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筋分包合同最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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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植筋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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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

XXXXX

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

植筋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承包人:XXXXX

分包人:XXXXX(某某班组,身份证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XXXXX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植筋工程施工,就工程承包中的相关事宜,经承包人、分包人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XXXXX及配套设施工程

项目地点:XXXXX

二、承包方式:扩大劳务分包。即分包人需自带除塔吊和施工电梯以外

为完成承包工作内容所需的所有机械设备、生产工具用具和辅助材料的劳务分包。

三、承包范围

根据XXXXX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施工图纸、会审记要、设计变更等承包范围内的所有植筋工程施工。

四、承包内容

分包人承包工作内容如下:

4.1含劳保用品、运输工具(斗车、料斗、钢丝绳及卡扣)、移动式门架、蓄水池(槽)、二级箱以外的所有电线、电缆、照明灯具(如碘钨灯、碘钨灯管等)、电钻,植筋胶水等与植筋相关工具、材料。

4.2根据图纸安排专人放线并进行复核。

4.3. 钢筋运输、钻孔、植筋孔清洗、灌胶、安装。

五、承包综合单价

5.1综合单价按照直径6mm-8mm 0.4元/根、10mm 1.2元/根、

12mm-14mm 1.8元/根、16mm 7元/根、 18mm-20mm 15元/根、 22mm 20元/根、 25mm 25元/根。

综合单价包含:夜间施工增加费、超高施工降效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施工加班费、赶工费,防暑降温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机械使用费、材料的保管费、材料二次倒运费、垂直运输费、损坏修复费用、成品保护费、交叉作业费、施工配合费、停工窝工费、劳动力涨价风险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管理费、利润、税费等。综合单价为分包人充分熟悉图纸、踏勘现场确定,不因设计变更、施工现场水平运输距离的远近、现场施工条件的艰苦、施工难易程度等作调整。

分包人已充分考虑合同工期内劳动力市场及材料市场价格波动等风险。

综合单价不因物价上涨和政府调价文件而调整。

六、工程材料

6.1本工程钢筋由承包人负责提供,分包人负责材料运输、归堆码放人

工费已经包含在综合单价里。

6.2分包人负责钢筋放样、材料需求计划,该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里。

分包人应提前24h向承包人申报材料计划。

6.3分包人施工的钢筋耗量不能超过图纸工程量,否则超出的部分按承

包人实际材料采购价格的1.2倍在分包人工程款中扣除。

七、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至年月日止

具体开工日期以承包人通知的开工日期为准(书面或电话、邮件等)。

分包人必须按照承包人的进度计划要求施工,分包人因劳动力不足导致进度不满足承包人的要求,三次收到承包人书面整改通知,仍然不能满足进度要求,承包人有权终止分包合同,分包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八、工程质量标准

8.1、所有植筋均应经拉拔试验合格,拉结长度、植筋深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

8.2、所有植筋部位须按照甲方指令和技术交底进行施工(打孔、清孔、涂胶、除锈、植筋),乙方不得擅自做主任意修改。

8.3、植筋部位的各个点必须保持在同一面、同一线上、不能偏出构件。

8.4、拉拔试验不合格由分包人承担材料、检测费用;

九、付款方式:按月每人支付1500元生活费(当月上班不足15天的员工,本月按照750元发放生活费,当月上班不足10天的员工,本月不予发放生活费,当月上班超过15天的员工,本月按照1500元发放生活费),其余按以下付款方式付款。

9.1工程量确认:按现场工程部、经营部实际清点的工程量确认。

9.2结算金额按承包人工程技术部、经营部现场确认并签字工程量核定单乘以单价计算。

9.3所有植筋完成砌体施工完毕一个月后付至工程结算额的80%,余款等二次结构验收合格满三个月次日付清

9.4每次付款时分包人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9.4.2.承包人收到分包人每月的已发放的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的工资表一份,发放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一份。

十、双方权利义务

10.1承包人义务

10.1.1根据劳务分包合同及时支付进度款。

10.1.2按照分包人的计划提供钢筋。

10.1.3负责现场施工管理工作,并随时配合解决施工中有关技术问题;

10.1.4有偿提供分包人工人食宿等生活设施、安全帽及工作服;

10.1.5提供白图一份,电子版图纸供分包人参考,不足部分分包人自行解决并承担该费用。

10.1.6负责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对分包人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验收。

10.1.7提供施工用水、电(二级电箱)接驳点。

10.2分包人义务

10.2.1认真熟悉施工图,及时就图纸问题与承包人技术人员沟通。

10.2.2严格按照图纸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10.2.3负责施工中出现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问题的整改,若不整改或整改不及时及整改不符合要求时,承包人有权派人整改,按整改费用的1.2倍从分包人当期工程款里扣除。

10.2.4因不能保证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要求被终止合同或自动退场,均按已完成工程造价的60%结算。

10.2.5分包人必须服从承包人现场管理人员和监理工程师的监督管理。由于分包人原因导致发包人、监理或相关部门对承包人任何形式的罚款,均由分包人承担,并在分包人当期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10.2.6施工阶段分包人必须指定现场负责人,代表分包人常驻现场,全面负责现场管理,本分包工程现场负责人,如分包人现场负责人擅离职守按1000元/次处罚,如分包人现场负责人不按时参加例会,迟到一次罚款100元,缺席一次罚款500元。

10.2.7分包人必须提供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用于办理施工现场门禁卡及消费IC卡(工本费5元),凡不能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人员均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10.2.8分包人应及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妥善处理与农民工的劳资纠纷问题。若因农民工的工资问题、待遇问题、生活问题等影响现场正常施工和生产,每发生一起分包人应支付违约金1万元。如影响导致当地政府处罚或媒体曝光,给承包人造成负面影响的,分包人应支付违约金不低于5万元。具体见按时发放农民工资的承诺书,严禁有作业人员到项目部或发包方或政府部门讨薪,发生一起对分包人处以10万元违约处罚,同时将该人员清退出场,发生两次及以上,合同自动解除。

10.2.9分包人自行解决工具、材料库房,如果分包人需要单独设置工具或材料库房,为统一规划布置,分包人必须先报承包人审批,经承包人同意后方可搭建(或安放)。

10.2.10根据承包人提供的水电接驳点,分包人自行布设临水临电及设置蓄水池(槽),必要时给水需有加压措施。

10.2.11严格遵守承包人的各种规章制度,承包人的规章制度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10.2.12分包人使用塔吊、施工电梯时必须服从承包人统一协调和管理。

10.2.13与其他作业班组配合施工。

10.2.14根据承包人的施工进度安排,合理的安排施工人员作业,如因人员不足导致进度停滞,按照每天1000元进行罚款。

10.2.15按照图纸和承包人的要求施工;

10.2.16分包人办公地址、家庭住址、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在七天之内书面通知承包人,否则一切责任都由分包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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