援助中心总编制人员只有8人。
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案件的增加既是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认可,同时也给地方法律援助造成很大的压力,法律援助的人员保障机制成为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建立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值班制度有利于减轻法律援助中心的压力。
(二)律师值班制度有利于改变律师公众形象不高的现状建立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值班制度有利于改善律师在公众心中的形象,展现律师作为社会精英的社会责任感;同时,建立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值班制度,能够最大限度的发挥律师群体的专业优势,树立律师在公众中的良好形象,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构建美丽中国的作用。
律师值班值守工作制度范本
律师值班值守工作制度范本一、总则为确保律师值班值守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法律服务质量,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律师事务所律师值班值守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值班值守人员的职责1. 律师值班值守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为客户提供及时、准确、有效的法律咨询和服务。
2. 律师值班值守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律师行业的形象和声誉,确保法律服务的质量。
3. 律师值班值守人员应当及时了解和掌握所内的案件动态,做好案件信息的登记和整理工作。
4. 律师值班值守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所内的业务培训和学习活动,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三、值班值守工作的安排1. 律师事务所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律师值班值守工作计划,确保值班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 律师事务所应当明确值班律师的职责和任务,建立健全值班律师的选拔和培训制度。
3. 律师事务所应当加强对律师值班值守工作的监督和考核,确保值班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值班值守工作的要求1. 律师值班值守人员应当按时到岗,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应对各种法律事务。
2. 律师值班值守人员应当认真记录值班期间的工作情况,做好值班日志的填写和归档工作。
3. 律师值班值守人员应当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维护律师行业的形象和声誉。
4. 律师值班值守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所内的业务交流和合作,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五、值班值守工作的保障1. 律师事务所应当为律师值班值守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环境,确保值班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律师事务所应当对律师值班值守人员进行适当的补贴和奖励,激励律师积极参与值班值守工作。
3. 律师事务所应当关注律师值班值守人员的身心健康,提供必要的关心和支持。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律师事务所所有。
注:本制度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实施时可根据律师事务所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值班律师制度名词解释
值班律师制度名词解释值班律师制度是一种法律服务模式,其主要目的是确保在紧急的法律情况下,有专业的律师能够随时提供咨询和代理服务。
这一制度通常在法律援助和法律执业机构中实施,旨在保障公民的法律权益和提高司法公正性。
在值班律师制度中,律师会被安排轮流值班,以确保24小时都有律师可以应对紧急情况。
这些律师可能需要解答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代理客户出庭或处理紧急的法律文件等。
值班律师制度通常适用于刑事案件、紧急保护令、家庭纠纷、财产纠纷等需要及时处理的法律事务。
这一制度的好处是可以保障公民在任何时间都能够获得法律援助。
无论是在深夜、节假日还是其他非正常工作时间,当事人都可以通过电话、在线咨询或亲自前往法律机构来寻求帮助。
这对于那些遇到紧急法律问题的人们来说非常重要,可以避免延误案件的处理或错失重要的法律纠纷时机。
值班律师制度还可以提高司法公正性。
通过提供全天候的法律服务,它可以确保不同社会群体的人们都能够在法律上平等地获得支持和保护。
此外,这一制度也有助于减轻法庭的负担,因为律师可以在案件发生时及时介入,处理一些可以在早期解决的法律纠纷,减少了对法庭的压力。
值班律师制度的实施也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为了保持这一制度的高效性,需要有足够的律师资源。
其次,律师需要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在紧急情况下快速做出准确的决策。
此外,值班律师制度还需要有良好的协作机制和信息共享平台,以便律师之间能够合作解决复杂的案件。
总的来说,值班律师制度是一种为公民提供全天候法律援助和代理服务的重要制度。
它不仅可以保障公民的法律权益,还有助于提高司法公正性。
尽管面临一些挑战,但通过合理的规划和资源配置,值班律师制度可以有效地发挥作用,为社会公众提供及时、可靠的法律支持。
执业律师值班制度范本
执业律师值班制度范本第一条目的为规范执业律师值班制度,保障律师依法行使职权,提高法律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所执业律师在所内值班期间的工作行为规范。
第三条值班要求1. 律师应当按时到岗,履行值班职责,保持电话畅通,确保及时响应客户需求。
2. 律师在值班期间,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循职业道德,尊重客户权益,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3. 律师在值班期间,应当认真记录客户咨询的事项,并根据客户需求提供相应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4. 律师在值班期间,应当积极参与所内的法律服务工作,配合其他律师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支持。
第四条值班安排1. 所内应当制定值班律师安排表,明确每位律师的值班时间、班次和职责。
2. 律师值班安排应当合理,确保值班律师的专业能力和经验能够满足客户需求。
3. 律师值班安排应当充分考虑律师的个人情况,避免因特殊情况导致值班工作无法正常进行。
第五条值班培训和考核1. 所内应当定期组织值班律师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律师的法律素养和专业能力。
2. 所内应当建立值班律师考核制度,对律师的值班工作质量、客户满意度等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奖惩。
第六条值班待遇1. 律师在值班期间,应当按照所内规定收取咨询费用,并按时上交所内。
2. 所内应当给予值班律师相应的待遇,包括提供必要的办公设施、资料支持等。
3. 所内应当为值班律师提供相应的补贴或报酬,以鼓励律师积极参与值班工作。
第七条违规处理1. 律师在值班期间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或本制度规定的,所内应当及时进行制止,并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2. 律师在值班期间造成客户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律师在值班期间严重违反本制度的,所内应当解除值班安排,并纳入律师不良记录。
第八条制度修订本制度由所内制定并负责解释,所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第九条生效时间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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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值班律师制度研究
我国的值班律师制度是指在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等各个领域中,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服务的一种机制。
该制度旨在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司法公正和人权保护,同时也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法治建设。
值班律师制度最早源于1983年颁布的《刑事诉讼法》,后来也逐渐应用到其他领域中。
根据相关规定,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律师进行值班,并且要求律师在规定时间内为需要法律援助或咨询的当事人提供服务。
值班律师制度的实施,对于促进我国司法体制改革和完善法治建设具有积极作用。
它能够提升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增强社会公众对法律的信任感,以及加强法律服务和援助的覆盖范围和质量。
目前,我国的值班律师制度已经得到广泛应用和认可。
不过,也需要不断加强相关规定和制度的完善,提升律师服务质量和水平,并且加强对于值班律师队伍的管理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