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黑龙江辰能集团财务管理制度最新修正版
2023修正版(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一、背景和目的财务管理制度是组织内部为有效管理和监控财务活动而制定的一套规范和程序。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组织的财务活动合规、透明、高效,并能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支持组织的决策。
二、适用范围本财务管理制度适用于组织内的所有部门和员工,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部门、项目管理部门、采购部门等。
三、财务管理原则1. 透明度:财务活动应当公开透明,有利于内外部人员了解组织的财务状况和情况。
2. 内部控制:建立和维护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可靠性。
3. 责任与权利分离:明确财务管理人员的责任和权利,避免操纵财务信息和产生利益冲突。
4. 审计和监督:定期进行内部和外部审计,确保财务记录的准确性和合规性,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四、财务管理程序1. 预算编制和控制:- 每年制定财务年度预算,包括收入、支出、资产等方面的计划;- 执行预算时,各部门需按照预算编制和控制程序进行操作,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定期进行预算执行情况的监测和分析,及时调整预算计划。
2. 资产管理:- 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包括资产的购置、验收、登记、使用、维护和报废等环节;- 定期进行资产清查,确保资产的实际情况和财务记录一致。
3. 成本控制:- 建立成本核算和控制制度,对各项费用进行合理的核算和控制;- 定期进行成本分析,找出成本的主要影响因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调整。
4. 收入管理:- 建立完善的收入管理制度,对各项收入进行及时和准确的登记和核算;- 对收入来源进行审核和验证,避免虚假或无效的收入记录。
5. 支出管理:- 建立有效的支出管理制度,对各项支出进行预算、审批、付款和备查;- 对支出进行核对,确保支出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6. 报表编制和披露:- 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组织内部的需求,及时编制各种财务报表,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披露财务报表时,确保信息准确、完整、真实,符合相关的会计准则。
财务管理制度最新修订范本【5篇】

财务管理制度最新修订范本【5篇】财务管理制度范本【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工作管理,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和《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翱翔公司,公司各部门和员工在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财会机构设置及财会人员岗位职责第三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执行情况。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
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可由会计兼任。
第五条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财务管理制度范本【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中心环节,为管理好企业的各项资产,正确核算企业收入、成本、利润,保证各项核算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将公司的各项成本、资金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财政管理制度,经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修订)

财务管理制度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会计兼任承担。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财务工作岗位职责第五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五)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六)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七)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八)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九)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十)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十一)完成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财务工作管理第六条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七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八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第九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黑龙江辰能集团公司运营监控管理制度

黑龙江辰能集团公司运营监控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使集团公司本部能够动态地了解和掌握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两者以下简称子公司、参股公司、事业部的经济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提出对各子公司、参股公司、事业部经济运行的对策和建议;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运行监控应遵循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基本原则..第三条集团公司本部运营监控包括经济运行分析、报审报告管理和审计监督三个方面一经济运行分析1.经济运行分析的内容..经济运行分析包括对集团公司本部及各子公司、参股公司、事业部经济数据的分析和对各子公司、参股公司、事业部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的分析..2.经济运行分析的组织及分工1经济运行分析中的经济数据分析;包括综合分析、财务分析、资产分析及投资分析四个部分;由集团公司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进行;具体分工是:-战略发展部负责综合分析;具体包括行业发展分析、集团总体发展战略态势分析;-财务审计部负责财务分析;具体包括现金流量分析、损益分析;权益分析、获利能力分析、偿债能力分析、安全性分析;-经营管理部负责资产分析;具体包括项目运行监控分析、资产变动情况分析、资产质量分析;-投资管理部负责投资分析;具体包括投资量分析、项目前期的进度分析、项目可行性分析..在各部门分析的基础上;由经营管理部牵头进行协调;出具分析报告标准格式;汇总撰写季度和半年经济运行分析报告报集团公司主管领导;主管领导审阅后送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年度经济运行分析报告经主要领导审阅后分送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并根据总经理办公会的意见向相关业务经营单位反馈..2由投资管理部牵头;每季度对各子公司、参股公司、事业部执行重点工作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并形成分析报告报集团公司主管领导..二报审报告管理各子公司、参股公司、事业部的报审报告内容包括:-董事会及股东会议案、决议、经理办公会决议-重大经营决策投资、融资、产权变动-预决算预案、草案-规划和计划-内部重大结构调整方案-阶段性工作总结和分析-重要人事变动由集团公司经营管理部收集汇总各子公司、参股公司、事业部的报审报告;每半年将报审报告的目录分送各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对分管的内容进行分析;分析报告送经营管理部..由经营管理部对各职能部门的分析报告进行综合分析;并形成综合分析报告;综合分析报告报总经理办公会..三审计监督1.审计监督的内容包括:对各子公司、参股公司、事业部进行财务审计、经营审计、决算审计、专项审计..2.审计监督由集团公司财务审计部牵头;经营管理部协办;每年年初由财务审计部制定各项审计计划..对每项审计事项编写审计报告;每年编写年度审计情况报告;并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和董事会..第四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经营管理部负责解释..第五条本管理制度自集团公司董事会通过;董事长签发之日起正式生效、实施..。
2023修正版最新财务管理制度

最新财务管理制度最新财务管理制度1. 引言财务管理制度是组织内财务管理工作的基本规范和流程,是保证财务信息准确、合规和透明的重要保障。
为了适应新时代发展的需要,本文档旨在介绍最新的财务管理制度,以帮助组织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2. 财务管理目标- 提高财务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加强财务信息的及时性和可靠性- 规范财务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保护企业利益,防止违规操作3. 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订- 制定和修订财务管理制度需要组织内有关部门的共同参与和协商,并充分考虑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 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订应当明确责任人,确保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4. 财务报告的编制与审核- 按照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财务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组织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 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核需要分工合作,确保报告的质量和时效性。
- 财务报告应当经过内部审计或外部审计的审核,以提高其可信度和可靠性。
5. 资金管理- 组织应当建立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和调配。
- 资金管理制度应包括资金预算、资金计划、资金监控等内容,以确保资金的合理运营和风险控制。
- 资金管理制度还应当规定资金收付的流程和审批权限,防止滥用和误用资金。
6. 成本管理- 组织应当建立成本管理制度,合理确定产品或服务的成本,并进行成本控制和分析。
- 成本管理制度应包括成本核算、成本控制和成本分析等内容,以帮助组织降低成本、提高利润率。
- 成本管理制度还应明确成本的责任归属和成本考核的标准,以激励和约束相关人员。
7. 风险管理- 组织应当建立风险管理体系,识别和评估潜在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防范和管理。
- 风险管理体系应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监控和风险应对等环节,以保护组织的利益和稳定发展。
- 风险管理体系还应明确风险管理的责任和流程,建立风险管理的文化和机制。
8. 合规与内控- 组织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建立健全的合规与内控制度。
企业公司工厂财务管理制度最新修订规定【精选7篇】

企业公司工厂财务管理制度最新修订规定【精选7篇】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篇11、总则⑴公司3000元以上的款项的支付,须经公司董事长签字批准。
如董事长不在公司,3000元以下可以由经理签字批准。
⑵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公司法人章由法定代表人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
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须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外单位用本公司印章需经公司领导同意并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⑶财务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预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公司董事长批准。
⑸往来款的冲转(指非正常经营业务),须经公司董事会研究批准。
⑹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过公司董事会研究批准。
⑺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审批制度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专用款支付审批工作流程"执行⑴承包单位提出付款申请,并填写工程支付审批表。
⑵财务部审核后,报公司经理、董事长审批。
⑶公司经理、董事长审批同意后,财务对外付款。
工程款的审批应按以上流程依次进行,不得空缺事后补签。
如对已签部分有异议的可与相关人员沟通,有分歧的报领导解决,禁止压单行为。
3、行政费用支出管理制度⑴公司管理人员的费用报销,须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后财务方可报支。
⑵涉及应酬等非正常费用,须公司董事长批准。
4、公司差旅费开支制度⑴公司员工到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执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补贴。
⑵公司职员出差根据需要,由经理决定选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职员出差期间,住宿费用及补贴按以下规定执行。
A房租标准:一般职员,房租标准为60元/日。
财务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精选7篇)
财务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精选7篇)财务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规范财务行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法》,以及有关法规、政策、制度,结合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规范财务行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法》,以及有关法规、政策、制度,结合本集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全资子公司(含事业性质、企业化管理单位)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所属企业)。
第三条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是独立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得自立银行帐号。
第四条集团公司对国家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负有保值增值责任,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所占用的国有资产实行占有责任制。
各所属企业必须设立会计机构,根据内部牵制制度合理配备会计人员,及时、准确、真实地核算企业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并实行有效的会计监督。
第五条各所属企业应加强经营管理,努力降低成本、费用,确保企业财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
第六条各所属企业的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必须自觉地接受集团公司财务监督管理,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对会计帐册应妥善保管,未经集团批准不得销毁;对企业的资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严禁资金体外循环。
第七条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的管理以产权为纽带,享有投资收益权。
第八条各所属企业不得以其资产对非控股子公司或集团以外的法人提供担保,因特殊原因需提供担保的,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
第二章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九条集团公司设计划财务部,对所属各企业及参股公司占有的集团资产实行统一管理。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修订版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第五条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
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人、审核人、记帐人等。
第七条会计账簿应按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
会计账簿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地记录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第八条财务报表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附注。
第九条财务分析应以财务报表为基础,结合公司经营业务和市场状况,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进行分析。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十条公司筹集资金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法律法规进行,确保资金的合法性、安全性和效益性。
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权限和责任,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效益性和安全性。
财务管理制度范文(7篇)
财务管理制度范文一、会计岗位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财务制度、严格按照《会计法》进行计账、算账、报账,规定,严格财经纪律,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账目清晰。
2、负责编制公司年度财务计划;编制月、季、年度会计报表及有关说明,每月____日前向公司领导及时、真实、准确地报送会计报表,完整地反映财务状况,并按季度进行财务分析。
3、责会计核算,特别对应收、应付等往来账要及时清算和催收;定期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等财产物品进行盘点,做到账帐相符,账实相符,发现不符,必须查明情况及时汇报。
4、负责公司的资产管理和各项财产的登记、核对、抽查与调拨,按规定计算折旧费用,确保资产的资金来源。
5、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本、会计报表等档案资料。
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出纳岗位职责1、负责现金及银行转账票据的收付,不得积压,按时将现金送存银行。
2、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库存现金按规定限额执行,不得挪用、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坐支营业款。
3、根据会计人员签章的收、付款凭证,按款项的审核批准制度办理收付。
4、开据支票,办理汇款时要按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办妥有关手续,不符合规定者予以退回。
5、填制有关收入、支出的会计凭证、登记银行存款、现金出纳日记账,保证账款相符。
6、负责保管未签发的支票,支票本及已签发的支票存根联。
7、负责职工每月工资、奖金以及各种福利待遇的审核和发放。
8、结合公司的业务实际情况,每月汇总收付款凭证并将凭证交会计登记明细账。
9、每月____日前,将上月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逐笔核对,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
10、每月底将银行存款余额、营业收入及本月、本年累计额报告总经理及法人代表。
11、妥善保管保险柜钥匙,密码不得泄露及外传。
12、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规定1、公司的固定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车辆、家具、电器、其他设备等,其财务管理和计提折旧,由财务室负责。
黑龙江辰能集团公司重大决策新版制度
黑龙江辰能集团公司重大决策制度第一条本制度所称重大决策旳范畴是:集团公司本部、事业部旳重大决策及以股东身份对子公司、参股公司行使旳重大决策权。
(一)集团公司本部旳重大决策重要内容为: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万元)旳投资及担保。
须经集团公司董事会批准。
(二)对事业部行使重大决策权旳重要内容涉及如下三方面:1.事业部旳重大投融资决策。
事业部所有旳境外投资及合伙项目、单项投资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旳项目,项目经既定程序上报集团公司董事会决定。
2.事业部管辖电厂重大产权变动。
电力事业部追求大电厂控股权旳产权变更方案、参股大电厂股权构造调节方案上报集团公司董事会决定。
(三)对子公司行使重大决策权旳重要内容涉及如下五个方面:1.子公司产权变动。
其中,各子公司管理层收购、员工持股筹划、员工退休金筹划等应经集团公司审视并按法定程序实行;全资子公司旳兼并、分立、破产、歇业、股权变动需经集团公司批准并在集团公司本部旳直接领导下实行;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旳股权变动,在子公司按法定程序决策前,集团公司外派董事应事先向集团公司报告,并按集团公司董事会旳决定在子公司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
2.子公司重大旳投资决策。
子公司旳境外投资与合伙项目、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投资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旳项目、年度投资筹划以外旳项目属于重大投资范畴。
以上项目,凡属全资子公司都须经集团公司董事会批准;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由集团公司外派旳董事事先向本部报告,并按集团公司董事会旳决定在子公司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
3.子公司经营方式旳变更。
全资子公司转制为承包经营或实行委托经营,应经集团公司董事会批准。
4.对子公司旳融资管理。
子公司对其他公司旳举债担保应在集团公司批准旳范畴内进行。
全资子公司对集团公司以外旳公司进行担保,单项金额超过500万元人民币应经集团公司董事会批准;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对集团公司以外旳公司进行担保,单项金额超过500万元人民币应由集团公司外派董事事先向本部报告,并按集团公司董事会旳决定在子公司法定决策机构上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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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正版 最新修正版 黑龙江辰能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集团内部各单位的财务行为及相互间财务关系,维护国家及公司的利益,提高公司财务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家体改委《关于企业集团建立母子公司体制的指导意见》(体改生[1998]27号)、《黑龙江辰能集团章程》、《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通则》、《商品流通企业财务制度》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事业部、全资子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后两者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二条 各子公司、事业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资产所属关系,依照本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服从集团公司的管理、监督、检查,定期上报会计报表及财务报告。 第三条 集团公司、各子公司总经理、事业部部长为所在单位财务工作的总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财务状况和财务管理负总责。 总会计师是集团公司财务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协助集团公司总经理开展集团公司的财务工作,具体有以下工作职责: (一)编制和执行企业总体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监督企业日常财务工作的开展,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三)参与研究、审批企业有关财务经济事项,会签企业上报、下发有关财会、经济管理等方面文件。 子公司、事业部的财务负责人由集团公司直接委派。 第四条 财务审计部门是集团财务综合管理部门,应当全面履行集团财务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一)具体组织编制集团公司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算),并负责具体最新修正版 最新修正版 落实、执行和调控工作。 (二)负责集团公司银行帐户管理和资金筹措,保障集团公司各项资金安全及良性循环。 (三)负责对集团公司内部各项经济活动实施财务监督,包括对财务收支和经营成果的核算、分析与考核,组织实施集团公司内部分配,编写集团公司财务报表和财务决算,计算缴纳各种税金和应交款项。 (四)集团公司财务审计部除负责本部日常工作外,还应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对子公司、事业部的财务管理工作; 2、负责集团财务报表的编制及汇总工作; 3、负责对参股公司的财务审核工作; 4、负责本部及子公司、事业部资金的统一调配工作; 5、负责本部、子公司、事业部的会计电算化工作; 6、负责子公司、事业部财务人员的培训以及派出财务人员的管理工作。 (五)参与企业发展和机构设立(撤并)研究,参与企业重要经营(投资)活动可行性分析、决策及实施,参与经济合同研究与洽谈,参与审查、实施企业经营计划、参与制定其他有关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第五条 企业的一切财务收支,各项经济活动及各项资产均需纳入企业财务管理范畴,接受企业财务监督和国家财政、税务、审计监督。
二、财务核算与监督管理办法 第六条 集团内的财务管理应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核算”的原则,实行总经理负责的财务管理体制。按产权关系和经营协作关系,分为本部、全资子公司、事业部、控股子公司。集团公司是集团的战略规划中心、资本运营中心、人力资源中心、财务管理中心;事业部是利润中心,最新修正版 最新修正版 非独立的经济法人,事业部财务人员在业务上接受集团公司财务审计部的指导,具有独立的财务核算职能;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是独立的经济法人,实行独立核算,但其财务部门与集团公司财务审计部挂钩。除特殊安排外,集团公司和各子公司财务部门各自负责对外办理所有税费的计征、清缴工作。对外财务报表由集团公司财务审计部负责合并。 第七条 集团公司财务审计部对子公司的财务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指导。内容为: 1.核实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并核实其使用情况是否符合规定; 2.核实各项实物财产是否帐实相符,有无呆滞、残损、变质的库存商品; 3.检查全部的债权、债务(含内部往来款项),重点检查逾期未收款及呆死帐,规范其财务帐目; 4.检查财务收支帐目,特别是费用开支帐目; 5.检查固定资产的购置、管理及使用情况; 6.检查和分析本单位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帮助其改进。 第八条 一年中每个月度、季度末,子公司须在规定时间内向集团公司财务审计部报送会计报表,并按规定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报送决算报表。对上报的资产负债表中的债权、债务、固定资产等应附简明扼要的说明。
三、预算管理办法 第九条 集团公司预算审批最高权力机构为集团公司董事会。集团公司财务审计部为预算编制的具体组织部门。 第十条 每年第三季度,集团公司财务审计部根据集团公司董事会及总经理的要求,负责组织讨论和下达下一财年预算工作指导方针和主要预算目标(包括经营方针、重点投资、成本和费用控制目标及主要措施、资金管理目标);每年十月底前,各子公司、事业部将下年度预算上报财务审最新修正版 最新修正版 计部,财务审计部根据各预算单位预算进行汇总和编制综合预算,于每年十一月底前对所属单位上报的预算和综合预算进行评审,并对预算进行综合平衡后报集团公司董事会审批。
四、资金计划管理和使用办法 第十一条 集团公司本部、各子公司及事业部的资本金,应按照投资主体划分界定为: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和外商资本金。公司实收资本增减要经过法律中介机构验证,健全实收资本入帐的各项程序,确保资本金的安全。投入企业的资本金,不得任意抽走。 第十二条 集团公司财务审计部负责集团内统一调剂成员资金余缺、丰欠,集中资金优势,在集团内统一调度、运作。另外,统一对外融资或贷款担保,或者统贷统还。集团公司财务审计部在资金调配过程中有权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辰能集团本部、事业部、各子公司所有资金的管理权归所在单位财务部门。除财务部门外,其它部门不得开设银行账户。任何部门(人员)不得搞帐外帐,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搞资金“体外循环”,不得私存、私转企业经营资金和其他各项资金。财务部门开设银行帐户须经财务主管领导和法人代表审批。企业所开各类银行帐户,每个必须如实报辰能集团财务审计部备案。 第十三条 为合理使用资金,加速资金周转,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集团资金实行内部调剂。按市场化的有偿使用原则计算利息成本。 本条例所指资金为子公司持有的流动资金中超过经母公司审批通过的年度预算范围以外的资金部分。母公司根据有偿性使用原则,即向资金来源方(子公司)支付等于或高于母公司市场最低融资成本以上的利息,从而拥有对此部分资金有偿使用权。使用期限以合约方式协商规定。 第十四条 全资子公司对集团公司以外的企业进行担保,单项金额超过500万元人民币应经集团公司董事会批准;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对集团公司以外的企业进行担保,单项金额超过500万元人民币应由集团公司最新修正版 最新修正版 外派董事事先向本部报告,并按集团公司董事会的决定在子公司法定决策机构上行使表决权。 第十五条 本部各部门所需资金,应按年、按季、按月编制用款计划,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送交集团公司财务审计部,以便筹措资金。 第十六条 关于对外采购,集团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应从严掌握,原则上不预付货款。特殊情况经集团公司总经理或主管领导批准可预付部分货款。 第十七条 支付采购货款时,业务部门必须提供采购合同、国家认定的正式发票,否则财务不予付款。 第十八条 正常业务性资金的支付应有业务部门负责人的签字;并根据各级限额规定,经过应有审批手续。非正常经营性资金的支出,则必须先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主管领导批准。
五、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对固定资产的管理,集团公司本部各部门、事业部、子公司要有一位领导负责,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责任制。 第二十条 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上的房屋、建筑物、运输设备、工具及其他经营管理办公用具,列为固定资产管理。不同时具备上述两条的列为低值易耗品管理。 第二十一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应根据实际需要结合资金、技术等条件,全面考虑,统筹安排,编制年度预算或计划。 1.对集团公司本部: 凡属预算内购置,购置金额在5万元人民币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主管经理批准;超过5万元人民币(含5万元人民币)不足10万元人民币(不含10万元人民币)的,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主管领导批准;超过10万元人民币(含10万元人民币)的,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主管领导,由总经理批准。 最新修正版 最新修正版 凡属超预算购置,不论金额多少一律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主管领导、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置,不得先购后报。 2.对全资子公司、事业部: 购买固定资产单价超过20万元人民币(含),或一次购买总价在2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须向辰能集团公司财务审计部提出申请,由财务审计部执行报批手续。 3.对控股及参股公司: 集团公司行使股东权利,原则上不具体干涉控股或参股公司的资产购置工作。 第二十二条 对现有固定资产要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建立固定资产实物明细帐,对全部固定资产都要编号登记,集团公司本部和事业部由集团公司财务审计部,子公司由子公司相关部门设专人管理,每年清点核对。 第二十三条 对固定资产的赠送、转让、报废、变价处理,按固定资产处理办法执行。对盘盈、盘亏、毁损的处理,应列出清单,经各子公司负责人签字后报集团公司财务审计备案,并作帐务处理,不得搞帐外固定资产。 第二十四条 严格按照规定及时足额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折旧费要记入专门科目。 第二十五条 各子公司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调入、调出、盘盈、盘亏清理的管理制度及相关手续,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和设备的使用、维修、检修岗位责任制。年终必须进行清查盘点,盘盈、盘亏要说明原因,明确责任,报经相关领导批准后,计入营业外收支,报废损失较大的可在二年内分期摊销。 全资子公司、事业部对固定资产实行有偿转让、出租、变卖、抵押借款、对外投资等,总金额超过20万元人民币(含)的,应报集团公司审批。集团公司有权对全资子公司、事业部的固定资产实行统一调拨。企业兼并、投资、变卖、租赁、清算时要依法对固定资产进行评估,其增减值按制度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