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公司合同会签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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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会签及管理办法(1范本)

合同会签及管理办法(1范本)

合同会签及管理办法一、概述合同是商务交流中的重要文书,为了保证合同的有效性和合规性,合同会签及管理办法应当被制定并严格执行。

本文档旨在规范合同的会签和管理流程,确保合同的签署程序规范、合同内容完整且合法,并强化对合同的有效管理。

二、会签程序1. 会签人员确定•会签人员应根据合同内容和涉及的相关部门确定,确保各方的权益得到平衡。

•会签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起草人、相关部门负责人、法务部门代表等。

•会签人员的具体名单和职责应在合同会签后一周内确定,并进行记录。

2. 会签流程•合同起草人在完成合同起草后,将合同文本提交给相关部门负责人。

•相关部门负责人在收到合同后,进行阅读并提出修改意见。

如果需要,可以与其他部门进行协商并征求意见。

•修改意见和征求意见应及时反馈给合同起草人,形成最终版合同。

•最终版合同需要经过法务部门的合法性审核,确保合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完成合法性审核后,合同起草人将最终版合同提交至相关部门负责人、法务部门代表等,进行会签。

•会签人员应当仔细审阅合同内容,确保合同条款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会签人员对合同内容有异议的,应当立即提出,进行协商和修改。

•当所有会签人员对合同内容都无异议时,即可完成会签。

3. 会签结果通知•完成会签后,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当将会签结果通知合同起草人。

•会签结果通知应包括会签人员名单、会签意见总结以及会签通过的决定。

4. 会签结果记录•会签结果应当进行记录并归档,作为合同管理的一部分。

•会签结果记录应包括会签人员名单、会签意见和修改记录。

三、合同管理1. 合同管理责任人•合同管理的责任人应由公司内部指定,负责制定和执行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责任人应具备合同管理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保持合同管理制度的及时更新。

2. 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应明确合同的存档、查阅、变更、终止等流程和要求。

•合同管理制度应与合同会签及管理办法相衔接,形成完整的合同管理体系。

合同会签管理制度范文

合同会签管理制度范文

合同会签管理制度范文合同会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合同签订过程中的管理工作,确保合同的签署真实、合法、规范,维护合同签订各方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与外部单位签订的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合同、销售合同、服务合同等。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会签,是指通过书面形式,由合同签署的各方盖章确认同意,以达成有效合同签署的程序。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会签单位,是指与本公司签订合同的各方单位,包括公司内部不同部门之间的单位关系。

第五条本制度的具体执行部门为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对合同签订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合同签署程序第六条合同会签的程序包括初稿准备、会签意见征集、汇总、审核、公章盖章、签发等步骤。

第七条初稿准备包括合同起草、填写合同模板、明确各方责任等工作。

合同起草由合同起草人负责,起草人负责与会签人员沟通,完成初稿。

第八条会签意见征集阶段,合同起草人将初稿发送给相关单位进行会签意见征集。

会签意见征集方式可以是书面征询、会议讨论等形式。

第九条会签意见的征集周期一般不超过3个工作日。

征集截止后,合同起草人汇总会签意见,形成会签意见汇总表。

第十条会签意见汇总表需标明会签人员姓名、单位、联系方式、会签意见等内容,汇总表按月进行编号编号,存档备查。

第十一条审核阶段,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对会签意见进行审核。

审核主要包括会签单位的法人资格、签署权限和合同内容等方面的核查。

第十二条审核人员应核查完整会签意见汇总表,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合同起草人员反馈。

第十三条审核人员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如需延期,应及时向合同起草人员提出理由和延期时间,并报告合同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审核通过后,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将会签意见汇总表及合同正本发放给会签人员,通知各方单位进行公章盖章。

第十五条各方单位应确保公章使用安全,并保证签约人员的身份真实度。

公章组成人员应定期进行公章保管单位的内部检查。

第十六条公章盖章后,会签人员应及时将盖章后的合同正本送交合同管理部门备案。

合同管理会签制度

合同管理会签制度

合同管理会签制度一、背景和目的合同是企业日常运营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以及风险控制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企业合同管理流程,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本公司制定了合同管理会签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合同的管理和会签流程,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合同、销售合同、服务合同等。

三、定义1. 合同管理会签:指对于合同的审批、审核和签署的过程,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和风险控制。

2. 合同管理会签人员:指参与合同管理会签流程的相关人员,包括合同起草人、会签人员、审核人员和签署人员。

四、合同管理会签流程1. 合同起草:合同起草人根据实际需求起草合同草稿,并填写相关信息,包括合同类型、合同金额、合同期限等。

2. 内部会签:合同起草人将合同草稿提交给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内部会签。

会签人员根据合同的内容和风险评估,对合同进行审批和审核。

会签人员应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和风险控制。

3. 部门协调:如合同涉及多个部门的责任和权益,会签人员应与相关部门协调,确保各部门的意见得到充分考虑。

4. 最终审核:经过内部会签和部门协调后,合同草稿提交给最终审核人员进行最终审核。

最终审核人员应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全面审查,确保合同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5. 签署和归档:经过最终审核后,合同草稿交由签署人员进行签署。

签署人员应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仔细核对,并在合同上签署。

签署完成后,合同应按照公司规定的归档流程进行归档。

五、责任与义务1. 合同起草人应根据实际需求起草合同,并确保合同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会签人员应对合同进行审批、审核和风险评估,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和风险控制。

3. 审核人员应对合同进行最终审核,确保合同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 签署人员应对合同进行仔细核对,并在合同上签署。

5. 合同管理部门应负责合同的归档和管理,并建立相应的合同档案。

六、流程监控和改进1. 合同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合同管理会签流程进行监控和评估,确保流程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公司合同会签管理细则

公司合同会签管理细则

公司合同会签管理细则
为规范合同管理,增加公司业务合同的公开透明性,完善公司合同签订流程,特制定本细则。

1、各项业务负责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做好询价比价工作,提供比价表,针对产品应至少提供三家供应商,应综合质量最优,价格最低,服务最好三原则最终确定供应商,供应商的选择采取部门领导负责制,服务过程中发生问题的,由该项业务部门领导负责;
2、合同谈判过程应确保部、部、部人员共同参与,保证谈判价格公开,由该项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主导谈判过程,其他部门人员提出合理意见,参与谈判人员应将会谈结果记录,及时反馈至部门负责人审核;
3、合同文本应及时提交至法务部审核,并及时根据修改意见与对方沟通,合同最终签订应签署《合同会签单》(见附件);
4、合同会签按如下签字流程进行:
5、合同对方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供公司备案,长期合作单位已经提供副本的可不再提供;。

合同管理会签制度

合同管理会签制度

合同管理会签制度合同管理会签制度1. 背景介绍合同管理是企业日常运营中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而合同会签作为其中的重要环节之一,对于保证合同的合法有效和落实合同内容具有关键作用。

本文将介绍合同管理会签制度的背景、目的、适用范围、流程、责任人及相关注意事项。

2. 目的合同管理会签制度的确立旨在规范企业内部合同的审批流程,保证各级领导对合同内容的审核和确认,避免合同风险和遗漏点,最终保障合同的合法性和实施效果。

3. 适用范围合同管理会签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涉及合同签订、变更或终止的工作,无论涉及金额大小皆须按照此制度执行。

4. 流程概述合同起草:由相关部门起草合同草案,并按照规定填写必要的信息。

初审:合同草案提交给相关领导进行初审,包括内容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会签:合同需要经过各级领导的会签确认,确保各方对合同内容的认可。

最终审批:由最高领导层进行最终审批,确定合同的生效与否。

归档:完成审批后,合同归档并通知相关部门开始执行。

5. 责任人分工合同起草人:负责起草合同草案,并在会签过程中提供必要的解释和说明。

初审负责人:负责对合同草案进行初步审核,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会签领导:各级领导根据权限对合同进行会签,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最终审批人:最高领导层对合同进行最终审批,决定合同的生效与否。

合同管理员:负责合同的归档和管理,确保合同文件的安全和完整性。

6. 注意事项合同管理会签制度的执行应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和权限进行,不得擅自变更或忽略。

合同内容应清晰明了,不得存在模糊不清或漏洞。

会签过程中,各级领导应认真审核合同内容,并提出真实可行的意见。

合同生效后,执行部门需及时落实合同要求,确保合同的执行效果。

以上即为合同管理会签制度的基本内容,希望所有相关人员都能认真执行,确保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合同风险的最小化。

合同会签及管理办法简版

合同会签及管理办法简版

合同会签及管理办法合同会签及管理办法一、背景合同会签是指在合同签署前,经过各方相关人员的审查、审核、讨论和确认,确保合同内容的准确性、合法性和合规性,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为了规范合同会签的流程和管理,提高合同签订的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合同会签及管理办法》。

二、会签范围2.1 会签人员合同会签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起草人、法务人员、财务人员、业务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

2.2 会签内容会签的内容主要包括对合同的法律、商业、财务等方面的审核,确保合同的全面、准确、合法、合规,并要求各方人员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和确认。

三、会签流程3.1 合同起草合同起草人根据业务流程和相关法律法规,起草合同文本,并将合同文本发送给相关会签人员。

3.2 会签准备相关会签人员收到合同文本后,进行全面审查,并针对合同文本做出修改和建议。

3.3 会签讨论在确认合同文本修改完善后,召开会签讨论会议。

会议由主持人统筹组织,各方人员就合同内容进行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

3.4 会签确认在会签讨论会议结束后,会签人员进行会签确认。

会签确认是指会签人员根据讨论结果,对合同文本进行确认,表示同意合同的内容。

3.5 合同签署经过会签确认后,合同文本交由相关法务人员进行法律的最终审查,并由合同双方进行签署。

四、会签责任4.1 合同起草责任合同起草人负责起草合同文本,并确保合同内容准确、合法、合规。

4.2 会签人员责任会签人员负责对合同内容进行全面审查和确认,并对其作出的审核和确认承担相应的责任。

4.3 相关部门责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应确保会签人员的参与和审查,并对会签流程的顺利进行提供支持和配合。

五、会签记录每一份会签合同都应当有相应的会签记录。

会签记录中应包括会签人员的姓名、职务、会签意见等相关信息,并应当由会签人员签署确认。

六、保密会签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于会签过程中获得的合同信息及相关商业机密应保密处理,不得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

七、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作为公司合同会签流程的标准操作规范。

合同管理会签制度

合同管理会签制度

合同管理会签制度一、概述本制度旨在规范和规范化公司合同管理流程,确保合同的签订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政策。

通过合同管理会签制度,能够提高合同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减少合同风险,保障公司的利益。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与合同管理相关的部门和岗位,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管理部门、法务部门、采购部门等。

三、会签要求1. 需要会签的合同范围以下情况的合同需要进行会签:合同金额超过公司规定的会签金额阈值;涉及公司重要业务的合同;需要法务部门审查的合同。

2. 会签程序(1)合同起草人员拟定合同草案,并提交给合同管理部门。

(2)合同管理部门进行初步审核,确保合同草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政策。

(3)符合会签条件的合同草案,需进行会签流程,需要由相关部门进行评审,参与人员包括: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法务部门代表;财务部门代表。

(4)会签过程中,各部门应当认真审阅合同内容,确保合同条款合理,符合公司利益和风险承受能力。

(5)会签人员对合同内容有异议的,应及时提出意见,并在会签表上签名。

(6)会签完成后,会签表和合同草案一并提交给合同管理部门。

3. 会签结果会签流程结束后,合同管理部门根据会签结果进行统计和,并将结果通知给合同起草人员和所有相关部门。

四、会签记录1. 会签表会签表应包括以下内容:合同名称、合同双方、合同金额、起草人等基本信息;参与会签的部门和岗位;会签人员签名和意见。

2. 会签记录保存会签记录应当妥善保存,以备后期查阅和审计。

合同管理部门负责会签记录的保存和管理,确保其完整性和安全性。

五、异常处理如果在会签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应及时进行异常处理:涉及法律法规的问题,应追求法务部门的意见;合同金额超过公司会签权限的,需上报公司高层决策。

六、违纪处罚对于故意规避会签制度的行为,公司将按照公司内部纪律规定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停职、辞退等。

七、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合同管理部门所有,如有疑问或建议,可随时向合同管理部门提出,并及时更新修订。

公司会签管理制度

公司会签管理制度

公司会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内部会签流程,提高决策效率,保障公司长期发展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部门、项目组织,在进行重要决策、文件签署等事项时,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会签是公司内各部门对于重要决策、文件签署等事项进行讨论、审批的一种程序。

第四条会签是公司内部协商一致的过程,旨在凝聚共识、保证合作、确保决策的合理性和实施的可行性。

第五条会签应当坚持集体决策、协商一致的原则,各部门应当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同时尊重他人的意见,形成最终的共同意见。

第二章会签程序第六条公司内部重要决策、文件签署等事项,应当按照所涉及部门的职责,由相关部门负责起草相关文件,并提出会签申请。

第七条会签申请应当包括会签事项的背景、目的、重要性、影响范围和预期效果等内容,清晰明确。

第八条会签申请应当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签署,并在会签申请上注明会签时间要求。

第九条会签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若需要延期,应当提前向会签单位说明原因,并得到同意。

第十条会签单位应当认真审核会签申请,对于不清晰或不完整的申请进行退回,并提出修改意见。

第十一条会签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会签,并将会签意见书面反馈给申请单位。

第十二条会签单位应当特别注明自己的意见是否支持、反对、有条件支持等,不得含糊其词。

第十三条若会签单位存在异议或需进一步协商的情况,应当积极沟通,形成共识后再提交最终意见。

第十四条会签意见应当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签署确认,形成最终的会签结果。

第十五条会签意见应当交由决策单位,决策单位应当结合会签意见作出进一步的决策,并将决策结果通知各会签单位。

第三章会签责任第十六条各部门应当按照公司制度要求,认真履行会签职责,做到及时、准确、公正。

第十七条会签单位应当根据自己的职责和权限,认真审核会签申请,提出建设性意见,并按规定时间内完成会签工作。

第十八条会签单位应当根据会签事项的性质和重要性,确保会签意见的合理性和准确性,不得敷衍塞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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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某公司合同会签管理制度1 目的1.1理顺合同管理程序,明确合同管理职责,规范合同内容,防范经营风险,提高管理水平。

1.2依法维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和经济利益。

2 适用范围2.1厂所辖各职能部门代表本厂对外购销、建设工程、加工承揽、运输、供热、财产租赁、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开发、设计、劳务、联合经营及涉及到与对方产生权利义务的经济往来,都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

2.2在对外签订各项合同(包括物资采购、燃料采购、大修、基建工程需招投标的合同)时,一律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才能签订经济合同,同时实行会签管理,即由厂长授权部门会签审核。

3 合同会签管理规定3.1合同会签管理实行承办部门负责制与审查会签部门责任制相结合。

3.2 合同承办部门对合同订立、履行和执行的全过程全面负责,合同承办人为直接责任人。

3.3 审查会签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及本制度的规定,对合同项目中应当提出相关意见而未提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3.4 合同承办部门和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应当分别建立合同台帐,实行履约跟踪统计报告责任制。

4 会签程序及要求4.1立项4.1.1各职能部门对外签订经济合同时,必须事先到办公室(监察审计室)办理“法人授权委托书。

4.1.2由承办部门填写经济合同会签单,注明立项依据及资金来源。

4.1.3意向接触确定合作主要条件及运作方式,开展相关合作条件或价格方面的咨询。

4.1.4资信调查,确定合作主体是否符合签约要求、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范围包括:4.1.4.1具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及其他证明文件,且真实有效。

涉及专营许可的,具备相应的许可证明文件;涉及资质要求的,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证书。

4.1.4.2经营范围能够充分满足合同项目的需要。

4.1.4.3具有履约能力,必要时应索取其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资金证明、注册会计师签署的验资报告等相关文件。

4.1.4.4具有履约信用:过去三年重合同、守信用,无严重违约事实;在签署本合同时,未涉及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的重大经济纠纷或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4.1.4.5在签署本合同时,不存在任何司法机关、冲裁机构或行政机关作出的任何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或其他法律程序。

4.1.4.6其他与合同签订、履行相关的事项。

4.1.5对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当事人,如果必须与其签订合同时,应由其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担保。

4.2合同文本凡国家、行业或分公司有标准或示范文本,应结合实际适用或借鉴。

4.2.1合同必备条款按照《合同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和实际情况确定。

4.2.2合同有效期限应至合同所有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4.2.3合同文本份数按实际需要确定,但我方至少保证承办部门存档、财务付款手续留存、归口管理部门备案各一份。

4.3谈判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需要组织进行谈判的,应由承办部门组织成立谈判小组同对方进行谈判,一般应有财务、法律、审计、监察及与合同内容相关的其他部门人员参加,承办部门负责组织和确定具体人员范围。

4.3.1承办部门统一部署谈判工作,包括召开准备会议,明确谈判事项,确定谈判原则、策略、重点及主谈人员。

4.3.2承办部门对谈判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本部门分管领导请示。

4.3.3谈判结束后,承办人制作谈判会议纪要,并经我方全体参加人员签字确认。

会议纪要应记载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谈判内容;谈判情况,包括进展情况;取得的结论;双方存在的主要分歧;保留意见,法律意见和建议;需要请示有关领导的事项等。

4.4审查会签4.4.1 对符合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所附资料齐全的合同,由办公室(监察审计室)初审,统一编号;对未按本制度规定履行相应程序、所付资料不全的合同,由办公室(监察审计室)提出补正意见,由承办部门整改。

4.4.2办公室(监察审计室)初审后,牵头组织财务部、生产技术与工程部、及合同承办部门人员会签,由承办人将合同草案及相关资料送财务总监(伍万元以上)审批,主管副厂长审批,报厂长审批。

4.4.3法定代表人签署后,送办公室(监察审计室)统一加盖“某某某公司合同专用章”,无此印章合同无效,财务及有关部门不得受理。

4.4.4办公室(监察审计室)负责将合同文稿、合同正本及会签单登记存档。

重大经济合同应将合同文稿正本及会签单归档永久保存。

4.4.5对外重大合同的签订,必须由厂长召开有关部门参加的会签会议,决定后方可签约。

并向市公证部门办理经济合同公证手续。

4.4.6对外签订的各项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符合上级主管部门及厂各项计划的要求,避免签约的非法性、盲目性和随意性。

4.5履行程序4.5.1 合同经签字、盖章,且约定的生效条件成就时方可全面实际履行。

合同生效之前,不得实际履行。

4.5.2 承办人按合同约定,承担通知义务,组织合同的履行,办理相关事项,并及时填写《合同履行情况统计表》,按年度报归口管理部门备案。

如有付款事项,承办人应向财务部门提供合同原件。

4.5.3 承办部门实施履约跟踪统计,掌握实际履行情况。

对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获取证据和协调处理,并向归口管理等相关部门报告。

重大事项,必须及时向合同签署人报告。

4.6变更或解除程序4.6.1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合同承办部门应同合同归口管理等部门沟通情况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他方,说明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因和答复的期限。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草案一经达成,需按本办法4.4的相关规定办理。

4.6.2 合同承办部门收到合同他方要求变更、解除合同的文书、电报、电话、信函、图表、数据电文,应及时与归口管理等部门沟通情况、请示合同签署人后,应当在法定或约定的期限内书面答复对方。

如果必须变更或解除,应与他方达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草案,确定索赔条件,并按本办法4.4的相关规定办理。

4.6.3对不可抗力或国家宏观政策调整原因而使合同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或者及时取得对方4.6.2 中情况的证明材料,主动与合同有关各方协商处理。

4.6.4有担保条款的合同变更,应征得原担保单位的同意并在变更协议上加盖担保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

4.6.5需经有关行政部门批准的合同,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报原批准部门批准。

4.6.6经公证、鉴证的合同,所达成的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需报原公证、鉴证机关备案。

4.6.7涉外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法律有特殊规定的应按规定办理。

4.7纠纷处理程序4.7.1合同他方当事人违反约定或提出履行异议的,承办部门必须在法定或约定的时间内以法定或约定的方式答复。

4.7.2出现纠纷,承办部门应立即向合同签署人和归口管理部门报告,并收集整理处理合同争议的文件和证据资料。

4.7.3 合同纠纷协商、调解, 应由合同承办部门与归口管理部门共同进行。

协商或调解达成一致时,应依合同签订程序签订书面协议。

协商或调解不能达成一致时,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内,可按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承办部门应与归口管理部门协商确定代理人、应对方案等,并向法定代表人请示。

4.8档案管理与使用程序4.8.1归口管理部门依据合同审核情况,建立适时动态统计台账。

4.8.2合同履行完毕或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由承办人整理、保管合同档案,并按某某某公司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归档。

具体范围包括:4.8.2.1 合同正式文本及附件。

4.8.2.2 合同会签单。

4.8.2.3 与合同签署有关的基础、背景资料。

4.8.2.4 合同他方当事人资信证明材料。

4.8.2.5 双方或有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

4.8.2.6 合同履行中或有的电传、信函、电报、图表等。

4.8.2.7 或有的有关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及一切相关文字信息、音像资料等。

4.8.2.8 或有的有关纠纷处理的协议书、调解书、裁决书、判决书等。

4.8.2.9 其它应当存档的相关资料。

4.8.3档案的使用,按某某某公司档案及商业秘密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5 签订合同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款5.1标的(指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所指对象,即工程项目、货物、劳务等)。

5.2数量与质量(数量要准确、质量要具体)。

5.3价款、酬金及结算办法。

5.4履行的期限、地点、交接方式。

5.5违约责任。

5.6解决争议的方法(诉讼或仲裁)。

5.7除以上基本条款外,承办单位还要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其它条款。

每一条款内容要具体,责任要分明,用语要确切,使合同完备无异。

5.8签订合同时,承办人要认真了解对方单位情况。

要求双方当事人提供《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必要时去工商行政部门查档。

严禁与不具备法人资格、没在其生产经营范围内或不具备生产技术条件及产品质次价高的法人、其它组织签订经济合同,凡利用合同营私舞弊、中饱私囊、牟取非法收入者要给予行政处罚,对触犯刑律者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9签订合同有规定的示范合同文本的,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

5.10合同签订后,因某种原因需要中止、变更或解除时,承办单位必须及时报告主管副厂长、会签单位,并说明原因和理由。

未经主管副厂长同意,承办单位不得自行决定中止、变更或解除合同。

合同履行完毕后,承办单位要及时通知办公室(监察审计室),以检查合同履行情况。

5.11凡对外签订各项合同,都必须依照国家税法交纳相应的税费。

5.12禁止各部门以本厂法人名义为其它单位代订合同或以厂法人名义为其它单位作担保,否则出现一切后果自负,并追究各部门的主管主任及其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5.13凡土建、安装等工程合同必须附有工程概(预)算。

物资采购合同必须有三个以上厂家的报价单,否则不予会签,财务不予支付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

6 职能与责任6.1基建工程合同,由相关部门按《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与《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草拟合同底稿,申报会签。

6.2更改、大修工程合同,由生产技术与工程部参照《合同法》草拟合同底稿,申报会签。

6.3有关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合同,由生产技术与工程部或办公室(监察审计室)按《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合同》草拟合同底稿,申报会签。

6.4有关劳务合同,由人事劳动部按《经济合同法》和《劳动法》有关规定草拟合同底稿,申报会签。

6.5购销材料合同,由计划与市场营销部按《经济合同法》并结合《合同法》相关条例规定草拟合同书,同时按《某某某公司招投标(竞标)实施办法》申报会签。

6.6供热合同由供热管理部按《城市供用热力合同》和《赤峰市供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草拟合同底稿,申报会签。

6.7燃料供应合同由燃料管理部按《合同法》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草拟合同底稿,申报会签。

6.8特殊主体的合同,需由厂长特别授权委托业务部门草拟合同底稿,申报会签。

7 会签部门及其职责7.1会签单位由办公室(监察审计室)、财务部、生产技术与工程部、相关部门及厂长依据合同内所涉及有关业务特别授权会签单位负责人组成,办公室(监察审计室)为牵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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