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体痕迹的鉴定与利用

车体痕迹的鉴定与利用
车体痕迹的鉴定与利用

道路交通事故技术鉴定与理赔:第四章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物证提取及

鉴定

第三节车体痕迹的鉴定与利用

车体痕迹是车辆在事故中与其他车辆、物体、人体碰撞而形成并遗留在车体的印痕。

最常见的车体痕迹有:刮擦痕、撞击痕、撞折痕、分离痕迹、刺沟痕迹等。

车体痕迹是交通事故鉴定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车体痕迹的形成、研究内容及其体系来看,具有如下特点:

①多变性:车体痕迹在事故中的形成机理十分复杂。有的是第一次碰撞形成的,有的是第二次和第三次碰撞形成的,还有的是第一次和第二次碰撞共同形成的等等。这一点要求鉴定人员刻苦钻研痕迹理论,掌握痕迹的形成机理和变化的因素,提高检验水平。

②广泛性:车体痕迹在交通事故现场出现的频率很高,几乎所有的碰撞事故都有车体痕迹的出现:这为我们对车体痕迹的检验提供了有利条件。

③主体性:车体痕迹一般都为主体痕迹,具有一定的长度、宽度和高度,有清晰可见和不易被破坏的特点。这要求我们在检验鉴定时要对痕迹的表面、底部和侧面进行全面的检验。不仅要横向观察,还要顺向观察,要检查痕迹的轮廓形态,还要检查痕迹中不同部位上的形状反映和特征表现。

④遗留物和附着物多:检查车体痕迹时,经常会在痕迹中或痕迹的周围发现遗留物和附着物。它一般来自于另一车辆或受害者身上、衣服上遗留下来的残留物质,在尸体或人体的损伤部位也会遗留下痕迹、客体分离出的附着物。对其进行物理和化学分析,有利于痕迹物证的全面利用。

从总体上说,对车体痕迹的检验,可以确定肇事车辆的肇事过程,为正确确定事故责任和事故处理提供依据。

一、车体痕迹的形成机理

任何物质的分子都是按一定规律、一定密度排列起来的:当固态客体受到外力的作用时,分子的正常排列受到压缩力和拉伸力的作用,分子间将产生恢复原来排列的相互作用力,这种力叫做内力。当外力不大时,内力可以抵抗外力的作用,恢复客体的正常状态而产生弹性变形,当外力大到足以突破客体的组织结构时客体将产生塑性变形。塑性变形就是形成车体痕迹的主要原因。

1.体痕迹的形成因素

车体痕迹形成的因素有:肇事车辆、破坏的客体、作用力。

1)作用力

车体痕迹中所指的作用力是通过事故车辆的行使碰撞客体所反映出来的,主要有拉伸力、压缩力和扭转力。力的三要素是力的大小、力的方向、力的作用点。

力的大小对痕迹形成的范围、深浅程度有关。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作用力越大、接触面越广,则痕迹越深,特征反映越多;只有车体的突起部位与被破坏的客体接触,则痕迹越浅,特征越少。

若作用力的方向垂直于被破坏的客体表面,则出现纵向痕迹;作用力的方向与被破坏的客体表面近似平行时,则出现横向痕迹。作用力的方向发生变化,痕迹的形态也会发生变化。

力的作用点是指车体与被破坏的客体互相接触时的部位,力的作用点发生变化,必然引起痕迹及其特征的变化。

2)肇事客体

车辆就是交通事故的肇事客体。由于车辆的品牌、型号各不相同,因而所形成的痕迹也不相同。即使是品牌、型号相同的车辆,由于生产过程和使用情况不同,所形成的痕迹也不可能完全相同。这就是我们检验车体痕迹的基础,是认定成痕车辆或物体的依据。

3)被破坏客体

在交通事故中,被破坏的客体一般是车辆和人体。车辆是由金属、塑料和木材等不同材料构成,各自有不同的结构和性质,对形成痕迹的数量、质量有一定的影响。这些性质主要有:弹性、塑性、硬度、脆性等。

值得注意的是,物质结构也会在痕迹特征有所反映。物质的密度、颗粒大小不同,反映工具痕迹特征也不相同。相同条件下结构紧密、颗粒细小的物体,能明显反映出工具上较细的特征。

3.车体痕迹的性质与结构

由于不同车体痕迹的形成机理不同,因而其特征的性质与结构也不同。

线条状痕迹的性质是以凹凸线条的起伏形态反映造型客体(例如车辆的某些部位)的特征。造型客体的特征与痕迹中所反映特征,凹凸的方向正好相反。

线条状痕迹的结构可分为三个部分:

痕起端——开始形成痕迹的位置;

痕止端——痕迹的终止位置;

痕迹面——痕起端与痕止端之间的部分。

只有正确地判断线条痕迹的起点和终点才能确定痕迹的起端、终端和痕迹面。起点一般光滑且无颗粒残渣堆积物,往往比较整齐,由浅人深呈斜坡状,痕迹被擦起的毛刺尖端始于起点。终点若有停顿,一般留有物体表面擦掉的颗粒残渣堆积物,并出现明显的停顿或按压现象;若无停顿的现象,则终点没有堆积的残渣,有时由深至浅,由宽变窄,逐步缩小成锥状形态。

车辆在碰撞中,随着撞击力的增大,车体的某些部位容易形成撞折痕迹。

以上所述的痕迹有时单独出现,有时混合出现。因此,鉴定过程中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4.常见的痕迹形成机理

分析研究各种痕迹的形成机理和确定特征,对痕迹的鉴定工作十分重要。痕迹的特征是检验结论的重要依据,能否正确认识与利用,是检验成败的关键。这些特征中有种类特征(也叫一般特征),它反映造型客体的种类,是种属方面的特征。特定特征(也叫细节特征),它反映某一个或某一些的造型特点,是独有的特征。

1)刮擦痕迹

刮擦痕迹是肇事车辆与承受客体碰撞过程中,接触部位沿着被破坏客体的表面擦划,在承受客体的表面形成的凹凸线条状痕迹。

刮擦痕迹形成的机理是:车辆的某部位在力的作用下挤压或划破客体:从而在客体表面形成凹凸线条状痕迹。主要表现为:一是客体被挤压而凹陷形成,二是造型客体在痕迹的形成过程中由于本身的硬度不够,而在自身表面被剥离而留下的痕迹。它的主要特点是:多伴随撞击、刺钩痕迹出现。

影响刮擦痕迹的因素有:

一是造型客体和承受客体的物理性质。承受客体的表面光滑,物质结构细密,而造型客体接触部位表面粗糙,凹凸不平,缺损明显,则容易形成清晰完整的刮擦痕迹;反之则不清晰。若造型客体的硬度大于承受客体,则容易压人客体,形成的痕迹深,线条多而粗。若二者的硬度相近时,形成的痕迹浅,线条少而细。若造型客体的硬度低于承受客体时,则容易在造型客体的表面形成痕迹。

二是作用力的大小和方向。作用力的大小和接触方向不同,形成的痕迹也不同。

刮擦类痕迹的变化较大,所以一般情况下以线痕的基本轮廓和形态作为种类特征。个别特征是单一凸线条和凹线条的具体形态。

2)撞击痕迹

撞击痕迹是肇事车辆某部位与承受客体碰撞时在受撞表面发生永久变形而形成的凹陷状痕迹。它的形成是车辆的某部位与承受客体在相隔一定距离的情况下,由于力的作用而在接触的瞬时产生巨大的冲量,使物体的表面发生变形而产生的痕迹。一般一次撞击只能产生一处痕迹。

在交通事故中,车辆碰撞自行车或行人形成痕迹的部位一般位于车辆头部的正面,且损伤较轻,有时仅擦掉车身表面的尘土,形成片状痕迹。

碰撞痕迹鉴别时,应比对造型客体和承受客体痕迹的形状和位置。

3)分离痕迹

车辆上的易碎零部件受到撞击时会破碎而撒落在事故现场,在车体上也会遗留一部分残骸。可以将现场散落的部分拼装后与残留在车体上的残骸进行同一认定,这是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认定肇事车的物证之一。

制动系、行驶系和转向系统部件的断裂与事故有着密切的关系。首先必须认真地鉴定是因为断裂引发事故,还是先发生事故,因事故而造成断裂。在一般情况下,由于断裂而造成事故,零部件往往有陈旧性裂纹,属于疲劳断裂。疲劳断裂的断口有一部分是光滑的水纹状截面,有一部分是粗糙的麻面。交通事故发生时产生很大的冲击力,使零部件发生脆性断裂,并伴随着其他严重的车体破损。脆性断裂的截面全都是粗糙的麻面。对刹车管路断裂的

鉴别,也是根据断口是陈旧性断口还是新鲜断口,来鉴别断裂是发生在事故之前还是在发生事故之后,并分析断裂的原因。

二、车体痕迹的测量

勘查车体痕迹时,应测量车体上各种痕迹的长度、宽度、凹陷的程度、痕迹上下边缘距

离地面的高度和痕迹左右两端与车体相关一侧的距离。对于较小的痕迹可以测量其中心距离地面的高度和与车体相关一侧的中离。自行车车身上痕迹还应注意测量零部件的歪斜、弯曲、变形、断裂等尺寸。

测量时,应注意记录痕迹的部位、形态、面积和相关尺寸。测量记录实例如下:“经勘查汽车前挡风玻璃大面积破碎,在玻璃处沾有血迹和毛发,经鉴定系人血和人的毛发。前保险杠的中间部位距地面垂直高度0.538m处有被撞凹陷一处,系被圆滑的硬质物体撞击所致,凹陷长5cm,深度为0.8cm。经检验:28型永久牌男式自行车,左侧脚蹬轴头有撞擦痕迹;大梁中部11cm长的弧度变形,系非硬质物体撞击形成,距地面的垂直距离为80cm;车座180°转向;自行车后货架左侧支架有6cm的撞击痕迹。”

三、车体痕迹的提取

车体痕迹的提取主要有3种方法:

1.照相

采用照相法提取车体痕迹,既能够快速、准确地反映车体痕迹的真实情况,也便于长期保存,是固定和提取各种车体痕迹的最重要的手段和方法。在采取其他方式进行提取之前,必须首先进行照相。为了便于进行痕迹鉴定,拍摄的车体痕迹必须完整而清晰,特征不发生变化。拍摄车体痕迹时,应当在被拍摄物体的一侧同一平面放置比例尺,用来记录痕迹的尺寸。

2.绘制现场图

根据勘查的要求,可以绘制现场图,记录车体的痕迹位置、形状和尺寸。采用绘制现场图的方法提取车体痕迹,快速、正确、形象,是提取车体痕迹的重要方法。这种方法将在后面介绍。

3.制作勘查笔录

勘查和提取痕迹应该做好勘查笔录,记录痕迹的位置、形状、尺寸和勘查过程等。提取车体痕迹时,应注意附着在痕迹周围的漆块、木屑、毛发、血迹、纤维组织、皮肉等微量物证。

四、撞击、刮擦痕迹的鉴定

撞击、刮擦痕迹的鉴定是通过对事故现场痕迹和嫌疑客体的观察比较、分析后作出现场痕迹是否为嫌疑客体所遗留的结论。

鉴定的程序是:

1.鉴定前的准备

主要是弄清楚事故发生的情况,事故现场痕迹遗留部位、提取、托管、送检方法、痕迹相互之间的关系,距离地面的高度、方向等。同时还要弄清嫌疑客体的来源及有关情况,鉴定的目的和要求等。在弄清有关部门情况后应把样本客体及痕迹编号,以免混淆。

2.分别检验

分别检验是对现场痕迹和样本客体逐个进行观察,以发现和确定各自反映出来的形态、

特征和结构等,为比对检验创造条件。

分别检验时应先检验现场痕迹,然后再检验造型客体。

1)检验现场痕迹的任务

①确定痕迹的种类。首先要确定现场的痕迹是撞击(凹陷状)痕迹还是刮擦(线条状)痕迹,还是两者混合而成的。如果是混合型的,则应判断以谁为主或谁先形成。

②根据痕迹的种类分析形成过程。在确定痕迹种类的基础上,根据痕迹的特点、大小、形态、深浅以及作用力的方向、角度,形成痕迹的接触过程,变化情况来综合分析痕迹的形成过程及主要因素之间的关系。

③分析形成痕迹的客体条件及接触部位。在观察痕迹形态的基础上,综合现场条件分析造成痕迹的客体可能是哪一类车,在车辆的哪个方向或哪个部位。

④根据承痕的性质和结构分析痕迹特征的影响。痕迹特征在数量和质量上是否有变化,取决于造型客体和承痕客体的物理属性和表面结构,以及作用力大小、方向和角度等条件。因此,在检验时要具体分析两类客体对特征是否有影响及其变化情况,为选择可靠的特征和综合判断提供依据。

选择稳定、可靠、高质量的痕迹作为寻找细节特征和比对检验的基础痕迹。

⑤寻找确定特征。痕迹特征要从痕起端、痕止端、痕面、痕壁、痕迹部位去寻找发现。

⑥充分利用附着物、遗留物特征。在交通事故现场痕迹周围或内部经常有附着物或遗留物,充分利用它,有利于确定造痕部位和认定检验。

2)检验造痕迹客体的主要任务

第一要确定造痕客体是否符合形成现场痕迹的条件。主要从造痕客体的总体结构、形状、硬度、大小、宽窄、长短、粗细以及成分、色泽等方面来分析确定造痕客体是否具备造痕条件。

第二是要确定造痕的留痕部位。通过观察造痕客体表面是否存在变形或擦伤,是否有承痕客体的附着物等来确定造痕部位。

第三是要寻找比对特征。在确定可能造痕的部位后,注意观察其形态特征,也就是比较凹凸点、缺损、线条、丘坑等特征。

3.制作实验样本

用造痕客体与承痕客体可能的接触部位,在适当的材料上,模拟现场痕迹形成的条件进行实验而制作的样本叫实验样本。这里所指的现场条件是作用力的大小、方向、角度、距离、位置等。

制作实验样本的目的是:一是把造痕客体上的特征变为与现场痕迹凹凸形态一致的特征。二是要检验证实造痕条件是否符合现场条件。三是要验证造痕客体留痕部位、确定特征的数量和质量区别特征的真伪,为检验提供条件。

在制作实验样本时要注意选取与现场承痕客体相同或相近似的材料。例如在物质结构、硬度、干湿度、可塑性等要与承痕客体相似。实验的主要条件也要与现场痕迹形成的条件一致。

4.比对检验

比对检验是指将现场痕迹特征两者之间进行逐一的比较鉴别。

比较检验的任务:一是确定分别检验中发现的特征,同时继续发现新特征。二是通过全面比对所有特征,确定特征的符合点与差异点。三是分析确定特征的可靠程度。

比对检验的方法,一般采用的比对方法有特征对照法、特征接合法、特征重迭法。特征对照法是以现场痕迹特征对照样本痕迹特征,观察两者间持征的形态、位置、大小、方向、

角度、间隔及相互间的关系等是否一致。

特征接合法主要是用于检验线条状痕迹,是借助立体或比较显微镜、痕迹照片,进行特征接合比对,观察两者线条的粗细、流向、凸凹、形态、分布等特征是否顺畅一致。

特征重迭法,主要是用于比较完整、轮廓清晰、没有明显变形的痕迹。检验现场痕迹与样本痕迹两者边缘特征及其他特征是否一致。

对比检验的内容,主要是比对现场痕迹与样本痕迹相应部位的特征形态,边棱直线、曲线、弧线的长短与角度,凸凹结构形状、缺损、卷边的大小、锐利程度、丘坑的形状,大小,线条的宽窄、深浅,条线间隔、分布等各痕迹间的相互关系。

线形痕迹的对比重点是完整、清晰、突出特征的出现情况。

凹陷痕迹比对重点是压止端和痕底。在压止端中特别要注意比对挤压力比较集中的前压止端上面出现的待征。

综合评断得出结论。在分别检验、比对检验的基础上找出现场痕迹与样本痕迹之间的内在必然联系性,综合分析研究,从而做出正确的结论。

鉴定的结论有认定同一和否定同一两种。凹陷痕迹的认定应符合以下标准:造痕客体遗痕部位具备形成现场痕迹的条件是痕迹与样本的形状、大小、凸凹度应吻合一致。质量好的特征位置、形态、相互关系、方向、角度、数量等要一致:差异点应得到科学解释。凹陷痕迹否定结论应具备:痕迹形状、大小、凸凹度不吻合;缺少质量好的持征;少数特征的符合具有偶然性。

线条状痕迹认定同一的标准是:造痕客体具备形成现场痕迹的条件;稳定可靠的凸凹线特征吻合;刮擦痕迹横断面的凹凸趋势一致;少数特征的差异得到科学解释。线条痕迹否定结论的标准:稳定的凸凹线特征不吻合;线痕横断面的凹凸趋势不一致;少数线痕的接合是偶然的。

五、整体分离痕迹的鉴定

整体分离痕迹又称整体痕迹,是指一个完整的物体由于某种作用力的作用而分离为若干部分时所形成的痕迹。

整体分离痕迹检验,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具有重要作用。特别是对逃逸事故,通过整体分离痕迹的检验可以直接认定肇事车辆。

1.整体分离痕迹的形成

事故中整体分离痕迹是肇事车辆碰撞、刮擦客体时形成的,如油漆片、金属片等。按其性质成份可分为:金属、油漆、木质、玻璃、纺织物、塑料、橡胶等。按其物质的各部分组成可分为同质整体物质(即是同一种质料的整体)与异质整体物质(即是由两种以上质料的分体组合成的整体)。

2.分离痕迹的特征

整体分离痕迹的特征是整体被分离成若干部分时,在分离物上能反映分离物与整体关系的特点,包括整体物本身固有持征,分离时形成的特征和被分离物的附加特征。整体物固有持征是指整体物本身固有的或在生产、制造过程中形成的特征。它反映整体物内部之间的联系,如:整体物的物理属性,成分形态、色泽、表面结构等。分离时形成的特征主要有分离线特征和分离面特征,是检验中的重要特征。被分离物的附加特征,是指整体物在使用过程中形成的特征。如:物体表面涂抹的油漆、颜料、染料,使用过程中形成的缺损、污斑、修补形成的修补方法、形态、大小等。

3.整体分离痕迹的检验方法

整体分离痕迹的检验是根据分离体的固有特征、附加特征和分离特征是否相同来确定分离体是否为同一整体所分离的过程。检验方法是:

首先在对分离物进行逐一观察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被分离物是否具备构成同一整体的基本条件。然后在确定被分离物有条件.构成同一整体后,进行观察比对分离物上的特征。根据特征综合评断作出是否同一整体的鉴定结论。

第二步是寻找分离物的一般特征,从分离线、分离面、分离物的质地、成分、结构、颜色等方法去寻找。

第三步是比对特征。比对特征的方法主要有:

特征对照法,即将分离物的一般特征与个别特征直接进行比对检验。

特征接合法,即将分离的各部分拼凑在一起,从分离特征的凹凸上进行比对,但对一些易变形的分离物,事先要进行必要的整理。

特征重迭法,是将两个分离物制成负片后进行特征重合对比。

比对待征时应从一般特征到个别特征,反复比对。

第四步是综合评断作出鉴定结论。

综合评断的内容有:一是分离线是否相符,二是被分离物体断面凸凹纹路是否相符。三是在没有分离线的情况下,物体本身表面和断面上固有的特征是否相符,四是分离物附加特征与表面细节特征是否相符。五是被分离部分外围边缘及周围关系是否相符。

在一般特征不相符时,不要轻易下否定结论,应考虑是否有异质物的可能。

一些断面凹凸形状变化较大时,应认真观察,综合评断,不应轻易下结论。

整体分离痕迹检验过程中,有时也应采用其他一些检验方法(物理和化学的)来确定物质成分、性能等,有助于整体分离检验。

经检验被分离物体是同一整体时,应出具“整体分离痕迹鉴定

六、车辆碰撞痕迹的技术分析与鉴定

在交通事故中,由于车辆碰撞会留下各种痕迹,根据这些痕迹可以判断车辆接触地点和行驶方向。

1.通过碰撞接触点来分析事故

在事故现场接触点的判断具有重要的作用,可以据此推断车辆的行驶路线并进而分析事故当事各方的责任。

接触点是指车与车、车与物、车与人碰撞时相对于路面而言的某个点,该处会有明显痕迹,双方车辆碰撞时,在路面会遗有轮胎挫印,可从一方或双方轮胎挫痕起点判定接触点。

在碰撞时车辆脱落的机件、坚硬物,在着地后往往遗留挫划的印痕。机动车碰撞自行车时,当自行车摔倒后,会有车把、脚蹬轴或轮轴的挫划痕,因此,接触点必定是在挫划印始点前一段距离。

车辆在碰撞行人,在路面遗留的鞋底划痕的特点是从重到轻,一般能反映车辆行驶的方向。重挫印一端可判断为车辆驶来的方向,并定为接触点。

2.通过碰撞机理和车体损伤程度来分析事故

车辆与车辆的碰撞事故,必然造成车体不同程度的破损,通过对这种碰撞机理的分析,可以推断事故的成因和演变过程。

当汽车与固定物(如电杆、树木、砖墙或图强)碰撞时,刚性大的物体所能吸收的冲击动能比刚性小的物体少。因此,如果两台相同的汽车去碰撞刚度不同的物体,在碰撞后损坏情况相同,则两种情况的碰撞速度必然是不相同的,与刚性小的物体相碰时的速度显然高。

当车辆与车辆碰撞时,速度变化越大,碰撞力也越大,损坏越严重。两种重量相同的汽车碰撞后,破损严重的其碰撞速度亦大。

当甲乙两车碰撞,若乙车总重量越小在碰撞中所承受的撞击力越大。反之,对甲车来说,乙车越轻,甲车所承受的撞击力也就越小。大车与小车以相同的速度正面碰撞,其结果小车的破损情况比大车严重;

当汽车在侧面正交碰撞或斜角相撞时,由于碰撞力的方向通过或不通过被撞车的重心,则被撞车做回转运动,在相同的碰撞速度下,这时冲击强度较小,损坏较少。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知道车辆碰撞引起的破损情况与车辆的总重量、行驶速度以及碰撞的部位与角度有很大的关系。反过来,我们可以从破损的程度和形状,定性地分析车辆碰撞速度和角度。

4.新的测试技术

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在交通事故痕迹鉴定方面除了目前常用的光学显微镜、痕迹对比显微镜、气相色谱仪以外,还可以使用扫描电子显微镜。

扫描电子显微镜技术使痕迹鉴定人员能在比光学显微镜高得多的倍数下检验样品,而且没有通常的电子显微镜在样品制备上的那种困难。还可以用电子束和样品之间的相互作用来取得样品表面的有机和无机的成分的信息。

扫描电子显微镜是在剑桥大学工程系奥特利教授的指导下于1984年开始发展,于是产生了剑桥仪器公司的“立体扫描”电镜。它在技术上采用了传统的透射电镜采用的电子束,但也有一些根本性的差别。

在电子显微镜内,是由电子束穿过样品聚焦在照相底片上或荧光屏上成像的。图象实际上是样品的影像。为了有充分的电子穿过,样品必须在超微切片机上切得很薄。技术上能给出的分辨为几埃。大多数仪器放大倍数的下限大约是1000倍,聚焦景深明显地受样品厚度的限制。

在扫描电镜中,热钨丝发生的电子束,由高电位的阳极(高达30kv)使其加速向下,并且用三个电磁体使其聚焦到样品表面。样品是固定在一个金属支座上的。一次电子束使样品表层元素产生电子发射。二次电子由闪烁器测得。到达闪烁探测器的电子数目取决于:(a)样品的形貌,因为这可以决定一次电子和检测器能否达到样品的某个区域;(b)样品的元素特性,因为这可以影响二次电子的能量。由于这两个因素的影响,最重要的是形貌因素,使得信号有不同的变化。

样品图象的变化倍数,用减小一次电子扫描线圈的供电功率同时保持阴极射线管扫描线圈的供电功率不变来达到。这就使投射到样品上的光栅区保持不变,放大倍数可以从10X 到100000X的最大倍数,分辨率大约可以达到100埃。扫描电镜的主要特点是聚焦景深大,在同样的放大倍数下大约比光学系统大300倍,而所得到图象几乎是立体的;真正的立体照片可以从两个不同的角度对给定的区域拍照,并在立体镜下观察所拍的照片来获得。这些照片可以用来计算一个样品的外貌尺寸。

运用扫描电镜可以检验各种纤维、头发、木材和油漆。扫描电镜已经用来获取油漆薄膜有微粒大小分布的信息。不同批号的油漆,微粒大小分布有所不同。同时运用X射线进行分析,可以获得油漆薄膜内无机成分的资料。

扫描电镜检验金属断裂表面是非常有价值的。例如对于铜制动液管的疲劳断裂,疲劳痕迹用光学显微镜不能观察到,而用扫描电镜就很容易认定。

扫描电镜由于聚焦景深大,对细小的擦痕进行比较是很理想的。尤其X射线装置对检验油漆价值极大。例如一辆货车在公路上撞了一辆带蓬布的货车,然后开车逃逸。而后在货车、带蓬货车上采到了油漆的样品,在光学显微镜下检验表明相似,而用X射线分析表明带蓬货车上油漆外来部分的元素成分和货车上油漆成分相同,主要成分是钙、硅、硫、和铁,而且都含有少量的铝、钛、锰、铜和锌。样品放人扫描电镜中大约15min就得出这个结果,而样品本身没有任何改变。

痕迹检验学

注意:大纲主要看每个章节的第二部分基础知识重点内容简述以及考核目标。考核目标中主要看加黑部分、尤其是后面加以说明或标有页码的部分。 另外注意看本大纲50页中关于命题的说明。 课程名称:痕迹检验学课程代码:00380 第一部分课程性质与目标 一、课程性质与特点 《痕迹检验学》课程,是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刑事侦查专业必考的专业课。是为培养和检验自学应考者刑事侦查相关基本理论知识和应用能力而设置的一门专业课程。 痕迹检验学以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研究作案人在作案现场遗留的痕迹物证形成机理和分类,以及对其发现、记录、固定、提取、分析判断、检验鉴定,做出对一定人或物进行同一认定的理论和方法的一门应用科学。它立足本科教学层次,依据公安自修教学的特点和实战需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运用相关边缘学科的有关原理,吸收近年来从事痕迹检验的专家学者研究的新成果,完整、准确地介绍痕迹检验的原理、基本知识、科学方法和技能,使之具有科学性、先进性、系统性和实用性。 二、课程目标与基本要求 通过痕迹检验学的学习,使学生了解本课的研究范畴,知道各类痕迹形成的原理及其变化规律,以及各类痕迹的特征系统反映形态,掌握不同现场不同痕迹的勘查、提取、分析方法和技能。 三、与本专业其他课程的关系 痕迹检验学,是刑事侦查专业必设的一门重要的基础课程,它直接影响到刑事侦查专业要开设哪些课,影响到现场勘查课、刑事摄影课、侦查课、预审课等专业课的研究范畴及相关的课程内容增设。 第二部分考核内容与考核自标 第一章痕迹检验学概论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了解痕迹检验学研究的范畴和知识体系,掌握基本概念和基础理论知识,明确痕迹检验的任务、作用和检验程序。 二、课程内容 痕迹检验学,是研究作案人在现场遗留的痕迹物证形成机理和分类,以及对其发现、固

车辆痕迹鉴定

车辆痕迹鉴定 篇一:车体痕迹的鉴定与利用 车体痕迹的鉴定与利用 一、车体痕迹 在交通事故中车辆与车辆几其他物体相接触,而造成的碰撞、刮擦痕迹,称之为车体痕迹。 车体痕迹可分为:静态痕迹和动态痕迹。一般性将碰撞痕迹是静态痕迹,刮擦痕迹都是动态痕迹。常见的痕迹有:撞击痕、刮擦痕、撞折痕、分离痕、刺沟痕等。 车体痕迹的形成及损伤程度取决于撞击方式、撞击力大小、方向、角度。从痕迹表露的形式大体可分为以下5种: 1、凹陷状立体痕迹 客体受到撞击后,在冲力的作用下,受力部位被挤压而凹陷。它一般能够准确的反映车辆凹陷部位的大小、形状、弧度和表面其他细节特征。

2、塌陷与孔洞状立体痕迹 较薄而中空的物体和塑性小而结构松散的物体,受到冲击后,形成塌陷或空洞状态。如撞击在翼子板、前围等部位。因其变形不规则,只能大体反映出车辆接触部位的形状大小等特征。 3、粉碎性痕迹 脆性强、硬度大的客体,受到撞击后即行破裂或粉碎,这种痕迹很难反映出接触部位的特性。如大灯、玻璃、反光镜等。但是这类痕迹经细心考证可以判断撞击方向、部位,为事故分析提供资料。 4、刮擦痕迹 车辆刮擦时会形成线条状、带状、片状的平面痕迹或大面积的凹陷立体痕迹。这些痕迹的形成与车辆的质量、行驶速度、接触形式、接触部位、方向,车身附着物,接触部位的材料属性(硬度、塑性、弹性、韧性、脆性)等因素有关。机动车与机动车的刮擦痕迹一般在车的前部或一侧,面积一般较大,位

子一般在翼子板外侧、脚踏板、后视镜、挡泥板、轿车的前后车门、铰接棚、车裙、保险杠的两端等突出的部位。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及行人的刮擦痕迹为条状锐痕。 5、整体分离痕迹 车辆痕迹的另一种形式是车辆构件的断裂或爆裂而形成的整体分离痕迹。在交通事故中常见的有转向传力构件、转向节、悬挂钢板、制动软管的折断、爆裂等,以及玻璃、塑料、木材碎片等。 二、车体痕迹的提取与测量 1、车体痕迹的提取 勘查车体痕迹时,应测量车体上各种痕迹的长度、宽度、凹陷的程度、痕迹上下边缘距离地面的高度和痕迹左右两端与车体相关一侧的距离。对于较小的痕迹,可以测量其中心距离地面的高度和与车体相关一侧的中距。自行车车身痕迹还需应注意测量零部件的歪斜、弯曲、变形、断裂等尺寸。 测量时,应注意记录痕迹的部位、

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常见问题

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常见问题 发表时间:2019-08-27T16:22:18.763Z 来源:《基层建设》2019年第16期作者:张玉民 [导读]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数量也在逐渐增加,所以道路交通事故的痕迹鉴定成为了目前交通事故处理中的重点内容。 山西省临汾道路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所山西临汾 041000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数量也在逐渐增加,所以道路交通事故的痕迹鉴定成为了目前交通事故处理中的重点内容。本文就对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的常见问题进行分析,同时提出有效的改进对策。 关键词: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 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是当前新时代交通事故处理中的重要鉴定手段和措施,是完善当前交通事故鉴定工作的重要环节。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主要依靠科学的分析,对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现场人员、车辆、现场以及相关物体痕迹进行准确的勘测,进而根据勘测结果撰写出合理的检测报告,并给出相应的鉴定意见。因此,准确的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工作能够帮助纠纷处理人员更好地划分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从而更好地协调事故双方的纠纷问题。目前而言,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的工作已经从最开始的仅仅依靠鉴定的个人判断,转变为了当前的更为量化的鉴定方式,实现了真正的质的飞跃。 1、痕迹鉴定常见问题 1.1鉴定委托 在委托过程中识别道路交通事故标志的常见问题,包括不明确的委托陈述。道路交通事故的检查人员在向认证机构阐述道路交通事故时,不能准确地表达鉴定的内容,造成鉴定结果与案件调查的要求不符,给事故处理结果带来不利影响。在委托鉴定过程中,协议中没有注明风险,也没有提示潜在风险。例如,一些跟踪被识别为损伤检测,这将导致材料的损坏和消失,并且没有第二个测试的机会。才能防止对鉴定结果产生不利影响。 1.2痕迹勘验 痕迹勘验是整个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的基础,常见问题:鉴定依据不正确,一般鉴定依据选择《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和《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勘验》两部文件,也可以引用文献参考,但不少鉴定机构在进行交通行为鉴定时采用《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等不符合要求的文件作为参考标准,就会对鉴定结果正确性和可靠性造成不良影响,这种做法在痕迹勘验中是不可取的;痕迹检验不全面,由于车体痕迹相对比较复杂,国内外都还没有一个很好的方法来对痕迹形成时间进行认定,所以对痕迹检验结果产生一定影响也是必然的;痕迹描述要素不全,对事故痕迹描述的要求非常高,而有些技术人员对此不够重视,只是简单的描述其中比较容易分辨的部位和物质交换等要素,在没有完全理解痕迹特征情况下给出的鉴定意见,将会对事故处理产生不良影响。 1.3比对分析 比对分析是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过程中的精华部分,是鉴定人通过痕迹检验得出鉴定意见之前的合理分析阶段,常见的问题有:(1)痕迹分析不全面。在痕迹检验全面的基础上进行的分析,要求对所有检验到的痕迹均作出合理的分析和解释,将关键的痕迹进行提取、比对认定,对要求无关的痕迹进行排除。这里要特别提醒的是对委托事项的考量要作为分析的标准。(2)痕迹分析不正确。检验过程和分析说明之间是紧密联系的,由于痕迹检验没有全面、要素齐全,势必造成对应点的分歧、错位,特别是对于造痕体比较类似的情况,比如自行车的黑色把手套与黑色鞍座垫在一定情况下都容易形成条形的刮擦痕迹,附着黑色物质。所以空间分布就很重要,依据别的关键痕迹点来定位痕迹也是痕迹分析的一种方法,有些情况下,对应的痕迹点只有部分正确,也许不影响鉴定意见的正确,但容易产生漏洞,鉴定意见书整体存在瑕疵,在鉴定人出庭质证过程中,鉴定意见的正确性容易被质疑,所以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过程中每一个环节都要准确、体现鉴定技术支持的特性。(3)主观臆断,画蛇添足。这个问题比较严重,一份鉴定意见书的精华部分给人一种讲故事的感觉,存在很多口语化的措辞,存在很多主观上的认为、猜测和联想。这样一份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意见书是不合格的,即使最终的意见是贴近于事实的,也是不可取的。例如:驾驶员为保护副驾驶员突然转向造成车辆某一部位碰撞损坏、驾驶员疲劳驾驶突然制动、驾驶员打电话导致事故发生等。作为鉴定文书上述情况一般要这样描述,散落物的位置、地面痕迹、车辆的损坏部位、电话所在的位置等,过多的臆断只会增加漏洞,降低水准,从而作出非科学的论断。 1.4鉴定意见 评价意见是当事人和事故当事人的关注焦点。这也是道路交通事故标志认定的最后陈述。常见的问题包括:专家意见过于复杂,过多的描述使评价意见不重要,使观者感到困惑;例如,当委员会受到委托时,其结果没有被要求。确定碰撞形式是必要的,但最终的结果是两辆车之间的碰撞是建立的,这不仅对事故的处理是有害的,而且也会延误双方的时间和精力。 2、常见问题的解决对策 2.1明确痕迹分类 根据事故现场痕迹的分布,事故的跟踪可分为身体痕迹,也就是说,影响或刮的痕迹形成表面的车辆在汽车或者汽车或者汽车接触其他对象在道路交通事故;车身标志,即交通事故中车辆的撞击、刮擦或滚动,是在交通事故中造成的。伤亡人员的身体和衣服的痕迹;道路的痕迹,即在交通事故中,轮胎或其他部件在地面上滚动或刮伤的痕迹;其他的痕迹,即车辆和路旁的树木、桥梁、隔离和保护,以及在交通事故中所列的上述线路的标志。铁路和其他道路交通设施在碰撞和刮擦后的痕迹。跟踪的验证可以为事故真相的减少提供科学依据,因此识别的结果尤为重要,技术人员需要给出一个非常明确的答案。 2.2提高事故痕迹提取准确度 事故痕迹的提取工作应该在事故勘查工作完成之后进行,提取事故痕迹证据前要对事故现场进行照相或摄像存档,对于重大伤亡事故注意提取伤亡人员穿着的外套,所提取的痕迹证据,要随时注明日期、地点和提取部位以及名称等,以准确区分痕迹证据的提取来源。提高事故痕迹提取准确度,要求技术人员熟练掌握各种痕迹提取的方法,例如在提取血液、油污等液体物质时,一般可以用滤纸、纱布或脱脂棉擦取等。 2.3痕迹检验与分析运用 在检测和分析事故的痕迹时,技术人员应注意检查车身标志和轮胎滚动标记的重点。身体标记的形状特征取决于事故或刮擦的方式、

交通事故几种痕迹鉴定的要点分析

交通事故几种痕迹鉴定的要点分析 摘要:道路交通痕迹鉴定主要看是否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时的鉴定,或者是碰撞 形态的鉴定这两种类型。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可以从车与客体物、车与车的关 系自行判断,通过对将近2000例交通事故的痕迹鉴定的案例进行研究应用痕迹,检测方法对其车辆的痕迹进行检验比对,总结出交通事故的痕迹鉴定要点。 关键词:交通事故;痕迹鉴定;鉴定 1 引言 随着社会的发展车辆的增加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不断成上升趋势,处理交通事故,最主要的就是交通事故本身的重现只有搞清事故发生的过程才可以给当事人 公正的评判,从而预防道路安全,维护社会安定。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有逾期时候,现场环境的诸多限制现场的真长,往往受到局限。为了保证道路的通畅排查,总是快速完成。这难免发生牛肉给交通事故的认定带来了阻碍,所以对车辆及现 场的搜查试试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由于事故现场环境的诸多限制现场的限制, 往往受到局限。为了保证道路的通畅排查而总是快速完成。这难免发生遗漏给交 通事故的认定带来了阻碍,所以对车辆及现场的搜查是至关重要的。因此,当我 交通事故的技术建议定,尤其是痕迹鉴定,为事故做出还原,为道路交通事故的 认定及法庭的宣判提供了证据。 2 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 2.1 涵义 交通事故痕迹鉴定是根据现场的事故,对于相关的车辆伤亡人员进行检查。 根据检查材料综合分析,并分析出涉嫌车辆与其他客体物的关系,进行书面判断 的过程。道路交通痕迹鉴定是对现场的还原痕迹鉴定,也是对其发生过程的重现,法庭会根据痕迹鉴定报告而作出相关评判。相关衍生的案件可以通过痕迹鉴定, 在车速检定上判断涉嫌事故人员是否具有违规行为。 2.2 一般步骤 2.2.1 在认真阅读委托书后,与委托方进行详细沟通,明确其委托要求。 2.2.2 从委托方处获取事故的相关信息制定痕迹鉴定计划,并确定痕迹监测重点。 2.2.3 在事故车辆停放点的前后左右方向对车辆进行物体痕迹监测,并在监测 记录表上进行记录;同时,附上照片细节照片等在拍摄照片时,需摆放比例尺, 根据相关要求对有价值的微量元素进行提取,并与涉嫌车辆进行检测分析对比。 2.2.4 根据检测结果,需要到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坚定,要积极获得委托方的信任,订阅委托方取得联系,及时到事故现场进行监测。 2.2.5 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要求其他技术人员进行共同鉴定。 2.2.6 根据鉴定结果,结合鉴定材料进行综合分析,并制定出鉴定报告书。 3 几种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的鉴定要点 3.1 是否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痕迹的鉴定。 碰撞痕迹鉴定是对发生碰撞的涉嫌车辆与其他课体物的痕迹进行分析后,从 而对涉嫌车辆与其他课体物的关系进行鉴定。是否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的痕迹鉴定,主要鉴定的是车与车的关系、车与人的关系、以及车与其他客体物的关系。 3.2汽车与汽车是否发生过碰撞鉴定的具体要求 a)根据有前及后、由左至右的顺序,对于车顶进行检验,对距地痕迹的高度 进行固定同时记录。需要拍照时,要拍照采集证据,并拍摄细节照片。

交通事故车辆痕迹鉴定

交通事故车辆痕迹鉴定 车辆痕迹鉴定是为了帮助交通管理部门推断、判断交通事故发生时的状况,认定事故责任的划分。下文将从车辆痕迹鉴定的含义。用作等方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车辆痕迹鉴定 车辆痕迹鉴定是根据车辆的车体痕迹、车轮痕迹、车辆附属部件痕迹以及分离物痕迹所反映的特征,对嫌疑车辆进行检验,认定或否定嫌疑车辆的过程。 (1)车辆痕迹鉴定的程序和方法,与足迹、工具及其它痕迹基本相同。首先确定种类特征是否相同,确定种类特征同一后,再根据痕迹反映的个别特征(如轮胎上的磨损、切口、孔洞、补丁等特征出现的部位、大小、形状及相互关系。)进行比较检验。如果个别特征总合反映一致,即可作出认定同一的结论。 (2)车辆痕迹除利用形象特征检验外,还应对车辆痕迹中发现的其它附着物、油漆等以及微量物质进行理化检验,确定这些物证与车辆的关系。 (3)车辆痕迹鉴定前,要注意了解嫌疑车辆在发案或肇事后,是否修理或更换过轮胎及其它部件。以防止鉴定结论的错误。 二、车辆痕迹鉴定的作用 在刑事案件侦破和交通事故案件处理中,车辆痕迹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车辆痕迹,可以分析判断车辆来去现场的方向和路线,布置追缉或堵截,为侦查工作指明方向。 (2)根据车辆痕迹,可以分析推断车辆的种类,为侦查提供线索,缩小侦查工作的范围。 (3)根据车辆痕迹,可以对嫌疑车辆进行检验鉴定,确定现场车辆痕迹是否嫌疑车辆所留。为查明事实,追究责任,提供依据。 三、依据痕迹鉴定做出的推断 1、推断车辆种类 利用车辆痕迹推断车辆的种类,可以根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根据车轴、车轮的数量分析、推断车辆种类。

痕迹的鉴定与利用

车体痕迹的鉴定与利用 车体痕迹是车辆在事故中与其他车辆、物体、人体碰撞而形成并遗留在车体的印痕。 最常见的车体痕迹有:刮擦痕、撞击痕、撞折痕、分离痕迹、刺沟痕迹等。 车体痕迹是交通事故鉴定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车体痕迹的形成、研究内容及其体系来看,具有如下特点: ①多变性:车体痕迹在事故中的形成机理十分复杂。有的是第一次碰撞形成的,有的是第二次和第三次碰撞形成的,还有的是第一次和第二次碰撞共同形成的等等。这一点要求鉴定人员刻苦钻研痕迹理论,掌握痕迹的形成机理和变化的因素,提高检验水平。 ②广泛性:车体痕迹在交通事故现场出现的频率很高,几乎所有的碰撞事故都有车体痕迹的出现:这为我们对车体痕迹的检验提供了有利条件。 ③主体性:车体痕迹一般都为主体痕迹,具有一定的长度、宽度和高度,有清晰可见和不易被破坏的特点。这要求我们在检验鉴定时要对痕迹的表面、底部和侧面进行全面的检验。不仅要横向观察,还要顺向观察,要检查痕迹的轮廓形态,还要检查痕迹中不同部位上的形状反映和特征表现。 ④遗留物和附着物多:检查车体痕迹时,经常会在痕迹中或痕迹的周围发现遗留物和附着物。它一般来自于另一车辆或受害者身上、衣服上遗留下来的残留物质,在尸体或人体的损伤部位也会遗留下痕迹、客体分离出的附着物。对其进行物理和化学分析,有利于痕迹物证的全面利用。 从总体上说,对车体痕迹的检验,可以确定肇事

车辆的肇事过程,为正确确定事故责任和事故处理提供依据。 一、车体痕迹的形成机理 任何物质的分子都是按一定规律、一定密度排列起来的:当固态客体受到外力的作用时,分子的正常排列受到压缩力和拉伸力的作用,分子间将产生恢复原来排列的相互作用力,这种力叫做内力。当外力不大时,内力可以抵抗外力的作用,恢复客体的正常状态而产生弹性变形,当外力大到足以突破客体的组织结构时客体将产生塑性变形。塑性变形就是形成车体痕迹的主要原因。 1.体痕迹的形成因素 车体痕迹形成的因素有:肇事车辆、破坏的客体、作用力。 1)作用力 车体痕迹中所指的作用力是通过事故车辆的行使碰撞客体所反映出来的,主要有拉伸力、压缩力和扭转力。力的三要素是力的大小、力的方向、力的作用点。 力的大小对痕迹形成的范围、深浅程度有关。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作用力越大、接触面越广,则痕迹越深,特征反映越多;只有车体的突起部位与被破坏的客体接触,则痕迹越浅,特征越少。 若作用力的方向垂直于被破坏的客体表面,则出现纵向痕迹;作用力的方向与被破坏的客体表面近似平行时,则出现横向痕迹。作用力的方向发生变化,痕迹的形态也会发生变化。

枪弹痕迹鉴定书

刑事技术鉴定书 ()公痕技字号枪弹痕迹鉴定书 一、绪论 (一)委托单位: xx公安局xx分局刑警支队。 (二)委托日期: 2012年06月09日。 (三)案情简介: 2012年6月6日在甘肃政法学院9号楼101室发现枪击现场,提取到弹头、弹壳数枚。 (四)送检材料: 1、检材 现场提取的弹头、弹壳 2、样本2012年06月09日,利用64式手枪抓弹器中制作了样本弹头、弹壳各两枚,作为检验之样本。 (五)鉴定要求: 要求鉴定提取到的弹头、弹壳为何种枪发射,是否为同一种枪发射以及枪支使用情况。 (六)鉴定日期: 2012年06月10日。 (七)鉴定地点: xx政法学院xx中心。

二、检验 1.对现场弹头、弹壳的检验 通过对现场提取的弹头的测量发现弹头直径7.85mm,弹头长12.00mm,弹头重4.8g,弹头形状为圆头,弹头构成材料为复铜钢披甲、铅心,是我国 64、77、 52、67式枪支的配用弹。通过进一步检验发现弹头上有4条阳膛线痕迹,其旋向向右,阳膛线宽度约为2mm,阴膛线宽度约为4mm,可能为国产64式手枪所发射。 通过对现场提取的弹壳的测量发现弹壳长17mm,壳重2.6g,底座直径 8.5mm,弹壳形状为柱形,无凸缘有底槽,进一步检验发现弹壳壁上有4条右旋的短螺旋槽型弹膛内壁痕迹,底座上有圆点状的指示杆痕迹,近九时位有1.2×1.1mm2的长方形抛壳挺痕迹,确定为64式手枪发射。 2.对样本弹头、弹壳的检验 我中心利用嫌疑枪支在抓弹器中试射制的样本弹头、弹壳各8枚,发现射击弹头上的线膛痕迹数量和宽度与检材弹头上的痕迹基本相符,弹壳上的弹膛内壁痕迹数量和旋度也与检材弹壳上的痕迹特征基本一致,且线膛痕迹、击针痕迹、抛壳挺痕迹、指示杆痕迹及弹底窝痕迹都较稳定可靠,出现率高,具备检验鉴定的条件。 3.对检材和样本弹头、弹壳的比较检验 我们从上述制得的样本中分别抽取两枚弹头和弹壳通过特征比对法、特征重合法和特征结合法等方法对检材和样本弹头、弹壳进行比较检验,如附图所示。 三、论证 经过分别和比较检验后,我们发现膛线痕迹中的小线纹痕迹通过结合比对的方法可以较为准确的实现结合,有少部分线条不能结合不是本质差异,是由于光照和枪管内壁新形成的金属颗粒所造成,结合的部分为本质的符合点;通

痕迹鉴定的时间

痕迹鉴定的时间 痕迹鉴定的时间是法律规定时间内进行的痕迹鉴定的时间,痕迹鉴定必须 要在可鉴定时间内鉴定,鉴定结果才有可靠性,在案件审判中才有说服力,对此,当事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痕迹鉴定。 在诉讼活动中,最常见的痕迹鉴定主要有指纹鉴定、足迹鉴定、工具痕迹 鉴定和枪弹痕迹鉴定等。指纹是指手指上的乳突线花纹。指纹具有人各不同, 触物留痕、排列规律和终身不变的特征。由于指纹上布满了汗腺并不断分泌着 汗液,往往还从其他物体上沾有油脂、油漆、灰尘、血迹等,当其接触物体时,就必然留下指纹,而且指纹的稳定性非常突出,一旦形成,终身都不会改变。 指纹在诉讼中有“证据之王”的誉称,通过指纹鉴定可以直接认定遗留指纹的个人。 近些年来,虽然一些作案人反侦查意识增强,但随着计算机、激光等高科 技仪器的发展和运用,指纹发现、显现、提取和比对技术也有了飞跃,大大提 高了指纹在司法活动中的证据作用。在刑事诉讼中,通过对指纹的分析和识别,可以为分析案情、为串并联案件,以及为认定犯罪嫌疑人提供方向和证据。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 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事故认 定书之日起三日内为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2、交警没有证据,认定你母亲有责任的原因应该是“离开事故现场,导致 事故原因无法查明”。 3、对于主次责任的认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之间主次责任因该是2::8或者1:9的比例。 4、没有认定书,法院应该会不予立案受理,这种案件的时效是一年。 5、医疗费的数额根据医院的收费凭据和病历确定。 1

论痕迹检验鉴定在交通事故处理中的作用(yjm)

论痕迹检验鉴定在交通事故处理中的作用 摘要:交通事故处理中,通过痕迹的检验与鉴定,应用科学技术和专门知识,我们可以解决一些专门问题,它有着不可替代的特殊 作用。痕迹检验鉴定可以帮助我们确定交通事故案件的性质, 直接揭露交通事故真相,审查、判断言词证据的真实可靠性。 这无异于扩大、延伸了办案人员的感知能力。另外,痕迹的检 验与鉴定还有助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侦破。本文中,我结合 了基础理论和实际案例,对痕迹检验鉴定在交通事故处理中的 重要作用以及其如何发挥作用作以理解、分析和研究。 关键词:痕迹检验鉴定交通事故处理作用 现如今,道路上的车辆逐年增多、道路交通压力也越来越大,随之而来的各种道路交通问题不断凸现。其中,道路交通事故频发,让我们尤为担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种破坏性事件。不论发生在车辆之间、车辆与人员之间、车辆与物体之间的事故,还是车辆自身发生的事故,都将造成不同程度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在交通事故现场必然存在事故痕迹,痕迹的检验鉴定也就理所当然地成为了处理交通事故的关键,是交通事故处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具有特别重大的意义。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痕迹检验鉴定在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的应用越来越普遍,在科学办案中的优势也越来越明显,对于提升执法办案水平、提高事故处理效率,正发挥着积极重要的作用。 一.交通事故痕迹 交通事故痕迹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过程中,车辆与其他车辆

或物体相互作用时,在彼此间的作用面上形成的印迹。主要分为地面轮胎痕迹、车体痕迹、人体痕迹、路面痕迹和其他痕迹。 二.交通事故痕迹物证 交通事故痕迹物证是指交通事故现场或从交通事故现场带走能证明交通事故真实情况的物品、物质和痕迹,主要包括在事故车辆、人体、现场遗留的固定物、附着物、散落物或各种痕迹。 痕迹物证的意义在于:可以通过肇事现场上各种形象痕迹的位置,如车辆轮胎的印痕,破碎玻璃,车辆掉下来的各种零件,以及尸体的姿式、位置、分布情况和痕迹形成的特点,来判断案件的性质;可以为缩小侦查范围提供依据;可以为查找肇事车辆提供有效证据,利用现场轮胎印痕,车辆肇事时掉下的各种零件,可分析车辆的种属;可以为发现、提取固定痕迹物证提供技术方法;可以为侦查破案、起诉、审判提供重要证据。 其作用在于:分析事故的形成和认定交通事故的责任;判断肇事车辆种类和驶离方向;认定肇事车辆;为分析事故责任和法庭诉讼提供证据;调解轻微和一般事故。 三.地面轮胎痕迹、车体痕迹、人体痕迹、路面痕迹和其他痕迹(一)地面轮胎痕迹 地面轮胎痕迹是指车辆轮胎相对于地面作滚动、滑移等运动时,留在地面上的印痕。根据轮胎相对地面的运动形式不同,地面轮胎痕迹分为滚印、压印、拖印、侧滑印和搓压印等五类。 地面轮胎痕迹是交通事故中常见的痕迹之一。道路交通事故现场

痕迹鉴定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痕迹鉴定 篇一:碰撞痕迹的鉴定与利用 在这里,需要单独说明痕迹的概念。痕迹是事物运动过程中遗留下来的影像或形象。公安、司法部门所研究的痕迹是专指犯罪行为所留下来的各种影像或反映形象,这些统称为犯罪痕迹。这些痕迹,有的反映着作案活动过程和手段,有的则反映着作案人本身以及使用工具(如车辆)的形貌和 特征,且均可用来证明犯罪事实,甚至证实犯罪人。 1、痕迹类型 交通事故现场痕迹主要有车辆轮胎的拖印、压印和擦印;车身在路面上凿划印痕;车身和其他物体上被撞、挤压、砸、擦刮、刻划以及人体被撞击、碾压、撮擦所留下的各种痕迹与伤痕。再就是车身、路面,人体和相关物体上因某些附着物涂污而形成的痕迹等。 这些痕迹在形状、尺寸、颜色上各有不同,往往是交通事故发生过程的一个侧面反映。 2、车体痕迹的提取

勘查车体痕迹时,应测量车体上各种痕迹的长度、宽度、凹陷的程度、痕迹上下边缘距离地面的高度和痕迹左右两端与车体相关一侧的距离。对于较小的痕迹,可以测量其中心距离地面的高度和与车体相关一侧的中距。自行车车身痕迹还需应注意测量零部件的歪斜、弯曲、变形、断裂等尺寸。 ⑴照相 ⑵绘制现场图 ⑶制作堪查笔录 测量时,应注意记录痕迹的部位、形态、面积和相关的尺寸。例如:“经勘查,汽车的挡风玻璃大面积破碎,在玻 璃上粘有血迹和毛发,经鉴定是人的毛发和血迹。前保险杠的中间部位距地面垂直高度为0.538米处有一凹陷痕迹,凹陷长度5厘米,宽度8厘米,中心距左侧边缘距离为1.5米。” 3、碰撞痕迹的鉴定与利用 在交通事故中车辆碰撞会留下各种痕迹,根据痕迹可以判断车辆接触点和行驶方向。在事故现场对于接触点的判断非常重要,具此可以推断车辆的行驶路线和分析交通事故原因,从而认定事故各方的事故责任。 车辆与车辆的碰撞,必然造成车体不同程度的破损,通过对这种碰撞机理的分析,可以推断事故的成因和形成过程。 ⑴汽车与固定物(如电杆、树木、砖墙或桥梁)碰撞时,刚性大的物体所能吸收的冲击动能比刚性小的物体少。

痕迹检验

课程名称:痕迹检验学课程代码:00380 第一部分课程性质与目标 一、课程性质与特点 《痕迹检验学》课程,是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刑事侦查专业必考的专业课。是为培养和检验自学应考者刑事侦查相关基本理论知识和应用能力而设臵的一门专业课程。 痕迹检验学以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研究作案人在作案现场遗留的痕迹物证形成机理和分类,以及对其发现、记录、固定、提取、分析判断、检验鉴定,做出对一定人或物进行同一认定的理论和方法的一门应用科学。它立足本科教学层次,依据公安自修教学的特点和实战需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运用相关边缘学科的有关原理,吸收近年来从事痕迹检验的专家学者研究的新成果,完整、准确地介绍痕迹检验的原理、基本知识、科学方法和技能,使之具有科学性、先进性、系统性和实用性。 二、课程目标与基本要求 通过痕迹检验学的学习,使学生了解本课的研究范畴,知道各类痕迹形成的原理及其变化规律,以及各类痕迹的特征系统反映形态,掌握不同现场不同痕迹的勘查、提取、分析方法和技能。 三、与本专业其他课程的关系 痕迹检验学,是刑事侦查专业必设的一门重要的基础课程,它直接影响到刑事侦查专业要开设哪些课,影响到现场勘查课、刑事摄影课、侦查课、预审课等专业课的研究范畴及相关的课程内容增设。 第二部分考核内容与考核自标 第一章痕迹检验学概论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了解痕迹检验学研究的范畴和知识体系,掌握基本概念和基础理论知识,明确痕迹检验的任务、作用和检验程序。 二、课程内容 痕迹检验学,是研究作案人在现场遗留的痕迹物证形成机理和分类,以及对其发现、固定、记录、提取、分析判断、检验鉴定,做出对一定人或物同一认定的理论和方法。 痕迹检验,是依据同一认定的原理,综合运用现代先进的科学技术、方法,对作案人实施犯罪遗留的痕迹检材同嫌疑样本进行比对鉴定,做出现场痕迹物品是否为某人或某人的某物留的一项技术。 第一节痕迹的概念 (一)痕迹的含义 痕迹,是指曾经存在于某一时空中的事物或现象,是一切事物运动所遗留的映像或迹象。 犯罪痕迹:犯罪行为所遗留下来的各种迹象和信息。它包括广义犯罪痕迹和狭义犯罪痕迹。 广义犯罪痕迹:犯罪行为所引发的一切变化而遗留的各种迹象或信息。狭义犯罪痕迹:作案人在实施犯罪活动中,一客体在力的作用下接触另一客体时形成并保留的迹象。 (二)痕迹的特点 痕迹具有客观反应性、相对稳定性、特定性和关联性的特点。

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物证提取及鉴定

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物证 提取及鉴定 WTD standardization office【WTD 5AB- WTDK 08- WTD 2C】

道路交通事故技术鉴定与理赔: 第四章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物证提取及鉴定 第一节概述 一、痕迹物证的基本概念 所谓痕迹物证是能够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物证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在交通事故中一般为车辆、散落物,以及留有事故痕迹的物品等。 痕迹物证是以它的存在情况、形状、质量、特性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因为痕迹物证是一种客观存在的具体物品,比较容易查明,不像其他证据那样容易受到主观因素和其他复杂情况的影响,所以可用来审查其他证据的真伪。 在这里,需要单独说明痕迹的概念。痕迹是事物运动过程中遗留下来的影像或形象。公安、司法部门所研究的痕迹是专指犯罪行为所留下来的各种影像或反映形象,这些统称为犯罪痕迹。这些痕迹,有的反映着作案活动过程和手段,有的则反映着作案人本身以及使用工具(如车辆)的形貌和特征,且均可用来证明犯罪事实,甚至证实犯罪人。 由于犯罪痕迹所反映的对象不同,在案件中解决的对象不同,形成研究工作的不同领域,因此又把痕迹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类。 1.广义的痕迹 广义的痕迹,是指犯罪活动所引起(现场范围内)的一切变化而遗留下来的各种影像或反映形象。例如,伤害人身形成的伤痕、血迹;毒害人命中的毒品和尸体;交通肇事后车辆的附加痕;撬门压锁被破坏而变形的钌铞和门框上凹痕;被翻动过的箱、柜、抽屉的凌乱状态;走动和接触物体时所留下的足迹、手印;罪犯在犯罪现场遗留下的工具、枪弹、烟头、纸片,或者从身上掉落的纽扣、毛发、分泌物、呕吐物和碎末、附着物、气味、颜色等。这些痕迹的存在可以提供研究犯罪实施过程,分析案情性质和其他具体情节的重要材料,有的则可以提供检验鉴定的物质基础,因此在侦查案件中能起到重要作用。 广义痕迹不可能只由一门痕迹技术进行研究,有一些是法医检验的对象,有的则是刑事化学、刑事物理学、现场勘察学或者其他科学的研究对象。 2.狭义的痕迹 狭义的痕迹,是指犯罪活动中使一客体作用于另一客体,前者引起后者发生形态的变化而遗留下来的反映形象。前者叫做造型客体,后者叫做承受客体。承受客体上的痕迹以各种形式反映着造型客体接触部位的外表形态、结构特征或动作特点,因此称之为形象痕迹。研究形象痕迹可以解决同一认定问题,即可以确定痕,迹是何人何物所遗留。所以,这种痕迹是痕迹检验技术的专门研究对象,而研究其他痕迹通常只是解决种属认定问题,如一种车辆 粘附另一种车辆的油漆色。物体的物质也是种属的认定问题,种属认定在特定条件、环境中可起的证据作用不可忽视。 二、痕迹物证的基本类型 交通事故遍及城乡,现场状况千差万别,事故痕迹物证种类繁多。根据痕迹物证的形态和形成机制大体可分为:

交通事故痕迹鉴定

交通事故痕迹鉴定 据了解,痕迹鉴定范围为,道路交通死亡事故;交通肇逃事故留有的痕迹;车辆轮胎爆 破原因不明;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车灯冷热光源痕迹不清;交通事故发生时车辆和行人运动 状态不清;不能确定车上指印为何人所留;交通事故发生后需对车辆和人体附着油漆、橡胶、塑料等微量物质与肇事车痕迹部位物质进行成分比对检验的;交通事故发生时车辆行驶速 度不清;其他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需鉴定痕迹的。 交通事故痕迹鉴定应自交通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天内委托天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交通肇逃事故自肇事车查获之日起3天内委托鉴定中心鉴定;鉴定中心受理委托后, 应与办案单位在24小时内查勘相关痕迹;办案单位应提前通知交通事故当事人或代理人 到场见证,并在检验记录上签名;交通事故当事人或代理人拒绝签名或通知后未到场见证的,办案单位要做好记录。 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是由具有技术职称的事故处理交通警-察或者委托专门机构 使用仪器设备对事故车辆、现场物体上的承受客体痕迹与嫌疑造型客体进行检验鉴别,对 痕迹与嫌疑造型客体是否“同一”作出认定结论。 (一)平面痕迹鉴定 平面痕迹鉴定,主要是检验痕迹的线形特征与嫌疑造型客体是否同一,以及痕迹的物理、化学成分与嫌疑造型客体上的成分是否同一。例如,两车刮擦事故,此车上的刮擦痕 迹与彼车上的刮擦痕迹是否相对应,此车上的油漆减层与彼车上的油漆加层颜色、成分是 否相同;人车相撞事故,行人衣物上的轮胎印迹与该车的轮胎花纹是否一致。 (二)立体痕迹鉴定 立体痕迹鉴定,主要是检验痕迹的形状特征与嫌疑造型客体是否同一。如两年相撞事故,此年上凹陷痕迹与彼车上的相应凸出部位形状是否吻合。 (三)其他物证及法医物证鉴定 其他物证及法医物证鉴定,是由具有技术职称的事故处理交通警-察、法医或者委托 专门机构使用仪器设备对现场遗留的物证与从交通肇事嫌疑车辆上提取的微量物证进行同 一认定。其他物证检验包括对轮胎、橡胶、金属合成树脂、纤维、油斑、玻璃、土壤、煤 和焦炭检验、鉴定。法医物证鉴定包括对血液、血型、毛发、人与动物的组织碎块等的检验、鉴定。 通常,此类鉴定的检材体积孝数量少,有的只有微量,因此利用荧光法检验、薄层色 谱检验、气相色谱检验、裂解色谱检验、紫外光谱检验、红外光谱检验、发谢光谱检验、 中子活化分析等技术进行检验、鉴定。有此证据需要作出“特征同一认定”,有些只需作 出“种类同一认定”即可。

道路交通事故痕迹检验

道路交通事故的痕迹检验 一、道路交通事故中痕迹检验的主要任务 (一)寻找发现事故现场痕迹物证,确定第一次接触点 寻找发现交通事故现场的痕迹物证,是痕迹检验的一项重要任务,要按照勘查刑事案件现场的规范要求,对事故现场进行认真细致地勘验,寻找发现与事故有关的痕迹物证。有的事故现场,车辆之间或车辆与人体之间可能连续发生多次接触,对于事故责任认定而言,第一次接触的痕迹物证鉴定具有十分重要作用,因此一定要准确认定第一次接触点。 (二)对事故有关的主要痕迹物证进行检验鉴定,为事故责任认定提供证据 对发现提取的痕迹物证,通过观察痕迹的新鲜程度,记录痕迹形态、大小、高度和方向,寻找痕迹间的对应关系,分析痕迹的形成过程,判断痕迹与事故间的关系(是否为该事故所产生),得出同一认定或检验意见或否定结论。在交通事故的痕迹检验中,大多数属种类认定,例如,油漆、橡胶等附着物,碰撞痕迹和刮擦痕迹的检验等。在一定条件下,有些痕迹物证的鉴定可以作出同一认定结论,如,车辆脱落的某一碎片的整体分离痕迹就可以做出同一认定的结论。 (三)分析推断事故的形成过程,为事故处理提供参考依据 根据对事故车辆的痕迹检验,结合调查访问、人体损伤检验等有关情况综合分析推断事故的形成过程。交通事故现场是交通肇事行为的客观记录和反映,现场勘验提取的痕迹物证越多,勘验越详细,事

故原因的分析就越清楚,从某种意义上讲,事故形成过程的分析就是根据现场勘验所获得的各种痕迹物证的检验鉴定,对已经发生的交通事故进行再现。就其本身来说,这是一个复杂的开放系统,影响其准确程度的因素很多,这要求参加事故的分析人员、现场勘查检验鉴定人员,必须运用现代科学方法,以交通事故现场的客观事实为依据,找出各种事故现象的因果关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通过痕迹物证的检验鉴定所分析推断的事故形成过程,也只能在事故处理过程中起参考作用。 (四)为侦破逃逸案件提供方向范围 通过对事故有关痕迹的检验,根据所提取的痕迹物证的种类、数量、形态、大小、色泽和结构等特点,可以分析推断车辆类型、结构特点、车体颜色、损坏部位、轮胎花纹等,为侦破逃逸案件提供方向范围。 二、道路交通事故中常见痕迹物证的分类 常见的痕迹有:事故车辆间、车辆与人体间以及车辆与现场其它物体间的碰擦痕、车辆刹车痕、轮胎辗压痕、车辆与地面的刮擦痕等。常见的物证有:油漆、玻璃碎片、塑料碎片、纤维、油污、尘土、车辆零部件、血迹、毛发等。 (一)常见的事故痕迹分类 1、根据痕迹的分布情况分

浅议交通事故中车辆痕迹鉴定

浅议交通事故中车辆痕迹鉴定 当前在我国交通事业迅速发展的形势下,出现了大量的交通事故。为了有效处理和确定交通事故案件责任,有必要应用交通事故痕迹鉴定的技术。本文分析了交通事故痕迹鉴定相关概念的含义,指出了通过鉴定交通事故中车辆痕迹、人身痕迹、路面痕迹以及肇事者心理痕迹,为认定肇事车辆和责任人提供了可信的证据。在交通事故勘察中,要对车辆轮胎印痕的勘察、交通事故现场散落物的勘察、交通事故现场可疑迹象的勘察来确定交通事故的案件性质和案件责任。 标签:交通事故;痕迹鉴定;现场勘察;应用 1、引言 当前,在我国交通运输快速发展的同时,交通事故也出现上升态势,使交通事故的处理 数量加大和处理难度加重。为了遏制事故责任人的逃避责任的行为,有必要对交通事故现场 进行勘察,利用事故交通痕迹进行鉴定,有效处理交通事故案件。 2、交通事故痕迹鉴定相关概念的含义 2.1 交通事故痕迹的含义。 交通事故痕迹是指在发生的交通事故中所形成的所有痕迹,在实际上包括交通事故与逃逸案件中,肇事车辆与接触和触碰的其他车辆和物体等,在彼此间的作用面上形成的形象痕迹、整体分离痕迹和表面附着痕迹[1]。而能够为交通事故痕迹鉴定提供主要依据的痕迹是指交通事故现场遗留在路面、车辆、人身及相关物体表面可以证明交通事故事实的那些印痕和破损的事物。交通事故中的痕迹形成必须具备造痕主体、承痕客体和相互的作用力。在交通事故形成的痕迹是由造痕主体包括人、车辆等在机械作用力的改变承痕客体的运动状态或外部形状,从而在承痕客体表面所遗留痕迹。 2.2 交通事故痕迹鉴定的含义。 交通事故痕迹鉴定是在科学的痕迹检验学的指导下确定交通事故中的痕迹与交通事故案件相关责任人与物的关系的司法鉴定的技术手段和工作。交通事故痕迹鉴定的理论采用的是同一认定理论[2]。它是指根据交通事故的承痕客体上的痕迹的细节特征与受审造痕主体之间进行的比较检验,以此确定该交通事故痕迹出自同一造痕主体。在交通事故痕迹鉴定中,某类痕迹具有特定的特征,区别于其他交通事故痕迹类别。因此,交通事故痕迹类别包括车体痕迹、人体痕迹、路面痕迹以及肇事者潜在的心理痕迹。

痕迹检验题

1、痕迹检验做出同一认定是依据痕迹具有的(特定性)。 2、(相对稳定性)为痕迹检验提供了可能性和时间上的保证。 3、构成双箕斗中心花纹的乳突线为(曲线形)。 4、终身基本不变是指手纹从胎儿在母体中第(六个月)形成完成开始,到死亡后完全腐烂或火化为止,处于量变的过程。 5、构成绞形斗中心花纹的乳突线为(螺形线)。 6、箕型纹是由(三个)系统构成;其内部系统是由(箕形)线构成。 7、一条纹线分出一条长度为5毫米以内的勾状短枝,称为小勾。 1、属于广义痕迹物证的是(A伤害人身形成的伤痕、血迹 B毒害案件中的残留毒品C作案人在现场扔下的工具D 作案人在现场遗留的烟头E案犯遗留的纽扣) 2、属于狭义痕迹物征的是(A案犯留下的汗液手印B案犯留下的鞋底花纹C案犯开锁留下的撬压痕迹D案犯遗留在现场的射击弹壳) 3、痕迹的特点是(A客观反映性B相对稳定性C 特定性D关联性) 4、痕迹按造痕体的类型分类,可分为(A人体痕迹C物体痕迹D 动物痕迹) 5、按痕迹的形态分类,痕迹可分为(A平面痕迹C 立体痕迹) 6、痕迹按造痕体 与承痕体的作用 方式不同分类, 可分为(A静态 痕迹D动态痕 迹) 7、按痕迹特征所 反映的内涵分 类,痕迹可分为 (A动作习惯痕 迹C形象痕迹D 整体分离痕迹) 8、根据同一认定 的主体分类,同 一认定可以分为 (A鉴定型同一 认定D非鉴定性 同一认定) 9、根据同一认定 的客体分类,同 一认定可分为(A 人身同一认定B 场所同一认定C 物体同一认定) 10、根据同一认 定的依据分类, 同一认定可分为 (A形象特征同 一认定B习惯痕 迹特征同一认定 C物质成分特征 同一认定D时空 位置特征同一认 定E气味特征同 一认定) 11、根据同一认 定的结论分类, 同一认定可分为 (A确定性同一 认定 C非确定性 同一认定) 12、在不改变痕 迹物质成分的前 提下,增加痕迹 色差,使其显现 的方法,主要有 (A附着法B镀 膜法D光致荧光 法E不可见光摄 像法) 13、通过 化学反应改变痕 迹物质的成分和 化学性质,使其 显色的方法,主 要有(A颜色反 应C沉淀反 应) 14、痕迹鉴 定书文字部分, 正文的叙述由(A 绪论B检验C论 证D结论)组成 15、下列客体上 遗留的新鲜汗液 手印哪些可能碘 熏法显现(A白 纸D本色木E塑 料物体) 16、指头乳突花 纹的基本类型包 括(A弓型纹B 箕型纹C斗型纹 D混杂型纹) 17、依据附着物 的不同变化分 类,可以把手印 分为(A加层手 印C减层手印) 18、记录手印的 方法有(A照相 法B录像C文字 记载D绘制示意 图) 19、公开捺印的 对象通常包括(A 服刑人员B被拘 捕的在押人员C 收容劳教人员D 事主和平常可能 接触出事地点的 人员) 20、粉末显现汗 潜手印的操作方 法包括( A直接 刷显法B撒粉刷 显法C磁性刷刷 显法) 21、手印的提取 方法主要有(A 照相法B复印法 C提取实物D制 作模型) 22、寻找、发现 现场手印的原则 (A先重点后一 般B先静观后动 C先观察后处 理) 23、根据形成手 印的中介物质的 不同,手印可分 为(A汗液手印B 血液手印D油质 手印) 10、手纹 的特点(A人各 不同B终生基本 不变C触物留 痕 D认定人身) 填空题 1、痕迹形成有三 个主要因素,即 造痕体,(承痕体) 和作用力。平面 痕迹的形成还需 要(介质)的参 与。 2、提取痕迹中的 微量物质之前应 先(拍照)固定。 3、痕迹检验的基 本程序有:预备 检验、(分别检 验)、(比较检验)、 综合评断与结 论、制作鉴定书。 4、痕迹比对检验 的方法有:(特征 对照法)、特征接 合比对法和特征 重叠比对法。 5、痕迹鉴定书由 (文字)和(照片)两 部分组成。 6、特征比对照片 的放大倍数(一 致),一式两份, 其中一份不标示 特征,供审核用, 另一份标示出特 征。 7、我国是世 界上公认的最早 应用(指纹)的 国家。 8、用“502”胶 显现汗潜手印的 操作方法有自然 熏显法、加热加 速熏显法、强碱 加速显现法和 (滤纸贴附显现 法)。 9、手指掌 表面的皮肤由表 皮和(真皮)两 部分组成。 10、 汗孔是排泄汗液 的出口,分布在 (乳突线)上。 11、根据承痕体 表面形态的变 化,可把手印分 为(平面手印) 和立体手印。 12、捺印手印样 本,根据工作的 需要,可以分为: 三面捺印、平面 捺印和(局部捺 印)。 13、鉴定书中的 图片说明由三部 分内容组成:手 印在现场的位 置、现场手印和 样本手印的全 貌、特征比对照 片。 14、手印鉴 定中比较检验的 方法主要包括: 特征对照法、特 征连线比对法和 特征重叠比较 法。 15、手印鉴 定书的正文部分 包括:绪论、检 验、论证和结 论。 16、根据乳突花 纹的结构和形 态,指节乳突花 纹可分为平弧 型、倾斜型、混 合型三种类型。 17、在印痕中, 箕口朝左的多为 左手所留,箕口 朝右的多为右手 所留,单个箕型 纹分析的准确率 约占95%。 四、名词解释 1.犯罪痕迹:犯罪 行为所遗留下来 的各种迹象和信 息。它包括广义 犯罪痕迹和狭义 犯罪痕迹 2.广义犯罪痕迹: 犯罪行为所引发 的一切变化而遗 留的各种迹象或 信息。 3.狭义犯罪痕迹: 作案人在实施犯 罪活动中,一客 体在力的作用下 接触另一客体时 形成并保留的迹 象 4.造痕体:指 留下痕迹的人、 物和动物,是痕 迹的创造者。造 痕体具有一定的 形状、体积、硬 度,能把自身的 结构形态特征和 功能形态特征遗 留在承痕体上。 5.承痕体:指保留 痕迹的客体,是 痕迹的保存者。 能把造痕体与之 接触部位的形象 特征,包括外表 结构形态和动作 习惯痕迹保留并 反映出来。承痕 体具有吸附性、 渗透性、硬度、 可塑性。6.作用 力:使造痕体与 承痕体接触时相 互作用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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