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部工作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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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部工作制度大全

门诊部工作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

1.遵守首诊负责制的各项规定,既是各级医师对患者负责的首要表现,又是杜绝医疗事故发生的重要部分,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2.对属于本科疾病的患者,首诊医师必须负责到底。杜绝“踢皮球”现象。遇到困难时可请上级医师指导或同级医师会诊处理。

3.对危重病人要力争就地抢救,可请上级医师或同级会同抢救;对转送途中有生命危险的和可能延误抢救时机的患者,未经抢救不得转送,必须边抢救边联系转送。

4.不得借故把棘手的问题推给上级医师或行政主管接办。对重病或危急患者不可以任何理由拒绝接诊。

5.对跨科的症状和疾病如腹痛、血尿、眩晕等要特别慎重。首诊医师首先要考虑本科疾病,排除本科疾病后再转往他科,不可颠倒程序。

6.对难以分科的重危病人、急诊、出诊(除了实习医生)请谁谁去,找谁谁看,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否则要承担所致后果的责任。

二、转诊制度

1.属本门诊部无条件处理或经会诊,对诊治确有困难者,可转指定的医院处理。

2.转诊时,接诊医生应在病卡上较详细地记录病史、转诊医院、转诊目的以及时间说明。

3.一种疾病不得同时转两家医院。

4.接转诊医院门诊病历后,应记录外院检查、诊断和治疗情况、并视病人病情及本部条件可帮助病人完成诊疗过程(在本门诊部治疗或继续转诊)。

5.危重病人应就地抢救或边抢救边转院,手续从简,但处理后须作出回顾性记录。

三、传染病管理制度

1.传染病由门诊医生负责筛选,应及时向防保科报告,同时转向传染病专科医院。

2.防保科做好对传染病的传报、有登记、访视等,同时对传染病住所以及接触物品进行消毒。必须做到报告及时,不漏报,不错报,对拟似病例一旦明确诊断即应更正报告。

3.对未能达到住院程度的学生,提请学生处提供单独房间进行隔离,有力地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尽一切措施控制传染病扩散。

4.发现传染病拟似病人,又无条件排除,也应及时转传染病专科医院诊治。

5.发现烈性传染病,如流脑、乙脑、霍乱等,必须立即向防疫站和教委体卫处报告,积极采取措施,防止疫情扩大。

6.对慢性肝炎和肺结核病人解除隔离后,须定期门诊随访。

四、处方管理制度

1.各级医师的处方权,须经门诊部主任批准。

2.处方应按规范要求开具,项目内容填写齐全,挂号和药房要严格把关,有权拒收医师填写内容不全或不规范的处方,否则均有责任。

3.医师不得为本人和家属开具处方。

4.如处方有误或不合规范,药师应通知医师更改,否则药房有权拒绝配发。但药房人员不得擅改处方,也不得擅自配发任何药品,否则要承担相应责任。

5.处方应按规定要求归档、保存和销毁。

五、考勤制度

(一)、上下班守则

1.自觉遵守作息时间,准时开诊工作,不得迟到和早退。

2.工作时间内,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不干私活。

3.有事需外出,必须向组长请假,同时安排好工作。

(二)、病事假处理

1.因病请假一律凭病假单,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将病假单交组长。急诊病假而居住较远者,可打电话请假,但事后须出示病情证明。

2.长期病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3.请事假应先写申请报告,交校医院办公室,经新校门诊部主任或助理批准后才能离岗。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当面请假者,应先电话请假,经同意事后补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三)、探亲和公休假处理

按学校、后勤服务中心、校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四)、调休制度

1.门诊部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值班、加班未休,可以由负责考勤人员作为调休记录。

2.调休只能由本人使用,不能转让他人。

3.如使用调休,应事先请调,以2小时起算。

4.遇紧急情况,可电话请假调休。

5.调休由考勤员扣除并记录。如弄虚作假,一旦查明按旷工处理。

6.调休应以工作为重,在工作繁忙时门诊部负责人有权不准。未得到主任同意即自行离岗,酌情按事假或旷工处理。

7.调休可以累计,每月由考勤员核对统计。每月初公布上月的积休汇总记录。

六、值班室工作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可擅自离开,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

2.值班人员如遇特殊情况出诊,必须挂牌表明去向及时间或有一人留守。

3.接班人员必须注意清点有关药品、器械后才接班,交班一般在上班后半小时内完成。

4.值班人员要写好比较完整的病史记录及处理过程,抢救危重病人更须详细记录。

5.值班人员在交班前必须补齐药品(凭处方)及器械,清洁室内卫生。上班后对某些特殊病人的病情必须向有关科室医师交代病情及处理情况,

以便进一步处理

门诊部工作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

1.遵守首诊负责制的各项规定,既是各级医师对患者负责的首要表现,又是杜绝医疗事故发生的重要部分,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2.对属于本科疾病的患者,首诊医师必须负责到底。杜绝“踢皮球”现象。遇到困难时可请上级医师指导或同级医师会诊处理。

3.对危重病人要力争就地抢救,可请上级医师或同级会同抢救;对转送途中有生命危险的和可能延误抢救时机的患者,未经抢救不得转送,必须边抢救边联系转送。

4.不得借故把棘手的问题推给上级医师或行政主管接办。对重病或危急患者不可以任何理由拒绝接诊。

5.对跨科的症状和疾病如腹痛、血尿、眩晕等要特别慎重。首诊医师首先要考虑本科疾病,排除本科疾病后再转往他科,不可颠倒程序。

6.对难以分科的重危病人、急诊、出诊(除了实习医生)请谁谁去,找谁谁看,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否则要承担所致后果的责任。

二、转诊制度

1.属本门诊部无条件处理或经会诊,对诊治确有困难者,可转指定的医院处理。

2.转诊时,接诊医生应在病卡上较详细地记录病史、转诊医院、转诊目的以及时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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