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绿色食品产品申请材料清单
畜禽绿色食品产品申请材料清单
1.《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和《畜禽产品调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包括续展证明、商标转让证明、商标使用许可证明等)
4.动物防疫合格证
5.屠宰许可证(涉及屠宰的申请人需提供)
6.野生动物驯养许可证(经营野生动物养殖的申请人需提供)
7.基地行政区划图、基地位置图、养殖场所布局平面图
8.对于天然放牧的,应提供基地清单(序号、乡镇、村数、农户数、养殖品种、养殖规模、草场面积等);农户清单,需要相关行政村或乡镇盖章,对于农户数50户以下的申请人要求提供全部农户清单;对于50户以上的,要求申请人建立内控组织(内控组织不超过20个)及其管理制度,并提供所有内控组织负责人的姓名及其负责地块的养殖品种、农户数、养殖规模及年出栏量(产量)。需申请人盖章
9.质量控制规范(包括基地组织机构设置、人员分工,投入品管理,养殖过程管理,畜禽屠宰、生鲜乳收集、禽蛋收集等管理,仓储运输管理等),需申请人和制定单位盖章10.申请人提供与养殖单位签订的有效期3年的畜禽产品收购合同或协议
11.养殖规程,需申请人盖章
12.养殖记录(能反映养殖过程及投入品使用情况)
13.预包装食品标签设计样张(非预包装食品不必提供)
14.环境质量监测报告
15.产品检验报告
16.天然放牧牛羊产品申报绿色食品需按《关于牛、羊产品
申报绿色食品相关要求的通知》要求提供相关文件
附件2
关于牛羊产品申报绿色食品相关要求的通知(中绿认[2013]101号) 文件
为做好牛羊产品绿色食品申报工作,优化绿色食品产业结构,促进畜牧业健康良性发展,中心多地调研,组织部分省绿办和专家及牛羊养殖、屠宰、加工企业技术人员召开研讨会,在此基础上,中心决定,对绿色食品牛羊产品的申报和受理提出以下要求:
一、受理范围
(一)鼓励具备饲料种植加工、牛羊养殖、牛羊屠宰加工的全产业链生产企业申报绿色食品,经营范围仅有屠宰、加工,牛羊无固定来源的加工企业申报绿色食品暂不受理。
(二)牛羊养殖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公司自主经营、公司+基地+合作社、公司+基地+农户、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等经营主体,完全草原放牧的。
2.公司自主经营、公司+基地+合作社、公司+基地+农户等经营主体,半放牧半饲养和农区养殖场养殖的。
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等经营主体除完全草原放牧外,其他饲养方式的暂不受理。
二、申报条件
牛羊产品申报绿色食品,除符合相关绿色食品标准要求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应建立和完善健康养殖管理制度,需要时建立完善的养殖管理体系,包括:统一提供优良品种、统一规划场地和圈舍设计、统一饲料配方和饲料添加剂供给、统一疫病防治措施及兽药供给、统一生产管理标准、分户建设和经营等。
(二)应建立生产记录制度,包括饲料种植和生产、牛羊养殖、屠宰、加工等过程,记录应有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三)应建立可追溯体系,包括饲料来源、母系图谱、饲养过程、疫病防治、产品加工和销售等,鼓励在产品上采用二维码等防伪追溯体系。
(四)应制定符合绿色食品相关要求的生产技术标准,并报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五)粗饲料应全部来自符合绿色食品相关要求的自有、合作共建的生产基地或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预混料应为绿色食品生产资料。
(六)兽药、预混料及饲料添加剂应来自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管的合法供应商。
三、申报要求及证后监督管理
(一)强化审核检查工作。县级绿色食品检查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作为技术专家)应参与对申请人申报绿色食品的审核和现场检查工作。重点关注饲养环节的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生产,切实把握饲料、疫苗、兽药使用以及生产过程记录等关键环节。
(二)产品检测。坚持由检测机构负责抽取检测样品,确保检样的代表性和有效性。初次申报时,同类分割肉产品只需提供一份定点检测机构出具的全项产品检验报告;续展或增报产品时,提供一份定点检测机构出具的全项产品检验报告。
(三)加强证后监管。要吸收县级专业管理人员参与证后
监管工作,落实监管制度,加大监管力度。年检工作要深入到生产的各个环节,产品抽检和年检督导要将畜牧业作为重点。
附件3
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申报材料清单
1.《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申请书》及《保证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及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要求的有关声明》
2. 成立基地建设领导小组的文件(包括成员名单和职能)
3. 成立基地建设办公室的文件(包括成员名单和职能)
4. 基地各单元基地建设责任人、具体工作人员名单
5. 生产操作规程
6. 基地分布图及地块分布图
7. 基地和农户清单,田间生产管理记录,收获记录,仓储记录,交售记录和《绿色食品生产者使用手册》
8. 基地生产管理制度
9. 农业投入品管理制度
10. 技术指导和推广制度
11. 培训制度
12. 基地环境保护制度
13. 监督管理制度(包括检验检测制度)
14. 基地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基本情况及其与各基地单元签订的收购协议或合同
15. 省绿办现场考察报告
16. 环境监测任务委托书
17. 基地环境质量监测及现状评价报告
18. 基地标识牌设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