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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公司国内保理业务介绍

融资租赁公司国内保理业务介绍

融资租赁公司国内保理业务介绍一、融资租赁及国内保理•直接租赁直接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一种融资租赁方式。

•售后回租•售后租回是指出卖人(即承租人)将一项固定资产出售给出租人(租赁公司)后,又将该项资产从出租人租回的融资租赁业务,习惯上简称为"回租"。

售后租回交易形式上是一种租赁业务,实质上是一种融资手段,它使资产所有人(承租人)在保留资产使用权的前提下获得所需资金,同时又为出租人提供有利可图的投资机会。

•保理概念:是指境内销货方(债权人)将其因向境内购货方(债务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或其他原因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我行,由我行为销货方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及商业资信调查、应收账款管理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适用对象:国内贸易的销货方,已向购货方提供商品或服务并形成应收账款。

根据购货方开户行是否承担担保付款责任,国内保理可分为双保理和单保理;根据销货方开户行是否保留对销货方的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可分为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按是否向购货方公开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的事实,可分为公开保理和隐蔽保理。

三、融资金额及期限定价• 融资金额:有追索权保理融资金额最高不超过发票实有金额;无追索权保理一般不超过发票实有金额的90%。

• 融资期限:根据应收账款的还款期限和合理在途时间等因素确定,一般不得晚于应收账款还款日后1个月,最长不得晚于应收账款还款日后3个月,不得办理展期和再融资。

售后回租+国内保理流程签订售后回租合同,支付设备价款 租回原有设备,支付租金保理 担保四、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3号)现就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公告如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后,又将该项资产从该融资租赁企业租回的行为。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时,资产所有权以及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报酬和风险并未完全转移。

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模式

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模式

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模式
金融租赁公司的业务模式
一、租赁模式:
金融租赁公司通常利用租赁的模式,将投资者的资金投入的目标物品以租赁的形式实现投资目标。

企业通过租赁的模式可以获得最佳投资回报率,投资者也可以通过最低的风险,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

二、保理模式:
保理模式是一种租赁模式,金融租赁公司提供了金融保理服务,将有效期短的债权转换成有效期较长,利率较低的长期融资。

投资者可以将资金投入安全的债权中,获得更高的回报率。

三、委托管理模式:
金融租赁公司可以风险分散的形式,为投资者提供资产委托管理的服务,以获取更高的投资回报率。

金融租赁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和投资人的需求,不断地调整和优化投资组合,为投资人提供最佳的投资回报。

四、将银行贷款转换为租赁的模式:
金融租赁公司与银行签订贷款协议,将银行贷款转换为租赁的形式,从而获得降低融资成本的效果。

另外,金融租赁公司还可以为贷
款目标物提供技术支持和管理服务,为贷款借款方提供全方位服务。

五、投资持有人模式:
金融租赁公司向有资金需求的单位或个人收取投资持有人费用,以将资金从投资人投向目标物,并获得较高的投资回报率。

投资持有人可以按照拨付费用的规定,进行费用的分配,可以使投资者和企业在经济上获得充分的双赢。

专题——融资租赁资产保理

专题——融资租赁资产保理

融资租赁资产保理
法律依据——
《物权法》 2007年3月新颁布的《物权法》规定应收账款可质押,质权自在信贷征信机构办理 出质登记时设立。我国目前对应收账款出让登记尚无明确规定。 直接规章制度 银监会2005年8月《通知》及2007年3月《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中关于“转让 应收租赁款”的有关规定是租赁保理的部门规章。 ➢2005年8月25日《中国银监会关于调整金融租赁公司业务范围的通知》中增加了 “向商业银行转让应收租赁款”业务的条款; ➢2007年3月1日银监会新修订并实施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金 融租赁公司可向商业银行转让应收租赁款业务”,即指银行向金融租赁公司开办的国 内保理业务,其他融资租赁公司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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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资产保理
法律依据——
《合同法》 国际保理业务主要依据国际保理业务惯例和当事人协议进行,目前我国还 没有明确的保理立法,因此国内保理业务适用《合同法》有关债权转让的规 定。1999年颁布的《合同法》第五章中第79条等条目陈述的关于债权转让与 受让的规定是租赁保理的法律依据,规定如下: ➢ 当事人约定或法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不能转让; ➢ 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的不发生效力; ➢ 债权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比如担保权利); ➢ 3债务人对合同的抗辩权可以向债权受让人主张。
专题——融资租赁资产保理
融资租赁资产保理
基本概念——
融资租赁资产保理是将融资租赁业务与银行保理业务结合起来而形成的 金融创新产品,是指在出租人与承租人形成租赁关系的前提下,租赁公司 与国内商业银行根据双方保理合同的约定,租赁公司将融资租赁合同项下 未到期应收租金债权转让给银行,银行支付租赁公司一定比例的融资款项, 并作为租金债权受让人直接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经济活动。融资租赁资产 保理的实质是将应收租金作为应收账款进行转让与受让,是现代商业银行 的金融业务创新。

史上最通俗易懂的融资租赁与商业保理讲解

史上最通俗易懂的融资租赁与商业保理讲解

史上最通俗易懂的融资租赁与商业保理讲解导读在商业保理与融资租赁业界经常流⾏着⼀句话:保理租赁不分家。

随着越来越多的P2P平台开始涉⾜融资租赁与商业保理,两种业务模式看起来像是⼀对双胞胎兄弟,很多⼈被这两种业务模式搞的头晕⽬眩,那么到底什么是融资租赁,什么是商业保理,他们分别是如何与P2P平台合作,⼜有哪些相同点和不同点呢?什么是商业保理?保理是应收账款融资,是⼀种债权融资⽅式,其中可以分为买断型和回购型。

什么是融资租赁?融资租赁是物权融资,转租赁只是融资租赁公司打开上层融资渠道⽅式之⼀。

融资租赁与商业保理的相同之处:1、都属于⼀个主管部门融资租赁和商业保理都属于商务部管辖。

2、在业务中都有三个当事⼈、两个合同融资租赁业务⼀般涉及到卖⽅、融资租赁公司(买⽅)、承租⼈,卖⽅与融资租赁公司是买卖合同,融资租赁公司与承租⼈是融资租赁合同。

商业保理业务⼀般涉及到卖⽅、买⽅、商业保理公司。

买卖双⽅是买卖合同,卖⽅与商业保理公司是保理合同。

3、都属于贸易⾦融融资租赁是在设备销售过程中为承租⼈提供融资服务。

商业保理是在商品过程中未卖⽅赊销货物提供融资服务。

4、在中国都有两个主体从事融资租赁和商业保理业务在中国从事融资租赁的主体有⾦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

在中国从事商业保理的主体有商业银⾏和商业保理公司。

5、都能促进销售融资租赁通过购买租赁物租赁给承租⼈可以促进设备的销售。

商业保理通过受让应收账款为卖⽅提供融资促进卖⽅的销售。

融资租赁与商业保理的不同之处:1、从权利上看‘融资租赁是是基于设备的物权和租赁产⽣的债权商业保理只是基于赊销贸易产⽣的债权融资2、从风险的程度看融资租赁基于物权和债权,相对于商业保理的债权来看风险程度低。

商业保理只是基于贸易项下的债权融资,风险程度⾼。

3、从信⽤风险来源看融资租赁主要的信⽤风险源是来⾃承租⼈。

商业保理主要的信⽤风险源是来⾃1、买⽅2、卖⽅4、从为客户融资额度来看融资租赁因为⼤多数都是基于⼤型设备⼀般⾦额都⽐较⼤。

培训材料13:融资租赁保理业务政策解读

培训材料13:融资租赁保理业务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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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出租人准入条件
(一)出租人应为根据《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融资租 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等监管 规定依法设立的内资试点租赁公司或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具有开 展相关业务的资格且生产经营合法、合规;
(二)近两年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及法律诉讼事件;
(三)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业务操作及风险防范制 度; (四)对租赁资产拥有完整、合法、有效的所有权,可提供相对 应的销售合同、发票或权属证明等足以确定权属关系的单据或文 件;
三、拓展对接海外资金+经营性租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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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我行开展租赁保理业务的基本思路
一、发展中型客户的售后回主要以自有 资金或占用短期负债。通过售后回租,借款人可以将资产变成现金
,又可以继续拥有资产的使用权。
对我行来讲,对中型客户的定价较高,收益较好,同时可为我行 带来可观的中间业务收入。另外可改善我行贷款结构,提高贷款抵
金融租赁 内资租赁 外资租赁 总计
20 80 460 560
20 66 210 296
0 14 250 264
0 15 119 89.2
3.6 14.3 82.1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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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我国融资租赁业务发展状况
2006-2012年我国融资租赁业务发展情况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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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 租赁业务介绍
2
租赁保理业务概述
经营租赁---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它租赁。
3
1.2融资租赁的分类
1、基本融资租赁
2、售后回租
3、联合租赁
4、转租赁
4
1.3租赁公司的分类
金融租赁公司--由银监会批准,公司的设立和运营符合《金

融资租赁保理模式解析

融资租赁保理模式解析

租赁保理的三种模式解析一、普通租赁保理融资模式这是一种保理银行针对“通常情况下”的融资租赁业务的应收租赁款进行的保理融资,是对“已形成租金”的应收账款的保理融资“先交付后保理”;在实务中比较多见,操作也比较简单;在此模式中,租赁公司与承租人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也与供货商签署了买卖合同,货款及设备均已交付,已形成租赁公司的“应收租金”;租赁公司需要在银行对已形成的租金进行保理;用以解决“承租人实力强大,供货商弱小”租赁交易架构中的“收款”问题;图表1:普通租赁保理融资流程图二、售后回租保理融资模式这是一种针对承租人“自有设备”进行的“售后回租赁”模式,用以解决调整承租人的财务结构,提高资产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若承租人获得的资金部分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则承租人负债率降低;售后回租保理模式可以设计为在会计上按融资租赁核算的融资租赁模式,无余值处理,资产记在承租人头上;也可以设计为在会计上按经营租赁核算的经营租赁,即“经营性回租赁”模式,有余值处理,租赁资产记在租赁公司头上,实现承租人的表外融资;回租赁保理流程如下图所示:图表2:回租赁保理融资模式流程图三、结构性租赁保理融资模式这是一种针对“即将形成租金”的直接租赁保理融资模式,是一种突破性的解决租赁公司在购买环节支付货款的资金瓶颈的重要融资模式,是一种“交付前”的“结构性融资”;在此模式中,租赁当事人之间已形成附带生效条件的法律合同关系,但租赁公司尚未支付货款;即租赁公司与供货商强大已形成购买合同关系,租赁公司与承租人已形成融资租赁合同关系,供货人已承诺提供回购担保或其他第三方已提供保证或物权担保,租赁公司一旦支付货款,该交易结构系统的一揽子合同即刻生效,租赁公司也随即获得租金收取权;图:“交付前”的结构性租赁保理融资流程图银行认可上述法律合同关系,并对“即将形成租金”视同“已形成租金”进行先期直接保理,但要求租赁公司按照“封闭运行”的规则,在获得租赁保理款项的“同时”支付给供货商,以确保银行通过先期受让所获得的租金收益权的事实存在;此模式用以解决“供货商强大而承租人弱小”的租赁交易架构中的“付款”问题,是租赁公司的优质租赁项目获得银行资金支持的一种重要融资方式;。

融资租赁保理产品演示文稿

融资租赁保理产品演示文稿
第二十一页,共34页。
4、理财功能
①对于高端客户可以通过委托租赁、回租赁、经营性租赁保持 或降低资产负债率,提高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改善财务指 标,加速折旧,优化财务结构,进行有效的理财服务;
②该功能的实现主要通过租赁公司为承租人设计的租赁方案来实 现。
第二十二页,共34页。
5、资产管理功能
租赁公司掌握着大量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和租金收取权,而且 “买卖”、“破产”不破租赁,租赁公司具有明显的、安全 的资产管理优势,能够使银行贷款“化零为整”,并降低银 行的管理成本和金融风险。
➢截至2009年5月底,国内12家正常经营的金融租赁公司总资产已超过948亿元,其中 租赁资产855亿。
第十三页,共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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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金融租赁产业政策——扶持融资租赁政策迭出
国家层面的政策:
• 2007年3月,新修订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正式实行。 • 今年6月份,银监会和央行联合发文,允许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发行金融债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
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 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第八页,共34页。
1%, 要求: 1、出租方将针对承租方的全部应收账款转让给我行,并取得承租方的书面确认;
2、获得回购承诺方出具《租赁工程机械回购价格回购承诺函》; 3、合作协议文本及相关要件须由总行资产管理部律师审核认可,按总行审批
及规定的操作规程办理;
第二十八页,共34页。
融资租赁公司、保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为区内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按照当年融资额 度给0.5%-1.0%的补贴,最高补贴额为300万元。同时还鼓励包括融资租赁公司在内的金融机构进驻天津新

租赁保理融资模式解析商业保理的业务模式

租赁保理融资模式解析商业保理的业务模式

租赁保理融资模式解析商业保理的业务模式保理融资作为快速、便捷的融资方式,广受企业好评。

本文将针对保理融资进行具体分析。

租赁保理融资是指融资租赁公司将针对承租人的应收租金债权转让给银行或商业保理公司(以下统称“保理商”),保理商为融资租赁公司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应收账款账户管理、应收账款催收和承担应收账款坏账风险等一系列综合性金融服务。

其本质属于债权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承租人)。

保理与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的区别在于,贷款仅取得应收帐款质押的优先受偿权,并非直接取得应收帐款的债权。

一、保理融资的基本模式(1)有追索权保理承租人到期未偿还租金时,由融资租赁公司、供应商或其他第三方向保理商回购保理商未收回的融资款(2)无追索权保理承租人到期未偿还租金时,保理商只能向承租人追偿,不得向其他第三人追偿。

二、保理融资的操作程序1、融资租赁公司与供货商签订《购买合同》,购买承租人指定的租赁物。

2、融资租赁公司与承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明确规定租赁期限和租金金额等事项。

3、保理商对该笔业务进行调查与授信,核准后,保理商就应收租金债权转让事宜与融资租赁公司签订《保理融资合同》,为融资租赁公司提供保理融资。

4、融资租赁公司书面通知承租人保理事宜,承租人签署书面确认资料并通过融资租赁公司转交给保理商。

5、承租人向保理商支付租金,租金发票由融资租赁公司出具,通过保理商转交承租人。

6、租金支付出现逾期或支付不能的情况时,保理商启动应收账款催收程序。

三、保理融资的担保措施1、以租赁物应当设定抵押,保理商为抵押权人。

2、承租人或租赁公司为租赁物投保,保理商为第一受益人。

3、原则上应由承租人提供担保,如抵押、质押、保证。

承租人确实无法提供担保的,由有担保能力的第三方提供担保。

4、供货商提供回购。

5、租赁公司或承租人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

6、租赁公司和承租人在银行办理监管账户,保证资金优先用于还贷。

7、设立有追索权的保理,融资租赁公司及供应商将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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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保理模式解析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租赁保理的三种模式解析
一、普通租赁保理融资模式
这是一种保理银行针对“通常情况下”的融资租赁业务的应收租赁款进行的保理融资,是对“已形成租金”的应收账款的保理融资(“先交付后保理”)。

在实务中比较多见,操作也比较简单。

在此模式中,租赁公司与承租人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也与供货商签署了买卖合同,货款及设备均已交付,已形成租赁公司的“应收租金”。

租赁公司需要在银行对已形成的租金进行保理。

用以解决“承租人实力强大,供货商弱小”租赁交易架构中的“收款”问题。

图表1:普通租赁保理融资流程图
二、售后回租保理融资模式
这是一种针对承租人“自有设备”进行的“售后回租赁”模式,用以解决调整承租人的财务结构,提高资产流动比率、速动比率。

若承租人获得的资金部分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则承租人负债率降低。

售后回租保理模式可以设计为在会计上按融资租赁核算的融资租赁模式,无余值处理,资产记在承租人头上;也可以设计为在会计上按经营租赁核算的经营租赁,即“经营性回租赁”模式,有余值处理,租赁资产记在租赁公司头上,实现承租人的表外融资。

回租赁保理流程如下图所示:
图表2:回租赁保理融资模式流程图
三、结构性租赁保理融资模式
这是一种针对“即将形成租金”的直接租赁保理融资模式,是一种突破性的解决租赁公司在购买环节支付货款的资金瓶颈的重要融资模式,是一种“交付前”的“结构性融资”。

在此模式中,租赁当事人之间已形成附带生效条件的法律合同关系,但租赁公司尚未支付货款。

即租赁公司与供货商(强大)已形成购买合同关系,租赁公司与承租人已形成融资租赁合同关系,供货人已承诺提供回购担保或其他第三方已提供保证或物权担保,租赁公司一旦支付货款,该交易结构系统的一揽子合同即刻生效,租赁公司也随即获得租金收取权。

图:“交付前”的结构性租赁保理融资流程图
银行认可上述法律合同关系,并对“即将形成租金”视同“已形成租金”进行先期直接保理,但要求租赁公司按照“封闭运行”的规则,在获得租赁保理款项的“同时”支付给供货商,以确保银行通过先期受让所获得的租金收益权的事实存在。

此模式用以解决“供货商强大而承租人弱小”的租赁交易架构中的“付款”问题,是租赁公司的优质租赁项目获得银行资金支持的一种重要融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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