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市园林景观节点建设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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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标准

青岛市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标准

青岛市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标准一、总则本标准旨在规范青岛市城市绿地的养护管理工作,确保绿地保持良好的生态、景观和安全性能,为市民提供健康、宜居的城市环境。

本标准适用于青岛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等各类城市绿地的养护管理。

二、绿地卫生1.保持绿地环境整洁,及时清除垃圾杂物,消除卫生死角。

2.定期修剪绿化植物,保持植物造型美观,避免植物生长影响行人安全和公共设施使用。

3.定期清理植物病虫害,保持植物健康生长。

4.及时清理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对绿地造成的破坏,尽快恢复绿地原貌。

三、植物养护1.根据不同植物的生长需求,定期进行浇水、施肥、除草等工作,保证植物正常生长。

2.根据植物生长情况和季节变化,及时调整植物养护措施,保证植物四季常绿、生长旺盛。

3.严格保护古树名木,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其健康生长,保持城市绿地的历史文化价值。

4.鼓励采用生态、环保、节能的植物养护方法,提高植物的生态效益和景观效果。

四、设施维护1.对绿地的给水、排水、照明、栏杆、座椅等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完好、安全使用。

2.设置和维护好绿地的指示牌、宣传牌等辅助设施,方便市民游览和使用。

3.对损坏严重的设施进行及时维修和更换,保证市民安全使用。

五、安全防范1.在绿地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提醒市民注意安全事项。

2.加强绿地的巡查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安全隐患。

3.严格控制火源和危险物品进入绿地,防止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4.对大型活动和集会等公共活动进行安全评估和管理,确保市民安全游览和使用绿地。

六、档案管理1.建立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档案,记录绿地的位置、面积、权属、养护管理等信息。

2.对绿地的日常巡查、设施维护、植物养护等工作进行记录和管理,保证养护管理工作的可追溯性。

3.对绿地内的植物病虫害防治、自然灾害应对等突发事件进行记录和分析,为今后的养护管理工作提供参考和依据。

4.对城市绿地的规划、设计、建设等前期工作资料进行收集和整理,保持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园林行业园林绿化建设规范

园林行业园林绿化建设规范

园林行业园林绿化建设规范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园林绿化的作用不容忽视。

园林绿化不仅美化城市环境,还能提供人们休闲、娱乐的场所,增加城市的生态功能。

然而,由于缺乏规范的园林建设,一些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

为了提高园林绿化的质量和效益,需要制定一系列规范和标准来指导园林行业的发展。

一、规划设计阶段1. 景观定位与风格在进行园林绿化规划设计之前,首先要明确景观的定位和风格。

应根据城市的特点、功能和需求,制定相应的景观规划目标,确保园林绿化与城市的整体风格相协调。

2. 植物配置与疏密度在进行植物配置时,应综合考虑植物的生长特性、景观效果以及维护管理的方便性。

要根据场地的大小、形状和用途,确定植物的疏密度,避免在小面积场地过度种植导致拥挤或过度稀疏。

3. 基础设施与功能布局在园林绿化规划设计中,要考虑基础设施的布局与功能的合理性。

如合理布置通道、座椅和垃圾桶等公共设施,为市民提供舒适的休闲环境。

二、施工阶段1. 施工工艺与技术在园林绿化的施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相关的工艺和技术要求。

合理选择植物的引种和移栽方法,确保植物的成活率;合理使用施工材料,保证施工的质量和安全。

2. 施工环境与卫生在进行园林绿化施工时,要注意保持工地的环境整洁和安全。

合理配置施工辅助设备,防止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噪音和粉尘污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养护维护阶段1. 植物养护与管理园林绿化建设完成后,需要进行植物的养护与管理工作。

要定期检查和修剪植物,清除病虫害,保持植物良好的生长状态。

同时,要科学施肥、浇水和除草,确保植物的健康生长。

2. 设施设备的检查与维护园林绿化中的设施设备需要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工作。

如公共设施的照明、座椅、喷泉等,要及时修复和更换损坏的设备,保证其正常使用。

四、规范执行与管理1. 质量监督与评估园林行业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监督与评估机制,对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维护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对不符合要求的工程进行整改和追责,确保园林绿化的质量和效益。

青岛市屋顶绿化建设导则》

青岛市屋顶绿化建设导则》

生态效益突出的效果。
7.2 植物选择原则
9
7.2.1 遵循植物多样性和共生性原则,以生长特性和观赏价值相对稳 定、滞尘控温能力较强的本地常用和引种成功的植物为主。 7.2.2 以低矮灌木、草坪、地被植物和攀援植物等为主,原则上不用 大型乔木,有条件时可少量种植耐旱小型乔木。 7.2.3 应选择须根发达的植物,不宜选用根系穿刺性较强的植物,防 止植物根系穿透建筑防水层。 7.2.4 选择易移植、耐修剪、耐粗放管理、生长缓慢的植物。 7.2.5 选择抗风、耐旱、耐高温的植物。 7.2.6 选择抗污性强,可耐受、吸收、滞留有害气体或污染物质的植 物。 7.2.7 青岛地区屋顶绿化部分植物种类参考见表 3。
1
2 编制依据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款。凡是注日 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 均不适用于本《导则》。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 于本《导则》。
《青岛市城市绿化条例》(2011 年 10 月 28 日青岛市第十四届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32 次会议通过)
表 1 屋顶绿化建议性指标
花园式屋顶绿化
绿化屋顶面积占屋顶总面积 绿化种植面积占绿化屋顶面积 铺装园路面积占绿化屋顶面积
简单式屋顶绿化 4.2 屋顶承重安全
园林小品面积占绿化屋顶面积 绿化屋顶面积占屋顶总面积
绿化种植面积占绿化屋顶面积
≥60% ≥85%
≤12%
≤3% ≥80% ≥90%
屋顶绿化应预先全面调查和研究建筑的相关指标和技术资料,根
表 2 屋顶绿化植物基质厚度要求
植物类型
规格(m)
基质厚度(cm)
小型乔木
H=2.0~2.5
≥60

青岛市垂直绿化技术规范

青岛市垂直绿化技术规范

青岛市垂直绿化技术规范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青岛市垂直绿化技术规范所涉及的术语和定义、垂直绿化实施场所、实施要求、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等。

本规范适用于指导本市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园、绿地(含单位庭院、居住区)、道路(含立交桥)、濒水驳岸以及裸岩和山体等的垂直绿化。

2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垂直绿化利用植物材料沿建筑物立面或其它构筑物表面攀附、固定、贴植、垂吊形成垂直面的绿化。

2.2栽植槽用一定材料围成的用于盛容栽植基质的不同规格或形式的构筑物。

2.3护坡绿化指用各栽植物材料,对具有一定落差坡面起到保护作用的一种绿化形式。

包括大自然的悬崖峭壁、土坡岩面以及城市道路两旁的坡地、海岸、堤岸、桥梁护坡和公园中的假山等。

3垂直绿化实施场所及要求3.1实施场所裸露山体,立交桥,各类护坡、挡墙、围墙,高于6m的各类用于公共服务和经营的建筑物极其构筑物的外立面必须进行垂直绿化。

3.2实施要求应实施垂直绿化的项目建设完成后,建设单位必须立即进行垂直绿化;已建成项目及裸露山体,其产权及管护责任单位必须进行垂直绿化。

4设计4.1设计原则垂直绿化的设计原则为:a)景观美化原则;b)生态适应原则;c)安全原则。

4.2绿化方式及植物选择应根据待绿化区域环境进行配置。

4.2.1墙体绿化4.2.1.1实体墙绿化高墙应在墙体外侧栽植绿篱遮挡,同时栽植攀缘植物;矮墙应在墙体外侧栽植绿篱遮挡或栽植攀缘植物,同时墙体内栽植悬垂植物。

4.2.1.2通透墙体绿化应在墙内栽植背景植物,墙外栽植花篱;或在墙外栽植遮挡绿篱并间植花篱。

4.2.2裸露山体绿化4.2.2.1岩面高度低于10m,应在山体下面栽植攀缘植物。

4.2.2.2岩面高度在10m以上应采取“上攀”和“下垂”方式在岩面上下栽植攀缘植物。

4.2.3立交桥绿化4.2.3.1桥下绿化,应栽植耐荫、半耐荫植物。

4.2.3.2桥柱绿化,应在桥柱周围栽植抗旱性强、攀爬能力强的攀缘植物,如地锦、卫矛、常春藤等;也可通过牵引措施,栽植藤本月季、五叶地锦等。

青岛市园林绿化养护标准在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青岛市园林绿化养护标准在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青岛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青岛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青岛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中所涉及的术语和定义、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类别及等级划分、及公园绿地特级、一级、二级养护管理要求和山林绿地养护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对青岛市规划市区公共绿地中的乔木、灌木、藤本、竹类、花卉、草坪、地被、行道树等的城市绿地、城郊城镇绿地以及青岛市风景名胜区绿地的养护管理工作的检查验收。

2术语和定义2.1树冠树木主干以上集生枝叶的部分。

2.2生长势植物的生长强弱。

泛指植物生长速度、整齐度、茎叶色泽、植株茁壮程度、分蘖或分枝的繁茂程度等。

2.3行道树栽植在道路两旁,并构成街景的树木。

2.4地被植物指植株低矮(50cm以下),用于覆盖园林地面的植物。

2.5分枝点乔木主干上开始出现分枝的部位。

2.6主干乔木或非丛生灌木地面上部与分枝点之间部分,上承树冠,下接根系。

2.7主枝自主干生出,构成树型骨架的粗壮枝条。

2.8侧枝自主枝生出的较小枝条。

2.9园林植物养护管理对园林植物采取灌溉、排涝、修剪、防治病虫、防寒、支撑、除草、中耕、施肥等技术措施。

2.10施肥在植物生长和发育过程中,为补充所需的各种营养元素而采取的肥料施用措施。

2.11病虫害防治对各种植物病虫害进行预防和治疗的过程。

2.12除草植物生长期间人工或采用除草剂去除目的植物以外杂草的措施。

2.13灌溉为调节土壤温度和土壤水分,满足植物对水分的需要而采取的人工引水浇灌的措施。

2.14排涝排除绿地中多余积水的过程。

2.15返青水为植物正常发芽生长,在土壤化冻后对植物进行的灌溉。

2.16冻水为植物安全越冬,在土壤封冻前对植物进行的灌溉。

2.17黄土不露天利用草坪等地被植物或树皮等其它材料,对绿地内和树冠下的裸露土地进行覆盖,以期达到绿化、美化、抑尘和保墒的目的。

3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类别及等级划分根据园林绿地不同的性质分为公园绿地养护管理及山林绿地养护管理,公园绿地按所处位置的重要程度将园林绿地的养护管理分成不同等级,由高到低分为:特级养护管理、一级养护管理、二级养护管理。

城市园林景观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城市园林景观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目的
确保城市园林景观工程在施工过程中 能够达到预定的质量目标,提高工程 质量,减少安全隐患,为城市居民创 造一个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城市园林景观工程,包括公园、广场、街道、 庭院等公共绿地以及住宅小区、企事业单位等私人绿地的施工质量和验收活动。
本规范不适用于农业、林业等领域的园林景观工程。
总结词
植物生长不良是园林景观工程中常见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叶片发黄、枯萎、生 长缓慢等方面。
详细描述
植物生长不良的原因可能包括土壤质量不佳、养分不足、水分不足或过多、病 虫害等。解决方案包括改善土壤质量、合理施肥、适当浇水、防治病虫害等措 施,以促进植物正常生长。
铺装材料损坏
总结词
铺装材料损坏主要表现为铺装路面出现裂缝、凹陷、翘曲等 现象。
04
施工质量控制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1 2
施工前准备
确保施工队伍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对施工图 纸进行详细审查,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和流程。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对施工过程中的各道工序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查和 控制,确保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3
施工后的质量检查
在施工完成后,对整个园林景观工程进行全面的 质量检查,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城市园林景观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number {01} 汇报人:
汇报时间:
目录
• 概述 • 施工前准备 • 施工质量要求 • 施工质量控制 • 验收标准与程序 • 常见问题与解决方案 • 案例分析
01 概述
定义与目的
定义
城市园林景观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是一套针对城市园林景观工程在施工 过程中的质量要求、验收标准和操作 方法的规范性文件。

园林景观绿化建设验收标准规范

园林景观绿化建设验收标准规范

园林景观绿化建设验收标准规范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们环境意识的提高,园林景观绿化建设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为了保证园林景观绿化项目的质量和效果,制定与之对应的验收标准规范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旨在探讨园林景观绿化建设验收标准规范的制定和应用。

一、景观设计与施工验收标准规范1.设计阶段:在设计阶段,应提供完整的设计方案,包括景观效果图、平面布置图、植物配置图等。

根据不同的项目和需求,还可提供灯光设计、水景设计等附加方案。

设计方案应符合城市规划、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要求。

2.施工阶段:施工阶段的验收主要关注施工工艺、材料运用等方面。

验收人员应检查园林绿化工程的材料质量,施工过程中是否合理使用机械设备,是否按照设计方案施工等。

同时,还需详细记录并评估施工现场的卫生和安全管理情况。

二、植物绿化验收标准规范1.植物选择:根据不同的地理环境、气候条件以及景观效果要求,选择适宜的植物品种。

植物的品种应具有较强的适应性,能够在指定的环境条件下良好生长,同时具备较强的装饰性和观赏性。

2.植物质量:验收人员应对植物的健康状况、生长情况以及根系发育情况进行检查。

植物的表面应无病虫害,茎叶应生长正常,根系应发达。

植物接种的质量与方法也需要得到验证。

三、景观设施验收标准规范1.设施功能:验收园林景观绿化工程中的设施设备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例如,健身设施是否安全、运动场地是否符合标准等。

2.设施材质与质量:验收过程中应对设施材质进行检查,确保其质量符合相关要求。

例如,木材设施是否经过防腐处理,金属设施是否具有耐用性等。

四、绿化养护验收标准规范1.绿化保养:验收人员应检查绿化工程的管理与保养情况,包括修剪、浇水、施肥、病虫害防治等。

工程完工后,养护质量直接关系到景观效果的维持和发展。

2.养护管理:验收人员还应评估养护管理的规范性和持续性,例如管理人员配备是否到位、养护记录是否详细等。

以上是园林景观绿化建设验收标准规范的内容,通过严格遵守这些规范,可以保证园林景观绿化工程的质量和效果,提高城市环境的品质和人们居住的舒适度。

城市园林景观工程节点控制标准可编辑范文模板

城市园林景观工程节点控制标准可编辑范文模板

园林景观节点控制标准目录第一部分:硬景控制标准一、广场、园路铺装二、沥青道路三、道牙四、堆坡造型五、景墙、围墙、挡土墙六、树池七、塑木平台八、泳池九、特色水景(特色水钵跌水)十、假山跌水十一、自然溪流十二、亭十三、桥十四、花架第二部分、景观软景部分一、种植前土壤处理二、种植场地平整、种植土壤清理标准三、微地形堆坡方法及效果要求四、种植穴、槽的挖掘五、苗木种植要点六、苗木修剪方法七、绿化工程的附属设施要求八、施工完成后期的苗木管养九. 绿化实体交付的质量验收标准第一部分:硬景控制标准一、广场、园路铺装●材料要求:1.施工单位入场前需提供施工样板,由监理单位负责样品管理(如无则由园林装饰管理中心负责),并根据样品进行材料质量;2.所用铺装材料的颜色不能有色彩差异,同一部位进货批次必须统一;3.严禁采用易褪色的铺装材料, 不允许使用染色石材、双色砼砖。

4.规格尺寸严格按设计要求,其中贴面石材按规范允许偏差及市场允许偏差标准执行;5.水体面层铺装石材及部份易返碱石材必须进行返碱处理;6.卵石粒径大小均匀,颜色符合设计要求。

7. 水泥采用32.5或42.5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硅酸盐水泥,水泥应有合格证、准用证,最好有进场抽样试验报告8. 砂子采用中砂或粗砂,含泥量小于3%9. 大理石、花岗石面层所用板块的品种、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其的技术等级、光泽度、外观等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天然大理石建筑板材》JC79、《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JC205的规定。

板材有裂缝、掉角、翘曲和表面有缺陷时应予剔除,品种不同的板材不得混杂使用。

10. 粘结层砂浆应用1:3—1:4干硬性水泥砂浆11. 大理石、花岗石等石材样板件的粘结强度≥0.6MPa12.特色铺装材料要求:碎拼、弧形、异形等复杂做法的铺地材料应按形状工厂化加工,编号排版,避免现场切割。

碎拼不充许用规则大板假缝来铺贴。

(图1-3 )图1图2●工艺要求:1.结构基层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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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 青岛市地方标准 DB 3702/T 284—2018

青岛市城市园林景观节点建设规范 Code for Qingdao urban garden landscape node construction

2018 - 11 - 1发布 2018 - 11 - 1实施 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702/T 284—2018 I 目 次 前言 ................................................................................ Ⅱ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基本规定 ........................................................................... 2 5 规划设计 ........................................................................... 2 5.1 一般规定 ....................................................................... 2 5.2 种植设计 ....................................................................... 2 5.3 竖向及铺装 ..................................................................... 3 5.4 景观雕塑 ....................................................................... 3 5.5 景观雕塑 ....................................................................... 4 5.6 照明 ........................................................................... 4

6 施工建设 ........................................................................... 5 6.1 一般规定 ....................................................................... 5 6.2 植物 ........................................................................... 5 6.3 竖向及铺装 ..................................................................... 5 6.4 景观雕塑 ....................................................................... 5 6.5 园林小品 ....................................................................... 5 6.6 照明 ........................................................................... 6

7 养护管理 ........................................................................... 6 7.1 一般规定 ....................................................................... 6 7.2 植物 ........................................................................... 6 7.3 竖向及铺装 ..................................................................... 6 7.4 景观雕塑 ....................................................................... 7 7.5 园林小品 ....................................................................... 7 7.6 照明 ........................................................................... 8 DB3702/T 284—2018

II 前 言 为科学地指导本市园林景观节点的建设,提升城市园林景观节点的整体景观面貌;加强园林行业技术管理,规范园林景观节点设计、施工及养护作业流程,提高整体水平,为“美丽青岛”建设增光添彩,以坚持一流标准,建成最美城市、推动城市管理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为目标,巩固峰会整治成果。编制组经过广泛调查研究,参考国内外相关规范,认真总结设计及施工建设和养护管理经验,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6章。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规划设计,施工建设,养护管理。 本规范由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若对本规范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寄送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邮政编码:26607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徐国栋 白晶 任飞 林丽萍 谭俊鸿 马德兴 殷保家 方坤 罗杰 乔磊 惠晓飞 原英东 赵昕荣 王爽 孟颖斌 刘炅昊 张哲 葛玉莹 王静 DB3702/T 284—2018

1 青岛市城市园林景观节点建设规范 1 范围 为促进我市宜居幸福城市建设,提高人居环境水平,提升城市园林景观节点标准,确保高水准建设,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口袋公园、街头绿地等园林景观节点的建设及养护。 城市园林景观节点建设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CJJT 91《风景园林基本术语标准》 GB 50420(2016年版)《城市绿地设计规范》 CJJ 75《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CJJ 37《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CJJ 82《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 152《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 GB 51192《公园设计规范》 GB 5084《农田浇溉水质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3.1 城市园林景观节点urban garden landscape node 城市园林景观节点是指规模较小(一般不超过1公顷)、分布相对零散,区位相对重要,对园林、园艺水平要求较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展现城市风貌、提升区域环境品质或烘托特定氛围的小型城市绿地。

3.2 口袋公园pocket park 口袋公园是指规模小的城市开放空间,常呈斑块状散落或隐藏在城市结构中,为当地居民服务。面积多在1万平方米以下。

3.3 道路节点绿地road node green space 位于城市道路相交处或道路与建筑物、广场之间,以绿化种植为主,能够提升区域环境品质,具有一定生态效益的小型城市绿地。

3.4 山头公园mountain park 以山体作为主要元素的绿地公园。 3.5 拆迁后恢复绿地green space after demolition DB3702/T 284—2018 2 建筑或构筑物拆迁后属于绿地性质的用地。 3.6 种植设计 planting design 按植物生态习性和总体设计的要求,合理配置各种植物,发挥其功能和观赏特性的设计活动。 3.7 立体花坛 plant sculpture 由一、二年生或多年生的植物进行多组立体组合而形成的艺术造型,它代表一种形象、物体或信息,包括二维和三维两种形式。

3.8 造型树 modeling tree 植物经过加工、创造,具有艺术形态的树木。 3.9 园林小品 small garden ornaments 园林中供休息、装饰、展示和为园林管理及方便游人之用的小型设施。

4 基本规定 4.1 城市园林景观节点应注重与城市风貌相协调,并应注重地域文化和地域景观特色的保护和发展。 4.2 城市园林景观节点设计应结合海绵城市设置相应的措施,并应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指标的要求。 4.3 城市园林景观节点设计应根据场地实际情况,提倡对原有生态环境保护、利用和适当改造的设计理念,对原有树木宜保留、利用。

4.4 城市园林景观节点的建设应因地制宜,根据区位及功能需求合理确定节点的类型、风格及建设标准。

5 规划设计 5.1 一般规定 5.1.1 城市园林景观节点的规划设计应符合《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 50420)的相关规定。 5.1.2 道路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应采用通透式配置,应符合《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 152)。

5.1.3 城市园林景观节点的规划设计应符合城市风格、体现区域特色,具有园艺性及观赏性。 5.2 种植设计 5.2.1 种植设计应优先选择符合青岛市自然条件的适生植物。 5.2.2 道路节点绿地植物种植应满足《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中道路绿化与有关设施的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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