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普通员工业绩考核指标表

公司普通员工业绩考核指标表
公司普通员工业绩考核指标表

贝发集团普通员工业绩考核指标格式

指标量化办法

指标分类

正向指标量化办法

特例的例外处理:

1、当利润目标值为负数,而实际值也为负数时,Z=目标值/实际值;

2、当利润目标值为负数,而实际值也为零或正数时,直接取Z>1.3。

计算方法:

上述X的计算公式利用等比例的计算方法得出:若a≤Z

逆向指标量化办法

特例的例外处理:

1.当目标值为0时,只要发生,X=0

2.当实际值为0时,无论目标值为多少,X=100

软指标量化办法

公司经营绩效考核和业务奖励办法

公司经营绩效考核和业务奖励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办公会议精神,做到“全员经营、全员创效、全员受益”,激发全体员工转变观念,增强发展意识、品牌意识、改革意识,推进公司的整体发展与时俱进,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的经济技术指标,将对公司的经营工作与部门、个人的经济效益挂钩,奖惩 兑现,结合有关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绩效考核: 1、经营指标 经营指标分解到公司各部门、个人,与部门个人的经济利益挂钩兑现,每年各部门经营指标由各部门负责人年初上报公司作为绩效考 核依据。 2018年经营指标如下: 名称总目标目标 自营项目全年合同额 1.2亿, 万达工程占比50%, 其余工程50% 全年收款8000 万,实现公司全 年纯利润300万 联营项目全年合同额3000万-

2、考核办法 2.1、成本投标部 1、鼓励全员介绍优质装饰项目,项目结束后,是收益情况给予 奖励,若净利润在20%,则给予个人奖励合同价百分之二的报酬;若净利润在10%,则给予个人奖励合同价百分之一的报酬;若净利润在5%-10%之间,则给予个人奖励合同价千分之五的报酬;若净利润低于5%,则给予适当奖励,以资鼓励。 2、鼓励全员介绍合格的合作单位 1、介绍合格的挂靠我司的单位,投标 1000万以内(含1000万)奖励千分之二,每增加一千万增加一万元作为奖励。 2.2、其他部门考核办法(建议) 公司其他部门,除按职责分工实行绩效考核,同时将经营绩效考核按8%~10%列入总考核内,作为年度总绩效考核。超出部分奖励办 法按经营部奖励办法执行。 奖励时间按年度考核结算支付。 3、公司机关部室及相关人员在投标工作中,因工作严重失误造成投 标失利时,视情况对责任人减、免工资奖金,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其 他处分,具体由公司领导决定。 二、承接工程业务奖励办法:

经营绩效考核

经营绩效考核 篇一: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 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切实履行资产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落实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经营业绩考核,是指公司董事会制定一套经营业绩的考核标准和体系,据此对公司经理层进行考核并作为奖惩依据的依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资产经营者即作为执行机构的经理层。本办法所称的经理层包括总经理(含副总经理)、部门经理(含副经理、车间主任)和各分厂厂长。 第二章一般原则 第四条考核经理层的经营业绩,实行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考核结果与奖惩相挂钩的考核制度。 第五条年度经营业绩考核采取由公司董事会与经理层签订的《岗位与绩效考评手册》方式进行。 第六条经理层经营业绩考核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照资本保值增值以及资本收益最大化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依

法考核经理层的经营业绩。 (一)所谓资本保值,是指公司在考核期内期末所有者权益等于期初所有者权益;(二)所谓资本增值,是指公司在考核期内期末所有者权益大于期初所有者权益;(三)资产保值增值的结果以审计部审核后报董事会确认的结果为准。二、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实行科学的分类考核。 三、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要求,建立经理层经营业绩同激励约束机制相结合的考核制度,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可追溯的资产经营责任制。第三章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设置 第七条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内容 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由反映公司财务效益状况、资产营运状况、偿债能力状况和发展 能力状况四方面内容的基本指标、修正指标和评议指标三个层次共28项指标构成。 一、基本指标是评价公司效绩的核心指标,由反映四部分考核内容的8项计量指标构成,用以形成公司效绩考评的初步结论。 (一)财务效益状况: 1、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100% (年度净利润是指经审计部审核后报董事会审定的年度税后利润总额)2、总资产报酬率=(息税前利润总额/平均资产总额)×100%(二)资产营运状况: 1、总资产周转率(次)=主营业务收入净额/平均资产总额 2、流

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

阜康市时代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履行阜康重化工业园区管委会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落实阜康市时代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有效的公司负责人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公司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办法》、参照《中央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结合公司 第二条考核公司负责人的经营业绩,实行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考核结果与奖惩相挂钩的考核制度。 第三条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采取由阜康重化工业园区管委会与公司负责人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的方式进行。 第四条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 (一)按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及资本收益最大化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依法考核公司 (二)按照公司所处的不同行业,资产经营的不同水平和主营业务等不同特点,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实行科学的分

(三)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要求,建立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同激励约束机制相结合的考核制度,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可追溯的资产经营责任制。 第二章年度经营业绩考核 第五条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以公历年为考核期。 第六条 (一) (二) (三) (四) (五) (六)其他需要规定的事项。 第七条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包括基本指标、分类指标和比较指标。 (一)基本指标包括年度利润总额和净资产收益率指标。 1、年度利润总额是指经过核定后的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公司年度利润计算可加上经核准的当期公司消化以前 2、净资产收益率是指公司考核当期净利润同平均净资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100% (二)分类指标由阜康重化工业园区管委会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和特点,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及发展能力等因素确定,具体指标在责任书中确定。 (三)比较指标为盈余现金保障倍数指标,是指公司经营现金净流量同净利润的比值,计算公式为: 盈余现金保障倍数=经营现金净流量/ 比较指标不下达考核目标,采取与全国同行业同规模公司标准值对比的办法。 第八条 (一)预报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建议值。每年第四季度,公司负责人按照阜康重化工业园区管委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要求和公司发展规划及经营状况,提出下一年度拟完成的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建议值,并将考核目标建议使和必要的说明材料报阜康重化工业园区管委会。考核目标建议值原则上 (二)核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值。阜康重化工业园区管委会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及公司运营环境,对公司负责人的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建议值进行审核、并就考核目标值及有关内容同公司 (三)由阜康重化工业园区管委会同公司负责人签订年度

经营业绩考核办法

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办法 为确保完成年度公司预算指标和重点工作目标,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提升企业整体管理水平,持续改进和完善公司经营业绩考核体系,进一步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一)以目标为导向严格考核原则。按照公司年度全面预算指标,根据公司年度重点工作目标,结合实际下达所属单位的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并实事求是对指标完成情况严格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兑现绩效奖金。 (二)突出效益,加强过程、结果控制原则。加大经济效益指标考核权重,强化对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及基础管理工作关键性指标考核,进而体现既对结果性指标进行控制,又对过程性指标进行控制,使公司效益最大化。 (三)设立经营难度系数,确保考核公平原则。根据所属单位承担公司年度目标的情况及业务性质等因素,对部分单位设置经营难度系数。 (四)有效激励原则。根据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适当调整绩效奖金发放额度,充分发挥杠杆激励作用,促进责权利三者的协调统一,调动员工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考核范围

(一)工程分公司; (二)营业分公司。 三、考核指标体系 考核指标体系包括基本指标和管理控制指标两类。依据公司年度目标的分解及单位业务性质设定考核指标内容,并根据指标对公司的重要程度赋予权重,权数总和为100。 (一)工程分公司 1、基本指标 利润总额。 2、管理控制指标 主要包括设计管理、检验检测、施工管理、设备、设施、安全、基础管理工作指标等。 (二)营业分公司 包括13家营业分公司 1、基本指标 13家营业分公司为销售量; 销售收入、工程收入。 2、管理控制指标 主要包括营业、生产运行、安全、设备、设施、基础管理工作指标等。 (三)设置一票否决指标。安全、综合治理指标为一票否决指标。

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

安康供电分公司 关于印发《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 《安康供电分公司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经2015年3月30日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康供电分公司 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落实经营责任,实现经营目标,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集团公司《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陕地电发〔2015〕14号)并结合市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安康所属县公司(以下简称被考核单位)的考核。 第三条经营业绩考核是指市公司通过统一的指标体系及计分办法,以责任制的形式对所属单位、企业负责人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进行考核。企业负责人是指由市公司聘任和管理的县公司。 第四条公司经营业绩考核、工资总额核定、企业负责人年薪核定按照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 第五条经营业绩考核以审核确认的年度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数据为基准。客观因素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经市公司会议批准,可以进行考核应用的基础数据调整。 第二章考核指标体系及指标计分办法 第六条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体系由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体系组成。 (一)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体系由基本指标和管理指标两部分构成,具体考核指标及权重如下表:

其中紫阳售电量中含罗家坪、葫芦颈、高桥发电量,考核时,水电售电量权重15%,其他售电量权重85%分别计分。线损率考核时,剔除小水电无损电量后考核。 (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体系由基本指标和管理指标两部分构成。基本指标包括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和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权重分别为40%和20%;分类指标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特点,选择符合企业中长期发展战略、反映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指标,具体指标及权重在任期目标责任书中予以明确。 第七条指标计分原则 (一)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计分 1、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合计得分=∑各项指标得分×权重。 2、各项指标完成目标值时,得基本分100分。各项指标超额完成目标值时,按照比例加分,加分上限为20分;未完成目标值时,按照比例减分,减分下限为20分。 3、利润总额指标未达到基本分,则该项指标正常计分,其他指标最多只得基本分。 4、特殊原因某项指标当年无法考核的,按基本分计分。 5、县级辅业公司未按市公司有关文件及时上交投资收益的,扣减县公司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得分5分。 (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计分 1、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合计得分=∑各项指标得分×权重。 2、各项指标完成目标值时,得基本分100分。各项指标超额完成目

经营业绩考核办法.

经营业绩考核办法 1 目的 为建立健全经营目标管理制度与奖惩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全面、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 以经营目标管理和战略发展规划为着眼点,以经营业绩为依据,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中层正职以上负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领导干部。 3 职责 3.1 公司绩效考核小组负责组织完成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工作。3.2 财务部负责提供和审核各项财务相关数据。 3.3 各厂、各部门、各子公司负责提供相关部门考核数据,并审核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 3.4 行政人事部负责编制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并根据财务部及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进行考评。 4 内容 4.1 考核办法与指标 4.1 业绩考核以年为经营年度进行,以年度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为考核依据。 4.2 在经营年度开始之前,总经理、党委书记分别与中层正职以上领导干部签订年度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 4.3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从价值与目标、客户与评价、内部流程、学习与成长四个层面规定了各厂、各部门、各子公司和中层正职以上领导干部个人的多项指标包括年度销售收入、利润总额及资产收益率。 4.4 考核计分办法 指标得分+年度利润总额指标得分+年度资产收益率得分。 各项指标计分标准: 1.年度销售收入指标的基本分为20分,完成目标值得基本分20分。 超过目标值时,每超过1%,加0.3分 低于目标值时,每低1%,减0.3分。 2.,年度利润总额指标的基本分为50分,完成目标值 得基本分50分。超过目标值时

3.年度资产收益率指标的基本分为 绩效考核结果分为 A B 、C、D四级 ,A级:95分以上 第二条 绩效考核的程序: 1.公司总经理代表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向考核小组作书面述职 2.公司财务部向考核小组提供数据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3.考核小组根据考核指标计算出公司管理人员的考核得分。 集团绩效考核小组应在一个经营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经营业绩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高层管理人员。 考核结果的运用 1.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高层管理人员的绩效年薪,在全额兑现绩效年薪基数的基础上 每增加一分相应奖励绩效年薪基数的2%,以30%为上限 2. 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高层管理人员的年终奖金。 3. 连续两年考核为D级,董事会可解聘该高层管理人员。 4.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接到考核结果通知后若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的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向董事长提出申诉,并申请裁决。 考核下属企业负责人经营管理。 (二) 按照权责利相统一的要求, 建立下属企业负责人经营管理 同激励、约束机制相结合的考核制度,即业绩上、薪酬上,业绩 下、薪酬下的办法,并作为职务任免的重要依据。 (三)按照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的要求 , 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 生产体系 , 增强企业安全管控能力和执行力,确保公司实现安全 生产。 第二章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 第六条

公司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

企业管理类精品资料 Enterprise management information 公司经营业绩考核管理 办法

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年版) 中国移动各省(区、市)公司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年版)为了充分贯彻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引导企业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协同公司发展目标,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的回报和价值,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移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司(以下简称各省公司)。 二、考核指标体系

三、考核指标计分方法和标准 (一)上市公司整体业绩考核指标 整体业绩考核是指对上市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状况的考核。 1、净利润(30分) 本指标主要考核公司整体净利润完成情况,按照目标法进行考核计分。整体净利润目标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国资委和资本市场的要求确定。 当整体净利润实际完成值不低于目标值时,得30分;当实

际完成值不高于目标值的60%时,得0分;当实际完成值处于目标值的60%-100%之间时,线性得分。 2、营运收入(20分)

本指标主要考核公司营运收入完成情况,按照目标法进行考核计分。整体运营收入目标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国资委和资本市场的要求确定。 当整体营运收入实际完成值不低于目标值时,得20分;当实际完成值不高于目标值的60%时,得0分;当实际完成值处于目标值的60%-100%之间时,线性得分。 3、总资产报酬率(ROA,30分) 本指标主要考核公司总资产创利能力,按照目标法进行考核计分。整体ROA目标值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国资委和资本市场的要求确定。 当整体ROA实际完成值不低于目标值时,得30分;当实际完成值低于目标值3个百分点(含)以上时,得0分;当实际完成值处于低于目标值3个百分点至目标值区间内,线性得分。 4、客户满意度(20分) 本指标主要考核公司在客户满意度方面相对竞争对手所保持的领先程度。客户满意度由各省公司整体综合满意度加权平均得到。竞争对手客户满意度以中国电信移动客户和中国联通移动客户中综合满意度表现较高者确定。 客户满意度领先程度=省公司当年客户满意度-竞争对手当年客户满意度

国企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计分细则(汇编)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计分细则 一、年度自主经营业绩考核计分方法 自主经营业绩考核综合得分=基本指标得分+分类指标得分+评议指标得分×15%+加分项-扣分项 (一)基本指标计分 1、业绩净利润 是指经核定后的企业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业绩净利润的计算,可以考虑经核准的因企业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等而对当前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的因素,并扣除通过变卖企业主业优质资产等取得的非经常性收益。 该指标的基本分为20分,最高分为25分。 计分方法为:完成目标值得基本分;完成值超过目标值,但未超过对标值(年度考核目标值与前三年实际完成值中的最高值相比较的较高者)部分,每超过目标值2%加1分,最多加5分,超过对标值部分作为奖励年薪的计算依据,不再加分;完成值低于目标值的,每低于目标值2%扣1分,最多扣基本分的20%。 其中:考核目标值为负数,减亏部分的完成值折半计算,盈利部分正常计算。 2、经济增加值 是指经核定的企业自主经营业绩净利润减去并表口径的资本成本后的余额。

该指标的基本分为20分,最高分为25分。 计分办法为:完成目标值得基本分;完成值超过目标值,每超过目标值2%加1分,最多加5分;完成值低于目标值的,每低于目标值2%扣1分,最多扣基本分的20%。 其中:考核目标值为负数,减亏部分的完成值折半计算,盈利部分正常计算。 经济增加值考核目标值在零附近的,计分给予特别处理。 (二)分类指标计分 该指标的基本分为35分。 若设两项指标的,则营业收入指标的基本分为20分,资产负债率指标的基本分为15分;若设三项指标的,则营业收入指标的基本分为15分,资产负债率指标的基本分为10分,其他个性化指标10分。具体指标及权重在年度业绩责任书中确定。 计分办法为:完成或超额完成目标值得基本分,没有完成的扣分。其中:营业收入指标,为每低于目标值2%扣1分,最多扣基本分的20%;资产负债率指标,为每高出目标值0.5个百分点扣1分,最低0分。 (三)评议指标计分 市国资委直接管理国有企业由市国资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议;委托管理企业,由市国资委会同主管部门组成评议小组进行评议,并按下表进行打分。

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

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

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落实经营责任,实现经营目标,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结合市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营业绩考核是指市公司通过一定的指标体系,以责任制的形式对市公司所属企业、企业负责人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进行考核。 第三条企业负责人是指由市公司聘任和管理的县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第四条经营业绩考核及企业工资总额核定、企业负责人年薪核定按照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公司对县级供电分公司的考核。 第六条经营业绩考核以经审核确认的年度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数据为基准。以下客观因素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经市公司同意,可以进行基础数据调整: (一)国家宏观调控及电价政策变化; (二)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 (三)企业重组及会计准则调整等不可比因素; (四)承担专项任务或落实专项政策; (五)考核组织机构认可的其他事项。

第二章考核指标体系及指标计分办法 第七条考核指标体系 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体系由经济指标和管理指标两部分构成。考核指标及权重如下表: 第八条指标计分原则 (一)经营业绩考核合计得分=∑各项指标得分×权重。(二)若经济考核指标与管理考核指标都达到基本分,则综

合得分乘经营难度系数1.05。 (三)各项指标完成目标值时,得基本分100分。完成值每超过或低于浮动比值1%时得分进行加减分,最多加减40分。(见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计分办法) (四)由于特殊原因某项指标当年无法考核的,按基本分计分。 第三章考核兑现 第一节考核结果的确定及运用 第九条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的运用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作为企业年度综合目标责任考核中经营指标项目的得分。 年度综合目标责任考核中经营指标得分=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得分×年度综合目标责任考核中经营指标权重 第十条任期经营业绩考核以三年为考核期。由于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由市公司决定。 第十一条公司依据国资委发布的年度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对县公司进行年度财务绩效定量评价,并按照任期内各年度财务绩效定量评价的平均分,对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合计得分进行调整。绩效定量评价平均分以80-85分为基准分。高于85分的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合计得分上浮2%,每超过5分再上浮2%。低于80分的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合计得分下浮2%,每低5分再下浮2%,最多下浮6%。

XX公司XX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XX公司XX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专项审计意见有关事项说明 湖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我们接受贵委委托,审核了XX公司企业负责人(以下简称“XX”)2011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并提交了XX公司企业负责人2011年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审计意见书,现将有关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一、审计范围 此次审计范围包括XX公司及2011年度纳入其合并范围的个二级子公司,具体如下: 序号企业名称持股比例(%)企业类型审计意见备注 【注:企业类型包括:境内非金融子企业,境外子企业,事业单位,基建单位等;审计意见类型包括:未经审计,标准无保留意见,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等。 二、XX公司2011年生产经营情况 三、审计调整事项说明 【分项说明审计调整事项的内容、会计处理方法、金额以及对利润总额、资产负债项目的影响。 一、重大事项说明 1、政府补助事项

【说明企业当年接受政府补助的具体内容、金额、主要会计处理方法】 2、研发费用情况 【说明研发费用预算、使用情况及对企业资产、负债和损益的影响】 3、重大收购、兼并事项 【说明并购事项及对企业资产、负债和损益的影响】 4、债转股事项 【说明债转股事项及对企业资产、负债和损益的影响】 5、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事项 【说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事项有关内容、金额及对资产、负债和损益的影响】 6、债务重组事项 【说明债务重组有关内容、金额及对资产、负债和损益的影响】 7、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事项说明 【按类别说明企业其他非经营性损益的内容、金额及对资产、负债对损益的影响】 8、经济增加值情况 【说明企业计入“管理费用”科目下的“研发与开发费”与当期确认为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支出、在建工程、有息债务、非经常性损益调整等事项及对经济增加值的影响】 9、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

下属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办法

下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企业经营管理,完善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调动企业负责人的积极性,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参照《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试行办法》,结合我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考核的下属企业负责人是指公司下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包括但不限于: (一)不设董事会的分公司经理、副经理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二)设立董事会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 (三)公司派出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中的专职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 (四)公司认为应列入考核的其他企业负责人。 第三条公司下属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实行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考核结果与奖惩相挂钩的考核制度。 第四条年度经营管理考核采取由公司总经理或者授权代表与下属企业负责人签订经营管理责任书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公司下属企业负责人经营管理考核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照资产保值增值、资本收益最大化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考

核下属企业负责人经营管理。 (二)按照权责利相统一的要求,建立下属企业负责人经营管理同激励、约束机制相结合的考核制度,即业绩上、薪酬上,业绩下、薪酬下的办法,并作为职务任免的重要依据。 (三)按照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的要求,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体系,增强企业安全管控能力和执行力,确保公司实现安全生产。 第二章年度经营业绩考核 第六条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以公历年为考核期。 第七条年度经济责任书包括下列内容: (一)双方的单位名称、职务和姓名; (二)考核内容及指标; (三)考核及奖惩; (四)责任书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五)其他需要规定的事项。 第八条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指标:(一)经营类指标:净利润总额 净利润总额是指经核定的企业合并报表净利润总额。净利润总额计算可加上经核准的当期企业消化以前年度潜亏,并扣除通过变卖企业资产等取得的非经营性收益,具体约定在责任书中确定。 (二)风险控制类指标:建立经营风险控制体系、落实安全生产、重视稳定工作、加强廉政建设、遵纪守法等,具体指标及权重在年度责任书中确定。

年度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分类指标

2008年度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分类指标 一、工业企业:唐钢、邯钢、开滦、金能、峰峰、兴隆、华药、三友 成本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总资产周转率。 二、商贸流通企业:物流、粮食、汽车 成本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流动资产周转率(已获利息倍数)。 三、建筑施工企业:路桥、建工 成本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应收帐款周转率。 四、服务企业:燕山 成本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客房出租率。 五、航空运输企业:机场 起降架次(不含训练机)、主营业务收入。 六、河北国控 完成省政府国资委交办事项、建立健全资本运营风险控制体系。 七、外贸资产公司 完成改革改制任务、46亿债权清收。

2008年度考核指标的解释及计算方法 基本指标: 一、利润总额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耗费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亏盈总额。 利润总额按利润表中的利润总额一栏填列。 二、净资产收益率是指企业一定时期内的净利润同平均净资产的比率。该指标充分体现了投资者投入企业的自有资本获取净收益的能力,突出反映了投资与报酬的关系,是衡量和评价企业资本经营效益的核心指标。 计算公式: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100% 其中:净资产中不含少数股东权益;净利润中不含少数股东损益。 三、经济增加值(EVA) 经济增加值是指税后净营运利润中扣除股权和债务的全部投入资本的机会成本后的所得,其本质是经济利润而不是传统上的会计利润。 计算公式: 经济增加值(EVA)=调整后的税后净营业利润-(调整后的资金占用-债务资本)*股权资本成本率-利息支出*(1-所得

其中:股权资本成本率,05年、06年、07年和08年分别按%、%、%和%计算;所得税率,05年、06年、07年按33%计算,08年按25%计算。 其中: 调整后的税后净营业利润=净利润+税后财务费用+税后(按会计口径与按经济增加值口径摊销值之差)摊销的研发费及大型广告费+税后营业外支出+税后当期期末较上年末增提减值准备+ 税后本期发生的商誉摊销额+递延税款贷方增加额-递延税款借方增加额-税后营业外收入-税后补贴收入 调整后的资金占用=平均资产总额-无息流动负债平均余额-在建工程平均余额+资产减值准备平均余额+平均商誉累计摊销额+平均递延税款贷方余额-平均递延税款借方余额+税后营业外净支出+按经济增加值口径未摊的研发费及大型广告费 计算经济增加值时,因一次性支出的研发费、大型广告费收益期较长,应予以资本化,一般按5年摊销。 四、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 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是指企业每万元工业增加值所消耗的能源总量。 计算公式为: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计分试行办法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计分试行办法 一、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的综合计分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的综合得分=年度利润总额指标得分×经营难度系数+净资产收益率指标得分×经营难度系数+盈余现金保障倍数指标得分×经营难度系数+分类指标得分×经营难度系数+综合评议指标得分 上述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中,若某项指标没有达到基本分,则该项指标不乘以经营难度系数。 二、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各指标计分 (一)年度利润总额指标的基本分为20分。完成目标值时得基本分20分;超过目标值时,每超过2.5%,加0.5分,最多加4分;低于目标值时,每低于2.5%,扣0.5分,最多扣4分。 (二)净资产收益率指标的基本分为40分,由目标值部分和行业标准值部分构成。 1、目标值部分基本分28分。完成目标值时得28分;高于目标值时,每高于0.5个百分点,加0.5分,最多加5分;低于目标值时,每低于0.5个百分点,扣0.5分,最多扣5分。

2、行业标准值部分基本分12分。达到全国同行业同类型企业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值或增幅达到平均值增长幅度的,得12分,高于平均值增长幅度时,每高于30个百分点,加0.5分,最多加3分;低于平均值增长幅度时每低于30个百分点,扣0.5分,最多扣3分;或达到优秀级加3分,良好级加1.5分,较低级扣1.5分,较差级扣3分。 (三)盈余现金保障倍数指标的基本分为10分,由目标值部分和行业标准值部分构成。 1、目标值部分基本分7分。完成目标值时得7分;超过目标值时,每超过10%,加0.5分,最多加1分;低于目标值时,每低于10%,扣0.5分,最多扣1分。 2、行业标准值部分基本分3分。达到全国同行业同类型企业盈余现金保障倍数平均值或增幅达到平均值增长幅度,得3分,高于平均值增长幅度时,每高于30个百分点,加0.2分,最多加1分;低于平均值增长幅度时每低于30个百分点,扣0.2分,最多扣1分;或达到优秀级加1分,良好级加0.5分,较低级扣0.5分、较差级扣1分。 (四)分类指标基本分20分;若设两项指标,则每个指标的基本分为10分。分类指标加分与扣分的上限与下限为该项指标基本分的20%。 分类指标得分=该指标纵向比较评价得分×70%+该指标横向比较评价得分×30%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计分办法【模板】

附件1: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计分办法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得分=指标完成情况考核得分+指标比较情况考核得分 一、指标完成情况考核计分方法 指标完成情况考核得分=利润总额指标得分+经济增加值指标得分+分类指标得分+评议指标得分 (一)市直管国有企业各指标计分: 1.利润总额指标(基本分为30分) 完成或超额完成目标值得基本分;没有完成的扣分,每低于目标值2%扣1分,最低为零分。 2.经济增加值(基本分为35分) 完成或超额完成目标值得基本分;没有完成的扣分,每低于目标值2%扣1分,最低为零分。 3.分类指标(基本分为15分) 完成或超额完成目标值得基本分;没有完成的,按实际完成值占目标值的比重计算得分,最低为零分。 4.评议指标(基本分为20分) 市国资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议,并按下表打分:

(二)委托主管部门和管委会管理的国有企业各指标计分: 1.利润总额指标(基本分为20分) 完成或超额完成目标值得基本分;没有完成的扣分,每低于目标值2%扣1分,最低为零分。 2.经济增加值(基本分为25分) 完成或超额完成目标值得基本分;没有完成的扣分,每低于目标值2%扣1分,最低为零分。 3.分类指标(基本分为35分) 完成或超额完成目标值得基本分;没有完成的,按实际完成值占目标值的比重计算得分,最低为零分。

4.评议指标(基本分为20分) 市国资委会同主管部门或管委会组成评议小组进行评议,并按下表打分: 委托主管部门和管委会管理的国有企业中,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可由企业提出申请,经市国资委研究同意后,采用市直管国有企业各项考核指标及计分标准。 二、指标比较情况考核计分方法 指标比较情况考核得分=利润总额指标比较得分+经济增加值指标比较得分 1.利润总额指标比较

年中国移动通信各省市公司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DOC 21页)

中国移动各省(区、市)公司经营业绩考核办法(2010年版)

目录 一、考核范围 (1) 二、考核指标体系 (1) 三、考核指标计分方法和标准 (2) (一)上市公司整体业绩考核指标 (2) 1、净利润(30分) (2) 2、营运收入(20分) (2) 3、总资产报酬率(ROA,30分) (2) 4、客户满意度(20分) (3) (二)省公司自身业绩考核指标 (3) 1、利润(22分) (4) 2、营运收入(16分) (5) 3、资本开支占收入比重(8分) (5) 4、客户满意度(10分) (5) 5、网络运行质量(8分) (7) 6、数据增值业务(8分) (8) 7、集团客户业务(8分) (9) 8、中高端客户数(6分) (10) 9、TD客户数(6分) (10) 10、扣减分事项(-15分) (11) 11、总资产报酬率(ROA,三年共24分) (12) 四、省公司业绩考核最终得分 (13) 五、奖惩办法 (13) 六、其他 (14)

中国移动各省(区、市)公司经营业绩考核办法(2010年版)为了充分贯彻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引导企业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协同公司发展目标,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的回报和价值,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移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司(以下简称各省公司)。 二、考核指标体系

三、考核指标计分方法和标准 (一)上市公司整体业绩考核指标 整体业绩考核是指对上市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状况的考核。 1、净利润(30分) 本指标主要考核公司整体净利润完成情况,按照目标法进行考核计分。整体净利润目标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国资委和资本市场的要求确定。 当整体净利润实际完成值不低于目标值时,得30分;当实际完成值不高于目标值的60%时,得0分;当实际完成值处于目标值的60%-100%之间时,线性得分。 2、营运收入(20分) 本指标主要考核公司营运收入完成情况,按照目标法进行考核计分。整体运营收入目标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国资委和资本市场的要求确定。 当整体营运收入实际完成值不低于目标值时,得20分;当实际完成值不高于目标值的60%时,得0分;当实际完成值处于目标值的60%-100%之间时,线性得分。 3、总资产报酬率(ROA,30分) 本指标主要考核公司总资产创利能力,按照目标法进行考核计分。整体ROA目标值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国资委和资本市场的要求确定。 当整体ROA实际完成值不低于目标值时,得30分;当实际完成值低

经营业绩考核办法

经营业绩考核办法

经营业绩考核办法 1 目的 为建立健全经营目标管理制度与奖惩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全面、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 以经营目标管理和战略发展规划为着眼点,以经营业绩为依据,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中层正职以上负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领导干部。 3 职责 3.1 公司绩效考核小组负责组织完成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工作。 3.2 财务部负责提供和审核各项财务相关数据。 3.3 各厂、各部门、各子公司负责提供相关部门考核数据,并审核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 3.4 行政人事部负责编制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并根据财务部及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进行考评。 4 内容 4.1 考核办法与指标 4.1 业绩考核以年为经营年度进行,以年度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为考核依据。 4.2 在经营年度开始之前,总经理、党委书记分别与中层正职以上领导干部签订年度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 4.3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从价值与目标、客户与评价、内部流程、学习与成长四个层面规定了各厂、各部门、各子公司和中层正职以上领导干部个人的多项指标包括年度销售收入、利润总额及资产收益率。 4.4 考核计分办法 指标得分+年度利润总额指标得分+年度资产收益率得分。 各项指标计分标准: 1.年度销售收入指标的基本分为20分,完成目标值得基本分20分。 超过目标值时,每超过1%,加0.3分 低于目标值时,每低1%,减0.3分。

2.,年度利润总额指标的基本分为50分,完成目标值 得基本分50分。超过目标值时 3.年度资产收益率指标的基本分为 绩效考核结果分为 A B 、C、D四级 ,A级:95分以上 第二条 绩效考核的程序: 1.公司总经理代表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向考核小组作书面述职 2.公司财务部向考核小组提供数据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3.考核小组根据考核指标计算出公司管理人员的考核得分。 集团绩效考核小组应在一个经营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经营业绩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高层管理人员。 考核结果的运用 1.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高层管理人员的绩效年薪,在全额兑现绩效年薪基数的基础上 每增加一分相应奖励绩效年薪基数的2%,以30%为上限 2. 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高层管理人员的年终奖金。 3. 连续两年考核为D级,董事会可解聘该高层管理人员。 4.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接到考核结果通知后若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的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向董事长提出申诉,并申请裁决。 考核下属企业负责人经营管理。 (二) 按照权责利相统一的要求, 建立下属企业负责人经营管理

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

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落实经营责任,实现经营目标,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结合市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营业绩考核是指市公司通过一定的指标体系,以责任制的形式对市公司所属企业、企业负责人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进行考核。 第三条企业负责人是指由市公司聘任和管理的县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第四条经营业绩考核及企业工资总额核定、企业负责人年薪核定按照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公司对县级供电分公司的考核。 第六条经营业绩考核以经审核确认的年度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数据为基准。以下客观因素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经市公司同意,可以进行基础数据调整: (一)国家宏观调控及电价政策变化; (二)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 (三)企业重组及会计准则调整等不可比因素; (四)承担专项任务或落实专项政策; (五)考核组织机构认可的其他事项。

第二章考核指标体系及指标计分办法第七条考核指标体系 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体系由经济指标和管理指标两部分构成。 考核指标及权重如下表: 第八条指标计分原则 (一)经营业绩考核合计得分=∑各项指标得分×权重。 (二)若经济考核指标与管理考核指标都达到基本分,则综合得分乘经营难度系数1.05。

(三)各项指标完成目标值时,得基本分100分。完成值每超过或低于浮动比值1%时得分进行加减分,最多加减40分。(见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计分办法) (四)由于特殊原因某项指标当年无法考核的,按基本分计分。 第三章考核兑现 第一节考核结果的确定及运用 第九条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的运用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作为企业年度综合目标责任考核中经营指标项目的得分。 年度综合目标责任考核中经营指标得分=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得分×年度综合目标责任考核中经营指标权重 第十条任期经营业绩考核以三年为考核期。由于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由市公司决定。 第十一条公司依据国资委发布的年度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对县公司进行年度财务绩效定量评价,并按照任期内各年度财务绩效定量评价的平均分,对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合计得分进行调整。绩效定量评价平均分以80-85分为基准分。高于85分的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合计得分上浮2%,每超过5分再上浮2%。低于80分的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合计得分下浮2%,每低5分再下浮2%,最多下浮6%。

资人职责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实施细则(公益一类)

南宁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实施细则(公益一类) 一、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实施细则 (一)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分为经营指标、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标、综合评议指标。 1.经营指标包括基本指标、分类指标。 (1)基本指标包括利润总额和投融资任务完成率。 ①利润总额是指经核定的企业汇总报表(业绩考核范围)利润总额。利润总额的计算,市国资委可以考虑经核准的因企业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等对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的因素,并扣除当年安排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费用性支出。 兼并、接收、划入企业后,由于合并被兼并、接收、划入企业的会计报表而直接影响当年损益的,经核准可视同当年经营业绩。其中,由于合并被兼并、接收、划入亏损企业的会计报表而直接减少利润的,三年内视同经营业绩。 企业当年研究开发费用经市国资委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可视同业绩利润,但不纳入其他指标的计算。研究开发费用是指企业财务报表中“管理费用”项下的“研究与开发费”。 非经常性和不可比因素形成的利润以市国资委审核确认为 - 1 -

准。 ②企业当年承担南宁市委、市政府或有关部门下达的年度项目投资任务和融资任务的完成率。投资任务和融资任务指标、权重及加减分标准在经营业绩责任书中明确。 (2)分类指标包括定量指标、定性指标和公共服务与运营管理指标。 分类指标由市国资委根据企业所处行业特点,针对企业管理“短板”、经营管理水平及风险控制能力,综合考虑南宁市重大专项任务等因素予以确定。具体指标、权重及加减分标准在经营业绩责任书中明确。 主要承担国家、自治区、南宁市政策性、公益性项目和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其分类指标可优先考虑政策性和公益性项目等任务的完成情况和提供公共服务的成本控制、产品质量、服务水平、运营效率、保障能力和服务满意度等情况。具体指标、权重及加减分标准在经营业绩责任书中明确。 2. 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标包括党建工作指标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标。 (1)党建工作指标主要考核企业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党建工作成效转化为企业发展的活力和竞争力等方面的工作。 (2)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标主要考核企业按照党章和中- 2 -

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实施方案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实施方案 一、经营业绩考核体系 (一)考核指标 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包括基本指标、分类指标和对标考核指标。 1.基本指标 基本指标为净利润、经济增加值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按照压力传导的原则,原则上与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考核要求一致。 2.分类指标 分类指标根据控股投资企业所处区域、细分行业特点等因素,结合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及风险控制能力等分别确定。 3.对标考核指标 对具备条件的控股投资企业按照业务特点、所属区域、经营管理实际及战略目标等原则综合确定对标指标。 (二)指标权重 根据压力传导原则,基本指标权重原则上为60%至80%,分类指标权重原则上为20%至40%,根据各控股投资企业实际情况分别确定,具体权重每年年初下达至各控股投资企业,对标考核作为加减分项应用于经营业绩考核得分。 (三)计分规则

1.基本指标和分类指标计分 (1)目标值分档。目标值分档以基准值为基础。基准值为上年实际值或前三年平均值与上年实际值的较差值,其中,由于资产重组、转让等客观原因导致历史数据不可比的,可对基准值进行适当调整。 (2)净利润指标。目标值为公司下达的各控股投资企业净利润预算值。 第一档:目标值不低于前三年最高值且较上年实际值增幅超过公司控股投资企业净利润平均增幅(公司控股投资企业净利润平均增幅为当年公司控股投资企业确定的净利润预算目标之和较上年实际值的增幅)。目标值高于上年实际值30%以上时,完成目标值得120分;未完成目标值时,将上年实际值视作目标值计分,在100分基础上,完成值每高(低)于上年值2%加(扣)1分,最高得115分,最低得90分。目标值高于上年实际值30%(不含)以内时,完成目标值得110分,在此基础上,每高(低)于目标值2%加(扣)1分,最高得118分,最低得90分。 第二档:目标值不低于上年实际值。完成目标值得100分,在此基础上,每高(低)于目标值2%加(扣)1分,最高得108分,最低得85分。 第三档:目标值低于上年实际值。目标值低于上年实际值30%以内时,完成目标值得90分,在此基础上,每高(低)于目标值2%加(扣)1分,最高得95分,最低得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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