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麻醉复苏室转入转出及流程
妇幼保健院麻醉复苏室(PACU)转出制度

妇幼保健院麻醉复苏室(PACU)转出制度
一、病人离开PACU标准:
1.病人已完全苏醒(或意识达术前水平)或STEWARD苏醒评分大于4分。
2.血流动力学稳定,能正确回答问题。
3.气道通畅,脱氧情况下能维持SPO2在术前水平。
4.疼痛或恶心减轻或得到控制,无急性麻醉或手术并发症。
5.腰麻和硬膜外麻醉的病人应在呼吸、循环稳定且阻滞平面在T6以下。
6.使用麻醉性镇痛药或镇静药后,观察30分钟无异常反应。
二、转运管理:
由值班的PACU护士或医生护送病人返回病房;向病房
值班医生或护士详细交代病情,并移交病历和监护、治疗记录;护送人员应充分考虑到在转运途中有可能发生的患者躁动、恶心呕吐、呼吸抑制、坠床等意外,并及时处理,安慰患者,保持患者安静,保证患者在途中的安全。
有以下情况须有PACU医生和护士一起护送:
1.转入ICU的患者。
2.在PACU发生过喉痉挛、舌后坠、支气管痉挛及其他病情变化,经积极处理后转回原病房的患者。
3.高龄且伴有重要器官功能障碍或合并症的患者。
4.有特殊管道(如胸腔闭式引流管等)的患者。
5.烦躁不合作的患者。
麻醉复苏流程

(术后病人)
病人在麻醉医生、巡回护士、手术医生护送下进入 麻醉后复苏室
吸氧、连接心电图、血氧饱和度、吸氧设备、无创血压
麻醉医生与医生交接(手术名称、麻醉方式、术中特殊情况、出入量等) ,手术医生与麻 醉护士交接手术特殊关注事项,手术间护士与麻醉护士交接(物品、引Βιβλιοθήκη 管、皮肤等) 。手术室复苏
麻醉恢复室复苏
由麻醉医师、专科医师、护士负责复苏的监护治疗
患者复苏,麻醉医师评估后 按规定拔管
符合转出标准, 转入病房
全麻患者 Steward 苏醒评分标准
分 清醒程度 值 完全苏醒 对刺激有反 1 应 对刺激无反 0 应 呼吸道需要给以支持 0 肢体无活动 0 通畅 2 可按医师吩咐咳嗽 呼吸支持可保持呼吸道 1 肢体无意识活动 1 呼吸道通畅程度 值 肢体能有意识的 2 活动 2 分 肢体活动度 值 分
观察病人伤口、引流、皮肤、动静脉穿刺点、静脉通路是否通畅
连续观察并记录病情变化
监测异常
及时通知麻醉后复苏室医生
执行医嘱并及时记录
病情平稳
病情不稳定
请上级医院会 诊或麻醉医生 护送下, 转入上 级医院治疗 麻醉医生护送病人,送返病房床旁交接。
全麻患者复苏管理措施及流程
全麻手术患者 评估患者全麻手术后情况
麻醉复苏室ACU转入标准及流程

盐城新东仁医院麻醉复苏室(PACU)转入标准及流程一、患者转入麻醉复苏室标准(一)收治范围:1.麻醉结束后尚未清醒,或已基本清醒但肌力恢复不满意患者;2.高龄、婴幼儿、危重和麻醉后生命体征不平稳的其他麻醉患者。
(二)排外条件:1、病情危重,循环不稳定,仍需血管活性药物维持者。
应在不间断监测和治疗的条件下转入ICU;2、呼吸衰竭、其他多脏器功能不全或衰竭者,休克尚未彻底纠正者,或估计较长时间呼吸仍不能恢复到满意程度,或出现呼吸系统并发症,复杂的口腔、咽腔等特殊部位手术后患者,仍需行呼吸支持或严密监测治疗的患者应在呼吸机支持和监测的条件下转至ICU;3、心肺复苏后患者直接转入ICU;4、术前即有昏迷、呕吐误吸等情形者,直接送ICU;5、感染伤口大面积暴露的患者;6、特殊感染的患者(多重耐药菌感染、炭疽杆菌感染、气性坏疽、破伤风、HIV感染者、狂犬病患者等);7、其他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规定需要特殊隔离的患者;8、其他器官、系统功能异常或病情需要送入ICU进一步治疗的情形。
二、患者转入麻醉复苏室流程22者应在转运呼吸机支持和监测的条件下转至ICU;3、循环系统标准:心率、血压不超过术前值±20%并循环稳定30min以上;正常心律,ECG无ST-T改变或恢复到术前水平。
若患者循环不稳定,仍需血管活性药物维持者,应在不间断监测和治疗的条件下转入ICU;4、局部麻醉患者特别是椎管内麻醉后,呼吸循环稳定。
麻醉平面在T6以下;最后一次麻醉加药时间超过1小时;感觉及运动神经阻滞已有恢复,交感神经阻滞已恢复;循环功能稳定,无需使用升压药。
门诊患者则待运动功能和本体感觉恢复,循环、呼吸稳定才可回家,并且门诊患者均应有家属陪伴返家;5、患者在复苏室内由于严重疼痛或躁动等使用过麻醉性镇痛药或镇静药物者,应警惕再度发生呼吸和意识抑制的可能,应观察30min 无异常反应才能送回病房;6、无急性麻醉或手术并发症,如气胸、活动性出血等;7、对苏醒程度评价可参考Steward 苏醒评分标准,达到4分以上者方能离开麻醉复苏室。
麻醉复苏制度及流程

麻醉复苏制度及流程一、概述麻醉复苏室(Post-Anesthesia Care Unit,PACU)是对麻醉后病人进行严密观察和监测,直至病人完全清醒,生命体征恢复稳定,能安全离开医院的重要场所。
旨在确保病人安全、舒适地度过麻醉恢复期,降低并发症发生率,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二、麻醉复苏室设置1. 麻醉复苏室应设有足够的床位,每张床位配备监护仪、供氧及吸引装置,以及必要的抢救设备,如呼吸机、除颤仪等。
2. 麻醉复苏室应保持清洁、安静、舒适,保持适宜的温度和湿度。
3. 麻醉复苏室应配备专业的麻醉医生和护理人员,确保24小时值班。
三、麻醉复苏室工作制度1. 麻醉复苏室应由麻醉医生负责日常监护治疗工作,护士长负责行政管理及物品、药品、消毒等工作。
2. 麻醉复苏室应制定严格的出入制度,确保病人安全、有序地进入和离开。
3. 麻醉复苏室应建立完善的病人交接制度,确保病人信息准确无误地传递给下一班工作人员。
4. 麻醉复苏室应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提高医护人员应对突发情况的应急能力。
四、麻醉复苏室工作流程1. 病人入室(1)病人由手术室麻醉医生护送到麻醉复苏室,并交接病人手术过程及气管插管状况。
(2)专业护理人员对病人进行全面的评估,包括生命体征、意识状态、伤口状况等。
(3)根据病人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护理计划。
2. 病人监护(1)对病人进行持续的生命体征监测,包括心率、血压、呼吸、血氧饱和度等。
(2)密切观察病人意识状态、伤口状况及引流液情况。
(3)根据病人需求,给予必要的镇痛、镇静及抗感染治疗。
3. 病人转出(1)病人生命体征恢复稳定,意识状态清醒,能自主呼吸,伤口状况良好。
(2)病人能自主进食、饮水,无明显疼痛,能与他人进行简单交流。
(3)病人无严重并发症,能安全离开医院。
4. 病人出院(1)病人或家属签署出院同意书。
(2)对病人进行出院指导,包括饮食、活动、用药等方面。
(3)病人离开麻醉复苏室,进入普通病房或出院。
麻醉后复苏室工作流程(术后病人)

连续观察并记录病情变化 监测异常
及时通知麻醉后复苏室医生 执行医嘱并及时记录
病情平稳
病情不稳定
麻醉医生护送病人,送返病房床旁交接。
麻醉医生护送, 转入 ICU 治疗
麻醉后复苏室工作流程(术后病人)
病人在麻醉医生、巡回护士、手术医生护送下进入 麻醉后复苏室
吸氧、连接心电图、血氧饱和度、呼吸机、有创血压、无 创血压、中心静脉压监测等需要监测项目
麻醉医生与复苏室医生交接(手术名称、麻醉方式、术中特殊情况、出入量等),手术医 生与麻醉护士交接手术特殊关注事项,手术间护士与麻醉护士交接(物品、引流管、皮 肤等)。
麻醉复苏室转入转出标准及流程(汇编)

麻醉复苏室转入、转出的标准与流程转入的标准麻醉复苏室所起的作用:对于所有麻醉病人手术后,不能达到ICU收治标准、术中出现血流动力学剧烈波动或术毕全麻苏醒不完全的手术病人,即麻醉药、肌松药和神经阻滞药作用尚未完全消失、易引起呼吸道阻塞,通气不足,呕吐,误吸或循环功能不稳定等并发症者,全麻气管导管尚未拔除或已拔除而苏醒不完全患者以及全麻的小儿,进行检测和必要的处理。
术后神志、呼吸和保护性反射未恢复正常的全麻(气管内麻醉、静脉麻醉)病人、椎管内麻醉平面在T5以上和术中病情不稳定的病人皆符合入PACU条件。
手术结束时麻醉药作用尚未完全消失,或因手术、麻醉因素引起循环功能不稳定,并经责任麻醉医生确认须送入PACU继续进行监测治疗的患者,术后由责任麻醉医生护送至PACU。
转出的标准全身麻醉患者转出标准:1、全麻患者Steward评分>4分方可转出恢复室。
2、凡术后在恢复室用过镇静剂、镇痛药的病人,用药后至少观察30分钟,方可转出恢复室。
3、如病情严重或出现呼吸并发症,仍需呼吸支持或严密监测治疗者应在呼吸支持或监测的条件下转至ICU。
4、能自行保持呼吸道通畅,吞咽及咳嗽反射恢复;通气功能正常,呼吸频率为12-20次/min,PaCO2在正常范围或达术前水平,面罩吸氧时PaO2高于9.33kPa(70mmHg),SpO2不低于术前3-5%.5、术后用麻醉性镇痛药或镇静药后,观察30min无异常反应。
6、无急性麻醉或手术并发症,如气胸、活动出血等。
7、拔管指征:没有单一的指征能保证可以成功地拔除气管导管,下列指征有助于评估术后病人不需要辅助通气:(1).PaO2或SpO2正常。
(2).呼吸方式正常。
病人能自主呼吸,呼吸不费力,呼吸频率<30/min,潮气量>300ml。
单纯测定肺活量或最大吸气气压的价值有限,因为并不可靠。
(3).意识复苏,可以合作和保护气道。
(4).肌力基本完全复苏。
(5).拔管前PACU的麻醉医师应警惕原已经存在的气道情况,并可能需要再次气管内插管。
麻醉复苏室(PACU)转入标准及流程
麻醉复苏室(PACU)转入标准及流程麻醉复苏室是医院内极其重要的部门,负责监护手术患者在手术后的恢复过程中。
麻醉后的恢复过程需要严格的规范和流程,才能确保患者的安全和健康。
本文将介绍PACU转入的标准和流程。
PACU转入标准PACU转入的标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患者醒来且生命体征稳定在患者经历手术后,进入PACU之前,医护人员需要通过监护设备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以确保患者出现异常情况时可以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当患者醒来且生命体征稳定后,方可进行PACU转入。
2. 术后镇痛措施有效手术后镇痛措施是手术后的重要措施,也是PACU转入的重要标准。
当镇痛措施有效,患者不会出现强烈的疼痛症状,才能进行转入PACU。
3. 患者麻醉药物作用得到反应手术后,患者需要通过清醒来稳定身体机能。
因此,当患者的麻醉药物作用得到反应,患者清醒后,医护人员方可进行PACU转入。
4. 安全转运条件到位PACU转入需要其他条件的配合,如医护人员的配合,设备的配合和操作流程的规范处理等。
为确保转运过程的安全,医护人员需要预先安排好相关的人员、设备和工具,并按照规范操作流程进行操作。
PACU转入流程进行PACU转入需要遵循以下流程:1. 移患者到PACU床上移患者到PACU床上需要医护人员密切合作完成,同步操作,确保患者在过程中不会出现受伤的情况。
2. 氧气、脉搏氧饱和度、呼吸和血压监测在患者移至PACU之后,医护人员需要立即对患者进行氧气、脉搏氧饱和度、呼吸及血压等生命体征监测,确保患者在转入期间生命体征稳定。
3. 镇痛措施为确保患者的恢复舒适和顺利,医护人员需要根据患者的疼痛情况给与相应的镇痛措施,例如:注射疼痛药物或使用其他疼痛管理技术。
4. 恢复动作评估在患者进入PACU后,医护人员需要尽快进行患者的意识、呼吸、循环、肤色、温度、运动和反应等方面的检查,评估患者的情况,以确保患者适合离开PACU。
5. 术后护理和指导在PACU中,医护人员需要对患者进行术后护理,包括清除口腔分泌物、升高头部、帮助患者排气、观察排泄物和防止压疮等。
麻醉恢复室进出标准
7、对苏醒程度评价可参考Steward苏醒评分标准,达 到4分以上者方能离开麻醉复苏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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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转入麻醉复苏室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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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医师、主管医师、巡回护士
电话通知 复苏室医生护士
接受未带气管插管
面罩吸氧、连接 血氧饱和度、心 电图、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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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呼吸系统标准:自行保持呼吸道通畅,吞咽及咳嗽 反射恢复;通气功能正常,呼吸频率为12~30次/分, 能自行咳嗽排出呼吸道分泌物,PaCO2在正常范围或 达术前水平,吸入空气条件下PaO2高于70mmHg,或 SpO2高于95%。
如病情危重,不能自行保持呼吸道通畅或估计较长时 间呼吸仍不能恢复到满意程度,或出现呼吸道并发症
接受带气管插管
连接呼吸机、血 氧饱和度、心电 图、血压等,准 备好吸引器、急 救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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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交接班登记,包括特殊病情、麻醉方 法、手术名称、术中生命体征、失血量、 输血量、液体量、尿量、皮肤情况
密切监测、遵医嘱用药、吸痰,发现异常, 及时处理,患者在麻醉复苏室内的监护结果 和处理均应真实、准确、完整、符合规范地 记录在麻醉复苏室记录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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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患者离室指标
1、中枢神经系统标准:麻醉前神志正常者意识恢复, 神志清楚,有指定性动作;定向能力恢复,能辨认时 间和地点;肌张力恢复,平卧抬头能持续10s以上。
患者经过较长时间监测治疗仍处于深或浅睡眠状态, 或术中有过较长时间低血压或低氧过程或低体温,估 计需较长时间才能苏醒者,或原有神经系统疾病和 (或)并发症者,送ICU继续监测治疗;
2、呼吸衰竭、其他多脏器功能不全或衰竭者,休克尚 未彻底纠正者,或估计较长时间呼吸仍不能恢复到满 意程度,或出现呼吸系统并发症,复杂的口腔、咽腔 等特殊部位手术后患者,仍需行呼吸支持或严密监测 治疗的患者应在呼吸机支持和监测的条件下转至ICU;
麻醉复苏室转入转出标准及流程图
麻醉复室转入、转出的标准与流程转入的标准麻醉复室所起的作用:对于所有麻醉病人手术后,不能达到ICU 收治标准、术中出现血流动力学剧烈波动或术毕全麻醒不完全的手术病人,即麻醉药、肌松药和神经阻滞药作用尚未完全消失、易引起呼吸道阻塞,通气不足,呕吐,误吸或循环功能不稳定等并发症者,全麻气管导管尚未拔除或已拔除而醒不完全患者以及全麻的小儿,进行检测和必要的处理。
术后神志、呼吸和保护性反射未恢复正常的全麻(气管麻醉、静脉麻醉)病人、椎管麻醉平面在T5以上和术中病情不稳定的病人皆符合入PACU条件。
手术结束时麻醉药作用尚未完全消失,或因手术、麻醉因素引起循环功能不稳定,并经责任麻醉医生确认须送入PACU 继续进行监测治疗的患者,术后由责任麻醉医生护送至PACU。
转出的标准全身麻醉患者转出标准:1、全麻患者Steward评分>4分方可转出恢复室。
2、凡术后在恢复室用过镇静剂、镇痛药的病人,用药后至少观察30分钟,方可转出恢复室。
3、如病情严重或出现呼吸并发症,仍需呼吸支持或严密监测治疗者应在呼吸支持或监测的条件下转至ICU。
4、能自行保持呼吸道通畅,吞咽及咳嗽反射恢复;通气功能正常,呼吸频率为12-20次/min,PaCO2在正常围或达术前水平,面罩吸氧时PaO2高于9.33kPa(70mmHg),SpO2不低于术前3-5%.5、术后用麻醉性镇痛药或镇静药后,观察30min无异常反应。
6、无急性麻醉或手术并发症,如气胸、活动出血等。
7、拔管指征:没有单一的指征能保证可以成功地拔除气管导管,下列指征有助于评估术后病人不需要辅助通气:(1).PaO2或SpO2正常。
(2).呼吸方式正常。
病人能自主呼吸,呼吸不费力,呼吸频率<30/min,潮气量>300ml。
单纯测定肺活量或最大吸气气压的价值有限,因为并不可靠。
(3).意识复,可以合作和保护气道。
(4).肌力基本完全复。
(5).拔管前PACU的麻醉医师应警惕原已经存在的气道情况,并可能需要再次气管插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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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复苏室转入、转出的标准与流程转入的标准麻醉复苏室所起的作用:对于所有麻醉病人手术后,不能达到ICU收治标准、术中出现血流动力学剧烈波动或术毕全麻苏醒不完全的手术病人,即麻醉药、肌松药和神经阻滞药作用尚未完全消失、易引起呼吸道阻塞,通气不足,呕吐,误吸或循环功能不稳定等并发症者,全麻气管导管尚未拔除或已拔除而苏醒不完全患者以及全麻的小儿,进行检测和必要的处理.术后神志、呼吸和保护性反射未恢复正常的全麻(气管内麻醉、静脉麻醉)病人、椎管内麻醉平面在T5以上和术中病情不稳定的病人皆符合入PACU条件.手术结束时麻醉药作用尚未完全消失,或因手术、麻醉因素引起循环功能不稳定,并经责任麻醉医生确认须送入PACU继续进行监测治疗的患者,术后由责任麻醉医生护送至PACU.转出的标准全身麻醉患者转出标准:1、全麻患者Steward评分〉4分方可转出恢复室。
2、凡术后在恢复室用过镇静剂、镇痛药的病人,用药后至少观察30分钟,方可转出恢复室。
3、如病情严重或出现呼吸并发症,仍需呼吸支持或严密监测治疗者应在呼吸支持或监测的条件下转至ICU。
4、能自行保持呼吸道通畅,吞咽及咳嗽反射恢复;通气功能正常,呼吸频率为12—20次/min,PaCO2在正常范围或达术前水平,面罩吸氧时PaO2高于9.33kPa (70mmHg),SpO2不低于术前3-5%。
5、术后用麻醉性镇痛药或镇静药后,观察30min无异常反应.6、无急性麻醉或手术并发症,如气胸、活动出血等。
7、拔管指征:没有单一的指征能保证可以成功地拔除气管导管,下列指征有助于评估术后病人不需要辅助通气:(1).PaO2或SpO2正常。
(2)。
呼吸方式正常。
病人能自主呼吸,呼吸不费力,呼吸频率〈30/min,潮气量>300ml。
单纯测定肺活量或最大吸气气压的价值有限,因为并不可靠。
(3)。
意识复苏,可以合作和保护气道。
(4)。
肌力基本完全复苏。
(5)。
拔管前PACU的麻醉医师应警惕原已经存在的气道情况,并可能需要再次气管内插管。
给予吸氧,吸引气管导管内、口腔内和咽部异物;拔管前正压通气、面罩给氧,监测SpO2,估计是否有气道梗阻或通气不足的征象。
椎管内麻醉转出标准:1.呼吸循环稳定.2.麻醉平面在T6以下,感觉及运动神经阻滞已有恢复,交感神经阻滞已恢复,循环功能稳定,不需用升压药.。
3.超过最后一次麻醉用药1小时.4.若用过镇痛药者应待药物作用高峰期过后再转回原病房.Steward 苏醒评分标准手术麻醉后转送普通病房标准绝大多数病人手术结束后被送回原病房,即普通病房.在那里他们将接受一般的护理和监测,度过手术麻醉后恢复期,鉴于普通病房的工作性质,人员及硬件设备的配置,无法对麻醉后需严密观察或监护的手术病人提供更高层次的诊疗服务.因此,麻醉医师应于手术结束时根据病人实际情况(生命体征,麻醉状态的恢复等),医院的现有条件,决定病人去向,确保病人恢复期安全.术后麻醉病人能否送回普通病房,其标准可参考生命体征稳定程度和病情总体状况两方面加以评判:1、根据生命体征稳定程度评定:可将病人术后生命体征(血压、心率、呼吸)稳定程度大致分成四级,粗略衡量麻醉病人是否达到转送普通病房的标准:Ⅰ级-—生命体征稳定,无需经常观察病情或麻醉恢复情况,也不需要进行有创监测的病人;Ⅱ级——术后生命体征稳定,但为防止意外而须予以某些必要监测(如脉搏氧饱和度监测)和治疗(如吸氧)的病人; Ⅲ级——-生命体征虽稳定,但仍需进行有创监测(如中心静脉压、挠动脉测压等),且麻醉处于较深状态需加强护理的病人;Ⅳ级—-生命体征明显紊乱(如低血压,心律失常等)和/或受麻醉药残余作用影响较明显,必须严密监测和治疗的病人。
Ⅰ~Ⅱ级病人可送回普通病房,对于Ⅲ级病人普通病房难以满足其监测及严密观察病情变化的要求,Ⅳ级病人切勿送原病房。
2、根据病情总体情况评定:手术结束时麻醉病人若总体情况能达到下述标准,即可直接送返普通病房:(1)一般情况:神志清楚,定向力恢复,能辨认时间和地点。
能接受指令性动作.肌张力恢复/接近正常.平卧位抬头能持续5秒钟以上。
无急性麻醉和/或手术并发症,如呼吸道水肿、神经损伤、内出血、恶心和呕吐等;(2)循环:血压、心率稳定,末梢循环良好.心电图无明显心律失常和/或 ST-T 改变;(3)呼吸:呼吸道通畅.保护性吞咽及咳嗽反射恢复,无需安放口咽或鼻咽通气道,通气功能正常,能自行咳嗽并咳排出分泌物.PaCO2在正常范围或达到术前水平,PaO2不低丁70mmHg,SpO2>95%;其他方面:胸/肺X线片无特殊异常,尿量在25ml /h以上,血浆电解质及血球压积(HcT)测定值在正常范围内.术中最后一次应用麻醉性镇痛药或镇静/催眠药无异常发观.且已观察30min以上。
总而言之,凡手术结束麻醉病人能达到:①醒觉和警觉状态,能辩认时间、人物的地点;②血压、脉搏平稳,或血压虽比麻醉前低,但不超过20mmHg(收缩压>90mmHg);③能作深呼吸和有效咳嗽,呼吸频率和幅度正常;④能自动或按指令活动四肢/抬头;⑤末梢循环良好,皮肤红润、温暖等,皆可直接送返原病房。
手术麻醉后病人回普通病房交接班内容手术麻醉后病人送至普通病房时,责任麻醉医师应以书面(麻醉记录单)和/或口头方式向值班医师/病房护士详细交班,内容主要包括:所采用的麻醉方法及最终所施手术名称;术中麻醉管理、失血量、输液/血量和尿量、术中特殊情况及处理经过、恢复期应注意的重点问题等。
手术麻醉后转送重症监护室标准有些情况下,手术后的麻醉病人鉴于手术、麻醉及病情等诸多因素,须直接送往重症监护室进行严密监测和治疗,主要涉及到;1、手术复杂且时间冗长,病情较重且麻醉管理困难的病人;2、心内直视手术后的病人;3、手术麻醉中或术后有严重并发症者;4、术后病人全身情况不稳定,需严密观察的病人;5、严重创伤或大手术后需要监测重要器官功能者;6、休克或心衰病人需行心血管功能支持疗法者:7、急性呼吸功能衰竭、麻醉前呼吸功能差术后需予以机械通气呼吸支持者;8、败血症/中毒、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严重失衡的病人;9、器官移植手术麻醉后的病人;10、手术麻醉期间曾发生严重心律失常或心搏骤停的病人;门诊病人手术/麻醉后离院标准门诊病人手术麻醉后的一项特殊要求,就是能尽快离院。
而病人能否离院则要依据综合评估主要生命体征、并发症、神志、创面渗/出血、生理反应能力及功能、消化道症状(恶心/呕吐)、疼痛控制程度以及心血管功能稳定与否等各方面情况,作出正确的判断。
对情况严重或复杂的病人非但不能尽快离院,必要时还应收住入院,进一步观察、治疗.1、离院标准(Chung’s麻醉后离院评分表):病人意识和定向力恢复,肢体的感觉和肌张力恢复正常,呼吸/循环功能正常,坐起或走动后无明显眩晕、恶心或/和呕吐,闭眼站立时无摇摆不稳现象。
2、患儿离院标准:门诊小儿手术一般要求术后患儿能迅速恢复,早期活动,以便尽早离院。
离院标准主要涉及几个方面:充满活力,无呼吸抑制,能经口进饮/食;咳嗽及咽喉反射敏感,无严重恶心/呕吐;能达到同龄组儿童行走活动能力,无眩晕;留观期间知觉状态良好。
除此之外,小儿离院需有人护送回家,同时留下住址和/或通信地址(电话号码),以防离院后出现并发症.3、其他需注意的问题:全麻或榷管内麻醉后病人,尽管已达到离院标准,但仍需有人陪伴回家,以防意外。
并要求病人:(1)至少24小时内不得饮酒、驾车和操作复杂机器或仪器,不得参与工作讨论和决策;(2)饮食从少量清淡流质开始,逐渐增量,以不出现胃胀、恶心或呕吐为原则。
转入到转出的流程:转运——交接——转出转运途中,应由麻醉医生和护士护送患者返回原病房,并向病房值班护士或医师详细交代病情,并移交病历,包括监护与治疗记录.在转运途中经常发生患者躁动、恶心呕吐、呼吸抑制、患者坠床等,另外有可能出现电梯停电或出现故障、转运车损坏等意外情况.护送人员均应考虑到并及时处理,安慰患者,保持患者安静十分重要;保证患者在运送途中的安全是护送人员的重中之重。
总之,复苏室将患者处理到最佳状态后,在转运过程中发生意外的情况将最小.转运:手术结束后,将患者从手术台转至有护栏的担架上,这种担架可在必要时将患者置于头低脚高位或头高位。
患者转运到PACU时应有一名熟知其病情的麻醉组成员陪同,对于全麻已拔管患者从手术室向外转运时患者应保持侧卧位,以减少起到阻塞或呕吐,误吸胃内容物的危险。
转运过程中常规吸氧,特别对于年龄大于60岁、体重大于100kg的患者。
另外患者应在恰当的密切监护和支持下接受连续的评估和治疗.交接:病人回PACU时,麻醉医生应护送病人至PACU,并向复苏室医生简述病人情况;手术室护士应随病人至PACU,并与PACU护士进行物品、药品、血液制品等交接(血液制品必须交接),并实施交接签字;将病人转运至病房时,应与病房护士进行血压、血氧饱和度、药品、物品、血液制品的交接及核对,并实施交接签字。
交接的内容:1、病人一般资料,手术方式、时间及麻醉方法.2、现病史和既往病史及其治疗。
3、麻醉用药:术前药,麻醉诱导及维持药,麻醉性镇痛药和肌松药的用量及最后一次用药时间和剂量,拮抗药及其它药物的应用.4、术中失血量、输液输血量、尿量。
5、麻醉和手术的异常情况及其处理,如插管困难、支气管痉挛、ECG改变或血流动力不稳定、异常出血等。
6、存在问题和措施,可耐受的生命体征范围,转出计划。
7、值班医师应全面检查病人并对麻醉后生命体征范围,转出计划。
主要集中在神志、呼吸道及肌力的恢复。
8、至少每15分钟测定并记录一次血压、心率、心律、SpO2、呼吸频率及神志恢复情况,以判断恢复程度和速度。
对于恢复缓慢者应进行治疗,如残余肌松药或麻醉性镇痛药的拮抗等.转出:患者转出PACU前应达到一定的标准。
评分表是活动度、呼吸、循环、意识及氧饱和度等一系列量化分数的简单总和;除生命证和活动之外,还包括对疼痛、恶心呕吐和手术出血等的评估。
麻醉医生应该在患者出PACU前记录其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