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优胜杯评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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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荣获建设工程优质工程奖企业的通报-甬政发[2009]98号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荣获建设工程优质工程奖企业的通报-甬政发[2009]98号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荣获建设工程优质工程奖企业的通报正文:----------------------------------------------------------------------------------------------------------------------------------------------------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荣获建设工程优质工程奖企业的通报(甬政发〔2009〕9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近年来,宁波市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坚持科学管理,不断提高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涌现出了一批优质工程和一批质量安全管理先进企业。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的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促进我市建筑业做大做强,充分调动和鼓励企业在建设工程管理中创出新水平,做出新贡献,高质量、高水平、高效益地搞好工程建设,决定对本年度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荣获国家级、省级和宁波市建设工程优质工程奖的企业予以通报表彰(名单见附件)。

希望受表彰的企业再接再厉,进一步发挥先进模范作用,戒骄戒躁,再立新功。

全市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要以受表彰企业为榜样,继续发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精神,转变发展思路,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努力推动我市建筑业从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从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从劳动密集型向技术资本密集型、装备密集型和人才密集型转变,加快由建筑业大市向建筑业强市跨越的步伐。

附件:荣获建设工程优质工程奖名单二○○九年十二月八日附件荣获建设工程优质工程奖名单一、荣获国家级建设工程优质工程奖名单(共7项)(一)2009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1.宁波博物馆建设工程承建单位: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参建单位: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安装有限公司浙江新中源建设有限公司浙江森晟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2.宁波科技广场综合办公楼工程承建单位: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参建单位:宁波建乐建筑装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宁波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宁波广天建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3.浙江浙能乐清电厂一期2×600MW工程承建单位: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4.解放军第三○七医院新建医疗综合楼参建单位: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二)2009年度土木工程詹天佑奖5.上海共和新路高架道路工程参建单位:中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2009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6.宁波万华年产16万吨MDI工程(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参建单位: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宁波市第六医院住院楼扩建工程(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承建单位: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二、荣获省级建设工程优质工程奖名单(共18项,其中2项工程获国家级优质工程奖,未列入)(一)2009年度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优质工程)1.宁波东部新城九年一贯制学校中学部承建单位:宁波住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建单位:宁波第二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宁波市房屋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宁波金恒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2.宁波海关鄞州区办事处检测报关代理服务中心承建单位:宁波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宁波广天建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3.鄞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大楼承建单位:中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建单位:宁波建乐建筑装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宁波市鄞州建筑设计院监理单位:宁波万里工程监理有限公司4.大红鹰软件学院信息科技大楼工程承建单位: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参建单位: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安装有限公司浙江新中源建设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宁波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5.宁波嘉和大酒店承建单位:浙江万华建设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宁波市房屋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浙江工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6.杭州湾跨海大桥工程参建单位:宁波三鼎钢管工程有限公司、宁波科鑫腐蚀控制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宁波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宁波交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7.丽水市电视中心承建单位: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8.仙林桥小区东公建承建单位:华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9.平湖圣雷克大酒店二期工程承建单位:浙江东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0.兰溪市第三中学科技图书楼参建单位:宁波金鼎钢结构有限公司11.余杭一馆三中心参建单位:浙江建安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2009年度上海市建设工程白玉兰奖(市优质工程)12.漕河泾开发区松江高科技园3号厂房承建单位:中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3.天山星城一期B块15#房参建单位:浙江建安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4.上海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承建单位: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5.泰欣嘉园8#楼承建单位: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6.上海外高桥粮食储备库及码头设施项目综合服务区办公楼承建单位: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荣获2008年度“宁波市甬江建设杯优质工程奖”名单(共18项,其中8项获国家级、省级优质工程奖,未列入)1.绿城绿园绿园大厦Ⅰ标段承建单位:宁波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浙江工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2.中国女排宁波北仑训练基地一期承建单位:中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建单位: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宁波高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3.北岸财富中心B标段承建单位: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宁波城建监理咨询有限公司4.余姚市公安局消防大队中心消防站迁建办公楼工程承建单位:宁波市环湖建设有限公司参建单位:宁波日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5.宁波中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6号厂房承建单位:宁波中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6.110KV三北输变电工程承建单位:宁波送变电建设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宁波市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7.宁波北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承建单位: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宁波北区污水处理厂世纪大道污水主干管工程Ⅱ标段承建单位: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宁波北外环路东段Ⅲ标段承建单位: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宁波诚建监理咨询有限公司10.宁波北区污水处理厂世纪大道污水主干管工程Ⅲ标承建单位:宁波市政设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结束——。

关于印发《宁波市“甬江建设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的通知[五篇模版]

关于印发《宁波市“甬江建设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的通知[五篇模版]

关于印发《宁波市“甬江建设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的通知[五篇模版]第一篇:关于印发《宁波市“甬江建设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的通知市建协[2009]20号关于印发《宁波市“甬江建设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建筑业协会、市水利局、市电业局、市交通局、市市政工程协会、市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各会员单位:为进一步调动各企业的创优积极性,鼓励企业多创优质精品工程,从我市工程质量的实际水平和要求出发,结合省“钱江杯”优质工程的评审办法,并征求部份企业的意见,对原宁波市“甬江建设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的有关条款作了修改。

现将修改后的宁波市“甬江建设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贯彻执行。

原颁发的评审办法同时停止使用。

附件一:《宁波市“甬江建设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修改稿);二、宁波市“甬江建设杯优质工程奖”申报表;三、宁波市“甬江建设杯优质工程奖”申报材料内容及装订顺序;四、宁波市“甬江建设杯优质工程奖”创优计划申报表及创优计划汇总表。

宁波市建筑业协会二00九年十月二十日抄送: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浙江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市建设委员会、各县(市)区建设局、各县(市)区质监站、各专业质监站附件一:宁波市“甬江建设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修改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质量是企业生命”的方针,鼓励建筑业企业加强管理,不断提高工程质量,争创精品工程,推动我市建筑工程质量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在全行业继续开展“宁波市甬江建设杯优质工程奖”(以下简称“甬江建设杯”)评选活动。

第二条“甬江建设杯”是我市建筑行业工程质量方面的最高荣誉奖。

宁波市建筑业协会(以下简称市建协)受市建委的委托负责承办此项评审工作。

第三条甬江建设杯的评选对象为我市注册建筑业企业或外省市进甬已备案的建筑业企业承建的在市内已经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竣工验收备案或其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竣工验收并具一定规模的工程。

建筑工地评奖方案范本

建筑工地评奖方案范本

建筑工地评奖方案范本建筑工地评奖方案范本一、方案背景目前,随着城市快速发展,建筑工地建设项目不断增多,因此对建筑工地的安全、环保和文明施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了鼓励和表彰那些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规定、注重安全和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一步提高建筑工地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评奖方案。

二、评奖目的本评奖方案的主要目的是:1. 促进建筑工地施工安全、环保、文明的持续改进和提高;2. 表彰那些在施工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3. 倡导守法合规、诚实守信的施工理念,提升行业整体形象。

三、评奖内容1. 安全管理类奖项:评选范围:参评单位及个人为建筑工地的施工单位及相关从业人员。

评选标准:参评单位及个人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事故预防、安全培训等方面的表现。

评奖项目:(1)先进施工单位奖;(2)优秀班组长奖;(3)优秀安全员奖;(4)防护设施创新奖。

2. 环保管理类奖项:评选范围:参评单位及个人为建筑工地的施工单位及相关从业人员。

评选标准:参评单位及个人在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节能减排、资源利用等方面的表现。

评奖项目:(1)先进施工单位奖;(2)优秀环保班组奖;(3)优秀节能减排奖;(4)绿色建筑示范奖。

3. 文明施工类奖项:评选范围:参评单位及个人为建筑工地的施工单位及相关从业人员。

评选标准:参评单位及个人在施工过程中的文明施工、健康有序等方面的表现。

评奖项目:(1)先进施工单位奖;(2)优秀文明工地奖;(3)优秀岗位工人奖;(4)文明施工标兵。

四、评奖流程1. 评选启动:通过各种渠道发布评奖活动信息,向相关建筑工地施工单位及从业人员宣传评奖活动的目的、内容及相关要求。

2. 申报材料:参评单位及个人按照评选标准收集相关申报材料,包括工程施工方案、安全管理措施、环保措施、施工记录等。

3. 材料审查:由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筛选出符合评选标准的单位和个人作为候选对象。

4. 现场考察: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候选对象进行现场考察,了解其施工现场管理情况、环保措施执行情况等。

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docx

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docx

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激励企业增强质量意识,争创精品工程,促进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提高,根据**等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优质工程奖的评选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完成竣(交、完)工验收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交通、水利、电力等工程项目。

第三条**市优质工程奖(以下简称“**杯")是**市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获奖工程的质量代表我市工程建设的先进水平。

第四条“**杯”评审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优中选优原则,倡导绿色、环保、和谐。

鼓励绿色建筑及实施绿色施工、建筑工业化、全装修和有重要技术创新的项目创建优质工程。

第五条“**杯”评审标准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和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交通、水利、电力等工程验收规范及省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第六条“**杯”评审工作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负责,市住建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牵头,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服务总站(以下简称市安质总站)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市“**杯''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每年评审一次。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七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交通、水利、电力等工程,符合相应规模的,均可参与申报评选。

具体规模要求如下:(一)**市六区行政区域内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县、市行政区及开发园区区域内单体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品住宅、学校、医院、商务楼、体育馆、厂房等工业与民用建筑;(二)单体建筑面积在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三)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组团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四)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及以上功能有机联系的公共建筑或工业用房的群体或组团;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及以上配套建设的全装修商品住宅小区或组团;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及以上统一规划建设的村镇住宅群;单体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及以上的仿古建筑;(五)2000座及以上的体育场;(六)110千伏及以上的变电站工程;(七)**市六区行政区域内建安工程造价在H)Oo万元及以上,县、市行政区域及开发园区区域内建安工程造价在8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管道工程、车行隧道、人行天桥及隧道、垃圾处理厂(场)等市政公用工程;建安工程造价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净水厂、污水处理厂、管廊、城市广场、轨道交通车站及区间、停车场段等工程;建安工程造价在800万元及以上的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八)建安工程造价5000万及以上的公路工程项目;建安工程造价1000万及以上的水运工程项目;(九)单孔跨径2100米或总长2400米的桥梁工程;(十)独立装置造价在15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十一)规模无具体划分标准,但建安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对促进建设行业发展具有特别意义的工程;(十二)具有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有代表性、标志性和特殊纪念意义,建筑风格独具特色,工程质量特别优良的工程项目,可不作规模要求。

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范本(2篇)

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范本(2篇)

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范本一、总则为加强对工地安全文明工作的管理,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全行业注重安全文明施工,提高工地安全生产水平,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二、评选目的本评选旨在充分肯定和宣传安全文明工地,推动全行业工地安全文明的建设,促进整体工程质量的提升,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双赢。

三、评选标准(一)安全管理水平1. 工地安全规划合理,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措施到位。

2. 工地人员依法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培训和教育到位。

3. 工地环境整洁,道路畅通,消防设备完善,应急预案健全。

(二)文明施工水平1. 工地文明标语、标识和宣传公告齐全,文明施工宣传工作到位。

2. 工地实行分类收集废弃物,建立有效的环保措施。

3. 施工现场秩序良好,施工噪音、扬尘、污水等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三)质量控制水平1. 工地施工项目符合工程质量标准,未出现质量事故和质量异议。

2. 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

3. 工地施工过程中依法依规审查变更设计和备案手续。

四、评选程序(一)报名阶段1. 所有在建工地均可自愿报名参选,填写报名表格,提交相关材料。

2. 报名截止时间为规定时间,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 报名材料被评委会认定合格后,方可进入评选初选阶段。

(二)初选阶段1. 由评委会根据报名材料初步筛选出符合参选条件的工地。

2. 符合条件的工地需进行现场考察,评委会根据考察结果评定其通过初选。

(三)评选阶段1. 通过初选的工地将进入正式评选阶段。

2. 评委会将组织专家对工地进行现场评审和考察,评定其在各项标准下的得分情况。

3. 评选结果以得分高低为依据,按照一定比例确定获奖工地。

(四)表彰阶段1. 按照评选结果,评委会将对获奖工地进行通报、表彰和奖励。

2. 对获奖工地可颁发获奖证书,并在相关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五、评选原则(一)公平公正原则:评委会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进行评审,公平公正地对参选工地进行评选。

(二)严格约束原则:评委会要确保评选过程的严密性和保密性,不泄露任何评选信息。

建筑工程类评选办法及申报表-宁波建筑装饰行业协会

建筑工程类评选办法及申报表-宁波建筑装饰行业协会

2017年度宁波市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评选办法(2018年1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我市建筑装饰行业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行业整体水平,同时配合我省建筑装饰工程评优工作,开展宁波市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评选活动,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第二条宁波市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每年度评选一次。

第三条获得宁波市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的项目,市协会将推荐申报“浙江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四条凡在我市范围内依法取得建筑装饰施工资质证书的建筑装饰施工企业及外地已办理进城施工手续、准入来甬装饰施工的企业,均可申报参评。

第五条评选工程范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竣工交付使用的公共建筑装饰工程,我市施工企业在外省、市施工工程也可申报。

第六条评选工程必须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第七条参评单项装饰工程总造价需在25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装饰工程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旧房改造中建筑土建改造部分不可计在装饰工程造价内)。

第八条某些工程项目虽达不到第七条的要求,但工程设计风格独特且工程特别优良的,或古建筑等也可以申报。

第九条申报工程具体要求:1、工程设计符合国家和部颁建筑装饰设计标准、规范的要求,设计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2、工程装饰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和部颁施工技术标准和验收规范的要求,施工企业应具有相应资质;3、申报的工程项目已经消防部门验收,通过工程的监理公司和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环保部门检测合格,工程已投入使用未出现质量问题和隐患。

第十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有质量隐患;未经质量、消防验收或备案;室内空气检测不合格。

第十一条建筑工程的总承包单位申报该工程的部分装饰项目,如所承建的装饰项目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能独立申报,但允许与分包单位联合申报符合条件的工程项目。

分包工程的单位申报的工程,如符合申报范围可独立申报。

第三章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第十二条申报程序1、宁波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负责组织申报与评定工作;2、各企业根据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向宁波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领取申报表或在宁波建筑装饰网下载(),并进行申报。

建材工程建设协会评奖标准

建材工程建设协会评奖标准一、奖项设置1.优秀工程项目奖:表彰在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环保等方面表现突出的项目。

2.优秀项目经理奖:表彰在项目管理、团队建设、沟通协调、创新改进等方面表现优秀的项目经理。

3.优秀工程师奖:表彰在工程技术研究、技术改造、技术攻关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工程师。

4.优秀建设者奖:表彰在建材工程建设过程中,积极投身工作,为项目建设作出积极贡献的个人。

5.特殊贡献奖:表彰在建材工程建设中,为行业技术进步、产业发展作出特殊贡献的个人或团队。

二、评奖条件1.工程项目奖:获奖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具备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项目经理奖:获奖项目经理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项目管理成果显著,无安全事故和质量问题。

3.工程师奖:获奖工程师应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技术创新能力强,对项目贡献突出。

4.建设者奖:获奖建设者应具备敬业精神,积极投身项目建设,为项目作出实际贡献。

5.特殊贡献奖:获奖个人或团队应在技术研究、产业发展等方面取得突破性成果,对行业产生深远影响。

三、评奖程序1.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向协会提交申报材料。

2.初评:协会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评审,确定入围名单。

3.公示:将入围名单在协会官网和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终评:协会组织专家对公示无异议的入围者进行终评,确定获奖名单。

5.表彰:协会举办颁奖典礼,对获奖者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四、颁奖时间及地点1.颁奖时间:每年一度的建材工程建设协会会员代表大会期间。

2.颁奖地点:协会所在地或其他指定地点。

五、其他事项1.获奖者有义务参加协会组织的相关宣传活动,弘扬正能量,推动行业发展。

2.协会对评奖过程进行监督,确保评奖公平、公正、公开。

3. 本评奖标准解释权归建材工程建设协会所有。

4.协会可根据行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评奖标准,以确保奖项的权威性和时效性。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选办法

江西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现场平安文明标准化工地评选方法一、总那么第一条为促进集团企业加强平安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提高施工现场平安标准化水平,减少建筑施工平安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管理条例】和住建部【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建筑平安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实际,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集团施工现场平安文明标准化工地〞称号,是集团建筑工程平安生产文明施工方面授予的荣誉,是集团企业、工程部现场平安管理学习的典范。

集团每年组织一次评选,评选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由集团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处负责。

第三条集团平安文明标准化工地的评选,依据住建部颁发的【建筑施工平安检查标准】〔JGJ59〕、【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和集团企业标准【施工现场场容场貌统一要求】以及国家和部颁标准、标准进行。

二、申报评选范围和条件第四条申报集团平安文明标准化工地的工程工程,必须符合国家法定根本建设程序,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凡申报的工程工程,建造师、现场平安员已取得平安考核合格证;〔二〕凡申报的工程必须是已办理平安监督手续,并按【建筑法】规定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三〕申报工程工程的规模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房屋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在 5000m2以上〔含5000 m2〕;2、市中心城区的小区工程工程建筑面积在 50000 m2以上〔含50000 m2〕,县〔市、区〕的小区工程工程建筑面积在 30000 m2以上〔含 30000 m2〕;3、市政根底设施工程及其他构筑物工程造价在 2000万元以上〔含 2000 万元〕;〔四〕按照住建部【建筑施工平安检查标准〔JGJ59〕及【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综合检查评分,总计得分应在80分以上〔含80分〕。

第五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工程工程,不能作为推荐申报工程:〔一〕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平安事故的;〔二〕采用国家、省、市有关部门明令禁止使用的施工机具、材料和施工工艺的;〔三〕存在重大平安隐患,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分或通报批评的;〔四〕危险性较大的分局部项工程,未执行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局部项工程平安管理方法】的;〔五〕建筑起重机械未执行住建部【建筑起重机械平安监督管理规定】办理产权备案、安拆告知和使用登记及日常维护记录的;〔六〕集团检查中工程不达标的。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度宁波市建筑安全文明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度宁波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申报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建筑安装施工【发文字号】甬建发[2014]175号【发布部门】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日期】2014.09.05【实施日期】2014.09.0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度宁波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申报工作的通知(甬建发〔2014〕175号)各县(市)区、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监察支队、建管处、安质总站、建招办,各有关单位:根据《宁波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市建质〔2005〕309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做好2014年度宁波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以下简称市标化工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2014年10月8日-10日二、申报对象(一)申报工程应符合《办法》规定的要求。

另外,根据《关于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创优夺杯活动的通知》(甬建发〔2011〕170号)精神,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申报规模:实施集中开发建设的,建筑面积在10000㎡以上的群体项目;单体建筑面积在3000㎡以上的项目。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或不予评审:1、申报企业在2013年10月1日以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过一般事故的,取消其事故发生地所承建项目的申报资格;发生过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取消其全市范围内所承建项目的申报资格。

2、申报企业一年内在建筑活动过程中发生行贿等犯罪行为,企业主要负责人或申报工程项目负责人受到处理的。

3、申报企业一年内有2次及以上因安全生产方面的行为而被列入重点监管的。

4、申报工程发生过一般事故;或建筑起重机械、活动房等设施设备坍塌事故;或发生过群体性民工工资拖欠、社会治安案件等影响较大的;或防汛抗台工作不力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5、申报资料弄虚作假的。

6、申报工程建设程序法定手续不齐全的。

工程建设公司优胜杯流动红旗评比方案

工程建设公司优胜杯流动红旗评比方案为了提高总公司的整体管理水平和参与工程施工的综合实力,加强项目部管理,提高质量意识,以质量管理为重点,争创最佳效益,推动总公司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保障各项工程建设指标的全面完成,特制定优胜杯流动红旗评比办法。

第一条活动以增强项目部整体管理水平、增强综合效益、增强服务意识为目标,引导职工树立“质量求生存、管理求效益、创新求发展”的思想意识,牢固树立“公司靠我发展,我靠公司生存”的主人翁意识,全面提升总公司实力。

第二条为确保总公司“优胜杯”流动红旗评比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推动项目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总公司将全面负责“优胜杯”流动红旗评比的组织领导及考评工作。

各公司应成立考评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每月流动红旗项目部的评比和上报工作。

第三条为保证流动红旗评比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充分调动项目部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总公司对各公司所上报的流动红旗项目部实行总公司联合检查评比,评比时间为每年上、下半年各一次。

第四条总公司对各公司上报的流动红旗项目部。

根据工程实施的不同阶段进行随机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流动红旗评比时综合评价的一项内容。

第五条参评对象参加“优胜杯”流动红旗评比活动的项目部为各公司合同工期内(含跨年度)实施项目、上年度中标本年度施工项目及本年度中标开工的项目。

第六条检查评比内容检查评比内容由施工现场管理、环保节能减排、工程质量、进度、成本、财务管理、基础管理、机械材料、安全工作、党建工会、纪检监察十一项组成,具体内容如下:1、工地施工现场管理:现场施工工序安排是否合理,人员、机械设备是否安排紧凑;现场负责人、试验检测等人员是否跟班作业、监管到位。

2、环保节能减排:项目部环保节能减排组织结构健全,制度完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运行正常;是否做到文明施工,施工路段是否设置明显的警告、指示标牌;生产生活污水、施工废弃物是否按要求排放、堆放;制定并落实节能降耗,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事故预案;高温、粉尘、有毒有害气体作业场所中作业人员有无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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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设施
14、现场根据作业需要设置职工宿舍、办公用房及其他生活配套临时设施。宿舍与办公用房、作业区必须明显划分,确因场地狭小原因不能划分的,应有可靠的隔离防护措施。
15、生活区应设置民工业余学习和娱乐场所、民工学校、食堂、开水房、淋浴间、盥洗设施、厕所等临时设施,临时设施所用建筑材料应符合环保、消防要求。
材料
堆放
12、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应按总平面布置图堆放,布置合理,建筑材料、物件等必须做到安全、整齐堆放(存放),不得超高。堆料分门别类,悬挂标牌。机具使用完毕应及时清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建筑垃圾需临时存放现场的,应集中堆放,悬挂标牌,采用覆盖等措施。
13、施工现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分类堆放。建立清扫制度,落实到人,并能及时清运,作业现场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建筑垃圾需临时存放现场的,应集中堆放,悬挂标牌,采用覆盖等措施。
现场标牌
7、施工现场应按规定设置“七牌二图”,其中“五牌二图”应设置在现场主出入口明显处,即工程概况牌(包括: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等)、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消防保卫牌、环境保护牌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消防平面布置图。生活区餐厅内挂设农民工权益保障公告牌、宿舍区进门处挂设居住人状况牌。标牌规格统一、位置合理、字迹端正,线条清晰、表示明确,严禁将“七牌二图”挂在外脚手架上。现场应合理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和警示牌,特别是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危险区域及主要通道口,必须有针对性挂设醒目的安全警示牌。
3、现场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围挡。城区主要路段和其他涉及市容景观路段两旁的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米,城区一般地段的工地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围挡材料要求坚固、稳定、统一、整洁、美观,采用硬质材料,如砌体或彩钢板等。采用砌体作围挡材料的要求压顶,美化墙体,不得采用彩条布、竹笆等。城区工地围挡外侧宜选用公益广告,还可适当选用创建文明城市规范性图标,推行围挡外侧绿化,力求围挡更加美观。及时清除围挡上污迹、“牛皮癣”等。
封闭管理
5、进出口应设置大门,门头要有企业的形象标志,大门采用硬质材料,力求美观、大方并能上锁,不得采用竹芭片等,大门一侧应设置值班室,制定值班制度,严格执行外来人员进场登记制度。
6、施工现场进门处或办公员均应佩戴工作卡。
10
现场检查、查看资料
施工现场进出口无大门的扣10分;无门卫和无门卫制度的扣5分;门头未设置企业标志的扣3分。施工现场进门处或办公区未设置旗杆或未按规定悬挂国旗得扣3分。管理人员和现场作业人员未佩戴工作卡得扣3分。
9、现场出入口设置冲洗设施,出入车辆必须进行冲洗,不得带泥出工地。
10、按要求及时清运现场的各类废弃物,确保工地的文明施工和良好卫生状况保。同时,还应保持好工地周边的卫生,对于工地周边无保洁责任单位的,周边20米范围内的卫生保洁工作由施工单位承担。
11、在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因地制宜进行绿化、美化,现场应设置吸烟室(处)和茶水亭(间),严禁随意吸烟。
4、围挡设置前施工企业应编制专项方案,根据方案要求对围挡进行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工程若分若干个标段,各标段间也应该设置符合要求的围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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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在城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围未设置高于2.5m的围挡扣l5分;城区一般路段的工地周围未设置高于1.8m的围挡扣50分;围挡材料不坚固、不稳定、不整洁、不美观扣5—10分;围挡没有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的扣5—10分;围挡外侧无公益广告的,扣5分,污迹、“牛皮癣”等未及时清除的,扣3-5份。围挡设置前施工企业未编制专项方案,未进行验收的扣5分,工程若分若干个标段,各标段间未设置符合要求的围档的扣3分。
5
现场检查
建筑材料、构件、料具不按总平面布局堆放的扣4分;料堆未挂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的扣2分;堆放不整齐的扣3分;未做到工完场地清的扣3分;建筑垃圾无覆盖措施的,扣3分,维放不整齐、未标出名称、品种的扣2分。施工现场未设置密闭式垃圾站的扣3分,作业现场内施工垃圾的清运,未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有凌空抛掷现象的扣3分。临时堆放的建筑垃圾未采用覆盖等措施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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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施工现场挂设的七牌二图内容不全的,缺一项扣1分;标牌不规范、不整齐的,扣3分;无安全标语,扣5分;无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等,扣5分。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危险区域及主要通道口,未挂设安全警示牌的扣5分。
施工场地
8、现场应积极推行硬地坪施工,作业区、生活区主干道必须用砼硬化,强度、厚度、宽度应满足作业需要,其他次干道应用塘渣压实,并在上部铺设石子或浇筑砼垫层。道路通畅,平坦、整洁、无散落物,现场设置排水系统,排水畅通,不积水,严禁泥浆、污水、废水等流出场外或堵塞下水道或直排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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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台帐
无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的扣15分,制度不全的扣3-5分;未建立文明施工管理机构的,扣15分,文明施工管理机构工作不落实的,扣5-10分;保洁责任制不落实,保洁人员未配备的,扣10分。施工单位及项目部未按规定进行检查或无检查记录的扣10分,未落实整改措施的扣5分,无各类应急预案的扣5分。
现场围挡
宁波市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优胜杯”评选标准
项目
基本要求
分值
检查方法
管理制度
1、施工单位应建立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成立以项目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的文明施工管理机构,落实保洁责任,配备保洁人员。
2、施工单位应做到开工前交底,施工中每月不少于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签发整改通知书,落实整改措施,项目部每周不少于1次检查考核。制定建筑工地施工现场防台防汛工作预案,并适时开展预案演练。
10
现场检查
现场地面未做硬化处理的扣5分;道路不畅通的扣5分;无排水设施、排水不通畅的扣5分;无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道措施的扣3分;现场有积水的扣2分;出入口未设置冲洗设施的,扣5分;出入车辆未进行冲洗,带泥出工地的,每辆次扣2分;工地内生活垃圾未及时清运的,扣3-5份;工地围墙周边20米范围内卫生保洁状况较差的,扣3-5分;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均未布置绿化的,扣4分,现场未设置吸烟室(处)和茶水亭(间)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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