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应收租赁款保理业务协议
保理融资服务合同协议书范本

保理融资服务合同协议书范本一、合同背景鉴于融资方具有一定的融资需求,保理公司具备提供保理融资服务的能力和经验,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益和义务,双方依据《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二、定义1.保理融资服务:指保理公司向融资方提供融资资金,并承担相应的融资风险管理、账务核查和催收等服务。
2.应收账款:指融资方在正常经营活动中,向其合作伙伴或客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而产生的、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
三、保理融资服务内容1.融资方授权保理公司对其应收账款进行核查、管理和催收。
2.保理公司按照双方约定,向融资方提供相应的融资资金,并确保资金安全和及时到账。
3.保理公司有权对融资方的应收账款进行进行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融资方案和融资额度。
4.保理公司对融资方应收账款的融资行为不构成向融资方提供任何形式的贷款,在融资期限内,保理公司对融资方所提供的融资资金享有优先支付权。
四、保理费用和费率1.融资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保理公司支付一定的保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融资利息等费用。
2.具体的保理费用和费率,将在本合同签订后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五、保密条款1.融资方和保理公司应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得并属于对方商业秘密的信息进行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对于因违反保密条款导致的损害,违约方应承担法律责任。
六、违约责任1.任一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的损失。
2.若融资方未按时偿还融资资金,保理公司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进行催收和追偿。
七、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优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则应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八、法律适用本合同的签订、生效、解释和履行,适用法律。
九、其他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附件及修订,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的合法代表签署。
2.本合同一式双份,融资方和保理公司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融资租赁保理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融资租赁保理作为一种新兴的金融服务模式,在我国金融市场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融资租赁保理是指融资租赁企业将其已签订的租赁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提供信用风险控制、账款催收、资金结算等服务的一种业务。
本文将从融资租赁保理的定义、法律法规体系、合同签订、风险控制等方面对融资租赁保理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融资租赁保理的定义融资租赁保理是指融资租赁企业将其已签订的租赁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提供信用风险控制、账款催收、资金结算等服务的一种业务。
融资租赁保理业务具有以下特点:1. 应收账款转让:融资租赁企业将其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实现资金的快速回笼。
2. 信用风险控制:保理商对融资租赁企业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并提供相应的信用担保。
3. 账款催收:保理商负责对融资租赁企业的应收账款进行催收,降低坏账风险。
4. 资金结算:保理商根据融资租赁企业的实际需求,提供灵活的资金结算服务。
三、融资租赁保理的法律法规体系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是融资租赁保理业务的基础法律,规定了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基本法律原则。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担保法规定了担保合同、抵押、质押、保证等担保方式,为融资租赁保理业务的信用风险控制提供了法律依据。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权法规定了物权的基本原则、种类、取得、变更、消灭等,为融资租赁保理业务的资产处置提供了法律依据。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规定了公司的设立、组织、运营、解散等,为融资租赁保理业务的主体资格提供了法律依据。
5. 《融资租赁保理业务管理办法》:该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对融资租赁保理业务的业务范围、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四、融资租赁保理合同签订1. 合同主体:融资租赁企业、保理商和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承租人。
2. 合同内容: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融资租赁企业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的事实;(2)保理商提供的服务内容,如信用风险控制、账款催收、资金结算等;(3)融资租赁企业的权利义务;(4)保理商的权利义务;(5)争议解决方式。
融资租赁及保理合同具有担保性质2024年

融资租赁及保理合同具有担保性质2024年通用合同编号:__________甲方(出租人):地址:联系方式:乙方(承租人):地址:联系方式:丙方(保理商):地址:联系方式:鉴于甲方拥有租赁物的所有权,乙方需要租赁租赁物,丙方愿意提供保理服务,为确保各方合法权益,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订立本融资租赁及保理合同,具休协议如下:第一条租赁物1.2 甲方应保证租赁物的所有权,不得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物权。
第二条租赁期限2.1 本合同的租赁期限为(开始日期)至(结束日期),共计(租赁期限长度)个月。
2.2 租赁期限届满,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将租赁物完好无损地归还甲方。
第三条租金3.1 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租金为每月(租金金额),自租赁物交付之日起按月支付。
3.2 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转账等),每月(支付日期)前支付当月租金。
3.3 租金支付过程中,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支付管理的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四条租赁物的交付与验收4.1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交付日期)前将租赁物交付给乙方。
4.2 乙方应对租赁物进行验收,确认无误后予以接收。
4.3 验收过程中,如发现租赁物存在瑕疵或不符合约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更换或修复。
第五条保理服务5.1 丙方同意为乙方提供保理服务,包括应收账款融资、应收账款管理、应收账款催收等。
5.2 乙方应将其对甲方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丙方,丙方据此向乙方提供融资。
5.3 丙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融资比例、融资期限等条款。
5.4 乙方应保证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合法性,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丙方权益受损,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担保6.1 本合同具有担保性质,乙方以其全部资产对租赁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6.2 丙方对租赁物享有优先权,如乙方违约,丙方有权优先受偿。
6.3 甲方应协助丙方行使担保权利,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证明材料。
第七条违约责任7.1 乙方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应支付迟延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租赁保理合同范本

租赁保理合同范本甲方(出租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租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丙方(保理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与乙方之间存在租赁合同关系,甲方作为出租方将租赁物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作为承租方需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为加速甲方资金周转,甲方拟将其在租赁合同项下对乙方享有的应收租金债权转让给丙方,丙方同意受让该债权并为甲方提供保理服务。
经三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保理服务内容1. 甲方将其与乙方签订的租赁合同项下的应收租金债权转让给丙方,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提供保理服务。
2. 丙方为甲方提供的保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应收账款管理、应收账款催收、坏账担保等。
二、应收账款转让三、保理融资1. 丙方受让甲方的应收租金债权后,根据甲方的申请,可为甲方提供保理融资服务。
保理融资金额为甲方转让的应收租金债权金额的______%,融资期限为______个月,自丙方实际发放保理融资款之日起计算。
2.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丙方支付保理融资利息及手续费。
保理融资利息按照年利率______%计算,手续费按照保理融资金额的______%一次性收取。
3. 甲方应在保理融资到期日前______个工作日内,将保理融资本息及手续费足额支付至丙方指定的账户。
如甲方未能按时足额支付,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逾期利息及违约金。
保理融资服务合同协议书范本

保理融资服务合同协议书范本甲方(融资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理公司):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在经营活动中存在应收账款融资需求,乙方作为专业的保理公司,愿意为甲方提供保理融资服务。
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1.1保理融资:指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乙方,乙方按照约定向甲方提供融资,甲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融资利息及相关费用的行为。
1.2应收账款:指甲方根据合法有效的销售、服务等合同而产生的,对其客户享有的到期应收账款。
1.3融资额度:指甲方根据应收账款的实际情况,向乙方申请的保理融资的最高限额。
1.4融资利率:指甲方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的保理融资年化利率。
1.5融资期限:指甲方申请的保理融资的期限,自融资款项实际发放之日起计算。
第二条融资额度及融资利率2.1融资额度:人民币【】万元(大写:【】万元整)。
2.2融资利率:年化【】%。
第三条融资期限及还款方式3.1融资期限:【】天,自融资款项实际发放之日起计算。
3.2还款方式: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在融资到期日一次性偿还融资款项及融资利息。
第四条融资款项的发放及使用4.1甲方在收到乙方的融资款项后,应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融资款项,不得挪作他用。
4.2甲方在收到乙方的融资款项后,应按照约定的期限和金额偿还融资款项及融资利息。
第五条应收账款的转让及回购5.1甲方同意将其合法拥有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乙方,并授权乙方代为收取应收账款。
5.2甲方应在应收账款到期日前,按照约定的金额和期限回购应收账款。
第六条甲方陈述与保证6.1甲方保证其提供给乙方的所有文件、资料和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6.2甲方保证其应收账款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争议或第三方权利主张。
6.3甲方保证其与应收账款相关的合同、发票等文件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
2024年融资租赁与保理金融服务合同3篇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P E R S O N A L2024年融资租赁与保理金融服务合同本合同目录一览1. 定义与术语1.1 融资租赁1.2 保理金融服务1.3 合同当事人1.4 租赁物1.5 租赁期限1.6 租金1.7 购买价格1.8 手续费1.9 保险费1.10 维修费1.11 残值1.12 保理融资1.13 应收账款1.14 保理额度2.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2.1 合同生效条件2.2 合同终止条件3. 租赁物的交付与使用3.1 交付时间3.2 交付地点3.3 租赁物的使用4. 租金的支付4.1 租金支付方式4.2 租金支付时间4.3 租金支付金额5. 保理金融服务的提供5.1 保理融资的提供5.2 应收账款的管理5.3 保理额度的分配6.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6.1 合同变更条件6.2 合同解除条件7. 违约责任7.1 出租人的违约责任7.2 承租人的违约责任7.3 保理公司的违约责任8. 争议解决8.1 争议解决方式8.2 争议解决地点9. 适用法律9.1 合同适用的法律10. 其他条款10.1 保密条款10.2 不可抗力10.3 合同的转让10.4 合同的附件11. 合同的签订日期12. 合同的签订地点13. 合同当事人签字14. 合同附件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术语1.1 融资租赁本合同所述的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选择,购买租赁物并将其租赁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照约定的租金和期限向出租人支付租赁费用的一种租赁方式。
1.2 保理金融服务保理金融服务是指保理公司为本合同项下的租赁业务提供的资金融通、应收账款管理和风险保障等服务。
1.3 合同当事人本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
出租人是指拥有租赁物并将其租赁给承租人的一方;承租人是指租赁租赁物并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一方。
1.4 租赁物租赁物是指本合同项下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选择购买并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的物品。
保理融资业务合同模板

保理融资业务合同模板保理融资业务合同模板本合同由以下各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署:甲方:(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为确保双方在保理融资业务中的权益和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双方自愿原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合同目的本合同的目的是明确甲方向乙方提供保理融资服务的条件、权益和义务,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第二条定义1. 保理融资:指甲方向乙方提供资金,并以乙方应收账款作为抵押或担保的一种融资方式。
2. 应收账款:指乙方向其客户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所形成的应收款项。
3. 资金到账日:指甲方将融资款项划入乙方指定账户的日期。
第三条融资条件1. 乙方应提供真实、准确的应收账款信息,并确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2.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关文件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合同、发票、运输单据等。
3. 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应收账款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决定是否提供融资服务。
第四条资金到账1. 乙方应提供资金到账通知,包括资金到账日期、金额等信息。
2. 甲方在收到资金到账通知后,将融资款项划入乙方指定账户。
3. 资金到账后,乙方应按照约定的还款方式和期限偿还融资款项及相关费用。
第五条保密条款双方应对获得的对方商业信息和机密进行保密,并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使用,除非获得对方事先书面同意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第六条违约责任1. 若乙方未按照约定偿还融资款项及相关费用,甲方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2. 若甲方未按照约定提供融资款项,乙方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第七条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条款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
保理融资服务合作协议

保理融资服务合作协议第一篇范文:合同编号:__________本保理融资服务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
一、甲方(以下简称“融资方”):1.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2.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3.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4.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5.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二、乙方(以下简称“保理方”):1.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2.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3.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4.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5.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6.融资方愿意将其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方,并由保理方提供融资服务;7.保理方愿意接受融资方的应收账款,并向融资方提供融资服务;8.双方均愿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合同的履行。
双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1.1 本协议中的“应收账款”是指融资方在其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对债务人(以下简称“债务人”)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债权及其衍生权利。
1.2 本协议中的“融资额度”是指保理方同意向融资方提供的最高融资限额,具体金额由双方在附件一中约定。
1.3 本协议中的“融资期限”是指本协议项下的融资行为自保理方实际支付融资款之日起至融资方履行完毕本协议项下还款义务之日止的时间。
第二条保理服务内容2.1 融资方应将其拥有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方,保理方同意接受该等应收账款。
2.2 保理方根据应收账款的情况,向融资方提供融资服务,融资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的还款方式偿还融资款。
2.3 保理方有权对应收账款进行催收、管理、监督和控制,融资方应给予保理方必要的协助。
第三条融资额度及融资期限3.1 融资方和保理方在附件一中约定融资额度和融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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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中翔[2014][保]字第[ ]号
应收租赁款保理业务协议 [有追索权/无追索权]
收益权转让方:中翔国际(烟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保理银行:
合同签订日期:2014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1-
中翔国际(烟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__________银行 租金收益权应收租赁款保理协议
收益权转让方:中翔国际(烟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以下称“甲方”) 住 所(地址):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158-3号鲁东国际38层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电话:0535- 传真:0535- 邮政编码:264000
收益权受让方(保理银行): (以下称“乙方”) 住 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2-
鉴于:甲方作为融资租赁出租方与承租方 签署合
同编号为 融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融资租赁合同”)形成的租金收益权应收租赁款(以下简称“应收租赁款”),向乙方申请办理该合同项下 [有追索权/无追索权]应收租赁款保理业务。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有关用语定义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本合同中下列有关用语的定义是: 1.1 有追索权保理业务:指甲方将其因融资租赁业务在租赁合同项下未到期的应收租赁款转让给乙方,由乙方为甲方提供应收租赁款融资及相关的综合性金融服务,若承租方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偿付应收租赁款,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追索未偿融资款。 1.2 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指甲方将其因融资租赁业务在租赁合同项下未到期的应收租赁款转让给乙方,由乙方为甲方提供应收租赁款融资及相关的综合性金融服务,若承租方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偿付应收租赁款,乙方无权向甲方追索未偿融资款。 1.3 租赁合同:指甲方与承租方签订的合法、有效成立并生效,且不存在争议的产生本协议项下所对应租金收益权应收租赁款的融资租赁合同。 1.4 承租方: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也即租赁合同项下应收租赁款的付款人。 1.5 应收租赁款:指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其与承租方在真实、 -3-
合法的交易和债权债务关系的基础上产生的唯一、具体、特定和排他的无争议合法债权以及行使、保全该债权的所有相关权益。 1.6 应收租赁款转让金额:指甲方将基于租赁合同产生的,应由承租方支付但尚未偿付给甲方的应收租赁款,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转让给乙方的数额。 1.7 保理融资金额:指本协议项下《应收租赁款转让明细表》中的保理融资金额之和。 1.8 保理余款:指乙方实际收回的应收租赁款扣除融资本金、融资利息、逾期罚息及有关费用后的剩余资金。 1.9 结息日:对一次性计收利息的,结息日为乙方融资发放日;按月计收利息的,结息日为每月的第 日;按季计收利息的,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第 日。 1.10 保理账户:指甲方根据本协议在乙方开立的用于应收租赁款回收、保理融资本息扣划、保理余款支付的专门账户,是收取本协议项下应收租赁款的唯一合法账户。
第二条 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2.1 甲方系依法成立的法人,现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依法拥有其资产,合法经营其业务。 2.2 甲方具有履行本协议项下权利和义务的能力。 2.3 本协议的签署和执行不会与甲方必须遵守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相违背或抵触;执行本协议不会引起甲方违反所应遵守的其他合同以及批准其成立的文件和公司章程。 2.4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而没有任何隐瞒,不存在任何未向乙方披露的重大债务或或有债务。 2.5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租金收益权应收租赁款赖以产生的 -4-
融资租赁合同及所对应的债权债务关系真实、合法、有效,没有争议。 2.6 甲方与承租方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中不含有任何限制应收租赁款转让的条款。 2.7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应收租赁款权属清楚,没有瑕疵,甲方未将其转让给任何第三人,也未在其上为任何第三人设定任何质权和其他优先受偿权。 2.8 在本协议生效时,没有针对甲方提出的或悬而未决的、可能会对其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构成任何形式的实质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或其他潜在的重大纠纷。 2.9 提供给乙方的最新财务报表是根据中国适用法律和条例以及会计准则编制的,完整、真实、公正地反映了甲方在有关财务时期结束时的财务状况及业绩。从该财务报表日期后,甲方的业务或财务状况并无不利的实质性变化。 2.10 甲方在乙方开立的账号为 的保理账户(下同)用于收取约定应收租赁款以及转划保理融资本息,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自行从该账户支取任何款项,也不发出从该账户支付任何款项的指令。 2.11 在下述情况下,乙方有权从2.10约定的账户直接扣划其所对应的融资本息及相关费用: 2.11.1 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日,甲方未能足额偿还应付利息。 2.11.2 融资到期日(包括乙方宣布提前到期),甲方未能足额支付应还融资利息。 2.11.3 融资对应的应收租赁款提前到账。 2.12 本合同项下融资用途为 -5-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融资款项挪作他用。 第三条 保理融资金额和期限 3.1 甲方将应收租赁款债权及相关权利转让乙方,乙方审查确认后,按照本协议项下《应收租赁款转让明细表》中对应的保理融资金额(《应收租赁款转让明细表》见附件,下同)之和,给予甲方总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的保理融资(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3.2 乙方给予甲方的每笔应收租赁款对应的保理融资的期限自融资发放日起至甲乙双方约定的融资到期日止,具体见《应收租赁款转让明细表》。 3.3 融资发放日与到期日以融资支付凭证为准。融资支付凭证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融资支付凭证与《应收租赁款转让明细表》中记载的保理融资金额、融资期限等事项不一致时,以融资支付凭证为准。
第四条 保理融资利率、利息和费用 4.1 本合同项下保理融资利率见《应收租赁款转让明细表》。《应收租赁款转让明细表》记载的融资利率与本协议约定的融资利率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4.1.1 融资利率以基准利率加浮动幅度确定,其中基准利率为融资发放日按照本协议第3.2条所约定的融资期限适用的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基础 (上/下)浮 %,直至借款到期日。 4.2 计息、结息方式 4.2.1 本合同项下融资按 (月/季/年)结息,结息 -6-
日为每 (月/季末月/年末月)的20日。甲方须于每一结息日当日付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 4.2.2 借款到期日为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的,正常还款日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后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按照约定的计息方式计收利息。 4.3 本协议项下融资利率按约定方式进行调整的,乙方应于每一次利率调整日按照新确定的融资利率重新计算《应收租赁款转让明细表》中尚未到期的应收租赁款对应的保理融资金额,甲方应按照乙方要求采取措施确保上述保理融资金额覆盖未偿还融资本息。 4.4 本协议项下保理融资按 项约定结息: (1)发放融资时一次性结息。 (2)发放融资后,按日计息(日利率=年利率/360),按(1个月/3个月/6个月/12个月)结息。融资到期,利随本清。
第五条 保理融资支付 5.1乙方支付保理融资款至甲方账户后,由甲方支付给承租方。 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告知保理融资支付情况,并按乙方要求及时提供保理融资使用记录和与用款相应的商务合同及其他凭证等相关资料。乙方可以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现场调查等方式核实保理融资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
第六条 应收租赁款回购条件、方式及程序 6.1 由于甲方的虚假陈述或保证,对本协议项下应收租赁款的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甲方应按照乙方通知回购应收租赁 -7-
款。 6.2 除6.1规定外,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有追索权保理业务,甲方也应按照乙方通知进行回购: 6.2.1 保理融资到期日,乙方未收到承租方付款,或承租方付款金额不足以偿付融资本金、融资利息、罚息及有关费用。 6.2.2 构成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违约行为,被乙方宣布到期的应收租赁款。 6.3 除6.1规定外,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甲方也应按照乙方通知事项进行回购: 6.3.1 因货物损失或其他不是由于财务和资信的原因致使购货方对本合同项下应收账款的偿还提出异议,进而拒付或少付的应收租赁款。 6.3.2 甲方与承租方或甲方与其他债务人发生贸易纠纷(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技术、服务方面的纠纷)、债务纠纷和债务追索,导致购货方未能在购销或服务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支付的应收租赁款。 6.3.3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发现办理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应收租赁款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条件。 6.4 甲方接到乙方要求其回购应收租赁款的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乙方通知要求对《应收租赁款转让明细表》中未收回的应收租赁款进行回购;甲方全额回购的,乙方与甲方签署有关确认应收租赁款回购的书面文件,并在款项到账后,本协议终止。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