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工作群众评议制度模版
开展群众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开展群众评议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
群众评议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是党和政府了解群众意见、解决群众问题、密切党群关系的重要途径。
在当前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期,开展群众评议工作对于推动基层民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增强党的执政合法性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群众评议工作,深入了解群众的需求和意见,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促进党群关系更加密切,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为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目标提供有力支持。
三、实施方案。
1.明确工作目标。
根据党中央和地方党委的部署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明确开展群众评议工作的具体目标和任务,确保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建立工作机制。
成立由党政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推进,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3.制定工作方案。
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包括评议对象、评议范围、评议时间、评议程序等内容,确保工作的全面展开和有序进行。
4.广泛宣传动员。
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宣传工作意义和目标,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评议活动,提高群众参与度和满意度。
5.严格程序保障。
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和程序要求,组织开展评议活动,确保评议的公开、公正、公平,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6.及时反馈整改。
对评议结果进行认真分析和研究,及时向群众反馈评议结果,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群众得到满意答复。
7.加强督导检查。
建立健全督导检查机制,加强对评议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
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群众评议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2.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加强对群众评议工作的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凝聚共识,推动工作顺利进行。
3.加强培训指导。
对参与评议工作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党支部党务政务公开制度模板三篇

党支部党务政务公开制度模板三篇党支部党务政务公开制度模板三篇党支部党务政务公开制度有利于加强党组织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加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党务公开工作规范深入开展,下面是为大家带来的党支部党务政务公开制度,欢迎参阅!党支部党务政务公开制度篇一:为增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使党员群众有充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社区党总支结合实际,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组织建设、作风及反腐倡廉建设体系,建立党务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做到党务公开制度化。
第二条社区党总支把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建设和党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做到组织、领导、实施、考核四落实。
第三条凡是党务公开的重点内容都要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根据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完善,经过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进行公开。
公开的方法:利用公开栏、印发征求意见稿。
第四条公开期限一般每半年一次,内容适时公开。
对公开后收集到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要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第五条要注重公开的实效和时效,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第六条社区党总支对党务公开工作加强督查,督促下级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督查落实的主要内容:(一)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二)公开的形式是否注重实效;(三)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四)公开的时限是否及时到位;(五)收集的意见、建议是否及反馈落实整改。
第七条督查情况要及时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及时向责任单位反馈。
必要时根据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意见予以督办。
党支部党务政务公开制度篇二:一、为充分发挥机关全体党员民主教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动党务政务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机关支部实际,制订本制度。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有关制度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有关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1.14•【字号】成办发[2008]78号•【施行日期】2008.1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有关制度的通知(成办发〔2008〕78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现将《成都市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办法》、《成都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成都市政府信息公开社会监督评议办法(试行)》、《成都市违反政务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办法》、《成都市政务公开目标考核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公开有关制度的通知》(成办发〔2006〕116号)从即日起废止。
二○○八年十一月十四日成都市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办法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安全、准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成都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总体要求)本市各级政府、县级以上政府各部门以及依据法律、法规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组织公开政府信息前,均应进行审核,未经审核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
保密审查事项按照《成都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成密发〔2008〕2号)执行。
第三条(遵循原则)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应遵循“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工作职责)政府信息公开审核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保密工作机构负责协助做好保密内容检查。
第五条(时限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及具体公开工作一般应在有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
信息内容需报上级部门审核的,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可暂缓公开,但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法律、法规对特殊信息的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条(审核事项)政府信息公开审核重点是内容、形式、时限等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章要求。
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四篇)

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目录____市政务公开工作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3____市政务公开评议制度--7____市政务公开考核评比制度--9____市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10____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实施办法--12____市政务公开工作报告制度--17____市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试行)--19____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____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23____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试行)--25____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办法(试行)--27____市政务公开工作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为进一步改进我市____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根据____发[____]____文件和市委、市____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政务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是指。
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和社会公众公开履行行政职能的一项机关效能监察制度,是加强民主监督、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改进服务,遏制以权谋私,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关系的重要措施。
第二条依据行政管理相对办事方便、行政要求公开透明,行政行为接受监督的基本原则实行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第三条所有工作人员(含受聘人员)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主动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一)对社会和群众公开的内容1、内设机构、各机关和工作人员职责;2、行政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政策;3、办事的条件、程序、过程、时限和结果;4、收费项目的依据、标准;5、为民办实事项目及执行情况;6、涉及公众利益的行政执行情况;7、直接影响公民、法人、或其他____权益的行政执行事项;38、便民措施,服务承诺;9、监督办法、违法违纪的投诉责任追究;10、群众关心的其他热点问题。
(二)对内部公开的内容1、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2、内部财务预算、收支情况;3、干部人事管理情况;4、大宗物资采购、大宗维修工程等重大事项;5、干部职工收入分配、福利待遇等情况;6、涉及干部职工利益政策的制定、修改事项;7、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关于推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的规定

关于推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的规定(试行)为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推动党内民主,完善党务政务村务管理,提高党务、政务、村务活动的透明度,落实党员干部和群众对党内事务、政务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我镇实际,对全面推行党务公开、政务、村务公开作出如下规定:一、推行党务公开制度(一)党务公开的内容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凡是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内的秘密,都要公开,公开的内容如下:1、党组织近期工作目标2、镇党委、村党支部的决策内容和程序: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的酝酿、拟定、出台及落实情况。
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4、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竞聘上岗、奖惩情况以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公开事项。
5、党组织建设情况:党员发展情况,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情况等。
6、考核、表彰情况:对党务工作的考核情况,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受表彰情况。
7、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处理情况8、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党内其它事项。
(二)党务公开的程序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程序,将党务工作贯穿于党内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实施的全过程。
党组织在讨论决定事项、制定目标任务之前,要充分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利用党员大会、小组会活动等载体集思广益,形成初步方案,经讨论后,将最终结果向广大党员群众公开。
人事任免、干部培养等内容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执行。
(三)党务公开的时间和形式。
公开的时间,根据内容分为常年公开、定期公开、适时公开三种。
做到重大决策,目标任务常年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公开的形式以设立党务公开公示栏为主。
具体工作中,从实际效果出发,区别不同内容,选择党内会议、谈话活动等形式进行公开。
政务公开服务制度

政务公开服务制度安监局政务公开服务制度为切实做好本局政务公开工作,增加工作的透明度,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政务公开的目标1、增强政务公开透明度,维护干部职工合法权益。
2、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防微杜渐。
3、全面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
二、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1、注重针对性。
凡事关干部职工切身利益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都要实行公开。
2、坚持真实性。
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严禁弄虚作假。
3、讲究时效性。
政务公开时间要与公开内容相适应。
4、强调操作性。
从实际出发,讲究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便于群众知情,利于群众监督。
三、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局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局办公室主任为主要负责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制定政务公开的实施方案;牵头组织研究和解决政务公开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处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四、政务公开有关规定1、凡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事项,不得向社会或在系统内公开。
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另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2、各科室、大队负责人为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人,负责依照本制度推进各科室、大队的政务公开工作。
3、局依法制定的行政措施应当依照规定的程序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
4、需要向社会或内部公开的政务信息,相关各科室、大队应在有关信息产生后3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方式和程序予以公开,由发布信息的各科室、大队负责人审核,局办公室审定,经局领导审批后由局办公室统一发布。
紧急事项,相关科室、大队应采用新闻媒体、通知等快捷、有效方式让相关单位和个人及时知悉。
法律法规对公开时限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5、公开的事项及内容发生变化的,发布信息的科室、大队应当按程序在5个工作日内更新相关信息和资料,保证信息资料的有效性、及时性和准确性,避免误导公众。
政务公开制度

靖宇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及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局、办及直属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县政府决定调整县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及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现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组长:毕增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成员:张华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初永春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宁永发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张进县机关党委书记吴桂良县民政局局长李作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于景泉县财政局局长宁永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郭凤林县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刘雪颖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法制办主任邢义县政务公开办公室主任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县政府政务大厅。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协调指导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组织推动县本级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县政务大厅管理工作。
县监察局:负责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违反政务公开各项规定的责任追究和全县政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县政务大厅窗口及工作人员的纪律检查和行政效能监察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推动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县价格监督检查局负责全县政务大厅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审核和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
县机关党委:负责组织推动全县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组织推动全县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政府政务公开考核组织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组织推动全县会计集中核算工作;负责组织推动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清理和将适宜进厅的县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纳入政务大厅集中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推动全县政府采购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推动全县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
县法制办:负责组织推动全县的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审核、确定工作;负责县政务大厅行政审批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九年十一月十七日主题词: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通知——————————————————————————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保护区管理局,开发区管委会,县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
政务公开工作群众评议制度(二篇)

政务公开工作群众评议制度近年来,政务公开已经成为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通过向公众提供信息、参与决策、监督政府行为等多种方式,促进了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然而,仅仅依靠政府自身的公开行为是远远不够的,更需要引入群众评议制度,让广大群众参与其中,以实现更加民主、公正和有效的政务公开工作。
首先,群众评议制度能够促进民主决策的实施。
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政府要通过公开信息、征求意见、听取建议等方式,让公众参与决策过程。
然而,传统的征询方式往往难以真正获得广大群众的参与和反馈。
而群众评议制度可以更加有效地激发群众的参与热情,通过广泛征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决策的立即,并让决策者更加真实地了解公众期望和需求。
这样,政府的决策将更具民主性,更能够切实反映人民的意愿。
其次,群众评议制度有利于监督政府行为的执行。
政府信息公开的目的之一就是让公众对政府工作进行监督。
然而,仅仅依靠媒体的报道和公众的质疑往往无法真正实现对政府工作的有效监督。
而通过群众评议制度,公众可以根据政府的公开信息以及其他渠道获得的相关情况,对政府的工作进行评价和监督。
这不仅可以帮助政府发现自身的问题所在,提高工作质量,也可以有效防止腐败和滥权的发生。
另外,群众评议制度还有利于提升政府的管理水平。
政务公开工作是政府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而政府的管理水平直接影响政务公开的效果。
通过群众评议制度,政府可以获得来自群众的具体评价和建议,通过总结和分析这些评价和建议,政府可以更加有效地优化管理措施、完善工作流程,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
这样,政务公开工作将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得到群众的认可和支持。
总之,群众评议制度是现代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政府透明度和公信力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群众评议,政府可以更好地实现民主决策、增强政府工作的监督、提升管理水平等目标。
因此,我们应当积极推动群众评议制度的建立与发展,为建设更加开放、民主和法治的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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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工作群众评议制度模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和评议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政务公开工作群众评议制度是指政府机关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评价,并及时作出反馈和处理的制度。
第三条政务公开工作群众评议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政府机关的政务公开工作、政府工作报告的评议、政府决策的执行评估等。
第四条政务公开工作群众评议制度的目的是:增强政府机关的透明度和问责性,加强群众参与政务公开的意识,促进政府工作改进和效能提升。
第二章群众参与
第五条政府机关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应当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作出反馈和处理。
第六条政府机关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引导群众参与政务公开,如:开展听证会、座谈会、调查问卷等方式,鼓励群众团体组织政务公开评议活动。
第七条政府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群众参与政务公开的机制,如设立专门的意见箱、设立在线留言平台等。
第八条政府机关应当及时公布政务公开的相关信息,提供便利的参与方式和渠道,确保群众参与的公正、公平和公开。
第三章审核处理
第九条政府机关在接收到群众提出的政务公开评议意见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核和处理。
第十条政府机关应当对群众提出的政务公开评议意见进行分类和分析,按照情况的紧急程度和重要程度,确定处理的优先顺序。
第十一条政府机关应当进行实事求是、准确客观的审核和处理,充分尊重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对于符合政务公开规定的意见和建议,应当及时采纳并反馈处理结果;对于不符合政务公开规定的意见和建议,应当及时进行解释和说明。
第十二条政府机关应当建立留言复查和回复的制度,对群众提出的政务公开评议意见进行跟踪、核实和回复。
第四章评估反馈
第十三条政府机关应当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定期评估,了解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满意度和改进意见。
第十四条政务公开工作评估应当兼顾定性和定量指标,包括群众满意度、政务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可用性等。
第十五条政府机关应当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改进政务公开工作,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六条政府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开政务公开工作评估的结果,并及时作出回应和处理。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政府机关在政务公开工作群众评议中,不得对提出批评意见或者建议的个人或者群体进行打击报复。
第十八条政府机关在政务公开工作群众评议中,不得泄露评议人的个人信息,保护评议人的隐私权。
第十九条政府机关在政务公开工作群众评议中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务公开制度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评议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经政府机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施行,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政府机关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