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改革后全省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事项上网运行工作调整方案(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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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1.11•【字号】杭政办函〔2017〕2号•【施行日期】2017.0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17〕2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杭州市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1月11日杭州市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创新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的意见》(浙政发〔2015〕4号)和《省编委办、省法制办、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编办发〔2015〕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杭州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总体目标。

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职能为核心,以建立健全基层行政执法体系为重点,以推动行政执法重心下移、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整合规范执法主体、优化执法力量配置为主要内容,全面推进城乡统筹的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积极探索部门内集中行政执法和部门联合执法,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统一协调指挥机制,加快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切实增强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和社会管理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重心下移、属地管理。

明确界定不同层级执法部门的权限与责任,进一步下放执法权限,减少执法层次,做到重心下移、以块为主,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统筹基层执法管理工作。

2.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突破。

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当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职责交叉、重复执法、执法缺位和执法队伍膨胀等突出问题,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执法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取消下放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取消下放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取消下放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沈阳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9.12.13
•【字号】沈政发〔2019〕25号
•【施行日期】2019.12.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取消下放调整
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
沈政发〔2019〕25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辽政发〔2019〕16号),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提升政府治理现代化水平,经研究论证,市政府决定,取消下放调整145项行政职权事项。

其中,取消53项、下放21项、新增26项、调整管理方式45项(暂停征收3项、合并31项、转为内部管理11项)。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完成落实和衔接工作。

要从体制、机制、人员配置上做好预案,确保此次行政职权取消下放调整工作的顺利承接。

要加
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和完善监管细则,落实监管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出现监管盲区。

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同时,要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和简政放权等有关情况,同步调整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开。

沈阳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4日。

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

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

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
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运城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8.06.01
•【字号】运政发〔2018〕18号
•【施行日期】2018.06.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
运政发〔2018〕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动简政放权,市政府决定取消和下放行政职权事项共计62项,其中取消57项、下放管理层级5项。

现将具体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请切实做好落实和承接工作。

对取消的事项,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监管责任,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审批。

对下放管理层级的事项,要认真做好承接工作,及时完善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和廉政风险防控图,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同时,市直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县级工作部门的指导和培训,确保承接落实到位。

以往公布的行政职权事项与本决定不符的,以本决定为准。

本决定自印发之日
起生效。

附件:
1.市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57项)
2.市政府决定下放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5项)
运城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日附件1
附件2。

调研报告:实现乡镇(街道)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覆盖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

调研报告:实现乡镇(街道)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覆盖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

实现乡镇(街道)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覆盖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为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近日,中共XX省委党校20XX年第三期领导干部进修一班第五课题组全体学员,在XX区就如何实现乡镇(街道)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覆盖,深化体制机制改革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

”中共XX省委《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的决定》指出,“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机制改革。

切实转变县级政府工作方式,明确不同乡镇(街道)功能定位,实行分类管理,优化配置行政资源。

按照责权利相统一、人财事相配套的要求,推动“四张清单一张网”向基层延伸,理顺乡镇(街道)与县直部门关系,依法赋予乡镇(街道)履行职责必要的职权,实现乡镇(街道)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覆盖。

对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乡镇(街道)管理更方便有效的各类事项,依法下放到乡镇(街道),做到权随责走、费随事转。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XX省人民政府把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的突破口,列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任务。

在今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发布之前,我省已自去年3月底起,从省里开始自上而下推进“两个清单”制度体系建设,大幅削减各级政府权力事项。

至去年12月底前,已在全国率先公布了省、市、县(区)三级政府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初步建立了省、市、县(区)三级政府上下顺畅、横向衔接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体系。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温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温政办〔2019〕52号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温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温政办〔2019〕52号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温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温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温政办〔2019〕5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2019年温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7月18日2019年温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2019年温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推进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引领的各领域改革,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健全依法行政监督体系,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建设温州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持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化综合窗口标准化建设,强化窗口人员队伍建设,做精做细“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拓面增项,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方便企业和群众“一门一网一次办”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局、市大数据局、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

深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改革,打好标准地、承诺制、中介提速、代办制、区域评价、流程优化等组合拳,实现一般企业投资项目从项目赋码到竣工验收审批“最多90天”(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

全面落实外商投资企业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有关部门)。

2019年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全文

2019年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全文

2019年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全文导语: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是为了而制定的。

以下是由CN收集整理的全文内容,欢迎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28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局长周伯华二〇〇七年九月四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保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正确实施行政处罚,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处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规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实施行政处罚必须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没有依据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二)公正、公开、及时地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行政职权;(三)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四)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五)办案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六)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受非法干预。

第四条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下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本机关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处罚行为,应当加强监督,发现错误,及时纠正。

第二章管辖第五条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县(区)、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职权管辖本辖区内发生的案件。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职权管辖本辖区内发生的重大、复杂案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依职权管辖应当由自己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及全国范围内发生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七条工商行政管理所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的具体权限,由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确定。

建章立制“32521” 规范行政执法工作

建章立制“32521” 规范行政执法工作

建章立制“32521”规范行政执法工作□ 贺可山 王德光山东省沂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营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环境,立足职责要求,不断探索创新,完善了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两个执法权力、五个监督检查重点等(“32521”)约束机制。

一、全面实施“三项制度”在全县市场监管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县政府网站上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实现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公开透明,网上可查询,在执法过程中主动亮明身份,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出示省政府统一印制的行政执法证件。

主动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决定、执法检查情况等执法结果,随时接受群众监督。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活动,进行音像和文字记录,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县市场监管局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由法规科牵头审核,重点审核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及其他应审核的内容。

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二、网上运行“两项权力”为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两个权力事项上网运行,严格按照案件办理流程,实时录入数据,确保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事项线上线下一致,上网运行信息数据准确、合法。

坚决杜绝“系统外循环”、事后补录、线上线下脱节的情况,确保录入案件及时结案。

三张清单一张网

三张清单一张网

“三张清单一张网”,即政府权力清单、企业投资负面清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和浙江政务服务网,这是浙江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当前深化政府自身改革的总抓手。

下面,我将有关情况作一介绍:一、“三张清单”的实质是管住政府的权与钱(一)政府权力清单政府权力是一种高能量的要素,在传统体制下极易无限膨胀。

顺应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要求,就需要一张清单,将政府权力装进笼子里。

简政放权是我省抓权力清单制度建设的一条主线。

李强省长提出,要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与民间活力的“加法”,纵向撬动政府自身改革,横向撬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改革。

这项工作有三个重点环节:一是清家底。

此次清理是全口径的,不仅涉及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还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以及其他行政权力。

经过翻箱倒柜,57个省级部门共清出1.23万个职权事项,这是改革前的基数。

二是做减法。

对每项行政权力,它的设立依据是什么,程序环节有哪些,逐一进行审查,并通过“三报、三回”作大幅度的压缩。

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予以取消;虽有法定依据,但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提请修改相关法规规章。

对政府部门承担的行业内部管理、资质认定等辅助性、技术性和服务性事项,原则上移交给社会组织承担;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市县管理更有效的事项,一律下放。

三是规范化。

对确定保留的权力事项,不能老方一贴,必须优化流程、强化监督,并形成统一清单向社会公布。

今后政府部门不得在清单之外行使行政权力。

6月25日,省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在新开通的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发布,它涵盖了42个省级部门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力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4236项具体行政权力。

其中,1973项由省级部门直接行使(含部分委托下放101项、部分内容属地管理271项),177项委托下放,2078项实行市、县属地管理为主,8项属省级部门共性行政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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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改革后全省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事项上网运行工作调整方案(2019)
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市司法局:
现将《机构改革后全省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事项上网运行工作调整方案》印发给你
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司法厅
2019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机构改革后全省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
事项上网运行工作调整方案
为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数
字山东建设,高标准建设数字政府的部署要求,结合全省机构改革后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
力事项上网运行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2年)》(鲁政办发〔2019〕8
号)和《数字山东2019行动方案》(鲁政办字〔2019〕45号),加快构建数字“法治山东”
体系,依托我省政务信息基础设施,坚持需求导向,按照顶层设计、统一标准、分级实施、
同步推进的原则,高质量开发建设山东省执法监督主题库,推广应用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
监督信息系统,进一步优化山东省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网络运行系统(以下简称权力运
行系统)和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系统(以下简称执法监督系统),加快推进行政权力事项上网
运行。2019年9月底前,全省各级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事项全面上网运行,全省互联互
通,实现行政执法信息网上公示、执法全过程网上记录和网上跟踪监督,推动行政执法信息
化、规范化、标准化,提高行政执法公信力。

二、重点任务
(一)梳理规范行政权力事项上网信息数据
1.全面梳理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事项及其上网运行要素。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根据机
构改革后“三定”规定和部门权责清单,对本机关行使的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事项及其
依据、网上运行流程、裁量基准和行政执法人员名单等上网运行要素进行全面梳理,编制行
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事项上网运行要素清单,满足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事项上网运行
工作需要。

2.规范行政权力事项上网运行程序。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按照权力事项网上运行、网上
公示、全过程记录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优化执法流程,统一执法文书,确保
网上执法办案合法、透明、高效。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变化
和行政执法工作的实际情况,及时补充、修订和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确保行政权力公正、
合理行使。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一律不得上网执法办
案。

3.审核报送上网信息数据。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加强对上网信息数据的审核,对上网信
息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上网信息数据经本机关研究确定后,通过山东省行政权力事
项动态管理系统报送。(责任单位: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前)

(二)部署应用权力运行系统和执法监督系统
1.完善优化系统功能。按照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建设标准和省政府有关
要求,对权力运行系统和执法监督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完善省、市、县、乡执法职权、执法
过程和执法结果等数据的汇集、分析和研判等功能,实现对全省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
员、行政执法事项、行政执法案件等执法信息数据资源的统一汇集、综合管理。(责任单位:
省司法厅。完成时限:2019年5月底前)

2.加大权力运行系统部署应用力度。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应当部署应用全省统一的权力运
行系统。应用国家部委部署系统或者部门自建系统的,按照“迁移为原则、对接为例外”的
原则,推进国家部委部署系统或者部门自建系统向全省统一的权力运行系统迁移。暂时无法
迁移的,应当进行对接。建立跨层级执法运行协同机制,凡是涉及跨层级执法的事项,应当
明确层级运转程序,制定层级运转流程,实现行政执法信息数据跨层级协同共享。(责任单位:
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前)

3.实现系统互联互通。各市负责部署搭建市级权力运行系统和执法监督系统,做好系统
互联互通接口开发、功能测试和数据验证等工作,确保本地区行政执法信息数据向省级推送。
(责任单位:省司法厅,各市司法局。完成时限:2019年5月底前)

4.制定系统标准。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
审核制度为目标,围绕建立完善权力运行系统以及与山东政务服务网、山东省政务信息资源
共享平台的对接共享,制定全省统一的权力运行系统工程建设标准和信息数据运行标准,推
动各级权力运行系统规范化、标准化。(责任单位:省司法厅。完成时限:2019年5月底前)

(三)强化权力运行系统和执法监督系统应用
1.推动行政权力事项上网运行。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按照应上尽上的原则,将行政处罚
与行政强制权力事项(涉密的除外)全部纳入权力运行系统办理,不得“系统外循环”。2019
年7月底前,全省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事项上网试运行,9月底前正式运行。

2.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管理。建立线上线下执法办案衔接制度,确保线上线下执法程序
完整统一,信息内容准确一致,不得在行政执法决定作出后进行补录或者集中补录,增强行
政权力事项上网运行信息数据的准确性、时效性。
3.加强对权力运行系统的监督管理。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发挥执法监督系统作用,
通过执法关键环节警示、电子案卷抽查等方式,对行政执法机关应用权力运行系统执法办案
进行实时监督管理,对发现的执法不作为、不规范、不公正以及“系统外循环”等问题及时
进行督促整改,提高网上办案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系统信息数据的统计分析,
及时掌握执法情况,有效防范执法风险,切实提高执法效能。

(四)加快建设山东执法监督主题库
按照全省一体化政务信息资源体系建设规划部署,依托权力运行系统和执法监督系统,
开发建设全省统一的执法监督主题库,实现全省行政执法信息资源的汇总、统计和大数据分
析,为全省行政执法信息开放共享、业务协同和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责任单位:省司法
厅。完成时限:2019年10月底前)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事项上网运行工作
的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倒排
工期,抓好落实。

(二)开展人员培训。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权力运行系统操作培训,确
保每一位行政执法人员全面掌握系统运行的全过程、各环节运行标准和要求,熟练运用权力
运行系统执法办案。

(三)加强督导检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建立定期检查通报机制,重点检查权力运行
系统整合对接、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事项上网办理和规范运行等情况,对工作落实不力
的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确保行政权力事项上网运行工作取得实效。

(本资料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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