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 八章 矿井直接灭火

合集下载

煤矿矿井防灭火技术规范[完整版本]

煤矿矿井防灭火技术规范[完整版本]

煤矿矿井防灭火技术规范[完整版本]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自燃煤层开采………………………………………第三章防灭火装备…………………………………………第四章通常防火……………………………………………第五章灭火救灾……………………………………………第六章火区打点……………………………………………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贯彻党与国家的安适出产目标,当真实行《煤矿安适规程》,本着"防备为主"与"综合管理"的原则,联络我国煤矿矿井防灭火的教诲,特拟定本《矿井防灭火类型》(上称《类型》)。

第2条本《类型》合用于世界国营的出产、基建与改、扩建矿井的自燃火灾(亦称内因火灾)与外源火灾(亦称外因火灾)及对井上有伤害的井口地面火灾的防治。

第3条本《类型》的贯彻实行在矿务局领域内由局长负周全率领责任,局总工程师负妙技率领责任;在矿井领域内由矿长负周全率领责任,矿总工程师负妙技率领责任;局、矿及其上属有关部门分工认真。

1. 透风部门认真自燃火灾的防备与矿井火灾的措置赏罚赏罚。

2. 机电部门认真电气火灾与机器火灾的防备。

3. 地测、打算与出产部门认真地质、丈量、启示、开采计划与出产工艺方面防备自燃火灾与外源火灾。

4. 矿山救护队认真产生火灾时的灭火救护事项僻静时配合透风部门做好自燃火灾的防备措置赏罚赏罚与防火搜检事项。

5. 安监部门认真监督搜查本《类型》的严厉实行情形与通常的井上明火管制。

6. 提供部门认真矿井防灭火所需原料、配置的提供。

7. 财务部门认真矿井防灭火事项所需资金。

第4条由内因或者外因火灾源引起的井上火灾,统称之矿井火灾情况。

心矿井火灾造成以上结果之一者,即定为矿井火灾重年夜情况:1.造成职员伤亡。

2.造成代价1万元的物质(包孕资本)丧失踪。

3.造成出产间断8小时下列。

4.造成封闭事项面或者采区冻结煤量。

凡产生矿井火灾情况,均须举做情况统计与剖析,并按规定向下级呈文情况呈报。

煤田火灾灭火规范

煤田火灾灭火规范

煤田火灾灭火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田火灾灭火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煤田火灾的治理工作。

第三条煤田火灾是指发生在煤田煤层露头或浅部,影响煤田开发、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资源烧损严重的非生产区域火灾。

第四条煤田火灾灭火工作的基本原则(一)煤田火灾灭火是一项带有应急救灾性质的特殊项目,项目规划、勘探、设计等环节的审批和管理应充分体现其时效性和公益性的特点,使灭火工作尽快进入施工阶段.(二)煤田火灾的治理既是一项资源保护工程,也是一项环境治理工程,要遵守资源保护和环境治理并重的原则。

(三)煤田火灾灭火工作应采用先进的技术装备,确保施工安全,保证勘查精度,提高灭火效率,降低成本.(四)灭火方法的选择应坚持因地制宜、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有利于煤田开发和资源合理利用的原则。

第二章灭火工作阶段第五条煤田火灾灭火工作一般包括以下几个阶段:火区初步勘查、火区灭火规划、火区详细勘查、灭火工程可行性研究(必要时)、灭火工程初步设计(必要时可代替可行性研究)、灭火施工组织设计、灭火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及后期管理。

第六条火区初步勘查是查明区域范围内火区的数量、分布情况,为灭火规划的编制提供依据.第七条火区灭火规划是根据区域内火区燃烧特点,并结合区域煤炭工业发展的需要,确定宏观的治理目标,规划灭火进程。

第八条火区详细勘查是根据灭火规划的安排,详细查明需要治理火区的现状和灭火条件等,为灭火工程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提供依据。

第九条灭火工程可行性研究是依据火区详细勘查结果,对火区治理的必要性和治理方案的科学性进行研究,通过技术方案比较,确定经济上合理、技术上可行的火区治理方案。

第十条灭火工程初步设计是根据可行性研究确定的灭火方法,进行灭火工程量核算,编制工程投资概算。

矿井防灭火指导规范(试行)

矿井防灭火指导规范(试行)
关于下发 矿井防灭火规范 试行 的


煤安字第 号 为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 更好地执行 煤矿安全规程 部总结了我国煤矿矿井防 灭经验和教训 并本着 预防为主 和 综合治理 的原则 制定了 矿井防灭火规范 试行 下 称 规范 现发给你们 希认真贯彻和严格执行 在试行中进一步听取意见 以便充实完善 本 规范 适用于煤炭部直属 统配与重点煤矿的生产 基建 改扩建以及新设计矿井的火 灾防治 地方煤矿可参照执行 附 矿井防灭火规范 试行
造成价值一万元的物资 包括资源 损失 造成生产中断 小时以上 造成封团工作面或采区冻结煤量 凡发生矿井火灾事故 均须进行事故统计与分析 并按规定向上级呈报事故报告 第 条 每个矿井必须由矿长和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制定本矿井的防灭火长远规划和年 度计划 矿井防灭火工程项目应列入矿井生产建设长远规划和年 季 月度计划 矿井防灭火工 程和措施所需的费用和材料 设备等必须列入企业财务和供应计划 并组织实施 矿井防灭火规划和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防止井口地面火灾危害井下安全的措施 各种外源火灾的防灭火措施 自然煤层开采的防灭火措施 现有火区的管理和灭火措施 在火区周围进行生产活动的安全措施 发生火灾时的通风应变措施 发生火灾时防止瓦斯 煤尘爆炸和防止灾情扩大的措施 发生火灾时的矿工自救和救灾措施 第 条 本规范的制定 修改和解释权属于煤炭部
第 条 同一自燃煤层中不同分层 幅 的工作面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超前距离 以避免 采空区之间漏风
第 条 自燃煤层中所有煤柱的设计都要考虑防火的要求 煤柱宽度一般不应小于 米 隔离煤柱中不许掘进巷道
第 条 自燃矿井中 采区和回采工作面回采结束后一个月内必须全部撤出设备 进行 永久性封闭 因故不能按时封闭 必须采取有效地防灭火措施 报矿长 总工程师批准

矿井防灭火制度(五篇)

矿井防灭火制度(五篇)

矿井防灭火制度矿井综合防灭火安全措施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____条之规定“生产和在建矿井必须制定井上、下防火措施。

”故针对本矿实际情况,制定井上下综合防火措施如下,审批后望各单位严格执行。

一、地面防火1、木料场、矸石山、炉灰场距离进风井不得小于____m。

木料场距离矸石山不得小于____m。

2、不得将炉灰场设在进风井的主导风向上风侧,也不得设在表土____m以内有煤层的地面上和设在有漏风的采空区上方的塌陷范围内。

3、永久井架和井口房、以井口为中心的联合建筑,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4、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且水池水量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____m3的水量。

5、副井井口房应设防火铁门,防火铁门必须严密并易于关闭,打开时不得妨碍运输和人员通行,并每季度维修一次。

6、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____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7、井上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并应设在井口附近,有轨道直达井口,但不得设在井口房内。

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

材料和工具不得挪作它用。

8、每季度应对井上消防材料库和和其它重要场所的消防器材设置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9、矿井的所有的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场等处应有防火措施或制度,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防火的规定。

二、井下防火1、井下必须建立健全消防供水管路系统。

消防供水管路可与防尘用水管路共用,但在发生火灾时必须保证消防用水,并在矿井的水平、采区、采煤工作面投产时同时投入使用。

确保送到用水地点时,管中水压不低于____mpa,水量不小于____m3/min。

矿井主要运输巷、采区进回风道、胶带运输巷、上下山、采煤工作面上下顺槽、掘进巷道、煤仓口、溜煤眼口等地点均应设置消防管路。

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应每隔____m设置支管和阀门,带式输送机巷道中每隔____m设置支管和阀门。

2、井筒、井底车场、主要绞车道与主要运输道、回风巷的连接处,井下机电设备硐室,主要巷道内带式输送机机头前后两端各____m 范围内,都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矿井防灭火规定

矿井防灭火规定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自燃煤层开采………………………………………第三章防灭火装备…………………………………………第四章日常防火……………………………………………第五章灭火救灾……………………………………………第六章火区管理……………………………………………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本着”预防为主”和”综合治理”的原则,结合我国煤矿矿井防灭火的教训,特制定本《矿井防灭火规范》(下称《规范》)。

第2条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国营的生产、基建和改、扩建矿井的自燃火灾(亦称内因火灾)和外源火灾(亦称外因火灾)及对井下有危险的井口地面火灾的防治。

第3条本《规范》的贯彻执行在矿务局范围内由局长负全面领导责任,局总工程师负技术领导责任;在矿井范围内由矿长负全面领导责任,矿总工程师负技术领导责任;局、矿及其下属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 通风部门负责自燃火灾的预防和矿井火灾的处理。

2. 机电部门负责电气火灾和机械火灾的预防。

3. 地测、计划和生产部门负责地质、测量、开拓、开采设计和生产工艺方面预防自燃火灾和外源火灾。

4. 矿山救护队负责发生火灾时的灭火救护工作和平时配合通风部门做好自燃火灾的预防处理和防火检查工作。

5. 安监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规范》的严格执行情况和日常的井下明火管制。

6. 供应部门负责矿井防灭火所需材料、设备的供应。

7. 财务部门负责矿井防灭火工作所需资金。

第4条由内因或外因火灾源引起的井下火灾,统称为矿井火灾事故。

心矿井火灾造成以下后果之一者,即定为矿井火灾重大事故:1.造成人员伤亡。

2.造成价值1万元的物质(包括资源)损失。

3.造成生产中断8小时以上。

4.造成封闭工作面或采区冻结煤量。

凡发生矿井火灾事故,均须进行事故统计与分析,并按规定向上级呈报事故报告。

第5条每个矿井必须由矿长和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制定本矿井的防灭火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

矿井防灭火规章制度范本

矿井防灭火规章制度范本

矿井防灭火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井火灾防治工作,保障人身安全和矿井设施完整,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矿井生产经营单位,包括煤矿、金属矿等所有类型的矿井。

第三条矿井防灭火工作原则上以防为主,预防措施必须得到严格执行,灭火措施必须得到及时有效的应对。

第四条矿井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防灭火管理体系,明确领导责任、部门职责及人员任务,切实加强防灭火工作。

第五条矿井内禁止私自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无烟区域吸烟。

第二章防火措施第六条矿井应当配备足够的防火设施和器材,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防火器材完好有效。

第七条矿井应当设立防火分区,制定分区管理制度,保证不同区域的防火措施得以执行。

第八条矿井应当建立健全的火灾预警系统,定期进行演练,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发现并快速应对。

第九条矿井应当配备专业的防火人员,并定期进行防火业务培训,提高防火意识和应对能力。

第三章灭火措施第十条矿井应当配备足够的灭火设施和器材,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进行灭火。

第十一条矿井应当建立火灾应急预案,明确人员疏散和救援方案,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地疏散人员。

第十二条矿井应当定期进行火灾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提高应对火灾的能力和效率。

第十三条矿井内应当设置灭火通道和救援通道,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疏散人员和进行救援行动。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四条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矿井防灭火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矿井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履行防灭火责任。

第十五条矿井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内部监督,建立专门的防灭火部门,确保防灭火工作得到有效实施。

第五章处罚规定第十六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规定的行为,监督部门有权依法给予警告、罚款、停产整顿等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补充或修改,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

以上是一份矿井防灭火规章制度的范本,矿井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并执行相关的防灭火措施,切实加强矿井的防灭火工作,提高矿工的安全保障水平。

煤矿矿井防灭火技术规范标准

矿井放灭火妙技类型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自燃煤层开采………………………………………第三章防灭火装备…………………………………………第四章一般防火……………………………………………第五章灭火救灾……………………………………………第六章火区打点……………………………………………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贯彻党和国家的安适出产目标,当真实行《煤矿安适规程》,本着"防备为主"和"综合管理"的原则,联络我国煤矿矿井防灭火的教导,特拟定本《矿井防灭火类型》(上称《类型》)。

第2条本《类型》合用于世界国营的出产、基建和改、扩建矿井的自燃火灾(亦称因火灾)和外源火灾(亦称外因火灾)与对井上有伤害的井口地面火灾的防治。

第3条本《类型》的贯彻实行在矿务局领域由局长负周全率领责任,局总工程师负妙技率领责任;在矿井领域由矿长负周全率领责任,矿总工程师负妙技率领责任;局、矿与其上属有关部门分工认真。

1. 透风部门认真自燃火灾的防备和矿井火灾的措置赏罚赏罚。

2. 机电部门认真电气火灾和机器火灾的防备。

3. 地测、打算和出产部门认真地质、丈量、启示、开采计划和出产工艺方面防备自燃火灾和外源火灾。

4. 矿山救护队认真产生火灾时的灭火救护事项僻静时配合透风部门做好自燃火灾的防备措置赏罚赏罚和防火搜检事项。

5. 安监部门认真监督搜查本《类型》的严厉实行情形和一般的井上明火管制。

6. 提供部门认真矿井防灭火所需原料、配置的提供。

7. 财务部门认真矿井防灭火事项所需资金。

第4条由因或外因火灾源引起的井上火灾,统称为矿井火灾事情。

心矿井火灾造成以上结果之一者,即定为矿井火灾重年夜事情:1.造成职员伤亡。

2.造成代价1万元的物质(包孕资本)丧失踪。

3.造成出产间断8小时以下。

4.造成封闭事项面或采区冻结煤量。

凡产生矿井火灾事情,均须举做事情统计与剖析,并按规定向下级呈文事情呈报。

煤矿矿井防灭火技术规范[完整版本]

煤矿矿井防灭⽕技术规范[完整版本]矿井放灭⽕妙技类型⽬录第⼀章总则…………………………………………………第⼆章⾃燃煤层开采………………………………………第三章防灭⽕装备…………………………………………第四章⼀般防⽕……………………………………………第五章灭⽕救灾……………………………………………第六章⽕区打点……………………………………………第⼀章总则第1条为了贯彻党和国家的安适出产⽬标,当真实⾏《煤矿安适规程》,本着"防备为主"和"综合管理"的原则,联络我国煤矿矿井防灭⽕的教导,特拟定本《矿井防灭⽕类型》(上称《类型》)。

第2条本《类型》合⽤于世界国营的出产、基建和改、扩建矿井的⾃燃⽕灾(亦称内因⽕灾)和外源⽕灾(亦称外因⽕灾)及对井上有伤害的井⼝地⾯⽕灾的防治。

第3条本《类型》的贯彻实⾏在矿务局领域内由局长负周全率领责任,局总⼯程师负妙技率领责任;在矿井领域内由矿长负周全率领责任,矿总⼯程师负妙技率领责任;局、矿及其上属有关部门分⼯认真。

1. 透风部门认真⾃燃⽕灾的防备和矿井⽕灾的措置赏罚赏罚。

2. 机电部门认真电⽓⽕灾和机器⽕灾的防备。

3. 地测、打算和出产部门认真地质、丈量、启⽰、开采计划和出产⼯艺⽅⾯防备⾃燃⽕灾和外源⽕灾。

4. 矿⼭救护队认真产⽣⽕灾时的灭⽕救护事项僻静时配合透风部门做好⾃燃⽕灾的防备措置赏罚赏罚和防⽕搜检事项。

5. 安监部门认真监督搜查本《类型》的严厉实⾏情形和⼀般的井上明⽕管制。

6. 提供部门认真矿井防灭⽕所需原料、配置的提供。

7. 财务部门认真矿井防灭⽕事项所需资⾦。

第4条由内因或外因⽕灾源引起的井上⽕灾,统称为矿井⽕灾事情。

⼼矿井⽕灾造成以上结果之⼀者,即定为矿井⽕灾重年夜事情:1.造成职员伤亡。

2.造成代价1万元的物质(包孕资本)丧失踪。

3.造成出产间断8⼩时以下。

4.造成封闭事项⾯或采区冻结煤量。

凡产⽣矿井⽕灾事情,均须举做事情统计与剖析,并按规定向下级呈⽂事情呈报。

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

忽沙图二矿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第一节外源火灾及消防第一条地面必须设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

地面消防水池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1000m3水量.应有确保消防用水的措施。

消防系统管路与洒水系统管路合并布置时,还必须满足洒水防尘用水,消防系统管路应每100米设置支管和阀门,大巷消防出水口沿巷道中间附设.第二条矿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做到:1、严禁携带烟草、打火机、火柴及明火入井,严禁井下吸烟;2、各井口20米内严禁明火;3、井下严禁使用电炉、灯泡取暖;4、井口和井下电气设备必须有防雷击和防短路的保护装置;5、井下电焊、气焊、喷灯焊工作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执行;6、严格火工产品的规范管理;7、井下严禁使用产生火焰的爆破器材和爆破工艺;8、井下严禁拆卸矿灯;9、凡入井人员必须携带自救器,且会使用自救器。

10、井下电器设备防爆性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严禁防爆性能不合格的机电设备下井.第二条井下易燃物管理必须切实做到:1、严格限制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下井,确属井下需要者,必须符合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严格按矿安检部门审定的安全措施执行。

2、必须制定井下油品管理制度,并严格贯彻执行;井下严禁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等易燃油类。

井下使用的棉纱、布头、纸和润滑油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严禁丢弃在井下,严禁将剩油、废油在井巷及硐室泼洒.3、井下清洗风动工具必须在专用硐室内进行,并必须使用不燃性和无毒性洗涤剂。

4、严格限制可燃性材料支护使用范围.井筒、各水平的井底车场及连接处,主要绞车道同主要运输巷道、回风巷道连接处,井下机电硐室,主要巷道内皮带运输机和使用油介质液力偶合器的驱动部前后两端各5米范围内,都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5、井下皮带运输机应用阻燃皮带,各类井下电缆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阻燃要求.第三条凡井下存在可燃材料、可燃气体和可能产生明火的地点,都是严重的外源火灾隐患地点,均应在《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中制定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

矿井防灭火一般规定(5篇)

矿井防灭火一般规定第一条矿井必须制定井上、下防火措施。

矿井的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场等处的防火措施和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防火的规定。

第二条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可与防尘系统的水池和管路共用。

井下消防管路水源总控阀门应安设在进风巷,井下各硐室进风口10m范围应设置三通阀门,主要硐室应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检修、维护。

第三条煤矿井下消防材料库内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在《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作出规定,并予以保证。

第四条矿井每季度应对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统、防火门、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____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填写检查记录。

第五条严禁携带烟草、点火物品和穿化纤衣服下井,严禁井下吸烟、使用灯泡取暖、使用电炉。

井下严禁使用汽油、煤油,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等必须在盖严的铁桶内存放,用过以后不得乱扔、乱放。

第六条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按《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第七条回风巷、硐室、联络巷等地点浮煤、电缆皮等可燃物必须明确责任单位管理。

第八条封闭火区灭火时,应尽量缩小封闭范围,并制定专项措施,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等事故发生。

第九条矿井发生火灾形成火区后,必须建立火区管理台帐,并绘制火区位置关系图,注明所有火区和曾经发火的时间、地点。

对符合注销或启封条件的火区,应先向公司提出注销或启封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注销或启封。

启封已经熄灭的火区,必须制定安全措施,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执行。

第十条要按月对矿井防火系统进行分析,消除高阻力区对火区和采空区的影响,正确选择风门、风窗、密闭等通风设施的位置,以尽可能降低采空区、火区和煤柱裂隙处的漏风压差,减小漏风量。

第十一条加强对现有防灭火系统的管理,要充分发挥其防灭火作用,及时填写相关记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