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保理模式解析
融资租赁解析租赁物的保险与维修责任

融资租赁解析租赁物的保险与维修责任融资租赁是一种常见的商业融资方式,通过租赁合同,租赁人将资产租赁给承租人,让承租人可以使用资产而不必购买。
在融资租赁中,租赁物的保险与维修责任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本文将对此进行分析和解析。
一、租赁物的保险责任在融资租赁中,保险是保障资产安全的重要手段。
租赁人通常要求承租人购买保险来覆盖租赁物的财产损失和第三方责任。
保险责任一般包括以下方面:1. 财产损失保险:承租人需购买足够的财产损失保险,以保障租赁物在租赁期间的保险责任。
这种保险一般覆盖因火灾、盗窃、水患等原因造成的租赁物的损失。
2. 第三者责任保险:租赁物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引发第三者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为了保障租赁人的利益,承租人需要购买第三者责任保险,以承担因租赁物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 全险保险:有些租赁人要求承租人购买全险保险,除了财产损失和第三者责任以外,还包括租赁物车辆的划痕、玻璃破碎等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在融资租赁中,租赁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提供保险单据以确认保险的购买情况,并有权制定保险金额和保险期限。
同时,租赁人还可以要求将自己列为保险受益人。
二、租赁物的维修责任除了保险责任外,租赁物的维修责任也是融资租赁中重要的一环。
维修责任通常由租赁合同明确规定,包括以下内容:1. 维修义务:租赁合同一般规定承租人有责任对租赁物进行合理的维修和保养,以保证租赁物的正常运行和使用性能。
承租人需要按照约定的要求进行定期的检查、保养和维修,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2. 维修责任:租赁合同对于租赁物的大修、更换零部件等维修工作的责任也会进行明确约定。
一般情况下,承租人需要承担由于正常磨损和使用造成的维修费用,而对于非正常损耗或事故造成的维修费用,根据合同约定可能由租赁人或者保险公司负责。
3. 紧急故障处理:在租赁物发生紧急故障时,承租人需及时通知租赁人,并按照指示进行处理。
租赁人可能要求承租人委托其指定的修理厂进行维修,也可能由承租人自行选择修理厂进行维修,但需事后提供维修记录。
融资租赁公司国内保理业务介绍

融资租赁公司国内保理业务介绍一、融资租赁及国内保理•直接租赁直接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一种融资租赁方式。
•售后回租•售后租回是指出卖人(即承租人)将一项固定资产出售给出租人(租赁公司)后,又将该项资产从出租人租回的融资租赁业务,习惯上简称为"回租"。
售后租回交易形式上是一种租赁业务,实质上是一种融资手段,它使资产所有人(承租人)在保留资产使用权的前提下获得所需资金,同时又为出租人提供有利可图的投资机会。
•保理概念:是指境内销货方(债权人)将其因向境内购货方(债务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或其他原因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我行,由我行为销货方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及商业资信调查、应收账款管理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适用对象:国内贸易的销货方,已向购货方提供商品或服务并形成应收账款。
根据购货方开户行是否承担担保付款责任,国内保理可分为双保理和单保理;根据销货方开户行是否保留对销货方的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可分为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按是否向购货方公开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的事实,可分为公开保理和隐蔽保理。
三、融资金额及期限定价• 融资金额:有追索权保理融资金额最高不超过发票实有金额;无追索权保理一般不超过发票实有金额的90%。
• 融资期限:根据应收账款的还款期限和合理在途时间等因素确定,一般不得晚于应收账款还款日后1个月,最长不得晚于应收账款还款日后3个月,不得办理展期和再融资。
售后回租+国内保理流程签订售后回租合同,支付设备价款 租回原有设备,支付租金保理 担保四、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3号)现就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公告如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后,又将该项资产从该融资租赁企业租回的行为。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时,资产所有权以及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报酬和风险并未完全转移。
金融租赁与保理

持续扩大,特别是在先进制造、新能源、节能环保等领域。
02
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加速
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推动下,金融租赁与保理行业将加速数字
化、智能化转型,提高服务效率和风险管理水平。
03
专业化、精细化服务需求增加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客户对金融租赁与保理服务的需求将更加专业化
和精细化,要求提供个性化、定制化的解决方案。
通过评估承租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和历 史记录,识别潜在的信用风险。
风险防范策略
建立严格的信用评估体系,对承租人进行全 方位的信用调查和评估;采用风险定价策略, 对高风险交易收取更高的租金或保证金;与 信用良好的承租人建立长期合作关系,降低 信用风险。
操作风险识别及防范策略
要点一
操作风险识别
关注租赁物的管理、维护和处置等环节,识别潜在的操作 风险。
增长趋势
随着全球经济的复苏和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以及政策环境的不断完善,金融租赁市场将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态势。 未来,金融租赁将在支持实体经济、促进产业升级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政策法规环境分析
国际政策法规
国际上对金融租赁业的监管逐渐加强,巴塞尔协议等国际监管标准对金融租赁公司的风险管理、资本 充足率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
供了有力保障。
未来政策法规趋势
未来,中国政府将继续加强对保理行业的监管和引导,推动行业规范化和专业化发展。 同时,政府还将加大对保理行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创新和发展,为保理市场的持续增长
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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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租赁与保理关系探讨
互补性:优势资源整合
资源共享
金融租赁公司可提供租赁物所有权及租金收益权,而保理商则能 提供资金支持和风险管理服务,实现优势资源互补。
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模式

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模式
金融租赁公司的业务模式
一、租赁模式:
金融租赁公司通常利用租赁的模式,将投资者的资金投入的目标物品以租赁的形式实现投资目标。
企业通过租赁的模式可以获得最佳投资回报率,投资者也可以通过最低的风险,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
二、保理模式:
保理模式是一种租赁模式,金融租赁公司提供了金融保理服务,将有效期短的债权转换成有效期较长,利率较低的长期融资。
投资者可以将资金投入安全的债权中,获得更高的回报率。
三、委托管理模式:
金融租赁公司可以风险分散的形式,为投资者提供资产委托管理的服务,以获取更高的投资回报率。
金融租赁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和投资人的需求,不断地调整和优化投资组合,为投资人提供最佳的投资回报。
四、将银行贷款转换为租赁的模式:
金融租赁公司与银行签订贷款协议,将银行贷款转换为租赁的形式,从而获得降低融资成本的效果。
另外,金融租赁公司还可以为贷
款目标物提供技术支持和管理服务,为贷款借款方提供全方位服务。
五、投资持有人模式:
金融租赁公司向有资金需求的单位或个人收取投资持有人费用,以将资金从投资人投向目标物,并获得较高的投资回报率。
投资持有人可以按照拨付费用的规定,进行费用的分配,可以使投资者和企业在经济上获得充分的双赢。
专题——融资租赁资产保理

融资租赁资产保理
法律依据——
《物权法》 2007年3月新颁布的《物权法》规定应收账款可质押,质权自在信贷征信机构办理 出质登记时设立。我国目前对应收账款出让登记尚无明确规定。 直接规章制度 银监会2005年8月《通知》及2007年3月《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中关于“转让 应收租赁款”的有关规定是租赁保理的部门规章。 ➢2005年8月25日《中国银监会关于调整金融租赁公司业务范围的通知》中增加了 “向商业银行转让应收租赁款”业务的条款; ➢2007年3月1日银监会新修订并实施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金 融租赁公司可向商业银行转让应收租赁款业务”,即指银行向金融租赁公司开办的国 内保理业务,其他融资租赁公司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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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资产保理
法律依据——
《合同法》 国际保理业务主要依据国际保理业务惯例和当事人协议进行,目前我国还 没有明确的保理立法,因此国内保理业务适用《合同法》有关债权转让的规 定。1999年颁布的《合同法》第五章中第79条等条目陈述的关于债权转让与 受让的规定是租赁保理的法律依据,规定如下: ➢ 当事人约定或法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不能转让; ➢ 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的不发生效力; ➢ 债权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比如担保权利); ➢ 3债务人对合同的抗辩权可以向债权受让人主张。
专题——融资租赁资产保理
融资租赁资产保理
基本概念——
融资租赁资产保理是将融资租赁业务与银行保理业务结合起来而形成的 金融创新产品,是指在出租人与承租人形成租赁关系的前提下,租赁公司 与国内商业银行根据双方保理合同的约定,租赁公司将融资租赁合同项下 未到期应收租金债权转让给银行,银行支付租赁公司一定比例的融资款项, 并作为租金债权受让人直接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经济活动。融资租赁资产 保理的实质是将应收租金作为应收账款进行转让与受让,是现代商业银行 的金融业务创新。
融资租赁保理产品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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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租赁保理定义 ➢租赁分类 ➢我国融资租赁行业市场分析 ➢融资租赁功能 ➢融资租赁保理业务主要操作模式 ➢关于我行开展融资租赁保理业务主要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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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分类
五大特征:
根据新准则规定,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 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 行使这种选择权;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 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 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典型融资租赁的特征
1、通常把典型融资租赁描述为包含至少“一个标的物、两类合同(买 卖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等)和至少三方当事人(出租人、承租人、出卖 人)”的交易活动;
2、融资租赁是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 全额融资、全额清偿的的交易,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 ;
3、其法律特征是出租人按承租人对租赁物与供货人的选择取得租赁 物再出租给承租人,通俗地说就是“你租我才买,我买你必租” 。
2、除上述五家银行系租赁公司外,华夏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北京 银行也都陆续提出进军金融租赁业的战略;
3、中国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副主任陈琼透露,未来两年将新增10家由银行设 立的金融租赁公司。
史上最通俗易懂的融资租赁与商业保理讲解

史上最通俗易懂的融资租赁与商业保理讲解导读在商业保理与融资租赁业界经常流⾏着⼀句话:保理租赁不分家。
随着越来越多的P2P平台开始涉⾜融资租赁与商业保理,两种业务模式看起来像是⼀对双胞胎兄弟,很多⼈被这两种业务模式搞的头晕⽬眩,那么到底什么是融资租赁,什么是商业保理,他们分别是如何与P2P平台合作,⼜有哪些相同点和不同点呢?什么是商业保理?保理是应收账款融资,是⼀种债权融资⽅式,其中可以分为买断型和回购型。
什么是融资租赁?融资租赁是物权融资,转租赁只是融资租赁公司打开上层融资渠道⽅式之⼀。
融资租赁与商业保理的相同之处:1、都属于⼀个主管部门融资租赁和商业保理都属于商务部管辖。
2、在业务中都有三个当事⼈、两个合同融资租赁业务⼀般涉及到卖⽅、融资租赁公司(买⽅)、承租⼈,卖⽅与融资租赁公司是买卖合同,融资租赁公司与承租⼈是融资租赁合同。
商业保理业务⼀般涉及到卖⽅、买⽅、商业保理公司。
买卖双⽅是买卖合同,卖⽅与商业保理公司是保理合同。
3、都属于贸易⾦融融资租赁是在设备销售过程中为承租⼈提供融资服务。
商业保理是在商品过程中未卖⽅赊销货物提供融资服务。
4、在中国都有两个主体从事融资租赁和商业保理业务在中国从事融资租赁的主体有⾦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
在中国从事商业保理的主体有商业银⾏和商业保理公司。
5、都能促进销售融资租赁通过购买租赁物租赁给承租⼈可以促进设备的销售。
商业保理通过受让应收账款为卖⽅提供融资促进卖⽅的销售。
融资租赁与商业保理的不同之处:1、从权利上看‘融资租赁是是基于设备的物权和租赁产⽣的债权商业保理只是基于赊销贸易产⽣的债权融资2、从风险的程度看融资租赁基于物权和债权,相对于商业保理的债权来看风险程度低。
商业保理只是基于贸易项下的债权融资,风险程度⾼。
3、从信⽤风险来源看融资租赁主要的信⽤风险源是来⾃承租⼈。
商业保理主要的信⽤风险源是来⾃1、买⽅2、卖⽅4、从为客户融资额度来看融资租赁因为⼤多数都是基于⼤型设备⼀般⾦额都⽐较⼤。
买断型融资租赁保理业务(2015年3月)

谢谢!
的以国内信用证为结算方式
对客户无追索权,故可选取
买断型融资租赁保理业务常见问题
1、房产及土地可否作为租赁
物? 2、到期后租赁物归属权问题? 3、租赁公司汇率管理费是否 需前置?
4、租赁物可否作为买方承包
额度的抵押担保?
文件参考
《关于开展买断型融资租赁保理业务跨分行或跨境联动模式的通知》(浦银办发 [2014]50号); 《买断型融资租赁保理业务跨境联动模式向下离岸保理融资操作要求》; 福费廷业务在一定条件下 在信贷规模偏紧或我行对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融资租赁保理业务暂行管理规程》(浦银办发[2010]174号);
行无权向外资租赁公司追索未偿付保理融资款,同时还承担承保
范围内应收租金的担保付款责任。
二、买断型融资租赁保理业务优势(客户)
活资金使用,无需受托支付
企业在保留租赁物使用权的前提下,将有形动产转化为货币资 本,不仅满足融资需求,且无需按信贷资金进行受托支付,使用 灵活方便。
盘活有形动产,优化财务报表
三、买断型融资租赁保理整体业务准入
额度核定与管理 -卖方融资额度 在买方承保额度范围内,应收租金经承租人逐笔书面确认 ,并签署买方保理协议书之后核定。 卖方融资额度≤Σ各期租金本金总额*融资比例,单笔应收 租金融资金额一般不超过所对应该期应收租金中的租赁物本 金;
在实际为借用租赁公司为通道的业务中,融资比例可设置
本资金,为贵公司节约融资成本。
二、买断型融资租赁保理业务优势(银行)
售后回租带来的存款 汇率管理费产生保证金存款 手续费收益=保理手续费+本金部分结汇+本金部分购
汇+利息部分购汇
与企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不占贷款规模,不占风险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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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保理的三种模式解析
一、普通租赁保理融资模式
这是一种保理银行针对“通常情况下”的融资租赁业务的应收租赁款进行的保理融资,是对“已形成租金”的应收账款的保理融资(“先交付后保理”)。
在实务中比较多见,操作也比较简单。
在此模式中,租赁公司与承租人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也与供货商签署了买卖合同,货款及设备均已交付,已形成租赁公司的“应收租金”。
租赁公司需要在银行对已形成的租金进行保理。
用以解决“承租人实力强大,供货商弱小”租赁交易架构中的“收款”问题。
图表1:普通租赁保理融资流程图
二、售后回租保理融资模式
这是一种针对承租人“自有设备”进行的“售后回租赁”模式,用以解决调整承租人的财务结构,提高资产流动比率、速动比率。
若承租人获得的资金部分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则承租人负债率降低。
售后回租保理模式可以设计为在会计上按融资租赁核算的融资租赁模式,无余值处理,资产记在承租人头上;也可以设计为在会计上按经营租赁核算的经营租赁,即“经营性回租赁”模式,有余值处理,租赁资产记在租赁公司头上,实现承租人的表外融资。
回租赁保理流程如下图所示:
融资租赁公司 承租人 保理银行
支付租金
租赁权益转让及融资 融资租赁合同
图表2:回租赁保理融资模式流程图
三、结构性租赁保理融资模式
这是一种针对“即将形成租金”的直接租赁保理融资模式,是一种突破性的解决租赁公司在购买环节支付货款的资金瓶颈的重要融资模式,是一种“交付前”的“结构性融资”。
在此模式中,租赁当事人之间已形成附带生效条件的法律合同关系,但租赁公司尚未支付货款。
即租赁公司与供货商(强大)已形成购买合同关系,租赁公司与承租人已形成融资租赁合同关系,供货人已承诺提供回购担保或其他第三方已提供保证或物权担保,租赁公司一旦支付货款,该交易结构系统的一揽子合同即刻生效,租赁公司也随即获得租金收取权。
图:“交付前”的结构性租赁保理融资流程图
银行认可上述法律合同关系,并对“即将形成租金”视同“已形成租金”进行先期直接保理,但要求租赁公司按照“封闭运行”的规则,在获得租赁保理款项的“同时”支付给供货商,以确保银行通过先期受让所获得的租金收益权的事实存在。
保理银行
融资租赁公司 设备供货商
承租人 ⑤支付租金
②出租 ③租金权益转让及融资 ④支付货款 ①提交设备 ⑥设备回购
保理银行
融资租赁公司
承租人 ④支付租金
②设备融资租赁 ①设备买卖
③权益转让及融资
此模式用以解决“供货商强大而承租人弱小”的租赁交易架构中的“付款”问题,是租赁公司的优质租赁项目获得银行资金支持的一种重要融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